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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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分
职称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
称及以上的有1人得1分,2分封顶。
2分
信用标
信用分
“信用标”分值的计算公式为:投标企业“信用标”得分=[企业信用基准分+
10分
本企业上年度信用分值/上年度监理企业信用分值最高分X5分]+[个人信用基准分+投标总监上年度信用分值/上年度监理行业个人信用分值最高分×2
分]O
公式中企业信用基准分的计算方法:上年度信用评价成果为80分及以上的,
可得信用基准分2分,上年度信用分值为60分的,信用基准分为0分,60-80分之间的,按照插值法计算,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监个人信用基准分(最高1分)的计算方法仍按《扬州市国有投资项目“三合一”综合
评标办法(试行)》(扬建工(2014)28号)执行。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投标安全承诺书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方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方法,其核心是以技术、商务及价格等多个维度作为评标依据,综合评价投标人的综合素质。

该方法以技术、商务为主要评分对象,但在价格评分方面也有一定的权重,以评价综合优劣程度。

二、评标流程1. 组织评审小组首先,需要组成评审小组,该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评审人员要进行宣誓,表明他们将不受任何影响,公正地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审核评标前,评审小组需要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文件完整且符合要求,以防止投标人在提交文件后发现文件不完整或者不合格而产生争议。

3. 初步评分评审小组会先对每个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作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分,在商务方案中,一般会考虑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能力、工作经验、项目管理能力、合同履行能力等方面。

4. 价格评分评审小组在技术、商务评分完成后,再对投标人的价格进行评分。

价格评分按照投标价格的相对比例,计算得分,计算方式为:最高报价得分乘1,其它投标报价除以最高报价所得数值再乘以1,最后四舍五入得出得分。

5. 综合评分对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进行加权平均,最终得出投标人得分,得分越高,则代表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越强,代表其获得合同的可能性也越大。

三、评标方法要点1. 评分细则的确定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人所要求的评分标准,评审小组需要确切制定评分细则,使评分更加科学系统、公平合理。

2. 评审人员的专业能力评审小组的成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正确把握评分细则,以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投标人资格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核必须严格把控,即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条件,进入后续评审流程。

4. 评审过程中需要注重保密评标过程中,应保密评审信息,防止有关信息对竞争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竞争。

评审小组成员需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评分结果。

5. 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在公告中应明确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公布评审结果,保证公示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

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中所列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中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的步骤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2.评标指标确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包括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每一项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4.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综合评估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5.中标人确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是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的优点1.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能够全面评估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都能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能够客观地评估各项指标。

3.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满足不同项目的评标需求。

四、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1.主观性: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判断会对评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存在个别评委主观偏向的情况。

2.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权平均法的不确定性:加权平均法对各项评分进行加权处理,权重确定的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评分结果的偏差。

五、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措施1.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

2.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续表1 符合性审查标准表评标总体要求0.1 总则0.1.1 本评标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XXXX集团相关制度等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0.1.2 本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0.1.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比较和评审。

0.2 评标委员会0.2.1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0.2.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0.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

0.2.4 评标活动将按以四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评标结果。

0.3 评标准备0.3.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

0.3.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0.3.3 熟悉文件资料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1) 了解招标项目概况;(2) 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3) 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等。

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 评标方法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1.2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介绍评标办法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用于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的一种方法。

通过评标办法的运用,可以客观、公正地评价投标人的资质和能力,以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原则综合评估法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评标办法应确保投标人的评估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没有歧视或偏见,并且全程记录以防止不端行为。

2. 透明度:评标办法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应该明确、透明,使参与招标的各方能够理解评估过程和结果。

3. 公示公告:评标办法的实施应当通过公示公告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4. 有效性:评标办法应能够准确判断投标人的能力和资质,以便选出最有能力完成项目的中标人。

综合评估法的步骤综合评估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资格预审: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这一步骤通常涉及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

2. 技术评估: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其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技术专家的评审。

3. 经济评估:对技术评估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评估,评估其价格合理性和经济实力。

评估内容可能包括投标文件的价格分析和财务状况的评估。

4. 综合评定:根据技术评估和经济评估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佳中标人。

综合评定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综合评定方法。

注意事项在制定和执行综合评估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合规性:评标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的执行通常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由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并遵守评标规则和程序。

3. 文件保存:评标办法的执行过程应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包括评标委员会的决议、评标报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备后续审查和核查。

4. 公告公示:评标办法的执行结果应通过公告公示的方式告知各参与方,确保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总结综合评估法是一种用于评价投标人综合能力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文)中所规定的标准和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价格等,能否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1.2 评标办法如下: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评审标准
附表四综合评估法——经济标评审标准
附表五
企业综合实力评审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在资格审查文件及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及设计文件评审
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评审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4、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方法)1. 背景本评标办法旨在为评审标书提供一种综合评价方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评定投标者的能力和优劣势。

2.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透明公开:评审过程和结果应向所有投标者公开,确保信息对称。

-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技术能力、经验、财务实力及报价等综合因素。

- 独立决策: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评定,避免受到其他相关方的影响。

3. 评审流程- 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初步筛选,确认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进入正式评审阶段。

- 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等。

- 经济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报价进行评估,并与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考虑。

- 财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者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定,确定中标者。

4. 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对投标者进行评价:- 技术能力:评估投标者的技术实力、团队配置和项目经验等方面。

- 经济因素:综合考虑投标者的报价、成本控制能力和合理利润等因素。

- 财务实力:评估投标者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信誉程度等。

- 相关经验:考察投标者过去类似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客户满意度等。

5. 结论本评标办法通过制定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评审流程和标准,旨在保证评定投标者能力和优劣势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评审委员会应独立作出决策,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经济因素和财务实力等相关因素,以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中标者。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工作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1)工作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分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2分工措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注:⑴以上某项内容较完整、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⑵以上某项内容完整、组织较严谨、针对性较强,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⑶以上某项内容一般、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强、内容完整,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⑷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该项不得分(此项应经评标委员会共同确认)。

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标评委独立评分,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2.3投标报价评审(70分)2.2.3.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2.3.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人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投标最低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5%作为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2.2.3.3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与偏离程度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02分,最多扣5分。
2.2.4工期(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2.2.5质量(1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2.2.6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现场以书面方式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根据《宿招管发【2009】104号》文规定,其中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想法及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陈述1分,由投标项目负责人针对评标委员会讨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现场平面布置,人员、机械设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控制及特殊工程的工艺、施工方法等问题进行答辩1分(答辩题目一般为2个,每个题目分值0.5分)。答辩采用纸质方式,最长不超过20分钟。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企业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银行网点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 具备2006年7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的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同类工程指装修装饰单项工程造价在350万及以上综合楼或酒店装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为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该业绩无效。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为合同为准。上述原件的公证件无效。 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必须提供项自2010年6月至10月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原件。(以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其他要求 具有《宿迁市投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3响应性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的程序、方法及定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计委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评标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方法如下:本招标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估。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计委令第30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清标委员会组成及清标内容:由招标人代表、代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及经济评委组成。

共三名。

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清理出投标的目标工期、目标质量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将其按重大偏差处理,其经济、技术标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本工程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第二步、本工程将采用广联达惠中软件有限公司的评标软件进行商务标的清标,投标人把最后的数据刻入光盘时,必须按招标人所发光盘中的使用帮助进行,否则将按重大偏差处理;(咨询电话:)第三步、导入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清理,若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存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顺序、格式与代理单位提供的不一致时,按重大偏差处理;第四步、对所余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当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5家及以下时,将所有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算术平均值,将低于此算术平均值的93%(不含 93%)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当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6家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得出算术平均值,将低于此算术平均值的93%(不含 93%)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选择全部入围,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评标准备3.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有关评标规定。

3.1.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供评标使用:(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答疑会纪要、工程量清单等;(2)供评标使用的主要施工图纸、地质勘查报告等工程技术资料;(3)工程概况和评标重点的书面介绍、包括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施工重点和难点、施工采用的新方法新工艺和新材料、招标文件与示范文本有较大变动的条款及评标办法等。

3.1.3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为满足评标和项目经理答辩的需要。

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讨论决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初步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初步评审标准
二、详细评审的评标方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名顺序选取4家单位作为中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份额分配比例为:40%:30%:20%:10%。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如综合得分且报价得分相同时,建议评标委员会根据如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按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若技术、商务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推选中标候选人)。

【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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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基于多个因素综合考虑的评估方法,将不同的评估因素进行量化或加权处理,最终得出评估结果。

这种方法常用于招标评标、人才选拔和企业绩效评估等领域。

综合评估法的主要思想是将评估对象的各个方面进行分解,形成评估指标,并根据这些指标给出量化的评分。

评估指标可以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主要是对评估对象的一些重要特征进行描述,定量指标则是对评估对象进行量化测量,如数量、质量、时间等。

在评估过程中,需要为每个评估指标确定权重,并计算出各个指标的得分。

最后,将各个指标得分按照权重加权计算,得出综合评估结果。

综合评估法不仅可以对各个评估对象进行比较,还能为评估结果提供较为客观和全面的参考。

1. 招标评标在招投标过程中,综合评估法常用于评标,以确定中标方。

评标指标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确定,如价格、技术能力、工程质量、项目管理等。

每个评标指标都有相应的权重,以反映其重要性。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中标方进行评分,并将各项得分加权计算,最终得出综合评估结果,并确定中标方。

2. 人才选拔在人才选拔过程中,综合评估法可用于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能力、领导力、团队协作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

每个评估指标的权重可以根据职位需求和公司文化进行调整。

评估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打分,并将各项得分加权计算,最终得出综合评估结果,并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3. 企业绩效评估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评标委员会是综合评估法评标的主要执行机构,对评标过程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5-7名成员组成,一般由政府部门、专业人士和行业代表组成。

1)制定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2)确定评估指标和权重;3)对每个评估指标进行打分;4)根据各项得分计算综合评估结果;5)审核评估结果,确定中标方。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参与者的表现。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参与者的商业活动,也不得与参与者有亲戚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由评委酌情打分 5-10 由评委酌情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
1 入计划
6-12 由评委酌情打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1 决方案
15-28 由评委酌情打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1 新材料应用
6-15 由评委酌情打分
危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作
\\\ 为技术标的评分点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 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 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 标要求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3.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3.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E。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C+D+E。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商务部分60分投标报价为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时得40分;投标报价与平均值相比每向上浮动1%扣0.25分,每向下浮动1%加0.25分,最多加减20分。

(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二技术部分40分1 技术方案评审15分从台套设备系统的总体设计对需求的了解及响应程度、系统设计方案是否完善合理、工艺控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以及在符合标书的技术要求基础上是否有优化设计、是否节约投资、是否安全、先进、可靠能稳定运行、是否节能降耗、是否影响生产、是否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设施、是否考虑维修通道、是否考虑平台及系统本体上的配套起重设施及系统使用寿命,保证试生产阶段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具有可靠详细的技术支持方案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优良,能充分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1-15分;(2)方案达标,基本响应招标文件的得6-10;(3) 方案一般,有一定偏离的得1-5分。

2 设备的选型及配置评审10分从台套设备系统软硬件设备及材料的品牌、产地、技术参数等设备选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程度,是否配置合理、设备和材料是否稳定可靠、控制系统能完成整个生产系统内所有的测量、监视、控制、报警及保护和联锁等功能,能够实现自动操作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设备、材料选型优良,配置合理,充分响应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得7-10分;(2)设备、材料选型良好,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4-6分;(3)设备、材料选型一般,基本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得1-3分。

3 项目完成时间评审5分以75日为项目完成基准时间,满足即得2分,每提前5天加1分,每延时5天扣1分,最多加减3分。

4 类似业绩评审5分有2项以上耐磨钢段斜轧生产线的设计及设备制造成套业绩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1项业绩增加0.5分,最多加至3分。

5 售后服务评审5分能够完成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即可得基准分2分,能够提供完整可行的生产耐磨钢段全套生产工艺文件加1分,能够协助业主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不超过15天),并生产出合格产品的加1分,试生产期结束后,若出现设备故障,保证7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加1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项 目 管 理 2、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人员及技术 3、投标人具有 CCIA 认证证书得 1 分; 力量配备(5 4、有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 质量(检)员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0.5
分)
分,最高得 2 分。
(3 分) 分。
服 务 专 业 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 2017 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化(2 分) 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信用重合同”证书的,得 2 分
服 务 本 地 为保证售后的快捷性供应商能够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资料证
售后服 化(2 分) 明
检测报告,投标文件内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由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成品
成品
检 测 报 告 ( 送 检 报 告 不 得 分 ), 清 单 包 含 礼 堂 椅 的 得 4 分 。 4 分 检测
投标单位需提供 2018 年以来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送检报 三、 报告
企业业绩 (4 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内容与音视频 相关)采购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以签订合同时 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合同、验收报告。)
技术指标 响应情况 (20 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20 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1 分, 扣完为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资格评审相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
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 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分值构成 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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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 2.1.1 2.1.2 2.1.3实行 最多 中标 数量 限制形式 评审 标准资格 评审 标准响应 评审 标准同一投标人中标单一品种货物最 多数量限额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报价唯一 营业执照 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书 生产许可证,或国家授权许可权 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 的认证证书或检测合格证 检验检测报告(国家或国际权威 机构出具) 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法定代表人 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同类产品是否出现过质量事故 批量退货或严重影响施工 货物及其技术文档图纸交付 投诉或违约责任追溯 生产场地、设备、检测能力 外购外协组件材料及其检验检测 是否是代理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要求 投标内容 交货期 货物质量 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按“评标办法及标准”评审出同一投标人在同 一分标编号下同类货物限中一个合同包;同一 分标编号下不同类货物及不同分标编号下的 货物对同一投标人不设中标限额;同一投标人 当该投标人累计被推荐中标的若干合同包中 的合同货物数量达到本表规定限额时,则该投 标人在剩余合同包中的投标只参与评审、不参 加排序(排序为空)及推荐中标;但当某一合 同包内所有合格投标人按上述推荐中标原则 推荐的中标数量均达到或超过限额时,不受本 表规定限额的限制。

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质量保证体系、生 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如有) 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 位章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 有)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条款号评审因素 权利义务已标价货物清单技术标准要求 文书签署评审标准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 表”给出的范围和数量 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货物类别或名称 智能变电站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技术%60商务%10价格%30智能变电站电源系统601030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60分值权重构成 (由技术评审得自动化系统及设备60分、商务评审得电源系统55分和价格评审得低压屏(柜)、箱502.2.1 分三部分构成,仪器仪表60三部分权重分别通信设备60见对应编列内 容,满分 100 分)信息设备 电缆60 5010301030103510401030103010301040低压电器501040工器具501040物资配件501040辅助设备设施501040【区间复合平均价法(次低价平均)】:评标基准价计算2.2.2与2.2.4(3) 价格评分计算公式M:为进入详评的投标人数量 a.如果M<10,不去掉任何一个报价 b.如果10<=M<20,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如果如在同一包内出现并列最高或最低评标价的情况,在计算基准价时只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或最低评标价,以下类推 c.如果20<=M<30,则去掉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 d.如果30<=M,则去掉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然后计算剩余投标人(N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1;再剔除(剔除只为计算平均值使用,并不是否决投标)评标价与算术平均值A1 偏差超过[-20%,10%]区间的投标人报价,计算剔除后投标人(P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2;最后计算A2和P个投标人中最低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3,以A3为基准价;若N个评标价均在算术平均值A1 [-20%,10%]区间以外,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M个)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4作为基准价。

价格部分得分=100-100×n×m×|投标人的评标总价-基准价|/基准价。

货物种类[区间复合平均价 法(次低价平均)]mn智能变电站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11智能变电站电源系统11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11自动化系统及设备11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条款号2.2.4(1) 2.2.4(2)条款内容技术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编列内容电源系统11低压屏(柜)、箱11仪器仪表11通信设备11信息设备11电缆11低压电器11工器具11物资配件11辅助设备设施11评审因素为投标人对技术规范书的响应情况、制造工艺和质量改进、组部件、配套件 及材质、设备软件及硬件性能、总体技术方案、系统功能和性能指标、供货及运行业 绩、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运行评价等,采用定量或比较评审。

评审因素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财务状况和信誉状况、供应商绩效评价。

3.1.2投标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其投 标作否决投标处 理: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 求,签字盖章的;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装订要求,制 作投标文件的。

1. 评标办法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办法”第 1.2 条规定情形除外),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综 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审得分较高者为优先;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为优先技术评审 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1.2 实行最多中标数量限制。

考虑防范市场垄断,保持产品质量服务竞争比较,以及交货期限制,以分标编号为范围,对同一投标 人中标数量作出最大限额(绝对数量或者占货物全部招标数量的比例)限定。

同一投标人中标单一品种货 物最多数量限额与推荐规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报价漏项以及其它报价偏差。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 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目号 (1) (2) (3) (4) (5) (6) (7) (8)(9)(10) (11) (12) (13) (14) (15)情形 事项 主体 不符 主体 不符 主体 不符 主体 冲突 资格 不符 资信 不良 资信 不良 资信 不良实质 不符投标 担保 格式 内容文件 签署投标 期限 逾期 交货 参数 接口具体规定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 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不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被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的;被招投标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对货物清单行报价暨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货物数量、范围提出偏差的;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或偏差的;对投标函附录规定的合同事项条款明确表示不接受,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 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款、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供的投 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未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缺少“投标专用章”具备 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的;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相比拖延一个月及以上的;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或产品型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 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对于规定接口要求的产品,投标文件对一次接口、二次接目号 (16)(17)(18) (19)(20)(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情形 事项供货 偏差虚假 投标复制 文件 修改 文件不良 履约清单 偏差 担保 主体 串通 投标 拒绝 澄清 报价 超限多个 报价无效 报价 报价 为零 恶意 竞标 违反 税法 法定 否决 投标 货币 单位 失信 欺诈具体规定 口、土建接口的响应与招标文件不符的;投标文件明确提出缺漏项,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 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 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否决投标, 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任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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