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1总则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知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

的基本要求,拟订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不合用于观众厅

面积不超出 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 300 座的剧场建筑。

剧场建筑依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立,其余用途应适合兼

顾.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601 座以上;

大型 1201 ~1600 座;

中型 801 ~1200 座;

小型 300 ~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出1200 座。歌舞剧场不宜超出1800 座。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

要求依据详细状况确立;甲、乙、丙等剧场应切合以下规定:

1主体结构持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1~100 年,丙等 25~50年;

2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该低于二级;

3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切合本规范相关章节的相应

规定。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密切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切合本规范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迫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剧场 theater

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娱乐建筑。

观众厅 auditorium

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池座 stalls

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楼座 balcony

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包厢 box(in the auditorium)

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舞台 stage

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含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

仓、台塔。

台塔 fly tower

主台以上至栅顶的空间。它是舞台表演和机械运作的基本空间。

台仓 understage

舞台台面以下的空间。

镜框式舞台 proscenium stage

在观众厅和舞台之间设有台口分开的舞台,是我国现有剧场舞台的基本形式。

台口 proscenium opening

舞台向观众厅的张口。

台唇 apron stage

台口线之外伸向观众席的台面。

乐池 orchestra pit

为歌剧舞剧表演配乐的乐队使用的空间,一般设在台唇的前方和下面。

主台 main stage

台口线之内的主要表演空间。

侧台 bay area

设在主台双侧,为迁换布景、演员候场、暂时寄存道具景片及车台的协助地区。

后舞台 back stage

设在主台后边,可增添表演区纵深方向的舞台。

开敞式舞台 open stage

舞台表演区和观众席在一个空间内的舞台形式,包含伸出式舞台、岛式舞台、尽端式舞台。

伸出式舞台 thrust stage

舞台向观众厅伸出,主要表演区在观众席内,观众席三面围绕舞台。

岛式舞台 arena stage

舞台设在观众厅内,观众席四四周绕舞台。

台口墙轴线 axis of proscenium wall

土建设计图上标明的台口承重墙结构定位轴线。

台口线 curtain line

台口结构内侧边线在舞台面上的投影线,舞台机械定位以此为基准。

栅顶 grid ;gridiron

俗称葡萄架,舞台上部为安装悬吊设备的专用工作层。

天桥 fly gallery

沿主台的侧墙、后墙墙身上部必定高度设置的工作走廊。一般舞台均设有多层天桥。

假台口 ( 或活动台口 ) movable pretendnd stage door

安装舞台灯具的主要设备,也能将演出台口尺寸作适合调整以适应

各样表演。

灯光渡桥 lighting bridge

与吊杆平行设置,可起落,安装、检修灯光用,在演出中能上人操作的桥式刚架。

渡桥码头 portal bridge

由天桥上伸出的平台或吊板。由此通往灯光渡桥或假台口上框。

大幕 proscenium curtain

分开舞台与观众厅的软幕。其开启方式又分对开式、提高式、串叠式蝴蝶式等。

檐幕 transverse curtain

主台上部的横条幕。

边幕 wings

主台双侧的边条幕。

前檐幕 fore-Proscenium curtain

大幕前方的檐幕。

纱幕 veil curtain

网眼纱制作的无缝幕,挂在台口的叫台口纱幕,挂在天幕灯区前的叫远景纱幕,也能够折叠成装饰衬幕。

防火幕 fire curtain

安装在台口处,当发生火灾时,可马上降落将舞台与观众厅分分开,

防备火灾漫延的设备。

车台 stage wagon

在主台、侧台、后舞台之间,沿导轨前后左右行走的机械舞台;也有无导轨自由挪动的小车台。

起落台 elevating stage

在舞台上能够起落台面的舞台机械。

转台 revolving stage

主要表演区能旋转的舞台机械。

起落乐池 orchestra lift

乐池地面可起落,增添舞台使用功能的乐池。

吊杆 batten

舞台上空悬吊幕布、光景、演出器械的杆状起落机械设备,有手动、电动、液压等多种传动方式。

吊点 point hoist

舞台上空悬吊演出器械或光景的起落点状机械设备。

天幕 cyclorama

悬挂在舞台远景区,表现天空风景的幕布。

面光桥 fore stage lighting gallery

在观众厅顶部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天桥。

耳光室 fore stage side 1ighting

在观众厅双侧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房间。

台口柱光架 lighting tower

在舞台口内双侧安装灯具的竖向刚架。

灯光吊笼 lighting (cable) basket

在舞台双侧上空设置的安装灯具的笼状吊架,能够起落或前后左右移动。

天桥侧光 fly gallery lighting

在舞台侧天桥上安装的灯光。

流动灯光 movable lighting

在舞台台面安装在灯架上可挪动的灯光。

灯控室 lighting control room

控制舞台灯光的操作用房。

声控室 sound control room

控制电声系统的操作用房。

舞台监察指挥系统 Stage manager control system

舞台监察指挥演出的各样信号和双向对讲系统等。

舞台监督系统 stage monitoring (disp1ay) System

察看舞台演职员演出实况的电视监督系统。

3基地和总平面

剧场基地选择应切合城镇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剧场基地应起码有一面对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临接的城

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该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切合以下规定:

1 800座及以下,不该小于8m;

2 801 ~1200 座,不该小于 12m;

3 1201座以上,不该小于15m。

剧场主要进口前的空地应切合以下规定:

1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切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座留出

集散空地;

2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可以知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方分散口的宽度不可以知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边或侧面另辟分散口,并应设有与其分散

容量相适应的分散通路或空地。剧场建筑后边及侧面对接道路可视为分散通

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

剧场基地临接两条道路或位于交错路口时,除主要临接道路应切合

本规范第条的规定且剧场基地前集散空地应切合第条1款规定外,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且主要进口及分散口的地点应切合城市交通规划要求。

剧场基地应设置泊车场,或由城镇规划一致设置。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防止人流与车流交错。布景运输

车辆应能直接抵达光景进出口。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供给优秀道路和工作场所及回车场所,并

应设置照明。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该小于,穿越建筑物时净

高不该小于。

环境设计及绿化应切合城镇规划要求,并应充足进行绿化,创建优

秀的环境。

设备用房应防备对观众厅、舞台及四周环境的噪声扰乱。

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一定形成独立的

防火分区,并有独自的分散通道及进出口。

总平面设计应切合无阻碍设计要求,并应切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

道路和建筑物无阻碍设计规范》 JGJ 50 的相关规定。

4前厅和歇息厅

前厅面积,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丙等剧场

不该小于座。

歇息厅面积,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乙等不该小于座,丙等剧场不

该小于座。

当附设小卖部或冷饮部时,不该小于座。

前厅与歇息厅合一时,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衣物寄存面积不该小于座。

剧场设抽烟室时,应切合以下规定:

1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2室内装饰天棚应为 A 级资料,墙面和地面不得低于 B1 级资料,并应切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卫生间,卫生间应设前室。卫生间门不得开向观众厅。男女卫生间厕位数比率为 1:1 ,卫生用具应切合以下规定:

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 座设一个小便器或长小便槽,每 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

2女厕:应按每 25 座设一个大便器,每 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

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5观众厅

视野设计

视野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所有。当受条件限制时,

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 80%表演区。

视点选择应切合以下规定:

1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台面处;

2大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质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合外移;

3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沿;

4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合提高,但不得超出舞台面;向

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沿后移,不该大于。

视野高升设计应切合以下规定:

1视野高升差“ c”值应取;

2隔排计算视野高升值时,座席摆列应错排部署,保证视野直接看到视点;

3小孩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野高升值可提高一

些要求;

4为知足较高音质要求,视野高升值设计宜采纳较高要求。

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应切合以下规定:

1镜框式舞台面,不该小于,且不该大于;

2伸出式舞台面,宜为~,附有镜框式舞台的突出式舞台,可与主台齐平。

3岛式舞台台面,不宜高于,可与观众席地面齐平。

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 33m;话剧和戏曲剧

场不宜大于 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镜框式舞台观众视野最大俯角,楼座后排不宜大于 20°;凑近舞台的包厢或边楼座不宜大于 35°。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俯角不宜大于 30°。

座席

观众厅面积应切合以下规定:

1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2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3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注:大台唇式、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计舞台面积。

剧场均应设置有靠背的固定座椅,小包厢座位不超出12 个时可设活动座椅。

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该小于;软椅不该小于。

座席排距应切合以下规定:

1短排法:硬椅不该小于,软椅不该小于,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合

增大,椅背到后边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该小于;

2长排法:硬椅不该小于;软椅不该小于。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合

增大,椅背到后边一排最突出部分水平距离不该小于;

3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起码增大。

每排座位摆列数目应切合以下规定:

1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该超出22座,单侧有走道时不该超出 11座;超出限额时,每增添一座位,排距增大25mm;

2长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该超出50座,单侧有走道时不该超出 25座。

观众席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座席,座席深应为,宽为,地点应方便残

疾人出席及分散,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记。

走道

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片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

顺畅,宽度切合安全分散计算要求。

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之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该小于,与乐池栏杆净距

不该小于 1m;当池座首排设置残疾人席时,应再增添不小于的距离。

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出 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出 10 排。

走道宽度除应切共计算外,尚应切合以下规定:

1短排法边走道不该小于,纵走道不该小于,横走道除排距尺寸之外的通行净宽度不该小于;

2长排法边走道不该小于。

观众厅纵走道坡度大于 1:10 时应做防滑办理,铺设的地毯等应为 B1 级资料,并有靠谱的固定方式。坡度大于 1:6 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的台阶。

座席地坪高于前排时及座席侧面紧临有高差之纵走道或梯步时应

设栏杆,栏杆应坚固,不该遮挡视野。

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高度不该遮挡视野,不该大于,并应

采纳举措保证人身安全,下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

其他

剧场观众厅兼放电影时,放映光学设计及放映室应切合现行行业标

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 的规定。

6舞台

一般规定

镜框台口箱型舞台的台口宽度、高度和主台宽度、进深、净高均应

与演出剧种、观众厅容量、舞台设备、使用功能及建筑等级相适应。宜切合

表的规定。

台口和主台尺

表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该小于。

主台和台唇、耳台的台面应做木地板,台面应平坦防滑。

主台上空应设栅顶和安装各样滑轮的专用梁,并应切合以下规定:

1栅顶标高至主台台面的垂直距离 ( 主台净高 ) :

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台口高度的倍;乙等剧场不该小于台口高度的 2 倍加;丙等剧场不该小于台口高度的 2 倍加;

2栅顶结构要便于检修舞台悬吊设备,栅顶的空隙除知足悬吊钢丝绳通行外,不该大于 30mm;

3各样滑轮梁的标高,应使站在栅顶的工作人员便于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

4由主台台面去栅顶的爬梯如超出以上,不得采纳垂直铁爬梯。甲、乙等剧场上栅顶的楼梯不得少于 2 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仓通往各层天桥直抵栅顶;

5丙等剧场如不设栅顶,宜设工作桥,工作桥的净宽不该小于,净高不该小于,地点应知足工作人员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的需要。

主台天桥应切合以下规定:

1天桥应沿主台侧墙和后墙三面部署,边沿应有高的护板。甲等剧场不得少于 3 层。乙、丙等剧场不得少于 2 层;

2第一层侧天桥标高,应使侧光射向表演区有优秀的角度,还应保证

主台与侧台间的洞口高度不阻碍布景通行;

3第一层侧天桥栏杆应知足安装灯具的技术要求;

4各层侧天桥除知足设备安装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净宽不该小

于,后天桥通行净宽宜为。

舞台面至第一层天桥有配重块起落的部位应设护网,护网构件不得

影响配重块起落,护网应设检修门。

主台应分别设上场门和下场门,门的地点应使演员上下场和跑场方

便,但应防止在天幕后墙开门。门的净宽不该小于,净高不该低于。

侧台应切合以下规定:

1主台双侧均应部署侧台,地点应凑近主台前部,便于演员和光景通向表演区。两个侧台的总面积:甲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2 ;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 1/3 ;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 1/4 。当丙等剧场受条件限制时可设一个侧台;

2设有车台的侧台,其面积除知足车台停放外,还应有寄存和迁换

光景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台面积的 1/3 ;

3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宽:甲等剧场不该小于;乙等剧场不该小于;丙等剧场不该小于;

侧台与主台间的洞口净高:甲等剧场不该小于;乙等剧场不该小于;

丙等剧场不该小于;

4设有车台的侧台洞口净宽,除知足车台通行宽度外,两边最少各加;

5侧台进出光景的门,净宽不该小于,净高不该低于,门应隔声、不

漏光。寒冷和寒冷地域的侧台外门应设保温门斗,门外应设装卸平台和雨篷;当条件同意时,门外宜做成坡道;

6甲等剧场的侧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布防火幕。

后舞台面积和使用高度,应依据舞台工艺设计确立,并应切合以下

规定:

1后舞台与主台之间的洞口宜布防火隔音幕;

2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洞口净宽,除知足车载转台通行外,两边最少各加。洞口净高应与台口高度相适应;

3没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其面积除知足车载转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光景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载转台面积的1/3 ;

4后舞台应设吊杆和灯光等设备。

甲、乙等剧场应设台仓,台仓的面积、层高、层数应依据使用功能

确立,并应切合以下规定:

1台仓通往舞台和后台的门、楼梯要顺畅,其实不得少于 2 个,应设显然的分散标记和照明,便于演员上下场和工作人员通行;

2台仓里为机械舞台而设的机坑、平台、通道和检修空间,一定设固定的工作梯和坚固连续的栏杆。

伸出式舞台应切合以下规定:

1附在镜框式舞台的伸出式舞台除镜框台口外,在台口两边还应增设演员上下场口;

2台面技术要求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同;

3台面上空应设吊点,地点、数目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立;

4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三个方向的面光。

岛式舞台应切合以下规定:

1台面技术要求应与镜框式舞台的主台同样;

2台面上空应设吊点,地点、数目应按舞台工艺设计确立;

3表演区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有来自四个方向的面光;

4表演区上下场通道不得少于 2 条。

乐池

歌舞剧场舞台一定设乐池,其余剧场可视需要而定。乐池面积按容

纳乐队人数计算,演奏员均匀每人不该小于,伴唱每人不该小于。

甲等剧场乐池面积不该小于;乙等剧场乐池面积不该小于;丙等剧场乐池面积不该小于。

乐池张口进深不该小于乐池进深的2/3 。

乐池进深与宽度之比不该小于1:3 。

乐池地面至舞台面的高度,在张口地点不该大于,台唇下净高不宜

低于。

乐池双侧都应设通往主台和台仓的通道,通道口的净宽不宜小于,

净高不宜小于。

乐池可做成起落乐池。

舞台机械

舞台工艺设计应向土建设计供给舞台机械的种类、地点、尺寸、数目、台上和台下机械部署所需的空间尺度、设备荷载、内力剖析、预埋件、用

电负荷及控制台地点等要求。土建设计应知足舞台机械安装、检修、运转

和操作等使用要求。

舞台机械的设计、安装和运转应切合以下规定:

1舞台机械运转一定采纳技术举措,保证安全运转,在运转全过程中应有相应的声、光警告信号,但不得影响演出成效;

2舞台机械可动台面与不动台面的空隙不得大于 5mm;高差不得大于±3mm;

3舞台机械台面的水平摇动空隙不该大于 5mm;倾斜高差不该大于±3mm。

舞台上部悬吊机械设备运转,除行程开关外,一定安装电源主回路

的保护开关,保证安全。

台口内双侧,应留出寄存对开大幕的空间地点。

土建设计应为防火幕和假台口预留运转空间,应为各样导轨设置预

埋件,在配重经过的各层天桥处应留洞,并为防火幕和假台口的卷扬机设置

机座平台。

安装吊杆应切合以下规定:

1建筑构件不得阻碍舞台任何悬吊设备的摆列、安装和运转;

2光景吊杆间距宜为~;

3灯光吊杆前后与相邻吊杆的间距不该小于;

4吊杆钢丝绳的吊点间距不该大于;

5吊杆的长度和吊点的数目及间距与台口和主台的宽度相适应;

6吊杆的运转应有保证安全的保护装置,防止机械或电气破坏失灵、坠杆伤人。

装有假台口和灯光渡桥的舞台,天桥一定设置相应的码头与假台口

或灯光渡桥相通。

乐池、伸出式舞台及岛式舞台的上空,应设相应数目的吊点,土建

设计应为吊点的安装供给条件。

舞台灯光

面光桥应切合以下规定:

1第一道面光桥的地点,应使光轴射到台口线与台面的夹角为

45°~ 50°;

2第二道面光桥的地点,应使光轴射到大台唇边沿或起落乐池前边沿与台面的夹角为 45°~ 50°;

3面光桥除灯具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和工作宽度:

甲等剧场不得小于;乙、丙等剧场不得小于;

4面光桥的通行高度,不该低于;

5面光桥的长度不该小于台口宽度,下部应设 50mm高的挡板,灯具的射光口净高不该小于,也不得大于;

6射光口一定设金属护网,固定护网的构件不得遮挡光柱射向表演区;护网孔径宜为 35~45mm,铅丝直径不该大于;

7面光桥挂灯杆的净高宜为。两排挂灯杆的地点由舞台工艺确立;

8甲等剧场可依据需要设第三道或第四道面光桥,乙、丙等剧场,如未设起落乐池,面光桥可只设 1 道。

耳光室应切合以下规定:

1第一道耳光室地点应使灯具光轴经台口边沿,射向表演区的水平投

影与舞台中轴线所形成的水平夹角不该大于45°,并应使边座观众能看到台口侧边框,不影响台口扬声器传声;

2耳光室宜分层设置,第一层底部应超出舞台面;

3耳光室每层净高不该低于,射光口净宽:甲、乙等剧场不该小于,

丙等剧场不该小于;

4射光口应设金属护网及应切合本规范第条第6款规定;

5甲等剧场可依据表演区前移的需要,设 2 道或 3 道耳光室;乙、

丙等剧场当未设起落乐池时,可只设 1 道耳光室。

追光室应切合以下规定:

1追光室应设在楼座观众厅的后部,左右各 1 个,面积不宜小于,

进深和宽度均不得小于;

2追光室射光口的宽度、高度及下沿距地面距离应依据采纳灯型进行

计算;

3追光室的室内净高不该小于,室内应设置机械排风;

4甲等剧场应设追光室;乙、丙等剧场当不设追光室时,可在楼座观众厅后部或其余适合的地点预留追光电源,容量不得小于30A。

调光柜室应切合以下规定:

1 调光柜室应凑近舞台,其面积应与舞台调光回路数目相适应,甲等剧场不得小于 30m2;乙等剧场不得小于 25m2;丙等剧场不得小于 20m2;

2调光柜室室内净高不得小于,室内要有优秀的通风。

调光回路应依据剧场种类和舞台大小配置。甲等歌舞剧场不该小于

480 回路;甲等话剧院不该小于360 回路;甲等戏曲剧场不该小于240 回路。

除可调回路外,各灯区宜配置1~3 路直通电源。甲等以上的剧场,每回路容量不得小于30A,乙等及以下剧场不得小于20A。

灯光配线应切合以下规定:

1由可控硅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不宜采纳多回路共用零线方式。当采纳多回路共用零线方式时,则零线截面面积不该小于相线截面积:

2由可控硅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应远离电声、电视及通信等线路。当两种线路一定平行敷设时,此间距应大于,当垂直交错时,此间距

应大于,并应采纳障蔽举措。

天幕地排灯区应设置相应调光回路,同时应设零线截面积不小于相

线截面积的三相回路专用电源。其电源容量为:甲等剧场不得小于 150A,乙等剧场不得小于 100A,丙等剧场不得小于 75A。

主台双侧的流动灯电源插座应分前、中、后设置在台板下带盖的专

用电源盒内,盒内应按流动灯数目设置调光回路。

舞台侧光可安装在一层侧天桥上,舞台宽度在 24m 以上的甲、乙等剧场,可设置灯光吊笼或纵向灯光吊杆,数目和尺度应按舞台工艺确立。

不设假台口的丙等剧场应在台口双侧设置柱光架。

舞台通信与监察

舞台监察主控台应设置在舞台内侧上场口。

灯控室、声控室、舞台机械操作台、演员化妆歇息室、候场室、服

饰室、乐池、追光灯室、面光桥、前厅、嘉宾室等地点应设置舞台监察对讲

终端器。

舞台监察系统的摄像机应在舞台演员下场口上方和观众席挑台( 或

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声学 一、剧场设计应包括建筑声学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装饰设计全过程。 二、扩声设计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密切配合;装饰设计应符合声学设计要求。 三、自然声演出的剧场,声学设计应以建筑声学为主。 观众厅体形设计 一、观众厅每座容积宜符合下列规定: 剧场类别容积指标(m3/座) 歌剧 4.5~7.0 戏曲、话剧 3.5~5.5 多用途(不包括电影) 3.5~5.5 设置扩声系统时,每座容积可适当提高。 二、观众厅体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众厅体形设计,应使早期反射声声场分布均匀、混响声场扩散,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电声设计应避免电声源的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声学装饰应防止共振缺陷。 2、楼座下挑台开口的高度与挑台深度比,宜大于或等于1:1.2,楼、池座后排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8m。 三、观众厅声学设计应包括伸出式舞台空间。 四、剧场作音乐演出时,宜设置舞台声反射罩或声反射南。 观众厅混响设计 一、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设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使用要求及不同体积,在500~1000HZ范围内宜符合下表规定: 使用条件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 歌舞 1.3~1.6s 话剧 (2000~10000m3) 1.1~1.4s 戏曲 多用途、会议 2、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相对于500~1000HZ的比值宜符合下表规定: 使用条件 125Hz 250Hz 2000Hz 4000Hz 8000Hz 歌舞 1.00~1.35 1.00~1.15 0.90~1.00 0.80~1.00 0.70~1.00 话剧 1.00~1.20 1.00~1.10 戏曲 多用途、会议 上列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适用于600~1600座观众厅。 二、混响时间设计,采用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Hz等七个频率;设计与实测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 [2007-11-58:28:00|By: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 <> 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 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GB50045�95(997年版) 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 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 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8.3.1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小编推荐消防泵生产厂家:上海意海泵业公司销售热线:02I-25965598,I3524II79

JGJ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字号:大中小 JGJ57-200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1 总则 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601 座以上; 大型1201~1600 座; 中型801~1200 座; 小型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 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 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 2 术语 2.0.1 剧场theater 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auditorium 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stalls 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balcony 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box(in the auditorium) 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2.0.6 舞台stage 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

剧院装修设计规范

剧院装修设计规范 篇一: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3章观众厅 3.1 视点和视距 3.2 视线和有关夹角 3.3 座席、排距和走道 3.4 座席、排距和走道 3.5 银幕 3.6 干扰光的防止 第4章声学 第5章放映机房 第6章其它用房 6.1 门厅、休息厅 6.2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 6.3 厕所 第7章防火和疏散

7.1 防火 7.2 疏散 第8章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3 电气 附录一银幕尺寸及其与观众厅的关系 附录二名词解释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 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201座以上; 大型801座~1200座; 中型501座~800座;

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消防

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消防 第七章防火与疏散 第一节防火 第7.1.1条剧场建筑防火与疏散设计除应按现行防火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之规定; 第7.1.2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条之规定; 第7.1.3条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条规定设置水幕; 第7.1.4条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7.1.5条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应采用非燃烧体; 第7.1.6条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乙级防火门; 第7.1.7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m2; 第7.1.8条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第7.1.9条观众厅吊顶内应设置检修马道,宽度不应小于0.65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非燃材料; 第7.1.10条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第7.1.11条观众厅屋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第7.1.12条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第7.1.13条舞台内严禁设置煤气或天然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第7.1.14条剧场建筑如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则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如设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小时; 第二节疏散 第7.2.1条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出口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二、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楼座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出口,不足50座时可设一个出口; 楼座不应穿越池座疏散;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第7.2.2条观众厅出口门及疏散外门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设双扇门,净宽不小于1.40m,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紧靠门不应设门槛,设置踏步应在1.40m以外; 三、严禁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 四、宜采用自动门闩,门洞上方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第7.2.3条观众厅外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坡度:室内部分不应大于1:8,室外部分不应大于1:10,并应加防滑措施,室内坡道采用地毯等应加阻燃处理;为残废人设置的通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二、两米以下不得有任何突出物;不得设置落地镜子及装饰性假门;

场地与建筑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场地与建筑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厅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601座以上; 大型 1201—1600座; 中型 801—1200座; 小型 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3.0.2 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800座以下,不应小于8m; 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 1201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4.0.6 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男、厕所厕位数比率为1:1,卫生器具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6m 长小便槽,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2)女厕:应按每25座设一个大便器,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 (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厕位。

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全部。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坐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 视点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台口线中心台面处;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舞台面0.3m;向大幕投影线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大于1m。 5.1,3 视线上升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视线上升差“c”值应取0.12m; 隔排计算视线上升值时,坐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 5.1,4 镜框式舞台面距第一排坐席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6m,且不应大于1.1m. 5.2.3 坐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0.5m;软椅不应小于0.55m。 5.2.4 短排法坐席排距,硬椅不应小于0.8m;软椅不应小于0.9m。 5.2.5 短排法每排坐位排列数,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11座。 5.3.1 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片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5.3.2 池座首排坐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 1.5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1m。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7-88 第1章总则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3章前厅部分 第4章观众厅 4.1视线设计 4.2座席 4.3走道 4.4其他 第5章舞台 5.1主台、侧台 5.2乐池 5.3舞台机械设备 5.4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 第6章后台 第7章防火与疏散 7.1防火 7.2疏散 7.3消防给水

7.4火灾报警 第8章声学 8.1观众厅体型设计 8.2观众厅混响设计 8.3扩声系统设计 8.4噪声控制 8.5其他声学规定 第9章建筑设备 9.1给水排水 9.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整 9.3电气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阐明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旳基本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城镇剧场建筑旳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其舞台部分旳技术原则,重要合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他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重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原则应按其重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合适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601座以上 大型1201~1600座 中型801~1200座 小型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适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适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旳质量原则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旳技术规定根据详细状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体构造耐久年限:甲等123年以上,乙等50~123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 三、室内环境原则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旳对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局限性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旳现行有关设计原则、规范和规定。

剧场设计规范

剧场设计规范 剧场设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要求设计师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还要注重美观与合理性。为了保证剧场设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和标准。下面就对剧场设计规范进行详细说明。 1. 剧场布局规范 剧场的布局应符合观众的视觉和听力需求。舞台应位于演出厅的正中央,并具有良好的视野和听觉效果。观众席应有合适的倾斜度和角度,以便每个座位都能有清晰的视线。观众席的座位宽度和脚间距应符合人体工程学标准。 2. 安全规范 剧场设计应考虑观众和演职人员的安全。剧场的消防设施应配备完善,包括灭火器、消防器材和疏散通道等。剧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3. 舞台规范 舞台是剧场最重要的设施之一,舞台的设计应尽量满足各类演出的需求,包括舞蹈、戏剧、音乐等。舞台应具备适当的高度、宽度和深度。地板材质应具有良好的弹性和防滑性能。舞台的灯光和音响设备应灵活、易于调整。 4. 灯光规范 剧场的灯光设计应考虑到演出的效果和要求。舞台灯光应照亮演员,使观众能够清晰地看到他们的表情和动作。在创造氛围和营造特殊效果方面,可以采用不同的灯光色彩和亮度。

5. 声音规范 剧场声音设计应保证声音的清晰度和音质的良好。观众席的扩声设备应安装在适当的位置,以确保观众能够听到演员的声音。 6. 景观规范 剧场的景观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考虑到观众的使用需求。剧场周围的道路和停车场应设置合适的路标和指示牌,以便观众顺利到达。 7. 舞台机械规范 剧场的舞台机械设备应设计合理,并具备良好的运行性能。舞台地板应平整牢固,吊杆和吊环应稳固可靠。舞台上的机械设备应具有精确的控制系统,以便实现演出的需要。 8. 管理规范 剧场设计还应考虑到剧场的管理和运营问题。各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时进行,特别是对于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剧场管理团队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演出。 总之,剧场设计规范是保障演出质量和观众体验的重要保证。设计师应熟悉这些规范,并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通过遵守规范,设计出更加安全、美观和实用的剧场设施,为观众呈现出高质量的演出。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简介 剧场建筑是一种特殊的建筑类型,它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 特别关注消防安全。本文档旨在提供剧场建筑消防设计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剧场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 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布局 - 剧场建筑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和法规的要求。建筑布 局应合理,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 剧场的主入口和紧急出口应明确标识和指示,便于人员疏散 和消防救援。 - 剧场内的座位、楼梯和过道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保证人员 疏散的便利和安全。 消防设施 - 剧场应配备有效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 现火灾,并通过声光报警提醒人员疏散。

- 剧场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剧场内的各个区域,以 控制火灾蔓延,并提供灭火用水。 - 剧场应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便在 初期火灾阶段进行灭火。 - 剧场的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作。 疏散和逃生 - 剧场应制定详细的疏散和逃生计划,确保人员在火灾等紧急 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 剧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出口,并确保其畅通无阻。 - 剧场内的楼梯和过道应满足相关安全规范,以方便人员疏散。 原动力和照明 - 剧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定期检查和 维护。 - 剧场应配备备用电源系统,以确保在电力故障等意外情况下,紧急照明和消防设备能正常使用。 培训和演练

- 剧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认识和能力。 - 剧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疏散和灭火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结论 剧场的消防设计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按照本文档所规范的消防设计要求,剧场建筑可以更好地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疏散和救援措施。

剧院设计规范标准

舞台设计规 基于镜框式舞台的固定结构: ◊建筑台口:剧场建筑结构舞台面向观众厅的开口。台口的大小(宽与高)是舞台设计的基础尺寸。 ◊主舞台:台口线以的主要表演空间。 ◊台塔:主舞台台面以上至屋盖结构下缘的空间。是舞台表演和台上机械设备运行、安装及检修的基本空间。 ◊工作栅顶(葡萄架):舞台上部为安装和检修台上设备、并能使悬吊元件通过的专用工作层。 ◊工作天桥:沿主舞台的侧墙、后墙墙身一定高度设置的工作走廊。一般舞台均设有多层天桥,通常一层天桥还有布置灯具的功能。 ◊台仓:舞台面以下的空间。是台下机械设备运行、安装及检修的基本空间。 ◊机坑:为台下机械设备驱动装置的安装、检修空间。 ◊台唇(前舞台):台口线以外伸向观众席的台面。 ◊乐池:为歌剧、舞剧等剧种表演配乐的乐队使用的空间,一般设在台唇的下面和前方。 ◊侧舞台:设在主舞台两侧,为迁换布景、演员候场、临时存放道具和景片的区域。 ◊后舞台:设在主舞台后部,可增加纵深方向表演区的区域。 ◊台口墙轴线:土建设计图上标注的台口承重墙结构定位轴线。 ◊台口线:台口侧边线在舞台面上的投影线。舞台机械定位以此为基准。 ◊大幕线:大幕中心位置在舞台平面上的投影线。通常是表演划分景区和设

置布景的基准线。 ◊舞台地板:由龙骨和面层木板(原木板、层压板、指接板等) 构成的、经表面精修的舞台表面结构的总称。 1、主舞台的基本尺度和构造要求: (1)基本尺度: r ■■ ■ ■' ■ 剧沖观众厅容虽健) 台 11 (m) 壬台(m) 宽髙见进深净有•-------- 戏曲 500-800 8〜]U 5.()〜6・ () 15 〜18 9-12 12-16 別1〜1(0) 9~11 5・5~6・5 18-21 12-15 13-17 1001-1200 10-12 6.0-7.0 21-24 15-18 14-18 i廨 600-S00 10-12 6.0-7,0 18-21 12-15 14-18 801 〜100() H〜13 6.5〜7,5 2H24 15〜】8 15-19 1001-1200 12-14 7.0-8.0 24 〜27 18 〜21 16-20 歌舞剧 1200-1400 12-14 7.0-8.0 24 〜27 15-21 16 〜20 1401 〜1600 )4-16 8.0-10.0 27-30 1$ 〜24 18 〜25 160H1800 16 〜18 10.0-12.0 30 〜33 21-27 22-30 台浅时H=2h+2・4m H台高 《剧场建筑设计规》还规定主舞台净髙对舞台栅顶标髙至主台台面的垂直距离(主台净高)的限制还有: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5倍;

室外剧场建筑方案规范

室外剧场建筑方案规范 室外剧场建筑方案规范 室外剧场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建筑,不仅需要满足观赏演出的需求,还要考虑观众的舒适性、安全性等方面。因此,在进行室外剧场建筑方案设计时,需要遵循以下规范。 首先,室外剧场的设计应根据地域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场地选址和布局。如在南方地区宜选择相对凉爽的林间地带,以防止夏季高温天气对观众的影响;而北方地区则应考虑保温和保暖措施。 其次,室外剧场的观众座椅布局应符合人体工学原理,确保观众的舒适性。观众座椅应质量坚固、耐候,座椅之间应预留足够的通道宽度,方便观众入座和离座。同时,座椅的高度和倾斜角度也需要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以保证观众观看演出时的视觉舒适度。 第三,室外剧场的舞台设计应充分考虑演员和观众的视觉效果和声音传播效果。舞台应设有适当的高度和斜度,以确保观众有良好的视觉体验和观看角度。舞台的声音传播要求应满足演出需求,舞台背景和幕布的设计应与演出主题相符,使观众能够更好地沉浸在演出氛围中。 第四,室外剧场的安全设施设计是至关重要的。应设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和疏散通道,并保证灭火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此外,室外剧场的场地和设施

应符合防火、防雷、防水、防盗等相应的安全标准。 第五,室外剧场的环境保护与绿化也是建筑方案中不可忽视的部分。剧场周边应合理规划绿化带和游憩区,提供观众休憩的场所,增强空气质量和视觉效果。建议在场地周边种植树木和花草,以降低空气温度,减少噪音和灰尘的影响。 最后,室外剧场建筑方案中的各项设计要注意与城市环境的协调性。在建筑外观设计上要求与周边建筑物风格相一致,既要保持剧场的独特性,又要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以提升城市形象和观众对剧场的认同感。 综上所述,室外剧场建筑方案的规范需考虑地域气候、观众舒适性、舞台效果、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因素。只有合理满足这些要求,才能打造一个符合观众需求、安全舒适的室外剧场。

国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国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现代建筑不仅要有美观 的外观,更需要考虑到其功能性和实用性。其中,剧场建筑是最 具有文化性和艺术性的建筑之一。为了保证剧场建筑的安全性、 实用性和艺术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即国标剧场建筑设 计规范标准。 首先,国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中强调了对剧场建筑功能的 要求。剧场建筑的主要功能是展示、演出、观看和欣赏。因此, 在设计剧场建筑时,必须考虑到观众席与演出台之间的距离、观 看角度、声音效果等方面的因素。这些要素的考虑,不仅直接影 响着观众的观感体验,还会影响演出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国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还对剧场建筑的结构和材料 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剧场建筑具有复杂的建筑结构和大面积的空 间跨度,这就要求剧场建筑的设计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同时,应在结构设计与使用寿命、安全性上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材料 应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和耐用性标准。这些措施的严格执行,能 够有效地保障剧场建筑的结构安全和寿命的质量。

最后,在国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中还规定了剧场建筑的节 能要求。剧场建筑的使用频率高,耗能量大。为减少剧场建筑对 环境的影响,降低能源消耗,国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过程中 逐步提高了剧场建筑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了剧场建筑在建 筑制造、建筑调节、维护等方案中的耗能。 综上所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旨在满 足剧场建筑的功能需求、提高建筑的结构安全性和延长使用寿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未来,我们也应该继续秉持这些标准,不断 进行创新和改造,打造更优质、更美观、更科技、更环保的剧场 建筑。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目录 1总则 (4) 2术语 (6) 3基地和总平面 (13) 4前厅和休息厅 (16) 5观众厅 (17) 5.1视线设计 (17) 5.2座席 (19) 5.3走道 (21) 5.4其他 (23) 6舞台 (23) 6.1一般规定 (23) 6.2乐池 (29) 6.3舞台机械 (30)

6.5舞台通讯与监督 (36) 6.6演出技术用房 (37) 6.7舞台构造荷载 (38) 7后台 (42) 7.1演出用房 (42) 7.2辅助用房 (44) 8防火设计 (46) 8.1防火 (46) 8.2疏散 (48) 8.3消防给水 (51) 8.4火灾报警 (53) 9 声学 (54) 9.1声学设计 (54)

9.3观众厅混响设计 (56) 9.4噪声控制 (57) 9.5扩声系统设计 (59) 9.6其他 (59) 10 建筑设备 (60) 10.1给水排水 (60) 10.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整 (61) 10.3电气 (65) 本规范用词阐明 (69)

1 总则 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旳基本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剧场建筑旳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不合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²或观众容量局限性300座旳剧场建筑。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剧场为多功能上四,其技术规定应按其重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合适兼顾。 1.0.4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601座以上; 大型1201~1600座; 中型801~1200座;

小型 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适宜超过1200座。歌舞剧场不适宜超过1800座。 1.0.5 剧场建筑旳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旳技术规定根据详细状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构造耐久年限:甲等123年以上,乙等51~123年,丙等25~50年; 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 3 室内环境原则及舞台工艺设备规定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旳对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旳有关强制性原则旳规定。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JGJ57-2000" 1 总则 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平安、卫生及舞台工艺等面的根本要求,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立计。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缺乏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6.1.2 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6.1.3 主台和台唇、耳台的台面应做木地板,台面应平整防滑。 6.1.4 主台上空应设栅顶和安装各种滑轮的专用梁,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栅顶标高至主台台面的垂直距离(主台净高):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5 倍;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4.00m;丙等剧场不应小于台口高度的2 倍加2.00m; 2 栅顶构造要便于检修舞台悬吊设备,栅顶的缝隙除满足悬吊钢丝绳通行外,不应大于30mm; 3 各种滑轮梁的标高,应使站在栅顶的工作人员便于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 4 由主台台面去栅顶的爬梯如超过2.00m 以上,不得采用垂直铁爬梯。甲、乙等剧场上栅顶的楼梯不得少于2 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

仓通往各层天桥直达栅顶; 5 丙等剧场如不设栅顶,宜设工作桥,工作桥的净宽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1.80m,位置应满足工作人员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的需要。 6.1.5 主台天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天桥应沿主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边沿应有0.10m 高的护板。甲等剧场不得少于3 层。乙、丙等剧场不得少于 2 层; 2 第一层侧天桥标高,应使侧光射向表演区有良好的角度,还应保证主台与侧台间的洞口高度不阻碍布景通行; 3 第一层侧天桥栏杆应满足安装灯具的技术要求; 4 各层侧天桥除满足设备安装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净宽不应小于 1.20m,后天桥通行净宽宜为0.60m。 6.1.6 舞台面至第一层天桥有配重块升降的部位应设护网,护网构件不得影响配重块升降,护网应设检修门。 6.1.7 主台应分别设上场门和下场门,门的位置应使演员上下场和跑场便,但应防止在天幕后墙开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50m,净高不应低于2.40m。 6.1.8 侧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主台两侧均应布置侧台,位置应靠近主台前部,便于演员和景物通向表演区。两个侧台的总面积:甲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2;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3;丙等剧场不得小于主台面积的1/4。当丙等剧场受条件限制时可设一个侧台; 2 设有车台的侧台,其面积除满足车台停放外,还应有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积,其面积不宜小于车台面积的1/3;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1总则 1.0.1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 1.0.3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 类。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1.0.4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601座以上; 大型1201〜1600座; 中型801〜1200座; 小型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1.0.5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1〜100年,丙等25 50年; 2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

3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 ^定。 1.0.6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剧场theater 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auditorium 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stalls 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baleony 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2.0.5 包厢box(in the auditorium) 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2.0.6 舞台stage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1 总则 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 1601 座以上; 大型 1201~1600 座; 中型 801~1200 座; 小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乙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 2 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应低于二级; 3 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1.0.6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紧密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1.0.7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剧场 theater 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文娱建筑。 2.0.2 观众厅 auditorium 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2.0.3 池座 stalls 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2.0.4 楼座 balc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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