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一、自律联席会议的设立和职责。
自律联席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业协会共同组建,负责协调银行业自律事务,制定和修订自律规则,并进行评审和监督。
会议成员包括协会会长、分会会长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自律规则的制定和修订。
自律联席会议根据银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和修订各种自律规则,包括行业准则、规范、办法等,以规范银行业的日常经营行为,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三、自律规则的宣传和培训。
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业协会负责对自律规则进行宣传和推广,向银行业内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和遵循规则的能力。
同时,组织开展自律引导工作,加强对行业内违规行为的警示和惩罚。
四、自律监督和违规处理。
自律联席会议负责对银行业内的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监督措施并进行执行。
对于违反自律规则的银行机构或个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业务、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五、自律信用的建立和管理。
自律联席会议建立自律信用档案,记录和管理银行业内各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信用和自律记录。
对于违规行为较轻的,可以按照一定期限进行记录,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可以采取永久记录措施,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六、自律评价和奖惩机制的建立。
自律联席会议根据银行业的自律情况,对各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对自律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严重的予以处罚和惩戒。
同时,开展自律竞赛等活动,激励银行业内的自律性和创新意识。
七、自律公约的完善和修订。
根据银行业的发展变化和自律要求,自律联席会议定期对自律公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自律需要。
修订过程应当充分征求各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行业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动。
总之,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为银行业内部建立起了一套良好的自律机制和管理体系,有效提升了银行业的自律水平,维护了银行业的稳定发展,并为中国银行业的规范经营和良好形象奠定了基础。
中国银行业利率工作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利率工作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利率工作自律公约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一项规章,旨在规范中国银行业内部利率业务的行为,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中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利率定价:要求金融机构在进行利率确定和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市场供需情况和风险管理需要,合理确定利率水平。
2. 利率传导: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将央行利率变动影响传导到市场利率,确保市场利率的合理传导机制。
3. 利率透明:要求金融机构公开透明其利率业务的定价规则和信息,向公众提供充足的利率信息。
4. 利率宣传:要求金融机构在宣传利率产品时,必须真实、准确地介绍产品的特点、风险和费用等信息,不得误导客户。
5. 利率同业竞争:要求金融机构在同业竞争中,不得采取低价倾销、互相打压利率等不当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共同利益。
6. 利率风险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在利率具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和业务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规避利率风险。
中国银行业利率工作自律公约的制定和遵守,有助于维护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和市场秩序,提升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公众对银行业的信任。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是中国银监会于2003年发布的一项行业
自律规则,旨在加强银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业务行为,提高行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该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行为准则:要求银行业机构在业务经营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竞争规则,保护客户利益,维护行业形象等。
2. 风险控制:要求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保证业务安全。
3. 信息披露:要求银行业机构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经营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方便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客户了解情况。
4. 内部控制:要求银行业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业务操作规范,防止违规行为和内部欺诈。
5. 监督和处罚:要求银监会加强对银行业机构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者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的发布实施,对中国银行业的规范化、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银行业的良性竞争和信用体系建设。
2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
2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试行细则实施一、总则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银行业的自律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
细则以公约为依据,明确了公约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并规定了相关的运作流程和责任主体。
二、适用范围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或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
同时,细则也适用于这些金融机构开展的所有业务范围。
三、自律行为自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2.维护银行业的良好声誉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业务合规;4.主动公开经营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5.遵循市场竞争的规则,不从事垄断行为;6.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自律意识。
四、运作流程1.自律委员会的设立与职责根据公约规定,细则设立了自律委员会,由相关金融机构组成。
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公约,并监督金融机构的自律行为。
2.投诉处理任何人或机构都可以向自律委员会提出针对金融机构违反公约的投诉。
自律委员会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金融机构改正错误、暂停其自律资格或向监管部门报告。
3.自我约束和行业共识的制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自我约束和行业共识,以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
自律委员会将对这些自我约束和行业共识进行评估,并监督金融机构的执行情况。
五、责任主体1.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公约的主体,需要积极履行公约的相关内容,并接受自律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
2.自律委员会自律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公约,并监督金融机构的自律行为。
自律委员会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确保公约的顺利实施。
3.投诉人和社会公众投诉人可以向自律委员会提出针对金融机构的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投诉机制监督金融机构的自律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2021)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202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21.11.29•【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规定,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银行业的自律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作共赢、自我约束、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公约适用于中银协全体会员单位。
第二章自律约定第四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权益和行业利益,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
第五条积极支持国家战略发展,完善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金融产品体系,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积极开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金融产品,加大面向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三农”、社会民生等领域的金融产品供给和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第六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七条依法合规开展存款、贷款、票据、银行卡、资产管理、衍生产品等业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持续加强账户、现金及收费管理,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第八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加强银行资金安全维护,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力。
第九条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完善风险管控、制衡监督及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逐步达到良好公司治理标准。
《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工作机制,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公平对待消费者"是指会员单位为保障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和兑现其对消费者的服务契约和书面承诺的行为。
第三条公平对待消费者的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文明规范。
第四条本公约的目标是:鼓励和倡导会员单位主动践行市场主体应尽的商业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文明规范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五条本公约所指 "公平对待消费者"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法合规经营,诚信对待消费者。
(二)热情友好服务,营造和谐服务环境。
(三)客观披露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权。
(四)保护客户信息,依法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
(五)维护经营秩序,依法保障存款安全。
(六)忠实履行合约,保障消费者获得相应质量的服务。
(七)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妥善处理。
(八)开展消费者教育,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六条本公约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平对待消费者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内部考核和奖惩办法。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遵守商业道德,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会员单位应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共同维护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督促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0.03.22•【文号】•【施行日期】2010.03.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工作机制,提高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意识,规范银行业服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公平对待消费者"是指会员单位为保障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和兑现其对消费者的服务契约和书面承诺的行为。
第三条公平对待消费者的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文明规范。
第四条本公约的目标是:鼓励和倡导会员单位主动践行市场主体应尽的商业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文明规范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五条本公约所指 "公平对待消费者"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法合规经营,诚信对待消费者。
(二)热情友好服务,营造和谐服务环境。
(三)客观披露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选择权。
(四)保护客户信息,依法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
(五)维护经营秩序,依法保障存款安全。
(六)忠实履行合约,保障消费者获得相应质量的服务。
(七)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妥善处理。
(八)开展消费者教育,增强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六条本公约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平对待消费者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内部考核和奖惩办法。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遵守商业道德,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根据你的要求,我将为你撰写一篇关于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文章。
文章将以从简到繁、由浅入深的方式探讨这一主题,并包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1. 引言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是中国银行业协会自行制定并实施的一项规范性文件,旨在引导银行机构遵循行业规范,规范操作行为,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律公约是银行业自己约束自己的一种方式,对于银行行业的发展和整体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
2. 自律公约的内容与意义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包含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和指导原则,涵盖了银行机构在存款业务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服务规范、风险控制和客户权益保护等方面。
通过自律公约,银行业能够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促使银行机构更加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严守规章制度,保护存款人权益,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增强金融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3. 自律公约的实施与监督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实施需要银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支持。
银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银行机构的自律公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处罚。
监管部门也应当密切关注自律公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银行业自律的引导和指导,确保自律公约得到有效执行。
4.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是银行业自我管理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是强化行业自律的一种重要举措。
通过自律公约,银行业不仅能够保障客户的利益,提升服务质量,还可以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
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包括监管落实不到位、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需要银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
总结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的出台和实施,对于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客户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业各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自律公约,加强自身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客户利益,银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大对自律公约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确保其有效落实。
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13个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第一条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六条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不得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
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9.07.03•【文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促进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保理业务市场环境,加强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规范,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全体成员制订并签署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
现印发你们,并倡导中国银行业共同遵守。
附件: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附件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银行业保理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要求,结合保理业务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理委员会”)是银行业保理业务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保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通过成员大会参与自律管理。
第三条保理业务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利益,共同促进保理业务持续健康运营和发展。
第四条保理业务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诚信经营,不损害客户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二章自律约定第五条成员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保理业务管理办法、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会计核算办法,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配备高效、安全、可靠的保理业务电子支持系统。
第六条成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成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得利用任何不当手段干预或影响保理业务市场秩序,不得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坚决杜绝恶性竞争、垄断等市场行为。
第七条倡导成员单位不断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创新保理业务产品,拓展保理业务服务领域和服务内涵,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贸易融资服务。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银协发[2009]21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的通知(银协发[2009]21号2009年4月1日)各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为加强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规范,维护公平有序的托管业务市场环境,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制订了《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经2009年3月12日召开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承诺依照公约开展托管业务。
现将《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印发你们,并倡导银行业共同遵守,共同推动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托管业务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市场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托管业务行为,建立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和《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托管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受益人利益,促进托管业务持续健康运行和发展。
第三条成员单位自律的基本原则是:以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持遵法守信、勤勉尽责、公平公正、团结协作、自我约束、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托管委员会是托管业务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各成员单位通过成员大会参与自律管理。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1.09.14•【文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境内存款业务同业竞争行为,维护会员共同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存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经中国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的存款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境内吸收本外币存款及管理存款而产生的相关金融活动。
第三条存款业务自律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存款业务发展不同时期的特征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全面把握存款业务发展内外部环境、主要矛盾和基本问题,树立存款业务的科学发展理念。
第四条存款业务自律的宗旨: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权益,共同促进存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存款业务自律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诚信经营,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存款业务,不损害客户利益、行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本公约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承诺互相监督,共同遵守,自觉履行公约的各项约定,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处理决定,自觉维护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七条会员单位应认真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规范存款业务。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自觉严格执行存款业务相关的利率、汇率政策。
第九条会员单位应加强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设备等渠道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存款业务需求。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首先,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是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联合各银行自主制定的行业规范,目的是约束银行业参与者的行为,确保其遵守诚信、公平、透明的原则。
自律公约涵盖了银行业的各个领域,包括业务操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为银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指南。
同时,自律公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银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市场信誉。
其次,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的实施细则是对自律公约内容的进一步解释和细化,旨在使自律公约的规定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实施细则对各项规定进行了分类、详细解释,并提供了具体的执行标准和程序。
通过实施细则的制定,银行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自律公约,减少违规风险,保障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同时,实施细则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有效的依据,使其在行业监管中更加明确和有力。
在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包含了许多关键要点和规定。
首先是业务操作方面,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要求银行业参与者在业务办理中遵循合法合规、真实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操纵市场、提供虚假信息、非法收取费用等违法行为。
其次是风险管理方面,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要求银行业参与者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此外,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还包括了内部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对应的指引和要求。
总的来说,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对银行业从业人员、银行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都起到了约束和引导作用。
它们对于规范银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及时应对新形势、新问题,推进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业自律公约
第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 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十七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可根据本公约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组织对会员单位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本公约经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约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十四条 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按照本公约的约定加强自我约束,实现自我管理,将诚信意识贯穿于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共同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第十五条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 加强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倡导无私奉献和克己奉公。强化廉洁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 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制定《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行业自律的宗旨是: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和发展。
第三条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团结协作、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促进发展。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全体会员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会员大会是行业自律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行业自律工作重大事项的审议,各会员通过会员大会参与行业自律管理。
第六条协会理事会是行业自律管理的执行机构,对会员遵守行业自律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行业自律制度的会员进行自律性处分,其中,取消会员资格处分报会员大会决定。
第七条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是行业自律管理的组织实施者,负责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及解释,负责检查、评估会员单位执行自律办法及各项同业管理办法的情况。
第八条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该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自律部,具体负责行业自律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行业自律基本规定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加强银行资金安全维护,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银行业整体竞争力。
第十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及合规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有关账户和现金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立结算账户,严格账户管理,严禁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第十二条办理各项存款业务时,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
第十三条办理各项授信业务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有序、合规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自律公约(2017年修订版)
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自律公约(2017年修订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17.07.07•【文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自律公约(2017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业务的正常市场秩序,建立行业约束和监督机制,规范托管业务行为,促进托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经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资产托管业务是指为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下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托管机构基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资产保管职责,办理券款清算与交收、会计核算与估值、投资监督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业务。
第三条资产托管行业的自律原则是:公平竞争、遵法守信、合规经营、勤勉尽责、专业公正、有偿服务。
第四条本公约适用于托管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
第二章自律约定第五条成员单位开展资产托管业务应依法取得相关托管资格,持续满足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遵守国家、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利益和行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成员单位应遵守中国银行业协会和托管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行业规范、公约和指引,严格执行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积极参与托管委员会各项工作,推进托管行业制度和标准建设,认真参与课题研究和培训,推广托管机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促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七条成员单位应严守商业道德,不得利用任何手段干预或影响托管行业市场竞争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成员单位声誉,不得非法取得和泄露其他成员单位商业秘密,保障托管业务信息安全,杜绝恶性竞争、垄断等行为。
中国银行业利率工作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业利率工作自律公约为规范中国银行业的利率市场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一、总则1. 本公约适用于中国境内在业务活动中涉及利率的所有商业银行,包括总行、分支机构和各类子公司等。
2. 商业银行应当以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利率业务活动。
3.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利率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管,确保其了解和遵守本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利率市场竞争4. 商业银行应当尊重市场竞争原则,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垄断地位滥用行为,损害竞争对手或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商业银行应当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和浮动幅度,不得进行价格协调、强制捆绑、排斥或限定交易等反垄断行为。
6. 商业银行应当主动公开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基准利率、贷款、信用卡等特定产品的利率浮动区间和计算方法,并在合理范围内与金融消费者协商确定具体利率和还款方式。
三、利率信息披露7.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各类利率信息,包括贷款基准利率、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利率、定期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信用卡利率等。
8. 商业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虚假宣传、欺诈误导、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四、对外合作互惠9. 商业银行应当坚持平等开放、互利合作原则,加强国内外银行业的合作交流,促进金融服务创新和效率提升。
10. 商业银行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合理控制对外借贷利率和存款利率,并遵守相关外汇、跨境汇款等法律法规。
五、监督管理11.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和自评,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12.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认真核查并及时回复金融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和举报信件,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
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银行卡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维护银行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根据国家有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银行卡业务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行卡委员会”)是银行卡业务自律管理的专业组织,银行卡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通过成员大会参与自律管理。
第三条银行卡业务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防范业务风险,保障客户利益。
第四条成员单位自律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发展、合作共赢、防范风险、优化服务。
第五条本公约适用于银行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银行卡业务从业人员。
第二章自律约定第六条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尖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完善的银行卡业务内部控制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七条成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成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得利用任何不当手段干预或影响银行卡业务市场秩序。
第八条成员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九条成员单位应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经营观,共同营造良好的银行卡发展环境,规范银行卡营销行为;加强对外部营销的监督检查,加强授信风险管理,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审批授信。
第十条成员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统一的原则发展特约商户,不得通过错配商户类别恶意降低商户结算手续费费率等方式发展商户。
第A—条成员单位应加强自助设备的安全管理,POS机具〉ATM等自助设备的布放不得无序竞争,并必须符合联网通用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POS机具管理和操作的培训。
第十二条成员单位必须依法合规幵展催收业务,并建立配套的申诉机制妥善和及时处理催收相尖纠纷。
第十三条成员单位应加强银行卡使用和风险防范方面的公众宣传工作,保证客户对银行卡业务计息、收费标准及相尖风险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13个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第一条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六条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不得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
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十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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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六条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不得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
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十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
建立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深入开展案件综合治理,确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真实反映利润及不良资产状况。
在推出新业务、新产品时,应在产品推广的同时强化信息披露,及时向客户和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