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要点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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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结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款,并增加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制定本要点。
由于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局限,编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有待提高,特别是往年国家、地方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较多,近年来标准的更新也较快,本要点的编制难免有问题与疏漏,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以期要点改版时能补充完善。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前后)主要编写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主要审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并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本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本要点中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省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依据,所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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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高速推进,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质量安全,福建省成立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负责对全省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保障建筑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一、建设背景福建省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发展迅速。
由于福建省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快速,许多大型建筑工程纷纷兴建,产生了相应的建筑施工图审查需求。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管理,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水平,福建省决定成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二、审查职责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是福建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的下属机构,承担着重要的工作职责。
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图的文件审查:审查并审核建筑工程设计文档、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合理、可行。
2. 技术指导与咨询:为各类建筑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业主和设计单位解决技术问题,提高项目质量和施工效率。
3. 项目现场巡查:对部分重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巡查,确保施工符合审查意见和技术要求,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提交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出具审查意见书,并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求其按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5. 技术培训与交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图审查相关的技术培训与交流活动,提高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审查流程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的审查流程主要分为申请受理、审查评估、意见反馈和整改复查四个阶段。
1. 申请受理: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将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递交给审查中心,填写申请表并缴纳相应审查费用。
2. 审查评估:审查中心对递交的施工图纸进行细致的审查和评估,包括文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材料的可行性等方面。
3. 意见反馈:审查中心出具审查意见书并寄送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明确要求修改和完善的内容,并规定整改期限。
福建省新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福建省新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97578ad2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65.png)
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前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编制组依据《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4和住建部《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在总结绿色建筑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要点.本要点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分类说明《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各条文的审查要点和审查材料,并在附录A中列表说明。
本要点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要点编制组织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要点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要点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本要点主要起草人:梁章旋林卫东黄文忠肖剑仁卢文英卓伟陈黄平任彧黄晓冬胡达明张志昆洪声杨施锦华王文奎杨大东林梅英目录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建筑专业 (5)2.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5)2。
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15)2。
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6章) (18)2。
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19)2.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8章) (22)2.6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28)3 结构专业 (32)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32)3.2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36)4 给排水专业 (37)4.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37)4.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38)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6章) (40)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47)4。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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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查机构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予以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书》,并载明审查机构类别、承揽业务地域范围及证书有效期。
第五条审查机构按承揽业务地域分A、B两类,A类机构承揽审查业务地域范围在全省不受限制,B类机构可以承揽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审查业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六条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予以聘用,但年龄不得超过75岁。
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审查人员名单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审查费。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应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应坚持一次性送审的原则,不得分专业送审或分阶段送审。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4f47a02c482fb4daa58d4b29.png)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查机构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予以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审查机构颁发- 1 -《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书》,并载明审查机构类别、承揽业务地域范围及证书有效期。
第五条审查机构按承揽业务地域分A、B两类,A类机构承揽审查业务地域范围在全省不受限制,B类机构可以承揽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审查业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六条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予以聘用,但年龄不得超过75岁。
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审查人员名单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审查费。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应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应坚持一次性送审的原则,不得分专业送审或分阶段送审。
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a4d0e66783e0912a2162a63.png)
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分别简称“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两者统称“施工图文件”),应按本办法要求办理施工图审查批准手续。
(一)凡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应分二阶段出版施工图文件。
第一版施工图文件供施工图审查,施工图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第二版是经审查批准重新出版的施工图文件,应加注施工图审查批准部门名称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以下简称《审查批准书》)证号,作为施工、监理、监督的依据。
(二)工程勘察报告应在施工图设计开展前,先行提交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三)施工图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作为施工、监理、监督的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图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印发全省统一编号的《审查批准书》。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施工图审查包括安全技术性审查和政策性审查。
(一)安全技术性审查内容1、工程勘察报告部分(1)是否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是否满足国家规定深度的要求;(3)提供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的合理性;(4)工程勘察报告内容及建议的适用性和合理性。
2、施工图部分(1)是否满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2)是否满足国家规定深度的要求;(3)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4)是否执行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5)有否损害公众利益。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51bba4942e3f5727a4e96263.png)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治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治理方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实施对施工图审查监督治理,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图未经审查机构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勘察报告应在施工图设计前提交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治理。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治理。
第五条审查机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认定,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不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条审查机构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除超限高层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能够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的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必须托付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一类机构可在全省范畴内承接审查业务,二类机构在所在设区市范畴内承接审查业务。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金许多于100万元;(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工作场所;(三)有健全的技术治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四)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许多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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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结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款,并增加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制定本要点。
由于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局限,编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有待提高,特别是往年国家、地方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较多,近年来标准的更新也较快,本要点的编制难免有问题与疏漏,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以期要点改版时能补充完善。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前后)主要编写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主要审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并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本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本要点中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省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依据,所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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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结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款,并增加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制定本要点。
由于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局限,编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有待提高,特别是往年国家、地方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较多,近年来标准的更新也较快,本要点的编制难免有问题与疏漏,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以期要点改版时能补充完善。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前后)主要编写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主要审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并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本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本要点中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省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依据,所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
福建省新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福建省新版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058e26c25a8102d277a22fdc.png)
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前言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编制组依据《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4和住建部《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在总结绿色建筑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要点。
本要点按照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分类说明《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各条文的审查要点和审查材料,并在附录A中列表说明。
本要点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负责管理,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函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和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8号,邮编3500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要点编制组织单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要点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要点参编单位: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本要点主要起草人:梁章旋林卫东黄文忠肖剑仁卢文英卓伟陈黄平任彧黄晓冬胡达明张志昆洪声杨施锦华王文奎杨大东林梅英目录1 总则 (3)2 建筑专业 (5)2.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5)2.2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标准第5章) (16)2。
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6章) (19)2.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20)2.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第8章) (24)2.6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30)3 结构专业 (34)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标准第7章) (34)3.2提高与创新(评价标准第11章) (38)4 给排水专业 (40)4.1 节地与室外环境(评价标准第4章) (40)4。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f920b8c6561252d381eb6e70.png)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查机构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第1 3号令规定的条件,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予以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书》?,并载明审查机构类别、承揽业务地域范围及?证书有效期。
第五条审查机构按承?揽业务地域分A、B两类,A类机构承揽审查?业务地域范围在全省不受限制,B类机构可以?承揽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审查业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六条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予以聘用,但年龄不得超过?75岁。
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审查人员名单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审查费。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应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00cc50b482fb4daa58d4b7b.png)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查机构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第1 3号令规定的条件,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予以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书》,并载明审查机构类别、承揽业务地域范围及证书有效期。
第五条审查机构按承揽业务地域分A、B两类,A类机构承揽审查业务地域范围在全省不受限制,B类机构可以承揽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审查业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六条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予以聘用,但年龄不得超过75岁。
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审查人员名单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审查费。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应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应坚持一次性送审的原则,不得分专业送审或分阶段送审。
福建省装配整体式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
![福建省装配整体式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10714161b84ae45c3b358c70.png)
福建省装配整体式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使用说明一、本审查要点适用于福建省新建装配整体式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可参照使用。
二、本审查要点依据《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xx-xxx-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编制。
本审查要点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审查要点编制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装配式结构设计应重视概念设计和预制构件的连接设计,确保主体结构的整体性。
(福建规程第3.0.5条)【审查要点】福建规程对于装配式结构设计的主要技术路线,是在可靠的受力钢筋连接技术的基础上,采用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连接节点合理的构造措施,将装配式结构连接成整体,保证其结构性能具有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等同的延性、承载力和耐久性能,达到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等同的效果。
2抗震设防的装配式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
(福建规程第3.0.4条)【审查要点】抗震设防的装配式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确定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
3装配式结构的连接节点构造应受力明确、传力可靠,满足结构的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要求。
对重要且复杂的连接节点构造,应通过专门试验确定。
(福建规程第3.0.6条、第6.1.8条)【审查要点】装配式结构成败的关键在于预制构件之间,以及预制构件与现浇、后浇混凝土之间的连接技术。
该关键技术包括连接接头的选用和连接节点的构造设计。
欧洲FIB标准将装配式结构中预制构件的连接设计要求归纳为:标准化、简单化、抗拉能力、延性、变形能力、防火、耐久性和美学等八个方面的要求。
节点连接构造不仅应满足结构的力学性能,尚应满足建筑物理性能的要求。
规程条文给出的框架节点构造是根据润泰集团多年工程实践的总结。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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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查机构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第1 3号令规定的条件,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予以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书》,并载明审查机构类别、承揽业务地域范围及证书有效期。
第五条审查机构按承揽业务地域分A、B两类,A类机构承揽审查业务地域范围在全省不受限制,B类机构可以承揽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审查业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六条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予以聘用,但年龄不得超过75岁。
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审查人员名单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审查费。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应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应坚持一次性送审的原则,不得分专业送审或分阶段送审。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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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要点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要点(结构)一、深度要求1 总则1.1 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结构计算书和设计图纸两部分。
送审文件尚应包含勘察资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或专项审查意见。
1.2 所有计算书、设计图纸应校审,并有符合相应工程等级要求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及相关人员签字,主要图纸应进行专业会签。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尚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结构计算书2.1 结构计算书应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注明计算内容及所在页号,计算资料中的文字、图形应清晰可辩。
2.2 计算书中引用的数据要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或出处。
构件编号、计算结果(确定的截面、配筋、材料强度等级等)应与图纸相符。
2.3 计算书内容应包括:(1)计算荷载取值及组成;(2)整体分析文件:含电算软件名称、版本、总体信息、输入数据文件、输出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以及超限信息(注:选用的整体分析软件应经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鉴定,对于“超限”工程,应采用2个或2个以上不同力学模型的电算软件进行分析)。
对于规范规定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的结构或需要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的结构,应有相应的计算内容;(3)重要构件(如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转换大梁、大跨度异形楼板等)的有限元分析结果;(4)牛腿、地下室侧墙与底板及必要的楼屋面板、楼梯、水箱、檐口、雨篷、栏板等的计算书。
构件如套用标准图的应注明,并进行必要的验算;(5)需要验算抗裂、裂缝宽度、挠度及局部承压构件的计算书;(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有承载力、变形、抗裂或裂缝宽度、应力验算,以及施工阶段验算等计算书;(7)钢结构构件应有强度、变形、稳定性及节点连接(如焊接、螺栓)等的计算书;(8)基础计算书(要有各种控制组合工况的柱底内力平面图作为基础设计依据):采用桩基时要有:①单桩承载力的计算或确定依据,单桩承载力的设计取值;②按承台“群桩”验算桩承载力及承台强度计算;③有软弱下卧层的桩基应按有关规定验算软弱下卧层,规范要求需要验算变形的桩基还应进行沉降计算;采用浅基础时,要有:①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取值;②确定基础宽度与基底压力验算,有软弱下卧层需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规范要求需要计算地基变形的基础还应进行变形验算;③基础梁板的强度计算;④必要时的稳定性验算;(9)有地下室的工程,应进行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抗浮验算,对于抗浮桩还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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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3.11.22
•【字号】闽建科〔2023〕55号
•【施行日期】2023.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科〔2023〕55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保障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
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反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2日。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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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福建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查机构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第1 3号令规定的条件,结合各设区市的建设规模予以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审查机构确定书》,并载明审查机构类别、承揽业务地域范围及证书有效期。
第五条审查机构按承揽业务地域分A、B两类,A类机构承揽审查业务地域范围在全省不受限制,B类机构可以承揽所在设区市范围内的审查业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必须委托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审查资格的一类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六条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按照第13号令规定的条件予以聘用,但年龄不得超过75岁。
审查人员由审查机构报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审查人员名单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并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按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审查费。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八条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应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应坚持一次性送审的原则,不得分专业送审或分阶段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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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要点(结构)
一、深度要求
1 总则
1.1 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结构计算书和设计图纸两部分。
送审文件尚应包含勘察资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或专项审查意见。
1.2 所有计算书、设计图纸应校审,并有符合相应工程等级要求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及相关人员签字,主要图纸应进行专业会签。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尚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结构计算书
2.1 结构计算书应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注明计算内容及所在页号,计算资料中的文字、图形应清晰可辩。
2.2 计算书中引用的数据要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或出处。
构件编号、计算结果(确定的截面、配筋、材料强度等级等)应与图纸相符。
2.3 计算书内容应包括:
(1)计算荷载取值及组成;
(2)整体分析文件:含电算软件名称、版本、总体信息、输入数据文件、输出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以及超限信息(注:选用的整体分析软件应经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鉴定,对于“超限”工程,应采用2个或2个以上不同力学模型的电算软件进行分析)。
对于规范规定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进行多遇地震下的补充计算的结构或需要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的结构,应有相应的计算内容;
(3)重要构件(如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转换大梁、大跨度异形楼板等)的有限元分析结果;
(4)牛腿、地下室侧墙与底板及必要的楼屋面板、楼梯、水箱、檐口、雨篷、栏板等的计算书。
构件如套用标准图的应注明,并进行必要的验算;
(5)需要验算抗裂、裂缝宽度、挠度及局部承压构件的计算书;
(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有承载力、变形、抗裂或裂缝宽度、应力验算,以及施工阶段验算等计算书;
(7)钢结构构件应有强度、变形、稳定性及节点连接(如焊接、螺栓)等的计算书;
(8)基础计算书(要有各种控制组合工况的柱底内力平面图作为基础设计依据):采用桩基时要有:
①单桩承载力的计算或确定依据,单桩承载力的设计取值;
②按承台“群桩”验算桩承载力及承台强度计算;
③有软弱下卧层的桩基应按有关规定验算软弱下卧层,规范要求需要验算变形的桩基还应进行沉降计算;
采用浅基础时,要有:
①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取值;
②确定基础宽度与基底压力验算,有软弱下卧层需进行软弱下卧层验算,规范要求需要计算地基变形的基础还应进行变形验算;
③基础梁板的强度计算;
④必要时的稳定性验算;
(9)有地下室的工程,应进行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抗浮验算,对于抗浮桩还应进行裂缝宽度验算。
(10)有人防地下室的工程,应有人防结构计算书;
(11)挡土墙结构施工图、基坑支护结构施工图、幕墙等围护结构施工图、钢网架结构施工图应附有相应的计算书。
3 设计图纸
3.1 图纸目录
应按所绘制的图纸序号排列,所选用的重复利用图或标准图也应列在其后。
3.2 设计总说明
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设计总说明,多子项工程宜编写统一的设计总说明。
对简单的小型单项工程,总说明中的内容可分别写在基础平面图和结构布置平面图上。
设计总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1)设计的主要依据(如设计规范、勘察报告等);
(2)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混凝土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建设场地抗震设防烈度、场地类别、设计基本加速度值、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以及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4)基本风压值、地面粗糙度;
(5)人防工程抗力等级;
(6)活荷载取值,特别要说明荷载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或与规范取值不同的活荷载
标准值及其作用范围;
(7)设计±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8)所选用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抗震结构的钢筋、钢材应注明设计需要的特别要求)、强度等级,对水池、地下室、屋面等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注明抗渗等级;
(9)所采用的标准构件图集,如有特殊构件需作结构性能检验时,应说明检验的方法与要求;
(10)结构构造做法(如砼保护层厚度、受力钢筋锚固搭接长度、框架节点等);
(11)地基基础的设计类型与设计等级,对地基基础施工、验收要求以及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与技术要求,应注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地基基础部分的设计说明也可另图编写);
(12)说明施工应遵循的施工规范与注意事项。
3.3 基础平面图:
(1)应绘出基础结构平面布置形式、定位轴线网(轴线网应与建筑图一致,可加入结构需要的插入轴线,余同),表明基础(或承台)、基础梁的位置、尺寸和编号。
(2)当采用桩基时,应有桩位布置图和桩身详图,说明桩型、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沉桩的施工要求、试桩要求和桩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极限承载力与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按规范GB50007-2002设计)或基桩承载力设计值(按规范JGJ94-94设计)。
(此条内容可另图绘制,桩身详图套用标准图的应注明)
(3)当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底持力层、基底的处理措施及施工的有关要求,注明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基槽检验要求。
(4)当采用复合地基时,应说明复合地基的处理方法、施工要求、范围、深度、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压缩模量等参数和检测要求。
(5)当基础底面不在同一标高时,应在变化处用虚线表明放阶位置,并在相对应的平面图附近绘出剖面图,注明放阶的尺寸、基础底面标高及有关处理要求。
(6)应绘出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无地下室时±0.00标高以下的预留孔与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此条内容可另图绘制)(7)应说明沉降观测要求及测点布置。
(8)必要时,应注明沉降预留值。
(9)当需要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注明后浇带构造详图所在图号。
(10)基坑与基础有关的回填土要求。
3.4 基础详图
(1)刚性基础:应绘出基础剖面、基础圈梁及配筋、防潮层,并标注尺寸、标高。
(2)扩展基础(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标注总分尺寸、标高、基础垫层等。
(3)桩基:应绘出桩承台平、剖面和基础梁配筋、尺寸、标高、垫层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
(4)筏基、箱基:可按照现浇楼面梁、板详图的方法表示,需绘出承重墙、柱的位置。
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及配筋图。
当设置后浇带时,除表示其平面位置外应绘制构造详图。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的基础应表明插筋在基础内的锚固长度及伸出基础顶面的长度、规格、数量、平面位置。
(6)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应绘出柱与基础的安装节点详图、杯口填料及其对施工的要求。
3.5 结构平面布置图
(1)各种结构体系的单、多层及高层建筑均应绘制各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
(2)绘出定位轴线网及结构构件位置,并注明编号。
(3)现浇板应注明结构层标高、板厚、配筋(亦可将楼、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