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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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法 治LEGAL AFAIRS582020.03浅谈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处理■ 国网辽宁电力公司大连培训中心 魏子翔违章用电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下列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章用电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相当于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相当于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5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应承担高峰超用电力每次1元/kW 和超用电量与现行电价电费5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擅自使用已在基层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相当于2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3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基层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未经基层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500元/kW 的违约使用电费。

窃电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供电企业)向用电人(用户)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反窃电工作是供电所的重要任务,对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电力供应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开展反窃电工作,下面为您介绍一份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建设1. 成立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供电所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场部、维修部、网络管理中心等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2. 指定专职责任人,负责反窃电工作的统筹协调,包括窃电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对窃电案件的预防措施等。

二、窃电案件的调查处理1. 加强窃电案件的线索搜集工作,定期组织窃电案件的核查和审理工作,并确保相关记录的真实、准确。

2. 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建立反窃电高效沟通机制,共同制定行动计划,依法打击窃电犯罪。

3. 健全窃电案件的举报奖励机制,对于提供线索或协助抓获窃电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窃电案件的预防措施1. 完善电力供应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加装电表防护罩、电缆防盗套等设备,提高窃电的难度。

2. 对电力设施进行全面巡视,及时发现和修复异常情况,减少供电中断时间,增加窃电的风险。

3. 建立健全电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电力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用电行为。

4. 加强对新接入用户的审查,确保用电单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5. 加强对用电单位的诚信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发布供电所窃电高发区域和单位的名单。

6. 开展窃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反窃电意识,引导群众合理使用电力。

四、加强能耗分析和用电数据的统计分析1. 对用电量异常波动的用户进行重点排查和监控分析,及时发现窃电嫌疑线索。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窃电行为的统计分析和趋势预测。

3. 建立供电所内部的用电数据监控分析系统,实时监测供电所的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异常用电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1. 组织开展窃电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窃电行为的认识和理解,增加违法成本。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分析1. 违法窃电行为的打击:窃电是指非法使用他人供电设备或从他人供电网中非法取用电能的行为。

供电企业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包括设立检查点、加强巡逻等,依法制止和处理窃电行为。

供电企业还应当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对涉嫌窃电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偷电设备的销售和制造:供电企业还应当加强对偷电设备的销售和制造的监管。

对于非法销售和制造偷电设备的行为,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报案,协助相关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电能盗窃的民事赔偿:当窃电行为给供电企业或其他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时,供电企业有权向窃电者追偿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窃电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窃电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 合同履行的监督与违约处理: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电合同,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电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用户的供电行为进行监督,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用户,可以采取停电、降容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5. 对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护: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护,防止窃电者对供电设备进行破坏和损坏的行为。

对于对供电设备进行破坏和损坏的窃电者,供电企业可以向其追偿修复费用,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中需要加强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和防范,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加强对偷电设备销售和制造的监管;对窃电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可以向窃电者追偿经济损失;加强对用户的合同履行的监督与违约处理;增强对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护,防止窃电者对供电设备进行破坏和损坏。

以上法律问题的分析,有助于供电企业更好地开展反窃电工作,维护供电秩序,保障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窃电方法与反窃电措施

窃电方法与反窃电措施

私自更换电流互感器变比
通过更换不同变比的电流互感器,使电能 表计量不准。
私自更换变压器接线方式
通过改变变压器的接线方式,使电能表计 量不准。
混合法
联合窃电
同时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进行窃电。
交替窃电
在不同时间段交替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进行窃电。
02
反窃电措施
常规措施
1 2
建立完善的用电检查制度
对用户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合法 合规。
伪造计量装置封印窃电
修改计量装置的参数或 者数据窃电
采用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电能计量装置封印 的方法窃电。
采用各种方法,故意改变电能计量装置的计 量参数或者计量数据,致使电能少计或者不 计。
间接法
私自更换变压器铭牌
更换与原变压器不同的变压器铭牌,从而 降低用电量。
私自更换电压互感器变比
通过更换不同变比的电压互感器,使电能 表计量不准。
04
反窃电的效益
经济效益
减少电能损失
反窃电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电能损失,降低供电成本,提高电力 系统的经济效益。
维护公平竞争
反窃电措施可以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窃电者通过不正 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反窃电措施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促进经济 发展。
社会效益
保障公共安全
增加窃电的难度。
远程监控技术
03
利用远程监控技术对用电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用电行
为及时采取措施。
法律措施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反窃电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窃电 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执法力度

建立司法保障机制
为反窃电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确保反窃电工作的 合法性和有效性。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展开全文窃电量=窃电容量x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窃电时间的,按180天,每天6小时计算)所以窃电追补电费=窃电量x电价然后收取窃电违约金=窃电追补电费x 3至5倍最后,窃电追补电费+窃电违约使用电费=窃电金额。

如果觉得处罚过高,可以看看用电容量有没有算错,是不是算高了。

如果要证明自己的窃电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之前的用电量和之后的用电量对比,用自己的缴费凭据证明,当然这个也只是客观上证明一下。

首先,窃电是违法行为,你肯定错了,所有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认错态度,不要和用电检查人员吵闹等,恳求他们的谅解,从轻处理才是最好的。

最后再次说明,窃电是违法行为,而且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并且供电部门]现在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在相关的系统上很容易就能发现窃电行为,还有就是窃电的处罚相当重的,不要得不偿失。

所以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为了安全,一定不要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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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重判!偷电获刑13年今年1月7日,湖南郴州桂阳供电公司配电部高压线损专责何熙鹏通过对比同期线损管理系统数据,发现10千伏园城线连续3个月损失电量超过15%。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桂阳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何英杰带着用电检查班员工黄大成开展全线排查,发现在10千伏园城线骏马亭支线58号杆处,有人用3根高压绝缘电缆挂钩窃电,并通过地埋方式掩盖踪迹。

3根电缆隐蔽地通过1条10千伏线路接入樟树水电站。

樟树水电站是仁义镇电力自供区的主电源,机组老化严重,又是径流式低水头电站,枯水期基本无电可发,无法满足自供区用电需求。

为了谋取私利,经营人彭某便私自接入邻近国家电网线路,窃取电量转售用户。

通过司法鉴定,有关方面确认樟树水电站的窃电量约为260万千瓦时,窃电金额近183万元人民币。

巨额电量和恶劣窃电行为震动了公安机关。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年供电所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电力需求逐渐增大,但同时也引发了电力盗窃的问题。

电力盗窃不仅严重影响电力供应的稳定性,还给供电单位带来经济损失。

为了保障供电所的正常运行,提高电网的运行效率,减少电力盗窃,制定本反窃电工作实施方案,旨在达到以下目标:1. 减少电力盗窃行为,保障供电所的稳定供电;2. 提高供电单位的收入,减少经济损失;3. 加强对电力盗窃行为的监管和打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供电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2. 设立反窃电工作办公室,由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

三、工作内容1. 加强宣传教育(1) 开展电力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对电力安全和防窃电意识;(2) 发放反窃电宣传资料,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广泛传播,提高全民反窃电的意识和行动;(3)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解答用户疑问,提供技术支持。

2. 完善监控系统(1) 对重点区域和设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供电设施的运行情况;(2) 加强对电表的管理,建立电表巡检制度,定期对用户电表进行检查,防止电表串改和非法接线;(3) 引入智能电表系统,实现远程监测和批量抄表,提高抄表的准确性和效率;(4) 制定电力窃电案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窃电漏电问题。

3.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1) 设置举报奖励制度,对协助查处电力盗窃的举报人给予奖励;(2) 定期开展举报奖励宣传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反窃电工作中;(3) 加强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的安全。

4. 加强执法和处罚(1) 建立健全反窃电工作的制度和标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 关闭、查封窃电设施,对电力盗窃行为进行取缔;(3) 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大对电力盗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打击窃电行为的效果和足够性。

窃电查处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

窃电查处应注意的有关法律问题
用电检查人员以确切证据认定用户有窃电行为 时, 如何依法定责和定量是处理的关键。 3.1 窃电行为的定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条、七十一条, 《用 电 检 查 管 理 办 法 》 第 二 十 一 条 ,《供 电 营 业 规 则 》第
一百零二条等法律法规, 对窃电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 责 任 、行 政 责 任 、刑 事 责 任 有 了 具 体 的 规 定 。 3.2 窃电能量的认定与计算
( 辛集) 皮革展销会暨建市 20 周年庆典期间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 骆国仁)
19
《农村电工》2006 年第 12 期
电与法
栏目主持 敏于行
江苏省姜堰市贝斯特

公司违章施工, 致使民工 姜某拆卸模板时, 碰触厂
章 施 工供 触电 电企 受业 伤不
225500
房上方的高压线而坠地受
伤。事后, 姜某竟把供电企
石 赴园区, 进行用电安全拉
网式检查, 结果发现, 贝斯
磊 特公司建厂用于搭脚手架
担 责 任
王 的 毛 竹 尖 已 伸 进 10 kV 线 锦 路 中 , 施 工 人 员 与 10 kV 程 线路垂直及安全距离不
够, 更为严重的是, 一旦厂
房 封 顶 盖 瓦 后 , 与 10 kV 线路平行距离不够, 将给
主王某、贝斯特公司告上法庭, 姜堰市供电公司以未能
对贝斯特公司违法建房的行为予以制止, 被追加为共
同被告。
庭审中姜堰市供电公司辩称, 贝斯特公司在架空
电力线路的保护区内新建厂房, 属违法行为, 且供电人
员事前已上门责令整改; 供电公司仅是以向客户提供
电力服务为经营内容的电网经营企业, 属于社会平等
主体, 在发现有危害电力设施行为时, 供电公司有权制

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与反窃电及管理措施

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与反窃电及管理措施

浅谈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中的窃电与反窃电及管理措施发布时间:2021-04-16T05:16:22.307Z 来源:《云南电业》2020年9期作者:王庆群[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能的需求和供应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电力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日常生活和生产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保证供用电的安全至关重要。

但实际情况中,不法分子甚至是企业的偷窃电问题是十分突出的,这给国家经济的建设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而做好防窃电工作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王庆群(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蒙阴县供电公司山东蒙阴 276200)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能的需求和供应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

电力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民日常生活和生产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所以保证供用电的安全至关重要。

但实际情况中,不法分子甚至是企业的偷窃电问题是十分突出的,这给国家经济的建设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而做好防窃电工作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国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

防窃电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提高防窃电技术以及用电监管两方面着手,本文作者长期工作在供电企业的营销一线,根据作者实际工作情况分析了窃电的原因,并结合相关的工作实践,从防窃电的技术和用电管理方面提出了防窃电的措施,以期为供电企业做好防窃电工作,减少窃电现象有所帮助。

关键词:窃电;原因;防窃电技术;用电检查前言在日常生活中,电能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随着社会的发展,电能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窃电行为猖獗,给正常供电带来很大的影响。

窃电行为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它使国家的电能流失,扰乱了供电秩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建设,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损失。

因此必须做好防窃电工作,减少窃电现象,保证供电的安全。

一、常见的窃电原理及原因1、窃电原理为了加强供电企业的监察力度,减少窃电行为的发生,首先要明确常见的窃电行为有哪些,并了解窃电技术的原理,从而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方法来修复漏洞,保证用电秩序。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年10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及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提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是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

但有单台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旱,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窃电与反窃电

窃电与反窃电

窃电与反窃电窃电与反窃电历来是围绕电能计量装置而进行的。

窃电者想方设法在用电时绕越计量或直接在计量装置上动手脚,使计量装置记录电能时少记录、不记录、甚至倒记录,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电费的目的; 反窃电人员则千方百计堵塞漏洞、营筑防御窃电的大堤,查防结合,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使窃电分子无隙可乘,伸手必被捉。

一、窃电方式与反窃电措施1、1、窃电方式《电力法》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明确了窃电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截止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窃电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绕越计量装置窃电1.1.1在供电设施(供电设备、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不申请报装,不装表计量,无户名、无手续,明目张胆窃电。

1.1.2在裸露的低压线路上,用挂勾接线用电。

1.1.3在表前进线用钢针扎入线皮用电。

1.1.4在表前隐蔽位置将线皮剥开接线或用鱼尾接线用电。

1.1.5直接从配电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瓷柱上接线用电。

1.2使用电能表不准或失效1.2.1将电能表的固定螺丝拆除,把电能表置于前俯或侧倒,使其走慢或不走。

1.2.2在电能表外壳上钻小孔,用铁丝或他物将电能表转盘顶住或塞住使其不走。

1.2.3在电能表的表尾接线处用导线插入接线孔,短接电流线圈。

1.2.4伪造和使用假电币,使投币电能表或投币计量箱失效。

1.2.5故意损坏计量装置,如将电卡电能表或电卡损坏,使电卡电能表失灵。

用机械或其他方法将电能表损坏,使之走慢或不走。

1.3伪造和启动封印伪造供电企业封钳及印章,将电能表表盖电能表接线端子盒封盖打开后做手脚,然后用伪造的封钳封印重新加封,其做法有:1.3.1将电能表记数器的齿轮与圆盘转轴上的蜗轮脱离接触,表计政党转动但不上字。

浅论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与管理

浅论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与管理

浅论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与管理发布时间:2021-10-28T06:06:26.022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29卷16期作者:荣禄顾婷高强王政尧[导读] 窃电和违约用电,是供电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问题之一荣禄顾婷高强王政尧国网凤台县供电公司安徽 232100摘要:窃电和违约用电,是供电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面临的管理问题之一,不仅给供电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对电网的可靠运行、客户的安全生产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供电企业必须打防结合,持续保持反窃查违高压态势,堵塞跑冒滴漏,净化社会用电环境,维护供用电秩序,保障电网运行安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供电企业降损增效工作目标。

关键词:反窃查违;打防结合;降损增效窃电问题一直是供电部门最头痛的问题,虽然供电企业从很多方面加强防窃电的措施,但由于窃电技术手段不断更新,给反窃电也带来很大困扰。

因此,我们必需对窃电的手段进行分析,提高反窃电的技术水平。

1窃电和违约用电检查1.1检查重点客户类型1.1.1窃电行为的重点检查对象线损异常的线路、台区供电的客户;超过3个月零电量、小电量的客户;计量装置运行异常,失压、断流的客户;电量、负荷异常波动,与生产经营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客户;近年来,多次被举报但尚未查实的客户以及曾经发生过窃电、违约用电,或曾被列入怀疑查处对象但没有查实的客户;餐饮、洗浴、娱乐等商业客户;冶金、化工等高耗能客户,以及比特币“挖矿”等其他具有地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的客户;高损台区的电力员工宿舍、集中居住、职工家属等电力小区等。

1.1.2违约用电行为的重点排查对象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客户;执行农业电价但在非农业排灌或农业生产时段用电的;长期办理暂停或减容业务的电力客户;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施工用电场所;长期超容用电的客户,如水泥、化工等工业客户;近年来,被举报以及曾经被列为违约用电嫌疑对象但没有查实的客户;其他具有地域性、行业性、季节性特点的违约用电高发客户;光伏、风电等可能会私自增容的客户等。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供电营业规则》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一百零一条禁止窃电行为。

窃电行为包括: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一百零四条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第一百零五条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

《供电营业规则》【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号【颁布日期】 19961008【实施日期】 19961008【章名】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臵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章名】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低压供电:单相为,,,伏~三相为?,,伏,,、高压供电:为,,、?,,,?,、,,,、,,,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千伏或,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臵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千瓦的可采用低压,,,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电力营销反窃电技术及解决策略

电力营销反窃电技术及解决策略

电力营销反窃电技术及解决策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电力消耗量也不断增长。

由于电力的高价和供应难度,一些不法分子经常采取非法手段窃取电力,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

为了有效防止和打击电力盗窃,电力公司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解决策略。

电力公司可以使用电力计量技术来反窃电。

电力计量技术利用数据采集和远程监控技术,可以实时监测用户用电情况,判断是否存在窃电行为。

可以通过智能电表对用户的电压、电流、功率等数据进行采集,并与正常用电模型进行比对,从而发现异常现象。

还可以利用视频监控和红外热像技术等手段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监测,进一步提高窃电的检测准确率。

电力公司可以加强电网管理,提高窃电的成本。

可以对电网进行分区管理,将电力需求小、盗窃风险高的区域采取特殊措施,如加密电缆、设置报警装置等,增加窃电者的攻击难度。

电力公司还可以加强对用户用电设备的审核和检测,确保用户用电设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减少窃电的可能性。

电力公司还可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让公众充分了解盗窃电力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公众对窃电行为的警惕性。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窃电行为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减少内部窃电的可能性。

电力公司还可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盗窃电力行为。

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享情报信息,加强对电力盗窃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与政府部门共同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大对电力盗窃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电力营销反窃电技术及解决策略包括采用电力计量技术、加强电网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合作等方面。

通过综合运用这些手段,电力公司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打击电力盗窃行为,保障电力营销的正常进行,减少经济损失,并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电网公司窃电室管理制度

电网公司窃电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网公司窃电室的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窃电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窃电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窃电室的定义与范围第四条窃电室是指用于存放电力设施、检测窃电设备、处理窃电案件的专用房间。

第五条窃电室的范围包括:1. 窃电检测室:用于检测窃电设备,分析窃电情况;2. 窃电处理室:用于处理窃电案件,存放相关证据;3. 窃电监控室:用于监控窃电行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窃电室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窃电室管理制度;2. 负责窃电室的安全保卫工作;3. 组织开展窃电室的安全检查;4. 处理窃电案件;5. 负责窃电室的管理培训。

第八条窃电室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窃电室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 负责窃电室的清洁、卫生、安全;3. 负责窃电室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破坏等违法行为;4. 负责窃电室的管理记录和统计;5. 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指导。

第四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九条窃电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盗门、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

第十条窃电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窃电室管理人员应熟悉窃电室的安全保卫知识,掌握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二条窃电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第五章窃电处理第十三条发现窃电行为,应立即上报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措施制止窃电。

第十四条窃电室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调查取证,查明窃电事实。

第十五条对窃电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窃电案件,应做好记录、归档工作,确保案件处理有据可查。

供电所反窃电管理

供电所反窃电管理

民胜供电所反窃电管理
近期台区线损整治过程中,查出大量窃电行为,根据国网公司反窃电管理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订如下反窃电管理规定:
一、发现窃电行为必须按照规定收集证据(包括影相、录音等),并填写负荷统计明细表、违约、窃电告知书等,所有单据必须窃电当事人签字。

二、所收费用保险全额交供电所,由客户服务员在SG186系统中走用电检查流程,流程结束后按规定打印电费追补发票和违约使用电费业务费发票,发票打印后由查处人员负责亲自交到窃电当事人手中并签字、照相。

三、针对大家反窃电工作的辛勤付出,我所将根据窃电追补的电费金额按照如下比例予以奖励:
1、窃电追补的电费2000元(含2000)以下的按照金额的50%奖励;
2、窃电追补的电费2000-3000元(含3000)的按照40%奖励;
3、窃电追补的电费3000-5000元(含5000)的按照30%奖励;
4、窃电追补的电费5000-8000元(含8000)的按照25%奖励;
5、窃电追补的电费8000-10000元(含10000)的按照20%奖励;
6、窃电追补的电费10000-20000元(含20000)的按照15%奖励;
7、窃电追补的电费20000以上的按照10%奖励。

四、查处窃电行为后,查处之人必须负责在一周之内将该用户的线路进行整治,以避免该用户再次窃电,供电所另外支付100元改造费用,供电所将在一周之后对改造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本费用将同奖励费用一并支付。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的管理措施

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的管理措施

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的管理措施摘要:非法窃电与违约用电时当前用电检查工作中面临的两大问题和挑战,非法窃电严重扰乱了供电规范和秩序,对供电系统带来了安全威胁,影响了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也为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带来不良影响,对此必须重视用电检查,重点控制非法窃电,加强违约用电管理,严厉打击盗窃电能的犯罪行为,从根本上维护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保障供用电安全。

基于此,本文将着重分析探讨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的管理,以期能为以后的实际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用电检查;窃电;违约用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各行各业对电力需求量也逐渐增多。

用电检查是电力系统管理中重要的工作,对保证电力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就现阶段来说,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对用电管理的有效性以及电力系统运行质量有较大的影响。

文章首先分析了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然后分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供有关人员参考。

1 用电检查在供电企业中的重要作用用电检查是供电双方的重要渠道,是供电企业传递优质服务、体现社会责任的重要介质。

在对用户用电设备安全管理方面更是一种优质服务理念的体现和延伸。

在实施用电检查工作之前,需要在设备报装送电之前进行检查,同时还要在设备的日常运行期间进行日常检查、专项项目检查、重大项目活动的供电检查、用户窃电与违约等用电查处工作。

在实施用电检查管理工作中,当前用电检查工作人员面对的大多是设备,因此可以将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表述为设备的诊断师。

同时,用电检查工作从设备的应用源头出发,消除了设备的故障隐患,不但确保了用户的正常用电需要,确保了用户用电利益,同时防范了因为用户设备故障而导致的配网事故,确保用电用户的最终利益。

同时,用电检查工作还开展了多种反窃电、违约用电工作,在保证电力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确保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电力供应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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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禁止窃电行为。

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一百零四条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第一百零五条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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