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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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自行车。

小明想把自己的自行车卖掉,他在小区的公告栏贴了个小广告,上面写着“出售自行车,500元,有意者联系电话123456789”。

同小区的小刚看到这个广告后,就给小明打电话说:“兄弟,我要你那自行车了,这就算成交啦!”小明说:“好呀。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与承诺。

在这里,小明贴出小广告的行为就是一个要约。

这个要约包含了明确的标的(自行车)、价格(500元)等合同的基本要素。

就好像小明站在那大喊:“我有个自行车要卖500元,谁要?”小刚打电话说要自行车,这就是承诺。

他对小明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接受,就像在说“我接受你的这个卖自行车的条件”。

当这个承诺到达小明那里的时候,他们之间就合同成立了。

这个过程就像两个人玩接球游戏,小明把球(要约)扔出去,小刚稳稳地接住(承诺),合同这个“游戏”就开始了。

二、合同生效。

1. 一般生效要件。

小明和小刚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明能决定卖自己的自行车,小刚也能决定买,不存在像小孩或者精神病人不能做这种交易的情况。

他们买卖自行车这个事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况。

小明是真心想卖车换钱,小刚也是真心想买车来骑,不是被人逼着或者骗着做这个交易的。

而且,这个买卖自行车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自行车又不是什么违禁物品,这种小区内的正常二手交易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所以,这个合同在成立的同时也就生效了。

小刚这个时候就有权要求小明把自行车交给他,小明也有权要求小刚付那500元。

案例二:小花租房。

小花在网上看到一个租房信息,房东说有个一室一厅的房子要出租,月租1500元,可随时看房入住。

小花就联系房东去看了房,看完房后小花说:“这房子我租了,不过我得下个月1号才能搬进来。

”房东说:“行,那我们就这么定了。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与承诺。

房东在网上发布的租房信息就是一个要约邀请,就像是在邀请大家来和他商量租房的事儿。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案例一:水果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老张是个水果批发商,小李是个水果零售商。

有一天,小李到老张的摊位前,看到老张新进的一批苹果又大又红,就说:“老张啊,你这苹果看起来不错,我想订个50箱,每箱100块钱,下周五给我送到店里。

”老张一听,乐了,说:“行嘞,就这么定了。

”一、合同的成立。

1. 要约与承诺。

在这里,小李说要订50箱苹果,每箱100元,下周五送到店里,这就是一个要约。

小李明确地向老张表示了自己想要购买苹果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等关键要素。

老张说“行嘞,就这么定了”,这就是一个承诺。

老张对小李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这个时候,他们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

就好比两个人拍手,“啪”的一声,达成了一致。

不需要什么复杂的书面形式,就这么简单的一来一往,双方的想法碰在一起,合同就像一个新生的小生命一样诞生了。

2. 主观意愿。

从主观上来说,小李是真的想要这批苹果来卖,老张也是真的愿意把苹果卖给小李。

他们都有建立这种买卖关系的真实想法,而不是在开玩笑或者随便说说。

如果小李是在开玩笑,说“我订50箱,哈哈”,然后老张也知道他是开玩笑,那就不存在合同成立的情况。

但在这个例子里,双方都是认真的,所以合同成立了。

二、合同的生效。

1. 一般生效要件。

这个水果买卖合同,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买卖苹果是合法的商业活动,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小李和老张都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小李能够经营水果零售,老张能够批发水果,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而且他们之间的约定内容很明确,50箱苹果,每箱100元,下周五交货,不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

所以这个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

就像火车已经启动,开始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双方都得按照约定办事了。

如果说老张下周五没有把苹果送到小李店里,那小李就可以找老张理论,说:“老张啊,咱们可是说好了的,你这可不行啊。

”因为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对于合同那就涉及到成立或者生效问题,那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在下文详细跟大家讲解。

一、先来看看什么是合同成立?什么是合同生效?(一)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在中国合同法制定以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如《保险法》只规定合同的成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只规定合同的生效。

(二)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生。

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相关的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

简而言之,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内容判断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在表面上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问其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性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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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6〕甲电子厂应对天地实业公司负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责任适用,应以一方(yī fānɡ)给另一方(yī fānɡ)造成损失为 前提。此种损失,是指另一方(yī fānɡ)因信赖合同成立和有效, 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换言之, 如果一个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并无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之余 地。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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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合同 的成立与生效 (hétong)
三、合同中的意思(yì 表示 sī) 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 如果当事人不以诉讼和仲裁的方式主张撤销
合同,合同便有效;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或仲 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合同,那么合同可 以被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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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chéngdān)法律义务的合同中,可以作为合同当事人。
第五页,共二十四页。
专题三 合同 的成立与生效 (hétong)
〔二〕法人的订约能力问题 违反法人的目的事业——行为(xíngwéi)无效 超越业务范围——不当然无效,违反法律关
于特许营业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人的分支机构——通常具有订约主体资格 〔三〕非法人组织的订约能力——具有 订约
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办理登记手 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为办理登记手续 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但并不影响房屋买 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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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三 (zhuāntí)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六、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 〔一〕附条件合同生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实现
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其法律(fǎlǜ)行为效 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假设甲的儿子不从外地回来结婚,甲将 房子租给乙;果实成熟时等〕 条件主要有生效条件、解除条件等。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严格区别两者在法律上的意义,有利于准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合同理论和实务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台同法第一次明确地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区分开来,体现了合同立法技术的进步,但二者仍然存在众多差异,需要进一步区分(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法律约束。

此概念表明合同的订立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缔约能力的人,合同的成立只是合同订立的结果。

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基于此,確定合同是否成市要判断双方当事人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达成合意。

而缔约的这一过程合同法将其表述为要约、承诺。

缔结合同主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双方通过自由的协商,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即告成立,甚至通过当事人能充分表明其合意的行为,合同也能成立。

(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条件并实际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

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才能实现当事人在缔约时所期望达到的预期效果。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不成立的合同当然不存在是否生效的问题(三)二者的区别1、二者的概念和性质等内容不同,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概念和本质上是不同的、合同的成立仅证明了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关系。

它所解决的主要是合同的有无问题,属于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

一旦当事人根据特定合同的性质要求而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便宣告成立,但是合同的成立只是解决了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意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已经成立的合同都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而合同生效则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开始发生履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

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合同生效属于法律上的判断。

2、二者的要件不同。

就合同的成立条件来看,它是承诺的生效,即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效果和条件上有所区别。

1. 合同成立:
-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同关系的过程。

- 合同成立的条件通常包括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一方提出的合同条件,承诺是另一方对这些条件的接受。

- 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初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合同尚未产生法律效力。

2. 合同生效:
-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状态。

- 合同生效的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

- 一旦合同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简而言之,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的开始,而合同生效则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开始。

合同成立不一定意味着合同生效,只有当合同满足特定条件后,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一、合同成立的定义合同成立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形成合同的过程。

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产生的起点,标志着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始形成。

二、合同生效的定义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效力开始发生作用,各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生效是合同关系产生效力的时间点。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 时间点不同:合同成立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的时候,合同即成立;而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合同开始发生效力。

2. 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通常包括主要条款的达成一致、双方意愿的表达等;而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或者经过特定程序的确认等。

3. 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后,各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合同生效之前,各方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只有合同生效后,各方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4. 终止风险不同:合同成立后,尽管合同还未生效,但各方已经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例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损失;而合同生效后,各方更加有保障,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 附条件合同的区别:有些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即合同成立后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成立是指达成一致并表达意愿,但合同的生效则取决于满足特定条件,如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或特定事件的发生等。

总结:合同成立是指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的过程,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或者经过特定程序的确认等,合同开始发生效力。

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产生的起点,合同生效是合同关系产生效力的时间点。

合同成立后,各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合同生效之前,各方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合同生效后,各方更加有保障,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称实质要件。对于有些合同,合同的生效还须具体特殊要件,也称形式要件。这些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45条、46条的规定所订立的合同,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或所附生效时间到来时,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法第44条第2款所规定的,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等手续时,合同才能生效。
在合同法理论界,学者们对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形成两种迥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它们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非当事人的意志所能决定。只有它符合合同的生效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所谓合同的法律效力,只不过是强调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性,而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当然产生法律效力。对于已生效的合同而言,事实上反映了两个方面的意志,决定了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首先,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它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决定了合同的成立;其次,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由此说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事实问题应当通过审判活动和民事证据规则来查明,而法律问题则应通过适用法律来判明。只有在查明合同成立的基础上才谈得上确认合同效力的问题。换言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生效问题,而成立的合同也并非当然有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应加以区分。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实践意义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实践意义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实践意义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形成合意。

然而,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并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法定的不作为义务和合同有关的法定附随义务。

同时,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也可能受到限制。

合同生效则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具体表现为从权利和义务方面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强制。

如果义务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履行,并可要求义务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其实是一个递进的过程,首先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正常情况下意味着合同成立,若是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也是适格的,一般来说此时合同才会生效,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如借款合同,通常是在交付了借款之后,合同才会生效。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则表明合同已经获得了法律的保护和确认。

因此,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有助于明确合同是否真实存在,避免因误解而引发的纠纷。

二、区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如果因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有助于明确责任性质,确保责任追究的准确性。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内容摘要:合同成立制度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合同成立与生效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合同生效则是合同依法成立的结果。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不同1、合同的成立的要件。

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在这里,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依法”,说明合同的成立应当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

联系《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关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内容),合同的订立方式及过程等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主体上的要求,当事人为双方或者多方。

合同通常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但是,也有一些合同是三方或者三方以上的当事人订立的。

就合同的成立而言,当事人为双方或者多方就可以了,至于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即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则在所不问,因为这些属于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

二是内容上的要求,具备了合同的必要条款,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合同即可成立。

三是形式上的要求,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1、合同生效的要件所谓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使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

正如《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这就意味着,“依法成立”是合同的有效条件,也即有效合同必须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且其主体和内容都合乎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自行车。

小明有一辆闲置的自行车,想卖给小红。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

小明对小红说:“小红呀,我那辆自行车,挺新的,500块卖给你,你要不要?”这就是一个要约,小明明确表示了要把自行车以500元的价格卖给小红的意思,而且这个意思表示是向特定的人(小红)发出的。

2. 承诺。

小红想了想回答:“行,500就500,我要了。

”这就是承诺。

小红明确地同意了小明提出的交易条件,这个时候,他们之间关于自行车买卖的合同就成立了。

这个合同成立不需要什么复杂的书面形式,就这么简单的一来一往,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3. 合同内容。

这个合同的内容包括自行车的买卖关系,价格是500元,自行车就是交易的标的物。

虽然没有写成书面的条条框框,但这些要素都在他们的对话里体现出来了。

二、合同生效。

1. 一般生效条件。

小明和小红都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

而且这个自行车买卖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不是偷来的自行车,也不是用来做什么违法交易的。

所以,这个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

这就意味着,从这一刻起,小明就有义务把自行车交给小红,小红也有义务把500元钱给小明。

如果小明突然反悔,说不想卖了,那他就是违约,小红可以要求小明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她因为这个合同不能履行而遭受的损失。

案例二:阿强租房子。

阿强想租阿珍的房子。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邀请与要约。

阿珍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本人有一套两居室房子出租,价格面议。

”这个帖子是一个要约邀请,就是吸引别人来向她发出要约。

阿强看到帖子后,联系阿珍说:“我看你那房子了,我想租,一个月1500元,租一年,你看行不?”这就是阿强发出的要约,他明确提出了租赁的条件,包括租金、租赁期限等。

2. 承诺。

阿珍考虑了一下说:“可以,就按你说的办。

”这就是承诺。

这样,阿强和阿珍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合同里的内容就是阿强租阿珍的房子,每月租金1500元,租一年。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书的故事。

小明有一本珍藏多年的漫画书,想把它卖给自己的好朋友小红。

一、合同成立。

1. 有明确的要约。

一天,小明对小红说:“小红呀,我这本超酷的漫画书,我想50块钱卖给你,你要不要?”这就是一个要约,小明明确地向小红表示出想要订立一个以50元价格卖漫画书的合同的意思。

2. 有效的承诺。

二、合同生效。

1. 一般情况。

2. 假设存在特殊情况。

假如小明是个未成年人,而且这个漫画书是他的父母明确禁止他售卖的。

那即使小明和小红之间的合同成立了(因为他们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这个合同也不会生效。

就好比这个交易虽然表面上搭起了架子,但是因为小明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售卖物品的合法性问题,这个架子是不稳固的,法律不会承认这个交易合同的有效性。

这就像你盖房子,虽然看起来有个房子的样子了,但是因为你盖在别人的地盘上而且没有合法手续,这个房子其实是不合法存在的。

案例二:租房奇遇记。

小张有一套闲置的房子,想租出去。

小李刚到这个城市工作,正在找房子住。

一、合同成立。

1. 要约邀请与要约。

小张在网上发布了一个租房信息:“本人有一套两居室房子出租,靠近地铁站,价格面议。

”这是一个要约邀请,就像是在向大家发出一个信号:“我这儿有房子可能要租哦,你们有兴趣就来和我谈谈。

”小李看到这个信息后,联系了小张,说:“我看你那房子不错,我想租,我一个月能出1500元,租一年,你看行不行?”这时候小李的话就是一个要约了,他明确地提出了租房的价格、租期等具体的交易条件。

2. 承诺。

小张想了想,觉得这个价格和租期都可以接受,就对小李说:“行,那就这么定了。

”这就是承诺。

至此,小张和小李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就像两个人握了握手,说“好,咱们这个租房的事儿就这么说好了”。

二、合同生效。

1. 生效情况。

一般来说,这种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当双方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时候就生效了。

所以从他们说定的那一刻起,小李就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入住房子,小张也得把房子按照约定的状态交给小李。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案例案例一:小明卖书。

小明有一本旧书想卖掉,他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贴了个小纸条,上面写着“出售旧书,10元,有意者联系”,还留了自己的电话。

小刚刚好看到这个纸条,就给小明打电话说:“我要你那本书,10元钱嘛,我明天给你钱拿书。

”小明说:“行嘞。

”合同成立分析。

这时候,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为啥呢?小明发出了一个卖书的要约,就是他在纸条上说要以10元卖书这个事儿。

小刚看到后,打电话表示他接受这个价格买书,这就是承诺。

当承诺到达小明的时候,这个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就好比两个人已经握手说定了这桩买卖。

合同生效分析。

那这个合同啥时候生效呢?一般这种普通的买卖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生效了。

因为没有啥特殊的情况,也不违反法律法规,也没有什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约定。

所以从他们俩在电话里说定的时候,这个合同就生效了。

这时候小刚就有义务给小明10元钱,小明就有义务把书给小刚。

案例二:阿花租房子。

阿花想租个房子,她在网上看到一个出租信息。

房子的主人阿强说:“我的房子出租,每月租金800元,不过你得先交一个月的押金,合同从下个月1号开始算,如果你在这个月25号之前给我答复并且交押金,咱们就租。

”这就是阿强发出的一个要约,这个要约里有个小条件,就是25号之前答复交押金。

阿花觉得房子不错,20号就给阿强说:“行,我租,这是800元押金。

”合同成立分析。

阿花在20号按照阿强的要求做出了承诺,并且交了押金,这时候这个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就像两个人达成了一个关于房子租赁的约定,一个说要租,一个愿意租给他。

合同生效分析。

但是这个合同不是马上生效哦。

因为阿强说了合同从下个月1号开始算,这就是一个附期限的合同。

虽然合同现在成立了,但是要到下个月1号才生效。

在生效之前,阿花不能说我现在就要住进去,阿强也不能说我现在就开始收下个月的租金。

案例三:小周卖违禁品。

小周有一些走私来的电子产品,他想偷偷卖掉,就跟小李说:“我这有一批便宜的电子产品,你给我5000元,我就把东西给你。

合同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

合同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

合同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合同成立要件及生效要件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生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生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

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

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

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一般认为,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

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

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

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

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

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

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答: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合同成立时合同生效的前提。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产生约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不能实现订约目的。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

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

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二)发生时间不同。

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

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三)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四)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成立主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合同不成立,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而无效合同因为在性质上根本违反国家意志,因此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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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不同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不同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不同1.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内容判断上面是不一样的。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适用规则上面是不一样的。

3.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要件上面是不一样的。

在我国还没有制定《合同法》之前,对于合同的成立以及和同的生效是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别的,但是在《合同法》制定并且开始执行之后,对于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做出了明显的区分,那么在我国的《合同法》里面,对于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主要的区别有以下这几点:▲1.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内容判断上面是不一样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的成立指的就是整一个签定合同的过程已经结束,并且完成了,意思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当中的主要内容形成了一样的意见。

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合同的生效,所谓合同的生效指的就是在法律要求的前提之下所成立的合同,并且这个合同具有的相关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成立是相对来说比较直观的,也就是一个直观的事实判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合同是否存在;但是合同的生效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直观了,生效主要注重于在法律判断上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合同本身是否具有相关的法律上面的效力。

对于合同的成立,最终所显示出来的结果就只有合同成立了,或者合同不成立。

但是对于合同的生效,最终显示出来的结果并不止两种,可能是合同已经生效了,或者是合同没有效力,或者是合同的效力待定,还有合同效力的变更,合同效力的撤销等等,比较多的情况。

对于合同的成立,先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需要对合同上面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可以了,但是描述的内容背后的合法性是没有涉及的。

但是对于合同的生效来说,一个合同是否生效还需要看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关的合法性,并且所签定合同上面的内容的合法性也要核查。

所以,总的来说合同的成立主要侧重于表面的形式,而合同的生效则主要侧重于内在的内容。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适用规则上面是不一样的。

合同的成立所适用的是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要有签订合同的能力以及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来签订的合同,那么对于合同当中的条款是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合同就可以成立。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六点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六点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六点区别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已经成立的合同,才存在是否生效的问题,即生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但成立了的合同未必就已经生效。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

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此可见,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合同是由双方或多方之间发生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不能构成合同。

这就意味着,成立一份合同,其主体必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其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意。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中规定为要约、承诺,因此,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协商一致,即达到合意。

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但这种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拘束力,因为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它只是强调缔约双方当事人的拘束性,而这种拘束性并非来源于当事人的意志,而是来源于法律的赋予,也就是说,因为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因此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则依靠国家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这里强调的是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

例如,一份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其合同的生效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法合同从合同成立时起具有法律效力,而违法合同虽然成立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自学考试合同法重难点(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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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合同法重难点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分三种情况:
1、第44条第1款: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绝大多数合同均是选择。

2、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成立而不生效的合同有:
①附始期的.合同。

例:甲乙6月30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父亲死亡时生效,这就是附始期的合同,如果甲父亲7月15日死亡,该合同于7月15日生效。

②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例:甲乙之间6月30日订立合同,约定:如果甲儿子结婚,就可搬进去住。

③需要履行登记、批准手续的:中外合资、中外合营、转让专利权、转让商标权、抵押。

3、有些合同虽成立,但永不生效。

例:中外合资、中外合营合同,提交成都市外经委批准,但外经委认为该合同属污染项目,则该合同无效。

总结:合同生效,合同一定成立;合同成立,但未必生效。

【自学考试合同法重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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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指当各方达成一致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后,合同开始具有法律效力。

下面将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过程、实质和生效条件这三个方面来详细介绍。

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过程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协商和议定:各方通过协商和议定讨论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标的、义务和权利等事项。

2. 签订合同:各方根据协商结果,将合同内容书面化并签字。

签字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法律事实之一。

3. 公证或见证: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对合同进行公证或见证,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证据效力。

4. 登记或备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需要进行登记或备案,以便向第三方宣告合同的存在并保护各方权益。

5. 履行合同: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合同的目的。

二、成立和生效的实质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实质上是各方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被接受的过程。

合同的实质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意:各方对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愿。

2. 定义标的:合同的标的是指各方通过合同约定的需要交换或产生法律效果的权利和义务。

3. 相对人资格:各方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资格,即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 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合同无效。

三、生效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协商一致:当事人需要通过协商一致达成合同的内容。

2. 能力充分: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便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3. 完整明确: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明确,不应存在重大的漏洞或模糊不清的条款。

4. 不违法违约: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并且不得违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5. 无效效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受其他法律规定的影响,如需要办理登记、备案或公证等手续。

总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指通过合意、签订合同、公证见证、登记备案等环节,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协商一致、能力充分、完整明确、不违法违约等条件。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于各方的权益保护和交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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