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装管理制度]工装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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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装管理制度]工装管理制度3篇【--事业祝福语】

随着公司事业的规模化发展,员工人数迅速增加,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良好的整体形象,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美誉度,特对工装的制作、领用、发放、着装实施统一管理,下面是工装管理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注:办公室人员及客服部员工期限为两年,即工作满两年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8月24日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XXXX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 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 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 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 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 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

人事部进行登记。

3. 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4. 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5. 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6. 工服清洗标准:

1) 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

装/裙装至少2天清洗一次;

2) 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7. 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 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9. 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的,将在考评记录中备注。着装不合格者经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将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分;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四、工服报损、折损管理规定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工服在使用期限内,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其个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要补做工服,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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