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区“绿盾20**”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区成立了市区“绿盾20**”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指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由区林业局局长李政任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领导廖旭东任指挥领导小组副
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森防站。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检疫执法人员,协调、督导全区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检疫执法工作牵头和日
常工作,森林公安分局、木材检查站、片区林业站等科站人员配合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利用科技三下乡、农村赶集、技术人员联系乡(镇)、上门服务、印制宣传资料
等方式广泛开展《植物检疫条例》、《省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
细则(林业部分)》等法律、法规宣传,向公众广泛宣传开展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的目的、意义,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是防止林业有害生物侵入、
传出的必要手段,是保证经济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保护森林资
源和生态安全的必要措施。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60余次,宣传涉及苗圃和涉
木单位167家,其中:涉木单位47家,苗圃120家。在今年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
期间,共向全区各涉木单位和苗圃发放宣传资料2150余份,在国家、省森防网和
市林业网、之窗发布检疫执法相关信息15条,通过对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
广泛宣传和检疫执法行动的专项报道,扩大了林业植物检疫的社会影响,进一步
提高了各种苗经营户和涉木单位的检疫意识。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通过联合本局检疫执法力量,主要对电力、移动、联通、电信、木材加工、灾后
重建项目等涉木单位,园林绿化、道路、低改造林、竹产业强区等建设工地开展
执法检查。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锻炼了执法队伍,规范了执法程序,明确了执
法主体。并全面完成了检疫登记167家(其中:今年换发植物检疫登记证117家、新发植物检疫登记证18家、年审合格植物检疫登记证32家),在此基础上确定
今年重点检疫执法对象(单位)10家,并加强林木种苗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特别加强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检查和复查工作。
今年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切实开展检疫登记和产地检疫、
现场检疫工作,并建立跟踪倒查制度,建立经营流动档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
疫检查、复检。
(一)着重抓了省际、地际、县际间调运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管,对
种苗、木材、园林绿化工程使用的绿化苗木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二)着重加强了对进入林区的输电线路、通信机站、水电站、公路等建设单位“4.20”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检疫检查,重点检查了光、电缆盘、机电产品及摩托车等的木质包装材料;对违章调运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
(三)着重抓了低产林改造、园林绿化和苗圃外调种苗检疫的检查和复检,同时还要主动与建设施工单位特别是灾后重建单位衔接,掌握调入的物资木质包装材料品种、来源、数量等情况,特别是对来自松材线虫疫区的入境松木及制品实施全面复检。
四、严格执法、效果明显
在向各涉木单位加大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局森防站单独或会同市林业局森防站重点检查了我区外来木材的加工企业、木材经营市场,以及电力、通讯、大型机器等设备的木质包装材料种类、调出地和处置情况等,特别对有松林资源乡(镇)附近有施工现场进行了重点检疫检查和复查。截止目前,今年我局共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14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50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检疫苗木花卉基地(苗圃)120家,检疫和复检各类苗木3648.5万株;检疫检查涉木企业47家、木竹材8.45万立方米;检查处理检疫违规案件2起,案件涉及木材2.5立方米、木质包装材料42个、种苗花卉1万株,处罚金额0.02万元。
通过今年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各种苗经营户、涉木单位更进一步提高了对种苗检疫和外来木材、木质制成品及木质包装材料检疫和登记重要性的认识,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植物检疫条例»等行政法规,出、入境种苗、木材、木质制成品和木质包装材料一定要经过检疫,办理检疫证书。
五、今后工作
检疫执法工作任重道远,涉及面广,今后将把检疫执法和检疫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专(兼)职检疫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检疫工作关口作用,将森防工作关口前移,确保我区森林资源的生态安全。
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工作总结
一、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林业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行动内容,整合检查队伍,做好执法检查人员学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调查摸底和宣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涉检单位检疫登记和检疫监管告知工作。
全面开展检疫检查,对涉林涉检单位和个人进行新一轮检疫登记造册,对全县木材加工厂和从事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繁殖材料生产经营场所,电缆盘、光缆
盘及摩托车、机电、装饰、家具、建材等各种商品的木质包装材料,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的检疫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全县共有涉检
单位130家。其中:木材加工厂46家、边贸货场(贮木场)1家、经营竹类产品
12家、藤条2家、林副产品5家、花圃9家、石斛苗圃23家、工程造林苗圃8家、玻璃使用木质包装4家、农机机电设备使用木质包装5家、摩托车店使用木质包
装箱9家、光缆电缆钢绳使用木质托盘6家。发放《森林植物检疫监管告知书》130份。
(二)开展检疫法规宣传活动。
在县林业局赴各乡(镇)开展的林业综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共发放《植物检
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宣传册、“利剑20**”行动宣传单1150份、大力宣传林业检疫法规及开展“利剑20**”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
和紧迫性,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和监督,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
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专项行动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查处情况。县林检局先后与各木材检查站及户撒执勤点联合开展检疫
执法路检路查,并对检疫执法及检疫案件文书制作进行了指导,整合了执法力量,加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行动期间共查处6起苗木检疫案件,涉案苗木14.6万株,涉案苗木价值6.7万元。其中:省内州外无证运输杉木苗案件4起,由保山市腾
冲县运往州县,涉案杉木苗9.5万株;州内无证运输苗木2起,由瑞丽市运往县,涉案杉木苗3万株、油茶2.1万株。查获后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检
疫法规宣传教育,并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共收缴罚款300元,全部存入财
政罚没专户,所查处的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行政处罚幅度适当,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符合法定程序。
(二)抓好复检工作。认真履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和复检月报告制度,共签发《检
疫要求书》6份,对调入的林木种子、木质包装箱、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进行复检,共复检:思茅松种子535公斤、收割机杂木包装箱123个、缅桂花200株、三角
梅1000株、杧果树600株、菠萝蜜200株、黄槐300株、紫荆花200株、绿宝
300株。
(三)调运检疫工作情况。20**年1-8月份以来共检疫:木材53984.43立方米(其中:国内材24794.88立方米、国外材29189.55立方米),藤条514.2吨,药材532.01吨,竹类239吨,花卉及苗木5000株,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170份、收取检疫费68万元。
(四)开展种苗产地检疫工作。为确保今年工程造林用苗安全,提高造林质量,
从源头严格把好苗木产地检疫关,县林检局、种苗站组成了种苗检疫检验组,对
全县20**年雨季工程造林用苗分批开展林木种苗产地检疫和质量检验工作,共检
疫苗圃270亩,受检种苗586.5万株,其中:旱冬瓜种子1050公斤、西南桦容器
苗195.8万株、旱冬瓜容器苗199万株、白花油茶嫁接苗149.7万株、秃杉苗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