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慢性病 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 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 医疗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一)病种范围。确定冠心病等21种疾病为门诊特殊慢性病,疾病名称详见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

(二)申报手续。由个人持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化验报

告单等材料向就诊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申

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初审、汇总后,将资料统一

交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季度组织医

疗专家评审1次,从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之日起享受门诊

特殊慢性病待遇,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待遇资格年审制,治疗的定点医

疗机构一年一定。

(三)待遇标准。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含2个病种以上)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

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

付7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75%。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元/人〃月,从符合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中扣除。

(四)最高支付限额。各病种实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

付限额,详见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超过年度最高支

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

序号疾病名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人·年)

1 冠心病5500

2 高血压病(高危组)5500

3 糖尿病5500

4 甲亢5500

5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5500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5500

7 银屑病5500

8 精神病(限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6000

9 类风湿性关节炎6000

10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6000

11 系统性红斑狼疮6000

12 帕金森氏综合征6000

13 慢性充血性心衰6000

14 肝硬化8500

15 结核病活动期8500

16 再生障碍性贫血25000

17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25000

18 血友病25000

19 慢性肾功能不全60000

20 各种恶性肿瘤60000

21 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50000

河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省直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河北省省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河北省省直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冀政办〔200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门诊慢性病是指病程长,病情迁延不愈,经医疗专家评审,省医保中心核准,需长期门诊口服药物治疗的一些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是指规定的几种重大疾病需要门诊治疗,按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经医疗专家认定,省医保中心核准的疾病。 第三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依据其参加的险种和所患的疾病,分别享受相应的医保政策待遇。 1、所有参保人员,患有血友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的、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三类特殊疾病)。 2、参加省直企业补充保险并缴纳4%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九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9类(种)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9类(种)慢性病)。 9类(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疾病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符合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脑血管病后

遗症神经功能缺损、心肌梗塞、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高血压Ⅲ级高危及高危以上、活动性结核病。 3、参加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并缴纳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和参加省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缴纳10%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患有以下几种疾病的,按病种享受相应的门诊慢性病政策待遇(以下简称37种慢性病)。 37种慢性病是指:恶性肿瘤、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慢性心功能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原发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甲亢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脑血管病、多发性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结核、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血友病。 第四条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 (一)三类特殊疾病的申报与认定,每月组织一次,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初诊:患有三类特殊疾病参保人员,携带《省直三类特殊疾病人员门诊就医申报认定表》、原发病历资料、近期病史资料、相关检查报告等到本人所选定的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由相关专业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人员类别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医疗保障IC卡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码)申请慢性病病种 病情摘要 需提供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保险IC卡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诊断证明() 4、检验报告()5、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目前治疗所需药物名称及剂量患者本人签字 因病情无法认定需做检查项目主任医师签字 经鉴定确认病种 病种类别 参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专管员签字 年月日专家组鉴定意见 组长 成员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经办人 年月日说明1、申请慢性病鉴定需提供的资料①三级医院的住院期历资料复印件,②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出具的近期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③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IC卡复印件。 2、人列类别指在职、退休或基残、军转干部、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报须知一、目前可申报的慢性病病种甲类(12种)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 2、器官移植的排异治疗 3、终末期肾病的透析治疗4、重病精神疾病 5、布鲁氏杆菌病 6、耐多药结核 7、血友病

8、肺动脉高压 9、再生障碍性贫血 10、股骨头坏死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重症肌无力乙类(8种) 1、免疫缺陷疾病 2、帕金森氏综合症 3、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4、肾病综合症 5、肝硬化6、类风湿(活动期) 7、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器的药物 8、冠心病植入支架或起博器的药物丙类(10种) 1、高血压Ⅲ期 2、脑出血意外所致的偏瘫 3、肺源性心脏病 4、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5、冠状动脉心脏搭桥术后治疗6、癫病7、强直性脊柱炎8、银屑病 9、脉管炎10、乙型病毒性肝炎其他 大骨节病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符合规定的费用,统筹基金按75%比例支付。 二、申报需携带的资料 1、三级医院的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申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资料即可)。 2、主任医师及以上专家出具的近期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 3、本人身份证和医疗保险IC卡复印件。

特殊疾病准入标准

渝文备〔2015〕3005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和管理 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3〕265号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参保单位,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规定,市有关部门针对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和管理制定了相应办法,对保障参保人员因特殊疾病就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管理规定的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人员特殊疾病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因特殊疾病就医的基本需求,现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的特殊疾病范围及诊断、申报的有关办法调整如下: 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和特殊治疗(以下简称特殊疾病)类别是: 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1型、2型;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湿性心瓣膜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14.结核病。 二、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特殊疾病,必须符合《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诊断准入标准》(见附件3)。 三、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重庆西南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重庆新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即重庆大坪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二四医院(即重庆和平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重庆市总队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即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重庆市第八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山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中医研究院)、重庆市肿瘤医院、重庆市胸科医院(限结核病诊断)、重庆市肺科医院(限结核病诊断)、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限结核病诊断)、重庆市口腔医院(限口腔恶性肿瘤诊断)、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限妇科恶性肿瘤诊断),精神病的诊断机构限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慢性病申请流程-慢性病申请表办理流程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认定及申领须知一、初次认定得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之前)接收申报资料。 (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得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申报资料得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 2、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一式两联,个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个人申报病历资料包括:(1)身份证复印件;(2)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近3年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3)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4)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5)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得复印件.(申报资料要求齐全,否则不予接收) 3、注意事项:(1)申报资料报送复印件,所有资料都不予退还;(2)认定病种以申报得第一病种为准;(3)慢性病补助有效期两年,到期后请及时复审。 二复审认定得申报 (一)申报时间:每年12月份(25日前) (二)申报方式: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将收集得资料按上述时间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申报资料得内容: 1、《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复审明细表》(一式两联,单位填写),包括纸质与电子版。 2、认定当年得人员名单复印件一份。 3、耐药性肺结核与慢性活动性肝炎复审时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近两年相关检查化验单及门诊或住院病历。 4、注意事项:除耐药性肺结核与慢性活动性肝炎外,其她慢性病种不需要再报送病历资料。 三、申领医疗费用补助得流程 (一) 补助标准

1、补助计算公式: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 %; 2、补助限额:一年内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得最高限额。(限额以当年文件公布标准为准) (二)补助流程 单位医保经办人于次年元月根据年底慢性病认定人员名单,收集个人当年门诊费用票据与处方——→统一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与《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汇总表》——→于次年1—2月将票据、处方与相应表格报送至经开区政务大厅27号窗口。 (三) 注意事项: 1、单位医保经办人收集发票时注意:(1)医院发票需对应处方,药店发票写清楚药名与单价需附费用明细小票(2)检查化验费需附检查化验报告单与发票;(3)必须就是当年发生得检查治疗发票。(4)个人账户刷卡发票不再报销;(5)医保报销范围外得费用票据(如挂号费,担架费等)不予报销。 2、单位医保经办人应认真填写补助费用个人结算表及补助费用汇总表,对填表错误得,将退回重新填写上报。 附: 2014年度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特殊病种申请

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 注:(1)、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应是下列所含病种,方可提出申请: 1、冠心病 2、高血压三期 3、糖尿病 4、肝硬化 5、精神病 6、恶性肿瘤(限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 7、肾透析 8、肾移植手术后9、类风湿关节炎10、帕金森病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血友病 (2)、此表由本人填写并附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寸彩照,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

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患我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门诊特殊病的,可提出办理特殊病门诊申请。 2、参保人员申请须填写《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劳动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并附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寸彩照,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地址: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电话:) 3、市医保中心定期组织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准入标准》进行集中鉴定。中心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后,提前2日告知申请人,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 4、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接受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如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的,申请人应到专家组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并在10日内将有关检查结果提交鉴定办公室。 5、专家组成员现场鉴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经鉴定符合特殊病条件的,市医保中心办理《城镇居民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并在办理好卡之日起的5日内,通知申请人到特殊病鉴定办公室领取卡;经鉴定不符合特殊病条件的,申报材料即时退回本人。 6、参保人员取得《城镇居民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的次月起(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年度内),开始按我市医保政策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之前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支付,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7、参保人员取得《城镇居民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应到其所选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以便于医院为其建立病历档案,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8、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年度内只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如需更换,须在每年的9月份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

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 一、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非透析治疗) (一)认定标准: l.各种长期慢性肾脏疾病(CKD)病史; 2.肾小球滤过率(GRF)<60ml/分; 3.肾脏体积缩小或弥漫性损害; 4.贫血,胃肠道、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二)认定有效期限:一次认定,长期有效。 (三)门诊透析的治疗用药范围: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透析器,透析用管路; 2.抗贫血药,除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外,其他限口服常释剂型; 3.血红蛋白低于60g/L时,可以输压积红细胞、洗涤红细胞; 4.循环系统药物限三种以内; 5.药用炭; 6.动静脉造瘘术,腹膜透析置管术。 (四)门诊非透析的治疗用药范围: 1.血红蛋白80g≤/L,红细胞压积≤30%时,可使用抗贫血药,除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外,其他药品限口服常释剂型; 2.循环系统药物限两种以内; 3.药用炭;

4.尿毒清颗粒; 5.中草药。 (五)糖尿病肾病、风湿类疾病所致慢性肾功能衰竭,可使用原发疾病特殊门诊所允许用的药物限两种。 (六)化验检查项目:肾功能、血细胞分析、尿液分析、电解质、二氧化碳结合力、血浆蛋白。 (七)定额标准:透析病人暂不定额,非透析治疗统筹基金限额每月480元。由风湿类疾病引起的肾衰非透析治疗统筹基金限额每月600元。 (八)特别说明:①按照国际肾功能损害的分期,此项特殊疾病门诊仅包括Ⅲ—Ⅴ期的病人,GRF>60ml/分者,可以以原发疾病申请特殊门诊,不属于此项特殊疾病门诊范围。②急性肾功能衰竭应住院治疗。③一旦认定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不再享受原发病的特殊疾病门诊待遇,如糖尿病肾病、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等。 二、恶性肿瘤(化疗、放疗) (一)认定标准:肿瘤的住院病史,手术病史,病理诊断,典型影像学诊断。 (二)认定有效期限:自确诊之日起五年,五年后再次申请,须提供肿瘤复发或转移的证据。 (三)化疗的治疗用药范围:化疗包括常规静脉化疗、介入化疗和灌洗灌注化疗。 1.以下药物可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 (1)抗肿瘤药,除外香菇多糖注射液;

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 重症慢性病申请注意事项

一、《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姓名”、“性别”、“年龄”栏以身份证为准填写,“人员类别”栏填写在职或退休,“所在单位”栏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申请就诊医院”栏填写后续就诊、购药的医院或药房。 二、申请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Ⅱ期以上高血压;()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症);()帕金森病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非隐匿型者);()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癫痫病;()地中海贫血;()重症肌无力;()伊文氏综合症;()干燥综合症;()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标准》详见“人事信息网——服务指南——社会保险”)。患有多种重症慢性病的人员可同时申请认定多个病种,每申请认定一个病种填写一份《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并附一份病历复印件和病情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员:新发生的符合规定病种的重症慢性病患者和原已申请但未通过认定病情加重后重新申请的患者。 四、受理单位和时间:重症慢性病申请认定工作受理单位为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受理时间为每年月和月。 五、申请人员请按如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复印病历(信阳市就诊的须加盖红章)及其他病情证明材料;()请将上述材料于每年月下旬或月下旬(恶性肿瘤患者不受此时间限制,出院即可申报)送交人事处社保科(综合行政楼室);()社保科汇总、整理材料后上报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受理时间为每年月和月。 五、异地居住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异地门诊治疗时,应在居住地选择一家县级以上的医院作为本人就诊医院,由本人填写《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异地居住重症慢性病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审批表》(人事信息网——下载中心——社会保险),每年月份报送市医保中心审批备案,所选异地就诊医院一年内不得变动。

省直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鉴定(复审)申请表

注:一、参保人员患有下列疾病的,可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医生按下列疾病名称准确填写鉴定诊断结论。 1.高血压3级、 2.高血压危象、 3.高血压并发症、 4.冠心病、 5.心功能不全、 6.慢性心力衰竭、 7.脑卒中、 8.脑内出血、 9.脑梗死、10.脑血管病后遗症、11.肺动脉高压、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3.支气管哮喘、14.慢性结肠炎、15.溃疡性结肠炎、16.克罗恩病、17.肝硬化、18.慢性乙型肝炎、19.慢性丙型肝炎、20.非病毒性肝炎、21.糖尿病、22.糖尿病(1型)、23.糖尿病(2型)、24.糖尿病伴有并发症、25.甲状腺功能异常、26.甲状腺功能亢进症、27.甲状腺毒性心脏病、28.慢性肾炎、29.肾病综合征、30.慢性肾功能衰竭、31.透析、32.类风湿性关节炎、33.系统性红斑狼疮、34.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35.强直性脊柱炎、36.白塞氏病、37.系统性硬化病、38.重症肌无力、39.运动神经元病、40.多发性硬化、41.癫痫、42.帕金森氏病、43.阿尔茨海默病、44.精神病、45.重症精神症、46.精神分裂症、47.双向障碍、48.偏执性情感障碍、49.分裂情感障碍、50.癫痫性精神病、51.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52.其他精神类、53.心境障碍、54.抑郁症、55.躁狂症、56.难治性强迫症、57.器质性精神病、58.精神发育迟缓、59.儿童孤独症、60.血管性痴呆、61.结核、62.耐药性结核病、63.艾滋病、64.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5.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单眼)、66.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双眼)、67.银屑病、68.心脏瓣膜置换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抗凝治疗、69.器官移植-肝移植术后、70.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71.器官移植-肾移植术后、72.器官移植-心脏移植术后、73.器官移植-肺移植术后、74.器官移植-联合器官移植术后、75.肝豆状核变性、76.血友病、77.再生障碍性贫血、78.白血病门诊治疗、79.恶性肿瘤肿瘤术后、80.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含灌注治疗)、81.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82.恶性肿瘤靶向治疗、8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84.血小板减少性紫癜、85.血吸虫病、86.白癜风、87.肌萎缩侧索硬化症(ALS)、88.多肌炎、89.皮肌炎、90.干燥综合征[舍格伦]、91.心脏冠脉搭桥术后抗凝治疗、92.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具有心脏起搏器、93.淋巴瘤、94.骨髓瘤门诊治疗、9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96.真性红细胞增多症、97.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98.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二、鉴定为门诊慢性病病种后,选择一家门诊定点医院。 三、每年1月份可以变更1次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 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月印制

医保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医保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目录 第一篇:医保申请书 第二篇:重症医保申请书 第三篇:慢性病医保申请书 第四篇:自愿放弃大学生医保申请书模板 第五篇:关于恢复医保资格的申请书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医保申请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报告桂林市四季堂药房成立于2020年7月,原来名称为桂林市四序大药房,位于桂林市北辰路51号7栋35-36号门面现在变更地址到桂林市大河乡乌石村委会下塘村33号,对面有南洲湾商务酒店距离50米左右,大河乡派出所100米,希望小学120米,附近有乌石街菜市距离大约180米,桂林工商局叠彩分局300米,桂林气象台350米左右,广信大药房17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春和堂药房20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龙昌医药连锁药店20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桂南药店1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百业物流批发城200米,距离火车始发站有约800米,由于中北菜市以北都没有医保定点药店,

所以服务对象有附近所有单位和居民还包括居住在八里街的桂林市有医保的住民,上年度的收支情况:总收支1.262万,一年药品销售额118000元,利润5.3万,税金1980元,工资3万,房租7800元,水电费600元:注册资金叁万元。业务用房:营业面积65.7平方米,进药情况:在桂阳医药有限公司,湖南万通医药有限公司,有药品谋划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医保目录药占经营药品的85%。医保目录药品品种备药率95%及 医保目录中非处方药的备药率94%。已经成立医保办理专门布局,医保定点刷卡办理组,由组长唐琳,组员李社香、唐植文卖力医保。管理制度完善,全天24小时营业,营业必须有一 名药师在岗。本药房药品销售实行计算机全品种数目,金额 管理。积年没有药品谋划,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环境出现。本药房如作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医保卡的主顾比力多,营业员办事热情态度好,而且营业员都有富厚的临床经验,可以很好的给主顾引导购药,如今药品还不是很全,以后逐步完善。申请单位:桂林市四季堂药房 申请时间: 2020年10月18日 第二篇:重症医保申请书重症医保申请书蔡甸区医保办: 本人梁慧,生于1958年7月6日,女,患风湿性心脏病 已有32年。因为患病时间长且病情严重,被医生诊断为心脏 病重症患者。虽然这三十年我恒久对峙服药,但是后期仍然出现了腿脚水肿、不能平卧休息、咯血等症状,医生说不克不及再接纳守旧治疗,必须举行手术治疗。2020年2月,我在武

安徽省直医特殊病种门诊政策和流程介绍

安徽省直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政策和流程介绍特殊病门诊简单解释:对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病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术后等八种病的省直参保人员,申请了特殊病门诊后,每月在门诊定点医院针对特殊病发生的门诊费用,可以比照住院的政策报销(不同医院每月报销上限有所不同)。举例来说,如果某人患有糖尿病,申请了安徽省中医学院的特殊病门诊后,每月到中医学院拿糖尿病的药,那么前600元不能报销(相当于住院的门槛费),其余费用可以每月报销400元。 特殊病门诊申请流程:1、准备能证明患有特种病的出院小结等材料,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到三级医院诊断盖章;2、带以下材料到拟申请的门诊定点医院的医保办办理:①《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②社保卡;③身份证; ④一张一寸照片;⑤申请高血压的要带出院小结(三级、二级医院都可以);3、由定点医院到省医保中心代为办理,办理成功后本人到定点医院领取特种病门诊卡后,即可享受,以后每次带特种病门诊卡到定点医院拿特殊病的药可以享受报销。 填表说明:1、“医疗保险号”个人不必填写。2、根据病情按“特殊病种范围”规范填写“申请病种名称”(冠心病、高血压病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术后)。3、“三级定点医院诊断结论”个人不需填写(需在合肥三级医院签订、精神病由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异地安置人员也可以在异地三级医院鉴定)。4、“申请门诊定点医院名称”必填,个人可自愿选择一家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异地安置人员可选择异地三个定点医院中的一个)。5、“定点医院意见”由特殊病种门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 如何变更慢特病定点医院:于每年的12.1-12.15日将本人的《慢特病就诊卡》交新选择的定点医院医保办,由医院医保办到省医保办理变更,月底或次月初到医保办领取新的《慢特病就诊卡》,并于次月在新选择的医院享受相应待遇。 附件:《安徽省直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 人教处咨询电话:65592158,zhangyh@https://www.360docs.net/doc/2119193683.html,联系人:张艳辉2号楼326房间

江津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江津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一次性办理告知书 一、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一)慢性病病种: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4、血友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病(并发症有高血压性心脏病、肾病、眼病); 7、冠心病;8、风湿性心瓣膜病;9、脑卒中后遗症;10、支气管哮喘;11、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 肺气肿;1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3、肝硬化失代偿期;1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5、精神病;16、结核病;17糖尿病(并发症视网膜病变、肾病、周围神经病变、糖尿病足);18、55岁以上重度前列腺增生;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帕金森病;21、骨髓增殖性疾病;22、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3、丙型肝炎;24、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 (二)重大疾病病种:以个人身份参加一档或单位参保只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人员,只能申请办理以下4种重大特殊疾病病种:1、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血友病 二、申报资料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申报疾病相关并加盖医院鲜章的住院或门诊病历资料、2张1寸彩色近照 三、申办程序 1、办理慢性病特病的申报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提供申报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镇(街)社保所审 核并填报《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报诊断表》后,于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携带申报资 料到诊断医院参加集中体检诊断,如果在集中诊断医院住院或门诊就医确诊的,可直接在确诊医 院申报办理。其中重大疾病、精神病、艾滋病、结核病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可携带申报资料直 接到诊断医院诊断,合格的即时到江津区社保局特病窗口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 疗证》。 2、居住在区外市内的参保人员,可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集中诊断,合格的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盖章后,提供盖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鲜章的特殊疾病申报表,直接到江津区社保局特病窗口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 四、就诊医疗机构选择 特殊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按病种分类选择。1慢性病:二级和一级各一家定点医院。2重大疾病:可选择两家定点医院,其中一家三级医院。3三种疾病以上:可选择三家定点医院,其中一家三级医院。 五、特病证的使用、遗失补办、变更定点医院 1、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时须提供《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否则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2、特病证发生遗失的,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到区社保局特病窗口补办。 3、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一年后方可变更,变更时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 到区社保局特病窗口办理。

滨州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证申请表(职工)

滨州市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证申请表(职工) 填表说明、办理流程、咨询电话、办理条件等见反面!

填表说明: 本表要认真、完整填写;“病情简介”由住院的主治医师填写;“申请慢性病名称”如果拿不准选哪一种,可以找医生帮助确定,考虑用药范围、病情够不够条件等;“专家组鉴定意见”不填;“医保经办机构备案”不填,不用盖章。 办理条件及病种: 职工连续参保缴费个月以上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者;经过住院治疗符合以下病种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滨州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恶性肿瘤 尿毒症 高血压(并发症、极高危)白血病 器官移植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脑垂体瘤 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血友病 脑血管疾病肺心病 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心梗)扩张性心肌病 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风湿性心脏瓣膜病 结核病抗痨治疗(活动期)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支气管哮喘类风湿关节炎(活动期)系统性红斑狼疮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癫痫精神病 重症肝炎、肝硬化脑垂体瘤 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重症肌无力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帕金森氏病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肾病综合征 白塞氏综合症溶血性贫血 慢性肾功能不全硬皮病 申报办理所需材料: ①《滨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审批表》一份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一份(近两年内的)(病历在住院医院的病案室复印)、③其他与病情相关的材料(附加材料,不必须提供)。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到参保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市直职工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参加鉴定。经专家组鉴定符合条件的,公示后通知申请人。 即时办理的病种及所需材料: 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属于即时办理的病种。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材料,经鉴定定合格,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滨州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证》。 咨询电话:市直职工:;滨城区:,沾化区: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 邹平县:;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

慢性病申请书格式

慢性病申请书格式 第一篇:职工慢性病申请书 职工慢性病申请书 泽州县医疗保险所: 我叫王有庆,现年六十三岁,是柳树口教委退休职工的参保人员。因本人患慢性肺气肿二十余年,长期咳嗽、气喘。自服消炎药方可缓解,未规范诊治。每年秋季复发,症状逐年加重。曾到城区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及肺气肿,未治疗。20XX年以来症状加重,活动能力明显下降,气喘加重,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尤其今年元月以来,下肢出现浮肿,穿衣、洗脸、喘息心慌。夜间睡觉不得平卧。就此情景于今年六月十七日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入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出院根据医嘱需服用以下药物长期治疗: 1、布地奈德福莫特罗粉吸剂320ug/次 2次/日长期吸入 规格160u/支单价273.99 2、阿斯匹林肠溶片0.1/次1次/日口服 规格100mg/片x30/盒单价16,2 3、阿托伐他汀片20mg/次1次/日口服 规格20mg/片x7/盒单价52.99

4、缬沙坦胶囊80mg/次 1次/日口服 规格80mg/粒x12/盒单价23.7 5、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2.5mg/次 1次/日口服 规格2.5mg/粒x14/盒单价43.7 6、氢氯噻嗪6.25mg/次 1次/日口服 规格25mg/片x100/瓶单价1.44 7、螺内酯10mg/次1次/日口服 规格20mg/片x100/瓶单价13.8 8、多索茶碱片0.2g/次2次/日按需口服 规格0.2g/片x10/盒单价16.8 9、稳心颗粒1袋/次3次/日口服 规格9g/袋x9/盒单价28.8 根据药品价格预算每年需要费用17300元 由此情景,程度达到并超过本市医保规定的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病标准,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特申请办理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疾病的重症。 申请人:王有庆 20XX年7月15日 第二篇:慢性病补助申请书 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是xxxxxxxx村村民,出生于xxxx年x月,

门诊特殊病种须知

门诊特殊病种须知 我市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有多少种?如何办理申报鉴定手续?如何门诊就医?如何报销费用? 共14种。严重糖尿病、严重冠心病、肺心病、类风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脑出血、脑梗塞、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 1、申报。您申请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时,于每年的4月20日至4月25日、10月20日至10月25日,由参保单位统一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申报,并报送有关材料:近一年来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或门诊病历、近半年的相关检查及化验报各单、《特殊病种人员申报报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查体鉴定费等。以上材料按人装档案袋报送; 2、鉴定。由单位于每年的5月10日至5月15日、11月10日至11月15日到市医疗保险中心领取查体日程安排表,统一组织查体鉴定。符合条件者,发给《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自发证之日起享受本医疗年度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补助。已办理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若发生新的特殊病种,需重新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1、选择定点医院。特病人员每医疗年度可选择一家当地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下一个医疗年度若变更,需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异地安置的特病人员可在居住地自选一家公立医院并报单位及单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作为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就医。 2、就医。您需到所选的定点医院医疗保险门诊,出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证》后,由指定的医生为您服务。当您就医完毕后,请将所发生费用的门诊票据在门诊收费专用窗口即时录入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微机。门诊单据由单位按季度收讫,发票与处方或报告单按日期一一对应装订后报送。异地安置人员的门诊特病费用赁发票、处方(需有每种药的单价)、医药费用详细清单、门诊病历报销。经审核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费用医疗年度末在减去500元起付线后,按照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90%的原则一次性结算。定点医院之外的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医保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医保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桂林市四季堂药房成立于2014年7月,原来名称为桂林市四季大药房,位于桂林市北辰路51号7栋35-36号门面现在变更地址到桂林市大河乡乌石村委会下塘村33号,对面有南洲湾商务酒店距离50米左右,大河乡派出所100米,希望小学120米,附近有乌石街菜市距离大约180米,桂林工商局叠彩分局300米,桂林气象台350米左右,广信大药房17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春和堂药房20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龙昌医药连锁药店200米(不是(来源说明:,桂南药店10米(不是医保定点药店),百业物流批发城200米,距离火车始发站有约800米,由于中北菜市以北都没有医保定点药店,所以服务对象有附近所有单位和居民还包括居住在八里街的桂林市有医保的居民,上年度的收支情况:总收支1.262万,一年药品销售额118000元,利润5.3万,税金1980元,工资3万,房租7800元,水电费600元:注册资金叁万元。业务用房:营业面积65.7平方米,进药情况:在桂阳医药有限公司,湖南万通医药有限公司,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医保目录药占经营药品的85%。医保目录药品品种备药率95%及医保目录中非处方药的备药率94%。已经成立医保管理专门结构,医保定点刷卡管理组,由组长唐琳,组员李社香、唐植文负责医保。管理制度完善,全天24小时营业,营业必须有一名药师在岗。本药房药品销售实行计算机全品种数量,金额 管理。历年没有药品经营,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出现。本药房如作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医保卡的顾客比较多,营业员服务热情态度好,而且营业员都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可以很好的给顾客指导购药,现在药品还不是很全,以后逐步完善。 申请单位:桂林市四季堂药房 申请时间: 2014年10月18日 第二篇:重症医保申请书 重症医保申请书 蔡甸区医保办: 本人梁慧,生于1958年7月6日,女,患风湿性心脏病已有32年。因为患病时间长且病情严重,被医生诊断为心脏病重症患者。虽然这三十年我长期坚持服药,但是后期仍然出现了腿脚水肿、不能平卧休息、咯血等症状,医生说不能再采取保守治疗,必须进行手术治疗。2014年2月,我在武汉市协合医院接受了主动脉瓣和二尖瓣双瓣置换手术。手术虽然成功,但因为置换的瓣膜为金属瓣,所以需要终身服用抗凝药防止血栓形成和定期进行检查。 2014年7月份,我在武汉市协合医院接受复查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因为长期受风湿侵害,心肌已经受到严重损害,要马上进行第二次手术置换三尖瓣,否则性命堪忧。三尖瓣置换手术在全国都没有几例,如果不是心脏受到严重损

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流程 一、办理 1. 初次办理:需要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根据《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 知》,办理相关疾病的病情证明和检查报告。详情请点击《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本条只针对初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 2. 初次办理或再次办理:参保人员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一家市医保局定点的医 院作为本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的治疗医院,到该院的门诊医疗办公室领取空白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3. 医生根据病情,如实填写病情诊断、治疗项目、检查项目、药品名称(含用法)、 预计每月费用及3个月的费用总额,由该院医保办或医务处或门诊医疗办公室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盖章。 4. 中断治疗6个月(含)以上,如需继续治疗,参照初次办理的程序(第1条)进行办理。 5. 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能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办理特殊疾病期间如病情变化需要住院, 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市医保局定点的任何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按住院的相关程序予以报销。 6. 市医保局就报销范围、有效时间范围、方式等签署审批意见。 7. 肺结核病门诊特殊疾病的相关手续直接在结核病专科医院办理,市医保局特殊疾病窗口不予受理。 二、治疗

8. 门诊特殊疾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和处方(由医院提供),每 张处方的药量最长不得超过15天。超时超量开药或与病情不相符以及未按规定办理产生的费用等,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9. 门诊特殊疾病如在审批期内确需更换治疗和/或用药方案,需办理由相应科室主管 医师填写的《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和用药更改申请表》,并由科主任同意后加盖医院公章,然后与《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的个人联(红联)一起交市医保局审核处审批,确定更改有效时间。若是增加疾病,还需符合《初次申办门诊特殊疾病办理须知》的相关规定。 三、报销所带资料 10.(1)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 (2)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3)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药品和治疗项目价格费用清单; (4)病员本人的成都市建行、农行或工行活期储蓄存折; (5)社保卡、身份证,若是代办人办理,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6)在门诊特殊疾病期间,若又住院的,需一并带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报销 11.费用由个人先垫付,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前来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12.精神类疾病,符合精神疾病分类(CCMD—3)0—3类的,每6个月审批、报销一次,报销时不支付起付线。在报销后,若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13.除上述第11条[精神疾病分类(CCMD—3)0—3类]之外的疾病,每3月报销一次,报销时要支付起付线。在报销后,若需继续治疗,需重新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销程序(实用干货)

门诊慢性病的申报及认定报 销程序 慢性病门诊医药费报销病种为:乙型肝炎、肝硬化、恶性肿瘤、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群)、冠心病、肺心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病、痛风、类风湿关节炎、椎间盘突出、甲状腺增生、乳腺增生、癫痫等16种病种。 一、申报范围 1.凡患有文件规定的慢性病之一的参合人员,均可提出鉴定申请。 2.患两种以上慢性病者需同时申报其它病种的,申请人必须向县合管办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种的检查报告单和病历资料。 二、申报要求 1.原则上申请人须亲自携带合疗证、户口本、身份证、所需鉴定疾病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提出鉴定申请。 2.初审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建立慢性病人台帐。 三、鉴定程序 1.县合管办委托县级医院对个人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鉴定和确认。 2.对于通过鉴定的,发放《慢性病门诊医疗卡》,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3.县合管办以文件形式将通过鉴定的参合患者基础资料下发各乡镇经办机构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患者报销时身份认定。

4.县合管办每年组织鉴定时须对上年度通过鉴定的人员进行复审,对于所鉴定疾病康复、死亡的参合患者或退出合疗的患者取消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四、报销程序 1.患者就医诊疗必须在当年统筹期限内及指定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使用新农合专用处方。处方所开药物必须是所鉴定疾病的治疗用药。对于所鉴定疾病的外购用药必须另开处方。 2.患者就诊时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参合农民患有慢性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药费用按每一疗程(三个月为一疗程)实行单病种报销,属报销病种的病例,凭门诊病历、新农合专用处方、门诊发票、辅助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卫生院予以审定,每3个月凭门诊报销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合管科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县外公立医院就诊者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初审后上报县合管办审核、报销,报销费用由合管办下拨各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凭《合作医疗证》到初审医院合管科领取报销费用。 3.乡镇卫生院与县合管办结算时须提供患者《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门诊慢性病患者报销登记表》、门诊病历、新农合专用处方、门诊发票、辅助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报销范围及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凡符合《基本药品目录》范围内针对所鉴定疾病在门诊使用的药品费均可纳入补助范围。

特殊病门诊申请表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

1、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应是下列所含病种,方可提出申请: (1)冠心病(8)肾移植手术后(15)癫痫(22)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 (2)精神病(9)类风湿关节炎(16)膀胱肿瘤(灌注治疗)(23)再生障碍性贫血 (3)高血压三期(10)系统性红斑狼疮(17)甲状腺功能亢进(24)冠脉支架植入术后(仅限职工) (4)肝硬化(11)帕金森综合症(18)丙型肝炎(25)心脏移植术后 (5)糖尿病(12)乳腺癌(内分泌治疗)(19)慢性肾功能不全(26)慢性乙型肝炎 (6)肾透析(13)肝豆状核变性(20)肝移植术后(27)血友病(仅限居民) (7)恶性肿瘤(14)慢性心力衰竭(21)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28)小儿脑瘫(仅限居民) 2、此表由本人填写并附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特殊病种门诊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患我市医保政策规定门诊特殊病的,可提出办理特殊病门诊申请。 2、参保人员申请须填写《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并附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寸彩照,报送合肥

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地址:庐江路与金寨路交叉口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局)三楼,电话:6。 3、合肥市医保中心定期组织(每3个月组织一次)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鉴定专家,按照《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准入标准》对参保人员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鉴定。鉴定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鉴定专家组。 4、专家组成员现场鉴定,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经鉴定符合特殊病准入标准的,由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经鉴定不符合特殊病准入标准的,申报材料退还本人。 5、在鉴定过程中如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的,申请人应到专家组指定医院指定专家门诊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检查结果尽快提交合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结果符合特殊病准入标准的,予以办理《特殊病门诊医疗卡》。 6、参保人员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开始按我市医保政策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之前发生的费用由本人支付,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7、参保人员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应到其所选定点医院医保办登记备案,以便于医院为其建立病历档案,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8、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只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如需更换定点医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须在每年的12月份,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在每年的9月份,到所变更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登记,由所变更医院医保办公室前往市医保中心特殊病管理科统一办理变更手续。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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