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
ZL-ZD-015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9.05.01
1.目的Propose
建立微生物室的管理程序,以确保检验室的环境有效控制,并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性。
2.范围 Scope
微生物室
3.术语/定义 Terms/Definition
无
4.设备/工具 Equipment/Tools
无
5.安全或其他注意事项 Safety&Others
无
6. 规程说明 Description:
6.1微生物室内应保证洁净、防潮、要求无灰尘、无污垢、无垃圾,所有物品要摆放
整齐,标识清楚,实验室内不要放置无关的物品和设备。
6.2进入微生物室的操作人员,面部暴露部位不得化妆;患传染病及体表有伤口人员
禁止入内。
操作人员进微生物室前应在手部消毒间用规定的消毒液进行手部消毒,更衣,戴帽,戴口罩及换鞋,进入微生物室后,戴上一次性无菌手套,再用75%酒精消毒手部。
6.3检查的全部过程均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使用净化工作台前,应先
用规定的消毒液(3月轮换一次)擦工作台与各操作开关,然后开紫外灯30分钟后,方可使用。
物品必须通过传递窗进入。
6.4实验结束后,应用消毒液抹擦工作台,并对室内空气和环境表面进行常规的消毒
处理,所有用过的污染器材,均应立即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或特备的容器
中,以防对周围环境和清洁物品造成污染。
6.5生物安全防护级别应与其从事的实验活动相适应。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6篇【第1篇】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怎么写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试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全部临床试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留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精确无误。
一般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别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觉和怀疑由第一和其次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亲密接触者进行医学观看,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实行的预防、掌握措施。
7. 定期检查试验室的生物平安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平安操作、试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平安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试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平安学问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第2篇】医院检验科生物平安管理制度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试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其次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根据"生物平安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内质控制度
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室内质控制度
一、切实执行质控制度,规范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工作,积极参加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和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二、坚持“三查,三对',检查合格后的标本方可接种,不合格标本进行登记,并通知临床重新留取合格标本。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鉴定程序,要求鉴定到科,属,种、型。
四、KB法药敏实验每周用标准菌株测定一次,如实记录结果和绘制质控图,所选用的纸片种类不低于15种,对失控情况应加以分析,校正,并如实登记。
五、保存各种标准菌株,每3-6月转种鉴定一次,并如实记录;临床标本分离株和上级单位室间质评菌株每株需保留。
六、染色液和诊断血清每月应用已知阳性,阴性标准株检测,并记录;对失效或不合格者予以更新。
七、培养基,各种生化反应管应有配制成分,方法,无菌试验,标准菌株合格试验记录。
八、触酶,氧化酶试剂每周配制一次,并用阳性、阴性标准菌株作监测,试剂应放4°C冰箱冷藏。
九、仪器设备专人负责制,应有使用,保养记录,对恒温箱,冰箱等每日记录温度,随时校正。
十、高压蒸汽灭菌器每次消毒时放置灭菌效果指示卡,完成后剪
贴在登记本上,不达标则要分析原因。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制度
检验科微生物菌种、毒株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对本科室菌、毒种的申购、保存、保管、领用、处理等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的监督控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疾病预防与控制,以求检验业务及科研教学工作有效进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科室医学微生物菌、毒种的管理。
(三)职责1. 相关实验室负责菌、毒种的出入库保管、保存及处理等日常管理。
2. 科室必须指定两名菌、毒种库管理人员承担菌、毒种日常管理。
(四)工作程序1. 报送及入库(1)所检出的地方菌、毒株应及时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新发现的菌、毒种,要做好原始记录,逐级报送进行复核确认,报送时须两人参加。
(3)一、二类菌、毒种入库前,科室审核,技术管理层批准后入库。
(4)个人不得擅自保留菌、毒种,必须由科室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入库管理。
(5)菌、毒种入库时,两名菌、毒种保管人员须认真做好菌、毒种的编号、登记工作。
2. 日常管理(1)保管人员应由两名检验人员组成。
(2)菌、毒种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及时验收,统一编号,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3)严禁随意将菌、毒种置于非菌、毒种专用保存场所(专用-85℃冰柜)。
(4)菌、毒种库应由两名保管人员双锁管理,铁门与锁必须牢固有效,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
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5)菌、毒种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库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冰箱、冰柜等菌、毒种保藏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菌、毒种保管人员根据菌、毒种的保存期限,及时通知分管病种的检验人员进行传代,定期鉴定,并详细记录在《菌、毒种登记表》。
(7)菌、毒种保管人员发现菌、毒种发生变异和死亡,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菌、毒种登记表》。
3. 索取、领用和发放(1)因工作需要索取、领用和发放一、二类菌、毒种时,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菌、毒种领取申请表》,科室负责人审核。
(2)三类菌、毒种的领用和发放时,应有两人参加。
(3)一类菌、毒种,须报卫生部批准,二类菌、毒种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检验科微生物室sop文件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
检验科微生物室sop文件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检验科微生物室SOP文件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作业指导书细菌室工作守则文件编号:LAB,SOP,JX001细菌室工作守则1.每日工作前用紫外线照射实验室半小时以上。
2.入室前应穿工作服,并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准吸烟、吃东西及用手触摸面部。
尽量减少室内活动,以免引起风动,无关人员禁入。
4.非必要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必要资料和书籍带入后,应远离操作台。
5.做好标本的登记、编号及试验记录。
未发出报告前,请勿丢弃标本。
6.标本处理及各项试验应在操作间进行,接种环用完后应立即火焰灭菌,沾菌吸管、玻片等用后应浸泡在消毒液内。
7.实验时手部污染,应立即用过氧乙酸消毒或浸于3%来苏儿溶液中5-10分,再用肥皂洗手并冲洗干净;如误入口内,应立即吐出,并用1:1000高锰酸钾溶液或3%双氧水漱口,根据实际情况服用有关药物。
8.实验过程中,如污染了实验台或地面,应用3%来苏儿覆盖其上半小时,然后清洗;如污染工作服,应立即脱下,高压灭菌。
9.若出现着火情况,应沉着处理,切勿慌张,立即关闭电闸,积极灭火。
易燃物品(如酒精、二甲苯、乙醚和丙酮等)必须远离火源,妥善保存。
10.工作结束时检查电器、酒精灯等是否关闭,观察记录培养箱、冰箱温度及工作情况,用浸有消毒液的抹布将操作台擦拭干净,并将试剂、用具等放回原处,清理台面,未污染的废弃物扔进污物桶,有菌废弃物应送高压灭菌后处理。
11.离室前工作人员应将双手用消毒液消毒,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
12.爱护仪器设备,经常清洁,注意防尘和防潮。
作业指导书细菌室消毒隔离措施文件编号:LAB,SOP,JX002细菌室消毒隔离措施1.每天工作前用消毒液消毒工作台,上班前、下班后开紫外灯(最少半小时)进行空气消毒。
2.非必要品禁止带入实验室,必要资料和书籍带入后,应远离操作台。
3.使用后的载玻片、盖片、平皿、试管等用消毒液浸泡,经煮沸后清洗或丢弃。
检验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准入制度
检验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准入制度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准入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根据国务院第424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参观(访问)及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等的人员管理,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聘用人员、学生、进修生、协作人员、访问学者和参观(访问)人员以及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
2. 参观(访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外来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或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在实验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陪同下方可参观(访问)实验室。
3. 需要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且工作时间在两周以内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获得准入资格:(1)参加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①通过实验室生物安全基础知识培训考核;②了解该实验室的工作职能、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③熟悉该实验室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内容、潜在危险及防护措施;④熟悉该实验室每个工作区域及注意事项;⑤熟悉基本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符合进入该实验室的有关规定,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取得临时出入证。
(3)一般情况下临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
4. 对于需要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且工作时间在两周以上的外来人员,除符合第3条第一款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方可获得准入资格:(1)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科学严谨。
(2)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相关业务背景。
(3)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签订生物安全责任书。
(5)留取本底样本,如血清等。
(6)从事一般病原(微)生物活动的人员,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独立开展实验活动。
(7)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并登记备案。
(8)取得临时上岗证。
5. 对于本单位实验人员(包括聘用人员),除符合第3条第一款条件外且必须达到以下标准,方可获得准入资格:(1)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科学严谨。
检验科微生物室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
微生物室的药敏试验结果可以为临床医生提供抗菌药物选择的参考 ,有助于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
微生物室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微生物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随着医学微生物学的不断发展,微生物 室的功能和职责也不断完善。
检验科微生物室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11
目录
Contents
• 微生物室概述 • 微生物室设备与器材 • 微生物室工作流程 • 微生物室常见检测项目 • 微生物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 微生物室案例分享
01 微生物室概述
微生物室的定义与功能
定义
微生物室是医院检验科下属的一个专业实验室,主要负责临 床微生物的分离、培养、鉴定和药敏试验等工作,以指导临 床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统进行耐药性检测。
监测结果显示,医院内常见 病原菌对多种抗生素的耐药 率较高,如大肠埃希菌对青 霉素和头孢菌素的耐药率超
过50%。
该监测项目及时发现并控制 了医院内细菌耐药性的传播 ,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有效的 抗生素选择指导,提高了治
疗效果。
案例二:某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检测项目介绍
检测目的
确保食品企业生产的 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 全标准,保障消费者 健康。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维修和校准,保证 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 用效果。
检测方法与标准操作规程
1
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2
制定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实验操作,提高检测质 量。
3
对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检 测需求和技术发展。
医学检验科微生物菌毒种管理制度
医学检验科微生物菌毒种管理制度Ⅰ目的本实验室不常规进行菌(毒)种的保存。
但为保证实验室检验结果的质量,会保存部分参加实验室室间质评剩余的质控菌株或生物样本,用于监测实验室检验质量。
制定本制度为确保质控菌(毒)种及生物样本处于受控状态,有效地保护实验室安全及环境安全。
Ⅱ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医学检验科。
Ⅲ制度一、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生物样本采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样本采集人员应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危害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防护装备和防止扩散污染的措施。
样本采集人员应对样本的来源、采集时间、采集人员等做好记录。
二、运输可感染人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生物样本属于危险材料。
需要进行机构间运输时应按照《危险材料运输管理程序》规定执行,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国际规定。
三、保存实验室保藏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菌(毒)种或样本保藏部位为内部治安保卫的重点,有关实验室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令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执行。
本科室管理要求如下:(一)本实验室不得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结束后,应当就地销毁。
(二)实验室只能保存与工作和研究相关的涉及的质控菌株。
(三)质控菌株保存区域应有消防、防盗、监控、报警、通风和温湿度监测与控制等设施;保存设备应有防盗和温度监测与控制措施。
本科室质控菌株保管室钥匙由李峰、侯淑芬管理,发现损坏须及时报修。
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将钥匙委托他人代管。
(四)保存质控菌株容器的材质、质量应符合安全要求,不易破碎、爆裂、泄露。
保存容器上应有牢固的标签或标识,标明菌(毒)种及感染性样本的编号、日期等信息。
(五)质控菌株在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入库、出库及销毁应记录并存档。
(六)保存质控菌株的冰箱要有锁,由实验室双人双锁保管。
(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质控菌株的保存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
医院检验科制度范本(3篇)
医院检验科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与值班制度1. 检验科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00。
2. 值班制度:每天设立两个班次,分为上午班和下午班,每班8小时,每月轮流值班一次。
二、工作责任和纪律1. 检验科的工作人员要严守职业操守,遵守医疗伦理和工作纪律,为患者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
2. 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工作时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工作期间严禁玩手机、打闹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工作人员要尊重长辈和同事,互相协助,以团结的态度共同完成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与卫生1. 检验科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严禁乱放物品、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 工作人员应穿戴好实验室工作服、帽子和手套,切实做好个人卫生。
3. 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状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四、样本管理与追踪1.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标本采集操作规范,确保样本的采集、储存和运输过程符合规定,避免样本交叉污染和丢失。
2. 检验结果一旦出错,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找出错误原因并及时进行纠正。
3. 工作人员应建立样本追踪系统,确保每个样本都能够准确追踪到样本来源和测试结果。
五、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控制规定,并及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
3.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质量评估活动,接受外部质检,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六、数据管理与保密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数据管理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记录和保存,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2. 检验科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泄露患者信息,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以上是医院检验科制度的一些范文,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检验科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在检验科实验室中生物安全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用于规范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各项操作,保障实验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生物实验室中的生物实验物质通常具有较高的危害性,一旦发生泄漏或意外,可能对人员健康造成伤害,还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建立和严格执行生物安全制度对于实验室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一、生物安全制度的重要性生物实验室中的生物材料可能存在病原体、毒素以及致病微生物等潜在危险因素,一旦没有得到适当的处理和管理,可能会对实验人员和周围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制度,对于降低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风险,保障实验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生物安全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规范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操作流程,确保实验人员在实验操作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还能够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实验人员在接触危险生物材料时能够做到自我防护,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生物安全制度还能够规范实验室中的废物处理流程,确保生物实验产生的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的内容1、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生物实验室应当设立专门的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和监督;所有实验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必须接受严格的生物安全培训,并签署安全承诺书;实验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自身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从事生物实验的要求。
2、实验室生物材料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当建立有效的生物材料台账,记录实验室中存放的各类生物材料信息,包括生物材料名称、数量、来源、存放位置等;生物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和泄漏等现象;实验人员在使用生物材料时应当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工作,避免混用和误用。
3、生物实验操作规程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实验时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实验中的操作步骤以及实验后的处理等;实验人员在接触生物材料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包括戴手套、穿实验服、戴口罩等;实验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设备,避免污染传播。
检验科工作制度汇编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目的:规范检验科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1、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遵守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工作时衣帽要穿戴整齐,做好安全防护,集中精力,不得大声喧哗谈笑,防止差错。
不得在工作区内抽烟、进食,防止交叉感染。
2、工作台和仪器必须保持整洁,检验台面应每日用1:40(250-500 mg/1)的金星消毒液擦拭。
台面污染应立即用1:10(1000-2000mg/1)的金星消毒液洒在污染表面,浸泡30-60分钟,再擦拭。
地面用1:20(500-1000mg/1)的金星消毒液拖擦。
如出现传染性菌外溢、污染地面或工作台面、化学药品灼伤、危险品燃烧等,要及时报告科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
3、采血者要戴口罩,帽子,手套。
做到一人一巾一针一管-带,及手的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收集标本时要核对病员姓名、区号、床号、检验申请号。
送检标本应符合检验要求,如标本不合规定,应书写“不合格标本返馈单”将标本退回,要求重新采集。
5、认真做好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工作,及时分析、纠正失控,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检验报告应按“报告时限表”发送,特殊情况应说明。
超生命警戒线的结果必须及时电告临床医师。
报告发出前要核对,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必要时做室内质控.发现法定传染病要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
报告单发出后,标本应按规定保留一定时间,检验结果应存档保存。
7、严格执行试剂和仪器管理制度,注意试剂的存放要求及有效期,定期检查,保证质量,避免浪费。
定期进行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校正,爱护仪器。
8、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注意安全(如门窗、水电、生物安全等)工作。
9、负责与检验医学有关的教学,科研任务。
积极配合临床开展新项目、新技术临床检验室工作制度一、目的:规范临床检验室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检验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1、遵守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工作时集中精力,不得大声喧哗、谈笑,防止差错。
检验科微生物室
检验科微生物室一、简介检验科微生物室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负责对病患的各种临床标本进行微生物学检验。
通过检验科微生物室的工作,可以及时准确地判断病患是否感染了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为临床诊断提供科学依据。
微生物室的工作范围涵盖了对各种标本进行培养、鉴定和药敏试验等。
通过培养和鉴定,可以确定感染的具体病原体是何种微生物;而通过药敏试验,则可以评估感染微生物对不同抗生素的敏感性,从而指导医生的治疗方案。
二、微生物室的设备和环境微生物室需要提供良好的实验室环境,以保证微生物的培养和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微生物室常见的设备和环境要求:1.实验台:实验台需要保持干净整洁,操作台面要光滑易清洁,并且应配备紫外线灯和紫外线消毒器,以确保操作区域的无菌环境。
2.无菌操作箱:无菌操作箱用于进行无菌培养操作,内部有无菌过滤器,可以阻止空气中的微生物进入操作区域。
3.培养箱:培养箱是微生物室中必备的设备,用于提供恒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以促进微生物的生长。
4.显微镜:采用高倍显微镜进行微生物的观察和鉴定,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5.自动培养仪:自动培养仪可用于对大批量标本的培养过程进行自动化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6.高效生物安全柜:用于操作高风险的病原体样本,保护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三、微生物室的工作流程微生物室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处理、培养和鉴定、药敏试验和结果汇报等环节。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标本接收:当临床科室采集到病患的标本(如血液、尿液、脑脊液等)后,将标本送至微生物室。
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会对标本进行登记,并提供标本交接单。
2.标本处理:标本接收后,工作人员会对标本进行初步处理,包括离心、稀释等操作,以提取标本中的微生物,并减少其他杂质的干扰。
3.培养和鉴定:处理后的标本会被分配到培养基上进行培养。
通过培养,可以培育出细菌、真菌和病毒等微生物。
然后,工作人员会进行鉴定,使用显微镜和生化试剂,通过观察细菌的形态和生理特征,判断病原体的类型。
检验科微生物排班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确保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的正常运转,提高检验效率,保障检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排班原则1. 合理安排班次,确保实验室24小时有人值班;2. 根据实验室工作量和工作性质,合理分配工作;3. 考虑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经验和身体状况,合理调整班次;4. 严格执行轮休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三、排班方式1. 实行三班倒制度,即早班、中班、夜班;2. 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班次安排如下:- 早班:8:00-16:00- 中班:12:00-20:00- 夜班:20:00-8:00(次日)3. 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四、值班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2. 负责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3. 负责实验室环境整洁,保持实验室卫生;4. 负责接收、处理标本,确保标本质量;5. 负责检验操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6. 负责检验报告的审核、签发;7. 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检验结果,解答相关问题;8. 参加实验室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值班人员要求1. 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2. 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离开实验室;3. 值班期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5. 值班结束后,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六、考核与奖惩1. 实验室对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等;2. 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3. 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负责任的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检验科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排班制度,确保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的正常运转,提高检验效率,保障检验质量,为临床提供准确、及时的检验结果。
检验科微生物岗位职责
检验科微生物岗位职责
检验科微生物岗位职责包括:
1.负责根据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对物料(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成品、半成品、生产中间品、
稳定性考察样品)进行微生物、内毒素相关检验项目的检验,确保分析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负责根据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定期进行工艺用水的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3.负责洁净区环境监控中微生物检验的相关工作。
4.负责及时完整地填写检验记录,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5.负责放行检验中微生物检验项目的分析方法验证,包括验证方案的起草,验证实验的实施,验证
报告的撰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外,微生物检验科岗位还有其他职责,如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病原学鉴定;对饮食、服务行业、托幼机构、管制水、食品加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项目检验;开展食品、生活饮用水、消杀用品、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化妆品、日用品、涉水产品、保健用品及其他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产品和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的微生物检验;对传染病病原的日常监测;对食物中毒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样品进行病原微生物检验;
对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医院、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样本进行微生物检测;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重要菌种和毒株;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开展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试验研究,推广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负责本专业技术的培训、认证,指导基层检验工作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岗位职责应根据微生物检验科的具体情况而定。
微生物检测室规章制度
微生物检测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微生物检测室的管理,保障检测质量与准确性,保护员工和公众健康,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微生物检测室是依法设立的独立实验室,负责进行微生物检测与分析工作。
检测室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检测室的管理单位应当保障检测室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人员及经费支持。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系检测室内部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检测室设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技术人员若干名,实验员与实习生。
第六条主任负责整个检测室的管理,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的检测与分析工作,实验员与实习生协助技术人员工作。
第七条检测室设立检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检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
第八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记录系统,对检测数据、实验记录等进行保存和备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检测室接受委托单位的检测任务,制定检测计划,安排具体的检测人员负责工作。
第十条检测室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标准化的操作程序进行检测工作。
第十一条检测室应当对检测所用试剂、设备及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检测准确性。
第十二条检测室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及时汇总、分析与报告,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三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实验室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检测室应当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测,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第十五条检测室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与服务意识。
第十六条检测室应当保护客户的隐私,严格保密委托单位的检测信息。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检测室可以采取警告、记过、停职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表现突出的员工,检测室可以给予奖励与表彰,并提高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检测室所有员工适用。
第二十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与解释,由检测室主任负责,并报检测室管理单位审批。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以下简称检验科)在进行病原微生物检验、实验活动过程中的生物安全管理。
第三条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全程控制、应急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组织,负责检验科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五条检验科应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明确生物因子、实验活动及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第六条生物因子风险评估:对检验科使用的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生物因子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其致病性、传播途径、感染剂量等特性。
第七条实验活动风险评估:对检验科的实验活动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实验操作的复杂性、生物因子释放的可能性、实验环境的要求等。
第八条设施设备风险评估:对检验科的设施设备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可靠性、故障率等。
第九条分类管理:根据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检验科分为不同生物安全等级,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第十条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培训与教育、生物安全防护、废弃物处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操作规程:包括实验操作流程、生物因子使用与管理、设施设备操作与维护、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实验室卫生与消毒等内容。
第四章生物安全防护与个人健康管理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加强生物安全防护,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设备,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按照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做好自身防护。
检验科、微生物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职责
检验科、微生物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学监测。
二、制定正确采集、运送和处理标本的准则,并负责相关内容培训。
三、负责临床标本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
的耐药性监
测,每季度总结一次标本阳性检出率、微生物种类排列、细菌耐药率等资料,进行资料的汇总、分析,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四、严格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五、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承担相关检测工作。
六、开展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耐碳青
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CRE)、耐碳青霉烯鲍曼不动杆菌(CRABA)、耐碳青霉烯铜绿假单胞菌(CRPA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细菌(ESBL)等多重耐药菌株的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通知相关科室和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向全院公布。
七、监督检查临床依据病原菌检测及药敏结果使用抗菌药物情况,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八、将科室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结果、传染病阳性结果、多重耐药菌株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九、每年完成临床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种类与微生物监测种类年度统计分析。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一)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成员:委员会下设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检验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兼秘书,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国家的医政法规,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制定颁布我院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专家对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实验室在生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3、批准和发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4、对本单位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材料,以及开展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进行审查。
5、组织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能力,监督、指导生物安全防护的实施。
6、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准入机制,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上岗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和批准,未通过生物安全考核的人员限制进入实验室、不准领取有毒化学药品。
7、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和监督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习;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做好生物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定期召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9、实验室负责人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制度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托召集会议。
会议需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 2 —2、每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年度的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微生物科室规章制度
微生物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生物科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微生物科室所有员工,具体操作细则由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制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得私自修改和违规操作。
第四条微生物科室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熟悉并执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微生物科室负责人:负责整个科室的管理和运营,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保障科室正常运转。
第六条微生物科室技术人员:负责微生物学实验的操作和数据的分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第七条微生物科室管理员:负责科室的文档管理、设备维护和安全保障,协助负责人管理科室日常事务。
第八条微生物科室实习生: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参与实验操作并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九条勤勉尽责:微生物科室员工应当以极大的责任心、主动性和积极性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严谨细致:微生物学实验要求操作严谨,数据细致,不得出现马虎和敷衍现象。
第十一条安全第一:微生物科室在实验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二条合作共赢:微生物科室员工之间要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科室的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信息保密:微生物科室员工要妥善保管实验数据和文档资料,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试验操作第十四条微生物学实验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准确测量样品,准确配置试剂和介质。
第十五条实验操作过程中要注意操作规程,保持洁净,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实验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包括样品信息、试验条件、实验数据等,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七条实验结束后,需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设备,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相关部门。
第五章设备维护第十八条微生物科室的实验设备需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使用设备时要仔细查阅操作说明书,正确操作设备,避免设备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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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
1、临床细菌室守则:临床细菌室是进行细菌学实验的场所,在此完成标本接种、孵育、分离、细菌鉴定和药敏试验等工作。
细菌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1细菌室必须安装严密的门窗,以防外部污浊气体和昆虫进入室内污染环境。
室内禁用电扇,以避免加速气体流动,造成细菌播散。
1.2菌室必须装有供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置于离操作台面1m的高度,每天开始工作前照射20min。
对紫外线灯的消毒效果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灯管。
1.3室内备有工作人员洗手使用的肥皂和自来水源。
此水源不可与处理标本相关的水源共用,须设置消毒剂水盆,供操作后浸手用。
1.4室内必须常备消毒剂,如来苏或过氧乙酸,一旦发生菌液溅落试验台或地面,应能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1.5室内操作台须每日用消毒剂擦洗,地面至少每周用消毒剂擦洗1次。
1.6室内对接收的标本和消毒过的器具,要分别指定地点放置,特别是对无菌和有菌器具要明显分开。
用过的试管、平皿必须及时高压灭菌处理。
1.7不能或不便高压灭菌的标本和废弃物品须焚化处理。
1.8细菌室根据当地的气温特点,安装空调机,以适合细菌实验工作。
1.9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
2、无菌室守则:对无菌实验室以及在其中操作的要求如下:
2.1无菌室应完全封闭,人员出入应有两道门,其间应隔有缓冲区。
无菌室与外界可开一拉门小窗,供传递器具用。
2.2在无菌室中仅限于分装无菌的培养基等操作,不进行有菌标本的分离及其它操作。
2.3用前应以紫外灯消毒30min,定期用乳酸蒸熏,彻底消毒。
2.4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应换专用鞋、专用衣。
在无菌室内进行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口罩每次用后消毒。
2.5无菌室应仅限操作人员进入,操作时应严格关门,其他人员可在室外观看或经拉门小窗进行协助。
2.6条件有限的实验室,可用超净工作台代替无菌实验室进行相应的操作。
超净工作台应选择垂直气流通风方式。
2.7无菌室应配备空调设备,保证不因室温而影响工作。
对临床细菌检验人员的要求:
2.8负责鉴定及签发报告的主管技术人员应通晓诊断细菌学的全面知识。
2.9一般细菌室工作人员均应具备细菌传染、消毒、灭菌的知识。
2.10通晓细菌室守则,并严格遵守。
2.11负责人应不断更新知识,了解细菌学检验的新进展。
2.12定期或随时与临床医生联系,主动参与临床病例讨论,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达到细菌检验与临床的密切联系。
2.13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必要的预防接种,增强自身抵抗能力。
3、临床细菌室工作人员守则:在细菌室工作人员应注意,既不要给室内带来污染,也不要被室内的微生物感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3.1穿专用的工作衣帽入室,必要时应戴口罩。
3.2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3.3室内禁止饮食、吸烟、闲谈等非专业活动。
3.4养成在室内手不触及口、脸、头发及躯体的习惯。
3.5操作中不可说话,以免口中飞沫污染标本。
3.6每次完成工作和离开实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接触了致病菌类,须用消毒剂消毒手。
3.7个人物品不许带入室内。
5.3.8当工作环境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必须用适当的强消毒液泼洒覆盖污染物,并报告主管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3.9工作人员被细菌培养物污染,应用弱或中等消毒剂清洗,必要时给予药物治疗,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进一步采用特殊措施。
4、标本涂片并干燥后做革兰氏染色或抗酸染色,以油镜检查。
报告方式:未查到细菌/霉菌,或查到革兰氏阳性球/杆菌,或查到革兰氏阴性球/杆菌或查到抗酸杆菌/未查到抗酸杆菌等。
脑脊液标本查隐球菌,将标本高速离心,弃上清液,取一小滴置于载玻片上,加一小滴墨汁混匀,然后加上盖玻片镜检。
5、如遇不能处理的细菌标本,请与检验科主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