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控制程序范本(贯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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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8-01-03 实施日期:2018-01-03 文件编号:IPGL-011

版本号:RO

1.目的

1.1.确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29490—2013标准要求,是否符合本公司知

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是否得到了有效地实施和保持,并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

1.2.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目标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地评价,以确保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满足GB/T29490-2013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内部审核以及管理者对本公司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审。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领导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工作。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审核组,确定审核组长、审核员名单,规

定其职责,并批准审核计划与审核报告。

3.3.审核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审核。

3.4.审核组负责制订并执行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提交审核报告,跟踪不符合项的纠正

措施的实施。

3.5.受审部门配合内部审核,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6.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订和实施,并负责内审记录的保存。

3.7.最高管理者主持管理评审活动,并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3.8.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负责审核《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组织知识产权办公室人员对评审后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进行检查和跟踪;

3.9.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及评审中的具体

工作和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3.10.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

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程序正文

(1)内部审核

4.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的制定

4.1.1.年度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审核计划由公司知识产权办公室于每年12月份制订下一

年度《年度内部审核计划》,报知识产权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4.1.2.年度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计划内容:

4.1.2.1.审核目的、范围和依据、受审部门、审核工作时间安排、审核频次。计划的

制订必须考虑被审核区域与过程的现状与重要性及以前审核的结果,对各个

部门所开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核。

4.1.3.在公司外部或内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如以下几种情况下,必要时管理者代表应

临时组织进行计划外的临时审核:

4.1.3.1.法律法规政策性变化知;

4.1.3.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大幅度变更;

4.1.3.3.内部机构调整。

4.2.审核准备

4.2.1.审核组组建: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审核组,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成员不少

于2人,审核组成员应让具有内部审核员资格的人员担任,并确保审核过程的

客观性和公正性。

4.2.2.审核实施工作方案制订:在审核实施前5个工作日内,由审核组长召开一次审

核小组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并制订《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的内容包括:

4.2.2.1.审核的目的、范围和依据;

4.2.2.2.审核组长及审核组成员;

4.2.2.3.受审部门及责任人员。

4.2.3.审核组长根据《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组织内审员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

4.2.4.下达审核通知:《内部审核实施计划》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受审部门,由知识产权

办公室提前一周向受审部门发出本次《内部审核通知》及《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受审部门接到计划后应及时将其通知到有关人员,并确定陪审人员和做好其他

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果对审核计划中某些内容有异议,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

审核组长并与审核组长协商解决。

4.2.

5.审核所依据的文件准备:公司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程序文

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性文件、审核员编制的《内部审核检查表》等。

4.3.审核实施

4.3.1.首次会议:由审核组组长主持,审核组成员及受审部门人员参加,向受审核部

门简要地说明本次审核的目的和范围,并确定配合人员,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

安排会议记录人员,并协调与会人员填写《会议签到表》。根据具体情况,首次

会议可予简化。首次会议内容:

4.3.1.1.介绍审核组成员;

4.3.1.2.重申本次审核工作计划;

4.3.1.3.落实设备和所需资源;

4.3.1.4.澄清审核计划中不明确的内容;

4.3.2.文件审核:现场审核前,审核员首先须审核受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程

序性文件、技术性文件等体系文件的充分性与符合性是否满足GB/T29490—2013

标准的要求及其他规定的要求,并记录文件审核的结果。

4.3.3.现场审核

4.3.3.1.审核员按照《内部审核检查表》进行,但审核员检查不应局限于审核检查表

中的内容。

4.3.3.2.审核员通过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观察、收集证据,验证管理体系运行情

况。审核员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场取得该项工作负责人或操作者的确认,

属于不合格的,应对不合格项进行记录,同时开具《不符合报告》。

4.3.3.3.内审后3个工作日,内审组长负责编制《内部审核报告》及《不符合项分布

表》,交管理者代表审定后,呈最高管理者签批,由知识产权办公室分发至相

关部门,并作为管理评审的依据。

4.3.4.末次会议:现场审核结束后,审核组须同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末次

会议,主要报告审核结果,宣读不合格报告,对管理体系运行的评价意见。审

核组综合分析、评审审核观察结果,按照所依据的标准、体系文件等相应条款

的要求确认不符合项,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记录》于相关部门,并由部门主管

签字确认。

4.3.

5.纠正措施的实施与跟踪:相关部门接到不符合报告后应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纠

正措施,经审核员确认后予以实施,审核员负责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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