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全市第二批艺术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4.01•【字号】东教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营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20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行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水平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两书一章”通读精研常态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突出抓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指导规范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展理论学习。
组织开展“学用新思想、奋斗新时代”活动。
强化“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开展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持续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健全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教育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深入实施“四抓四促四化”书记突破项目,促进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及成员工作责任清单,完善组织、制度、责任、考核“四个体系”。
扎实开展“5+X”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和优化党支部组织生活方式。
高标准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
积极培育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示范点,推动教育党建品牌提标升级,努力实现一学校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
发挥党员教师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教师承诺践诺”系列活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30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等35个学校为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培育建设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309号)有关要求,以2年为建设周期,完善建设方案,于5月25日前将确定后的建设方案(格式无统一要求,标注联系人和电话)发至邮箱******************。
建设周期内,各培育建设单位要完成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推进协同育人改革、加快制度机制创新、校企合作培养师资、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开展产业学院建设等各项建设任务。
建设期满,由培育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按照培育单位的建设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正式纳入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名录;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河南省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的资格。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示范性产教融合型职业院校培育单位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5月6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第三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第三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04•【文号】教基厅函〔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7.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第三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并启动第二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44号)要求,我部启动了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工作。
在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推荐,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的基础上,现认定并命名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等209所中小学校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以下简称特色学校)。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特色学校争创工作,广泛宣传特色学校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区域内合作交流,促进中小学校共同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同时,请各地按照教基一厅函〔2014〕14号通知要求,开展第三批特色学校争创工作,请各省级教育部门根据当地争创工作情况于2018年9月30日前推荐5-8所工作突出的学校,报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珊************)附件:第二批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名单教育部办公厅2017年7月4日。
创建艺体特色学校实施方案
学校艺体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发展艺体教育,把艺体教育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切入点,使我校艺体教育工作规范化、序列化、科学化,把我校创建成艺体特色学校,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艺体教育是学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道德水准,陶冶学生高尚情操,促进学生智力和身心健康发展的有力手段。
艺体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贯穿于学科教育之中,又具有其他学科教育所不可代替的特殊作用。
根据新时期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艺体教育的特殊意义,立足我校实际,秉承我校“张扬个性特长、成就孩子梦想”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树立整体发展思想,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艺体教育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组织保障(一)建立“艺体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机构。
1、领导小组:组长:赖斌昌副组长:胡奎成员:江向阳刘平马晓燕黄兵华毛宗勇2、工作小组:组长:胡奎副组长:江向阳成员:刘平马晓燕黄兵华毛宗勇各年级组长3、设备设施工作组:组长:江向阳成员:后勤组全体人员(二)建立健全制度。
1、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制度。
(1)每月领导小组研究艺体教育工作一次。
(2)半期对艺体教育工作进行检查。
(3)每期对艺体教育工作进行考评、总结、表彰、奖励。
2、建立学校行政、大队部、教研组、年级组分级管理责任制度。
(1)学校所有领导都要认真学习艺体教育课程标准,制定出近、中、远期艺体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督促、检查、验收。
(2)学校教导处负责组织课堂教学、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艺体教育的过程管理,建立艺体教育、教研、教改制度。
艺体教育领导小组要经常深入班级,深入课堂进行调查研究,随时参加体育、美术、音乐等任课教师的听课,评课活动。
三、发展目标一年见成效、两年出成果、三年创一流。
按照学校“张扬个性特长、成就孩子梦想”的办学理念,根据“提高素质、全面发展”的艺体教育指导思想,确立“合格加特长”的培育目标,突出学校体育、艺术特色的发展,并以此为龙头,实现育人特色的全面开花,带动学校及周边地区群众健身运动的开展和本镇艺体文化的健康发展。
关于举办全市第二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优质课展评暨观摩研讨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市第二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优质课展评暨观摩研讨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全市体育、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优质课展评暨观摩研讨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选对象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普通中小学在职、在岗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经县市区评选推荐,参加本次展评活动。
二、展评的内容、形式及要求1.参评课应符合课程改革的精神,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突出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特点,体现创新精神。
2.参评课必须使用经过教育部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小学、中学的体育、音乐、美术教材。
3.参评课须是一节完整的课时,第一课时或其他课时均可,小学每课时40分钟,初中、高中45分钟。
4.参评课以录像方式交U盘进行评选。
5.评选出的部分获奖课的授课教师将进行现场展示交流。
三、参评方法1.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展评活动,并将本次展评活动作为各县市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
2.报送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3.报送材料及要求:上报资料一律以电子形式拷贝在U盘内进行上报,包括:(1)电子登记表:“市第二届中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优质课展评暨观摩研讨活动优质课登记表”(附件2、附件3)(PDF 格式、加盖鲜章后存在U盘内)。
(2)视频材料:请各县(市、区)将每节参评课编辑到规定时间内(小学每课时40分钟,中学45分钟),并统一以高清格式拷贝到盘(U盘需贴标签,标签注明县市区、学校、上课教师)。
U盘内不得出现区域和单位名称等信息。
(3)电子扫描稿:教科书中该教学内容及详细教案的电子扫描稿各1份。
4.报送时间及单位:资料统一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研究所。
所有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四、评奖1.聘请我市有关专家和中小学优秀教师组成评委会,对参评录像课进行评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27•【文号】教思政厅函〔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9〕15号,以下简称《第二批双创工作通知》)安排和评审工作方案,经资格审查、专家推荐、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10个高校党委、99个院系党组织、999个党支部分别作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2、3)。
自本通知发布至2021年8月,为第二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建设时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培育创建各建设单位要按照《第二批双创工作通知》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教育部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上,为每个建设单位搭建网上工作平台(平台登录账号另行通知),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工作进展、经验成效。
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
各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
教育部组织对各建设单位培育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各建设单位于2021年5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
教育部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公布验收评定结果。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8.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湾里管理局教体办,各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局属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为充分展示全市学校(幼儿园)美育教育工作成果,不断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纵深推进艺术教育改革,引领素质教育蓬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全市第八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节活动(以下简称“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全市学校美育实践活动优质均衡普及,推动美育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活动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
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美育教育特点,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审美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强化普及均衡。
坚持面向人人,让所有学生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广泛开展以班级为基础的多元化、多层次艺术实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学和实践全过程。
促进区域美育均衡发展,为农村学校学生提供更多艺术实践的机会。
(三)完善展演机制。
完善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展演活动,健全“校级艺术普及—县(区)级集中展演—市级现场展示”市县校三级推进机制。
优秀音乐教研组评选通知(3篇)
第1篇各相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音乐教育队伍建设,提升音乐教育教学质量,激发音乐教研组的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音乐教研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1.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秀音乐教研组的典型形象。
2. 推动音乐教育改革,提高音乐教育教学水平。
3. 激励音乐教研组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4. 营造良好的音乐教育氛围,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研组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1. 政治思想:教研组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音乐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2. 团队建设:教研组结构合理,成员专业素质高,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
3. 教育教学:教研组积极开展音乐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
4. 教研成果:教研组在音乐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学生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5. 社会服务:教研组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为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6. 特色创新:教研组在音乐教育教学方面有特色,创新举措,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四、评选程序1. 申报阶段:各学校音乐教研组填写《优秀音乐教研组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初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评审环节的教研组。
3. 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进入评审环节的教研组进行实地考察、资料评审和答辩。
4.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表彰阶段:对评选出的优秀音乐教研组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时间1.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2.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3.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4.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98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3号)精神,不断提升学校美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
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在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美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
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及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及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14•【字号】鲁教体字[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及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鲁教体字〔2009〕13号)各市教育局:根据关于开展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及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工作的要求,我厅对各市申报的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及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含第一、二批公布的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示范学校)进行了评估。
经各县(市、区)、学校自评,市教育局复评,省教育厅抽检和网上公示,我厅研究确定了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40个,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542个,现予以公布。
同时,撤销我厅第一、二批公布的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对新公布的示范县(市、区)、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四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称号,并审批新增示范县(市、区)、示范学校。
希望各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示范学校进一步加强对艺术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艺术教育水平,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进我省艺术教育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及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名单济南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槐荫区章丘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济南第一中学济南第七中学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济南第九中学济南舜耕中学济南中学济南艺术中学济南师范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第三中学济南第三十四中学济南市历下实验小学济南市燕柳小学济南市大明湖小学济南市解放路第一小学济南市东方双语学校济南市花园路第二小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山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济南泉城中学济南市历元学校济南燕山小学济南市青龙街小学济南市甸柳第一小学济南市经五路小学济南市胜利大街小学济南市南上山街小学济南市纬二路小学济南甸柳第一中学济南第五中学山东省济南实验初级中学济南市民生大街小学济南育英中学济南市育新小学济南市馆驿街小学济南市舜耕小学济南市营市东街小学济南市机场小学济南市槐荫实验小学济南市纬十路小学济南市经七路第一小学济南第十二中学济南第二十中学济南市小辛庄小学济南市昆仑小学济南市制锦市街小学济南市明珠小学天桥实验小学济南市博文小学济南市汇文实验学校济南十三中学济南市北坦小学济钢鲍山小学济南市历城区第四中学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小学济南市历城区实验小学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中心小学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第二小学济南市长清中学章丘市第四中学章丘市第五中学章丘市实验小学章丘清照小学平阴县第一中学平阴县实验小学平阴县龙山小学平阴县实验中学平阴县第四中学青岛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四方区市北区市南区李沧区即墨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青岛长沙路小学青岛市实验小学青岛嘉峪关学校青岛莱芜一路小学青岛富源路小学青岛嘉定路小学青岛太平路小学青岛大学路小学青岛南仲小学青岛重庆路第二小学青岛淮阳路小学胶州市常州路小学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城阳区实验小学崂山区浮山小学青岛台东六路小学青岛桦川路小学青岛北仲路第一小学青岛洮南路小学青岛师范附属小学青岛上海路小学青岛艺术学校青岛一中青岛幼儿师范学校青岛二中青岛三十九中即墨二十八中崂山区实验小学青岛二十二中平度一中青岛朝城路小学青岛德县路小学青岛延安二路小学青岛鞍山二路小学青岛平安路第二小学青岛四方区第二实验小学青岛四方小学青岛永安路小学崂山区华楼海尔希望小学崂山区西韩小学即墨市第二实验小学青岛文登路小学开发区黄浦江路小学胶南市实验小学莱西市实验小学莱西市第二实验小学莱西实验中学平度市南村小学青岛六中青岛师范学校青岛九中青岛十七中开发区实验小学青岛八大峡小学青岛上清路小学青岛李沧路小学青岛北山小学崂山三中胶州市向阳小学青岛六十六中青岛商务学校平度市实验小学平度市同和小学青岛市北区实验小学淄博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张店区临淄区桓台县周村区淄川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淄博市张店区实验中学淄博市张店区公园小学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小学淄博市张店区兴学街小学淄博市柳泉艺术学校淄博市张店区第二中学淄博市张店区第七中学淄博市张店区铝城一中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中学淄博市张店区凯瑞小学淄博市张店区莲池学校淄博市张店区南定小学淄博市张店区城中小学淄博市张店区九级塔小学淄博市张店区马尚二中淄博市第十一中学淄博市第十八中学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淄博市临淄区实验小学淄博市临淄区金茵小学淄博市临淄区实验中学淄博市临淄区稷下中学淄博市临淄区稷下小学淄博市临淄区闻韶小学淄博市临淄区第二中学淄博市临淄区高阳中学淄博市桓台县第一中学淄博市桓台县世纪中学淄博市桓台县实验学校淄博市桓台县实验小学淄博市桓台县第一小学淄博市桓台县第二小学淄博市周村区第二中学淄博市周村区城北中学淄博市周村区中和街小学淄博市淄川区实验中学淄博市淄川区实验小学淄博师专附属小学淄博市第四中学淄博市沂源县历山中学淄博市沂源县南麻第五小学淄博市沂源县实验小学枣庄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市中区薛城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枣庄市市中区实验小学滕州市滕北中学枣庄市高新区龙潭小学枣庄市第十六中学枣庄市薛城临山小学滕州市第二中学枣庄市第二中学滕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枣庄市第九中学枣庄市第八中学枣庄市市中区君山路小学台儿庄区实验小学枣庄市市中区中兴小学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枣庄市市中区鑫昌路小学滕州市实验小学枣庄师范附小枣庄市第一中学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东营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广饶县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东营市胜利实验小学广饶县英才学校东营市胜利中华小学东营市东营区第一中学东营市实验小学广饶县第一实验小学东营市胜利河口第二小学东营市春晖小学东营市胜利第一小学东营市实验中学东营市胜利第二小学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东营市海河小学东营市育才学校广饶县大码头乡中心初中广饶县第一中学东营市英华园学校利津县陈庄镇中心小学河口区第一中学东营市第一中学广饶县陈官乡中心小学广饶县花官乡中心小学烟台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莱州市蓬莱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莱州市双语学校莱州市第二实验小学莱州市实验小学蓬莱市易三实验小学烟台市福山区西关小学烟台市芝罘区南通路小学莱州市莱州中心小学龙口市实验小学莱州市金城镇中心小学烟台市牟平区实验小学烟台市牟平区第二实验小学莱阳市实验小学莱阳市古柳中心小学莱州市实验中学莱州市文峰中学蓬莱市实验中学山东省烟台第十中学烟台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烟台市牟平区实验初级中学招远市金辉学校莱阳市实验中学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中学烟台开发区高级中学山东省福山第一中学山东省莱州市第一中学山东省烟台第三中学山东省烟台第四中学山东省龙口第一中学山东省蓬莱第一中学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山东省牟平第一中学山东省栖霞市第一中学山东省烟台第二中学潍坊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潍城区高新区寿光市诸城市寒亭区临朐县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潍坊外国语学校潍坊市中新双语学校奎文区实验小学潍坊市潍城区永安路小学潍坊市实验小学奎文区幸福街小学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小学潍坊高新区东明小学潍坊北海学校潍坊市潍城区实验小学潍坊日向友好学校高新区双语学校奎文区胜利东小学昌乐县朱刘街道小学临朐县第二实验小学临朐县第一实验小学临朐县海尔希望小学诸城市府前街小学坊子区三马路小学诸城市实验小学安丘市实验小学安丘市兴安街道兴安小学高密市第二实验小学高密市恒涛双语实验学校高密市开发区小学昌乐县实验小学山东省寿光市侯镇中心小学山东省寿光市实验小学山东省寿光市文家街道中心小学诸城市舜王街道诸冯学校山东省寿光市稻田镇营里小学青州市云门书院双语学校山东省益都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青州市实验小学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安丘市兴安街道城北小学昌邑市奎聚街道办事处奎聚小学山东省潍坊第三中学山东省潍坊第八中学山东省潍坊第五中学潍坊广文中学潍坊东明中学山东省寿光世纪学校临朐县新华中学临朐县龙泉中学昌邑实验中学临朐县城关街道北苑中学山东省寿光市洛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诸城市实验中学昌乐县朱刘街道中学昌乐县实验中学高新区清池中学诸城市繁华中学安丘市东埠中学安丘市青云双语学校高密市立新中学昌乐县城关街道中学潍坊市寒亭区实验中学潍坊新华中学青州市邵庄初中坊子区黄旗堡中学青州市夏庄初中潍坊市幼教特教师范学校山东省潍坊七中山东潍坊第一中学潍坊中学山东省寿光市现代中学山东省临朐第一中学山东省临朐实验中学山东省寿光市第一中学安丘市第一中学山东省昌乐二中潍坊市寒亭区第一中学山东省高密市第一中学山东省潍坊市第四中学山东省青州市第一中学济宁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市中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济宁学院附属小学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济宁霍家街小学济宁枣店阁中心小学兖州市实验中学兖州市实验小学微山县实验小学曲阜市实验小学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邹城市第四中学金乡县第二中学任城二十里铺镇中心小学济宁任城实验中学泗水县实验小学鱼台县实验小学汶上县实验小学曲阜市姚村镇中学泗水子路中学济宁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汶上县第一实验中学曲阜实验中学曲阜市杏坛中学曲阜时庄镇中学鲁城街道田家炳小学泰安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泰山区新泰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山东省泰安第二中学山东省泰山中学泰山长城中学泰安师范附属学校泰山学院附属中学泰安市实验学校泰山外国语学校泰安东岳中学山东省泰安第六中学泰山区财源办事处仓库路学校泰安英雄山中学泰安第十九中学岱岳区道朗镇第一中学新泰市平阳小学新泰市汶城实验小学新泰市第一中学新泰市新汶中学新泰市第一实验小学宁阳县第二十中学宁阳县实验小学肥城市泰西中学肥城实验初级中学肥城市第一高级中学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东平明湖中学东平第一实验小学泰山现代中学泰山区御碑楼小学泰安市三友小学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泰安南关中学泰山实验中学泰安市省庄一中泰安市徐家楼街道办事处王家店小学泰山雷锋学校泰安第十二中学岱岳区北集坡镇第一中学新泰市实验中学新泰市向阳实验学校新泰市育英实验学校新汶街道实验学校新汶街道良庄实验小学新泰市泉沟镇初级中学新泰市楼德镇中心小学宁阳实验高级中学宁阳县乡饮中心学校宁阳二十四中肥城市龙山中学东平县实验小学威海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环翠区文登市荣成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威海第二中学威海第一中学荣成市实验小学荣成市石岛实验中学荣成市第十二中学荣成市幸福街小学荣成市石岛中心完小荣成市第二实验中学文登第一中学文登市实验小学文登市第二实验小学文登市文峰小学乳山市府前路学校乳山市第一实验小学乳山市黄山路学校乳山市乳山口镇初级中学乳山市海阳所镇中心校威海市长征小学威海市实验中学威海市实验小学威海市统一路小学威海市古寨小学威海市鲸园小学威海市城里中学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日照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莒县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日照市实验小学日照市新营小学日照市实验中学日照市新营中学日照市实验学校日照第一中学日照师范学校日照市实验高级中学日照市第二实验中学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第二初级中学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初级中学莒县第一实验小学莒县第四实验小学莒县阎庄镇中心小学莒县店子集镇中心小学莒县夏庄镇中心初级中学莒县闫庄镇中心初级中学五莲县实验小学五莲县第二中学日照经济开发区桂林路小学莱芜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莱芜市第十七中学莱芜市第一中学莱芜市第五中学莱芜市口镇中学临沂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兰山区罗庄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临沂第一实验小学临沂第二实验小学临沂第三实验小学临沂第四实验小学临沂西郊实验学校临沂第七中学临沂第九中学临沂第六中学临沂第十中学兰山区李官中心小学临沂第三中学临沂第四中学临沂第六实验小学临沂华盛实验学校临沂滨河明珠小学临沂第十八中学临沂第二十中学临沂第八实验小学罗庄区傅庄中心小学沂南县双语实验学校山大华特卧龙学校临沭县第二初级中学费县第一中学费县第二中学费县实验中学费县费城镇西关小学费县方城镇中心小学费县实验小学费县费城镇中学德州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乐陵市武城县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德州市第二中学德州市第一中学齐河县第一中学武城县第二中学禹城市综合高中齐河县实验中学乐陵市第二中学临邑实验中学德州市同济中学齐河县第一实验小学临邑临盘中学临邑县师范附属小学临邑县实验小学临邑县邢侗中学德州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武城县第一中学武城县武城镇中学武城县职业中专武城县广运中学临邑县临盘镇中心小学武城县第三实验小学武城县武城镇中心小学聊城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临清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民主小学聊城市茌平县实验小学聊城市临清第一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北顺小学聊城市莘县实验小学聊城市东昌府区第一实验小学聊城市临清京华中学聊城第二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实验中学聊城市阳谷县第三中学聊城市阳谷县第一实验小学聊城市阳谷县第一中学滨州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滨州市博兴县第二中学滨州市邹平县梁邹小学滨州市邹平县新世纪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滨州市邹平县第一中学滨州市邹平县黄山中学滨州市邹平县长山镇范公小学滨州市邹平县西董镇鹤伴中学滨州市邹平县魏桥实验学校滨州市邹平县明集镇初级中学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柳桥中心小学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中心小学菏泽市艺术教育示范县(市、区):单县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山东省菏泽第一中学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小学菏泽市实验小学郓城县东关小学山东省单县第一中学巨野县巨野镇南关小学单县实验小学菏泽学院附属小学山东省郓城第一中学山东省成武第二中学鄄城县实验中学单县实验中学郓城县中英文希望学校巨野县实验小学单县南城第一小学郓城县李集乡中心小学。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名单暨启动第三批乡村温馨校园推荐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名单暨启动第三批乡村温馨校园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闽教基〔2021〕46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名单暨启动第三批乡村温馨校园推荐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46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号)和我厅相关工作部署,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经审核公示,确定连江县松坞小学等16所学校为第二批省级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另有龙岩市永定区培丰中学等3所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二批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双减”政策,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部署,将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统筹利用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相关经费,健全完善各项支持措施,组织开展评估认定,做好典型案例和创建经验的总结推广,推动实现“十四五”期间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不断抬高乡村教育底部,确保乡村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各入选典型案例的学校要进一步提炼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抓好巩固提升工作,将乡村学校校园校舍等“硬环境”与精神文化等“软环境”结合起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健全管理制度,全面优化教书育人的校园文化环境,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为持续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请各设区市(含平潭),继续遴选推荐3-4所第三批省级以上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典型案例学校,申报材料具体见《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基〔2020〕4号)要求,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023年戏曲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5篇
2023年戏曲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5篇戏曲文化进校园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中共__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戏曲进校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全面普及推广传统戏曲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区中小学校的传播和普及,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着力推动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并进、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衔接,开创具有徽州特色的戏曲传承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按照《安徽省“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选择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组织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国有和优秀民营院团进学校演出,严把戏曲剧目内容质量关,精心选择或创编一批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的思想性、艺术性俱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__人文精神的优秀剧目进校园演出。
三、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创新“戏曲进校园”活动工作体制机制,做好演出院团的资格认证、拟定剧目清单、审查剧目内容、安排演出场次、做好演出保障和戏曲专家培训等试点城市文化工作,“十三五”末,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所有学生每年免费欣赏到一场优秀戏曲演出的目标。
四、主要内容以徽剧、京剧、黄梅戏等我区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剧种为重点,通过“徽剧进校园”、“戏曲专业知识培训”、“少儿戏曲实践”、“优秀民营剧团评选”等推进我区“戏曲进校园”工作。
1、组织“徽剧进校园”活动。
邀请市徽剧艺术传习所开展“徽剧进校园”活动与区内两所中小学合作,组织省级徽剧非遗传承人担任学校兼职老师或辅导员,分别以兴趣班和普及教育方式开展徽剧教育,扩大学生戏曲爱好者队伍,探索总结徽剧传承模式,拓展“戏曲进校园”的活动方式。
福建安溪第一中学简介
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学简介安溪一中创办于1924年,先期兴教于名冠八闽之千年文庙,后又移至于朱熹讲学之考亭书院,现校址座落于泉州市安溪县县府凤城镇凤山山麓。
安溪地处晋江源头,山川俊美,秀丽传奇,是中国生态旅游大县;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五百亿元,入选“综合实力百强县”、“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
作为县基础教育最高学府,安溪一中是老牌的省一级达标学校、省级文明校园,2018年12月正式列入福建省示范性高中建设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校本部占地面积141亩,背依人文古迹与自然景观交相辉映的凤山森林公园,面朝波光潋滟、白鹭翻飞的大龙湖,环境优美壮观;建筑面积57992.64平方米,布局错落有致。
新校区占地面积232.23亩,近傍规模宏大、配套齐全的万达商业区,现已建设完成包括标准足球场在内的主要建筑。
学校现有初、高中学生近五千人,教职工393人。
学校着力锻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拥有正高级教师1名,特级教师2名,高级教师83名,一级教师114名。
近几年来,择优录用了二十几位名校研究生。
学校秉承“勤、实、严、毅”的校训,坚持“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理念,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为师生打造品位高雅、精彩纷呈的校园生活。
在高考、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尤其是生物学科奥赛,多年来陆续有学生摘得国家奥赛的金银铜牌,并因此入选学科竞赛全国百强高中榜。
高考本科上线率98%左右,本一上线率60%左右,每年有一大批学生被清华、北大等名校录取。
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异彩纷呈,并在足球、美术等优势凸显,形成了特色项目,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学生男子足球队是市中学生足球赛的八冠王,成为泉州市校园足球当之无愧的“王者之师”。
几年来,学校美术生在高考中捷报频传,一大批美术人才被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等排名前列的美院录取。
遇见涛中,共美其美沼涛中学系台湾财团法人陈沼涛文教基金会捐资创建的一所二级达标高中,地处安溪县城,是“福建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校”,学校创办至今发展美术特色教育近20年,成绩斐然,业已成为福建省美术特色教育名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29•【文号】教思政厅函〔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9〕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安排,现就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建设任务。
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0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两年(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国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国高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含高职高专院校、民办高校)及其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校、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2.23•【字号】教基一〔2016〕90号•【施行日期】2016.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2016〕9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首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决定开展第二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创建条件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2014〕144号)中所列条件,同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36号)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
二、创建主体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中小学校。
三、组织实施(一)名额分配。
示范校原则上按省辖市每2个县(市、区)申报1所,省直管县(市)限申报1所;示范区原则上每个省辖市可申报1个,条件达不到的可不申报。
省直管县(市)可直接申报。
(二)组织申报。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达不到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不予推荐。
申报单位需参照评选标准的有关要求,填写《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申报表》(附件1)或《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申报表》(附件2)。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考察评定。
申报单位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示范区评估标准的通知》(教办基一〔2014〕420号)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严格把关。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厦门市普通高中特色项目建设校名单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厦门市普通高中
特色项目建设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4.18
•【字号】厦教办〔2024〕30号
•【施行日期】2024.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厦门市普通高中特色项
目建设校名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普通高中有特色多样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教发〔2021〕92号)以及《关于做好特色高中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厦教发〔2024〕1号)精神,我局在学校自主申报、区级推荐基础上,组织学校陈述答辩、专家组评审,现确认厦门沧江高级中学、厦门熹海高级中学、厦门海沧实验中学、厦门市翔安中学、厦门市九溪高级中学、厦门市华锐莱普顿高级中学、厦门市华师希平双语高级中学、厦门市央美恒一高级中学等8所学校第二批厦门市普通高中特色项目,详见附件。
各特色高中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锚定学校特色品牌,进一步完善特色项目发展思路和规划,系统推进特色课程体系,通过特色项目建设整体推进学校的内涵
发展和质量提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为完善教育高质量体系作出贡献。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附件
厦门市第二批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新增)建设校名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20•【字号】沪教委体〔2024〕22号•【施行日期】2024.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4〕22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学校美育的普及实施,促进青少年学生审美素养持续提升,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艺术后备人才,现就做好新一轮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2019年7月起,本市相继下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学校美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
目前,市、区两级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已基本形成,全面发展的艺术骨干人才招收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学校及项目建设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艺术“一条龙”建设发展水平,助力学生艺术人文素养持续提升及优秀艺术后备人才培养,本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市、区两级进行新一轮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
其中,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工作由市教委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区级布局工作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
二、认真做好新一轮“一条龙”学校布局申报工作各区要加强经验总结和资源整合,统筹制定新一轮布局建设总体方案,所申报的市级学校艺术“一条龙”项目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教育部关于确认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确认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确认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按照原国家教委《关于设立“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的通知》(教电厅(1997)4号)精神,经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528所学校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请各地认真落实实验学校的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积极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
2000年10月23日附:第二批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名单北京市(24所)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第161中学陈经纶中学昌平区第四中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第15中学广渠门中学房山区房山中学大兴县黄村第二中学东城区灯市口小学东城区分司厅小学石景山区鲁谷小学西城区黄城根小学丰台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平谷县第五小学西城区阜外大街第一小学通州区东方小学门头沟区大峪第二小学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朝阳区日坛小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小学花园村中学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延庆县延庆中学天津市(24所)第21中学第四中学南开大学附属中学第二中学第47中学第100中学塘沽区第二中学大港区第三中学咸水沽镇第一中学杨村镇第一中学宝坻县第四中学静海县第一中学蓟县第一中学芦台镇第一中学开发区第一中学大港油田中心区第二小学汉沽区体育场小学河东区第一中心小学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红桥区实验小学第55中学宝坻县第一中学大港油田第10中学蓟县城关小学河北省(15所) 辛集中学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张家口市第二中学迁安市第一中学昌黎县汇文中学隆化县存瑞中学乐亭县中堡王庄乡初级中学邯郸市峰峰矿务局小学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小学香河县城内第二小学秦皇岛市新一路小学石家庄市四中路小学石家庄市中山路小学唐山市路北区实验小学山西省(15所) 太原市育英中学太原市第37中学太原铁路职工子弟第一中学大同市第一中学大同市第二中学平定县第一中学长治市第二中学襄垣县第二中学运城中学晋城市第一中学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小学神头第一发电厂子弟小学孝义市新城小学运城地区人民路学校晋城市城区凤鸣小学内蒙古自治区(12所) 包头市第35中学满洲里市三道街小学海拉尔市呼伦小学通辽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小学锡林浩特市第二实验小学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巴彦淖尔盟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苏虎街小学赤峰市第10中学包头市第四中学通辽市科尔沁区实验小学辽宁省(21所) 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第一小学沈阳市第二中学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小学沈阳市皇姑区岐山路第一小学大连市金州区八里小学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小学大连市第44中学大连市育明高级中学鞍山市第一中学抚顺市新抚区北台小学本溪市铁路中学本溪市明山区联丰小学丹东市第二中学丹东市站前小学锦州市古塔区保安第二小学锦州市凌河区解放小学营口市站前区红旗小学阜新市实验小学葫芦岛市实验小学朝阳市光明小学盘锦市高级中学吉林省(24所) 实验中学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第六中学长春市第30中学长春市第45中学长春市第48中学长春市第二实验小学长春市宽城区天津路小学吉林市第一中学吉林市毓文中学吉化集团公司第九中学吉林铁路职工子弟第一中学白城市第一中学松原市实验高级中学吉林油田管理局高级中学四平市地直街小学公主岭市岭西小学白山市实验小学抚松县实验小学通化市东昌区实验小学校延边第二中学长春市第103中学辽源市实验中学吉化集团公司第九小学长春外国语学校黑龙江省(15所)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哈尔滨市第六中学哈尔滨市大同小学阿城市涤纶小学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齐齐哈尔市龙沙小学牡丹江市第二中学佳木斯市第一中学佳木斯市第二中学大庆市东风中学大庆石油高级中学大庆市第六中学双鸭山市第一中学肇东市第一中学勃利县高级中学上海市(24所)光明中学位育中学育才中学曹杨第二中学北郊中学大境中学延安中学新中高级中学莘松中学嘉定区第二中学南汇县中学青浦区实验中学松江二中崇明中学宝山区实验学校奉贤县育秀实验学校第六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卢湾区第一中心小学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金山区第二实验小学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普陀区平利路第二小学闵行区华漕中心小学浦东新区新时代小学江苏省(28所)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南京市长江路小学金陵中学苏州市第一中学苏州市敬文实验小学无锡市第一中学常州市觅渡桥小学常州市第一中学丹阳高级中学通州市石港小学淮阴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无锡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江阴市高级中学如东县掘港小学江宁县东山镇中心小学南京市琅琊路小学苏州市第三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南通中学泰州中学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扬州市梅岭小学常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建湖县实验小学锡山高级中学如东县中学宜兴高级中学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浙江省(28所)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宁波效实中学宁波市镇海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湖州市第四中学嘉善县第二中学黄岩实验中学永嘉县上塘镇城西小学富阳市新登镇中心小学宁波市海曙区中心小学慈溪市实验小学瑞安市实验小学天台县实验小学舟山市定海小学龙游县实验小学江山市城南小学缙云中学金华市环城小学海宁市实验小学绍兴市鲁迅小学义乌中学平阳县中心小学临安市衣锦小学绍兴县实验小学遂昌县实验小学宁波市曙光中心小学东阳中学富阳中学安徽省(15所) 蚌埠市第二中学铜陵市第一中学和县第一中学宁国中学贵池中学淮南市第一中学宿城第一中学合肥市南门小学合肥市西园小学六安市城北小学芜湖市绿影小学安庆市四照园小学淮北市实验小学滁州市全椒县实验小学马鞍山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福建省(21所) 厦门一中龙岩一中长汀一中莆田二中福州八中晋江养正中学三明二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州群众路小学福州鼓楼第三中心小学厦门演武小学厦门实验小学泉州晋光小学建瓯实验小学三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福州一中厦门六中泉州一中福州第40中学石狮新湖中心小学南安第一中学江西省(16所)南昌市第三中学乐平中学上饶市第一中学宜春第一中学临川第二中学新余第一中学萍乡市芦溪中学鹰潭第一中学九江第一中学赣州市文清路小学上饶市第一小学九江市双峰小学吉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南城县第一中学萍乡中学余江县第一中学山东省(24所) 济南市经五路小学青岛嘉峪关学校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烟台市芝罘区南通路小学龙口市实验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曲阜市实验小学泰安师范学校附属学校荣成市第二实验小学德州一棉有限公司小学博兴县第一小学胜利油田孤岛小学实验中学青岛第45中学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实验初级中学寿光市北洛镇第一初级中学日照第一中学平邑第一中学济南铁路职工子弟实验学校青州市邵庄镇初级中学烟台市芝罘区工人子女小学青州第一中学烟台第三中学济南第12中学河南省(22所)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小学郑州市白鸽集团郑州二砂实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业有限公司小学洛阳市第五中学周口市闫庄小学许昌市实验小学许昌市文化街小学上蔡县第一高级中学信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罗山县实验小学三门峡市实验小学灵宝市实验中学新乡市第10中学新乡市育才小学济源市北街学校焦作市轻工职业中专安阳市第七中学中原石油勘测局机关第一小学濮阳市子路小学郑州市二七区陇海西路小学中原石油勘探局第六中学洛阳市第23中学湖北省(16所) 葛州坝外国语学校武昌水果湖第一小学武汉市第二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武汉市武昌区三道街小学宜昌市实验小学汉川市实验小学丹江口市实验小学来凤县实验小学南漳县实验小学随州市实验小学麻城市第一实验小学荆州市沙市区实验小学荆州市荆州小学监利县建设小学咸宁市实验小学潜江市实验小学湖南省(20所)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桃源县第一中学衡阳市第八中学湘潭市第二中学岳阳市第一中学沅江市凌云塔小学祁阳县第一中学怀化市鹤城区■水小学花垣县花垣小学邵阳市第二中学涟源市第一中学张家界市永定区敦谊小学株洲市第二中学宜章县第一中学长沙市第一中学长沙市长郡中学长沙市芙蓉区育英小学长沙市开福区东风小学长沙市天心区仰天湖小学常德市澧县澧阳镇第一完小广东省(28所) 番禺中学南海市桂城中学北江中学东莞市东莞中学汕头市金山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茂名市第一中学阳江市第一中学潮州市金山中学开平市开侨中学深圳市外国语学校汕头华侨中学深圳市宝安中学江门市第一中学惠州市华侨中学梅县东山中学广州市海珠区实验小学深圳市深圳小学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小学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汕头市新乡小学梅县丽群小学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小学广州市黄埔区怡园小学汕头市聿怀中学广州市天河区云山小学珠海市第二中学新兴县实验小学广西壮族自治区(10所)横县中学柳州市景行路小学南宁市第三中学北海市北海中学柳州地区民族高级中学钦州市逸夫小学玉林市玉林镇古定中心小学梧州高级中学桂林市桂林中学百色市第五中学海南省(9所) 文昌市文昌中学海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海口景山学校定安县第一小学保亭县保亭小学乐东县第一小学海口市第20小学琼海市实验小学琼山市琼山小学四川省(19所) 新都县第一中学南充高级中学大竹中学渠县中学宜宾市第一中学南溪县第一中学泸州市第二中学成都市盐道街小学泸州市梓■路小学绵阳市成绵路第一小学邻水县鼎屏小学四川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乐山市实验小学峨眉山市绥山镇第三小学双流县棠湖中学彭州市南城小学成都市列五中学成都市第12中学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小学重庆市(21所) 渝中区第二实验小学人民小学北碚区朝阳小学涪陵区第七小学涪陵第五中学开县汉丰镇第五小学万州实验中学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一职业中学巴蜀小学南开中学第八中学巴蜀中学育才中学第29中学南岸区珊瑚实验小学长寿中学巴县中学忠县实验小学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希望小学江北区华新小学铜梁县铜梁中学贵州省(10所)贵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遵义市第四中学都匀第一中学毕节第一中学六盘水市第三中学贵阳市甲秀小学遵义市文化小学铜仁第一中学大方县第二中学六盘水市实验小学云南省(10所)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玉溪市红塔区第三中学楚雄州第一中学大理市第一中学思茅地区第二中学个旧市第一中学石屏县第一中学曲靖师范学校附属第二小学曲靖市麒麟区北关小学临沧地区凤庆县凤城完小西藏自治区(5所) 林芝地区中学拉萨市第一高级中学拉萨市第八中学山南地区第一小学昌都地区实验小学陕西省(15所) 西安小学靖边县第一小学宝鸡市金台区东仁堡小学汉中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西安铁路分局西安第五职工子弟小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西安高新第一小学西安东方机械厂子弟小学庆安集团有限公司子弟中学(西安) 国营黄河机器制造厂子弟中学西安铁路分局西安第一职工子第中学商州中学蒲城县尧山中学铁道部第一工程局咸阳职工子弟中学甘肃省(10所) 玉门市三台小学高台县解放街小学民勤县东关小学嘉峪关市逸夫学校庆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静宁县第一中学临夏市第一中学张掖市第四中学兰州市第33中学兰州市东郊学校青海省(8所) 西宁市第七中学西宁市贾小庄小学西宁市虎台小学西宁市西关街小学平安县第二小学互助土族自治县城北小学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第二小学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第二小学宁夏回族自治区(9所) 银川市第九中学银川市第三中学石嘴山市第三中学宁夏大学附属中学平罗中学长庆银川高级中学银川市第21小学银川市实验小学青铜峡市汉坝小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所) 乌鲁木齐市第三小学乌鲁木齐八一中学附属小学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第一小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中学奇台县第一中学吐鲁番地区实验中学米泉回民中学乌苏市第一中学哈密石油第一中学奎屯市第一中学——结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2.14•【字号】教基一〔2016〕1027号•【施行日期】2016.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名单的通知教基一〔2016〕102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我省继续开展了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活动。
经各申报单位自评,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复评,省级专家集中评审和实施考察评估,评选确定信阳市浉河区和济源市为第二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河南大学附属中学等19个第二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希望各示范区和示范校珍惜荣誉,开拓进取,深入探索,在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和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附件:第二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12月14日附件第二批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名单河南大学附属中学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实验小学郑州市第三十一中学郑州市二七区建新街小学尉氏县实验小学洛阳市第十九中学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小学平顶山市第四十一中学安阳市第六十四中学安阳正一中学林州市第一中学鹤壁市淇滨区福源小学新乡市第二中学禹州市试验学校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许洼小学灵宝市五亩乡第一初中鹿邑县高级中学济源市沁园中学巩义市紫荆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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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教函字…2011‟36号滕州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各镇街教委办、市直及民办中小学:我市从2008年开展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以来,学校的艺术教育得到了普遍的重视和加强,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了一批艺术教育特色学校。
目前,我市有4所学校(滕州二中、北辛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成为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4所学校(滕西中学、姜屯中学、育才中学、安居小学)成为枣庄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28所学校成为滕州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2010年,滕州二中荣获“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成为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排头兵,并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为大力推进全市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使更多具有艺术教育特色的学校涌现出来,根据《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的通知》(滕教字…2008‟8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开展全市第二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创建验收活动,具备创建条件的学校要依据《滕州市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方案》和《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标准》认真准备,并将“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4)(镇街学校经教委办初审)盖章后于4月28日前交体卫艺科,市局将于2011年10月下旬组织评审验收。
望各单位以此次创建活动为锲机,提升学校艺术教育更上一个台阶,形成学校各自鲜明的艺术教育特色。
附件:1. 滕州市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方案2. 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标准3. 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量化考核表4.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附件1:滕州市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方案在全市各高中、初中和小学开展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简称“创建活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重要举措,对于巩固艺术教育在整个基础教育中的地位,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特有的教育价值,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
一、指导思想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体现艺术教育特有的教育价值和育人功能,促进中小学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是能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并在艺术教育方面具有显著特点的学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展示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成果和水平,总结艺术教育的经验,对全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产生示范作用。
二、创建原则创建活动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第一,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统一的原则。
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首先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公平的艺术教育权利。
要处理好对全体学生的基本要求与对艺术特长学生的特殊要求的关系,促进全体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并形成具有本镇街及本校鲜明特色的艺术教育项目,提高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
在创建活动中,要兼顾城市和农村不同发展水平的学校。
第二,坚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突出艺术教育特色相协调的原则。
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要处理好艺术教育和其他学科领域教育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使艺术教育成为美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发挥育人的作用。
第三,坚持艺术教育课程教学和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艺术类课程的课堂教学是学校实施艺术教育的主渠道,是落实艺术教育育人目标的主要途径,必须首先保证艺术类课程的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
课外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对于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创建活动中要发挥课外活动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的育人功能。
第四,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的原则。
创建活动要有明确的评审标准,但并不是一种以达标为目的的终结性行为。
创建活动是一个不断探索学校艺术教育规律的过程,不断总结和积累学校艺术教育经验的过程,不断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的过程。
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不但要重视艺术教育的成果,更要注意在创建的过程中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
三、评审程序申报学校根据《滕州市创建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活动的方案》和《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标准》,首先进行自评,填写申报表,向所在镇街教委办报送申报材料,由镇街组织评审,签署意见后将学校自评材料和评审意见上报市教育局。
市直及民办中小学可直接报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小组,由市教育督导室牵头,对上报的学校进行复核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教育局授予“滕州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经市教育局命名的“滕州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在基本达到上一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后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推荐上报枣庄市教育局参加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选。
滕州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不搞“终身制”,对已经获得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复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保持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撤销。
四、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工作作为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的一个突破口,认真总结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经验,展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成果。
通过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艺术教育特色鲜明的学校,并带动镇街中小学艺术教育步入规范有序发展的轨道,以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
附件2: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标准一、组织机构与管理1.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艺术教育工作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艺术教育3—5年发展规划,并有配套的工作措施。
2. 学校艺术教育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有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划,有创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工作目标和行动计划,有艺术教育工作常规管理制度、艺术教师的岗位聘用制度、岗位责任制以及艺术课外活动制度等。
3. 建立了学校艺术教育管理网络,成立有三级(校级、处级、组级)艺术教育管理机构,并有明确的管理职责。
4. 学校领导重视艺术教育工作,做到有校级领导分管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有校中层干部具体负责艺术教育工作,工作职责明确,并做到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艺术教育工作,解决实施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艺术教师的课外活动辅导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形成了科学公正的考核量化艺术教师工作的量化制度和办法。
二、办学理念1.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 校长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清晰的办学思路,有创新精神,学校领导班子对艺术教育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有正确的认识。
3. 全校师生对学校艺术教育有较高的知晓度和认同。
三、教学工作1. 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齐开足艺术类课程,学校音乐美术课开课率达到100%。
保证毕业班艺术类课程正常开课。
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艺术课程标准。
2. 积极推进艺术课程改革,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地方艺术课程。
深入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使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感受,提高学生丰富的审美体验。
3. 音乐美术教师教学计划完备,每学期有完整的教案。
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
4. 积极推进艺术教育的评价改革,艺术学科的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对学生的成绩考核科学、规范。
四、艺术活动1. 学校积极开展艺术课外活动,至少有6—10 个以上固定的艺术团队或兴趣小组,艺术课外活动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时间、有内容、有措施、有辅导老师、有制度、有记录、有总结。
2. 学校艺术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学生参与各类艺术活动面达到70% 以上。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全校性的艺术活动(文艺演出、书画展评等),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参加一项自己喜欢的课外艺术活动。
3. 校园艺术教育氛围浓厚,校园文化艺术建设符合育人宗旨,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具有鲜明的特色。
4. 在普及的基础上建立有效高水平的学生艺术社团,每年能推出具有一定水平、富有创意的艺术表演类节目。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艺术竞赛活动,每学年组织艺术团队参加各级各类艺术竞赛活动。
五、师资队伍1. 学校按编制标准合理配备音乐、美术专职教师,负责艺术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艺术师资的整体素质较高,能够胜任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等工作。
2. 学校音乐、美术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学历达标;学校重视艺术教师的进修和培训工作,艺术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高一级的学历教育。
艺术教师辅导课外活动计入工作量。
3. 艺术教师有良好的师德,有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热情,能够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40岁以下的艺术教师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书。
六、教学研究1. 学校教研计划中有艺术教研的内容,音乐、美术教师在校内经常开展艺术教研活动,并做到经常参加校级、镇、市级以上艺术教育教研活动且有活动记录。
2. 有校级以上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做到人员、计划、内容、时间落实,并对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 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的教科研及教学改革实验成果显著,教师在教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论文、示范课、研究课等),艺术教师在镇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
七、条件保障1. 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活动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艺术教学设备器材和艺术活动经费有保障。
2. 加强艺术教育教学硬件建设,按《滕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器材配备“四项工程”实施方案》(滕教字…2010‟122号)配齐音乐、美术器材设施。
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使用效果好。
3. 按规定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和活动室,有舞蹈排练室。
4. 选择风琴、口琴、电子琴、口风琴、竖笛等乐器进入课堂。
八、艺术教育特色1. 学校形成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艺术教育特色项目,有良好的传统和影响力。
2. 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活动,成绩优秀。
学校在艺术教育领域(包括艺术人才培养、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文艺社团建设以及艺术教育成果展示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 学校艺术教育特色项目在全市起到示范作用。
附件3:2011年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量化考核表附件4:滕州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示范校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