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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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及标准

( 一) 评标方法和标准1、评标方法:“评定分别”法,对招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别”法操作细则一、“评定分别”方案(一)评标方案1、评标方法。

招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招标文件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建议,指出各招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弊端、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介绍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介绍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

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招标人中,直接选优介绍 7 名定标候选人。

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招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介绍定标候选人数量7家时,除招标文件出现无效招标情况外,全部招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介绍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 1)定标候选人:如切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大于等于7 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家。

如切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少于7 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切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能够重新招标,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连续介绍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思疑或投诉以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能够连续定标,也能够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介绍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依照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可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当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觉表建议,最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依照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建议,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介绍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详细评审标准:
射阳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产品及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
1)机房环境监控系统(1套)
2)火灾自动消防系统(1套)
桌面终端管理系统
3)
4)入侵检测系统
5)综合日志审计系统
6)运维审计



















招投标中的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详解

招投标中的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详解

招投标中的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详解招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发布采购需求的公告,邀请供应商参与竞标,通过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过程。

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是决定中标者的重要依据。

一、评标标准评标标准是指根据采购需求的特点和项目的要求,针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商业信誉、财务状况等方面的要求,明确评价和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依据。

通常情况下,评标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商务标准和综合评估标准三个方面。

1.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价和选择。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技术要求的明确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技术规范、产品样品、研发能力、技术支持等进行评估。

技术标准主要考虑供应商是否具备满足项目要求的技术能力,包括产品功能、技术规格、技术创新等方面。

2. 商务标准商务标准主要考察供应商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价格优势等方面。

对于商务标准的评估,评审委员会通常会审核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商业合作案例、财务报表等材料,以评估其市场信誉和经济实力。

此外,供应商的报价也是商务标准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评审委员会会综合考虑商务标准来判断供应商的商业可行性和合作潜力。

3. 综合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标准是综合考虑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择。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的权重,综合考虑技术标准和商务标准的得分,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此时,评标工作不仅是对供应商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还需要对评审委员会对各个评分项目的权重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二、评标方法评标方法是指在评标过程中,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的具体操作方式和流程。

常见的评标方法包括资格预审法、综合评分法、技术加价法等。

1. 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法是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

评审委员会会根据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的要求,对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商业信誉、财务状况等进行审核。

通过资格预审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进入正式的评标环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委会应坚持公正、公平、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独立评选的原则。

2、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评选程序:评标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如有任一项未通过的则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委会各成员分别就各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并逐一评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3.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按下表中评审指标逐一评审,全部通过才能进入综合评分:3.2、综合评分(100 分):本项目中所要求的提供的检测报告、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要求在招标公示前取得,否则无效。

备注:(1)以上评分汇总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能清晰反映业绩评分的实质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3澄清有关问题: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30分钟内通过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提供相关材料。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4失信核查评标委员会查询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并再次对递补的投标人进行核查。

3.4.1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5、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委会对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失信核查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是指在招标、采购等过程中,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打分的具体规定和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就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评标办法。

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行业内的资深人士组成,确保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和不当影响。

2. 评标流程。

评标流程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评标时间、地点、程序、内容等方面的安排,确保评标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标流程中应当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评标结果的产生方式和公布程序。

3. 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是评定投标文件优劣的依据,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制定。

评标标准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避免主观臆断和歧视性评定,确保评标结果的科学合理。

二、评分标准。

1. 技术方案。

评分标准应当包括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的评定内容,对于技术方案的关键技术、关键工艺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定,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 价格标准。

价格标准是评定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预算情况进行制定。

价格标准的评定应当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市场行情,避免出现价格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

3. 服务承诺。

对于服务承诺的履行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定,确保投标方能够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约定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运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保障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因此,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为招标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委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性能,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信誉业绩等方面的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 .价格分............................................. 30分(1)投标的主要产品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X(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二投标价。

投标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某投标人价格分=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30(分)2 .产品性能分............................................... (满分21分)根据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按照以下评分规则进行打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 分,其中价格分30分,资信及商务技术分70分组成。

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按照上述条件依然无法确定投标人排序先后的,则由投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

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1、商务技术评分70分。

评标委员会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票,并记名。

如某张评分票的一个项目评分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票无效。

各服务商技术的最终评分值为评标委员会的有效评分票的算术平均值。

2、报价评分30分。

评标委员会按各服务商的最终报价进行统一计算评分,集体统一判定评分。

服务商的综合评分为商务技术和报价二部分的总计,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和复核。

商务分和技术分(70分):三、报价评分(满分30 分)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报价得分计算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实施方案措施详细、完善、合理,提供房间平面布置图、所有产品的三视图、所有产品的设计效果图,得5分;实施方案措施较详细、完善、合理,部分提供房间平面布置图、所有产品的三视图、所有产品的设计效果图,得3分;实施方案措施不详细、基本不满足采购需求,未提供房间平面布置图、所有产品的三视图、所有产品的设计效果图,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2.提供全自动电子开料锯、自动封边机、加工中心、全中央除尘设备,每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0-5
根据样品的外观设计、材质选型、配件质量、制作工艺、成品性能五个方面,综合评定。满分为15分,每存在一项缺陷扣3分,最低得0分。
注: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完整此项得0分。
0-15
实施方案等(5分)
审查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详尽程度、完善性、合理性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方面。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进度、人员配备、安装方案、设计图纸等。
0-5
提供有效期内的省级(含)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三聚氰胺饰面刨花板、胶合板、胶黏剂、滑轨、锁具、铰链、面料、海绵、封边条、水性漆的全性能抽检报告;全部提供得5分,缺一项扣1分,缺五项以上不得分。
0-5
综合考察生产设备先进水平、加工工艺水平,提供设备的实物照片、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缺一不可):
1.提供家具智能化流水线(含开料、封边、钻孔、分拣等自动化功能),具备全部功能得3分,每欠缺一项功能减1分,最低减至0分。
注: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0-10
售后服务(5分)
三包期限: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得2分;其他情形得0分。
0-2
三包期内服务:
售后服务响应及时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对已接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提供评标排序结果,撰写评标报告,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1.资格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系统地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

1.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初步评审2.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2.2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相符,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报价要求以及合同的主要条款。

2.3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2.3.1投标报价的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的总和为准;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2.3.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3.详细评审3.1评标委员会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详细评审。

3.3评标委员会质询,投标单位答疑,澄清有关问题。

3.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四、评标标准 1.商务部分(60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委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代表共三人及以上单数构成。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30分)(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30分。

(2)某投标人价格得分 = 投标人最低报价(金额)某投标人报价(金额)×30分 2.出版方案分(30)一档(10分):供应商提供的出版方案简单,对项目需求理解无偏差,方案没有明显错误,总体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二档(20分):供应商提供的出版方案较完整,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安排合理有序,方案内容包含有对项目实施要点、质量保证、组织人员等方面的描述,方案总体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三档(30分):供应商提供的出版方案全面、详细、合理,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有针对性,方案内容包含有对项目实施要点、质量保证、组织人员、时间节点等方面的描述,描述全面、详尽、可行,方案总体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不提供出版方案得0分。

3.售后服务分(20分)一档(7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方案内容包含有对质保期内、外出版物质量保证相关措施的描述,内容没有明显疏漏,方案中提供服务机构或网点地址及相关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方案总体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二档(14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方案内容包含有对质保期内、外出版物质量保证相关措施的具体描述,措施可行、渠道合理,方案中提供服务机构或网点地址及相关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方案总体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三档(20分):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细,方案内容包含有对质保期内、外出版物质量保证相关措施的具体描述,描述清楚、可行,措施到位、有针对性,资源配置合理,方案中还应提供服务机构或网点地址及相关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退换便利,方案总体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分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详细评审标准:
射阳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产品及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
1)机房环境监控系统(1套)
2)火灾自动消防系统(1套)
3)桌面终端管理系统
4)入侵检测系统
5)综合日志审计系统
6)运维审计
7)应用防火墙
8)服务器虚拟化防护
精密空调
9)安全服务
1、★投标方案要满足二级等保要求(80分以上),方案应包含信息化安全管理办法,并提供相应培训计划.
2、投标方案要提供硬件安装部署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应培训计划。

3、★提供年度安全咨询服务方案,方案中体现总体规划、设计、需求分析的思路与内容,以及安全运维的流程和具体实施内容。

4、年度更新设计安全加固的流程与风险控制,加固内容。

5、应急响应流程、典型安全事件的规范化处理方法
6、风险评估的流程、风险分析、整体分析的方法与思路。

7、★渗透测试流程、测试路径与内容。

漏洞扫描的流程、内容、扫描策略。

8、重点事件期间24小时现场应急服务。

评标办法、标准及定标原则

评标办法、标准及定标原则

一、评标办法、标准及定标原则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因素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有: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内投标函、开标报价一览表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开标报价一览表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的盖公章、签章或签字。

2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不得使用手写或修改。

投标文件正本内的“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金额与开标现场提供唱标的“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金额必须一致。

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开标报价一览表”壹份(注:“开标报价一览表”在开标现场内拆封唱标)。

资格审查资料一份。

4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售后服务期限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付款方式服务工作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付款。

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评标标准1.投标报价(满分10分):报价分报价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10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佰肆拾贰万伍仟元整(1425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则视为无效投标。

分值10分2.技术及商务分(满分90分):律责任。

未提供承诺或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考核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技术指标、供应商技术实力、市场信誉、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如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采购预算价的为废标。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技术分最高的优先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及表格

评标办法及表格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根据技术评标、商务评标、价格评标的结果进行综合排序。

综合排序按以下原则进行: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按0.45、0.05、0.5的权重进行汇总形成综合评分,并以此综合评分进行排序。

(二)、评标步骤:1、投标文件合格性和响应性审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加盖公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合格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或重大偏差。

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投标文件中没有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不再需要授权书)6)非制造商投标的投标人没有设备制造商合格有效的授权证书;7)投标有效期不合格;8)投标文件在商务、技术关键章节上缺页;2、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在法律上是否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是否在财务、生产设施、加工设备、专业技术、设计制造能力、人员组织、质量保证、业绩、信誉等方面由资格和能力满足本工程的要求。

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4)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未来3年期间详细的已接项目情况、设备年生产能力(包括对应于项目的每一设备的年生产量)、排产情况等);5)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6)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并签字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7)近三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应如实披露);8)银行资信证明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9)同类型机组设备的业绩及用户证明;10)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11)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由专业律师事务所或企业常年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12)其它文件和资料3、投标文件评审1)实质性响应检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有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步详细评比。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办法

评标标准及办法评标标准及⽅法⼀、总则第⼀条编制依据招标⼈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法暂⾏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程建设项⽬施⼯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2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条评标办法类型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第三条适⽤范围本办法仅适⽤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程。

第四条评标时间为保证评标⼯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够的评标时间。

在递交投标⽂件的投标⼈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与招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招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评标原则本招标⼯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式决定。

第七条监督招标⼈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监督机构)对本采购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评标程序第⼋条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下⾯的步骤进⾏评标:第⼀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分⼯。

第⼆步:评标准备⼯作。

第三步:对投标⽂件进⾏基础性分析和整理⼯作。

第四步:投标⼈资格审查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式。

第⼋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合加权得分由⾼⾄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递交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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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和标准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一)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对投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离”法操作细则
一、“评定分离”方案
(一)评标方案
1、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推荐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

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直接选优推荐7名定标候选人。

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 7家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1)定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 7 家。

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7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可以继续定标,也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
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能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根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意见,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定标因素。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等作为定标因素。

定标因素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1)设计方案
(2)企业实力。

(3)设计项目组配备。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并标明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4、定标规则: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特殊情况的考虑。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按照评标办法有关要求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二、评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 7 人。

(二)初步评审
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项目,所有投标人均纳入评审范围。

评审主要内容:
1、形式性评审。

2、资格审查或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条件应当《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

3、其它符合性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做出无效投标判定前,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5、无效投标的判定。

除招标文件单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判定。

(三)详细评审
采用定性评审的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技术标评审。

(1)技术标评审采用合格制。

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技术标评审结论判为“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否则技术标评审结论为“合格”。

(3)评为“合格”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应指出该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况。

(4)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技术标合格单位全部进入下一环节评审。

(四)定标候选人的确定
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向招标人择优推荐规定数量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

(五)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六)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三、定标程序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

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一)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7人,按规定组建。

2、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3、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4、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充分竞争、合理低价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的定标理由、拟中标人等内容。

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四、发布中标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与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应当一致),中标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招标人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五、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六、相关表式及评审因素
设计方案技术标定性评审表(样本)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
备注:
1、本表适用于专家独立评审使用;
2、评审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征、主要功能需求及技术要求等主要因素自行设定;
3、指出各评审项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
4、综合评价等级仅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符合招标文件废标、无效标情形以及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

设计方案技术标定性评审汇总表(样本)
招标工程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
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样本)
招标工程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
备注:本表为评标委员会最终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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