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项目建设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验收材料准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等环节。
以下是每个环节的详细介绍:一、前期准备阶段1. 煤矿建设项目的业主需准备相应的报建材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包括项目选址、设计、施工等相关资料。
2. 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需对报建资料进行审核,并准备相关的施工方案、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
二、验收材料准备阶段1. 煤矿建设项目的业主需按照规定,准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条件验收材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安全生产制度等。
2. 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需按照规定,向业主提供相关的建设过程记录、资料和文件等。
三、现场验收阶段1. 验收组成员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现场检查。
包括工地范围、施工现场、设备安装、生产工艺流程等方面的检查。
2. 验收组成员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评估和比对,包括安全设备的配置、安全通道的设置、消防设备的设置等。
3. 验收组成员与建设单位和业主进行讨论和交流,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格项。
建设单位和业主应积极配合验收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验收结果评定阶段1. 根据现场检查和评估的结果,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等。
2. 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和业主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材料。
验收组会对整改后的项目进行二次评估。
3. 验收组将最终评定结果和意见书提交给建设单位和业主,并正式发放验收完成的证书。
总结起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验收材料准备、现场验收和验收结果评定。
通过以上的步骤,可以确保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条件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从而保障该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2.初步设计的审查与批复
煤矿初步设计应按照批准的煤矿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和完 善。初步设计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 革委审查,并进行批复;省级政府未指定审查部门的,由省级 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并批复。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二、项目建设
1.确定施工单位 和监理单位。
2.煤矿建设项目开工 之前,必须向相关 管理部门履行开工 备案手续。
3.联合试运转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1.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结合煤矿建设施 工的灾害特点,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减少招标工程标段;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 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参与投标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 《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MeiKuangJianSheXiangMuQuDeMeiTanShengChanXuKeZhengJiBengChengXu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大致需要经过四个 方面的基本程序。
➢一、初步设计及审查与批复 ➢二、项目建设 ➢三、综合验收 ➢四、申领《煤炭生产许可证》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基本程序
(2)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
(完整word版)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
(完整word版)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申请逐级上报项目建议书国家发改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区建委地灾评估报告有资质单位探矿权证区国土厅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有资质单位行业部门初步意见区煤炭局井田勘查报告区国土厅备案工商注册区工商局同步开展以下工作:报批土地预审方案(国土资源部);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有资质单位);编制安全评价(煤安局备案);编制并评审供水方案(有资质单位);编制并评审水保方案(有资质单位);编制并评审环评报告(有资质单位);编制并评审可研报告(有资质单位)。
项核准项目核准申请有资质单位可研报告批复国家发改委可研评估报告咨询公司规划选址意见区建设厅土地使用批文国土资源部环保批文环保局水保批文水利局安全预评价国家安监局土地灾害评估国土部备案供电方案批文区供电局资源开发利用批文国家能源局消防意见书区消防总队文物保护意见区文化局企业资金贷款承诺银行气象批文市气象局用水意见区水利厅目建设开工申请智能公司开工批复区煤炭局采矿许可证区国土局土地证迁具备四通一平初步设计批复国家发改委设备设施招标招标公司施工图设计设计院单验收试生产验收环保验收环保局安全验收区煤安局消防验收区消防支队职业卫生验收区卫监局劳动保护三同时区劳动局档案验收区档案区矿井土建安装验收区质量监督指定资质单位联合试生产生产、经营许可证区经信委采矿许可证区国土局矿长资格证区经信委矿长安全资格证国安监局营业执照区工商局试生产批复区煤炭局竣工验收正式投产。
煤矿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
取得探矿权(自然资源厅)
进行勘探、编制勘探报告
编制(修改)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
取得矿区总体规划批复
划定矿区范围
产能置换方案批复
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项目用地文物调查
井田范围内军事设施调查
用水协议
用电协议
安全核准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评估
建设单位业绩报告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签订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使用监管协议
五、各类设计编制报批阶段
初步设计编制报批
用地手续报批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七、联合试运转阶段(期限6个月,可延期6个月)
办理取水许可证
取水工程施工(施工完毕并试运行30天)
核发取水许可证
排污许可办理(平台在线申请)
联合试运转方案
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矿井及选煤厂两个单项工程)
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综合竣工验收
第。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依据、条件、程序的相关要求
一、项目(xiàngmù)核准的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gǎig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fāzhǎn)改革委令第19号)等二、项目(xiàngmù)核准程序和相关(xiāngguān)条件(一)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建设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矿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余一般煤矿项目应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煤矿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三)煤矿项目申请报告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委、经贸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提交时要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附送以下文件:1、煤井田储量1亿吨(含)以上,其中焦煤井田储量5000万吨(含)以上,由国土资源部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其余由国土资源部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国土资源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管理部分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3、省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4、国家(guójiā)规划矿区内年产15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méitàn)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国家规划矿区内年产15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wénjiàn)的审批意见(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7号公告(gōnggào));5、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xiàngmù)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水利部出具水土保持意见;其余煤矿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土保持意见(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6、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取水意见(国务院第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7、县级以上供电公司出具的供电协议;8、煤炭产品销售协议;9、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企业自有资金承诺函(证明材料)、投资协议等;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流程
事项名称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
设立依据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05〕311号)第三项:地方新建、改扩建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按井型分级管理:首先由建设项目单位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开工申请,并附文字说明材料和有关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县煤炭工业局同意盖章后,上报市煤炭工业局。井型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开工报告由市煤炭工业局批准,30万吨/年(不含3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开工报告由市煤炭工业局同意后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第十条 煤矿有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然进行生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许可条件
一、煤矿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和初步设计前程序要求的审批;
二、已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和环保专项审批,安全和环保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开工;
三、征地及四通一平等基础工作已完成;
四、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已到位,施工图能满足连续施工需要;
五、已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安全措施已到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十、验资证明;十一、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文件。
年检时间
和办法
无
收费标准
和依据
法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关于下发〈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05〕311号)《山西省煤炭建设项目责令停工停建通知书》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煤炭建设项目给予责令停建等处罚:1、未按煤炭建设程序办理开工审批的煤炭建设项目;2、未经批准擅自回采出煤或边建边生产的煤矿建设项目;3、存在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炭建设项目;4、未经批准擅自对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煤炭建设项目;5、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须停建的煤炭建设项目。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程序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
1.项目申请报告(由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报告相当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
2.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采矿权确权文件(储量认证意见或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3.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4.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
6.省节能环境检测中心项目节能评估意见(年耗电2000万千瓦时以下项目,实行节能等级管理,发改委审批);
7.安全预评价报告(具资质的单位编写);
8.有关银行出具的资金来源证明;
9.附市、扩权县发改委提出的初审意见,报省发改委行政审批大厅。
省发改委预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核准;
10.项目核准后,由项目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由省能源局、河北煤监局审批);
11.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关水土保持、水资源、气象、地震、消防、文物、职业卫生等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完成。
煤矿建设项目核准依据、条件、程序的相关要求
一、项目核准的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9号)等二、项目核准程序和相关条件(一)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建设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矿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余一般煤矿项目应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煤矿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三)煤矿项目申请报告经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并提出意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政府规定具有投资管理职能的经委、经贸委应与发展改革委联合报送)。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提交时要附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项目申报单位报送煤矿项目申请报告时,需按照有关规定附送以下文件:1、煤井田储量1亿吨(含)以上,其中焦煤井田储量5000万吨(含)以上,由国土资源部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其余由国土资源部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国土资源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管理部分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3、省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建设部、国家计委《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4、国家规划矿区内年产150万吨及以上的煤炭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国家规划矿区内年产150万吨以下的煤炭开发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7号公告);5、征占地面积在五十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水利部出具水土保持意见;其余煤矿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土保持意见(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6、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项目取水意见(国务院第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7、县级以上供电公司出具的供电协议;8、煤炭产品销售协议;9、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企业自有资金承诺函(证明材料)、投资协议等;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煤矿建设程序
初步可行性研究是介于机 会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的中 间阶段,研究重点是市场 分析,并对项目建议方案 进行初步分析。此阶段的 投资估算和成本估算一般 采用指标估算法,仍然比 较粗略,其精确度在±20% 左右。
可行性研究则是 在上述工作基础 上进行的、对项 目深入全面的技 术经济论证,选 择最佳方案,确 定项目可行与否 。其精确度在 ±10%左右。
牌等方式向矿业权申请人授予矿业权的行为。目前矿业权出让的主要方式是招标、拍
卖和挂牌,但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一是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资源开发 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煤炭资源的矿产地,二是已设采矿权需 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三是经省(区、市)人民政 府同意并正式行文报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大型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四是国家出资为危机 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 ③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将矿业权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 重组改制等,属二级市场。 ④矿业权租赁可获得其使用权,是指矿业权人作为出租人将矿业权租赁给承租人 ,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一种行为。矿业权租赁在实践中相对较少。
经审
查备 案的 地质 勘探 资料。
总体
规划 文件。
设、生产、安全管理能力, 下几种途径: 风险勘查、矿 保证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 产 业权出让、矿业权转让和矿 业权租赁等。
矿业权获得途径
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根据市场需求预测,有 计划地主要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确定勘查、开采主体。 ①风险勘查:是指投资方向国土资源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空白区,获得探矿权,由投 资方承担勘查风险的行为。目前国家已不再批准煤炭项目风险勘查。 ②矿业权出让:是指国土资源登记管理机关以批准申请(协议) 、招标、拍卖、挂
矿建工程施工流程
矿建工程施工流程一、前期准备1. 勘查阶段矿建工程的施工流程首先要进行前期的勘查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矿山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矿山的资源储量和开采条件。
勘查工作的成果将直接影响到后期的设计和施工进程。
2. 立项阶段在勘查工作完成后,需要进行立项阶段的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论证,确定工程的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投资预算等内容。
只有通过了立项审批程序,矿山工程才能正式启动。
二、设计阶段1. 方案设计经过立项阶段的工作后,需要进行方案设计阶段的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矿山工程的总体规划和设计方案,确定矿山的布局、结构、工艺流程等内容。
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将直接影响到后期的施工质量。
2. 施工图设计在方案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方案设计进行细化和优化,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图纸,确定每个工程节点的具体施工内容和要求。
施工图设计是实施工程施工的前提。
三、施工阶段1. 采购物资在设计阶段完成后,需要进行采购物资的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设计要求采购相应的设备、材料和工具,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和需求。
物资采购的及时性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2. 施工准备在物资采购完成后,需要进行施工准备的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培训,做好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的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施工准备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施工效率和质量。
3. 施工实施在施工准备完成后,需要进行施工实施阶段的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执行施工方案,进行各项工程施工活动,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施工实施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建设效果和成果。
四、验收阶段1. 验收准备在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准备的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自检、互查、监测和试验,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煤矿工程施工顺序
煤矿工程施工顺序1.前期准备煤矿工程施工前,需要进行综合设计、土地征用、环保审批、安全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进行勘探调查,确定矿区的地质情况和矿藏储量,然后进行设计规划,确定矿井的布局和平面图。
接着进行土地征用程序,确保矿区的合法使用权。
同时,还需要进行环保和安全审批,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基础施工基础施工是煤矿工程建设的第一步,包括矿井建筑、煤矿建设和井口设施等。
首先需要进行场地平整和清理,确保施工场地的平整和安全。
然后进行基础土方工程施工,包括开挖基坑、土方填充、材料搅拌等。
接着进行基础混凝土浇筑,确保建筑物的稳固和牢固。
最后进行矿井建筑和井口设施的安装,确保井口设施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是煤矿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包括采煤机械、通风设备、输送设备等。
首先需要进行设备安装方案设计,确定设备的布置和安装位置。
然后进行设备选型和采购,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安装。
接着进行设备安装施工,确保设备的调试和运行正常。
最后进行设备检测和验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通风系统安装通风系统是煤矿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设施。
通风系统安装包括风筒、风机、散热器等设备。
首先需要进行通风系统设计,确定通风系统的布局和通风风量。
然后进行通风系统设备选型和采购,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安装。
接着进行通风系统设备安装施工,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通风效果。
最后进行通风系统的调试和验收,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使用。
5.动力系统安装动力系统是煤矿工程建设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包括电力系统、输煤系统、照明系统等。
首先需要进行动力系统设计,确定动力系统的布局和供电标准。
然后进行动力系统设备选型和采购,选择合适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安装。
接着进行动力系统设备安装施工,确保动力系统的正常供电和运行。
最后进行动力系统的调试和验收,确保动力系统的安全使用。
6.井下建设井下建设是煤矿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包括矿井维护、矿井支护、井下机电设备安装等。
煤矿的建设程序简介
煤矿的建设程序简介
煤矿建设具有一定的工作顺序和工作阶段,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议书
根据国民经济和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对矿区建设提出一个轮廓设想,从宏观上观察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大中型项目建议书经国家批准后立项。
2.可行性研究
从煤炭市场需求预测开始,通过多方案比较,论证建设项目的规模,井田划分,配套设施,技术方案,产品方案,运输、销售、原材料及动力消耗,成本和盈亏,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出项目建设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
该项论证应包括矿区内所有的煤矿,以及辅助设施和配套项目。
3.矿区总体设计
为可行性研究批准后的一个工作阶段,包括矿井建设顺序,辅助及附属企业布局,铁路、电厂、炼焦、煤化工以及共生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等。
主要是针对煤矿建设的复杂性而进行的对各项工程的统筹安排,还要提出控制基建投资的投资估算。
4.单项工程设计
根据总体设计确定的规模和技术决定编制单项工程设计,同时编写建设工程概(预)算。
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通常的作法是一次设计,分阶段提供施工图。
5.施工
主要内容有:征购土地,确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的“四通一平”(水、电、路、讯及场地平整),器材采购及设备订货等。
6.验收
建设完成后进行试生产,验收合格后交付生产使用。
新建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新建煤矿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新建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矿区总体规划:确定矿区开发布局、煤矿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办理核准和建设生产的基本依据。
大型煤炭矿区的总体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其他矿区由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2. 矿区规划环评:评估煤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3. 矿业权设置区划:确定矿区的范围和资源量,并确定矿业权的设置和分配。
4. 煤矿项目核准:根据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区划,对具体的煤矿项目进行核准。
5. 办理采矿许可证:在获得核准后,办理采矿许可证,获得合法的采矿权。
6. 压覆矿产审批:评估煤矿项目对其他矿产资源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7. 建设用地审批: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始矿区建设。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煤矿项目对地质灾害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9. 取水许可审批:评估煤矿项目对水资源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10. 节能审查:评估煤矿项目的能效,确保符合节能要求。
11. 水保方案审批: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1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煤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1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确保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得到落实。
14. 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审查:对煤矿项目的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15. 项目安全预评价:评估煤矿项目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6.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估煤矿项目对职业病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7. 煤矿开工备案:向相关部门备案,获得开工许可。
18.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在项目完工后,对煤矿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19. 煤矿竣工验收:对整个煤矿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规定和办理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规定和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局局长6号令《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和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的通知》(闽安监矿[2004]135号)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理程序:一、省局负责煤矿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审查。
市级负责年生产能力在120万吨以下的煤矿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竣工验收评价。
二、审查办理程序:(一)申请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4、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二)可行性研究批准书→安全预评价(中介组织)→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包括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提交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审查(省局审查)→设计院安全设施设计补充、修改设计→施工。
三、竣工验收程序:(一)申请验收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3、安全设施工程质量认证书复印件;4、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5、安全管理机构、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6、联合试运转报告;7、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书;8、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及交全有关竣工验收材料→安全竣工验收评价→对验收评价提出的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试运行→受理→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专家组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安监部门审批(30个工作日)→投入生产或使用。
煤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煤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煤炭资源储量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矿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我国某地区,拟建设一个大型煤矿项目,总投资额约为XX亿元,项目占地面积约XX平方公里,设计年产能达到XX万吨。
项目主要包括煤矿开采、煤炭洗选、煤炭运输等环节。
三、项目建设目标。
1. 实现煤矿资源的高效开采,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率;2. 保障煤炭市场供应,满足国内能源需求;3. 建设绿色矿山,实现煤矿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4. 提升煤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项目建设内容。
1. 煤矿开采,采用现代化的煤矿开采技术,提高采煤效率,降低采煤成本;2. 煤炭洗选,引进先进的煤炭洗选设备,提高煤炭品质,减少煤炭的灰分和硫分含量;3. 煤炭运输,建设煤矿到煤炭销售市场的铁路、公路等运输通道,保障煤炭的及时运输;4. 环境保护,采取绿色矿山建设理念,推进煤矿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
五、项目建设方案。
1. 技术方案,选用国际先进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设备,提高煤炭开采效率;2. 管理方案,建立科学的煤矿生产管理体系,提高煤矿生产管理水平;3. 环保方案,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煤矿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4. 安全方案,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降低煤矿生产安全风险。
六、项目建设效益。
1. 经济效益,预计项目建成后,年产值可达到XX亿元,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带动当地经济发展;2. 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稳定的煤炭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当地社会稳定;3. 环境效益,项目建成后,将实现煤矿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七、项目建设风险。
1. 市场风险,受国内外煤炭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2. 技术风险,新技术的应用可能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3. 环境风险,煤矿项目建设可能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程序
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程序项目启动阶段1.项目启动会议:召集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代表,讨论和确定项目的目标、内容、计划、进度、预算等,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
2.项目概述:起草项目概述书,明确煤矿项目的经济、技术、社会及环境效益目标,并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资源调查:对煤矿建设项目的选址、原状、地形、气候、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区域规划等进行综合调查。
4.前期工作报告: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前期工作报告,包括煤矿选址、交通路线、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内容。
立项阶段1.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市场需求、投资估算、技术方案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社会效益等方面。
2.立项申报:依据立项标准,编制申请书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立项核准:主管部门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并核定煤矿规模、建设性质、投资规模等内容。
4.项目立项:主管部门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立项,颁发煤矿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证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程序进行相关公示。
设计阶段1.项目选址:根据前期工作调查结果,选择适宜的煤矿建设地点,并按照程序进行土地使用手续办理。
2.工程设计:根据煤矿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要求,编制煤矿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涵盖井下采掘、上下井工程等方面的内容。
3.施工图审查:提交煤矿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材料,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4.设计文件审查:提交煤矿工程设计文件,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查后,确定设计方案。
施工阶段1.招投标:根据立项核准的内容要求,编制煤矿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开展一系列招投标工作,并提交政府部门进行审核。
2.合同签订: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3.监理及验收:由政府聘请专业监理机构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对煤矿建设项目的质量、技术、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组织验收工作。
4.投产:完成煤矿建设项目后,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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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项目建设程序
一、项目核准阶段
1、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井田勘查地质报告,其煤
炭储量、构造、瓦斯、水文等开采条件等须满足煤矿设计要求,地质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须进行补勘。
2、井田勘查地质报告须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评审。
对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达不
到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设计单位也不得接受委托。
3、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资询单位编制可研、安全专篇。
4、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资询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资金
申请报告、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评价报告)。
5、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甲级工程咨
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自治区、盟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6、建设单位办理土地规划意见批文、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批文。
7、建设单位办理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评价
报告)批文。
8、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以下附件
(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9、项目核准机关在受理核准申请后,如有必要,应在4个工作日内委托有资
格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项目核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承担责任。
咨询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可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10、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查时,如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
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相关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附项目申请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核准机关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1、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在进行核准审
查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12、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项目核准文
件,同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对不同意核准的项目,应向项目申请单位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并抄送相关部门和下级项目核准机关。
13、申请项目核准后,建设单位可按规定向商业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煤炭项目
资本金比例为35%及以上)。
二、前期技术准备工作阶段
14、申请项目核准后,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资询单位编制
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15、项目核准批复文件、评审备案的井田勘探(精查)地质报告和安全预评价
报告是矿井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的重要依据。
对井田勘探地质报告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初步设计,设计单位也不得接受委托;
16、建设单位要根据煤矿建设规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同一设计单位承担初
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
17、煤矿安全设施设计按有关规定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初步设计应
按照批准的煤矿安全设施设计修改和完善。
煤矿初步设计由所在地的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查,省级政府未指定审查部门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查。
煤矿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井筒检查孔设计;
●征购用地图设计;
●工业场地土方调配图设计;
●场外供水、供电、公路等工程设计;
●场外水源井设计;
●工业场地管网设计;
●非标件设计;
●其它首批施工图设计。
18、建设单位须进行的勘察工作:
a)井筒检查孔施工;
b)供水水源地的勘探;
c)工程地质勘察;
d)工业场地实际地形的勘察与测量;
e)文物勘察;
19、建设单位须进行的投招标工作:
●确定标的的划分,编制各类招标文件;
●建设监理公司的招标;
●井筒工程施工招标;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场外供水、供电、公路等工程施工招标;
●设备材料供应招标;
●签定各种合同;
参与投标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建设单位须进行的外协工作:
●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采矿许可证,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以及拟开工日期等,向省级发展改革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告知备案,有关部门应出具备案回执。
●各类设计的审查与报批;
●与电力部门签定供电协议;
●与水力部门签定供水或水资勘察及开发协议;
●购地(工业场地、居住区、道路、水源地等);
●对拆迁户及农牧民的补偿;
●施工图会审;
●落实银行贷款;
21、建设单位须进行的拆迁工作;
三、工程准备工作阶段
22、测量工作,完成实测、定位工作,设置永久性坐标桩、水准基桩;标定井
筒十字中心基桩,确定施工建筑位置等。
23、大临工程生活设施,包括施工单位的办公用房、职工临时宿舍、食堂等。
24、通水、通电、通路、通迅工作。
25、工业场地平整、障碍物拆迁。
26、大临工程生产服务设施,包括施工单位的附属和辅助生产设施(如预制构
件场、砼搅拌站、机修车间、金属、木工、钢筋加工棚等)、仓库、材料试验室、场内临时道路、管线、变电站、油库、炸药库、锅炉房、水井、水塔、照明设施等。
27、大临工程生产辅助设施,包括压风、通风、排水、排矸设施等。
28、大临工程的井口工程,包括立井提升绞车、凿井绞车、三盘、凿井井架等。
29、所需各种技术资料、非标件加工及资金、材料、设备、劳动力的准备。
四、矿井建设施工工作
五、项目竣工验收
30、煤矿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编制联合试运转
(含试生产)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
31、联合试运转结束后,应编制联合试运转总结报告,向有关部门申请安全、
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
32、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移交)。
33、国家核准煤炭规划矿区内煤炭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国家规划
建设矿区以外的煤炭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或省级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验收。
34、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正式投入生产。
各有关单位对煤矿建设工程的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发生事故的,要依据调查情况和责任划分,分别予以追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