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置性违章21例
生产管理220种习惯性违章行为
生产管理220种习惯性违章行为1、“安全第一”挂在嘴上,实际工作中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2、安全责任只是写在纸上,“一岗一责”制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不到位。
3、不重视安全工作,不按时组织召开工厂、车间安全例会,不按要求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认真总结。
4、上岗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违章教育、特种教育、入厂教育(新员工、施工人员)、新装置开车前安全教育等不按要求进行,存在漏教、应付了事、考试不严格等现象。
5、安全思想不坚定,比如,在顾全大局的“理由”下,某些环节放松控制,安全生产“五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不能有效执行。
6、安全把关不严,新改扩建项目和拆迁工程不严格签署和履行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
7、安全原则不强或为利益驱动,雇用无资质的外来施工队伍。
8、安全意识差,不执行相关规范,想当然办事,私自同意动改建筑或装置原设计。
9、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治理之前没有落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
10、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事故或险情,出现事故不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11、喜欢做表面文章,借公司安全处罚之名实行双重处罚。
12、不重视安全,盲目降低安全管理人员的任用标准。
13、不重视安全,随意降低劳动保护发放标准。
14、不重视安全,在作业任务量较大的情况下盲目降低安全措施标准。
15、不重视安全,对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16、发现领导违章不敢说,存在畏惧心理,盲目服从。
17、凭私人感情处理安全上的违章违纪问题。
18、投机取巧,侥幸心理严重,认为不是每个人、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能出事故。
19、安全意识淡漠,进入危险区域不认真熟悉环境。
20、事不关己,置之不理,对外来人员出现的违章行为不制止。
21、对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认真学习,不懂装懂,一知半解,不求甚解。
22、图省事,怕麻烦,有意违背安全规程,明知故犯。
起重机吊装铁塔违章汇集
起重机吊装及内悬浮抱杆组装铁塔施工现场安全违章现象1.铁塔基础未经分部质量验收合格,组立铁塔;2.分解方式组立铁塔时,混凝土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70%;3.无吊装作业方案,未执行起重机吊装或内悬浮抱杆吊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工程施工前,施匸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匸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交底);5.二级风险及以下项目,未履行安全施工作业A票制度;6.起重、高处作业等达到三级风险作业项目,未履行安全施匸作业B票制度;7.使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外包队伍;8.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9.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现场施工;10.违反职业禁忌症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人员上岗;11.未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12.施工区域没有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施匸岗位责任牌、施工友情提示牌、危险点控制牌、应急联络牌、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等);13.杆塔组立施工,机料(机具、工具、材料)未定置堆放;1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胸卡:15.个人防护用具不齐全;16.个人防护用品未正确使用;17.现场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18.进入施工现场穿着露脚趾凉鞋、拖鞋、短裤、背心或裸背、进入施匸现场;19.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0.专项作业方案未经监理审批;21.起重吊车司机无资质证书、证书非原件或过期;22.起重吊装人员无资质证书、证书非原件或过期:23.起重指挥人员无资质证书、证书非原件或过期;24.无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设备与现场设备不一致;25.起重机械无机械制造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和备案证明;26.吊装作业区域无明显标志,施工人员在吊件下方穿行;27.起重吊装作业区无安全警示牌和安全围栏;2&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未进行“三查”和“三交”活动:29.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30.吊装作业区域无专人警戒;31.现场有影响施工障碍未清除或釆取其它措施;32.现场有闲杂人员逗留;33.起重机吊臂旋转半径内站人或有人通过;34.作业未按方案规定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35.多点吊装无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避免遭受破坏补强措施;36.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车同时作业时未制定可靠防碰撞措施;37.起重机停止工作时未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门;3&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吊钩上仍悬挂构件且未将吊钩升到高处;39.组立杆塔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内角侧站人;40.主要受力钢丝绳直径与施工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小于要求直径:41.钢丝绳插接长度小于钢丝绳直径15倍:42.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安装不正确;43.使用断股钢丝绳。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2、佩戴不合格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3、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或裙子进入生产场所4、在热力系统(高温、高压设备)上操作不戴手套和不穿防护工作服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6、高空作业中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7、高处作业现场、容器内作业应设而未设专人监护8、登高作业时不穿防滑鞋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10、未经安全教育进行施工区域作业11、夜间施工,工人在无足够照明区域作业1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适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手套、绝缘鞋等)13、使用无齿锯时没有紧固物或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14、使用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切断电源就离开现场15、在无漏电保护器的情况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16、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不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7、焊接作业时随意丢弃焊条,焊条头未随时清理干净并回收18、未按要求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集中指定放置19、在未断电的情况下移动或搬动电气设备、机具20、使用安全带当传递绳或者绑扎绳21、擅自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标志牌22、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或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2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4、操作电钻等转动设备带手套操作25、在超过2m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走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作业、休息26、在超过2m无防护栏杆或未绑扎的脚手板上作业27、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系挂在牢固可靠处28、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道或爬梯,沿脚手架、栏杆等上下攀爬29、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设监护人,不做防护措施30、机械在无保护装置的情况下使用31、施工电源线的敷设、布置与脚手架或金属结构未采取隔离措施32、炉内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33、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或者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其他明火作业3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35、使用二次线破裂、裸露或接头松动的电焊机36、施工过程中随意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37、拒不接受现场管理人员正确合理的监督与管理38、临边作业完成后,不及时将临边口封堵39、私自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标志的区域或场所40、有粉尘危害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1、搅拌机操作人员在未停机的情况下清理内壁附料42、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下抛掷工器具或废弃物料43、木工机械操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眼镜44、现场配电箱、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不设置防雨措施,作业完毕不及时关闭总电源45、电气设备不按要求进行接零、接地,不按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
12大类违章作业行为及事故案例分析
12大类违章作业行为及事故案例分析一、违章作业行为及事故案例分析NO.1 作业性违章1、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厂区内吸烟。
3、酒后上岗。
4、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如压力容器、起重、液氯充装、气割、电焊)等特种作业。
6、司机无特种车辆作业证开叉车、铲车。
7、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8、清洗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
9、与系统未断开进行检修作业。
10、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11、设备管线未置换、置换、吹扫。
12、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启用。
13、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4、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15、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16、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17、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18、未办理动火作业证,进行动火作业。
19、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进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20、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 进行登高作业。
21、未办理电气作业票,进行电器操作作业。
22、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23、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24、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25、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代签字。
26、各种作业票证上自行篡改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
27、作业时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28、作业时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29、作业时起重机工作中,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
严禁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作业时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30、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电力各类违章100例
安全违章100例一、作业行为性违章1.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 从事高处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高处防坠装置。
3.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4. 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5、无证驾驶、无准驾证、酒后驾驶。
6. 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7. 约时停电、送电。
8. 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9. 防误闭锁装置钥匙未按规定使用。
10. 调度命令拖延执行或执行不力。
11. 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12. 倒闸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或操作时漏项、跳项。
13. 倒闸操作中不按规定检查设备实际位置,不确认设备操作到位情况。
14. 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规定,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15. 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16. 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不按规定签名。
17.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全体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
18.工作许可人未按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现场条件,布置完善工作现场安全措施。
19. 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20.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允许工作人员作业。
21. 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
23. 进入工作现场,未正确着装。
24. 检修完毕,未清点人数和工具,未检查确无人员和物件遗留。
25. 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
26. 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戴护目眼镜,不戴绝缘手套等。
27. 巡视或检修作业,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煤矿习惯性违章200例1
第一部分煤矿违章行为一、通用(一)严重“三违”1、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又不及时向矿调度汇报隐患事故的。
2、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工停产,私自作业的。
3、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擅自施工的。
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伤亡事故的。
5、班队长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作业的。
6、各级领导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
7、班组长在停电后停风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
8、出入井扒车、挤车、跳车、挤罐的。
9、携带烟草、火工品入井的。
10、工作期间谁觉、脱岗、空岗的。
11、酒后入井的。
12、入井人员不戴矿灯、安全帽、自救器的。
13、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
14、新工人未经培训或学习考试不及格就安排上岗的。
15、安全措施不齐全组织生产的。
16、不按要求携带瓦斯便携仪的。
(二)一般“三违”1、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或存在明火的。
2、井下关闭矿灯休息的。
3、人员、物料混合提升的。
4、入井前不验身、乘罐乘车超员未制止的。
5、井下机电硐室、机头、液压泵房、移动变电所等地点不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的。
6、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7、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使用期间两瓶间距不足5米以上的。
8、未对施工人员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及措施,没有学习签字或代签的。
9、特殊工种有证但未持证上岗的。
10、井下用塑料桶、壶存放润滑油、液压油的。
(三)轻微“三违”1、井下脱帽或躺卧休息的。
2、穿化纤衣服、带电子表下井的。
3、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的。
4、井下使用的润滑油、面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乱扔乱放的。
二、采掘、巷修1、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的。
2、上、下山掘进、巷修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
3、空顶下作业的。
4、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5、、掘进头无超前支护、放倒装置继续作业的。
6、扒装机扒装期间,绳道间有人员的。
7、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
8、擅自撤除梁、腿、背板、撑杆,挪作它用的。
装置性违章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常见的装置性违章1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2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3 在电缆沟、隧道、夹层、钢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4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5 使用220伏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6 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7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8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9 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11 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12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13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14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15 流动电源盘的电源线未经固定配电箱的漏电保安器16 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17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18 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19 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20 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21 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22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23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空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24 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25 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垂直攀登自锁器26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27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28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29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和档脚板30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31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3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3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乙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罩34 氧、乙炔管道、阀门、皮管漏气35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36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37 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38 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39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要求检验更换40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帆布为不防火41 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42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43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44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45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46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47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钢轨小于1.5米48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49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50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51 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1什么是装置性违章装置:故名思义是机器、仪表,即指电力设备;违章:是违反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200条
安全生产典型违章200条一、人员违章(一)管理性违章(1)没有审批本单位年度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不能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未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费用投入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2)安全防护费用投入不足,劳动保护用品质量低劣,器具配备安全性差。
(3)未能及时传达安全文件,组织进行专项清理。
(4)没有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审批分承包方年度(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安全技术交底不认真更说不上针对性安全交底。
(6)没有对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防护措施项目,危险点作到心中有数,分工明确的旁站监督,该旁站不旁站,该把关没把住或没有能力进行监督,习惯性进行安全巡检。
(7)不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
不督促领导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8)未能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9)不按标准和程序引进分包、劳务、临时工人,尤其是引进实际上不具备作业管理能力的队伍,甚至容忍自己职工私自组织队伍在项目搞分包。
(10)未能按照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进行安全管理,管理存在随意性,没有计划,目标未分解,职能未分解,没有过程监控管理、项目计划,对特殊作业及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违背程序。
(11)没有执行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
(1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确定分包队伍后不及时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年度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14)未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对自身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
(15)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工伤事故,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接受教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继续冒险作业。
(二)指挥性违章(生产经理、工地主任、生产主任、班长)(1)施工机械及其设施有不安全状态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在不采取实际可行的防范措施情况下,就允许正常作业。
汽轮机滑销系统卡涩违章操作案例
汽轮机滑销系统卡涩违章操作案例一.事故前工况2月19日20时,某发电厂接调度令#3机停机调峰。
22时40分发电机解列,22时41分打闸停机,23时03分转子静止投入盘车运行(转子惰走22分钟,惰走时间缩短),盘车电流6.5A,大轴偏心80μm。
2月20日9时45分接调度令启动#3机组。
10时12分送轴封抽真空,10时35分锅炉点火,13时02分运行人员对机组状况及有关参数进行全面检查后,确认机组已具备热态启动条件,13时05分冲转。
13时07分转速升至500转/分,按规程对机组进行全面检查后,未发现异常,各轴瓦振动皆不超过0.01mm,继续升速。
二.事故发生、扩大和处理情况13时10分转速升至800转/分时,发现机组振动有异常感觉,立即回摇同步器降速(振动异常时严禁采用降速的办法),在此瞬间机组转速不仅未降反而突升并且发出异音,于是立即就地打闸停机并迅速破坏真空;同时集控室发现们轴承振动监测仪表指示瞬间突增超标,马上按紧急停机按钮。
打闸过程中机组最高转速达2000转/分,1号瓦轴振指示达500μm满量程。
13时18分真空到零。
13时19分转子静止投入盘车运行,检查盘车电流正常(6A),本特利大轴偏心表指示170μm。
停机后检查发现高压前后轴封、中压前轴封处有轻微而间断的摩擦声,高压缸右侧保温外层部分脱落,打开凝汽器人孔门检查未级叶片未发现异常但听到中压缸侧也有轻微而间断的摩擦声。
查阅事故追忆,发现1号轴承钨金温度在事故发生时,其中一测点瞬间达108℃。
盘车运行中,本特利大轴偏心表指示异常:20日13时19分投盘车后为170μm;13时40分为95μm;13时55分为150μm,以后大轴偏心逐渐增大;19时15分为325μm;20时降至323μm,此后大轴偏心表指示缓慢增大;21日6时30分达到366μm。
21日13时05分,缸温280C、大轴偏心335μm时,经过研究后停止连续盘车,利用汽缸温差进行直轴,大轴偏心降至269μm。
100条典型“习惯性违章”示例
100条典型“习惯性违章”示例1、个人防护用品类:1、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2、进入生产场所着装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女员工长发和辫子没有盘在帽内。
3、特殊岗位(化学、焊工、除灰等)未穿规定的工作服和佩戴防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或者无齿剧进行工作时,不戴防防护眼镜或者面罩,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不戴绝缘手套。
5、接触热体、导体工作时,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伤害的场所进行工作时,未戴防毒面具,未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2、作业环境类:7、将井、坑、孔、洞或沟道的盖板打开,周围未设栏杆和设置警告标志,或未加装夜间警示灯。
8、生产现场重要设备区内照明不足就开始工作。
9、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源进行工作。
10、检修中将栏杆、户办及设备防护罩拆除,工作结束后没有及时恢复。
11、检修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阻塞通行及消防通道。
12、检修人员、巡检人员在巡检不及时关闭接线盒、控制盘柜门、端子箱门。
13、现场高压试验、各种金相试验及其他工作不设围栏,不挂警告牌、不设专人监护。
14、拆开的油、汽管道不封,污染地面。
3、消防安全类:15、在油库、电子间、电缆夹层等防火区域工作,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
16、在油区及易燃易爆场所检修时,不使用防爆工具。
17、排出带有压力的氧气、乙炔时急剧操作。
18、现场用过的擦拭材料,废棉纱乱扔,未能放在指定箱内,定期清理,不按规定存放易燃物品。
19、未经批准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20、油区不使用防爆工具。
4、现场作业操作类:21、无特殊作业证操作。
22、修理转动设备应停电而未停电就开工。
23、在检修中脚手架搭建不合格就开始工作。
24、转动设备检修中采用防转动措施时,在挡板上未挂警告牌。
25、转动设备防护罩未恢复就进行试运工作。
26、检修、维护设备工作中,手抛工具传递。
27、戴手套抡大锤或者单手抡大锤。
28、应该加装堵板或者阀门首轮加锁等防护措施美做完就开工。
新安法实施后处罚案例分析(22个)
新安法实施后处罚案例分析(22个)新安法实施后处罚案例分析9月1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史上最严安全生产法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
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利剑”之下,强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企业的惩处力度。
盘点新安全生产法施行的第22天,开具的22张罚单:案例1地点:江苏无锡江阴市处罚单位:XXX被处罚单位:XXX处罚原因:未对210台可燃气体报警器定期检测处罚金额: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拟处人民币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9月1日,XXX执法人员对XXX检查时发现,该单位210台可燃气体报警器于2021年8月27日检定到期,该单位未重新检测。
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拟处人民币罚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地点:江苏无锡市处罚单位:XXX被处罚单位:XXX处罚缘故原由:首要卖力人未推行法定的安全生产办理职责拟处罚金额:13.4万元左右9月1日,无锡市应急办理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无锡市生辉机械制造以“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首要卖力人未推行法定的安全生产办理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办理划定作业。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
常见的违章现象
常见典型违章事例作业(行为)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和我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电公司、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一、作业性违章一)防触电类(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GIS等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8)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9)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10)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11)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12)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1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无人监护。
(二)防高处坠落类(1)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2)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3)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4)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在栏杆、脚手架上坐立;(6)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7)搭乘载货吊笼;(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9)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10)使用未按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11)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12)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13)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14)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15)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16)穿硬底鞋或带铁掌的鞋进行登高作业;(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煤矿生产中常见的习惯性违章
公共习惯性违章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2、酒后入井.3、穿化纤衣服下井.4、携带烟草、明火入井。
5、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6、不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7、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
8、戴安全帽不系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9、井下作业时,私自拆卸矿灯自救器.10、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11、多人拖、拉一个猴车,抢占猴车,或用猴车拖、运超重工具或设备。
12、不遵守侯车制度,人车未到在大巷两帮侯车。
13、人车未停稳上下车,从非行人侧上下车。
14、上下人车,不走人行道,从车辆连接处穿过.15、违规走大巷.16、扒、蹬、跳车。
17、乘坐人车时不排队或插队.18、乘坐人车时,不关车门或互相嬉戏打闹.19、乘车时横七竖八乱躺,或将身体、携带物件伸出车外.20、乘坐电机车机头。
21、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22、在井下巷道行走时,走道心。
23、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24、睡岗、脱岗、空岗。
25、跨转载机、皮带机,不走行人过桥。
26、敲帮问顶不使用专用工具。
27、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28、人为损坏材料、设施,或将材料乱扔乱放。
29、不现场交接班.30、早出井、等消卡。
采煤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31、不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32、乳化液泵站长流水。
33、乳化液配比浓度不达标.34、加设乳化液后不使用折射仪检测配比浓度。
35、人员进入采空区作业。
36、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7、有伞檐不处理而继续施工。
38、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规定,继续组织生产。
39、液压单体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时,不及时穿靴。
40、单体支护不规范,不垂直顶板。
41、两巷超前段支护数量不够或不采用放倒措施。
42、超前柱未连接或连接不合格.43、液压支架端面距、错差超过规定。
44、支架不接顶,初撑力不达标。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
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100例1、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2、佩戴不合格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3、穿高跟鞋、凉鞋、背心、短裤或裙子进入生产场所4、在热力系统(高温、高压设备)上操作不戴手套和不穿防护工作服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架上6、高空作业中上、下投掷工具(或材料)7、高处作业现场、容器内作业应设而未设专人监护8、登高作业时不穿防滑鞋9、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10、未经安全教育进行施工区域作业11、夜间施工,工人在无足够照明区域作业12、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适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手套、绝缘鞋等)13、使用无齿锯时没有紧固物或在转动的无齿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14、使用电焊机等工作完毕后,未切断电源就离开现场15、在无漏电保护器的情况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16、作业完毕后,未及时清理现场,不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7、焊接作业时随意丢弃焊条,焊条头未随时清理干净并回收18、未按要求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集中指定放置19、在未断电的情况下移动或搬动电气设备、机具20、使用安全带当传递绳或者绑扎绳21、擅自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标志牌22、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或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2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4、操作电钻等转动设备带手套操作25、在超过2m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走单梁或平台边缘、孔洞边缘作业、休息26、在超过2m无防护栏杆或未绑扎的脚手板上作业27、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不系挂在牢固可靠处28、高处作业不走楼梯、斜道或爬梯,沿脚手架、栏杆等上下攀爬29、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不设监护人,不做防护措施30、机械在无保护装置的情况下使用31、施工电源线的敷设、布置与脚手架或金属结构未采取隔离措施32、炉内施工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33、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或者区域内进行焊接或其他明火作业34、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用具35、使用二次线破裂、裸露或接头松动的电焊机36、施工过程中随意移动或者破坏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37、拒不接受现场管理人员正确合理的监督与管理38、临边作业完成后,不及时将临边口封堵39、私自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标志的区域或场所40、有粉尘危害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1、搅拌机操作人员在未停机的情况下清理内壁附料42、高处作业时,随意向下抛掷工器具或废弃物料43、木工机械操作人员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眼镜44、现场配电箱、电焊机等电气设备不设置防雨措施,作业完毕不及时关闭总电源45、电气设备不按要求进行接零、接地,不按要求进行作业前检查。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
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示例1 违章分类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2.1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2.2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2.3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2.4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3.1 作业违章的归类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着装不符合规定。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3 .1.5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3.2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公司违章范例
1 叉车超高堆放货物行驶(红线违章)2 叉车行驶时未将货物降至安全位置(严重违章)3 叉车驾驶室内搭载与作业无关的其他人员(红线违章)4 叉车上料过程中,站在或进入叉车运行方向的正前方(红线违章)5 货叉下或旋转半径内、作业范围内有人时驾驶车辆作业(红线违章)6 叉运倒搬物料时,运行过程被叉运物料底部距离基准面高度不足300mm (红线违章)7 叉车在车间、库房内行驶速度超过5km/h (严重违章)8 铲起物料时,从人员、设备、汽车驾驶室上方通过(严重违章)9 使用铲车起吊物料(当吊车使用),或用铲斗装人,或用作登高用具(红线违章)10 司机离开驾驶室铲斗未放置地面,或铲起物料时司机离开驾驶室(严重违章)11 使用铲产搬运超出铲斗的大型物体(当货车使用)(严重违章)12 铲车作业时铲斗下站人或作业人员从铲斗下通过(红线违章)13 使用铲车超过额定起重量(红线违章)14 货车、三轮车、电平车等生产性车辆的车斗内载人行驶(红线违章)15 站在司机视线盲区或生产性车辆后面指挥倒车(红线违章)16 超重、超高、超宽装载货物,或超员运送人员(红线违章)17 超过限速20%以上速度行驶的(严重违章)18 行驶过程中驾驶室门未可靠关闭的(严重违章)19 驾驶刹车、转向、灯光(夜间)等存在缺陷或故障的车辆(严重违章)20 抽水罐车夜间在路边抽水作业时,车辆未开双闪灯(严重违章)21 运灰罐车未泄压就开盖作业或处理故障(红线违章)22 进入涉及氮气等窒息性气体罐车的罐体内未通风、未检测、无安全监护人(红线违章)23 在罐车顶部作业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严重违章)24 在缺少制动器(刹车闸)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上作业,(严重违章)25 电焊作业不戴防护面具或防护眼镜,或不穿绝缘鞋(严重违章)26 敲击、清理焊渣时未佩戴安全防护眼镜(防护面罩),或未避开焊渣飞溅方向(红线违章)27 佩戴潮湿、破损的焊工手套进行焊接作业(严重违章)28 电焊作业时,未及时处置焊机周围3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严重违章)29 电焊作业前,未对焊渣火星飞溅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并采取可靠隔离措施(严重违章)30 高处焊割作业下方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或未设监护人(严重违章)31 移动带电的焊接工具(电焊机、氩弧焊机、等离子切割机)(红线违章)32 带电状态下,拆(接)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或二次侧工作线(严重违章)33 电焊作业中,电焊机外壳没有可靠接地或接零(严重违章)34 停止作业或离开焊接现场未及时关闭电焊机电源(严重违章)35 使用自制或绝缘破损的电焊钳(严重违章)36 电焊机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红线违章)37 使用一次线(二次工作线)侧护罩缺失或破损裸露的电焊机(严重违章)38 电焊机一次线、二次工作线浸泡于水中(红线违章)39 未采取清理、可靠隔断、泄压、置换、加装堵板等安全措施,就对易燃管道进行焊接作业(红线违章)40 未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质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进行彻底清洗进行焊接(红线违章)41 压力容器未泄压就进行焊接作业,或拟焊接目标设备未可靠断电进行焊接作业(红线违章)42 进入沉井等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的空间进行焊接作业未使用通风设备(红线违章)43 禁火区域未办理动力审批手续或未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红线违章)44 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在雨天或特别潮湿环境进行电焊作业(红线违章)45 电焊作业时,将二次线缠绕在身体上(红线违章)46 焊接电缆线搭在气瓶、乙炔发生器及其它盛装易燃物品的容器或材料上(严重违章)47 利用金属结构、管道、轨道和其他金属连接作导线进行电焊作业(严重违章)48 站在未可靠支护的起吊物下焊接,或物体运动时违反安全规定进行焊接作业(红线违章)49 未采取可靠绝缘措施靠、坐被焊接物或与焊件连通的金属结构(红线违章)50 未确认起重臂、支腿收回并固定牢固、锁定回转、断开取力器、挂牢吊钩就行驶(严重违章)51 大型吊装或吊运不规则物料时,未设置警戒线或专人监护(严重违章)52 未使用吊笼或吊带吊运氧气、乙炔等气瓶,或使用吊带吊运2个及以上气瓶(严重违章)53 未使用专门吊具(吊框、吊斗)吊运零散物件(严重违章)54 未使用专用吊具吊运硫酸钠等危险化学品,或直接用钢丝绳或吊带捆绑吊运(严重违章)55 徒手推(拉)扶高于肩部的吊物或未借助专用推扶工具(严重违章)56 吊运高温物件调整角度时,未借助专用推扶工具(严重违章)57 吊物捆绑不牢靠或不平衡就指挥起吊(严重违章)58 站在吊物移动方向,且在吊物最大尺寸的距离范围内进行起吊指挥作业(严重违章)59 不按规定使用手势、哨声、旗语等信号指挥起重作业(严重违章)60 厂房不同楼层的吊运作业,未分别在起点层和终点层设专人指挥(严重违章)61 两人及以上同时指挥吊运作业(严重违章)62 视线不清时未设置中间信号传递人员或未使用对讲机实时联系(严重违章)63 使用存在缺陷的吊索具(严重违章)64 在吊物运行过程中,指挥人员未按规定在前方引导并疏散人群(严重违章)65 站在吊物坠落半径内作业(红线违章)66 吊物未降落至安全高度前,站在车厢内、电平车上、放置地点等待(红线违章)67 废钢斗内废钢满溢、废边卷2/3露出斗子外沿或废钢板垛超高(严重违章)68 吊运废钢斗的钢绳未完全挂入吊耳(严重违章)69 吊装结束后,未及时恢复吊装孔盖板(严重违章)70 吊装孔多块盖板,未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吊取(严重违章)71 未确认5米以内有无人员就指挥抽拽被吊物压住的吊链、钢丝绳(严重违章)72 使用天车装卸车辆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有人(严重违章)73 未使用专用工具或肢体伸入吊物下进行支垫、调整作业(严重违章)74 未采取衬垫等保护措施直接吊运棱角锐尖的物料(严重违章)75 背对吊物操作电葫芦(严重违章)76 超载荷吊运物料(红线违章)77 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未停止吊运作业(红线违章)78 吊钩或钢丝绳运动时进行摘、挂钩作业(严重违章)79 未按规定使用推扶工具直接用手扶升降中的吊钩或吊物(红线违章)80 单根钢丝绳吊运物件未使用U型卸扣或锁吊方式(严重违章)81 指挥人员进入吊物下方作业或停留(红线违章)82 打锤作业时站在锤头正对面(严重违章)83 戴手套打大锤或单手抡大锤(严重违章)84 使用锤柄有油污的大锤(严重违章)85 使用锤头松动或连接不牢固、锤把开裂、锤头毛边卷边或鼓包毛刺的大锤或手锤(严重违章)86 未切断电源更换砂轮片或处理砂轮机故障(红线违章)87 使用磨损量超标、有裂纹、潮湿的砂轮片或角磨片进行打磨作业(严重违章)88 两人同时使用一台砂轮机,或站在砂轮片正面进行打磨(严重违章)89 离开作业现场,未切断砂轮机电源(严重违章)90 砂轮机运转中,用身体触摸砂轮片(红线违章)91 使用磨削切割类机具(砂轮机、砂轮切割机)时,未戴防护眼镜(红线违章)92 使用砂轮机、砂轮切割机等未站在侧面或对面有人就进行操作(严重违章)93 使用角向砂轮机打磨作业时,单手操作或手持加工工件(严重违章)94 使用砂轮切割机作业,未夹紧工件就开始切割作业(严重违章)95 作业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未及时切断电动工器具电源(严重违章)96 使用电动工器具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规定(红线违章)97 未切断电源更换电钻、角磨机、内磨机、坡口机等电动工器具的钻头、切割片、刀头(红线违章)98 使用电锤、电钻等作业时未佩戴防护眼镜(严重违章)99 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红线违章)100 使用液压拉马时,选择站在机具反作用力的前侧方(严重违章)101 使用未支在平整坚硬物体上,或未放平放稳的顶升工具(严重违章)102 使用顶升工具时站在安全栓前面(严重违章)103 使用起重能力低于支撑物重量的顶升工具(严重违章)104 使用存在明显缺陷的工器具(严重违章)105 使用存在缺陷的吊索具进行吊运作业(严重违章)106 站到倒链正下方或存在砸伤范围内操作倒链(红线违章)107 未可靠核定吊物重量和进行受力分析超载使用倒链或钢丝绳,或将倒链锚定端栓挂在不牢靠的物体上(红线违章)108 使用吊钩、链条、轮轴、链盘存在缺陷或隐患的倒链(严重违章)109 明确规定应当使用工器具的作业未使用工器具(红线违章)110 擅自使用未审批备案、验收合格或未制定点检标准、操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各类自制工器具(严重违章)111 检修、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红线违章)112 除检修和技改施工现场外,其他区域未佩戴安全帽(严重违章)113 进入机加工车间操作设备,女工未将发辫盘放入安全帽内(严重违章)114 反戴安全帽(严重违章)115 坐安全帽(红线违章)116 佩戴安全帽未将帽带系紧下颚(严重违章)117 使用下颌带、帽扣、帽箍等附件缺失或不可靠的安全帽(严重违章)118 在安全帽上私自打孔(严重违章)119 粉尘浓度超标区域和场所,未按规定正确佩戴防尘用品(红线违章)120 在转动设备或部位处从事相关作业时,工装袖口或衣扣未系,大衣拉链未拉上(严重违章)121 打大锤人员、扶持物品人员未戴带全封闭的护目镜(护罩)(红线违章)122 焊割作业(电焊、气焊)未按规定佩戴焊接护目镜和焊罩(严重违章)123 现场打磨、抛光等作业未佩戴带侧面护罩的防护眼镜(严重违章)124 从事炉窑取样、观察或确认、看火、吹扫等存在灼烫、飞溅风险的作业未佩戴防护面罩或带侧面护罩的防护眼镜(严重违章)125 未佩戴防酸碱手套接触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红线违章)126 未佩戴防刺割手套进行搬运尖锐、锋利等存在刺割风险的物品(严重违章)127 未佩戴防割手套搬运、拉拽钢板(严重违章)128 噪声超标区域,未按规定正确佩戴耳塞等护耳器(红线违章)129 未佩戴安全可靠的空气呼吸器进行带煤气作业(红线违章)130 未使用铜制或涂抹黄油的铁质工具进行带煤气作业(红线违章)131 未经许可,在雷雨天或夜间进行带煤气作业(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红线违章)132 带煤气作业点40米内有火源,或非工作人员距离作业点40米以内(红线违章)133 用煤气作为燃烧介质的炉窑点火时,未执行先点火后送煤气的作业程序(红线违章)134 煤气点火时,对点不着火或者点着火后又熄灭,未排净炉内混合气体或等待到规定时间后重新点火(红线违章)135 加热炉点火前,未检测炉内煤气泄漏情况就直接点火(红线违章)136 抽堵盲板作业或操作盲板阀,未确认煤气来源侧蝶阀、闸阀、球阀等阀门为关闭状态,或未确认放散阀打开泄压,或未确认管道内压力(红线违章)137 抽堵盲板作业或现场操作盲板阀,未佩戴空气呼吸器(红线违章)138 使用空气直接吹扫和置换煤气设备设施内部的煤气(红线违章)139 停煤气后或送煤气前,未使用蒸汽、氮气或合格的烟气吹扫和置换设备设施内部的煤气(红线违章)140 加热炉送煤气前,未对安全装置设施进行确认(严重违章)141 加热炉停炉止火未执行先停煤气、后停风的作业流程(红线违章)142 开炉时,未执行先开风机(但不送风)、然后点燃煤气、再逐步加大风量和煤气量的程序(红线违章)143 煤气管道上的蒸汽、氮气吹扫管使用后未断开或未堵盲板(红线违章)144 未经煤气爆发试验或爆发试验不合格就进行点炉(红线违章)145 单人进入明令禁止入内的煤气区域进行巡检作业(红线违章)146 未佩戴或佩戴不符合要求的煤气报警器进入煤气区域(红线违章)147 进入有毒有害气体易积聚的房间前未先落实通风措施。
2021年配电专业违章现象示例
(六)巡视
24
未按要求进行周期巡视、特巡等。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25
线路单人巡视时,攀登电杆和铁塔。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26
不符合安规要求,应由两人巡视的安排单人巡视。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27
发现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险情后未采取防止人员靠近的措施。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七)外(分)包
28
发包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未对承包方进行资质审查,安全协议过期但未履行延期手续继续使用。
20
未定期开展隐患评估。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21
对隐患排查、风险管理查出的问题,未建立一患一档,未编制整改计划,未认真组织整改,未实现闭环管理。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五)安全事件调查
22
未按照《调规》要求上报安全事件。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23
对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管理性违章
严重违章
在带电设备区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
行为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45
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使用钢卷尺或带有金属线的皮卷尺、线尺。
行为性违章
严重违章
4
三、作业计划管控
46
现场作业未执行计划作业管控、漏报、瞒报,计划上报和执行不规范,无计划作业。
四、安全工作规程(总则)
50
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管理性违章
一般违章
2
51
风电基建现场常见违章现象
风电基建现场常见违章现象(一)行为性违章1)进入作业现场未戴或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2)穿凉鞋、拖鞋及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
3)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要求系合格的安全带或未正确使用高处防坠落装置。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失去安全带或防坠落装置的有效保护。
5)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材料等物品。
6)随意移动、损坏、拆除作业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移作他用。
7)土石方开挖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护。
8)土石方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在坑洞内休息。
9)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
10)冬季施工,混凝土采取生火增温养护时,未采取有效的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11)铁塔组立时,未及时连接接地线。
12)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吸烟。
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或进行各类机械、设备、车辆。
14)载货车辆进行载人或人货混装。
15)起吊重物时,吊件下方有人。
16)搭设不停电跨越架时,施工人员从内侧攀登或从内侧递送架杆,或从封顶架上通过。
17)在导引线展放时,通过未停电线路的跨越架未采用绝缘引绳。
18)导、地线或导引绳被障碍物卡住时,作业人员不带工具直接用手推拉。
19)在停电线路上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验电。
20)验电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
21)装拆接地线不按规定顺序进行。
22)接地线连接不可靠,接地极插入深度不够。
23)拆除脚手架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24)未使用专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2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要求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6)操作蛙式打夯机等电动施工机械未戴绝缘手套。
27)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线或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28)电气工机具使用时,外壳不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29)配电箱、开关箱不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
30)临近带电体施工,未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程和措施。
31)电气设备着火时,直接用水扑救或处置措施不当。
32)在林区牧区作业时,未开具动火作业票,随意动用明火。
33)采取气焊(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离小于 5米。
206种典型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
206种典型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纠正1.工作后不能保持良好的现场面貌[举例]在工作现场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每天工作结束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不打扫工作场所即下班。
[纠正方法]应向班组职工讲清楚:良好的作业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工作现场的工器具和物料摆放无序,地面不整洁,不仅会给正常工作造成不便,而且还可能伤害作业人员。
应依据安全规程要求,督促并教育职工养成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文明施工的良好习惯。
2.随意在楼板或建构筑物结构上打孔[举例]有的作业人员为图方便,未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楼板或建筑物结构必须保持完整和稳固,才能起到支撑的作用。
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既不美观,又会妨碍其稳固性。
对不经批准,随意在楼板或建筑物结构上打孔的应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罚。
3.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举例]需要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时,有的作业人员留省事,竟用已安装好的管道进行悬吊。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重物或起重滑车享有一定的质量,悬吊在管道上,会造成管道塌陷或折裂,损物伤人。
因此,①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②加强现场监督,发现利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的行为时坚决制止。
4.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举例]有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在厂房内外,工作场所预留的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对危险视而不见,习以为常。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
违反这条规定,在井、坑、孔、洞或沟道上不加盖盖板,就会发生人员坠落伤害事故。
应准备坚固适用的盖板并对现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有遗漏之处及时补盖。
5.在通道口随意放置物料[举例]经常在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存放容易使人绊倒的物料。
[纠正方法]应讲清楚: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是人员行走和物料转运的必经之地。
如果在这些地方放置物料,必然会阻碍通行,给工作带来不便。
装置性违章检查表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
12
食堂放置液化气处等易燃易爆区内未装设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13
进入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排气口无防护罩:
14
主要通道无照明或亮度不足
六、防高处坠落类
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2
高处危险作业区下方未装设牢靠的安全网;
3
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人字梯无限制开度的拉绳:
4
高处作业临空面未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5
立体交叉作业无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九、防触电类
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2
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3
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方法:
4
构架爬梯、低位旋转探照灯外壳没有直接接地: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没有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5
临时电源盘、柜没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7
电动工器具电气部分有缺陷:
8
接地网有外漏现象
9
各电源箱不可靠接地
三、生产设备
设备不使用双重名称标志牌,不正确
2
继保压板投退状态不符合要求
3
配电箱、端子箱蛇皮套管存在脱落现象
4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5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6
更换保险丝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丝代替
7
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绝缘老化、胶皮破裂等不合格现象的电线电缆
未来热电2015年装置性违章检查表
序号
违章性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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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装置性违章21例
作业性违章描述
高压开关室的门不能从内部打开;
现场电气开关设备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电气安全工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夜间高处作业或炉膛内作业照明不足;
临时爬梯材质不符合要求,挂靠不牢;
高建筑物临空面没有栏杆、栏杆不牢固或栏杆高度低于有关规定;厂房和其它生产场所吊装口四周无固定栏杆;
设备、管道、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
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配备不全;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部位无警示标志;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防火规程的要求,无避雷设施;进人易燃、易爆区的车辆无防护罩;
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头渗漏油;
现场无畅通的消防通道;
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办公楼及其他场所消防设施不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带压设备无超压卸压装置或卸压装置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