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88c0e48c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27.png)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成为了重要的话题。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还能鼓励同学们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定流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申请过程。
一、奖学金申请的准备工作1.1 研究奖学金要求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之前,首先要了解奖学金的申请要求。
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
了解这些要求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1.2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学们需要在申请之前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以及科研项目等。
1.3 科研成果除了学术成绩,科研成果也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
同学们可以尝试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以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优异能力。
1.4 推荐信推荐信是奖学金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同学们可以向自己的导师或学术辅导员寻求帮助,获得一封有力的推荐信。
推荐信可以证明同学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潜力。
1.5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奖学金申请的重要部分之一。
在个人陈述中,同学们可以描述自己的学术兴趣、科研经历以及未来的学术目标。
同学们需要展现自己在学术研究中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奖学金申请的流程2.1 填写申请表格奖学金申请表格是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同学们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等。
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所填写的内容与所提交的其他材料相互印证。
2.2 提供申请材料除了申请表格,同学们还需要准备一些申请材料。
根据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要求,可能需要提供成绩单、证书、推荐信、个人陈述等。
同学们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20d4113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e3.png)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应缴纳学费。
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完善包括学业资助、优秀奖励、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方面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充分发挥奖助政策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及研究的积极性。
第三条学校对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资助年限一般按研究生实际修业年限执行,但不超过本办法规定年限。
第四条各院系应结合专业特色,积极统筹各类资金为研究生设立奖助学金,具体办法由院系自定。
第二章学费第五条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每生每年0.8万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每生每年1.0万元执行。
专业学位研究生按不同专业学位项目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六条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每生每学期学费为每学年学费的一半;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原则上按学年收取,或按该专业学位项目约定的方式收取。
第七条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原则上按缴费周期(学期或学年)计退部分学费。
第三章学业资助第八条学校按规定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2013年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3年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557113e6551810a6f524868e.png)
2013年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草案)一、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系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13年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机构和职能第三条我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我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集中答辩等工作。
第四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主任:雒建斌副主任:赵海燕马明星委员:学位分委员会代表(1名)、学术委员会代表(1名)、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研究生代表)刘洪冰、王婕(研工组长)李永健、邹怡蓉第五条系党委研究生工作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整理与系评审答辩会的组织。
三、申请条件第六条符合《办法》第三条、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我系在读研究生均可申请本年度国家奖学金。
第七条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不可兼得同年其它的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特等奖学金除外)。
第八条已在往年获得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第九条直博生通过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通过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提前攻博生按直博生对待。
四、名额分配与遴选原则第十条国家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参考我系各学科方向[1]有参评资格人数进行比例分配。
第十一条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直博生(包括提前攻博生)按硕士生身份申请,以硕士生身份计算名额,但各学科方向硕士生名额中这一类直博生所占名额不得超过该学科方向硕士生名额的1/2。
第十二条要重点遴选学术志向坚定、学术潜质突出的博士生,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具备成为行业骨干潜质的硕士生。
第十三条要综合考虑申请者在学业、研究和公共服务(助教、助管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须知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须知](https://img.taocdn.com/s3/m/5c81971f52d380eb62946dfc.png)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须知为进一步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强化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育人作用,现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1、所有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须认真阅读《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详见系统公告),并遵守该《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2、所有申请奖助学金的同学须认真阅读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布的本年度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各类通知、细则,并遵守其中的相关规定;3、所有校管奖助学金(包括提前评定的奖项)的申请及提交均要求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贷系统完成,经过初申请、正式申请、院系审批、研工部审批各环节,方为申请成功;4、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认真对待申请材料和感谢信,详细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充分表达对设奖单位的尊重和谢意。
申请材料和感谢信同时符合以下三方面要求,方视为合格:(1)奖学金申请材料将存入获奖人个人档案,申请人应如实、完整、详细地填写各项信息;(2)申请人自我评价应从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在700-1500字之间;(3)感谢信应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感谢信书写要求”(详见系统公告);所有获奖(助)同学的申请材料和感谢信经院系初审、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部,如研究生部审核不通过,将扣除10%的奖(助)学金捐做助学金(限期修改再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获奖(助)资格。
5、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都有义务根据学校及设奖单位的相关要求参加与该奖项有关的活动,如该奖项的颁奖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如获奖(助)者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允许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扣除该奖项金额的10%作为助学金;6、每人每学年最多可获一项综合奖和三项单项奖,获奖总金额超出当年特等奖学金(人民币15000元)的金额自动捐给学校,仍作为评选奖学金或助学金使用;7、研究生部将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到帐情况及时做好款项发放工作,一般在当年寒假放假前发放已到帐款项,其余奖助学金于次年校庆前发放完毕。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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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一、智育分排名:智育分就是通常所说的学业成绩,常表现为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考试的平均分,平均分排名在前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评定资格。
其中又以排名的先后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有的学校分为两个等级)。
二、附加分排名: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专业竞赛奖项可以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转算为附加分,这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智育分排名靠后的话,可以通过附加分的形式来提高排名。
三、违规违纪情况:无论是哪一所学校,智育分和附加分都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但如果存在违纪违规情况,那么即便符合上述标准,也会被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这里所说的违规违纪包括但不限于挂科、缺勤、记过、处分等情况。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指导教师对研究生本学年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
3.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建议获奖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办公室,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报名考研究生需要条件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要求。
四、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efe5c08d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8c.png)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分为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综合表现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课程成绩、综合考试成绩、毕业论文成绩等都将成为评定学术成绩的依据。
学术成绩不仅包括分数,还包括学术活动、学术竞赛等方面的表现,这将有助于评价学生对学术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科研能力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研究生在科研方面的表现直接反映了其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
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发表的论文数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都会成为评定科研能力的依据。
三、社会实践方面的表现也将成为评定奖学金的指标之一。
研究生在学习之余,是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参与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表现都将成为评定社会实践方面的依据。
四、综合表现是评定奖学金的综合指标,它将综合考虑研究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良好的综合表现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它可以准确地评价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能力水平。
在奖学金评定标准中,还应该考虑到学校的地域、学科、专业特点等因素,对不同学科的研究生设置相应的评定标准。
要设立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机构,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评定标准的公平、公正。
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需要学校和研究生院的高度重视,还需要教师、研究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和正义。
只有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奖学金评定标准,才能更好地激发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45a6fcc7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f0.png)
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规定如下: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基本条件(一)基本条件化学化工学院研二、研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研究生课程阶段,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合格:百分制60分以下),不得申请当年度学业奖学金(不影响后续年度学业奖学金申请);(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截止至奖学金评选程序启动之日,没有完费注册的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评审具体办法(一)评定标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测评。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名额比例按学校当年规定。
(1)对于研究生二年级学生主要参考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公共基础课加权成绩。
对于存在英语免修的年级,该年级所有同学在计算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时,不将英语成绩计算在内。
(2)对于研究生三年级学生主要参考其研究生期间的科研成果和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学习成绩。
(二)评选流程(1)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任委员;(2)学生自由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学院研究生秘书核查相关材料,核查无误后上报奖学金评审小组;(4)评审小组审查相关材料,给各项成果赋分,研究生秘书统计得分,并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各申请者最终得分,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名单;(5)评审小组评议通过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根据学业奖学金规定的日期进行公示;(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47b8853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ff.png)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因学校和奖学金的种类而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成绩:一般来说,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的学生会被优先考虑。
此外,科研能力也是重要的评定标准,例如发表的论文质量、数量等。
2. 综合素质:这包括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如果学生在这些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也会被考虑授予奖学金。
3. 道德品质:学生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特殊贡献:如果学生在某一方面有特殊的贡献或表现,例如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也会被考虑授予奖学金。
此外,校奖学金一般按照在校所做的科研成果和学年绩点进行评定,每个学校有些许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政策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在具体评定奖学金时,学生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政策,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申请。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规定(试行)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规定(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23a1d92f7375a417866f8f9f.png)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规定(试行) (2010年6月13日研究生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优化生源结构,激励博士生安心学习和研究,提升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校决定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博士新生奖”)用于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
第二条 “博士新生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立,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倾斜。
第三条 “博士新生奖”的经费由学校负责筹集,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人左右。
第二章 评 定第四条 “博士新生奖”的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博士新生奖”由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管理,相关部门和院系协助落实。
第六条 研究生院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学科特点提出分院系“博士新生奖”当年奖励限额,院系自主决定本单位当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普博生的奖励限额。
第七条 “博士新生奖”的评定工作于每年博士生复试录取阶段开展,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普博生三类分别在相应时间实施。
第八条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博士新生奖”评定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
第九条 “博士新生奖”获奖名单应在相关院系网站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博士新生奖”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书面申诉。
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 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正式发布“博士新生奖”获得者名单。
第三章 发 放第十一条 “博士新生奖”由校财务处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内按10个月每月3000元发放。
第十二条 博士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博士新生奖”:1. 因各种原因退学者;2.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3. 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4.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5. 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6.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等行为者。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https://img.taocdn.com/s3/m/c4881d87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f2.png)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是清华大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深造研究而设立的奖学金项目。
该奖学金旨在帮助有才华的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专注于学术研究,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学术环境和资源。
首先,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可以提供经济支持,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学费和生活费是许多学生选择深造的主要障碍之一。
然而,通过申请该奖学金,学生可以得到一定的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其次,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可以提供更好的学术环境和资源。
学校为获奖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和研究条件。
他们可以享受到清华大学丰富的学术资源,包括图书馆、实验室和科研装备等。
这些资源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开展研究工作,并取得更好的成果。
此外,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还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交流平台。
学校会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通过这些活动,学生有机会与国内外的学者和专家进行沟通和交流,拓宽自己的学术视野,提升研究能力。
最后,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也是对学生学术成果的认可和激励。
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是在竞争激烈的评选过程中脱颖而出的。
这不仅是对他们过去学术表现的认可,也是对他们未来研究工作的期许和鼓励。
这种认可和激励可以促使学生更加努力,
追求卓越,取得更好的学术成果。
综上所述,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奖学金项目。
它为优秀的学生提供经济支持,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交流平台,并对学生的学术成果给以认可和鼓励。
它不仅有助于培养优秀的研究人才,也为学术研究和创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b9b23f70242a8956bece4c1.png)
清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年12月17日制订,2013年9月11日第一次修订,2014年9月22日第二次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机构和职能第五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
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第六条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系主任(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主任(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学位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和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院系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4360ec3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3f.png)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为激励研究生学习科研,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的目的在于奖励学术成绩优秀和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设立,面向全国性选拔,奖励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推荐的优秀研究生。
院系奖学金:由学院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学风品德及科研能力等条件评定,并根据学院奖学金资金情况进行发放。
专项奖学金:由学校设立,面向校级科研项目参与和学术竞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第四条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学院作为奖学金的评审单位,协助研究生院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第五条奖学金评定分为年度评定和学期评定两种形式。
年度评定是针对全年研究生的学术成绩和科研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学期评定是根据上学期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情况进行的评价和奖励。
第六条研究生申报奖学金的条件如下:1.遵守学校和研究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2.无不良学术记录和道德行为问题;3.学术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排名;4.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5.积极参与学术竞赛、科研项目或社会实践等活动;6.无相关学业、奖学金受罚等问题;7.其他评审要求。
第七条奖学金评审工作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是由各学院研究生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定,根据研究生的入学成绩、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和学风品德等进行初步筛选。
终评是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的评委会负责评定,根据学院初评结果和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学术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第三章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奖学金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国家奖学金以学校为中介,由国家教育部发放。
院系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发放。
第九条研究生获得奖学金后,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奖学金。
奖学金可以用于学业支持、科研项目支持、学术交流、学术出版等方面。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https://img.taocdn.com/s3/m/8b5081137375a417866f8fa1.png)
清华大学研究生资助奖励办法(简)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完善包括学业资助、优秀奖励、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方面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奖助政策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及研究的积极性。
资助奖励体系的基本框架:经济资助方案:类型A :学校资助(万/年)B :院系资助(万/年)总收入 (万/年)A1:基本奖助金 A2*2:校设岗位奖助金(助教、助管) B1:院系奖助金 B2:院系/导师岗位津贴 学术学位博士*1 3.3 2.6 ≥1.8 ≥5.1 学术学位硕士 1.4 1.6 ≥0.6 ≥2.0 专业学位硕士0.6-各院系自行确定*1:未来学者奖学金获得者额外获得未来学者奖学金相应金额。
*2:研究生若已承担校设岗位A2,则院系资助B 部分不做要求。
以上各类奖助金适用对象: 基本奖助金(A1):资助奖励体系经济资助体系前置奖学体系奖励荣誉体系助困应急体系基本奖助金 岗位奖助金 未来学者奖学金 “清峰”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等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奖学金 突发性困难补助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校设助教助管津贴(A2):助教岗位:原则上仅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助管岗位:原则上限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院系/导师奖助金及岗位津贴(B):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励与助困:1.学校按照规定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2.0万元。
2.学校设立各类研究生前置支持型奖学金和后置奖优型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与特色发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a454b0d7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cc.png)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概述本文旨在详细阐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关键词1、研究生2、学业奖学金3、评定4、标准5、流程三、详细阐述1、评定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时进行评定。
2、申请条件:申请者需为全日制研究生,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且学业成绩优秀。
3、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导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4、评定标准:主要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成果。
此外,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团队协作精神等。
5、评定流程:首先,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然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特别说明1、如有特殊情况,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申请条件。
2、在评定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的激励措施,如推荐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五、总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评价。
通过特别说明,为有特殊贡献的研究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激励措施。
最终,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清华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
![清华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c0f1199a6529647d2628520e.png)
清华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体系介绍1、奖学金为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是学校对研究生进行培养、教育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我校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骨干人才的目标的重要手段。
奖学金是由清华大学、清华校友和关心清华教书育人工作的各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设立。
奖学金奖项分为综合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类,分别为综合优秀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和单项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包括个人初申请,院系评比,个人正式申请和研究生部认定等环节。
2、助学金为更好地体现国家、社会、学校对在学期间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心,帮助其解决部分在校期间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学校设立研究生助学金。
助学金是由清华大学、清华校友和关心清华教书育人工作的各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设立。
助学金奖项分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
助学金评定包括个人初申请,院系评比,个人正式申请和研究生部认定等环节。
*突发性困难补助*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其突发性的经济困难,学校特别设立“突发性困难补助”。
“突发性困难补助”资金由学校筹措,将给予因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研究生1000元至20000元的无偿资助。
清华在校学生中遭遇一下情形者可申请“突发性困难补助”,经院系审核、研究生部审批后,方可获得资助。
(1) 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2) 学生直系亲属罹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3) 学生家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4) 其它造成学生经济困难的突发事件。
3、研究生临时贷款(绿色通道)研究生院为了解决部分研究生入学时暂时的经济困难,帮助其顺利入学,特别设立了“研究生临时贷款”(又称“绿色通道”),向同学提供最高金额为学费金额的免息临时的贷款服务。
借款的研究生须在次年偿还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2f8a821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7e.png)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激励研究生积极学习和深入研究,树立研究生的学术榜样,我校特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
该办法是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旨在保证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完善奖学金的评定机制,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二、评定标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研究生的学术成就、发表论文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1.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加的学术会议和获得的学术成就等。
该项评价要考虑到学术水平、影响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等因素。
发表论文的重要性、论文的引用次数、会议报告的影响等都是评定的重要指标。
2. 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
评价时主要考察学术交流的频率、参与程度以及主动申请参加学术报告的情况等。
3. 综合素质:包括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操守等方面的评价。
该项评价要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学术操守等因素。
研究生在科研能力上的突出表现以及在学术操守上的表现将被高度重视。
三、评定程序1. 申请:研究生需在规定的评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相关材料。
申请表格需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果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情况介绍。
2. 审查:评定工作组根据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其中包括对学术成果的审查、论文的质量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查过程中,评定工作组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研究生进行面试。
3. 投票:评定工作组成员针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投票。
投票环节主要考虑申请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影响力、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表现。
投票机制要求评定工作组成员对每位申请研究生进行公正评价,并保持评定结果的公平性。
4. 公示:评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研究生公布。
研究生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异议,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评定工作组将对提出异议的研究生进行重新审查,必要时可以重新投票。
清华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清华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11f03b2aa00b52acec7ca43.png)
第十一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履行清华大学奖学金获得者的义务,努力从事更多的公益服务活动;学成毕业后,传承爱心,努力回馈社会、回馈人民。
第十二条、学校将切实加强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 工作组织机构
第五条、清华大学成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并设立了评审委员会。
第四章 评审
第六条、清华大学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每年遵照国家教育部分配的名额确定。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九条、校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系内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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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2008年7月修订)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工作,是学校对研究生进行培养、教育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实现我校培养二十一世纪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骨干人才的目标,使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操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充分听取各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评定原则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以提高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也要遵循“坚持标准,各按步伐,不拘一格育人”的原则,鼓励和提倡研究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从而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科研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都得到提高和发展。
因此,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应注意以综合表现为主,参考课程学习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对高年级研究生要充分考虑其取得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
评定过程和结果应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种类和等级
1.综合奖学金:奖励各方面均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设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奖励金额视当年奖学金设立情况而定;
2.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现设研究生科研优秀奖、研究生社会工作优秀奖、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奖、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
单项奖设2-3个等级,奖励额度略低于同等级的综合奖学金;
3.研究生特困奖学金:奖励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刻苦、工作努力的研究生
(自酬经费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此项奖学金需单独申请;
4.普通奖学金(生活补贴):根据国家规定由研究生院管理办公室通过财务处按月进行发放。
三、参评范围和资格
研究生奖学金的参评范围为除以下情况外的清华大学在籍研究生:
1.一年级新生(提前攻博的新生除外);
2.在原单位仍享有工资待遇的在职不脱产的研究生。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四周(含)以上者;
3.上一学年度学位课考试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4.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或必修实践课程的考核不通过者;
5.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6.本人未提申请者。
四、评选标准
1.综合奖学金:按德、智、体、美综合评估的结果择优评选。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努力学习,成绩优秀或优良(视奖学金等级而定);
(3) 具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和他人和睦相处;
(4) 具有奉献精神,立志为祖国、为科学、为人类作出贡献。
2.研究生科研优秀奖:以创造性大或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择优评选。
衡量条件如下:
(1)当年度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SCI、EI、CSCI、SSCI 收录杂志或其它核心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高质量学术论文;
(2)当年度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在全国科技竞赛中获得名次。
3.研究生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在研究生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和社会工作骨干,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担任班级以上研究生干部1年(含)以上;
(2)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 热心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社会工作成绩突出;
(4) 团结同学,在研究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研究生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社会实践中工作表现突出、实践效果显著、技术和思想总结认真、做出一定贡献的研究生,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校级社会实践基地参加社会实践并按时完成任务;
(2)工作认真努力,勤恳踏实,在实践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如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等),得到基地的好评;
(3)社会实践考核成绩优秀。
5.研究生文体活动奖学金:奖励在研究生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为我校文体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2)在市级以上的文体活动中获得前6名或在校级文体活动中获得前3名。
五、组织管理
1.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是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最高组织,其下设的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学校直接管理的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定,其余等级的奖学金由各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报学校批准;
3.有资格参评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4.各院(系、所)应成立由主管副书记、副主任、研究生组组长和各研究所(教研室)主管副主任所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奖学金评定的相关事宜;5.各院(系、所)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6.各院(系、所)在奖学金评定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研究所和导师的意见,注意
调动他们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
六、名额分配原则
原则上所有奖学金将依据各院(系、所)有资格参评奖学金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1.清华大学特等奖学金:申请该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由所在院(系、所)推荐或曾获得“优秀研究生”或“研究生学术新秀”称号;
2.社会工作单项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评选;
3.社会实践单项奖:根据各院(系、所)参加校级社会实践基地实践人数和基地赞助经费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评选;
4.奖励名额:上一学年度获得校级“先进集体”、“年度工作突出党支部”或“红旗团支部”,每一项奖励一个三等奖名额;
5.特困奖学金: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所设,优先考虑一年级新生和基础学科学生。
七、注意事项
1.获奖研究生的相关数据(包括个人信息、存款帐号等)均以申请表所填学号为准;
2.为便于归档和保存,各种奖学金的申请表都必须按照所列要求填写;
3.工程硕士不在各院(系、所)参评,学校单独拨名额,由各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站负责组织评选;
4.各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代管的双学士学位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不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范围之内;
5.每人每学年最多可获一项综合奖和三项单项奖,但获奖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特等奖学金(超出部分上交学校)。
八、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