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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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四)

法律逻辑学(四)

(2)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用两个互相矛盾的命 题(A与O,E 与I)或两个互相反对(A与E)的命 题陈述同一对象。 (3)不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 关系下),使用两个互相否定的概念或命题,并 不违反矛盾律。如: 去年断定“甲是律师”——今年断定“甲不是律师” 同时断定:“甲是律师”和“甲是运动员” 3、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 (“出尔反尔” “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打自 己嘴巴” )
如:“盗窃是一种犯法行为,知道吗?” “贪污也是一种犯法行为,你们为什么不去抓?” (4)偷换论题 是指在思维过程中用一论题(相似或不同)来替代 (有意或无意)原来的论题。 如:贪污犯的自我反省——“经济困难只能铤而走 险”;“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单位财务制度 不健全”等。 有人贪污几十万也没事,我认什么罪?
第四章
三段论
一、三段论概述 三段论是人们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中 运用得较多的一种推理形式。 1、三段论的定义 三段论是由包含一个共同概念(项)的 两个直言命题作为前提,推出一个新的直 言命题作为结论的推理。例如: 所有无效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 所以,这个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概念必须保持自身同一:概念内涵和外 延必须保持同一 如:法律=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行为规范≠国 家机关制定的条例 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 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抢夺罪 (2)命题必须保持自身同一:一个命题的组 成成分必须保持同一。 如:这种行为(违法或犯罪或严重错误)是 犯罪。
例1: 司法工作者是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 法官是司法工作者, 所以,法官是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 例2: 司法工作者不应执法犯法, 审判员是司法工作者, 所以,审判员不应执法犯法。

法律逻辑学第四章

法律逻辑学第四章

法律逻辑学第四章介绍本文档将带您深入了解法律逻辑学的第四章内容。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研究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逻辑的运用。

该学科的发展,有助于提高法官、律师和法学研究人员的法律逻辑推理能力,并促进司法系统的公正性和效率。

第四章主要介绍了法律逻辑学中的推理方法和论证结构。

第四章:推理方法和论证结构4.1 推理方法在法律逻辑学中,推理方法是一种根据已知事实和法律原则,得出合理结论的思维过程。

推理方法的正确运用对于法律论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在这一章节中,我们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推理方法,包括:•归纳推理:从个别案例或事实中总结出普遍规律或原则;•演绎推理:从普遍规律或原则推导出特定结论;•类比推理:通过将一个已知情况与另一个情况进行比较来推断它们的相似性和相同规律;•逆向推理:根据已知结论推断可能的前提条件或可能的事实。

推理方法的运用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背景,深入思考并进行合理分析。

4.2 论证结构论证结构是推理过程中的逻辑框架,用于构建合理的论证。

在法律逻辑学中,论证结构起到明确论证目的、清晰呈现思路和增强论证逻辑性的作用。

本章节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论证结构,包括:•演绎论证:从已知的前提推导出必然结论的论证结构。

它基于三段论形式,包括主张、中间论据和结论,其中结论是从前提推导而来。

•归纳论证:从多个个案的特征或事实总结出普遍规律或原则的论证结构。

它通常包括观察、归纳和推广三个步骤。

•比较论证:通过比较两个或多个案例或观点之间的差异和相似性来支持论证。

比较论证可以从事实层面或法律层面进行。

•授权论证:根据权威的观点或法律规定,支持特定的论证结论。

以上论证结构可以根据具体的案例和论证目的进行组合和运用,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结论通过本文档,我们对法律逻辑学第四章的推理方法和论证结构有了深入了解。

推理方法的正确运用和论证结构的合理构建是法学领域中重要的思维工具,可以提高法律工作者的逻辑推理能力和论证效果。

法律逻辑学第四讲

法律逻辑学第四讲

协助辑拿凶手。
• 通辑令对疑犯的描述如下: • 陈金春,男(a),40岁(b),福建省人(c),福州口音(d),瘦
长脸(e),黑皮肤(f),三角眼(g),身高170(h),体形偏瘦
(i)。
【案例3】青年择偶过程中的减法规则 某报记者曾专题采访了一个女博士。记者采访她的理由是,堂堂 女博士嫁给了一个来自农村的,比她小6岁的小区保安,这是一种向 传统婚恋观挑战的行为。当记者问她嫁给保安的理由时,女博士笑着 说,他善良、温和,我只图他人好,对我好,其他什么也不图。分析 当今年轻白领(无论男女)的择偶过程,我们会发现,随着年龄增长, 阅历的丰富,其择偶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做减法的过程。 下面是一则网上征婚启示中提出的基本择遇条件:
• (3)复合主谓项联言命题(联主合谓命题) • [例]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大
批既有现代化的经济、技术知识,又有革新精神,勇于创
新,能够开拓新局面的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企业管理干 部。 • 其逻辑形式是:S1、S2是P1、P2。
• 3、联言命题的逻辑性质
• 联言命题的逻辑性质是:当联言支(Conjunct)都真时,联言命题为真;
• 2、美国研究人员分析了南极半岛和邻近的斯科舍海地区的实地数据
后发现,20世纪70年代以来,当地气温上升了5至6摄氏度,并且来自 其他海域的哺乳动物增多导致南极哺乳动物捕食竞争加剧。因此,在 上述地区作为哺乳动物主要食物来源的磷虾的密度降低了80%。而同 一时期,生活在该地区以磷虾为主食的阿德利企鹅和帽带企鹅的数量 也急剧减少。 • • • • • 由此可以推出: A.气温上升造成了南极海洋哺乳动物捕食的竞争加剧 B.如果磷虾的密度继续减少,阿德利企鹅和帽带企鹅都会灭绝 C.气候变暖和哺乳动物的捕食竞争加剧威胁了帽带企鹅的生存 D.气温上升对南极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极大

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3篇)

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3篇)

第1篇第一章引言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和法律论辩的学科,它对于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教程将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帮助读者了解法律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提高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第二章法律逻辑学基本原理一、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1. 法律逻辑:指在法律领域内,遵循逻辑规律进行推理、论证和论辩的活动。

2. 法律推理:指根据已知事实和法律规定,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3. 法律论证:指为支持某一法律主张而进行的推理和论辩。

4. 法律论辩:指在法律领域内,针对某一法律问题,各方就自己的观点进行辩驳和反驳的过程。

二、法律逻辑学的基本规律1. 同一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断应当是一致的。

2. 矛盾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和否定同一对象。

3. 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某一对象所形成的判断,要么肯定,要么否定,不能既肯定又否定。

4. 充足理由律:一个真实的判断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第三章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收到货款后10日内发货。

然而,乙方收到货款后并未按时发货,甲方向乙方催促多次无果。

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1. 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合同有效。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货,构成违约。

3.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结论:法院应支持甲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分析二:侵权责任案情简介:甲驾驶一辆轿车行驶在道路上,突然发现前方有行人乙正在过马路。

甲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过快,未能及时停下,导致乙被撞成重伤。

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1. 甲在驾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驾驶,违反了交通法规。

2. 甲的违法行为与乙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其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及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内涵是什么“人”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内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内涵。

实用法律逻辑学 第四章 复合命题

实用法律逻辑学 第四章  复合命题

第二,假言命题前. 第二,假言命题前.后件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 如: ①王╳╳可能是作案人,只要他那天在作案现场 ②自学可以成材,只要我们刻苦钻研,持之以恒 第三,联结项可以省略 第三, 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②“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英]奥卡姆 注意:联言命题的联结词也可省略,所以,没有 联结词的命题要分析其逻辑关系
假言命题一般的结构形式是: 假言命题一般的结构形式是: 如果P,那么q P q 符号表示为: (→读着蕴涵) P→q (→ ) 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真值表如下: P q P→q + + + + + + +
如果天下雨(P),那么路湿(q) (P),那么路湿 如: 如果天下雨(P),那么路湿(q) 你被传染了SARS(P) → 你就要发烧(q) P → q + + + + + + 因此,为真的充分条件假言命题, 它的肢命题真假有三种可能,不 可能出现“前件真,后件假”的情况
四.使用选言命题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 第一,一个为真的选言命题必须穷尽各种可 能的选言肢 第二,不同种类的选言命题不能混淆( 第二,不同种类的选言命题不能混淆(“要 严格使用) 么”严格使用)如: ① 高等院校的任务,要么是科研,要么是教学 ② 犯罪嫌疑或者是甲或者是乙或者是丙 第三,注意法律条文中“或者” 第三,注意法律条文中“或者”的理解和使 用 (T①∨T② ∨T③)+B
二.客观事物条件制约关系及假言命题种类 2.1客观事物条件制约关系 2.1客观事物条件制约关系
第一, 第一,充分条件制约关系 满足条件:有p必有q. 满足条件 p q 无p,q? p,q? 如: ①SARS→发烧 ②克隆→伦理观改变 ③触犯刑法→惩罚

法律逻辑学-第四章 性质命题

法律逻辑学-第四章 性质命题
A:所有自学成材者都是经过刻苦努力的 B:所有自学成材者都不是经过刻苦努力的 C:有些自学成材者是经过刻苦努力的 D:并非所有自学成材者都不是经过刻苦努力的 答案:选择A、C、D
8、“这个被告有些亲属不是证人;所以并非这个被告有些亲 属是证人。”这一推理是何种推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解析:这个推理的前提和结论,属于同一素材的性质判断, 因此,是性质判断对当关系推理前提为SOP,结论为并非 SIP。根据对当关系中的下反对关系,SOP真,则SIP真假 不定。因此这个推理是不正确的。
言中可以省略。
②特称量项:比如“有的”、“有些”、“有”、“至少有一个”

等等。
③单称量项:比如“某个”、“这个”、“那个”等等。如主项
为单独概念时可省去。
3
构成——主项——逻辑变项
谓项——逻辑变项
量项——逻辑常项
联项——逻辑常项
逻辑变项:主项和谓项是性质判断中的可变部分,是性质判断 中的逻辑变项。
第四章 性质命题
第一节 性质命题的概述
第二节 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
第三节 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
以及揭示其隐含命题的方法
1
第一节 性质命题的概述
一、性质命题与关系命题
性质命题:又称直言命题,又称直言命题,是断定对象具 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比如:苏格拉底是伟大的哲学家。
死者是他杀。
正当防卫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一)性质命题真假的判定
全同关系 真包含于 真包含
关系
关系
交叉关系 全异关系
SAP





SEP





SIP

4第四章__法律判断 法律逻辑学 教学课件

4第四章__法律判断 法律逻辑学 教学课件

第323条 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或者永久 性测量标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改写为如下形式:
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且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界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并且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判断是包含三个支判断的一个联言判断,不是一个选 言判断。
可以——允许、许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如: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 =…,可以从轻处罚,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
禁止——不允许 (严禁=严厉禁止=禁止) 如:严禁刑讯逼供。
规范词也可能会有非规范用法(为加强语气或表达 通顺):
➢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
件。
( “应当”)
表达。
➢ ①哪些组织和公民,在什么样情况下 (“假定”部分)
➢ ②可以做什么事,或必须做什么事 (“命令”部分)
➢ ③如果没有做必须做的事,或者做了不准做的事,应负什
么样的法律责任
( “制裁”部分)
例如: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 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
如果以 P 表示量刑幅度,P1、P2、…Pi表示诸种可能,判
断形式为:
S 应当P(P1,P2,…Pi)
2. 分则条文中简单判断的理解
第一,分则条文的基本判断形式不是选言判断。
➢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或者”用于表达犯罪行为有多少种可能刑罚。判断仍 是属简单判断。
2.联言判断支判断的计算
通过计算联言判断的支判断,可以知道该条文中规定(涵 盖)了多少种犯罪行为。

司法考试法律逻辑学复习课件 性质命题

司法考试法律逻辑学复习课件 性质命题

第二节 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


3、命题之间的下反对关系是指:两个命题“IO ”之间,“不可同假,但可以同真”的关系;即当 一个命题为假时,另一个命题一定为真,当一个命题 为真时,另一个可真可假。 I假O必真,O假I必真; I真O真假不定,O真I真假不定。 I:“有的走私罪是过失犯罪。” O:“有的走私罪不是过失犯罪。” I: “我们班有的同学是河南人。” O: “我们班有的同学不是河南人。”
第二节 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






1、命题之间的矛盾关系是指:命题“A-O”、 “E-I”之间,两个命题“不可同真,也不可同假”;即 一真一假,非此即彼。 A真O必假,O真A必假; A假O必真,O假A必真。 E真I必假,I真E必假; E假I必真,I假E必真。 例如: A:“所有贪污罪的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O:“有的贪污罪的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第一节 性质命题概述


(4)特称否定命题:“有的S不是P”,命题 形式为:“SOP”,亦称“O”命题。 例:“有的一审判决不是生效判决。” (5)单称肯定命题:“(某个特定的)S是 P。” 例:“这个证据是不真实的。” (6)单称否定命题:“(某个特定的)S不是 P。” 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第三节 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



2、E命题:SEP → PES 例如:“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负 刑事责任的不是正当防卫。” 3、I命题:SIP → PIS 例如:“有些杀人罪是故意犯罪,所以,有 些故意犯罪是杀人罪。” 4、O命题:SOP → POS (无效推理) 例如:“有些青年人不是大学生,所以,有 些大学生不是青年人。”
例如: (1)“凡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都是无效的。” (2)“有些合同不是双务合同。” (3)“某甲是无罪的。” 构成性质命题的基本成分叫词项,主要由概念 充当。组成性质命题的词项分为四种:主项、谓项、 量项、联项。这样的划分方法与语言学对句法的分析 方法相一致。

法律逻辑学法律硕士4

法律逻辑学法律硕士4

四、朴实无华:法律语言的求实性
要求: 1、不用深奥古僻的词语,力求用人人易懂的 普通词语,使辞质而义近; 2、不用形象性词语、艺术化句式; 3、朴素平实的法律语言要达到易看、易读、 易懂。
五、凝练简洁:法律语言的权威性 例:有一份合同纠纷案《民事起诉状》理 由部分写道:“我们认为,该厂系一社会 主义企业,理应严格遵守双方议定的协议 和认真执行自己的诺言。这是我们兄弟单 位相互协作,有利于现代化建设所应有的 社会主义道德品质,而且在经济上也已造 成不应有的浪费和开支达2万元,这使我 本公司所不能理解,亦为国法不能容忍 的。” 问题:这段文字有哪些词语用得不准确?
3、句类选择
立法语言用陈述句,不用疑问句、 感叹句和祈使句。而法律语言的其 他领域,如诉辩类法律文书,则允 许适当使用疑问句、感叹句和祈使 句以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
三、法律文本的语言错误及其匡正
1、标点符号使用欠妥 例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 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 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九 十六条第一款)
二、讯问语言的要求
1、讯问语言必须适合题旨 2、讯问语言必须适合情景 3、必须首先盘诘有关细节,预见 犯罪嫌疑人可能采用的反审讯伎 俩
三、查证(询问)语言
1、查证即询问,是指在刑事、民事、行政 等各类案件诉讼的侦查、公诉、调查取 证以及审判各阶段,侦查、公诉、审判 工作人员以及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的律师,通过提问,向刑事案件的被害 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民事、 行政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各类案件的证人、 鉴定人等调查证据,取得与案件有关信 息的一种法律活动和法律语言交际行为。

法律逻辑学各章节要点复习

法律逻辑学各章节要点复习

法律逻辑学各章节要点复习第一章引论一、填空题1.思维的逻辑形式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_________,二蔩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是区别不同种类逻辑形式的唯一依据。

2.在"并非只有P才q"中________________,逻辑常项是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1.思维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区别,取决于()A.思维的内容B.逻辑常项C.变项D.语言表达形式2."所有S是P"与"有的S不是P"()A.逻辑常项相同但变项不同B.逻辑常项不同但变项相同C.逻辑常项与变项均相同D.逻辑常项与变项均不同第二章概念一、填空题1.从概念的外延关系看,"教师"与"劳动模范"具有关系,"陈述句"与"疑问句"具有关系。

2.如果"凡A不是B",那么A与B在外延间具有关系。

3.一个定义项真包含于被定义项,则该定义犯的逻辑错误是。

4.在一个正确的划分中,"母项"与"子项"在外延上具有关系,而"子项"与"子项"之间则具有关系。

5."人民法院"这个概念可以概括为,可以限制为。

6.在"中国位于亚洲"中,"中国"与"亚洲"这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7.定义项和被定义项在外延上必须是关系。

8."真包含关?quot;与"反对关系"这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9."概念"与"判断"这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或。

10.从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叫做概念的。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对概念的概括正确的是()。

A.反证法-间接证明B.大项-三段论C.山脉-山D.定义项-定义2.如果(),那么有的A是B,并且有的A不是B。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北京”与“中国首都”; “人民法院”与“审判机关”
AB
b 全同关系图
(二)真包含于关系:就是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外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
同的关系。如 A=犯罪 B=违法 “犯罪”真包含于“违法”
B
B AB
真包含于关系图
B (三)真包含关系:就是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外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பைடு நூலகம்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 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 事物的性质 事物间的关系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 偶有属性 特有属性 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 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 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 概念与语词的区别: 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 、“的”、 “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 峰”、“二流子” …… 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 与 “kexue” “kexue”与” science” 老师”与“教员”、“先生”
法律逻辑学 本课程的框架: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第三章 命题 第四章 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 第五章 复合命题 第六章 推理的概述 第七章 论证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客观事物的规律 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 某种理论、观点 逻辑科学 “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 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第一节 概念的概述 第二节 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第三节 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 第四节 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法律逻辑学课后答案

法律逻辑学课后答案

法律逻辑学练习题参考答案(1)第二章概念一、1、内涵,外延;2、内涵,外延;3、内涵,外延;4、内涵,外延;5、内涵,外延;6、内涵,外延;7、内涵,外延;8、内涵,外延。

二、(一)1、单独概念2、普遍概念3、普遍概念4、单独概念5、普遍概念6、普遍概念7、普遍概念8、普遍概念9、普遍概念(二)1、正概念2、负概念3、正概念4、负概念5、正概念6、负概念7、正概念8、负概念三、1、集合概念,集合概念2、集合概念3、非集合概念4、集合概念5、非集合概念四、1、“丛书”是集合概念,不能受“三本”限制,应改为非集合概念“书”;2、第一个“人”为集合概念,第二个“人”为非集合概念,该陈述混淆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3、“词汇”是集合概念,不能受“1000个”限制,应改为非集合概念“词”;4、第一个“群众”为集合概念,第二个“群众”为非集合概念,该陈述混淆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5、“枪支”是集合概念,不能受“50多支”限制,应改为非集合概念“枪”;6、“鸟类”是集合概念,不能受“几十种”限制,应改为非集合概念“鸟”。

五、1、“人民法院”与“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是全同关系;2、“死亡”与“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是真包含关系,“正常死亡”与“非正常死亡”是矛盾关系;03、“法律”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真包含于关系;4、“哲学”与“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全同关系,“哲学”、“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与“唯物主义哲学”、“唯心主义哲学”是真包含关系,“唯物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是矛盾关系;5、“亚洲国家”与“多民族国家”是交叉关系;6、“紫禁城”、“明清两代的皇宫”、“我国最大的博物馆”是全同关系。

六、1、A(盗窃犯)与B(杀人犯)、B(杀人犯)与C(强奸犯)、A(盗窃犯)与C (强奸犯)是交叉关系, A(盗窃犯)、B(杀人犯)、C(强奸犯)分别与D(罪犯)都是真包含于关系;2、A(人民)与B(人民法院)、A(人民)与C(司法机关)是反对关系,B(人民法院)与C(司法机关)是真包含于关系;3、A(强制措施)分别与B(逮捕)、C(拘留)、D(取保候审)是真包含关系,B(逮捕)、C(拘留)、D(取保候审)相互间为反对关系;4、A(共青团员)、C(青年律师)与B(青年)是真包含于关系,A(共青团员)与C (青年律师)是交叉关系,A(共青团员)、B(青年)、C(青年律师)与D(律师事务所)为反对关系;5、A(农村)与B(农民)、C(劳动模范)、D(共产党员)都是反对关系,B(农民)、C(劳动模范)、D(共产党员)相互间为交叉关系;6、A(动物园)与B(动物)、C(人)、D(机器人)都是反对关系,D(机器人)与A(动物园)、B(动物)、C(人)也都是反对关系,B(动物)与C(人)是真包含关系;7、A(青年)与B(共产党员)、C(司法干部)、D(审判员)都是交叉关系,B(共产党员)与A(青年)、C(司法干部)、D(审判员)也是交叉关系,C(司法干部)与D (审判员)是真包含关系;8、A(广播电视大学)、B(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C(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学生)相互间为反对关系。

第四章+词项逻辑(上)法律逻辑学课件

第四章+词项逻辑(上)法律逻辑学课件
▪ 在使用中还要注意“以属代种,外延 过宽〞的逻辑错误。
▪ (见书上例子〕
〔2〕真包含于关系
▪ 一个词项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词项的局部外延 相同,这两个词项之间的关系称为真包含于关系。 其中外延小的词项包含于外延大的词项。
▪ (见书上例子〕


P
S
▪ 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统称为属种 关系。其中外延大的词项成为属词项,外 延小的词项称为种词项。
〔2〕非集合词项
▪ ▪ 非集合词项是指称某类事物中的分子的词
项。它不以事物的群体为反映对象。 ▪ ▪ 如:贪污犯、走私犯、犯罪分子、盗窃犯
等。 ▪
▪ 应注意同一语词在不同语境中可以用作 集合词项,也可以用作非集合词项;
▪ 如: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
▪ 中国人是炎黄子孙。
▪ 集合词项在个别场合、个别意义上不能 使用。
▪ 联系: ▪ ▪ 语词是语言形式;
▪ 词项是表达概念的语词;
▪ 概念是思维的根本形式。
▪ 区别:
▪ 词项和语词不是一一对应的。
▪ 首先,任何词项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 但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词项。
▪ 其次,同一词项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 达〔一义多词〕。
▪ 再次,同一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词项 〔一词多义〕。
概括的语言表现形式
▪ 词项概括在语言表现形式上表现为减少 附加语即种差,把表示某个词项的语词之 前的附加语减去,既减少所表示的词项的 内涵,扩大概念的外延,就是概括。
词项概括的作用
▪ 〔1〕防止我们使用的词项适用范围过窄, 不能准确的表达思想,不能准确地反映 客观实际。
▪ 〔2〕当我们要把某个具体问题提高到一 般的原那么的高度,以便通过特殊到一 般,加深对事物的认识时,也使用概括 的方法。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与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与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与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与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与其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与其确立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与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内涵是什么?“人”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内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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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用彼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 来断定此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 例:(1)“偶数是能被2整除的数” 中的谓项“能被2整除” (2)“能被2整除的数是偶数” 中的主项“能被2整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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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质命题的真假及其间真假约束关系 (一)性质命题的真假 1、界定: (1)性质命题仅断定了主项S和谓项P两 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2)如果某性质命题断定的主、谓项的 外延关系与这两个概念在客观方面的外延 关系一致,则该命题就是真的;否则就是 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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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简单命题及其应用
性质命题概述 性质命题逻辑特征 关系命题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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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性质命题概述
一、性质命题定义与组成 (一)何谓性质命题 定义:反映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 质的命题,亦称直言命题。 例:①所以法律都是有阶级性的。 ②有些罪犯不是本地人。 ③这个人是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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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有些学生不是共青团员。 分析:这是个特称否定(O)命题。 它反映了主项“学生”的部分外延和 谓项“共青团员”的全部外延相排斥, 因此,主项“学生”是不周延的,而 谓项“共青团员”是周延的。 特称否定命题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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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University 1、对称性关系 在X论域中,若R(a,b)成立,则R(b, a)也必定成立,则R为对称性关系。 例:同学、同乡、同案犯(朋友?) 2、反对称性关系 在论语X中,若R(a,b)成立,则R(b,a) 必定不成立(即¬ R(b,a)必定成立), 则R为反对称性关系。 例:大于、父子、…在…以南(以北)、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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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E、I、O、U、V的记忆理解
SAP:全称肯定命题,A是affirmative,拉丁语 里是a-fir-mo(我肯定),取第一个元音A ;
SEP:全称否定命题,E是negative,拉丁语 里是ne-go(我否定),取第一个元音E ;
SIP:特称肯定命题,I还是affirmative,拉丁语 里是a-fir-mo,取第二个元音,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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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对称性关系 在论语X中,若R(a,b)成立时,R (b,a)可能成立,也可能不成立, 则R为非对称性关系。 例:认识、敬佩、爱、信任等当关系 中涉及到两个以上关系者项时,关系 就成为传递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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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递性方面关系的界定 界定:关系的传递性是指:在一个论 域X中,当对象a与对象b之间具有R关 系时,同时,对象b与对象c亦具有R 关系,那么由对象b联系起来的对象a 与对象c之间是否也具有R关系的问题。 也就是说,当aRb且bRc真时,aRc是 否也真的问题。 若同时真则是传递关系;否则,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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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质命题周延性分析 例1:所以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分析:这是个全称肯定(A)命题。它反映 了主项“犯罪行为”的全部外延都存在在谓 项“违法行为”之中,因此,主项“犯罪行 为”是周延的。但这个命题并没有反映主项 “犯罪行为”的全部外延就是谓项“违法行 为”的全部外延。所以,谓项“违法行为” 就是不周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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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性质命题的真值关系情况(三 种)
(1)同量不同质:全称,同假不同 真;特称,同真不同假。 (2)同质不同量:全称真则特称真; 特称假则全称假。 (3)既不同质也不同量:一真则一 假;一假则一真。
Nanjing University 5、性质命题间的对当关系种类 (上)反对关系;下反对关系;差等关系; 矛盾关系 A—E:不同真,可同假(由一真可推一假) I—O:不同假,可同真(由一假可推一真) A—I 全称真则特称真;特称假则全称假 E—O A—O E—I 一真则一假,一假则一真
随堂练习:分析指出其主、谓、联、 量项,并写出其逻辑形式。 1、这些死者没有一个是自然死亡 的。 2、没有哪种受贿行为不是违法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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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性质命题的逻辑特征
一、A、E、I、O命题的主、谓项的周延性 (一)何谓周延性 1、定义:项周延性是指在性质命题中对主 项、谓项外延数量的反映情况。如果在一 性质命题中反映了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 那么这个项就是周延的,如果没有反映主 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那么这个项就是不 周延的。
Nanjing University 2、全称命题 定义:反映某类对象的全部都具有或都不 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例: (1)(所有的)公民都必须遵纪 守法。 (2)(所有的)检察机关都不是审判机 关。 其逻辑形式是:所有的S都是(不是)P (量项可以省略)
Nanjing University 3、特称命题 定义:反映某类对象中至少(存在)有一个 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例:(1)有些秘书是称职的。 (2)有些被告不是犯罪分子。 其逻辑形式是:有些S是(不是)P (三)联、量项决定的六种性质命题形式 性质命题的量词有三种,联项有二种,组合 可形成六种性质命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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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形式:R=关系项 a,b,c= 关系者项 (1)肯定形式:R(a,b,c)或者 aRbRc (2)否定形式:¬R(a,b,c)或者 a¬Rb¬Rc
4、周延性:关系命题的变项也有周延性问 题,具体根据量项来判定。 例:所以的a(周延)R有的b(不周延)
Nanjing University 二、关系的性质(主要有对称性与传递 性) (一)对称性方面关系 界定:关系的对称性是指:在一个论域 X中,当对象a与对象b之间具有R关系 时,对象b与对象a是否也具有R关系的 问题。也就是说,当aRb真时,bRa是 否也真的问题。 同时真则对称;否则,则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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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析方法: 任意两个概念外延的关系,可用欧拉图 来分析。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欧拉图 来确定A、E、I、O四个命题的真假。
欧拉图的具体分析如下:
S P
A真,E假,I真,O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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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P
A真,E假,I真,O假 A假,E假,I真,O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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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有些学生是共产党员。
分析:这是个特称肯定(I)命题。它反映 了主项“学生”的部分外延存在在谓项 “共产党员”的外延之中,因此主项“学 生”是不周延的。但这个命题并没有断定 主项“学生”的部分外延就是谓项“共产 党员”的全部外延。所以,谓项“共产党 员”也是不周延的。 特称肯定命题主谓项都是不周延的。
Nanjing University (二)组成结构:逻辑变项+逻辑常项 1、逻辑变项 (1)对象:反映为命题的主项(subject)S (2)性质:反映为命题的谓项(predicate)P 例:有些罪犯(S)不是本地人(P)。 2、逻辑常项 (1)具有(不具有)反映为命题的质(联项 ) 肯定联项:“是” 否定联项:“不是” (2)对象的数量 反映为主项的量 (量项) 全称量项:“所有”;特称量项:“有些”; 单称量项:“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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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特称否定命题,O还是negative,拉 丁语里是ne-go,取第二个元音O ; SUP;单称肯定,U来自于Universal (全部的)的第一个音节的辅音字母; SVP:单称否定,V来自于Universal的 第二个音节辅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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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 P
S
A假,E假,I真,O真 A假,E真,I假,O真
S
P
以上整理即教科书p90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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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E、I、O命题间的真假约束关 系——对当关系
1、定义:同素材(逻辑变项相同)的A、E、 I、O四种命题间的真假约束关系。(狭义 的) 2、对当关系的实质:相同的主、谓项外延 关系下,不同性质命题真值情况(真假值) 的内在联系。 3、分析方法:欧拉图的分析方法(借助命题 真假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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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质命题的若干语用问题 1、更具体的量项——“有的”:是对 一系列数量语词的概括,具体的使用 可以更为精确些。 有的:极个别的 ;个别的;极少数的; 少数的;半数的;多数的;多数的; 绝大多数;几乎所有的;百分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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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项的不同表达和联系程度 (1)联项前的程度副词不影响命题 性质。例如:S(基本、根本、大体 上、更加、尤其、有的)是(不是) P (2)双重否定表达肯定,以此类推。 为不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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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关系可以用一个“逻辑方阵”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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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的逻辑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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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当关系需注意的问题:
(1)对当关系要求素材相同,即A、E、I、 O四种命题的主谓项应相同。另外,对当关 系已趋近于推理。 例:用特称否定全称:所有的犯罪都是 有犯罪动机的。 (2)对当关系中的主项必须假定为非空概 念,否则,某些关系将不存在。 例:“金山是山”与“有的金山不是山” 不具有矛盾关系。
Nanjing University 1、所有S是P 全称肯定命题 SAP A 2、所有S不是P 全称否定命题 SEP E 3、有些S是P 特称肯定命题 SIP I 4、有些S不是P 特称否定命题 SOP O 5、这个S是P 单称肯定命题 SUP U 6、这个S不是P 单称否定命题 SVP V 单称和全称都是断定一个主项外延的全 部,所以常把单称划归为全称,因此,六 种命题就成为四种:A、E、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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