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机动车险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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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
目 录
交强险简介
国寿财险商业车险条款简介
代收代缴车船税简介
福建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
第一部分 交强险
交强险的定义
交强险的特点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交强险解除合同的条件 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方式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
承保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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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车辆损失险条款
家庭自用汽车损失险 车 辆 损 失 险 非营业用汽车损失险 营业用汽车损失险
摩托车、拖拉机损失险
特种车损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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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条款费率简介-车辆损失险条款
车损险通用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或操作人员在使用被 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 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3、暴风、龙卷风; 4、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或操 作人员随船的情形)。 8、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 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 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355 426 426
1.28% 1.12% 1.20%
338 406 406
1.12% 1.06%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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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盗抢险
(四)盗抢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 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 全车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 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 修复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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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解除合同的条件
• • • • •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强制保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 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 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福建省分公பைடு நூலகம்承保管理部
三、条款费率简介-车损险条款
车损险费率表(局部)
杨动车损失保险 家庭自用汽车与非营业用车 1年以下 基础保费 6座以下 家庭自用汽车 6-10座 6座以下 6-10座 企业非营业客车 10-20座 20座以上 444 1.20% 423 1.14% 679 1.35% 646 1.28% 566 费率 1.35% 1-2年 基础保费 539 费率 1.28%
讲师介绍
陈桂妹 讲师 • 1989年 加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州市第一营业部、 福州市保险公司承保中心,福建省公司营业 部承保中心就职 • 现任国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车 险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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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 2008版机动车险产品体系介绍
承保管理部 2008年2月

三、条款费率简介-第三者责任险
• 第三者责任限额: • 通常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
万 • 如果责任限额为100万元以上,则限额必须是50万元的 整数倍。
• •
保费计算:
1、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功 率、责任限额查找保费 • 2、挂车保险费按同吨位货车保险费的30%计收。
福建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 1
三、条款费率简介-车损险条款
• 不同类的车损险条款对应的责任特点 • 家庭自用车:含火灾、爆炸责任; • 非营业车:除火灾、爆炸外,还含自燃责任; • 特种车:除火灾、爆炸外,还含自燃责任; • 摩托车、拖拉机:含火灾、爆炸责任 • 营业用车:责任范围最窄,条款中不含火灾、 爆炸、自燃责任。 •
投保方式: 1、可单保驾驶人 2、单保全部乘客座位 3、按核定载客数三种方式投保 事故责任免赔率 :5%、8%、10%、15% 费率结构:驾驶人+乘客,乘客须全部投保,全辖适用 不同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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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费率表
家庭自用汽车与非 营业用车 驾驶人 家庭自用 汽车 6座以下 6-10座 10座以上 6座以下 企业非营 业客车 6-10座 10-20座 20座以上 0.41% 0.40% 0.40% 0.42% 0.39% 0.40% 0.40% 乘客 0.26% 0.26% 0.26% 0.26% 0.23% 0.24% 0.24% 车上人员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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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A1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A2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与道路交通 A3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相联系 的浮动A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A6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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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盗抢险
– 条款特点: – 附加险变成主险 • 免赔率只有20%一档,而且,投保不计免赔险后 • 20%部分可以赔偿
– 费率:
– 费率结构:无车龄分段;相同客户群基础保费全国 统一,不同客户群基础保费有差异 保费计算方式:基础保费+保额×费率 取消盗抢险车型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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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保 注 意 事 项-2
• 6、交强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能超过 三个月 • 7、福建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交强险信息 平台已于2007年6月29日正式使用。上一年度未 在本公司投保交强险且在信息平台无法查询到理 赔记录的车辆,投保时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交强 险清洁保单(复印件),方可实行交强险费率下 浮。
其他车辆
/
0.90%
1.10%
0.90%
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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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车上人员责任险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 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 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 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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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特点

1、赔偿原则为“无责赔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 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 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 2、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 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 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 3、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 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 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 4、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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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浮动的方式
• 费率浮动标准根据被保险机动车所发生的道路交 通事故计算。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 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 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 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其他投保 短期交强险的情况下,根据交强险短期基准保险 费并按照上述标准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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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保险期间
强制险保险期间为一年,除下列三种情形之一, 可以投保短期强制险: (1)境外临时入境的; (2)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3)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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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有责任和无责任两种责任限 额: • (一)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 (二)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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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商业车险的条款结构
机 动 车 险 产 品 结 构 强制 保险 交强险条款
商业三责险
车辆损失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商业 保险
四大主险 均可独立承 保,并可保 不计免赔 特约险
盗抢险
24项附加险 福建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
1
三、条款费率简介-第三者责任险
• (一)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介绍 • 释义: • 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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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 -30% 0% 10% 30%
承 保 注 意 事 项-1
• 1、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需 要获得更高的责任保障,可以选择购买不同责任 限额的商业三责险。 • 2、首次投保交强险均按基本费率,不浮动。 • 3、发生无责任交通道路事故的,费率可享受优惠 • 4、发生有责(一次)不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 费率不优惠也不上浮; • 5、发生有责(两次及两次以上)的交通事故, 费率上浮10%;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费率上浮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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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附加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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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盗抢险
(四)盗抢险费率表
家庭自用汽车 与非营业用车 基础保费 家庭自用 汽车 6座以下 6-10座 10座以上 6座以下 企业非营 业客车 6-10座 10-20座 20座以上 120 140 140 120 130 130 140 费率 0.50% 0.45% 0.45% 0.51% 0.45% 0.45% 0.54% 盗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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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局部)
车 种 责任限额 6座以下 家庭 自用 车 6-10座 10座以 上 5万 10万 15万 660 616 616 954 869 869 1088 982 982 20万 1182 105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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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 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 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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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 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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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简介
• • • • • • 国寿财险A条款的主要特点 国寿财险商业车险的条款结构 四大主险条款费率介绍 附加险目录 主要附加险种介绍 费率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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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A条款的主要特点
独特的五类车损险产品,细分了客户,为 不同客户群提供个性化产品 • 细分车种,针对不同车辆类型的风险特征 分别设计条款 • 细分风险,差异化的费率结构和费率水平 • 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体现了保险合同 双方当事人权力与义务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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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款费率简介-盗抢险
月折旧率 车辆种类 家庭自用 9座以下客车 10座以上客车 微型载货汽车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 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矿山专用车 0.60% 0.90% / / / / 非营业 0.60% 0.90% 0.90% 0.90% 1.10% / 出租 1.10% 1.10% 1.10% 1.10% 1.40% / 营业 其他 0.90% 0.90% 1.10% 1.10% 1.40% / 特种车 / / / / / 1.10%
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 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 制度。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 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 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 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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