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定义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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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的使用范围

基本农田的使用范围

基本农田的使用范围基本农田是指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农业用地,它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

基本农田的使用范围是指基本农田所涵盖的地理区域和具体用途。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基本农田的使用范围。

一、基本农田的地理范围基本农田的地理范围主要包括农村地区的耕地、田块、农田及其周边地区。

这些地区通常是平坦且具备良好的排水条件,土壤肥沃、适宜种植作物。

在中国,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占据了广大的农业用地。

二、基本农田的农业用途基本农田的农业用途主要是粮食种植、蔬菜种植、果树种植等农作物的种植。

其中,粮食种植是基本农田的主要用途,它为国家的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蔬菜种植和果树种植则为人们的饮食提供了丰富的营养来源。

三、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利用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利用是国家农业政策的重要内容。

保护基本农田意味着保持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不随意转为其他用途。

利用基本农田则要求优化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这包括合理施肥、科学灌溉、防治病虫害等措施,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四、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基本农田除了具备农业生产功能外,还具备重要的生态功能。

基本农田可以保持水土资源的稳定,减少土地退化和水土流失的风险。

同时,基本农田还可以提供生物多样性的栖息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因此,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农田可以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的双重目标。

五、基本农田的政策保障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农田,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

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的范围和使用方式。

同时,政府还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管,禁止随意变更基本农田的用途。

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出台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六、基本农田的互补和协调发展基本农田的使用范围需要与其他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实现互补和协调发展。

例如,基本农田可以与农村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相结合,实现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和休闲旅游的有机融合。

同时,基本农田的保护还需要与城市扩张、工业发展等规划相协调,避免基本农田被大规模占用或破坏。

什么是耕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

什么是耕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

《什么是耕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答: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耕地又可分为五种:①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②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③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④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⑤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什么是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耕地又可分为五种:①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②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③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④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⑤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什么是农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耕地保护培训资料

耕地保护培训资料

耕地保护培训资料一、耕地的含义及其分类(一)耕地的概念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m、北方宽度小于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二)耕地的分类按全国土地分类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对耕地可划分出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等5个地类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水田、水浇地、旱地按管理需要基于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的需要把耕地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

(土地资源调查曾把土地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八大类。

)二、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一)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1、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粮食生产能够满足人类的基本实物需求,人们生存的基本粮食需求总量构成了粮食安全总量,保证粮食供给必须要确保对应的耕地资源。

2、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作为自然资源,它的存在是非人力所创造的,土地本身的不可移动性、地域性、整体性、有限性是固定的,人类对它的依赖和永续利用程度的增加也是不可逆转的。

保证对土地的永续利用,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3、耕地保护事关我国社会稳定。

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生产就会出现重大转机,对防止通货膨胀、保障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4、耕地保护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耕地保护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三、耕地保护的主要政策措施(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什么是基本农田

什么是基本农田

什么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今天店铺就来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的设立目的优先把城镇周边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控城市化进程加快对耕地尤其是对城市周边地区优质耕地的挤占,给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

基本农田的划定方法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管护,必须采取行政、法律、政策、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不断加强管理,实现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数量、生态的综合全面管护。

1、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为耕地保护政策体系的核心之一,承担着保护耕地精华部分的重要职能。

通过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完善巩固现有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使之成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实基础。

2、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与各类规划相结合。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科学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专项规划等规划成果,在各类规划协调统一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使其能得以长久保护。

二是与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相结合。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必须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成果,将高等优级的耕地划入,同时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在精准地籍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使永久基本农田落位准确,方便管理。

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

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投入较大的资金对田、水、路、林、村的全面改造,使整理的耕地达到优质高产良田的标准。

因此经过土地整理的耕地须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3、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

制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优先优惠政策,并整合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惠农资金,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补偿金制度。

4、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

拟定颁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积极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

同时建立信息系统,备案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信息;建立公开查询系统,向社会公开保护区坐标位置和保护政策;设立统一规范的界桩和保护标志;公开网络举报系统和举报电话。

耕地保护知识

耕地保护知识

耕地保护知识耕地保护知识耕地保护知识一、耕地概念耕地是由自然土壤发育而成的,但并非任何土壤都可以发育成为耕地。

能够形成耕地的土地需要具备可供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的自然环境。

具备一定的自然条件:(1)必须有平坦的地形,或者在坡度较大的条件下,能够修筑梯田,而又不至于引起水土流失,一般超过25℃以上的陡地不宜发展成耕地;(2)必须有相当深厚的土壤,以满足储藏水分、养分,供作物根系生长发育之需;(3)必须有适宜的温度和水分,以保证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对热量和水量的要求;(4)必须有一定的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5)必须达到在选择种植最佳农作物后,所获得的劳动产品收益,能够大于劳动投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土地绍过人们的劳动可以发展成为耕地。

这类土地称为耕地资源。

耕地资源包括两种类进:一是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即耕地;二是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即荒地。

耕地总资源:指能够种植农作物的田地。

包括当年实际耕种的熟地;新开荒且已种植的地;“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三年以上的“海涂”、“湖田”;弃耕、休闲不满三年,随时可以复耕的地;因灾害或其它因素,虽然当年内未种植农作物但仍可复耕的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果树和其它林的地;年年进行耕耘种草的地。

不包括:因灾害或其它因素,已不能复耕的地;弃耕、休闲满三年的地,或者虽不满三年,但已经成为荒地的土地;不进行耕耘,净地种植牧草已成为永久性草地的土地;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辅林地、芦苇地、天然草场等;以混凝土等铺设的温室、玻璃室,导致栽培的植物体与地面隔绝的基地。

二、耕地资源分类1、根据耕地性质,耕地总资源又分为常用耕地面积和临时性耕地。

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

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

常用耕地作为我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受到我国《土地法》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基本农田与一般耕地的概念区别

基本农田与一般耕地的概念区别

基本农田与一般耕地的区别
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并指定特殊保护区域。

除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的耕地,都属于一般耕地,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基本农田名词解释

基本农田名词解释

基本农田名词解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开发利用愈发频繁,基本农田的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促进基本农田的保护和有效利用,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名词和概念。

本文将从基本农田的定义、划定标准、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解释。

一、基本农田的定义基本农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农业用地保护红线内,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农业用地中,耕地的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划定基本农田的标准划定基本农田的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1. 土地质量标准基本农田必须是土地质量较好、耕地质量等级为Ⅲ类及以上的土地。

根据土壤类型、土层厚度、排水条件等因素,对耕地进行分级,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其中Ⅲ等以下的土地不纳入基本农田范围。

2. 农业生产标准基本农田必须是农业生产中必需的土地,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潜力。

耕地的农业生产潜力主要取决于土壤肥力、土层深度、排水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

只有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潜力的耕地才能被划定为基本农田。

3.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准基本农田的划定还需要符合当地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基本农田具有重要的农业生产功能和生态保护功能,不能随意调整或占用。

三、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基本农田的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严格划定基本农田范围各级政府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划定基本农田范围,并加强监管和执法,防止非法占用、破坏等行为。

2. 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3. 加强基本农田的管理和维护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管理和维护,采取措施增加农民的收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4. 推进基本农田的有效利用基本农田的保护不仅仅是限制其使用,也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推进其有效利用。

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基本农田的多功能利用,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耕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的区别附中国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耕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的区别附中国现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耕地、农用地、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的区别1、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耕地又可分为五种:①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②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③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④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⑤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2、农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农用地分为下列五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3、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

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4、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内部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属于农用地转用的范围。

5、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浅谈我国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PPT课件

浅谈我国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PPT课件
➢3、耕地保护是一项法律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实施耕地保护行 为。对破坏耕地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刑事等法 律责任。
➢4、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作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 能力的重要措施。
➢5、耕地保护既包括数量(面积)、质量的保护,也包 括耕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点 并在法律上明确实施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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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 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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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1)基本农田保护规 划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在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时,应将基本农田保护 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 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 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 和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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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 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 保护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 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 保护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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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 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对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权限范围作出 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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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是党中央、国 务院全面分析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情 和长远发展目标后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单纯是个数字问题,还是一个重 大的经济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态度问题,是 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基 础性、关键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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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

耕地保护的几个概念

耕地保护的几个概念

耕地保护的几个概念耕地保护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政策,保护和管理农田,以确保农业持续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

在耕地保护中,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了解。

首先,耕地。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指经过耕作准备的土地。

耕地主要用于农作物的种植,为农业生产提供土壤和水分等必要条件。

保护耕地对于维持农业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的口粮安全至关重要。

其次,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是指在地球表面上的土壤和地表岩石层上形成的一种自然资源。

耕地是土地资源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能够提高农田生产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三,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是指指定时期内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面积。

耕地面积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粮食产量和农业生产能力。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耕地面积逐渐减少,保护耕地成为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

第四,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是指人类对土地资源的各种物质和能源的开发利用方式。

耕地保护包括合理规划和优化土地利用,保证耕地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土地承载力。

土地承载力是指土地上可容纳和维持一定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活动的能力。

耕地保护需要考虑土地的承载力,避免过度开发导致土地质量下降,影响农田的生产力。

第六,耕地荒漠化。

耕地荒漠化是指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导致耕地退化和土地质量下降,最终无法继续用于农业生产的现象。

耕地荒漠化对粮食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因此耕地保护需要防止和治理耕地荒漠化。

第七,耕地保护政策。

耕地保护政策是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措施,旨在保护耕地的数量、质量和可持续利用。

耕地保护政策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涉及了耕地、土地资源、耕地面积、土地利用、土地承载力、耕地荒漠化和耕地保护政策等几个重要概念。

保护耕地对于农业的发展、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耕地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有什么关系如何划分与管理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有什么关系如何划分与管理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有什么关系如何划分与管理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有着密切的关系。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国家保护的重要农用地,其土壤肥沃、水源丰富、适合农作物种植,对农业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耕地则广义上包括了所有可用于耕种的土地,其中包括了永久基本农田。

1.土地质量评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首要条件是土地的质量,包括土壤的肥力、透水性、保水性等指标。

通过土壤调查和实地勘测等手段,对土地质量进行评估,将质量优良的土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2.土地功能评估:除了土地质量外,还应当考虑土地的多功能性。

永久基本农田不仅要具备农业生产功能,还应当兼顾生态、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功能。

因此,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时,还应当考虑土地在生态、环境和文化等方面的价值。

3.宏观规划: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宏观规划,遵循农业发展的整体要求和方向。

需要统筹考虑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因素,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与整体规划相一致。

4.制度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明确划定的范围和保护的原则。

同时,还需要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

在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划定和保护:一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就应当加强对其保护的力度,防止非农业用地的侵占和破坏。

可以通过相关的土地管理机构和监督机制来实施管理,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

2.高效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仅仅是保护性的农田,还需要发挥其农业生产的作用。

在管理过程中,应当注重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推动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综合效益。

3.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应当兼顾生态和环境的要求。

在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保持土地的生态功能。

4.休耕轮作:为了保护土地的肥力和可持续利用,可以采取休耕轮作的方式,定期将部分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休耕,让土地得到恢复和修复,提高其长期可耕种的能力。

耕地保护知识

耕地保护知识

耕地保护知识一、耕地概念耕地是由自然土壤发育而成的,但并非任何土壤都可以发育成为耕地。

能够形成耕地的土地需要具备可供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的自然环境。

具备一定的自然条件:(1)必须有平坦的地形,或者在坡度较大的条件下,能够修筑梯田,而又不至于引起水土流失,一般超过25℃以上的陡地不宜发展成耕地;(2)必须有相当深厚的土壤,以满足储藏水分、养分,供作物根系生长发育之需;(3)必须有适宜的温度和水分,以保证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对热量和水量的要求;(4)必须有一定的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5)必须达到在选择种植最佳农作物后,所获得的劳动产品收益,能够大于劳动投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土地绍过人们的劳动可以发展成为耕地。

这类土地称为耕地资源。

耕地资源包括两种类进:一是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即耕地;二是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即荒地。

耕地总资源:指能够种植农作物的田地。

包括当年实际耕种的熟地;新开荒且已种植的地;“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三年以上的“海涂”、“湖田”;弃耕、休闲不满三年,随时可以复耕的地;因灾害或其它因素,虽然当年内未种植农作物但仍可复耕的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桑树、果树和其它林的地;年年进行耕耘种草的地。

不包括:因灾害或其它因素,已不能复耕的地;弃耕、休闲满三年的地,或者虽不满三年,但已经成为荒地的土地;不进行耕耘,净地种植牧草已成为永久性草地的土地;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辅林地、芦苇地、天然草场等;以混凝土等铺设的温室、玻璃室,导致栽培的植物体与地面隔绝的基地。

二、耕地资源分类1、根据耕地性质,耕地总资源又分为常用耕地面积和临时性耕地。

常用耕地: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能够正常收获的土地。

包括土地条件较好的基本农田和虽然土地条件较差,但能正常收获且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可用耕地。

常用耕地作为我国基本的、宝贵土地资源,受到我国《土地法》严格保护,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占用。

基本农田特征

基本农田特征

基本农田特征基本农田是指国家规定的农田土地保护的范围和区域,是维护农业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基本农田特征的研究对于科学合理的利用农田资源、保护耕地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基本农田的定义、划定标准、特征及其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基本农田的定义是指在农产品种植中必不可缺少的土地资源,是维护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基本农田的划定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质量、耕地面积、地形地貌、水土保持等因素。

其中,土地质量是基本农田的核心特征,其土壤肥沃度、排水性、透气性等决定了土地的适宜性和可持续性。

耕地面积则是指土地的可耕种面积,地形地貌包括平原、丘陵、山地等不同地形条件下的基本农田划定标准。

另外,水土保持是保护基本农田生产环境的关键,对于减轻水土流失、保护地下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基本农田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土地资源丰富、土地质量优良、生态环境友好等方面。

基本农田的土地资源丰富包括耕地面积充足、土壤肥沃、水资源充足等特点,为农作物的生长提供了良好条件。

而土地质量优良则体现在土地肥力高、土地适宜、土地利用率高等方面,能够保证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此外,基本农田的生态环境友好也是其重要特征,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可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减少农业活动对环境的破坏。

另外,基本农田的特征对于农业生产、乡村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基本农田的存在能够保证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和粮食安全,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生产条件和生活保障。

其次,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有利于乡村发展,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

最后,基本农田的特征也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减少农业活动对自然资源、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护生态平衡,维护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基本农田的特征包括土地资源丰富、土地质量优良、生态环境友好等方面,对农业生产、乡村发展、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影响。

关于耕地内涵与界定的思考

关于耕地内涵与界定的思考

关于耕地内涵与界定的思考耕地是我们国家的重要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基础。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耕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因此对于耕地的保护和利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土地性质的定义、土地利用类型分类、土地使用权属的确定、土地利用规划以及耕地保护与生态管理等方面,探讨耕地的内涵与界定。

一、土地性质的定义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国家保护的、用于粮食生产的、不可挪作他用的耕地。

一般耕地则是指除了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是受到国家重点保护的耕地。

二、土地利用类型分类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耕地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灌溉水田:指有灌溉设施、能进行灌溉的水田。

2.望天田:指没有灌溉设施、完全靠天然降雨来种植的水田。

3.水浇地:指有灌溉设施,但主要依靠天然降雨来种植的旱地。

4.旱地:指没有灌溉设施,完全靠天然降雨来种植的旱地。

不同类型的耕地有不同的特点。

例如,灌溉水田和望天田是粮食生产的主要基地,而水浇地和旱地则主要用于种植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

三、土地使用权属的确定要保护好耕地,首先要明确土地使用权属。

土地登记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属的基础,通过土地登记,可以明确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等信息。

当发生土地权属争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四、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导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各级规划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

国家级规划主要是制定全国的土地利用战略,省级规划则是在国家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土地利用规划,市级和县级规划也是如此。

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需要多方面的协作和努力。

首先,需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其次,需要加强协调沟通,各级政府之间需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规划成果
①现状经济社会调查资料、土地资源利用特点及 存在问题; ②人口(包括小城镇集聚人口)规模的计算 方法和依据; ③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测算方法和依据; ④村镇建设发展控制用地的测算方法和依据; 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主要突出基本农田保 护区、村镇建设发展控制用地和道路的布局; ⑥规划的实施措施,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管 理办法等; ⑦其他专题规划说明; ⑧规划成果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 (1:10000)、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1:10000)。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划程序
耕地现状和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 耕地需求量预测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的确定 基本农田的布局 规划成果整理和绘图
划区定界的方法和步骤
划区定界的程序
室内初定 在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初步圈定建 设留用地和置换用地,余下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保护区。 实地踏勘 实地丈量,划定界线,拐点处设界桩。界桩以 村为单位统一编号。 绘制图件 将界桩的实际点位、桩号标注到1:10000的基 本农田保护区图上。
划区定界的程序
相关概念及内容
基本农田保护的特性 基本农田保护具有区域性、综合性、层 次性、时段性和政策性 。
相关概念及内容
区域性是由基本农田分散性和经济差异性所决 定的。它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不同区域基本农田保护侧重点不同,如平原地 区侧重农田数量保护,山区更重视农田质量保护; ②不同区域基本农田数量指标、保护目标和保护 方式不同,如在城市边缘带和经济开发区,基本 农田面积比率略低于农业区,农田保护目标偏重 于环境保护; ③区域之间基本农田保护相互协调。

农耕名词解释

农耕名词解释

农耕名词解释一、农耕的定义农耕是指人们利用土地和自然资源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方式。

通过耕作、种植、养殖等手段,人们种植农作物和养殖家畜,以满足日常的生活需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农耕是人类最早的生产方式之一,也是农业文明的基石。

二、农田农田是指用于种植作物和养殖家畜的土地。

农田可以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管理方式进行分类,包括水田、旱地、园地等。

农田的利用合理与否对农耕生产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合理的农田管理需要考虑土壤肥力、水源供应、排水系统、地块划分等多个方面。

2.1 水田水田是指利用水资源进行农耕的种植方式。

水田主要分布在以稻作为主要农作物的地区。

在水田中,农民先将土地耕种平整,然后注水浸泡稻米,在特定的时间进行灌溉和水稻管理。

灌溉和排水系统在水田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2 旱地旱地是指依靠自然降水进行农耕的种植方式。

旱地主要分布在不适宜水田种植的地区,如干旱地区或山区。

在旱地中,农民不需要进行人工灌溉,而是依靠自然降水滋润农作物。

但是,旱地农耕也需要合理水肥管理和保持土壤水分。

2.3 园地园地是指种植果树、蔬菜等特定作物的农田。

园地一般分布在城市周边或农村产业园区。

农民在园地中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修剪树木、施肥、病虫害防治等。

园地的经营方式相对复杂,但也可以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三、耕作耕作是指准备土地并改善土壤条件,为作物的种植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

耕作的方式和方法多种多样,可以根据具体的地理环境和农作物的需求进行选择。

3.1 犁耕犁耕是指使用犁具进行耕作的一种方式。

犁具的主要作用是翻土、松土和深层耕作,以改善土壤通气性和水分保持能力。

犁耕可以提高土壤肥力,为作物的生长和发育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3.2 铧耕铧耕是指使用铧具进行耕作的一种方式。

铧具主要用于松土和平整土地表面,以利于播种和管理作物。

铧耕常用于旱地和园地的耕作过程中。

3.3 插秧插秧是水田种植水稻时的一种耕作方式。

农民将水田中已经育成的水稻苗插入泥田中,使其继续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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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定义和内涵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耕地中又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一再强调要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198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紧急通知》;1994年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11号文件);1998年,耕地保护写进了《刑法》,增设了“破坏耕地罪”、“非法批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罪”。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4条的规定,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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