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分析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硕士综合课分析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明)朱元璋:《教民榜文》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明初处理民间词讼的诉前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必须先经由本管的里甲、老人理断,不服理断者,始可告官。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

2.若违反这些程序,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不管案情是否属实,一律将告诉人处以杖六十的刑罚,案件仍须发回,由里甲、老人处理。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

3.明初设定此种程序的意义何在?(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分析第69题)

正确答案:明初设置此种程序,有利于发挥家族、宗族组织的纠纷调处功能,对乡民实行教化,以达到息讼的目的,稳定社会秩序。这一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民众的诉权。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

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馀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留养承祀,区为五类。——《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4.何为秋审?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正确答案: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士、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被视为“国家之大典”。清朝的秋审制度源于明朝的朝审。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

5.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正确答案:秋审案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理,分别是:①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刑适当者,奏请执行死刑;②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可再押监侯办,留待下年秋审;③可矜,指案情虽属实,但情有可原的,可免死减等发落;④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清楚的,驳回原省再审;⑤留养承祀,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父母、祖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一顿,枷号示众三个月。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

6.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2009年综合课分析第69题)

正确答案:秋审是刑事制度臻于完备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国家对死刑案件审慎和宽仁的态度;是中央对于地方政府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保证了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宣扬了统治者的仁政,同时也有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和纠正冤假错案。涉及知识点:中国法制史

1993年2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中共中央提出的修宪建议,形成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2383名全国人大代表签名,以代表提案的方式向会议主席团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议案”。会议主席团将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和该“代表修宪议案”合并成一份宪法修改案,交付大会表决。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3条至第11条。请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及法律,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7.有权向全国人大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有哪些?

正确答案:宪法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提议宪法修改的2383名全国人大代表已经超过五分之一的要求。涉及知识点:宪法学

8.全国人大表决宪法修改案与法律案,在通过程序上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宪法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涉及知识点:宪法学

9.我国修宪实践中,对宪法的部分修改采用过哪些方式?(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分析第68题)

正确答案:一是全国人大以决议的方式直接修改宪法条文,二是全国人大以修正案的方式增删宪法的内容。涉及知识点:宪法学

2011年10月,某市F区人大进行换届选举。5月初,高校教师王某通过微博公开其参选该区人大代表的意愿,并公布了个人身份和简历等基本情况。该条微博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0.王某参选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王某可以据此行使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涉及知识点:宪法学

11.王某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2012年法学综合课分析题第36题)

正确答案:我国《选举法》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公民参选人大代表以及一切选举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选举法》,王某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须经过以下程序:首先,王某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选举委员会审查和确认其选民资格。其次,王某需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可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出,也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再次,王某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后,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还需由选举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交选区选民小组协商、讨论后确定;如代表候选人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则需在选民小组协商、讨论后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加以确定或者经由预选确定。涉及知识点:宪法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