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第四章_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第4章(1,2,3,4)
第四章金融监管体制第一节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四、金融监管体制的理论争鸣监管体制在具体形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概言之,可以归结为两种模式:分业监管和集权监管。
分业金融监管是设置不同的监管主体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监管;集权监管是一个金融监管主体对所有金融客体进行监管。
各国根据国情衍生出了多种形式,主要包括三种类型:集权型金融监管体制、分工型金融监管体制和合作型金融监管体制。
(一)主张集权监管的理论依据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角度讲,在考虑技术条件的情况下集权监管能有效降低成本。
从监管冲突与监管疏漏角度讲,多数情况下金融监管冲突源于不同机构的监管目标够一致。
从金融业经营体制角度讲,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渗透,传统金融机构的功能边界日渐模糊。
从政策的稳定性角度讲,集权监管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监管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主张分工监管的理论依据经济学家认为集权监管在某些时候还会产生规模不经济,在消除监管冲突现象时,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即引发监管文化差异冲突。
证券、银行、保险在其核心业务上具有区别,监管应有所不同。
如果集权监管机构集权监管会出现重大的文化冲突。
由此决定了集权监管机构不可能有明确的目标。
集权监管体制解决监管冲突问题通常是用内部化换取,冲突意味着不同利益主体的存在,解决冲突最公正的方法是公共决策。
金融机构多样化和分工逐渐消失,并不意味着所有金融机构都形成了综合经营全能模式。
(三)简短评述关于集权监管、分工监管的优劣问题没有定论,适宜的监管模式主要取决于国家经济状况、金融环境、政治体制、历史传统甚至地理因素等。
金融监管体制应该考虑:监管体制与监管目标的兼容性,减少监管体制对监管目标的干扰;监管体制的设置应减少监管运行成本,要考虑监管体制带来的其他成本;有效监管体制应尽可能减少监管冲突和疏漏,强化对监管机构的约束;监管体制设置应有利于监管信息的沟通,有利于监管协调;监管体制应易于识别,特别是易于被监管者识别;监管体制应防止权利过度集中或过度分散,建立有效的权利制衡机制。
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制
government
What also Triggered the Changes in 2003
External pressure
Rising competition anticipated after WTO accession
Increasing scrutiny by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Growing need to contribute to regional and
international rule-setting in regulation
What Were the Alternatives
Merging all regulatory functions into one
create a separate bank regulator
Why Separate Bank Regulator
Banking was by far the dominant sector Securities and insurance regulation had just
弊 端: 第一、监管当局不能形成对某一个金融机构 的整体评估(因各管一部分) 第二、易造成各监管当局对新业务监管的 “争权夺利”。
第三、某一金融机构面临多头监管。
问 题: 1、当金融机构严格分业经营时,机构型监
管和功能型监管有区别吗 2、功能监管能以统一监管的形式实现吗?
3.目标型监管
所谓目标型体制,是根据监管的目标来设立监 管机构,构建监管架构的一种监管体制类型。
理论上有几个目标,就设立相应的几个监管机 构,但事实上倾向于“双峰”或“三峰”体制。 WHY?
金融监管第四章
(2)金融监管的分权模式 将金融监管的权力在不同的政府部门或相关机 构之间进行横向分配。充当过金融监管主体的政 府机构有财政部、货币政策委员会等。分权监管 体制中的监管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不是隶属关 系,分权的基本原则是按照金融业务的性质来确 定监管对象。(横向型) (二)金融监管对象 1、界定:被监管者,是专门从事金融业经营和投 资经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单位和个人。包括金融 中介机构、工商企业、基金组织、投资者等。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一、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组织机 构组成的体系。
(一)金融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模式是指监管机构确定被监管对象的标准。
1、功能监管
定义:按照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
优势:监管协调性高、容易判断风险、避免重复和交 叉监管现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
(一)混业经营与集中监管 20世纪30年代以前,金融业基本上是混业经营的格 局,银行业是金融业的核心、证券业、保险业不发达。 在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下,金融监管职能基本上归中 央银行履行,中央银行是唯一的监管机构,是典型的 集中监管体制。 《麦克法登法》 授权国民银行承销和自营投资性 证券
第二篇 金融监管体系
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 组织机构组成的体系。它涉及金融监管当局、中 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对象多个要素。本章重点讨论 金融监管要素、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西方主要 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和改革等问题。
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一、金融监管当局与监管对象
(一)金融监管当局
银行业监管委员会 审慎监管局 金融监管委员会
③ 1998年 澳大利亚 ④ 1998年4月 韩国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x《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一、简介金融监管体制是指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金融监管系统,它对金融市场运行秩序的维护和监督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以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由中央银行、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中央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等组成。
1. 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统一设置的行为主体,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支撑,它依法独立行使货币政策、金融稳定、投资拨备等职能,对我国金融体系进行监督。
2. 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中央金融监管机构是由财政部、银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行政机构组成的综合性监管机构,它负责对国家金融活动进行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制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金融活动统一、统一的监督管理。
3. 中央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中央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是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主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金融监管机构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它负责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有关金融政策,监督和管理本地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地方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地方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是指以市、县级政府为主体,由市、县级金融监管机构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它负责在中央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有关金融政策,对市、县级金融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主要特点1. 统一性: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统一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承担,金融监管职能有序发挥,形成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2. 专业性: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将金融监管职能分类,由中央银行、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中央政府主管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等有关行政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的监管职能。
3. 公正性: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将金融监管分为中央和地方,让每一个地方金融机构都得到国家的公正对待,确保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本科)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一)课程地位金融监管学是从宏观视角研究现代经济和金融运行规律,探讨经济与金融稳健发展的一门学科。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业务之间的界限不断被打破,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和不同金融工具之间的区别日益模糊,金融和国际资本流动不断扩张,与此同时,金融领域的风险也在急剧增大。
由于金融业的特殊性和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的显著增强,通过监管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日益成为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
近二、三十年,金融监管在政府行为中的地位迅速提升,我国已经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
金融监管的内容日益系统化, 方法日益科学化,以金融监管为研究对象的金融监管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从体系上、内容上、方法上、均日益成熟。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金融监管对现代金融业的特殊重要性,在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特别是金融专业开设这门课程显得尤为重要。
(二)课程目标1、让学习者掌握有关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对金融监管在现代经济体系中所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2、熟悉金融监管的各项业务运作,掌握监督管理金融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能够从宏观角度观察和分析总体经济和金融运行状况,提高对经济和金融发展规律的认识能力和把握能力。
二、课程目标达成的途径与方法课程目标达成的途径主要通过课堂教学,辅以课外作业的形式。
三、课程目标与相关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第一章金融监管导论主要内容:金融监管的要素;金融监管的目标与原则;金融监管的构成体系。
基本要求:本章要求了解金融监管的一般理论,理解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性及其与货币政策操作的关系;掌握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与基本原则,熟悉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方法;了解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体制。
第二章金融监管与金融风险主要内容: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特征和种类、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基本要求:本章要求理解金融风险的含义;了解金融风险、金融危机与金融安全的关系;熟悉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关系;了解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体系。
21886金融监管学全套PPT课件李成
金融监管学李成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目录第一章金融监管发展第一节金融监管的逐步形成时期第二节金融监管的严格管制时期第三节金融监管注重效率的时期第四节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时期本章小结思考题第二章金融监管系统第一节金融监管的目标第二节金融监管的原则第三节金融监管的工具第四节金融监管的体系第五节金融监管的途径第六节金融监管的修正本章小结第三章金融监管理论第一节信用管理的金融监管理论第二节强调约束的金融监管理论第三节注重效率的金融监管理论第四节规则引导的金融监管理论第五节金融监管理论发展的趋势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四章金融监管体制第一节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第二节集权型金融监管体制第三节分工型金融监管体制第四节合作型金融监管体制第五节金融监管体制的趋势第六节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本章小结思考题第五章商业银行监管第一节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第二节商业银行市场经营监管第三节商业银行跨国经营监管第四节商业银行市场退出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六章证券机构监管第一节证券机构市场准入监管第二节证券机构市场经营监管第三节证券机构跨国业务监管第四节证券机构市场退出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七章保险机构监管第一节保险机构市场准入监管第二节保险机构市场经营监管第三节保险机构跨国业务监管第四节保险机构市场退出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八章其他金融机构监管第一节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管第二节信托投资公司监管第三节金融租赁公司监管第四节集团财务公司监管第五节信用合作联合社监管第六节汽车金融公司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九章涉外金融机构监管第一节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监管第二节本国境外金融机构监管第三节跨境金融机构收购监管第四节涉外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十章金融衍生品监管第一节金融衍生品监管的规范第二节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原则第三节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内容第四节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借鉴第五节金融衍生品的联合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十一章反洗钱金融监管第一节洗钱的主要渠道第二节反洗钱的主要环节第三节国际反洗钱联合监管第四节中国的反洗钱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十二章金融安全监管第一节金融安全监管层次第二节金融机构安全监管第三节区域金融安全监管第四节国家金融安全监管第五节全球金融安全监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十三章金融监管供求第一节金融监管需求第二节金融监管供给第三节金融监管均衡第四节金融监管非均衡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十四章金融监管博弈第一节金融监管博弈的原理第二节金融监管博弈的规律第三节金融监管博弈的界域第四节金融监管博弈的环境第五节金融监管博弈的效应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十五章金融监管绩效第一节金融监管的外部绩效第二节金融监管的内部绩效第三节金融监管绩效的衡量第四节金融监管的循环系统本章小结思考题第十六章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第一节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需要第二节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框架第三节巴塞尔协议的监管内容第四节其他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本章小结思考题第一章金融监管发展第一节金融监管的逐步形成时期一、早期意大利金融监管的诞生商业银行产生以1694年英格兰银行的建立为标志。
4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制PPT课件
金融监管学
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的优势和不足
牵头监管模式
几个主要监管机构建立起及时磋商协调机制,以防止监管 机构之间相互推诱,特指定一个监管机构为牵头监管机构, 相互交换信负责不同监管主体的协调工作。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目标明确。二是通过合作提高 监管效率。 但这种模式最大的问题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由谁来控制 牵头监管者并不能做到控制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金融监管学
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的优势和不足
伞式+功能监管模式 伞式+功能监管模式。这是美国自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颁 布后,在改进原有分业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形成的监管模式。 与“双峰”模式的区别:伞式+功能监管模式是由联邦储备理事会负 责审慎监管,而澳大利亚则单独成立了审慎监管局负责审慎监管。 根据《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规定,对于同时从事银行、证券、互 助基金、保险与商人银行等业务的金融持股公司实行伞式监管制度,即 从整体上指定联储为金融持股公司的伞形监管人,负责该公司的综合监 管;同时,金融持股公司又按其所经营业务的种类接受不同行业主要功 能监管人的监督。
金融监管学
三、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分析
(一)不同金融经营体制下监管体制模式的选择 分业经营下的监管体制选择 混业经营下的监管体制选择 (二)不同监管模式的优势比较
金融监管学
集中监管体制的优势和不足
▪ 集中监管体制模式下,无论审慎监管还是业务监 管,都是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
➢ 这种监管模式有以下优势:第一,成本优势;第 二,改善监管环境;第三,适应性强;第四,责 任明确。
金融监管学
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学
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金融监管学
一、金融监管当局和监管对象 (一)金融监管当局:
第四章-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和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发展
4 、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1994年开始, 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再承担政策业务,政策 性业务由三家新成立的政策性银行承担。 为了解决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 新成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收购从四 家银行剥离出的不良资产。 5、当前正在进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上市, 对它们实行股份制改造。这四家银行将不再是 “国有独资” ,但控股权将继续掌握在国家手 1、通过上市筹集资本金。 2、通过上市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通过股东大会,董事 会的监督,减少违规经营及贪污腐败的发 生。 3、通过上市在市场上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 、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在1986年交通银行 重组后陆续设立的。包括交通银行、中信 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 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 这些银行一开始就按照国际规则和市场原 则开展经营活动,因而相对而言效益更好, 也更有活力。 4、政策性银行。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 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必须保本)。主 要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三、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 1、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监 管全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
2、 商业银行 :各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居 于主导地位。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经营综合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西方国家金融机构体系
3、专业银行 :专门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 务,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主要包括: 1)投资银行:专门办理对工商企业的投资 和长期信贷。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还包括 帮助企业发行股票、债券;为企业的并购 活动提供协助等。
政策性银行在政府支持下, 以国家信用为基础, 其金融活动是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重 要工具 . 。政策性银行自 1994 年成立以来 , 积极承 担了增强宏观调控、实现政府发展战略目标等多 重使命。目前在铁路、公路和机场建设、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我国政策性金融业务仍然大量 存在, 都非常需要政策性金融的支持。 但是,目前政策性银行的经营环境已经发生变化, 需要对其职能定位进行动态调整。2007 年第三次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 政策性银行向商业化转型的 改革思路正式确立。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 行改革试点也率先启动了商业化改革。
第四章 金融监管法
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
职责剥离以后,仍保留一些监管职责,具体 包括:监管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 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管银行间外汇市 场;监管黄金市场;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 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管理信贷 征信业。另外,由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实施 对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
第三层次是金融行政规章。金融行政规章是由作为行政职能 部门的金融管理机关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 监会和外汇管理局等根据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规制定的规 范性文件。如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1994年)、《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制 定、2002年修订)、《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暂行管理办法》 (1994年)、《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1996年)、《境 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1996年)等。保监会制定的《保 险公司管理规定》(2000年)。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外国证券 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1999年)、《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2001年修订稿)》、《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 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历经演变,2003年我国
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至此, 我国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工明确、互 相协调的金融分工监管体制正式确立。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监会的监管 职责主要为:制定和发布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 的规章、规则;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 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 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 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 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 事项等。
第四章 金融监管理论
二、金融监管的经济工具
基本内容:金融监管的经济工具是通过经济利益影 响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当某种经营活动对经营有 利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时,经营者的积极性被调动, 会投入较多的物力、财力和人力。金融机构在开展 金融业务活动时,也表现为同样的规律。 局限性:经济工具在金融宏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是 被肯定的,因此,各国在管理中经常采用的是经济 工具。但也有不足之处,对经济和金融领域的突发 性事件不能及时治理,当出现较大的经济金融波动 时作用缓慢。
金融监管的工具
一、金融监管的法律工具
基本内容:金融监管部门的法律工具,主要是通过制定 金融法规,在共同准则的前提下体现公平竞争。金融法 律工具的约束力体现在两方面:对金融监管部门本身具 有约束力;对各金融机构具有约束力。
局限性:法律不可能包罗万象,法律条文颁布后,在相 当一段时间内不会轻易修改,完全依据法律条文在实际 工作中显得生硬。
乔治· 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1911年1月17日 ──1991年12月1日),是美国经济学家,经
济学史家,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研究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其中尤以 在市场活动研究和产业结构分析中所做的贡献 最为重要。他的研究之一是调查经济立法 如何影响市场。他对经济立法效力的研究使得 管制立法的产生,并为经济学研究开创了一个 全新的领域。斯蒂格勒的成就确立了他在市场 及产业结构应用研究中的领导地位。由于斯蒂 格勒研究的突出特色,他还被公认为是“信息经 济学”和“管制经济学”的创始人,同时也是经济 学和法学交叉研究的带头人之一。
• 20世纪主流经济学对政府干预经济的争论持续不断,直接 涉及政府干预的金融监管理论也随着争论双方势力变化而 变化。 • 起源:政府管制理论 管制经济学的创立者:斯蒂格勒教授 金融监管本身不等同于一般性的政府管制,但金融监管理论 却得到政府干预理论的强力支持。 金融监管可以理解为政府为弥补市场机制缺陷进行的一种制 度安排
简述金融监管体制类型
简述金融监管体制类型
金融监管体制按照不同的依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照监管机构的组织体系划分金融监管体制可以分为统一监管体制、分业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
统一监管体制:只设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业务进行全面的监管。
代表国家有英国、日本、韩国等。
分业监管体制:由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责任,一般银行业由中央银行负责监管;证券业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保险业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各监管机构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共同组成一个国家的金融监管组织体制。
不完全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可以分为“牵头式”和“双峰式”两类监管体制。
“牵头式”监管体制:在分业监管机构之上设置一个牵头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够工作。
巴西是典型的“牵头式"监管体制。
“双峰式”监管体制: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头监管机构。
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以控制金融业的系统风险。
另一类机构专门对金融机构进行合规性管理和保护消费者。
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制
证券期货业监管对象:证券业监管的对象是从事证 券融资和交易活动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期货业监 管;期货业监管的对象是从事期货投资交易活动的 企业、机构和个人。另外,提供证券和期货交易场 所的组织机构也是重要的监管对象。证券类监管对 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公司、上市公司、投资基金、 投资者和证券交易所等;期货类监管对象主要包括: 期货经纪公司、期货投资者、期货交易所及其附属 储备库等。 保险业监管对象:从事保险经营和投资保险的企业、 机构和个人。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基金等。
(3)伞式监管+功能监管模式。如美国。对于同时从事 银行、证券、互助基金、保险与商人银行等业务的 金融持股公司实行伞式监管制度,即从整体上指定 联储为金融持股公司的伞形监管人,负责该公司的 综合监管;同时,金融持股公司又按其所经营业务 的种类接受不同行业主要功能监管人的监督。
1-19
(三)不同金融监管体制的监管效力比较 对不同监管体制的监管的有效性采用量化评分法进 行比较。量化从10个方面加以考核,包括:信息的 共享程度、风险传递的控制程度、监管标准的一致 性、监管的外部性、重复监管程度、监管真空程度、 监管成本、监管竞争效率、监管机构官僚程度、单 业监管的效力等指标。这些指标分正向和逆向指标。 各指标量化标准分值均为1。 正向:高1、较高0.75、较低0.5、低0.25; 逆向:高0.25、较高0.5、较低0.75、低1。
1-10
作业1
1.金融体系包括哪几部分?各举例说明。 2.金融监管体系包括哪几部分。试举例说明。 3.根据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技术创新包括哪几个部分? 运用到金融领域,金融创新包括哪些部分?试举例说 明。 4.宏观经济调控的两大政策手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 策有怎样的区别?财政政策将运用哪些手段?货币政 策运用哪些手段?两种政策手段之间的差异有哪些? 具体详述三大货币政策手段的使用过程和方法。 5.金融创新如何使货币政策手段部分失灵?试举例说明。 6.美国的金融运营模式和监管体制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 段?有怎样的历史背景和理论突破?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
下文是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欢迎阅读!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促进金融发展,维护金融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金融服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活动的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权益类交易和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投资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授权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活动的其他机构或者组织等。
国家对金融服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地方金融工作应当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遵循积极稳妥、安全审慎的原则,保持金融健康平稳运行,构建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制定扶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地方金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服务、金融发展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公安、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金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提高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简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简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第一章: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监管框架和机构设置。
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起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市场发展和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体系。
第二章:金融监管机构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这些机构分别负责对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稳定等领域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三章: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它还负责监管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规运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第四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会)是我国的银行和保险业监管机构,负责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合规运营,保护投资者权益。
第五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对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其他证券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和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六章: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我国的金融稳定机构,由国务院领导,协调各金融监管机构,制定和实施金融稳定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旨在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和风险挑战。
通过加强监管协调、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强监管科技应用等措施,不断提升金融监管的效能和能力,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第八章:结语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通过不断加强监管的力度和能力,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
《金融监管学》教学大纲课程编号: 110142B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总学时: 32 讲课学时:28 实验(上机)学时:4学分: 2适用对象:金融学、国际金融先修课程:金融学概论、商业银行、银行经营管理、保险学、证券学、西方经济学一、课程的教学目标本课程根据金融监管的最新发展趋势,全面系统地介绍了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课程体系分为金融监管与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理论、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实务和金融监管的协调五个部分,系统讲解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务,并结合最新实践,完善了金融稳定和金融协调同金融监管关系等方面的观点和思路,为金融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研究金融监管提供了一个基本线索和框架。
本课程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掌握现代金融监管的理论体系和内容,掌握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方法。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教学基本要求:理论讲清,要学有所用,理论联系实际;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充分运用各种教学媒体,注意利用我院的金融实验室。
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尽可能地去有关金融机构作现场了解。
对课后作业以及学生自学的要求:注意同实际联系的案例教学,重在能力培养。
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可请校外人员讲座。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以表格方式表现各章节的学时分配,表格如下:(宋体,小四号字)教学课时分配四、教学内容第一章金融监管导论第一节金融监管的概念及必要性一、金融监管的概念二、对金融监管的理论理解三、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第二节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手段一、金融监管的内容二、金融监管的手段教学重点、难点:对金融监管理论的解释和掌握。
课程的考核要求:金融监管的概念。
了解:金融监管的含义、外延、内涵。
各专家的定义。
理解:金融监管的发展历史和发展脉络。
掌握:相关金融监管的理论。
熟练掌握:金融监管的手段和内容。
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有哪些作用?2.简述金融监管与经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
金融监管体制
知识点2: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型 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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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含义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一国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 一整套机构及组织结构的总和。 从广义上讲,金融监管体制包括监管目标、监管范围、监管
理念、监管方式、监管主体的确立、监管权限的划分等。 从狭义上讲,则主要指监管主体的确立及其权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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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欧洲统一监管机制与欧洲银行业联盟建设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2012年5月23日率先提出“银行业联盟
”(Banking Union)的概念。 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中央银行对欧元区银行实施监
管的计划,计划构建欧洲银行联盟共包含三项机制分别为,单一 监管机制(SSM)、单一清算机制(SRM)、与共同存款保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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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C)
宏
观
成员:
欧洲财经理事会
审 慎 监
主席(欧洲央行行长 )、副主席、各国央 行行长、欧洲中央银
观察员:各国监管当局 代表经济与金融委员会
主席
(ECOFIN) 早期风险预警及 对成员国政府的
管
行副行长欧盟委员会
建议
、欧盟各监管局主席
微观审慎信息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确立了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制度框架。 2010年,美国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对金融监管
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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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
美国现行金融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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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 一、金融监管当局与监管对象
❖ (一)金融监管当局
❖ 1、定义
▪ 金融监管当局是依法对金融业实施监督与管理权的 政府机构,是金融业监督和管理的主体。
❖ 2、特性
▪ 权威性:其决策具有强制力 ▪ 独立性:直接对政府或立法机构负责,不受干涉 ▪ 公共性:监管权力属于公共权力范畴,代表社会公
▪ 依据金融监管目标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对金融 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审慎监管以控制系统风险,另 一类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管,维护正常的金融 与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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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变迁 ❖(一)混业经营与集中经营
▪ 历史背景:20世纪30年代以前,金融业基 本上是混业经营的格局,银行业是金融业的 核心,证券业、保险业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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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分业监管体制
▪ 又称为分头监管体制,在银行、证券和保险 领域内分别设置独立的监管机构,专门负责 本领域的监管,包括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
▪ 代表国家:美国、德国、波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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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集中监管体制
▪ 又称为统一监管体制或混业监管体制,只设 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金 融市场和金融业业务进行全面的监管,监管 机构可能是央行,也可能是其他专设监管机 构。
▪ 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美国
▪ 混业经营、集中监管——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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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三)金融再度混业经营下的监管体制变革
▪ 历史背景,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的产品日益趋同, 互相融合。金融机构在规避管制的创新中, 再次走向了混业经营。
▪ 但是央行仍直接或间接参与监管,其不可能完全脱 离金融监管,因为央行依然是最后贷款人,没有监 管能力,最后贷款的风险就会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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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 一、金融监管体制
▪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一系列监管法律法规和监 管组织机构组成的体系。
(监管机构设置模式) 金融监管体制模式
▪ 央行职能的完善,都是与金融监管目标相关 的,中央银行自然成为金融监管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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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2、现代中央银行仍在履行金融监管职能
▪ 现代中央银行的主要功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 政策,通过宏观调控来维持金融和经济的稳 定,金融监管是另一项重要功能;
▪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居于主导 地位,其实施金融监管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 金融监管也是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金融监管模式) 监管对象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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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 (一)金融监管模式
▪ 金融监管模式:监管机构确定被监管对象的标准, 一般分为两种模式:
▪ 功能监管:按照经营业务的性质来划分监管对象, 监管机构针对业务进行监管,如银行业务、证券业 务、保险业务
• 优势:协调性高、避免重复和交叉
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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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3、金融监管当局的组成机构
▪ 组成机构由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即金融监管 权力在分配模式上的制度安排决定。
▪ 集权:央行或其他金融监管部门 ▪ 分权:央行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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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 (二)金融监管对象
❖ 1、定义
▪ 又称为被监管者,是专门从事金融业经营和投资经 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单位和个人,包括金融中介 机构、工商企业、基金组织、投资者和金融活动的 关系人等。
▪ 代表国家: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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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 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不完全统一监管)
❖ 牵头监管体制
▪ 在分业监管机构之上设置一个牵头监管机构,负责 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在分业监管主体之 间建立了一种合作、磋商与协调机制。
❖ “双峰”监管体制
❖ 2、类别
▪ 银行业监管对象—包括所有办理存贷汇业务的机构 ▪ 证券期货业监管对象 ▪ 保险业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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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二、金融监管当局与中央银行
❖1、中央银行是最早的金融监管当局
▪ 央行是最早的金融监管当局,而且金融监管 本身是推动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的重要原因;
▪ 货币发行是中央银行的第一特征,取得货币 发行权并对银行业实施监管是早期央行监管 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系
第二篇 金融监管体系
❖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制 ❖第五章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第六章 其他监管防线 ❖第七章 金融监管的外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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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金融监管体制
❖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第三节 各主要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介绍 ❖第四节 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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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金融监管当局
❖ 3、中央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分离的趋势
▪ 金融监管更多的是微观管理活动,而中央银行是国 家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宏观调控使其职责的重心, 为了提高货币政策效率和金融监管力度,将金融监 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由专门的监管机构行 使便成为一种趋势。
▪ 英国金融监管局、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韩国金融 监管委员会、日本金融厅、我国“三会”
▪ 在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下,金融监管职能基 本上归中央银行履行,中央银行是唯一的监 管机构,是典型的集中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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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二)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
▪ 历史背景: 20世纪30年代的金融危机对银 行业和证券业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道格 拉斯—斯蒂格尔法》确立了银行与证券、银 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制度。与此 相适应,金融监管体制也逐步走向分业监管 模式。
▪ 机构监管:按照不同机构来划分监管对象,如银行 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信托机构等。
• 优势:易于评价金融机构产品系列的风险、提高功效、降低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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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变迁
❖(二)金融监管体制模式
▪ 金融业经营模式: ▪ 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 ▪ 混业经营——集中监管体制(混合监管体制) ▪ 过度模式——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