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工程管理规程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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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弱电系统工程的管理,对弱电工程的各实施过程(步骤)进行指导、控制,确保项目开发过程的有序进行,特编写了弱电系统工程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1.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发过程的管理。

1.3修订和解释

本规程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修订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1根据项目规划及《公司住宅项目弱电系统设计导则》编写本项目

的《弱电系统设计内容及要求》,并按公司公司ISO9002质量管理体

系(以下简称“质量体系”)流程进行评审。

2.2选择甲级专业设计院,根据《弱电系统设计内容及要求》委托设

计弱电系统,参照公司公司的《弱电系统设计合同》范本起草委托设

计合同,并按质量体系流程进行评审和签订,其设计方案及图纸按质

量体系流程进行评审。

2.3根据设计方案及图纸,并参照公司《弱电系统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编写本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招标文件》,并按质量体系流程进行评审。

2.4对初选的弱电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考察,编写考察报告,且确定入围

名单,并将考察报告及入围名单送公司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备案,且

按质量体系流程进行招投标工作。

2.5弱电工程招标与安装同步,土建与安装合同中涉及到弱电的内容,

要有相应的检查条款。

2.6参照公司公司《弱电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及《弱电系统工程及设

备维保服务协议》范本起草本项目《弱电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及《弱

电系统工程及设备维保服务协议》,并按质量体系流程进行评审和签订。

2.7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系统的深化设计,其内容

及图纸须经弱电系统设计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和项目公司评

审。

2.8项目工程部弱电管理人员须协助、督促各相关施工单位,根据深

化后的图纸,限期对弱电及相关系统的预埋预设进行检查确认,由检查单位提交检查报告,对其不符合或不合格处须进行及时调整。

2.9项目工程部弱电管理人员须根据整体计划和合同要求,全面把控

工程的品质和进度,其间出现品质问题,经项目工程部协调仍不能解决,须立即将情况通知公司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由其协助予以解决。

2.10对合同中暂定的设备、设施,在实施时,由项目公司会同公司总

工程师办公室、材料设备部进行选型,并按质量体系流程审批。

2.11系统在实施过程中,对原设计方案和合同中的设备、设施,若需

调整,其调整方案须经弱电设计单位签证,并报公司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材料设备部、工程成本管理部会签。

2.12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公司按公司《弱电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弱电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公司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物业管理公司派员参加,通过后将系统移交物业管理公司使用,项目工程部须根据验收纪要

中的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且经参与验收各方确认。

2.13验收完成后,项目公司工程部须将本项目《弱电系统工程及设备

维保服务协议》及相关工程系统及竣工资料等事宜移交该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由该公司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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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规范公司住宅项目弱电系统设计标准,对住宅弱电各系统的设计内容和要求进行了适当的整理,特编制《公司住宅项目弱电系统设计导则》,作为项目公司编写《住宅项目弱电系统设计内容及要求》和弱电系统设计委托的依据。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的住宅项目开发过程的管理,其它项目参照执行。

本规程由公司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进行修订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设计应充分考虑多家运营商提供的服务架构,对各建筑单体内的路由、桥架、管道、设备间(箱)及户内弱电箱进行配置,便于今后住户所选的运营商能予以接入。

毛坯房可将所有接口留至户内弱电箱内,也可参照《公司住宅建筑若干标准》中的相关配置。

户内弱电箱内宜配置语音、数据、有线电视标准模块,并预留有扩充和升级的空间、电源接口(~110v须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具体模块的数量及类型可参照《公司住宅建筑若干标准》中的弱电终端配置表或按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配置。

根据各地实施数字电视的具体情况,须考虑有线电视各段路由的扩充空间。

无线移动通讯信号不能覆盖的区域(如地下车库、电梯轿厢等),须设计无线通讯信号增益系统。

2.2.1摄像监视系统

小区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及其安全隐患处、电梯轿厢、周界 (视地理环境位置及安防等级而定)及各类消防通道出入口(高层单体只做地下室及一层)应设置监视点,作为私人住所,其余部位不宜设置。对于别墅全装修私家园区,预留摄像监视的管路至户内弱电设备区(间)。

小区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及逆光部位的摄像机须具有宽动态逆光补偿功能,要能看清进出车库车辆的车牌号码,其余的室外摄像机须具有自动增益、电子快门功能,镜头具有自动光圈功能,并根据具体环境考虑夜间的照度。

摄像机原则上不配置云台,特殊需要除外。

系统录像采用硬盘录像机,要求具有24小时录像、实时显示及回放等功能,并具有计算机网络接口,软件须具有报警联动及报警图像检索功能,录像储存时间需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

监控中心的监视系统除具有十六画面显示外,还须具有单画面显示,系统能自动或手动将现场画面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或计算机上显示。

控制中心的监视及录像回放画面上必须具备摄像机的编号、地址、时间、日期等信息显示,电梯轿厢的监视及录像回放画面还须叠加所处楼层数。

2.2.2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透空围墙设计时,栅栏部分须粗壮坚固,如须美观需要而较为精巧时,对射装置应考虑栅栏部位的保护。

报警装置的安装及选型须考虑预警时间,报警区域原则上50内米为一防区,周界配有摄像机的部分35米内为一防区,如有摄像监视系统应予以联动。

每个区域设置无声报警警示灯及手动复位装置,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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