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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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主要知识点提示(答案仅供参考,可按教材作答)

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规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劳动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5.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6.三方性原则:是指在涉及劳动问题上,劳工代表、雇主代表应与政府代表处于平等地位,共同协商作出决定,以协调劳动关系。关于劳动者权益的协商活动应有劳工、雇主、政府三方代表出席。

7.平等就业权:指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

8.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9.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0.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通过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和自己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方式。

11.服务期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用人单位提供其专项培训待遇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满约定的期限,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12.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依法由用人单位单方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行为。

13.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在一定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仅限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任何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支付给用人单位。

14.集体合同: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15.加班加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休息日和节假日进行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一个标准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时间。

16.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

17.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8.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旨在使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而使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方案。

二、简述主要知识点提示(答案仅供参考,可按教材作答)

1.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2)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贯彻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原则。

(5)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原则。

2.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征。

(2)内容上体现了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客体上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关系的一定的劳动行为与财物。

(4)权利义务配置上具有向劳动者倾斜的特征。

3.简述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1)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统一性。(并作简要阐述)

(2)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不可分割性。(并作简要阐述)

(3)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受限制性。(并作简要阐述)

(4)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唯一性。(并作简要阐述)

4.简述我国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劳动保护权。(4)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5)生活保障权。(6)结社权和集体协商权。(7)合法权益保障权。

5.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悬殊。(并作简要阐述)

(2)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并作简要阐述)

(3)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具有职责从属性。(并作简要阐述)

(4)劳动合同是国家干预下的意思自治。(并作简要阐述)

6.简述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7.简述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合法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2)公平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3)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4)诚实信用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8.简述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履行。要求劳动者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完成劳动过程,从而使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成为最佳状态。

(2)全面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3)合作履行原则,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相互配合、友好合作,并在遇到困难时相互理解和帮助。

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何种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简述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及情形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对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1)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11.简述集体合同订立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的原则。(并作简要阐述)

12.简述最低工资制度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法律特征为:

(1)最低工资保障范围是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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