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县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
机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8〕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机制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19〕XX号),加快推进健康XX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全科医生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名。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拥有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XX 建设需求。
二、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一)扩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范围。积极依托省内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毕业生和农村医学定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和助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培养急缺专业技术人才,推进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
(二)完善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逐年增加规范化培训数量。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对委派人员建立个人诚信记录,违约人员在服务期或协议期内参加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种公开招录(聘)的,招录(聘)考核视为不合格,招考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
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全科医生转岗临床培训基地,要加强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开展全科转岗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按不低于单位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标准,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以吸引和稳定优秀全科专业人才。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医学科设置情况、临床培训情况等作为对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加快全科继续医学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创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模式。鼓励专业学(协)会“送教下乡”,在基层举办全科医学相关学术会议,开展适宜技术培训。
(三)巩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教育制度。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专科医师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的在职在岗执业(助理)医师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村医生、村级预防保健员分期分批开展服务能力提升培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有计划地安排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建立健全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联动全科医生培训实践体系,全面提高全科医生服务能力。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完善教学设施设备和落
实好学员生活保障,建立全科医学教研室,提高培训和管理
水平;要强化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应向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的带教师资发放教学报酬;相关主管部门应将培训基地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情况作为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核增的依据之一,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考核因素。
三、全面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四)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以及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在核定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内部分配办法,突出激励导向,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
配。
(五)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且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大学专科学历医学毕业且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对“县管乡用”的全科医生、“乡管村用”的助理全科医生可结合医疗联合体建设及对口支援工作的需要,实行轮换派遣,轮换时间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派遣的全科医生实行双重管理,派出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派遣计划制定、人员选定与更换,派驻基层单位把派遣的全科医生纳入本单位医师体系实行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岗位安排、日常考核与管理工作。全科医生派遣期满的考核由派出单位和派驻基层单位共同负责,考核结果与派出单位对其个人的奖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