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合集下载

操作手册 -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选取日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编写人员: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申世亮吴洪涛李磊赵岱虹范延平涂强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李龙浩高永唐辰宾洪超何宇华目录1系统概述 (2)2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2)2.1硬件配置 (2)2.2软件环境 (2)2.3网络环境 (4)3系统操作说明 (4)3.1 系统基本操作 (4)3.1.1系统登录 (4)3.1.2系统主界面 (5)3.1.3修改密码 (6)3.2执法检查填报管理 (6)3.2.1县(市、区)级用户 (6)3.2.2市级用户 (14)3.2.3省(区、市)级用户 (17)3.2.4督察局用户 (17)3.2.5国土资源部用户 (18)3.2.6备注 (19)3.3数据查询 (19)3.3.1 县(市、区)级用户 (19)3.3.2 市级用户 (25)3.3.3 省(区、市)级用户 (25)3.3.4 督察局用户 (25)3.3.5 国土资源部级用户 (25)3.3.6备注 (25)3.4数据汇总 (26)3.4.1 县(市、区)级用户 (26)3.4.2 市级用户 (30)3.4.3 省(区、市)级用户 (31)3.4.4 督察局用户 (31)3.4.5 部级用户 (31)3.4.6备注 (31)3.5离线填报工具 (32)3.5.1系统安装 (32)3.5.2系统使用 (35)1系统概述为落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和《关于进一步明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有效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部执法局委托信息中心组织开发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系统包括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和全国省、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信息采集、核查、查询分析和统计。

土地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土地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储备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浙江臻善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目录第1章用户说明 (1)1.1 用户注册 (1)1.2 用户审核 (2)1.3 权限分配 (3)第2章客户端浏览器设置说明 (4)第3章土地储备监管 (7)3.1 土地储备总览 (7)3.1.1 储备监管总览 (7)3.1.2 业务操作导航 (8)3.2 初始填报管理 (8)3.2.1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9)3.2.2 储备机构 (9)3.3 年初填报管理 (10)3.3.1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0)3.3.2 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1)3.3.3 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2)3.3.4 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12)3.4 实时填报管理 (13)3.4.1 拟收储地块 (13)3.4.2 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15)3.4.3 已供应地块 (18)3.4.4 储备项目 (20)3.4.5 储备融资信息 (21)3.4.6 融资资金使用 (23)3.4.7 储备还款信息 (24)3.5 月度填报管理 (25)3.5.1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25)3.5.2 储备融资月报 (26)3.5.3 资金收支情况 (27)第1章用户说明1.1 用户注册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单击“注册”按钮,如图:图1-1登录界面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储备用户,并录入相关信息,如图:图1-2用户注册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单击用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单击“保存”。

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系统。

1.2 用户审核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打开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审核通过并赋予储备编辑权限后,用户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后续操作。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140312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140312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储备融资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14年2月目录1.简述 (1)2.操作过程概述 (1)3.储备用户 (2)3.1. 新用户注册 (2)3.2. 用户审核 (4)3.3. 储备权限分配 (5)3.4. 用户登录 (6)4.土地储备总览 (7)4.1. 储备监管总览 (7)4.2. 业务操作导航 (9)5.初始填报管理 (10)5.1. 储备机构 (10)5.2.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12)6.年初填报管理 (13)6.1.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3)6.1.1.录入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3)6.1.2.上报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5)6.2. 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7)6.2.1.录入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7)6.2.2.上报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7)6.3. 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8)6.3.1.录入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8)6.3.2.上报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20)6.4. 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21)6.4.1.填报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22)6.4.2.上报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22)7.实时填报管理 (23)7.1. 拟收储地块 (24)7.1.1.新增拟收储地块 (24)7.1.2.编辑拟收储地块 (25)7.1.3.删除拟收储地块 (26)7.1.4.上报拟收储地块 (27)7.1.5.添加批准文件 (28)7.1.6.面积调整 (29)7.1.7.入库 (30)7.1.8.申请撤回 (31)7.1.9.终止 (32)7.2. 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3)7.2.1.新增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3)7.2.2.编辑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5)7.2.3.删除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6)7.2.4.上报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38)7.2.5.追加储备证 (39)7.2.7.临时利用方式变更 (42)7.2.8.申请撤回 (44)7.3. 已供应地块 (45)7.3.1.新增已供应地块 (46)7.3.2.编辑已供应地块 (48)7.3.3.删除已供应地块 (49)7.3.4.上报已供应地块 (50)7.4. 储备项目 (51)7.4.1.新增储备项目 (51)7.4.2.编辑储备项目 (52)7.4.3.删除未上报的储备项目 (53)7.4.4.上报储备项目 (54)7.4.5.撤回储备项目 (54)7.4.6.结束储备项目 (55)7.4.7.撤销储备项目 (55)7.4.8.关联拟收储项目 (56)7.5. 储备融资信息 (57)7.5.1.新增储备融资信息 (57)7.5.2.编辑储备融资信息 (58)7.5.3.删除储备融资信息 (59)7.5.4.上报储备融资信息 (60)7.5.6.替换抵押物 (63)7.6. 融资资金使用 (63)7.6.1.新增融资资金使用情况 (64)7.6.2.编辑融资资金信息 (65)7.6.3.删除融资资金信息 (65)7.6.4.上报融资资金信息 (67)7.7. 储备还款信息 (68)7.7.1.新增储备还款信息 (68)7.7.2.编辑储备还款信息 (69)7.7.3.删除储备还款信息 (69)7.7.4.上报储备还款信息 (71)8.月度填报管理 (72)8.1.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72)8.1.1.新增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72)8.1.2.编辑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73)8.1.3.删除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74)8.1.4.上报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75)8.1.5.申请撤回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76)8.2. 储备融资月报 (77)8.2.1.新增储备融资月报 (77)8.2.2.编辑储备融资月报 (78)8.2.4.上报储备融资月报 (80)8.2.5.申请撤回储备融资月报 (81)8.3. 资金收支情况 (82)8.3.1.新增资金收支情况 (82)8.3.2.编辑资金收支情况 (83)8.3.3.删除资金收支情况 (85)8.3.4.上报资金收支情况 (86)8.3.5.申请撤回资金收支情况 (87)1. 简述为落实《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要求,建立此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由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者储备机构填报信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其管理权限,对上报信息核准、监管,形成一个从下往上逐级上报、从上到下逐级监管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土地储备监管工作。

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操作手册】县级用户

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操作手册】县级用户

河北省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操作手册目录1 简介 (1)2 登录系统 (1)3 通用功能 (2)3.1 用户切换 (2)4 菜单功能 (2)4.1 土地登记信息监管 (2)4.1.1 互动式监管跟踪 (2)4.2 土地权属争议排查 (4)4.2.1 权属争议排查录入 (4)4.2.2 权属争议排查情况查询 (8)4.2.3 权属争议排查情况统计 (9)4.3 土地登记数据采集 (10)4.3.1 宗地信息查询 (10)4.3.2 宗地权利人信息查询 (20)4.4 依申请 (24)4.4.1 编辑申请 (24)4.4.2 信息更正 (26)1简介河北省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可以实现对全省使用权面积及发证情况进行统一查询,统计,分析及监管,并且集成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情况查询分析。

实现对全省土地登记成果统一监管、土地登记信息共享和社会服务、土地登记信息分析。

2登录系统在内网机中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内输入访问地址(3.20.34.49/oa),回车即可出现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按“登录”即可登录到《河北省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

(图示系统登录窗口)3通用功能3.1 用户切换功能:切换其他登录账号。

操作:点击快捷按钮‘切换用户’,显示“是否注销”提示,点击“确定”可切换到其他用户。

(图示用户切换-页面右上角)(图示切换用户)4菜单功能4.1 土地登记信息监管4.1.1互动式监管跟踪功能:用当前用户登录到BBS论坛,查看论坛的信息,并且对发布的监管帖子可以进行回复及其它操作。

操作:1)点击‘土地登记信息监管’ ‘互动式监管跟踪’,如图所示:(图示互动式监管跟踪)2)点击界面左下角的‘监管列表’,可以查看用户所在县市的监管信息(省厅的用户可以查看所有地区的监管信息)(图示监管列表)3)选中一条监管记录进行查看,可以在回复栏进行回复操作,如下图所示:(图示回复帖子)4)如果有版主权限,右上角会有一个‘主题管理’按钮,管理中有‘删除’和‘关闭’按钮,‘删除’是指将帖子删除,那对应监管篮中条目的监管状态会改为‘已删除’,‘关闭’是指将帖子结束,对应监管篮中条目的监管状态改为‘结束监管’。

土地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土地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储备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浙江臻善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目录第1章用户说明 (1)1.1 用户注册 (1)1.2 用户审核 (2)1.3 权限分配 (3)第2章客户端浏览器设置说明 (4)第3章土地储备监管 (7)3.1 土地储备总览 (7)3.1.1 储备监管总览 (7)3.1.2 业务操作导航 (8)3.2 初始填报管理 (8)3.2.1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 (9)3.2.2 储备机构 (9)3.3 年初填报管理 (10)3.3.1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 (10)3.3.2 年初土地储备信息 (11)3.3.3 年初储备资金收支 (12)3.3.4 年初储备融资信息 (12)3.4 实时填报管理 (13)3.4.1 拟收储地块 (13)3.4.2 已收储(已入库)地块 (15)3.4.3 已供应地块 (18)3.4.4 储备项目 (20)3.4.5 储备融资信息 (21)3.4.6 融资资金使用 (23)3.4.7 储备还款信息 (24)3.5 月度填报管理 (25)3.5.1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 (25)3.5.2 储备融资月报 (26)3.5.3 资金收支情况 (27)第1章用户说明1.1 用户注册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单击“注册”按钮,如图:图1-1登录界面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储备用户,并录入相关信息,如图:图1-2用户注册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单击用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单击“保存”。

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系统。

1.2 用户审核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打开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审核通过并赋予储备编辑权限后,用户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后续操作。

动态管控系统用户手册

动态管控系统用户手册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用户手册目录1 引言 (4)1.1 编写目的 (4)1.2 预期读者 (4)1.3 系统名称及版本号 (4)1.4 文档编写工具 (4)1.5 基本术语定义 (5)1.6 参考资料 (5)2系统介绍 (5)3登录 (6)4废气 (6)4.1实时监控 (6)4.2 单站详情 (10)4.3 报警总览 (12)4.4 异常报告 (13)4.5 统计报表 (13)4.6 品牌参数管理 (13)5废水 (15)5.1实时监控 (15)5.2 单站详情 (15)5.3 报警总览 (15)5.4 异常报告 (15)5.5 统计报表 (15)5.6 品牌参数管理 (15)6污水处理厂 (16)6.1实时监控 (16)6.2 单站详情 (16)6.3 报警总览 (16)6.4 异常报告 (16)6.5 统计报表 (16)6.6 品牌参数管理 (16)7 基础信息 (16)7.1 操作日志 (16)7.1.1 登录日志 (17)7.1.2 数值修改记录 (17)7.1.3 权限修改记录 (18)7.2 参数维护 (18)7.2.1 新建参数 (18)7.2.2 修改参数 (18)7.2.3 删除参数 (19)7.3 组织机构用户 (19)7.3.1 新建机构/用户 (19)7.3.2 修改机构/用户 (20)7.3.3 删除机构/用户 (21)7.3.4 设置角色 (21)7.3.5 重置用户密码 (21)7.4 角色管理 (22)7.4.1 添加角色 (22)7.4.2 修改角色 (23)7.4.3 删除角色 (23)7.4.4 分配菜单 (23)7.4.5 指派用户 (24)7.4.6 分配站点 (25)7.5 菜单管理 (25)7.5.1 添加菜单 (25)7.5.2 修改菜单 (26)7.5.3 删除菜单 (26)7.5.4 返回上一级 (26)7.6 权限管理 (26)7.6.1 添加权限 (27)7.6.2 修改权限 (27)7.6.3 删除权限 (27)1 引言1.1编写目的本文档为系统功能简单说明,将为使用本系统的日常工作人员提供一套详实的、可操作性强的参考文档。

监管系统操作手册(精华版)

监管系统操作手册(精华版)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用户手册第1章数据录入、编辑1.1来源管理来源管理包括:“农转征项目管理”和“储备地块管理”。

来源管理主要提供了农转征和储备地块的查询查看功能,以及新建、编辑、上报和撤回项目等功能,另外省部级用户除查询查看项目信息外仅有“查看撤回申请”及“退件”的功能。

1.1.1农转征项目管理功能说明:农转征项目管理主要提供了查询查看农转征项目,以及新建、编辑、上报、撤回和申请撤回农转征项目等功能。

其中省部级用户仅有查询查看项目、“查看撤回申请”和“退件”的功能。

①选择菜单栏的“业务导航→来源管理→农转征项目管理”菜单,系统跳转到农转征项目的管理界面,如下图所示:(图示农转征项目管理)②在上图页面中可以点击“查询条件”按钮打开查询条件框,可以根据输入的查询条件模糊查询项目并将其显示在上图的项目列表中。

③如上图所示,供地率可以区分为四种不同颜色的灯:红灯()、黄灯()、蓝灯()和绿灯()。

四种颜色的灯分别代表着某个农转征项目已供面积占到该农转征项目的项目总面积的百分比,分别为(0%)、(0%—60%)、(60%—100%)、(100%)。

1.新建农转征项目①在上图农转征项目管理页面中点击“”按钮系统转到新建农转征项目页面。

如下图所示:(图示新建农转征项目)②在上图的输入页面中,可以按实际情况直接输入数据,数据输入完成后点击新建项目页面中的“”按钮就完成了项目的保存,系统跳出提交成功的提示对话框。

2.新建农转征项目后的各种操作“新建农转征项目”完成后项目为“待上报”状态,此时供地率为0%并且能够进行“编辑()”和“上报农转征项目()”的操作。

对于已经上报的农转征项目如果需要修改项目信息,则可以使用“撤回农转征()”操作,如果项目上报时间已经超过的系统设定的天数则系统会自动取消“撤回农转征”的功能而提供了“申请撤回()”的功能。

农转征项目被上级部门退件后可以通过“查看退件意见()”参考项目被退件的原因并修改项目再次上报。

(整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0902

(整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0902

1. 巡查子系统业务流程图图表1-1业务流程图宗地跟踪管理卡开工提醒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开工确认跟踪核查开工预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模块开工申报材料、开工证明材料开工提醒通知书 核查结果记录单、相关图片信息满一年未开工判定闲置是是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竣工提醒竣工确认竣工申报、竣工证明材料竣工提醒通知书巡查工作结束是竣工预警否 开工面积不足1/3;投资额不足20%;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是否否公开闲置土地信息制订处置方案、依法处置处置结果建立诚信档案2. 巡查系统开展第一步要先做什么2.1.在系统中获得带有‘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角色的账号权限说明巡查管理:负责建立巡查组、分配人员和项目,监管行政区下所有项目的巡查开展情况。

一般由区县分局工作人员担任。

巡查人员:负责巡查组内项目监测数据的填报工作。

文中‘巡查人员’‘巡查管理’都是指系统中的用户角色,这个用户在实际中由谁担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般由国土所工作人员担任。

巡查人员可通过新用户注册或现有用户分配巡查权限两种途径产生。

2.1.1.新账号注册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如图:图表2-1登录界面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国土部门用户,勾选是否巡查人员,选择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如图:图表2-2用户注册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如图:图表2-3注册提示界面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点击用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点击保存,如图:图表2-4巡查人员审核5. 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动态巡查子系统,如图:图表 2-5用户登录2.1.2.联系省厅赋予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权限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由省级用户进行权限分配。

3. 第二步,区县分局巡查管理人员建立巡查组并分配巡查任务功能说明:巡查任务分配由系统中的巡查管理人员负责,包含【未分配巡查项目】和【巡查组管理】标签,主要包括建立巡查组,对巡查组进行分配人员和项目。

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

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

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大国土资发…2009?5号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各镇(乡)国土资源所,局各股、室、所、队、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制度,确保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

现将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是构建统一的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事关我县招商引资用地保障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裴军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唐肇廷、吴建军、纪检组长包久双、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副主任庹发兵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用地、地籍(行政许可)、规划(耕保)、统征、交易、执法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

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每月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市场交易、收购储备、转让、出租、抵押、集体建设用地等多项业务数据采集和按时录入进行监督检查。

用地股负责业务指导工作。

局各相关股室录入相关信息要做到“专人、专线、专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监测监管系统高效、安全、规范运行,完善监测监管系统操作运行、数据审核、审批、分析报告评审、保密安全、上报等各项管理制度,对系统的运行实行分工负责制。

各股、室、所、队、中心负责人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审查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局相关股室上报涉及全局性数据,需报局长审批后录入,未经局领导审批的数据不得擅自录入。

局相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建章立制,周密部署,落实任务。

信息录入人员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搜集、整理、录入、分析和发布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信息,确保监测监管系统安全有效运行。

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动态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动态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宁波市金土工程一期应用软件执法监察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名称:宁波市“金土工程”一期应用软件版 本 号:2.00金土工程一期系列技术文档目录第一章常用操作 (1)1、打开办公平台 (1)2、登录办公平台 (1)3、进入办公平台 (2)4、退出办公平台 (2)5、收取新的案卷 (3)6、查看要件列表 (4)7、打开案卷箱子 (4)8、选择业务类型 (5)9、查看办理过程 (5)10、选择办理案卷 (7)11、填写案卷表单 (8)12、打印输出报表 (13)13、完成业务办理 (16)14、公文查询统计 (16)第二章各环节操作简要说明 (18)1、巡查记录环节 (18)2、责令停工环节 (19)3、第一次回访环节 (20)4、第二次回访环节 (21)5、立案查处环节 (22)6、结案环节 (23)第一章常用操作1、打开办公平台双击桌面的【办公平台】图标。

图:办公平台2、登录办公平台系统登录有正常登录和代理登录两种登录方式:1)正常登录:办公人员在【用户登录】栏下输入姓名与密码后,单击【登录】按钮进入本系统。

系统会自动记录上次登录的用户名,当再次登录时,直接输入密码即可。

图:正常登录2)代理登录:由于某些原因,办公人员无法登录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如需要出差一段时间,则可以指定代理人代理自己进行业务办理;代理人代理登录时在输入其用户名和密码之后点击【代理】按钮,并在弹出的列表中选择需要代理的人员,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行代理登录。

该代理登录方式需要被代理人在系统中先进行授权的操作。

图:代理登录3、 进入办公平台办公平台上面是标题控制栏,左边是功能列表栏。

图:进入办公平台在个性化办公桌面中,左边显示的是系统常用的功能列表,通过列表右侧的,用户可以自由的将功能列表隐藏和显示。

4、 退出办公平台您可以有两种方法退出本系统:点此按钮可隐藏\显示列表工具栏提示业务分栏案卷显示操作项详细信息第一种方法是用左键点击屏幕右上角的;第二种方法是单击主界面上方按钮中的,然后您会见到如如下图的提示框,点击确定,退出系统进入重新登录界面,点击取消,返回主界面。

土地市场动态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用户手册

土地市场动态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用户手册
部级用户拥有的功能部级用户仅能对上报的项目进行操作在农转征项目管理页面中的项目如果其项目录入用户存在申请撤回则其操作列中会多一个图标用户可以单击此图标查看录入用户填写的申请撤回原因并根据其内容决定是否退件而退件的功能可以通过实现项目被退件后将不再显示在农转征项目管理页面批准日期在2011年号以后的农转征项目上报时点击查看检查信息提示如下
第 3 章 数据录入、编辑 ...................................................................................................................15
3.1 来源管理 ............................................................................................................................... 15 3.1.1 农转征项目管理 ........................................................................................................... 15 3.1.2 储备地块管理 ............................................................................................................... 17
2.2 页面布局 ............................................................................................................................... 11 2.2.1 省、部级页面布局 ....................................................................................................... 11 2.2.2 县级页面布局 ............................................................................................................... 12 2.2.3 密码 ............................................................................................................................... 12 2.2.4 系统帮助 ....................................................................................................................... 13 2.2.5 显示消息 ....................................................................................................................... 13 2.2.6 系统注销 ....................................................................................................................... 14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土地利用课件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之动态巡查子系统土地利用课件


由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较小,各方面政策法
规也不够完善,系统目前只是针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
行监测,还没有做到监管。
监管业务介绍

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设想,第一
步是全面采集信息,第二步是全程监测监管,第三步是全力支撑决策。
目前第一步已经实现,第二步是现在的工作重点,第三步正在尝试。
• (二)土地供应管理
• 这里有几个地方需要大家注意:
• 1、高度重视公告、公示

一是所有的合同和划拨决定书都必须有对应的出
让公告和成交公示,否则无法正常录入合同和划拨决定
书,无法获取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监管号。

二是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
范》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 (二)供地规模预警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规定商品
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 (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
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26号)规定“不得存在违反《限制用地项目
上不超过一年。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
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
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土地租赁合同约定
的当期应缴土地价款(租金)应当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
期缴纳。”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
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规定“严格
应),为了与土地审批衔接,系统往前延伸,把土地来源管理纳入系统,

2023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完善工作操作手册

2023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完善工作操作手册

2023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完善工作操作手册【引言】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调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2023年,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完善工作所承载的使命和责任变得更加紧迫。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有效调控土地市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们需要一份全面、深入的操作手册来引导和规范这项工作。

本文将围绕2023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完善工作操作手册展开讨论,为大家带来一些有价值的思考。

【主体】一、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城市地价是衡量城市经济繁荣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通过监测和调整城市地价,可以促进土地市场的稳定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2023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地价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也将进一步增加。

加强对城市地价的动态监测调整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完善工作操作手册的编制思路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工作,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操作手册。

在编制操作手册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深入分析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向。

了解当前土地市场的需求与供给状况,把握相关政策的调整方向,以此为基础确定地价的监测和调整目标。

2. 建立全面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

收集各类土地市场数据,建立数据库,并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从而形成科学、全面的监测指标体系。

3. 制定合理的监测和调整指标。

对于城市地价的监测和调整,应综合考虑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和调整指标,以反映土地市场的真实变化。

4. 加强技术支持与应用。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适应城市地价监测调整工作的软件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度,为相关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 建立健全的调控机制和法规制度。

在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工作中,应制定相应的调控政策和法规,确保监测调整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深入研究和担任写手角色期间,我对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调整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精品)(可编辑优质文档)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精品)(可编辑优质文档)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精品)(可编辑优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目录第1章土地储备子系统 (1)1.1 注册时,提示“暂未查询到关于此储备机构的信息”? (1)1.2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的权限? (1)1.3 同一储备机构,注册用户数量要求? (1)1.4 互联网和主干网登录地址? (1)1.5 储备机构和储备监管角色如何区分? (1)1.6 2021年及之前的数据是否需要在“实时填报管理”模块中补录? (2)1.7 已供应土地的统计,以什么为判断依据? (2)1.8 拟收储地块、已收储(入库)地块的判断依据? (2)1.9 土地的边角料地块信息需要录入么? (2)1.10 已收储地块中,取得方式存在为多种方式,应怎样填报? (3)1.11 已入库地块规划用途按土地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 (3)1.12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中,按照统计的数据录入为什么提示错误,不能正常上报? (3)1.13 业务操作导航中的数据,是怎么计算出的? (3)1.14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中本年度计划入库面积规则? (4)1.15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1.16 融资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1.17 去年的融资,今年到帐,数据在系统中应该怎么填? (5)1.18 数据补填时需要注意的规则: (5)1.19 导入坐标时,圈号什么意思?怎么填? (5)1.20 为什么融资信息不能直接撤销? (6)1.21 入库地块填报时,系统提示:无法连上服务器或执行方法失败? (6)1.22 拟收储地块中,上传批准文件,上传文档的大小是否有限制? (6)1.23 入库地块选择拟收储地块信息时,界面提示“脚本错误”? (7)1.24 数据申请撤回时,需具体联系哪些人同意申请撤回? (7)1.25 界址点录入后,可以改么? (7)1.26 实时填报和月报栏目中,新增操作说明 (8)1.27 预警中的“超规模预警”,具体是指哪些数据? (8)1.28 互联网的用户怎样转入主干网? (8)1.29 互联网/主干网系统“界址点”的报备流程? (9)1.30 界址点查看页面看不到界址点100以后的坐标? (9)1.31 预警信息多久才会消除? (9)1.32 入库地块抵押之后,是否可以进行修改? (9)1.33 供应地块如何填?面积提示不正确 (10)1.34 2021年的年初填报什么时候填?会不会有预警? (10)1.35 无法上报月报?提示与实时数据不一致? (10)1.36 修改实时填报,是否还需要撤回相关月报? (10)1.37 入库地块与储备证面积可以不一致么? (11)1.38 外网查看,入库地块没有电子监管号? (11)1.39 为了系统性能及响应速度等,系统升级 (11)1.40 (11)第2章动态巡查子系统 (12)2.1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动态巡查子系统的权限? (12)2.2 巡查人员登录后提示没有分配到巡查组,要怎么操作? (12)2.3 巡查管理和巡查人员的职责? (12)2.4 以前的项目,现在还需不需要在巡查中补填记录? (12)2.5 补录以前项目的巡查信息,没有材料怎么办? (13)2.6 巡查记录是否需要等到项目竣工再上报? (13)2.7 出让金已交但是提示未交完? (13)2.8 出让金由定金转换而来,怎么操作? (13)2.9 政府免去企业滞纳金,或其他原因不需要交付滞纳金,怎么操作? (14)2.10 系统中出让金能不能先缴完第二期,再缴第一期? (14)2.11 项目状态导航图中出现在闲置里的项目,要怎么操作? (14)2.12 公示牌要不要做,由谁来做? (14)2.13 项目分错组了,如何操作? (14)2.14 交地确认书、履约通知单等文书标题下的横杠需填写什么?文号编写规则是什么? (15)2.15 巡查中需要填哪些信息?哪些材料为必填项? (15)2.16 巡查填报后,巡查导航图上的数字显示没变? (15)2.17 政府原因需要延期,或者企业申请延期,政府同意后,系统中怎么操作? (16)2.18 新录的项目,在未分配项目里找不到? (16)2.19 巡查记录申请撤回后好几天都没人审核,怎么办? (16)2.20 出让金缴纳提醒通知书、催缴单、交地确认书、开竣工申报书、提醒通知单、履约通知单、公示牌、跟踪管理卡等文书模板在哪里可以下载?系统中下载的word模板无法打开? (17)2.21 不需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在巡查中怎么操作? (17)2.22 闲置项目走完闲置处置流程后,要怎么操作? (18)第3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19)3.1 新用户注册后,一直提示“未通过审核”,导致无法登录? (19)3.2 用户在互联网/主干网权限的区别? (19)3.3 系统提示修改密码? (19)3.4 待报或已报的数据没有上报或申请撤回操作? (19)3.5 已报过的数据能否删除? (19)3.6 评估电子备案号已在网上生成,为何在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内查不到? (20)3.7 系统中出让公告或成交公示上报成功后,在土地市场网上找不到? (20)第1章土地储备子系统1.1 注册时,提示“暂未查询到关于此储备机构的信息”?答:请确定输入的储备机构信息是否正确或联系省厅,获取正确的储备机构名称。

动态监管系统操作培训课件

动态监管系统操作培训课件

监管能力。
02
培训内容
介绍动态监管系统的基本概念、组成、功能和应用场景,重点讲解系
统操作流程、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生成等核心功能。
03
培训效果
通过测试和实际操作检验学员掌握程度,确保培训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收集反馈意见
问卷调查
在培训结束后,发放问卷调查表,收集学员对培训内容、讲师 、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详细介绍登录系统的具体步骤,包 括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系统验 证等流程。
基本操作
界面布局
介绍系统的主界面布局和各个 功能模块的分布。
数据录入
提供数据录入的相关操作,包 括添加、编辑、删除等基本的
数据操作。
数据查询
介绍如何使用系统进行数据查 询,包括简单查询和复杂查询
等。
高级操作
数据导出
除了在系统中查看数据,还能够将数据导出为Excel、CSV等格式,方便用户进行数据分 析。
报警模块
根据设定的阈值,实时监测数据变 化,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发出告 警信息并提醒相关人员处理。
系统应用场景
智能安防
01
应用于银行、政府机关等重要场所,实时监测异常行为和入侵
者,确保安全防范万无一失。
环境监测
02
应用于环保监测、气象观测等领域,实时监测环境参数,为环
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智能交通
03
当面访谈
组织小型座谈会,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对培训的真 实感受和建议。
信息反馈
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接收学员的反馈意见,并进行归 类整理和分析。
改进培训计划
针对问题
根据收集到的反馈信息,分析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 不足,如培训内容深度、讲师讲解方式、培训环境等。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201501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201501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201501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常见问题201501第1章土地储备子系统 (1)1.1 注册时,提示“暂未查询到关于此储备机构的信息”? (1)1.2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土地储备监管子系统的权限? (1)1.3 同一储备机构,注册用户数量要求? (1)1.4 互联网和主干网登录地址? (1)1.5 储备机构和储备监管角色如何区分? (1)1.6 2013年及之前的数据是否需要在“实时填报管理”模块中补录? (2)1.7 已供应土地的统计,以什么为判断依据? (2)1.8 拟收储地块、已收储(入库)地块的判断依据? (2)1.9 土地的边角料地块信息需要录入么? (2)1.10 已收储地块中,取得方式存在为多种方式,应怎样填报? (3)1.11 已入库地块规划用途按土地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 (3)1.12 “前四年储备供应量”中,按照统计的数据录入为什么提示错误,不能正常上报? (3)1.13 业务操作导航中的数据,是怎么计算出的? (3)1.14 土地储备年度计划中本年度计划入库面积规则? (4)1.15 土地储备信息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1.16 融资月报与实时填报数据的校核条件? (4)1.17 去年的融资,今年到帐,数据在系统中应该怎么填? (5)1.18 数据补填时需要注意的规则: (5)1.19 导入坐标时,圈号什么意思?怎么填? (5)1.20 为什么融资信息不能直接撤销? (6)1.21 入库地块填报时,系统提示:无法连上服务器或执行方法失败? (6)1.22 拟收储地块中,上传批准文件,上传文档的大小是否有限制?(6)1.23 入库地块选择拟收储地块信息时,界面提示“脚本错误”?(7)1.24 数据申请撤回时,需具体联系哪些人同意申请撤回? (7)1.25 界址点录入后,可以改么? (8)1.26 实时填报和月报栏目中,新增操作说明 (8)1.27 预警中的“超规模预警”,具体是指哪些数据? (8)1.28 互联网的用户怎样转入主干网? (9)1.29 互联网/主干网系统“界址点”的报备流程? (9)1.30 界址点查看页面看不到界址点100以后的坐标? (9)1.31 预警信息多久才会消除? (9)1.32 入库地块抵押之后,是否可以进行修改? (10)1.33 供应地块如何填?面积提示不正确 (10)1.34 2015年的年初填报什么时候填?会不会有预警? (10)1.35 无法上报月报?提示与实时数据不一致? (10)1.36 修改实时填报,是否还需要撤回相关月报? (11)1.37 入库地块与储备证面积可以不一致么? (11)1.38 外网查看,入库地块没有电子监管号? (11)1.39 为了系统性能及响应速度等,系统升级 (11)1.40 (11)第2章动态巡查子系统 (12)2.1 已有用户如何具备动态巡查子系统的权限? (12)2.2 巡查人员登录后提示没有分配到巡查组,要怎么操作? (12)2.3 巡查管理和巡查人员的职责? (12)2.4 以前的项目,现在还需不需要在巡查中补填记录? (13)2.5 补录以前项目的巡查信息,没有材料怎么办? (13)2.6 巡查记录是否需要等到项目竣工再上报? (13)2.7 出让金已交但是提示未交完? (13)2.8 出让金由定金转换而来,怎么操作? (14)2.9 政府免去企业滞纳金,或其他原因不需要交付滞纳金,怎么操作? (14)2.10 系统中出让金能不能先缴完第二期,再缴第一期? (14)2.11 项目状态导航图中出现在闲置里的项目,要怎么操作? (14)2.12 公示牌要不要做,由谁来做? (14)2.13 项目分错组了,如何操作? (15)2.14 交地确认书、履约通知单等文书标题下的横杠需填写什么?文号编写规则是什么? (15)2.15 巡查中需要填哪些信息?哪些材料为必填项? (15)2.16 巡查填报后,巡查导航图上的数字显示没变? (16)2.17 政府原因需要延期,或者企业申请延期,政府同意后,系统中怎么操作? (16)2.18 新录的项目,在未分配项目里找不到? (16)2.19 巡查记录申请撤回后好几天都没人审核,怎么办? (17)2.20 出让金缴纳提醒通知书、催缴单、交地确认书、开竣工申报书、提醒通知单、履约通知单、公示牌、跟踪管理卡等文书模板在哪里可以下载?系统中下载的word模板无法打开? (17)2.21 不需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在巡查中怎么操作? (18)2.22 闲置项目走完闲置处置流程后,要怎么操作? (18)第3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19)3.1 新用户注册后,一直提示“未通过审核”,导致无法登录?(19)3.2 用户在互联网/主干网权限的区别? (19)3.3 系统提示修改密码? (19)3.4 待报或已报的数据没有上报或申请撤回操作? (19)3.5 已报过的数据能否删除? (19)3.6 评估电子备案号已在网上生成,为何在土地监测监管系统内查不到? .............................203.7 系统中出让公告或成交公示上报成功后,在土地市场网上找不到? (20)1.6 2013年及之前的数据是否需要在“实时填报管理”模块中补录?答:如果是已经供应的宗地不需要补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动态巡查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2014年2月目录1.前言 (1)2.操作过程概述 (2)3.动态巡查具体操作 (3)3.1.巡查人员 (3)3.1.1.新用户注册 (3)3.1.2.巡查权限分配 (6)3.2.巡查任务 (7)3.2.1.巡查组管理 (7)3.2.2.未分配巡查项目 (13)3.3.动态巡查 (15)3.3.1.动态巡查概况 (15)3.3.2.查看巡查记录 (24)3.3.3.添加巡查记录操作步骤 (38)1. 前言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建设用地的监管水平,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试点的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特开发此功能。

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着眼于合同的全面履行,涉及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数据获取、采集、上传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其业务流程如下:图表1-1业务流程图2. 操作过程概述动态巡查建议以组的形式在系统中操作,如果没有分组也可以直接以市县级用户进行登录操作。

如果以组的方式进行工作,必须要对建立的组分配项目。

动态巡查数据管理以结构方式展现各个阶段的数据,所以巡查工作可以通过巡查导航图各阶段的数据链接到相应的项目列表中进行巡查。

在填写巡查信息时,要注意前后逻辑一致性,比较影响过程的交地、开工、竣工、闲置信息一旦填错,要修改就比较麻烦。

尽量不要上传很大的附件,以免影响数据传输。

各个文档的下载版本为Word2007格式,如果本地Office版本太小,可以安装格式兼容包来打开。

当前时间已超过项目约定的开工时间还未开工的项目,监测树(在项目列表中的记录点击填写巡查信息按钮)上会显示一条红色的预警线,目的是提醒用户需要对此项目进行巡查,如果此项目实际已经开工,那么填上实际的开工时间,如果此项目是闲置地,那么可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建立闲置案卷信息。

具体流程可以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上的参考来填写。

认定项目闲置时,须要到巡查信息中认定为闲置方可继续。

如果闲置处置采用收取闲置费,那么需变更合同中的开工时间,系统又重新以变更的开工时间来监测此项目。

如果闲置处置采用收回闲置土地,那么原合同需要撤销。

3. 动态巡查具体操作如果各地没有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可以在系统开发利用模块中进行监测。

如果已开展动态巡查工作的地方可以在土地动态巡查子系统中进行巡查,具体操作如下:3.1.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可通过新用户注册或现有用户分配巡查权限两种途径产生。

3.1.1.新用户注册1.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如图:图表3-1登录界面2.在【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国土部门用户,勾选是否巡查人员,选择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如图:图表3-2用户注册3.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申请,如图:图表3-3注册提示界面4.提交申请后由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报件箱→审核箱→用户审核页面点击用户名,打开用户信息页面进行审核并分配权限,勾上通过,最后点击保存,如图:图表3-4巡查人员审核5.审核通过后,该注册用户可通过登录页面登录动态巡查子系统,如图:图表3-5用户登录3.1.2.巡查权限分配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联系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由省级用户进行权限分配。

权限说明巡查管理:显示巡查任务和动态巡查菜单项,可以分配项目、管理巡查组,查看行政区下所有需建设项目的巡查信息。

巡查人员:只显示动态巡查菜单项,能巡查及查看所在巡查组的项目。

分配步骤系统中现有的市县级用户向上级部门(具有省级角色的省级用户)提出申请,省级用户在功能导航→系统管理→人员管理页面,查询指定用户,点击编辑按钮,分配巡查人员或者巡查管理权限,勾上通过,最后点击保存,如图:图表3-6分配权限3.2.巡查任务功能说明:巡查任务只赋给巡查管理人员,包含【未分配巡查项目】和【巡查组管理】标签,主要供巡查管理人员建组,对组进行分配巡查人员及项目。

3.2.1.巡查组管理【巡查组管理】页面,列出当前用户所在行政区下所有巡查组。

巡查管理用户可进行巡查组查看、新增、编辑、删除、分配人员和项目等管理操作,如图:图表3-7巡查组管理3.2.1.1. 巡查组查询1.在【巡查组管理】页面,点击查询条件按钮,如图所示:图表3-8巡查组查询2.在【查询条件】页面,点击,在弹出框中选择所需行政区,再输入巡查组名称后点击查询,如图:图表3-9选择查询条件3.2.1.2. 新增巡查组1.巡查管理权限在【巡查组管理】页面,点击,如图所示。

图表3-10新增巡查组2.在【任务管理】页面,输入详细信息后,点击保存。

图表3-11任务管理巡查组类型指该巡查组下的巡查人员所具备的权限;所有权限表示能填写所有类型的巡查记录;出让金权限表示只能填写出让金巡查记录;闲置权限表示只能填写闲置巡查记录。

3.保存成功后在【巡查组管理】页面,点击刷新。

图表3-12 巡查组管理3.2.1.3. 编辑巡查组1.在【巡查组管理】页面,点击,如图所示。

图表3-13巡查组管理2.在【任务管理】页面,修改信息后,点击保存,如图。

图表3-14任务管理图表3-15保存成功1.在【巡查组管理】页面,点击,打开【任务管理】页面,点击后确定,如图:图表3-16任务管理图表3-17删除确认3.2.1.5. 添加巡查人员1.在【巡查组管理】页面,点击,打开【任务管理】页面,在查看人员标签,点击按钮,如图所示。

图表3-18任务管理2.在人员添加页面中勾选所需分配的巡查人员,点击添加,如图。

图表3-19分配人员1.在【任务管理】页面,查看人员标签下,勾选所需要删除的人员,点击删除,然后保存,如图。

图表3-20删除人员图表3-21保存成功3.2.1.7. 添加巡查项目1.在【任务管理】页面,点击查看项目标签,然后点击按钮,如图:图表3-22分配项目2.在项目分配页面,点击查询按钮,输入需要添加的项目信息,点击确定,如图:图表3-23分配项目--查询3.查询到项目,并勾选之后点击添加按钮,如图:图表3-24分配项目4.回到【任务管理】页面点击保存,如图:图表3-25保存成功3.2.1.8. 删除巡查项目1.在【任务管理】页面,点击查看项目标签,点击查询按钮,输入需要删除的项目信息,如图:图表3-26删除项目2.勾选待删除的项目后,点击删除,再点击保存,如图:图表3-27删除项目图表3-28保存成功3.2.2.未分配巡查项目【未分配巡查项目】页面从系统中自动获取用户所在行政区下所有未分配到巡查组的需开发建设的项目。

操作步骤如下:3.2.2.1. 查询未分配巡查项目1.选择菜单栏的“业务导航→开发利用→巡查任务”,点击未分配巡查项目标签进入【未分配巡查项目】页面,点击按钮,如图。

图表3-29任务查询2.输入查询信息,点击查询,如图:图表3-30选择查询条件3.2.2.2. 分配项目到组1.根据查询到的项目,点击按钮,打开分配页面,如图:图表3-31分配项目2.在【分配项目到组】页面,选择需要分配到的巡查组,点击保存,如图所示:图表3-32分配项目到组3.3.动态巡查功能说明:动态巡查模块依托各地上传的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等信息,直接关联自动生成全国统一格式的《项目基本情况信息卡》、《宗地跟踪管理卡》和《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公示牌》,作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的基础。

注:动态巡查中各个功能模块显示的项目是在用户权限范围内能查看到的项目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类统计,权限说明参考<巡查权限分配>。

3.3.1.动态巡查概况3.3.1.1. 巡查导航功能说明:巡查导航图以图表的形式显示了各个监测阶段的情况。

注:为提高系统运行性能,巡查导航图中各个模块显示的数字是每天中午晚上更新的统计数据,并非即时更新,所以可能会与列表中的项目数存在误差。

查看巡查导航图操作步骤如下:1.选择菜单栏的“业务导航→开发利用→动态巡查”,如图:图表3-33动态导航图注:区县级巡查人员可在右上角选择查看对应巡查组的项目概况;部级、省级、市级巡查人员可选择下级行政区查看项目概况。

2.点击导航图右上方的下拉框,选择显示面积或者金额,如图:图表3-34动态导航图3.点击每个模块数字部分,可进入对应条件下的项目列表,如图:图表3-35行政区-项目总数-项目列表3.3.1.2. 待巡查项目【待巡查项目】页面,从系统中自动获取到了约定缴纳、交地、开工和竣工时间前30日还未监测的需开发建设的项目。

1.选择菜单栏的“业务导航→开发利用→动态巡查”,点击待巡查项目标签,如图:图表3-36待巡查项目2.点击查询条件按钮,可以根据输入的信息查询指定项目,如图:图表3-37设置查询条件3.在【待巡查项目】页面,点击,查看巡查信息,如下图所示。

图表3-38项目信息图表3-39项目巡查信息注:【项目信息】页面说明参考<查看巡查记录>。

4.点击上图中的按钮,打开【巡查记录】页面,如图:图表3-40巡查记录5.填写巡查记录步骤参考<添加巡查记录操作步骤>。

3.3.1.3. 所有项目【所有项目】页面,列出用户所在行政区范围内能查看的所有需开发建设的项目。

1.选择菜单栏的“业务导航→开发利用→动态巡查”,点击所有项目标签,进入【所有项目】页面,如图:图表3-41所有项目2.在【所有项目】页面,点击按钮,查看巡查信息,如下图所示:图表3-42所有项目-【项目信息】页面注:【项目信息】页面说明参考<查看巡查记录>3.点击上图中的按钮,打开【巡查记录】页面,如图:图表3-43巡查记录4.填写巡查记录步骤参考<添加巡查记录操作步骤>。

3.3.1.4. 巡查记录【巡查记录】页面,系统自动获取用户所在行政区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巡查记录。

1.选择菜单栏的“业务导航→开发利用→动态巡查”,点击巡查记录标签,进入【巡查记录列表】。

2.在【巡查记录列表】,点击按钮,如图所示:图表3-44巡查记录列表3.在【巡查记录】信息页面,可进行查看巡查信息或者继续填写巡查记录,填写巡查记录步骤参考<添加巡查信息>。

图表3-45巡查记录3.3.1.5. 动态巡查执行情况汇总表【动态巡查执行情况汇总表】只提供给省级以及省级以上权限的用户使用,可对指定条件下的巡查情况进行统计(目前统计功能暂无)。

3.3.2.查看巡查记录1.选择菜单栏的“业务导航→开发利用→动态巡查”,从【待巡查项目】、【所有项目】,或者【巡查导航图】中任何一个模块点击进去,进入项目列表页面。

此处以闲置模块为例进行介绍,如图:图表3-46闲置2.在【动态导航图】中点击闲置模块的数字,进入闲置项目列表,如图:图表3-47闲置项目列表3.在项目列表中点击按钮,如图:图表3-48闲置项目列表图表3-49项目信息1234.【项目信息】页面分为三块区域,如上图所示:区域1.基本信息栏:显示项目名称,电子监管号等基本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