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准入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企业准入制度
一、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行为,切实保障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企业资格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派出机构);
2、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近一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6、近两年来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7、拟指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员工,须为国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企业须与投标企业一致;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材料、造价等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员工,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两年来所承担的项目未受到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科以上建筑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资格,从事建筑施工管理不少于十年,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8、具有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在二级以上);
9、投标企业须预缴不低于工程概算价3%的投标保证;中标后须交纳中标总价6%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三、申请资格预审投标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机构组织代码;
3、税务登记证,并提供上一月纳税证明;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简历;
9、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质量、安全等荣誉证书;
10、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及近一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合同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及评价(相关项目业主开据);
11、银行资信证明、相关荣誉证书;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造价等负责人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等证件及从业简历;
14、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相关业务部门联系电话、传真及网址等;
15、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非原件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四、申请取得入围企业程序:
1、由施工企业持上述相关资料填写《资格预审表》报公司工程部初审;
2、工程部依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要求负责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并签署相关意见,并报总工程师审核;
3、总工程师依据相关资料及对企业商誉的市场调查签署意见;
4、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招投标小组会议,综合各方意见由总经理予以审批,并报董事长审定。
五、退出机制:投标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其今后入围投标资格,五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投标
1、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入围资格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或与其他企业串通进行恶意报价的;
3、向我方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4、项目经理存在事实挂靠行为的(未经公司许可的);
5、企业或项目经理所承担工程有严重拖延工期、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在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服务差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六、其他:
1、此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在伍拾万元以上的(含伍拾万元整);
2、工程造价低于伍拾万元的单位工程或分包工程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资格预审表:
施工企业资格预审表
注:√代表资料符合《施工企业准入制度》;
O代表资料缺项;
×代表不符合《施工企业准入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