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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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积分获取方式1. 参与村内公益活动,根据活动性质和参与程度,由村委会评定相应积分。

2. 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良好,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行为,可获得积分奖励。

3. 村民在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方面做出贡献,如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可按实际情况获得积分。

4. 村民参与村内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根据参与度和学习成果,获得相应积分。

二、积分使用规则1. 积分可在“爱心超市”内兑换商品或服务,具体兑换标准由村委会定期更新公布。

2. 积分不得转让、买卖或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

3.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三、积分管理1. 积分由村委会统一管理,设立积分管理小组,负责积分的记录、审核与发放。

2. 村民可通过村委会提供的积分查询系统,随时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3. 如发现积分获取或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村委会有权取消违规积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积分激励措施1. 定期评选积分达人,对积分排名靠前的村民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参与积分活动的村民,村委会可提供额外的优惠政策或服务。

3. 鼓励村民之间形成良性竞争,通过积分激励机制,促进村民积极参与村内各项活动。

五、积分制度的监督与改进1. 村委会应定期对积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 鼓励村民对积分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村委会将认真考虑并适时采纳合理建议。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下河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村委会有权对积分管理办法进行临时调整。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第一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爱心超市”积分对象为在富兴社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居民。

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物品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兑换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根据所获积分发放积分卡,建立积分台账,实行实名登记,积分发生变化时,积分卡和台账保持一致,如果积分卡损毁、丢失,以积分台账记录情况为准。

四、各户积分值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户对落实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及家庭成员平时表现综合确定分值。

五、基础分。

各户基础分为0分,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依据加减分项进行赋分。

爱心积分在兑换截止日期前可以累积,兑换截止日期按照旗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工作总体安排进行。

六、加减分项:出现以下情况的,各户可获得奖励加分或扣分:1.搬迁入住情况。

2017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

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

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购物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顾客的购物需求,提高其购物体验,促进顾客的回头率,越来越多的超市开始引入积分制管理。

爱心超市作为一家以关爱消费者为宗旨的超市,也积极响应这一趋势,推出了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二、积分制管理的目的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激励会员积极参与购物活动,增加他们的消费频率,提高超市的盈利能力。

通过积分制管理,超市能够对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进行分析,优化商品布局,提高销售额,同时也提供一种回馈机制,让顾客感受到超市的关爱和重视。

三、积分获取规则1. 注册成为爱心超市会员即可享受积分获取的权益。

2. 每消费一元可获得相应积分,积分比例为消费金额的百分之一。

3. 特定商品或活动期间,额外赠送积分的情况会在超市公告或宣传资料中明确标示。

四、积分使用规则1. 积分可兑换现金券、礼品卡等有价物品,使用范围限于爱心超市指定门店。

2. 积分兑换所需达到的最低积分数将根据超市的设定进行调整,并在爱心超市官方网站或门店内公示。

3. 积分不可转让、不可提现,只能在爱心超市内进行消费兑换。

五、积分过期规则1. 积分有一定的有效期,具体有效期根据超市政策设定。

2. 过期积分无效,不能进行兑换或使用,请会员在有效期内使用积分。

六、积分管理规则1. 会员需保管好个人信息,如遗失或泄露导致积分被他人使用,超市概不负责。

2. 恶意刷卡套现、盗用他人账号等违规行为将取消积分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多个账号不能合并积分,每个账号仅限使用自身积分。

七、其他事项1. 爱心超市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积分制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解释,并在适当时候将调整和解释结果通知会员。

2. 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会员可前往爱心超市指定门店的顾客服务台进行咨询。

通过引入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将能够更好地了解顾客的消费习惯和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购物体验。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爱心兑换超市积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激励人们积极参与爱心活动,本制度制定以激励大众参与公益事业、有关单位和个人共同支持公益事业。

第二章积分获取途径1.参与公益活动(1)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个人可通过填写志愿服务表格获得相应的积分。

(2)单位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每参与一次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2.捐款(1)个人捐款:每捐款100元可获得10积分。

(2)单位捐款:每捐款1000元可获得100积分。

3.购物积分(1)爱心兑换超市会员在超市内购物时,根据购物金额获得相应的积分。

(2)特定商品购物:购买公益产品可获得双倍积分。

第三章积分使用规则1. 爱心兑换(1)积分可以用来兑换礼品或者优惠券。

(2)兑换礼品或者优惠券的数量不限。

2. 社区服务(1)可以使用积分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2)每次参与社区服务活动需要消耗相应的积分。

3. 展览活动(1)可以使用积分购买展览活动门票。

(2)每次购买展览活动门票需要消耗相应的积分。

第四章积分规则1. 积分有效期(1)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被清零。

(2)每次获取积分后,系统会自动延长积分有效期。

2. 积分记录(1)系统会对所有积分的获取和消耗进行记录,并且积分余额可以随时查询。

(2)每次使用积分或者获取积分都会有相应的凭证。

3. 积分结算(1)每季度都会对超市会员的积分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以短信或者邮件形式通知会员。

(2)结算期内如果有争议,都可以向超市管理部门申诉。

第五章监督机制1. 审计监督(1)每一期的积分结算都会有专门的审计部门进行监督。

(2)如果发现有不当行为,会进行相应的追究。

2. 投诉渠道(1)会员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或者在超市内填写投诉表格进行投诉。

(2)超市会对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第六章安全保障1. 隐私保护(1)会员的个人信息只用于积分管理,不会泄露给第三方。

(2)会员可以随时查阅自己的积分记录。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每位同学都争取成为一个受大家欢迎的文明学生,特制定以下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每月每位学生分配积分为60分,获得奖励加分,违反纪律扣分。

月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兑换商品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加、减分细则学习方面:1、上课认真听讲,与老师配合,受到表扬的加2分;单元测验考试前三名(或任课老师特别表扬者)加3分;4-8名2分;一月内作业无迟交、全交者加5分。

2、作业未能按时交,一门次扣2分;一周达三门次未能按时交扣10分。

纪律方面:1、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老师上课,被点名批评者扣2分;顶撞老师拒不接受批评者,扣5分;2、学校集会,违反纪律要求,三操不认真,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3-5分(体育委员)出、缺勤方面:1、全月全勤,无病事假、迟到、早退、旷课,校内外活动无缺席者,月底加5分。

2、上学迟到、早退扣5分,课间无故迟到扣2分,旷课一节扣10分;周一升旗,两操无故缺席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达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清洁卫生:1、每日清洁卫生小组清洁达到要求,每人加2分;不称职者,扣2分,逃跑者,扣5分;周一大扫除,根据完成情况加3-5分2、每日清洁卫生小组不能按时完成者,不加分;逃跑者,扣5分;“卫生分担区”出现垃圾,经提醒不能及时清除者,扣2分;周一大扫除无故缺席者,扣5分。

活动方面: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的学生视情况每人每次加2--5分,校内外因做好人好事被记录在“寻找身边的雷锋”的同学加2分;在假期的“孝老爱亲”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每个班级奖励3名同学分别加3--5分。

其他1、竞赛获奖依据奖项等级加分(文娱委员)市级以上竞赛:依据获奖名次加30分;20分;15分。

区级:加20分;15分;10分。

校级:加10分;8分;5分。

2、参加校、班黑板报的出编者,加5分(每次不超过6人,人数过多,加分酌情分配),编写特别好的,受到上级表扬的加8-10分。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客户积极参与购物活动,提高顾客忠诚度,爱心超市特制定本积分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门店的购物积分活动。

第二章:积分获取规则第三条:在爱心超市购物消费的有效金额,每消费1元获得1积分。

第四条:购物积分以购物完成之日起计算,以当月底结算。

第五条:顾客购买指定商品可获得额外积分,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一。

第六条:积分不得转让给他人,也不可兑换现金。

第三章:积分兑换规则第七条:顾客可在购物时将积分用于抵扣商品金额,每100积分抵现1元。

第八条:积分兑换不得超过商品金额的50%。

第九条:积分不可用于购买指定商品。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十条:顾客可通过爱心超市官方APP或线下会员服务中心查询积分余额。

第十一条:积分可以累积使用,不设有效期。

第十二条:如果顾客退货,相应消费所得积分也会相应扣减。

第五章:优惠活动第十三条:爱心超市将不定期举办积分翻倍、积分兑换活动,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二。

第十四条:积分兑换的商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具体情况请参考附件三。

附件一:购买指定商品获得额外积分列表1. 商品A:每件获得50积分2. 商品B:每件获得30积分...附件二:优惠活动日程表日期活动内容2022-01-01 积分翻倍活动2022-02-14 情人节积分兑换活动...附件三:积分兑换商品数量及积分要求列表商品名称数量积分要求商品A 10件 500积分商品B 5件 200积分...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有效金额:指购物消费金额扣除折扣、优惠券后的实际支付金额。

2. 积分兑换:将积分抵扣等值商品金额。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第一条:支持并积极参加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每连续参加两次积10分。

第二条:积极参加本村内公益志愿活动。

如: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

参加一次积10分。

第三条: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检查、验收的,每次积20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防汛救灾、护林防火等,参加一次积20分。

第五条:团结邻里,互帮互助,积极调解村内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一件积30分。

第六条:为本村事务和驻村工作队建言献策,并予以采纳的,积30分。

第七条:积极参加扫黑除恶有立功表现,有见义勇为行为的,经村级评定,积100分。

第八条:积极参加“吕梁山护工”培训,并成功就业的,积100分。

第九条:在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得荣誉并受到嘉奖的,县级以上奖励100分,乡级奖励50分,村级奖励20分。

第十条:家里有高中在校学生的,凡获得学校奖励者,每次积20分。

在高考中考入一本院校的奖励200分,二本院校的奖励100分。

第十一条:针对现役军人,在部队获得荣誉的,奖励家庭100分,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家庭500分。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解析权归“爱心超市”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机构为做好“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其爱心功能,推进政府救济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形成政府搭建平台、群众互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凸显村级服务的力度和效果。

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同时激励广大村民不断向上,保证其正常、健康运行,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领导机构。

组长:方昌书副组长:艾相卫监督员:孙涛成员:方新来张盟朱小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孙涛负责办公.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制度1、非贫困户基础分为5分,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2、主动宣讲精准脱贫政策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3、积极投身扶贫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4、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5、积极配合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加2分;6、参加公益劳动每小时计2分;7、邻里关爱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8、孝老爱亲的,非贫困户加5分,贫困户加6分;特别是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评为“道德模范”“城关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的奖励积分;9、调解村内矛盾纠纷一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10、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1、积极配合省市县镇各级监督和检查验收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3、积极参与公用区域环境整治,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自觉整治本院落及室内环境卫生的,经验收为良好标准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14、1分=一元,农户根据积分到“爱心超市"兑现等值物品。

积分兑换最终由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15、未尽事项由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积分数额。

下河村“爱心超市”管理模式1、“爱心超市"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机构为做好“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其爱心功能,推进政府救济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形成政府搭建平台、群众互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凸显村级服务的力度和效果。

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同时激励广大村民不断向上,保证其正常、健康运行,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领导机构。

组长:方昌书副组长:艾相卫监督员:孙涛成员:方新来张盟朱小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孙涛负责办公。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制度1、非贫困户基础分为5分,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2、主动宣讲精准脱贫政策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3、积极投身扶贫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4、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5、积极配合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加2分;6、参加公益劳动每小时计2分;7、邻里关爱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8、孝老爱亲的,非贫困户加5分,贫困户加6分;特别是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评为“道德模范”“城关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的奖励积分;9、调解村内矛盾纠纷一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10、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1、积极配合省市县镇各级监督和检查验收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3、积极参与公用区域环境整治,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自觉整治本院落及室内环境卫生的,经验收为良好标准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14、1分=一元,农户根据积分到“爱心超市”兑现等值物品。

积分兑换最终由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15、未尽事项由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积分数额。

下河村“爱心超市”管理模式1、“爱心超市”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积分项目:1参与“幸福基金”筹捐的积5分。

2.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维护、修沟打坝、村务监督等,参加一次积3分。

3.协助村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建房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学生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防汛防地灾、生态环保、秸秆禁烧等)和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反邪教、反电诈、扫黑除恶等)宣传劝导的,一次积3分。

4.参加村组会议,一次积1分,村干部参加会议不积分。

5.协助村“两委”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一次矛盾纠纷积2分;有效劝导非正常上访人员息访,息访一次积3分。

6.积极参加村组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后勤组织和活动演出,一次积2分。

7.参与清廉文化创作,参加清廉文化宣传,支持清廉文化建设,一次积1分。

8.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抗旱保收等,参加一次积5分。

9.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制止滋事、破坏公物、盗窃、打架斗殴等,一次积3分。

10.家庭和睦,子女成绩优异,考取全日制大专积1分,全日制本科积5分,重点本科积10分,“985”“211”院校积20分,研究生及以上积20分。

光荣应征入伍一人次积5分。

I1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

即家具摆顺、农具码顺、小件搁顺、床铺理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房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等,获评每月清洁户,一次积3分。

12.获评年度优秀党员、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清廉家庭或其他先进表彰的,村级荣誉积5分,镇级荣誉积10分,县级及以上荣誉积20分。

扣分项目:1家庭内外环境卫生差,每次扣2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大操大办各类喜事、铺张浪费的,每次扣2分。

3.打架斗殴,每次扣3分。

4.不孝顺父母、不爱护子女,群众反映强烈,每次扣5分。

5•不遵守村规民约,不按信访规定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每次扣5分。

6.不积极配合工作,在各类检查考评中,故意隐瞒甚至编造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影响村级工作的,每次扣5分。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1、贫困户基础积分为10分,非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

2、家庭院落卫生整洁,改厨、改圈、改厕,不乱丢垃圾,不乱排污水,加2分。

3、家庭成员穿着干净,精神面貌好,生活惯健康,加2分。

4、熟知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并在群众中主动宣讲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

5、积极响应镇村号召,发展各项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4分,贫困户加5分。

6、贫困户自主创收,并主动提供印证凭据申报的家庭年收入每一千元,加2分,人均年收入超过3200元的,一次性再给予该贫困户加10分。

7、参加修路,环保等公益劳动的,每小时记2分。

9、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

10、孝老爱亲,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市、省、国家层面评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50分,100分,300分的加分。

11、调节村民矛盾纠纷一例,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举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3、积极共同省、市、县、镇各级督查和检查验收的,积极共同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4、积极参加乡镇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5、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满月、庆生、祝寿、升学、参军、乔迁、开业、买车等喜事一概不办,自发破除成规,树文明新风的加20分。

16、在道德评议中,作为正面典型上红榜表扬的加20分。

17、因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法律政策范畴内的各项调查核实,据实提供真实情况的加5分。

18、辛勤劳动,勤劳致富,成为发家致富能手,加20分。

19、遵纪守法,不信奉邪教,自觉抵制加2分。

20、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超市积分卡的使用和管理,有效地进行会员管理,促进顾客消费,增强爱心超市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积分卡只限爱心超市顾客办理,且办理须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第三条积分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积分卡在顾客办理时需要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质。

第五条顾客在办理积分卡时,须仔细阅读并签订《爱心超市积分卡合同》,并同意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顾客使用积分卡进行消费时,视为已接受本管理制度。

第七条爱心超市对本管理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积分卡的办理和使用第八条顾客可在爱心超市前台办理积分卡。

第九条顾客在办理积分卡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防止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办理积分卡时,需要按照指定流程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第十一条顾客成功办理积分卡后,可凭借积分卡享受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等权益。

第十二条积分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借用、出租或出售。

第十三条积分卡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顾客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爱心超市前台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积分卡消费后,不支持退换货,不返还积分。

第三章积分的获取和使用第十五条顾客可通过消费获得积分,积分的累积方式由爱心超市根据市场和顾客需求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积分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折扣、积分兑换礼品、兑换现金等。

第十七条积分卡持有者在消费时,可凭借积分卡和消费发票进行积分的累积。

积分的累积比例由爱心超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积分的使用需达到一定的积分数目,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或兑换礼品。

具体的使用规则将在积分卡背面的使用说明中标明。

第十九条积分过期时间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会自动失效。

第四章积分卡管理第二十条爱心超市将建立健全积分卡管理系统,确保顾客的权益受到保护。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超市积分卡是为了方便会员消费、积分累积及兑换礼品而发行的电子会员卡。

第二条爱心超市积分卡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门店及线上购物平台。

第三条客户购买爱心超市积分卡后,即代表同意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客户个人信息将被保密,并仅用于爱心超市积分卡相关活动。

第五条基于系统安全和管理需要,爱心超市有权随时调整、变更或取消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爱心超市积分卡的所有权属于爱心超市,客户仅拥有卡的使用权。

第二章会员权益第七条成功办理爱心超市积分卡后,会员即可享受以下权益:1.积分累积:会员在爱心超市消费后,凭有效消费凭证,可获得相应积分。

积分计入会员账户。

2.会员优惠:会员可享受积分抵扣、特价商品、会员专属折扣等优惠计划。

3.积分礼品兑换:会员可将积分用于兑换指定礼品。

4.生日礼遇:会员可享受生日当月特别福利。

5.会员活动参与:会员可参与爱心超市举办的特别活动。

第三章会员办理及使用第八条客户可在爱心超市门店或线上购物平台办理爱心超市积分卡。

第十条积分卡办理完成后,会员可持卡至爱心超市门店或线上购物平台实施付款操作。

第十一条会员消费时,应主动出示积分卡并核实卡片上的个人资料。

第十二条积分卡可在爱心超市门店或线上购物平台进行积分累积。

第四章积分及兑换第十三条会员可通过展示积分卡于爱心超市消费时,累积相应积分。

第十四条积分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作废。

第十五条会员可凭有效积分进行礼品兑换,具体兑换方式请参照爱心超市官网公告或门店公示。

第五章会员注销及争议解决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会员在享受权益的同时,需遵守爱心超市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爱心超市保留更改本管理制度的权利,并以公告形式在门店或官网公示。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以爱心超市公示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爱心超市所有。

以上是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如实际运营中有特殊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法律依据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爱心超市分支机构,以及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的所有相关事项。

第三章积分规则3.1 消费者积分方式为了激励消费者使用积分平台,爱心超市提供以下方式积累积分:- 每消费1元积累1个积分;- 每次在指定活动商品上消费,额外积累10%的积分;- 在特定时间段内完成一笔订单,额外积累20%的积分;- 邀请好友注册并完成首次购买,每成功邀请1位好友积累50个积分。

3.2 积分兑换规则消费者可以通过积分兑换以下奖品:- 商品折扣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折扣券,享受折扣购买。

- 商品兑换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商品兑换券,以兑换指定商品。

- 礼品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礼品券,以兑换指定礼品。

3.3 积分有效期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无法使用和兑换。

第四章积分查询与管理4.1 积分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积分余额:- 在线查询:登录爱心超市官方网站,进入个人中心查看积分余额。

- 扫码查询:通过方式扫描收银台二维码,即可查看积分余额。

4.2 积分管理爱心超市将建立完善的积分管理系统,定期对消费者积分进行更新和清理,并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积分安全。

第五章争议处理5.1 对于消费者与爱心超市在积分制度问题上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爱心超市分支机构提出书面投诉,爱心超市将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7.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主要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

7.2 积分平台:指爱心超市所提供的用于积累和兑换积分的在线平台。

7.3 特定活动商品:指爱心超市组织的特定时间段内促销或折扣商品。

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

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改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环保、公益的重要性,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消费行为来支持这些公益事业。

因此,公益超市应运而生。

与传统超市相比,公益超市不仅提供商品销售,还承担着社会责任,通过商品销售的一部分收入支持公益事业。

为了激励更多人参与公益超市的消费,我们决定引入积分管理制度,让消费者通过消费来积累积分,再通过积分来支持公益事业。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公益超市积分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积分获取渠道1. 商品消费:消费者在公益超市购买商品,每消费1元即可获得1积分。

2. 捐赠:消费者可以选择将积分兑换成现金或赠送给公益机构作为捐赠。

3. 促销活动:公益超市将定期举办促销活动,消费者参与活动即可获得额外积分奖励。

4. 宣传推广:消费者通过分享公益超市的宣传信息,或参与公益活动,也可以获得额外的积分。

三、积分管理1. 积分兑换比例:消费者每获得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现金,用于购买商品或捐赠给公益机构。

2. 积分有效期: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失效。

3. 积分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益超市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查询自己的积分余额。

4. 积分转移:消费者可以将自己的积分转移到其他消费者或公益机构。

四、积分使用1. 购买商品:消费者可将积分兑换成现金用于购买商品,每100积分可兑换1元现金。

2. 捐赠公益: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将积分捐赠给公益机构,用于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3. 参与公益活动:公益超市将定期组织公益活动,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参与活动。

五、积分管理的意义1. 激励消费者:积分管理制度可以激励更多消费者选择公益超市消费,通过积分来支持公益事业。

2. 提升品牌形象:公益超市通过积分管理制度,大力宣传其支持公益事业的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3. 促进消费:积分管理制度能够增加消费者的忠诚度,促进消费行为的持续发展。

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扶贫对象和慈善组织,爱心超市特制定兑换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爱心超市的商品兑换事务。

第二条爱心超市商品的兑换对象包括社区居民、扶贫对象和慈善组织。

兑换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商品进行兑换。

第三条兑换对象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填写兑换申请表。

扶贫对象需提供相关扶贫证明文件,慈善组织需提供相关登记证明文件。

第四条兑换商品的种类和数量根据爱心超市实际库存情况和兑换对象的需求来确定,兑换对象需严格遵守商品兑换规定。

第五条爱心超市将定期举办慈善义卖活动,活动期间兑换对象可以通过爱心积分兑换相应的商品。

兑换对象可通过参与慈善义卖活动、义卖获得的爱心积分进行商品兑换。

第六条爱心超市商品兑换需严格遵守兑换时间,并优先照顾特殊情况下的兑换对象。

第七条爱心超市会定期进行商品库存调查,确保兑换对象可兑换到优质、新鲜的商品。

第八条兑换对象须保护兑换商品,如有损坏或者浪费,爱心超市有权收回商品或者封停兑换资格。

第九条爱心超市商品兑换制度对于滥用兑换权利的兑换对象将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条爱心超市将建立健全的兑换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加强对兑换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

第十一条爱心超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兑换管理制度作相应的调整,并公告于爱心超市内,以便兑换对象了解最新的兑换规定。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情况,爱心超市有权解释并调整相应的兑换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爱心超市兑换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爱心超市在制定这一规定时,充分考虑了兑换对象的利益和便利性,并且重视对商品的管理和保障商品的质量。

希望各位兑换对象严格遵守这一规定,共同维护好爱心超市的良好形象。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为了更好地回馈顾客,提升顾客的购物体验,爱心超市决定推出积分奖励计划,以激励顾客的消费行为,增加顾客的忠诚度。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积分获取途径。

1. 消费积分,顾客在爱心超市消费,每消费1元即可获得1个积分;
2. 会员生日,会员在生日当天可获得额外的生日积分奖励;
3. 促销活动,爱心超市将不定期举办促销活动,参与活动即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奖励;
4. 签到积分,顾客每日签到即可获得一定数量的积分奖励。

二、积分使用规则。

1. 积分抵扣,顾客在结算时可选择使用积分抵扣部分或全部消费金额;
2. 礼品兑换,顾客可凭借积分在爱心超市指定的积分兑换区兑换礼品或优惠券;
3. 生日特权,会员在生日当月可享受积分兑换礼品的折扣优惠。

三、积分有效期。

1.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积分之日起计算;
2. 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自动失效,不可再次使用。

四、积分管理。

1. 积分查询,顾客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查询自己的积分余额;
2. 积分调整,若发现积分有误,顾客可向客服人员进行积分调整申请。

五、其他说明。

1. 积分不可转让、不可兑换现金;
2. 爱心超市有权对积分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顾客;
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通过这一举措,为顾客带来更多的实惠和惊喜,同时也能够增进爱心超市与顾客之间的互动与信任。

感谢各位顾客对爱心超市的支持与厚爱,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方便有困难的居民及时接受救助,应制定规范的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篇1总则:一、“爱心超市”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村)居委会具体实施的社会救助平台。

二、“爱心超市”是对辖区内特困群众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免费发放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一种辅助救助手段。

三、“爱心超市”物资接收坚持自愿捐赠,无偿接收的原则。

四、“爱心超市”物资发放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重点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

五、“爱心超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爱心超市”物资接收制度:一、广泛发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爱心”捐赠,做到“超市”物资丰富,进出平衡。

二、捐赠物资以米、面、油、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主,辅以现金捐赠。

不得接收高档副食品,不得接收质量不合格产品和过期食品。

三、对接收的捐赠物资要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并开出物资捐赠接收证明给捐赠单位或个人,并留存捐赠物资存根备查。

四、在征得捐赠单位或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超市”设立单位或个人“爱心”专柜,建立荣誉档案,鼓励和表彰经常性捐赠。

五、接收捐赠物资要实行定期公示,接受民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爱心超市”物资发放制度:一、物资发放对象主要是本辖区内的低保户、五保户及其他因灾、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特困户。

二、物资发放要秉着“救急救难”的原则,重点和优先救助辖区内生活特别困难的居(村)民,解决特困户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物资发放必须遵循“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居(村)委会审批”的工作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凭“爱心救助卡”实行发放。

四、物资发放要严格标准,按困难程度施救,不能优亲厚友,严禁将物资挪作他用,严禁变卖物资。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XXX村爱心超市村爱心扶贫奖励激励制度为了激励全村公益事业和推进“双创八改”的工作,我村采取积分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全村所有工作都采取积分制原则,一般农户底分为200分,贫困户底分为400分。

2、全村环境卫生整治“双创八改”等工作采取积分制的原则。

所有农户自己的责任区(房前屋后、院里院外)自己打扫干净,村委每月检查一次。

3、室内墙面、地面、被褥干净整齐,积5分,否则扣5分。

4、厨房内厨具餐具清洁卫生、摆放整齐,积5分,否则扣5分。

5、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煤、柴、粪、料等物品,积5分,否则扣5分。

6、厕所内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积5分,否则扣5分。

7、圈舍与住宅分离,美观大方,积10分,否则扣10分。

8、随意乱扔垃圾、乱倒垃圾者,发现一次扣10分。

9、损毁、破坏村内公共设施,发现一次扣50分。

10、冬季下雪后村委要集中全体村民进行清扫积雪,参加清扫者积10分。

11、村上办理婚丧大事,在办事后第二天要进行清扫,参加劳动者积10分。

12、每年收秋前都要对田间路进行维修,出工者每次积30分。

13、上山违规带火、点火,扣20分。

14、因工作需要用人时,积极参与配合者,积20分;推诿、扯皮、拒不配合者,扣20分。

15、党员、村民代表每次按时开会积5分,无故缺席扣10分。

16、邻里不团结、打架斗殴者,涉事方各扣30分。

17、虐待儿童、不承担赡养父母者,扣50分。

18、不走合法处理途径,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扣20分。

19、违法乱纪,参与“黄、赌、毒”现象者,扣除100分。

20、80岁以上年老者不积分也不扣分。

21、年终的各项工作都要按照积分制进行考核,村上分红和发福利不搞平均分配,都要按积分制进行发放,实行多积分多得,少积分少得的原则。

本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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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下河村“爱心超市”是由社区委员会与当地企业合作创建的公益超市,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物资。

为了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办法。

二、积分获取规则
⒈爱心购物
居民到下河村“爱心超市”购买商品,每消费1元可获得1积分。

⒉爱心捐赠
居民可将自己无需的物品捐赠给“爱心超市”,每捐赠1件物品可获得10积分。

⒊志愿者服务
居民可参与下河村社区志愿者活动,每参与1小时可获得20积分。

三、积分兑换规则
⒈积分兑换商品
居民可使用所获得的积分在“爱心超市”兑换商品,每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的商品。

⒉积分兑换服务
居民还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相关服务,如家政服务、社区活动参与资格等。

兑换比例由社区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分管理和查询
⒈积分管理
爱心超市将建立积分管理系统,记录居民的积分情况,确保积分获取和兑换的公正公平。

⒉积分查询
居民可通过爱心超市网站、方式应用或致电客服咨询等多种方式查询个人积分。

五、附则
⒈本文所称“下河村”指下河村社区。

⒉本文所称“爱心超市”指下河村“爱心超市”公益店。

⒊本文所称“居民”指下河村社区的居民。

⒋本管理办法由下河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⒈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系统说明书
⒉积分兑换商品目录
⒊志愿者服务活动时间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公益:指为社会福利而奉献的行为。

⒉居民:指在特定区域内、合法居住并享受相应权益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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