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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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一)瓦斯突出的初步分析

突出的一般规律

(1)煤层瓦斯含量高。通过钻孔钻屑,取样测定,突出煤层的吸附瓦斯含量都高于9m3/t。

(2)瓦斯涌出量高。突出煤层绝对瓦斯涌出量均高于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高于20m3/T。

(3)瓦斯赋存条件好,突出煤层或发生突出地点,一般来说大都在顶底板岩层致密,透气性差,封闭条件好,瓦斯赋存条件好的地点发生,比如泥质岩、粘土岩。我矿煤层透气性系数为1.91,煤层透气性较差。

(4)构造复杂带。突出多发地带,主要在断裂带(压性正断层)附近,节理发育(压性节理)裂隙不发育,小断层不发育以及褶曲构造复杂部位。这些地方瓦斯释放条件差,便于积聚大量瓦斯。

(5)瓦斯压力大。规程规定,瓦斯压力达到1.9MPa,就必须进行抽放。0.74MPa方可作业。

1、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在突出煤层中,有下列情况,应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1)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的区域。比如煤厚变化大,煤层结构发生变化,煤层变质程度发生变化;

(2)采掘应力迭加的区域,煤岩层严重地段。

(3)在工作面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4)工作面明显出现突出预兆。比如:煤炮声、吱呀声、煤岩开裂,掉渣、底鼓、瓦斯涌出异常,变化忽大忽小,压力增大,气温异常、有异味、喷孔、顶钻、喷煤粉、蜂呜声等。

2、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性预测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具体方法为:

(1)在煤巷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为42mm ,孔深8—10m 的钻孔,钻孔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孔位于巷道中部,平行掘进方向,其余钻孔终孔点位于巷道两侧2—4m 处。如图:

2孔

(2)钻孔每进1 m 测定钻屑量一次,每隔2m 测定一次 1孔

3孔

钻屑解吸指标,根据每个钻沿孔深每米的最大钻屑量Smax 和钻屑解吸指标△h2或K1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如无实测数据时,可按下表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钻屑指标法预测突出危险性临界值

大于或等于临界值为有突出危险,小于临界值为无突出危险。

(3)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2m的预测超前距。

3、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可使用煤巷工作面突出预测方法,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孔深根据工作面条选定,但不得小于3.5m,预测方法同上。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时,每预测循环应留2m的预测超前距。如图:

(二)在突出危险煤层中作业的规定

当预测掘进或回采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性时,必须停止作业,按突出煤层四位一体管理规定进行强制管理。比如工作面瓦斯抽放,防突措施和防护措施等。

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性时,可以继续作业,但必须每预测循环留有2m的预测超前距,小于2m预测超前距,则必须进行下一循环预测。

(三)突出预测及防突效果检验仪表、器材的配备

(1)瓦斯放散初速度措施△P测定仪1台。

(2)真空泵1台。

(3)甲烷瓶(CH4浓度大于95%)3个。/

(4)分样筛(Ф0.2,0.25,0.25,0.5,1,3,20,30mm)各2个。

(5)天平(最大称量250g、100g,感量0.5g)2台。

(6)小锤4个。

(7)漏斗4个。

(8)煤样瓶8个。

(9)捣碎筒2个。

(10)计量筒2个。

(11)湿式气体流量计4台。

(12)秒表2块。

(13)ATY突出预测仪(测钻屑解吸指标K1)1台。

(14)MD—2型解吸仪1台。

(15)瓦斯压力表(0—2MPa,Q—1MPa)各4块。

(16)紫筒管(直径Ф6—8mm)40m。

(17)钻机、钻具、钻杆一套。

1、防突效果检验

对采掘工作面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按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措施效果检验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性临界值以下的,认为措施有效。

2、区域性防突措施

(1)开采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

(2)开采有突出危险煤层群时,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未受到保护的区域,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

(3)保护层开采必须优先选择无突出煤层作保护层。矿井所有煤层都为突出煤层时,应选择突出危险性小的作保

护层。先选择上层作保护区。如选择下保护层开采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

(4)被保护范围圈定及有关参数,应有实际考察结果确定。保护层的采面必须超前于被保护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不少于两者法纪线距离2倍,最小不得少于30m。

(5)根据上分层对下分层的卸压作用,必须将下分层或下区段的采掘面布置在保护范围内。

(6)开采保护层,不得留煤(岩)柱。如留有,必须填在采掘工程图或瓦斯地质图上标明范围。以后在此范围内开采时,必须采取综合防突措施。

(7)在开采保护层时,同时对被保护层进行抽放,卸压,被保护层。近距离开采保护层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被保护层突出而影响保护层和误穿突出煤层。

(四)一般防突措施规定

1、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应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2、开采突出煤层,必须采取“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3、突出矿井应编制瓦斯地质图、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抽排钻孔情况等,作为预测依据。

4、开采突出煤层,应有专职专检员,随时检查、掌握、突出预逃。发现突出预光,有权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按避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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