某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构成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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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构成及职能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安委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集团公司安委会的组成
(一)组织机构
主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
副主任: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
成员:集团公司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或以下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中心党委、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工会、团委、信访处、秘书处、审计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办、人事部、劳资部、财务部、企划部、生产技术部、通风处、安全管理监察局、矿山救护大队、非煤产业部、经营管理部、发展战略研究院、机电管理处、地质勘测处、林业处、公路路政管理处、质量监督站、云泉公安分局、护卫支队、消防大队、武装部、培训教育中心、环境保护处、档案处、煤质管理监测中心、房地产管理中心、电视台、同煤日报社、同煤网站、计量监督中心、医疗卫生中心、职业病防治所、社会保险处、技术中心、机关事务处、基本建设管理中心、煤炭运销总公司、矿山铁路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仓储供应分公司、精煤分公司、大地选煤公司、电业公司、供水分公司、通信公司、设计研究公司、XX物业管理公司、XX物业管理公司、煤炭建设监理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监察局。
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监察局局长。
(二)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的变更
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因工作调整需要变更时,由本单位向集团公司安委会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安委会全体会议同意后,由集团公司安委会行文确认;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单位因工作职能调整需要变更时,履行相同程序。
(三)集团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安委会的日常工作。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安排,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原则上由分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如有特殊原因,也可安排其他人员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集团公司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集团公司安委会是协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3. 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 研究部署“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开展;组织考核评定。
5. 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做法。
6. 加强工作督查,掌握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7. 对省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矿、相关部门年度控制指标,组织对各矿、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8. 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考核。
9. 健全完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细化“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内容。
10. 强化矿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切实将国际通行、规范的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企业安全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实效。
11. 建立全方位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快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定期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材料、人员的应急反应情况进行模拟检查,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12. 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技措工程项目资金,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听取相关部门安全投入和安技措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安全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13. 加大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引导基层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管理手段和生产工艺,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14. 践行拓展“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工作体系,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员工安全行为养成,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5. 加强班组建设,坚持“六化一落实”班组安全管理方法,突出现场安全管理重点,落实班组岗位责任,规范工序工艺流程,深化具有集团特色的班组安全基础建设。
16. 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严肃追究责任,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的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7. 严格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对隐患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防水、防瓦斯措施不到位,假借整改工程为由擅自组织生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8. 把煤矿“六大系统”作为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推进建设力度,确保矿井实现“六大系统”可靠运行。
19. 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
20. 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安全执行力考评,促进矿井领导班子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执行力的持续改进。
21. 落实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定期向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并适时报告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问题。
(二)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 在集团公司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下,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矿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 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确定的各个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3. 对集团公司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 定期组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检查考核结果报安委会审定。
5. 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 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运行考核工作。
7. 协调承办集团公司安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与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的日常工作联系,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安委会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8. 承办集团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在集团公司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落实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制定的工作目标,制订本系统、本专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 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确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 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实施。
5. 建立健全本系统、专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参与审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