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代卫所军户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明代卫所制的演变
摘要卫所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军制的某些内容而制定的。是明朝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军事制度。它以都司为地方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率领所属卫所隶与中央五军都护府,并听命与兵部。在明初,卫所制曾发挥过无比重要的功能,但在整个明代,卫所制的地位并不是一直都居高不下的。卫所制本身固有的一些弊端使得其随着社会发展走向衰落的必然性,加上募兵制、营兵制的存在,一方面替代着卫所军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渗透着卫所队伍,大批卫所军士转为募兵或营兵,也使得卫所制不堪一击。在很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卫所制也相应的发生了一些变化,整体上大致上是形成、兴盛后渐渐走向衰落,但其中难免有些小的波动。本文试图结合《嘉靖尤溪县志》的相关内容,从卫所制度本身的一些特点、募兵制、营兵制的冲击三个方面,就军事因素上来探析明代卫所制的演变。
关键词明代卫所制募兵制营兵制
一
明代的卫所制,以军屯保证其自给自足,由世袭保证士兵来源,所以封闭、保守是其突出特点。明代大多数卫所,都建立了完备的军屯制度,卫所军士部分守城,部分屯种,要求基本上做到自给自足。卫所制的这一特点,是与明初特定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多年战乱,使明初出现了大量荒闲土地,政府得以进行土地的再分配,把大量土地直接划归卫所管辖,军屯有充分的保证。“军士屯田是古代中国政府解决军队后勤补给的主要措施……明初,由于常年战乱的影响,经济凋敝,百废待兴丞需征薄赋行轻徭,与民休息。指望百姓赋税供养庞大军队是不可能的,自养是唯一的办法。为了供养庞大的军队。明朝政府承袭了元代军屯的遗产,并将之扩大化,在全国绝大多数卫所开展屯田,力求实现军粮自给。”1但永乐晚期,军屯制度已开始遭到破坏。宣德以后,卫所官侵占军屯田地、私役军士耕种之事,已频频发生。甘肃、宁夏可行水灌溉的良田沃土,皆为镇守官及官豪横官旗所占。大同参将曹俭,占应州等处庄田一百五十余顷,又私役大
同诸卫军百余人耕种。结果是贫穷军士,无寸地可耕,妻子冻馁,人不聊生。
卫所是建立在屯田之上的,屯田可谓卫所存在的一个经济基础。如果“军伍销耗,耕者无人,则屯粮不足。又增以客兵,坐食者众,屯粮更为不足。于是益之以民粮,又益之以盐粮,又益之以京运,卫所之制始破坏矣”。屯田是一种国有土地,随着明代社会发展,由于抛荒、豪强地主霸占、租佃典卖等因素屯田渐渐转为私有,卫所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土地,衣食无保证。加之部分军士转而占据耕地,不在作战,也不利卫所的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使卫所制下严格的人身束缚开始松动。明朝卫所军士别立户籍,称军籍。军籍和民籍的区分是极为严格的。军籍属于都督府,民籍属于户部。卫所军士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辖,在身份、法律和经济地位上都与民不同,军和民截然分开。民户有一丁被垛为军,他的一家便永远充军,住在被指定的卫所。在卫军士除本身为正军外,其子弟称为余丁或军余,将校的子弟称为舍人。壮丁死亡或老病,便由次丁或余丁替代。如果卫所军士一家已全部死亡,那就必须到原籍勾取族人顶丁。洪武二十一年,为了使卫所军有稳定的数额,开始编造军籍黄册,并规定同赋役黄册一样,每十年编订一次,以防军民户籍的紊乱,军籍世袭,民户一经签派为兵,就永远不能脱籍。军籍成为卫所军士世世代代的枷锁,军士无力挣脱,便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从卫所制建立之初,逃亡现象即已存在。朱元璋令天下诸司追捕这些逃亡军士,并于洪武四年,严定罚例,从小旗至千户,以逃亡人数多寡定罚俸降级不等。
此后,逃亡人数有增无减。嘉靖八年,桂萼上天下兵籍,仅九十七万。至胡松考舆地,又止八十四万五千八百而已。而天下卫所军士的总额,估计在300余万。有鉴于此,从宣德时期起,明廷每年派出清军御史,分道清理逃军。各卫所也纷纷派人到逃亡军士的原籍勾丁。终明之世,卫所制不废,清勾亦始终举行,但依然是没有用的。很多军士逃走后,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业,通同军户,不再返回。
卫所越发军备废弛,“建炎元年知县事绍兴。初建剑盗蜂起,正练兵屯守弓手余招酗酒,马入队,队长不能止,正即斩狗部下”。2卫所制的废弛,使军队的战斗力明显下降,甚至难以承担其正常的军事职能。明代军队的建置,在京城
及边地安置了大量军队,尤以京军人数众多,装备精良,以期起到居重驭轻的作用,京军的情况便很有代表性。
京营军士78卫,人数不下30万。皇城周围又设置50余卫,军士20余万。
京军在全国军事防卫中地位举足轻重。在当时江南军士多用于漕运,江北军士多作为班军,进京操备,致使腹里卫所城池空虚,遇警则力不能支,只能倚靠京军的支援。边军人数虽多,但分路把守,势分力单,一旦有警,亦需京军支持。
京军的居重驭轻的地位并没有保持多久,土木之变,明英宗率50万京军出征,几乎全军覆没。正德时,刘六刘七起义,威胁京城,京军已无能为力,不得不调边兵入援。到嘉靖时,卫所军出现了一碰即溃的局面,而只能募兵征战了。京军已因不习战阵,恐伤国威而不轻易派遣了。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的卫所制,地位上其实在处于一种下降的趋势。
对卫所制实存的弊端,当时的很多有识之士也有了认识。但扭转这种境况的策略却不甚得力。京营从于谦把三大营变为十团营,此后营制纷更不定,而京营状况并未有多大改善。但在对卫所的被动调整和变革中,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如提高将领权力的做法和改银召募的尝试,这些变革多少触及了卫所制的实质性问题。
明太祖分府设将,明成祖分营统兵,以避免历代强臣握权重兵的隐患。
京营制度的改革,也表明了明代试图调整卫所制下兵士终身服役所造成的老弱疲羸充斥行伍的状况。从三大营变为十团营以后,精锐士卒被编入团营,老弱不堪者归本营,称老家,专供役使。但老家制度仅行于京营,这就使卫所的状况不能得到根本改善。
改银召募的办法,更是大胆地突破了卫所制的世袭传统。这在班军中,表现得最为典型。
班军之设,始于永乐。承平日久,班军渐渐被用于兴作,操练日减乃至全废。正德以后班军作役已成为普遍现象。军卒因畏惧劳作而愆期不至。虽严定罚例,仍不能禁止。班军将领又畏惧因士卒失期逃亡而被治罪,便私自募人代役。
京操班军由于地处京师,土木之役较多,权贵及有司俱以班军作役为利,所以改银召募之议难以顺利实行,况且16万班军尽数撤还,京师也未免空虚无靠。边班官军则相对灵活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