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契约及其治理:一个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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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导刊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总第92期2010年第18期Serial No.92

No.18,2010不完全契约理论在完全契约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引入事后再谈判,认为套牢问题源于关系专用性投资(Goldberg ,1976;Klein-Crawford-Alchian ,1978;Williamson ,1975,1985)。之后,不完全契约理论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信息可观察但不可证实和行动事前不可缔约的重要性。

首先,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假设风险中性的买者和卖者在0期缔约,然后在0期与1期之间同时选择投资水平es 和eb ;在1期他们了解自然状态θ=(v ,c );2期以价格P 交易q ∈[0,1]数量的商品,至此合同结束。博弈时序(如下图):

收稿日期:

2010-03-14作者简介:刘爱东(1950-),女,山东聊城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管理会计与公司理财、现代审计理论与方法、技术创新与风险投融资管理、知识产权与国际技术贸易理论研究;谢刚(1977-),男,湖南涟源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新制度经济学、公司金融研究。不完全契约及其治理:一个文献综述

刘爱东,谢刚

(中南大学商学院,长沙410000)

摘要:不完全契约理论强调了现实中契约的不完全性,注重信息可观察但不可证实和行动事前不可缔约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种挽救不完全合同效率的办法。以交易互利性为出发点,从控制权配置、逐步投资、声誉投资和连续时间缔约四个方面回顾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并讨论了不完全契约理论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控制权配置;逐步投资;声誉;连续时间缔约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0)18-0102-02

不完全契约的博弈时序图

他们从交易获得的效用依赖于买者的价值v 和卖者的生产成本c 。这些效用在缔约时是不确定的,且每一方早期的专用性投资可以影响它。我们假定:v ∈{v L ,v H },其中v L <v H ,且Pr (v H )=e b ,这里买者投资e b 的成本为ψ(e b ),

c ∈{c L ,c H },其中c L <c H ,且Pr (c L )=e s ,这里买者投资e s 的成本为φ(e s )。

假定两个投资成本函数是递增的且凸的,它们是沉没成本与事后的交易水平无关。

买者和卖者的事后收益水平分别为:vq-P-ψ(e b )和P-cq-φ(e s

)为了简单,假定c H >v H >c L >v L ,如果θ=(v H ,c L ),交易的事后有效率水平为q=1;

否则为0。由于双方被假定是风险中性的,事前效率相当于投资效率;也就是,e s 和e b 一定满足

max e b

,e s

{e s e b (v H -c L )-ψ(e b )-φ(e s )}

假定存在一个内解,一阶条件给出一个最优的投资水平e s *和e b *:

e *s (v H -c L )=ψ′(e *b )和e *

b (v H -

c L )=φ′(e *s )

根据之前的假定,自然状态θ=(v ,c )和投资水平e s 和e b

是不可缔约的,尽管事后θ是可观察的。如果在θ实现和投资水平e s 和e b 沉没之后,

买者和卖者事后签订一份即期合同,均分交易收益,那么在均衡时存在投资不足。在一份即期合同下的投资水平e s 和e b :

12e s s (v H -c L )=ψ′(e s b )和12

e s

b (v H -

c L

)=φ′(e s s )因为自然状态θ事先无法预知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双方当事人不可能签订一份充分状态依赖的完全合同。

一、控制权配置

强调控制权合理配置对专用性投资水平影响的是早期的产权理论(GHM 模型),其基本思路是:如果当事人在签约后进行了人力资本或者物质资本的专用性投资,那么他将面临被对方敲竹杠的风险,这会扭曲投资激励而降低总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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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完全契约中,专用性投资激励由双方的事后谈判力(外部选择权)决定,而谈判力又取决于对物质资产的剩余控制权(residual control right),这种权利由物质资产的所有者拥有。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敲竹杠行为,应该将物资资产的所有权配置给对投资来说更为重要的一方,也就是说,产权理论认为关键是通过产权的配置来激励当事人的事前专用性投资激励。

二、逐步投资

在标准的敲竹杠问题中一般假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进行专用性投资(称之为卖方),而投资有利于另一方(称之为买方),但投资水平及相关的收益无法由像法庭这样的第三方证实。由于合同的投资水平事前可能很难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可能在卖方完成投资后不予补偿,因此,卖方理性地预期到这一结果,从而导致事前的投资水平不足。

Rohan Pitchford&Christopher M.Snyder(2004)借鉴公共物品供给博弈和讨价还价博弈的思想,提供了解决敲竹杠问题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在通常的静态环境中,如果卖方完成全部投资后再要求买方就专用性投资进行补偿,那么买方肯定缺乏足够的激励支付补偿,买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将导致卖方不足。

三、声誉投资

Fama(1980)观察到了声誉对激励机制的影响,认为在竞争性经理市场上,经理人员的市场价值决定于其“声誉”,即过去的经营业绩;从长期看,经理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责任,即使没有显性激励机制,他们也会积极工作;因为,这样做可以改进其在经理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的收人。而Holmstrom(1982)将法玛上述思想模型化为“代理人一声誉模型”用以说明市场上的声誉可以作为显性激励契约的替代物。Holmstrom(1999)进一步证明,Fama(1980)的结论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是正确的,但是风险规避以及贴现的存在使得市场有效处理激励问题的能力十分有限。而聂辉华(2006)在动态博弈模型中也证明声誉能诱导出有效的事前投资水平。

Dewatripont—Tirole(1999a,1999b)详尽地讨论了对经理人的隐性激励——

—对职业的关注。经理们总是希望在公司内和经理人市场上为自己树立良好的口碑。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声誉和职业的关注是对经理人的一种正的激励。

四、连续时间缔约

追随Hart&M oore(1988),经济学家已经提出了很多应对敲竹杠问题的方法,然而,绝大部分现有文献都仅限于静态的两期框架,从而忽略了一个几乎在所有经济关系中都十分重要的因素:时间。

而在实证文献中却一贯强调作为合同变量的时间的重要性。Paul L.Joskow(1987)认为,决定煤炭供应商与电力公司之间专用性投资水平的关键因素是合同的期限。他研究了277份合同样本,结果显示,当专用性投资水平变得更重要时,合约双方更依赖于长期合约。Scott E.M asten and Keith J.Crocker(1985),Victor P.Goldbergand John R.Erickson(1987)和Crocker and M asten(1988)所做的其他行业的研究都表明,合同期限是专用性投资水平的关键决定因素。

Guriev&Kvasov(2005)将“时间”作为契约工具,建立了一个对连续时间进行缔约的模型。在利用动态博弈模型扩展静态模型的分析后,Guriev&Kvasov(2005)证明了以下主要结论:(1)通过固定期限合同的不断更替,能给提供有效的投资激励,解决敲竹杠的问题。只要最优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超过双方合同关系的预期时间,那么合同的期限就能给合作投资的一部分提供保护,从而激励双方的专用性投资;(2)一份具有防止事后再谈判特征的“常青藤”合约能达到投资水平的社会最优(first best);(3)尽管固定期限合同和常青藤合同能诱导出同样的投资力度和相同的实际关系时间,但是事先告知的常青藤合约的最佳期限总是比固定期限合同的名义最佳期限更短。

五、总结性评述

经济学家已经从不完全合同的各个方面探讨了不完全性的基础和治理结构,总的来说,不完全契约理论借助其形式化的优势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理论的重要部分,成为制度分析的主要理论基础。然而,不完全契约理论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尽管近期发展中已经逐步引进了行为经济学等新的要素,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重心仍在所有权上,并且过分注重事前效率。

参考文献:

[1]Aghion,P.and Bolton,P.,1992,“An 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oach to Financial Contracting,”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ol.

59,473-494.

[2]Guriev Sergei.Dmitriy Kvasov2005“Contracting on Tim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95(5):1369-1385.

[3]Hart,O.and J.Moore,1998,“Default and Renegotiation:A Dynamic Model of Debt”,QuarterlyJournal ofEconomics113:1-4.

[4]Hart,O.and Moore,J.,1999,“Foundations of Incomplete Contracts,”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vol.66,115-138.

[责任编辑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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