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卖方(出卖方):[卖方名称]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买方(购买方):[买方名称]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卖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并经营的公司,具有以下商品的出售资格和能力;买方拟购买卖方销售的以下商品,并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购买;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名称和规格1.1 卖方将出售给买方以下列明的商品及其规格:商品名称:,规格:,数量:_________ 件/吨/公斤等;商品名称:,规格:,数量:_________ 件/吨/公斤等;(依此类推)第二条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商品的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件/吨/公斤等(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
2.2 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上述款项支付至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装运条款3.1 商品的装运地点为_________(卖方所在地/指定地点)。
3.2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支付的货款后______日内,将商品装运至以下指定的目的港口或目的地:目的港口/目的地名称:_________装运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等):_________装运时间:_________(具体日期或时间段)3.3 卖方应承担商品运输途中的风险直至商品交付至目的港口或目的地。
第四条交付及验收4.1 商品交付后,买方应在收到商品后______日内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
如有问题,应当在此期限内书面通知卖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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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合同中的装运 条款
1.装运港
装运港(Port of Shipment)又称装货港(Loading Port),是指货物起始 装运的港口。为了便于卖方安排货物的装运和适应买方接收或转售货物的需要, 在一般情况下,装运港都是由卖方提出的,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在国际贸易中,装运港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① 明确规定某一港口为装运港,如“装运港:伦敦”。 ② 规定一个或更多的港口为装运港,如“装运港:上海/青岛/大连”。 ③ 在磋商或成交时具体装运港一时不能确定的,可以规定为某一国的口岸,
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装卸,则需要 向船方交纳延误船期的罚款,即滞期费; 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装卸工作,则可以从 船方取得速遣费。按照惯例,速遣费是滞期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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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装运 条款
1.分批装运
✓ 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 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次装运。
✓ 允许分批装运对卖方来说比较主动(明确规定分期数量者除 外),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 用证另有规定,准许分批装运。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不准 分批装运,卖方就无权分批装运。因此,为防止误解,如需 要分批装运的出口交易,应在买卖合同中对允许分批装运作 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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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批装运和转运
合同中的装运 条款
2.转运
✓ 根据《UCP600》,转运(Transhipment)是指在信用证规 定的运输起点到终点的运输过程中,货物从一运输工具上卸 下再装上另一运输工具的行为。
✓ 按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凡是需要在中途转运,都必须在 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允许转运,一般在合同中写明 “允许转运”,那么一般负责安排运输的承运人将根据具体 情况确定中转港口及后程运输,无须事先征得货主的同意。
合同装运条款模版
合同装运条款模版1. 装运责任:买方应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安排货物的装运。
卖方应确保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日期前准备就绪,并及时通知买方。
2. 装运时间和地点:货物应于____年__月__日之前,在卖方指定的地点装运完毕。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装运延迟,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协商确定新的装运日期。
3. 运输方式:货物的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例如:海运、空运、陆运等),运输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4. 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后的__小时内,通过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通知应包括装运日期、货物描述、数量、毛重、净重、发票号码、运输工具及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
5. 保险:若合同规定需对货物进行保险,买方应负责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保险应覆盖从装运地到目的地的全程运输风险。
6. 装运文件:卖方应提供所有必要的装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提单、装箱单、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检验证书等。
所有文件应真实、准确,并符合目的国的进口要求。
7. 风险转移:货物的风险和所有权自装运时起转移至买方。
但若因卖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或灭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8. 延迟装运的赔偿:如因卖方原因导致装运延迟,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支付延迟装运的赔偿金。
9.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按时装运,受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双方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请注意,此模版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和双方的协商结果进行调整。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建议由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查和修改。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运输条款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运输条款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的运输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运输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货物的运输方式,例如海运、航空运输、陆运等。
2. 装运港和目的港:合同中需要指定货物的装运港和目的港,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到达目的地。
3. 货权转移:合同中需要明确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通常情况下,在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或承运人后所有权就转
移到买方的名下。
4. 运费和保险费:合同中需要明确谁来承担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
有时买方会负责这些费用,有时卖方会负责,具体以合同约定
为准。
5. 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的选择:合同中需要确定具体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例如船舶类型、航班号、货车型号等。
6. 运输时间和交货期限:合同中需要约定货物的运输时间和交货期限,以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7. 货物检验和接收:合同中需要明确买方应如何检验货物,并规定如果货物有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买方应如何处理。
8. 运输保险:合同中需要确定货物是否需要购买运输保险,如果需要,应明确由买方还是卖方来购买。
9. 运输文件和证明:合同中需要明确哪些文件和证明需要在货物交付时提供,例如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
10. 运输风险和责任:合同中需要明确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由谁承担,例如货物损坏、灭失、延误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运输条款,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具体合同和双方的协商来确定。
对于国际贸易买卖合同的运输条款,建议双方在签订合详细讨论和约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一、引言二、装运方式和费用承担1.装运方式:–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货物将由卖方负责选择合适的装运方式和运输工具。
一般常见的装运方式有海运、空运和陆运等。
–卖方应当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进行包装和标记,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
2.装运费用:–装运费用由谁承担,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般情况下,卖方承担货物在发货国的装运费用,买方承担货物在目的港口到达后的卸货、仓储和运输费用。
–如果因特殊原因导致运输费用增加,费用的承担责任应根据卖方和买方之间的双方约定进行分配。
3.装运保险:–为了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双方应充分考虑对货物进行合适的装运保险。
卖方应确保在货物装运前购买适当的货物运输保险,并提供保险单给买方。
三、装运期限和延期1.装运期限:–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的装运期限。
装运期限是指从合同签订日起到货物装运日之间的时间段。
–卖方应确保在必要的时间内组织货物的装运,以便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给买方。
2.延期:–如果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造成装运期限延误,延期的责任和赔偿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延期期限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尽力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延期较长,双方还可以协商是否取消合同。
四、货物检验和接收1.检验标准:–买方有权在合理时间内检验货物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等。
货物应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标准。
2.接收要求:–买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和地点接收货物。
如发现货物存在数量、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
3.接收拒绝:–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卖方负责解决退货和赔偿事宜。
五、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定义:–不可抗力是指在货物装运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管制等非当事人可控制的事件,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2.不可抗力的后果:–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协商解决问题。
如无法解决,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合同装运条款案例范文
合同装运条款案例范文甲方(卖方):时尚服装厂。
乙方(买方):潮流服装店。
一、合同背景。
时尚服装厂和潮流服装店达成了一笔服装买卖交易,总共涉及500套当季新款服装。
因为服装店急着在旺季上架这批衣服,所以装运条款就成了这份合同里超级重要的部分,就像火车的轨道,要是歪了,这生意的列车可就跑不起来啦。
二、装运条款内容。
1. 装运时间。
合同规定,时尚服装厂必须在20XX年X月X日前把货物装运完毕。
这就好比一场赛跑,这个日期就是终点线,服装厂可得加油,不能慢悠悠的。
而且双方还挺幽默地约定,如果因为服装厂的拖延,导致衣服晚到服装店,每迟到一天,服装厂就要给服装店提供10套免费的服装作为补偿,这就像是给服装厂的小皮鞭,让他们不敢懈怠。
2. 装运港和目的港。
装运港是上海港,为啥是上海港呢?因为服装厂就在上海周边,货物从这里出发就像从家门口出发一样方便。
目的港则是广州港,毕竟潮流服装店在广州,货物得准确无误地到达这个“目的地车站”。
这两个港口就像两座桥梁的两端,连接着买卖双方的生意之路。
3. 分批装运和转运。
双方约定不允许分批装运。
这就好比是订了一个全家桶套餐,你得一次性把所有东西都送来,不能分几次送,不然服装店这边接收起来就乱套了。
而关于转运,合同里明确写着允许转运。
为啥呢?因为有时候从上海到广州的直航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比如天气或者船期安排。
要是不让转运,就像把路给堵死了,货物可能就卡在半路上了。
所以允许转运就像是给货物运输多留了几条备用道路,确保能顺利到达目的地。
4. 装运通知。
一旦货物装上船,时尚服装厂得像个小喇叭一样,马上通知潮流服装店。
通知内容得包括船名、航次、预计到达日期等重要信息。
这就像是给服装店发个短信说:“你的货已经上车(船)啦,车牌号(船名)是啥啥啥,大概啥时候到你那儿。
”这样服装店就能提前做好接货的准备,就像迎接远方来的客人一样。
三、实际执行中的小插曲。
在执行过程中,还真出了点小状况。
到了规定的装运日期,潮流服装店左等右等都没收到装运通知。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的装运条款是指有关商品运输和交付的规定。
本条款规定了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商品的安全运输和准时交付。
本条款适用于国际贸易销售合同,买卖双方应遵守本条款的规定。
2. 运输方式2.1 买方有权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并通知卖方所选择的运输方式。
卖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做出回应,并确保所选择的运输方式符合买方的要求。
2.2 如买方未明确指定运输方式,卖方有权自行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卖方应在运输方式确定后及时通知买方。
3. 包装和标记3.1 卖方应对商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2 卖方应正确标记包装,标记应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毛重、净重等必要信息。
4. 运输文件4.1 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运输文件,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等。
4.2 所有运输文件应准确无误地提供给买方,并在运输过程中随同商品一起发送。
5. 运输保险5.1 卖方应为商品购买适当的运输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5.2 运输保险的金额应相当于商品的货值,并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6. 货物检验和接收6.1 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在合理时间内提出任何质量、数量或其他方面的异议。
6.2 如买方未在货物到达后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则视为买方已接收货物。
7. 拒绝接收货物7.1 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或其他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7.2 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并提供合理的理由。
卖方应根据买方的通知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8. 延迟交货8.1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交货延迟,双方应在合理范围内互相协商解决。
8.2 如卖方因自身原因导致交货延迟,买方有权要求赔偿。
9. 违约责任9.1 如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0. 争议解决10.1 对于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无果,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并以仲裁裁决作为终局。
装运条款合同范本
装运条款合同范本SEO 关键词:装运条款,合同范本,运输方式,交货时间,风险承担装运条款合同范本一、运输方式1. 卖方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数量和目的地,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海运、空运、陆运或多式联运。
运输方式的选择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并经买方同意。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1. 交货时间应明确规定为具体的日期或时间段。
例如,“卖方应在[具体日期]之前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预付款后的[X]个工作日内发货”。
2. 交货地点也应在合同中明确指定,可以是卖方的工厂、仓库、指定的港口、机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三、货物包装和标识1. 卖方应按照通用的商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2. 货物的外包装应标明买方的名称、地址、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唛头等必要信息。
四、装船通知1. 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通知内容包括船名、航次、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货物数量、重量、价值等。
2. 装船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买方。
五、运输保险1. 由哪一方负责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按照货物价值的一定比例购买保险,并将保险单转让给买方。
2. 若买方负责购买保险,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买方提供相关的运输单据和货物信息,以便买方办理保险手续。
六、费用承担1. 运输费用的承担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一般来说,运费可以由卖方承担、买方承担或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2. 除运输费用外,可能还涉及到装卸费、港口费、仓储费等其他相关费用,这些费用的承担方式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风险承担1. 货物的风险在交货前由卖方承担,交货后由买方承担。
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风险转移条件,如货物越过船舷、交付给运输公司等,则以约定为准。
2.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货物损失或损坏,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惯例协商解决。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本课程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单项选择题;2、判断;3、简答题; •4、案例分析题;5、论述题。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 的,因为( ) A. 惯例即是行业内的法律 B. 惯例有强制性 C.当事人有权在合同中作不符合惯例的规定 D.法院会维护惯例的有效性
交货时间一般是规定一个期限,而不是某个具体 日期。主要有3种规定方法: (1)规定明确具体的交货时间 A、规定在某月内装运; B、规定在某月月底以前装运; C、规定在某月某日以前装运; D、规定跨月装运,即规定在某几个月内装运。
(2)规定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时间内装运 对某些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和地区,或专为买 方制造的特定商品,为了防止买方不按时履行合同而 造成的损失,也可采用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一定时间 内装运。 如果买方拖延或拒绝开证,则卖方会很被动,
选择目的港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1、规定可选择的目的港的数目不超过三个,且 被选目的港在同一航线上; 2、在核定价格和计算运费时,应按被选港口中 费率和附加费最高的来计算; 3、买方须在轮船驶抵第一个选择港前按规定的 时间,将最后确定的卸货港通知船公司或代理人。
分批装运和转船运输,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 益。能否分批和转船装运,往往是出口销售合同中交货 条款的重要内容。 一般地,允许分批和转船对卖方来说比较主动。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争取早出口早收汇,防 止交货时发生困难,除非买方坚持,原则上均应争取在 销售合同中订入允许分批和转运。 对于分批装运条款中明确规定分批数量,以及类 似的限批、限时、限量的条款,接受时应慎重对待。
因此一般还应同时规定开到信用证的期限。
(3)规定近期交货术语 在买方急需而卖方又备有现货的情况下,可采用 近期交货术语作为交货时间。 例如:立即装运(Immediate Shipment),即期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运输条款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运输条款一、货物交付与运输方式1. 根据本合同,卖方应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运输货物到该地点。
2. 买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但应提前通知卖方,并与卖方一同协商确定具体的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3. 货物的运输方式应符合国际贸易的常规规定,并应确保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地到达目的地。
二、装运通知和文件交付1. 卖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书,并提供详细的装运计划、装运状况及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2. 卖方应将装运单据及所有必要的商业文件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规定交付给买方,并在装运通知中注明相关文件的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三、保险责任和索赔1. 在货物装运过程中,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为货物投保一切险,并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保险单据。
2. 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索赔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协助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3. 如因卖方过失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赔偿买方的损失。
四、包装和验货1. 卖方应根据货物性质和运输要求,合理包装货物,并确保包装符合国际运输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 买方有权在收到货物后,在合理时间内对货物进行验货。
如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替换、退货或者赔偿等处理。
五、迟延和委托运输1. 如果因天气、交通、海关检查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货物的运输被迟延,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努力寻找解决方案以保证货物的安全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 如买方要求由卖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卖方应确保所委托的运输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并承担在合同约定的运输中所产生的费用。
六、应急处理和争议解决1. 如果发生货物丢失、损坏等突发情况,卖方和买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2. 如因货物质量、运输方式等原因引发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2、转船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 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船的,视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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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装卸时间、装卸率、滞期和速遣费的 规定 1、装卸时间:
计算方法:A. 按连续日计 B. 按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计 C. 按好天气工作日计 D. 按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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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滞期费(demurrage)
在规定的装卸期间内,如果租船人未 能完成装卸作业,为了弥补船方的损 失,对超过的时间租船人应向船方支 付一定的罚款。
问:买方是否有权拒收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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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美国某商人曾按CFR新奥尔良条件从英国 某商人购买500吨生铁,合同规定在格拉 期哥港口尽快装船。后因格拉斯哥港口租 不到船位,卖方便改在里斯港口装船。实 际上:从里斯港口装船,比从格拉斯哥装 船到达的时间还早。货物到达美国后,正 值钢铁市场价格下跌,买方便以卖方擅自 改变装运港为由而拒收货物,于是卖方诉 诸地方法院,以格拉斯哥港装船的规定不 是一项重要的规定为由,要求买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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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 装运,装运时间为2002年1月/2月。 结果我方分别于2月25日在烟台、于 3月2日在上海装运1000公吨大米于 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 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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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150公吨冷 冻食品的合同。合同规定:3-7月份装, 每月平均装运30公吨,凭即期信用证支付。 后来证规定:装运前由港口商检局出具船 边测温证书作为议付单据之一。我方3至5 月份正常交货,顺利结汇。但到6月份,由 于船期延误,推迟到7月6日装运出口,而 海运提单则倒签为6月30日,而送银行的商 检证书在船边的测温日期为7月6日,后又 在7月10日同船运出30公吨,我方所交商检 证书在船边的测温日期为7月10日。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模板)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1. 引言2. 货物装运2.1卖方应负责将货物妥善装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准确的装运指示,包括装运日期、货物数量、包装要求等。
2.2卖方在装运货物前,应确保货物经过适当的包装和标记,以确保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的安全。
2.3买方对于卖方提供的装运日期应尽力配合,并在必要时,提前与卖方商定装运方案。
2.4卖方应合理安排货物的装运,以确保货物在约定的时间内到达目的地。
3. 运输方式和费用3.1货物的运输方式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运输方式可以包括海运、空运、陆运或其他方式。
3.2运费和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3.3在货物装运过程中产生的装卸费用、关税、保险和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
4. 装运文件和通知4.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后合理时间内,将装运文件发送给买方。
装运文件通常包括装箱单、提单、发票、装运通知等。
4.2买方应及时核对装运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通知卖方进行修正。
4.3如果买方未能及时通知卖方有关问题,视为买方接受了装运文件中的内容。
5. 不可抗力5.1如果装运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该事件将被视为合同暂时中止,双方应协商解决措施。
5.2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终止合同或延期履行。
6. 违约责任6.1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或未能提供准确的装运指示,买方将被视为违约。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2如果卖方未能按时装运货物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妥善包装货物,卖方将被视为违约。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6.3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等。
7. 争议解决7.1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解决。
7.2如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装运条款一、引言国际贸易中,装运条款是买卖双方就货物的装运、运输、保险责任等事项所达成的约定。
装运条款的合理设置能够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减少纠纷发生,保护双方利益。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国际贸易实务装运条款。
二、FOB装运条款FOB (Free On Board)装运条款是指卖方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后,将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方的一种装运条款。
根据FOB装运条款,卖方除了将货物交付至指定的港口外,还需要办理出口手续、出具合格的装箱单、提供货物准备装运的通知等。
买方需负责向卖方提供装运货物的船舶信息、安排来港验货、支付海运费用等。
FOB装运条款适用于海运货物,特点是卖方在货物装上船后,即不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买方成为货物的合法所有者。
三、CIF装运条款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装运条款是指卖方在承担把货物运送到合同约定的目的地港口的责任和费用的基础上,负责购买一定的保险,并将货物和保险费用的费用包括在内的一种装运条款。
根据CIF装运条款,卖方负责购买一定金额的保险保护货物免受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坏。
卖方需要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和付费给船运公司。
一旦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后,买方将负责清关、支付税费、提货等后续工作。
CIF装运条款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且卖方承担了部分运输和保险费用,相对于FOB装运条款,风险转移较晚。
四、EXW装运条款EXW (Ex Works)装运条款是指卖方只需将货物提供给买方取货的一种装运条款。
根据EXW装运条款,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好并告知买方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买方需要自行安排货物的运输、支付所有费用、办理出口手续等。
EXW装运条款适用于卖方对货物的运输和保险不负责任,风险和责任将在买方提货时转移。
五、其他装运条款除了上述介绍的FOB、CIF和EXW装运条款外,国际贸易实务中还有其他常用的装运条款,如CFR(成本加运费)、CPT(运费支付到指定地点)、DAP(交货地勾选指定地点)等等。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一、货物的装运方式和方式1.1 装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装船前,卖方应确保货物已被妥善包装,并在合适的运输工具上顺利装运。
1.2 装车:如果货物的运输方式是通过陆上交通工具进行装运,卖方应确保货物已被适当包装,并在合适的运输工具上顺利装车。
1.3 其他方式:如果双方商定了其他装运方式,双方应在本合同中明确描述该方式的具体细节。
二、装运文件要求2.1 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离开或准备离开装运地点之前,提供装运通知,并将相应的装运文件副本发送给买方。
2.2 装运发票:卖方应根据装运货物的实际数量和价格,在装运货物的同时提供一份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装运发票。
2.3 装箱单:卖方应提供一份详细列出装运货物数量和规格的装箱单。
2.4 装运保险单据: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货物装运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装运保险单据。
2.5 其他文件:除上述文件外,根据特定情况需要,买卖双方可以商定使用其他装运文件。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文件应遵守适用的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
三、装运损坏和延迟3.1 装运损失和损坏:如果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并提供详细的损坏报告和相关证据。
卖方应根据适用的法律和合同规定,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解决此问题。
3.2 装运延误: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补救措施来减轻延误的影响,并与买方商定新的交货时间。
四、装运费用和费用负担4.1 运输费用:除非另有约定,买方承担货物的装运费用,包括装运货物所产生的费用和保险费用。
4.2 关务费用:除非另有约定,买方承担货物的关务费用,包括进口和出口的关税、税费、仓储费用等。
4.3 运输和保险费用的支付:运输和保险费用应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支付,具体支付条款由买卖双方商定。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5.1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第一条装运指令1.承运人应根据买卖双方的指示,按照合同约定及国际贸易惯例执行装运指令。
2.买方应提供详细的装运指令,包括货物数量、包装要求、装运港口、目的港口、船运或航空运输等信息。
3.承运人应在收到装运指令后尽快确认,并及时通知买方装运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装运方式1.货物的装运方式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可以是海运、空运或其他适当的运输方式。
2. 如果没有指定装运方式,买方有权自行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第三条装运文件1.承运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提供相关的装运文件,包括提单、舱单、发票、装箱单等。
2.装运文件应准确无误地反映货物的数量、品质和包装,并能符合目的港口的通关要求。
3.买方应尽快审核装运文件,并及时通知承运人有关装运文件的问题。
第四条装运通知1.承运人应在货物装船或交付空运公司之前,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
2.装运通知应包括货物的数量、品质、包装、装运港口、目的港口、预计到达时间等相关信息。
3.买方应在收到装运通知后尽快跟进货物的运输情况,并做好接货准备。
第五条装运期限1.装运期限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应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运输方式的特点执行。
2.在正常情况下,承运人应尽快安排装运,并按时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
第六条装运损失和责任1.在货物装运过程中,如发生损失、灭失或延误,责任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法规执行。
2.如果损失、灭失或延误是由承运人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装运保险1. 买方有权要求承运人代办或提供装运保险。
2. 装运保险应覆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和风险。
3. 承运人应根据买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装运保险文件和证明。
第八条装运费用1.装运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清关费用等。
2.如果没有具体约定,装运费用应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运输方式的特点执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1. 对于因装运引起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
国际贸易销售合同装运条款一、装运通知1.1 卖方应提前通知买方关于货物的装运计划。
装运通知应包括以下信息:装运日期、发货地点、船名/航班号、目的港口/机场、货物详细描述和数量、货物保险安排等。
二、装运方式和运输文件2.1 装运方式卖方和买方应商定货物的装运方式。
常用的装运方式包括海运、空运、陆运等。
在商定装运方式时,应充分考虑货物的性质、运输时间、成本以及风险分担等因素。
2.2 运输文件卖方应负责提供符合相关国际贸易规定的运输文件,以确保货物的顺利运输和通关。
运输文件一般包括装箱单、提单/空运单、商业发票、装运通知书、装船/装机通知书等。
卖方应按时提供完整和准确的运输文件给买方,以便买方办理货物的提货、清关和支付相关费用。
三、装运期限和延迟3.1 装运期限卖方和买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装运期限。
装运期限是指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或承运人的日期。
双方应严格按照装运期限履行合同义务,确保货物按时装运。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装运货物,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延迟原因。
延迟装运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3.3 延迟装运的责任分担对于因卖方原因导致的延迟装运,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因买方原因导致的延迟装运,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延迟装运,双方应互相体谅,尽力协商解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货物的装运和保险4.1 卖方的责任卖方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数量,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装运措施,确保货物在装运过程中不受损坏。
卖方还有责任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如装箱、装车、交货等。
4.2 货物的保险卖方和买方应根据货物的价值和风险,商定是否需要购买货物保险。
若商定购买货物保险,卖方应按照买方的要求购买符合国际贸易惯例的货物保险,并将保险单副本提供给买方。
若由买方自行购买货物保险,则应及时提供保险单副本给卖方。
五、装运费用和费用承担卖方和买方应商定货物的装运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
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 1、各批次互不影响使用,哪批 有问题退哪批! • 2、成套的货物,若其中一批有 问题,全退! • 3、违反交货期的货物,违反之 前的批次不能退,违反之后的批 次可以退!
有这个权利,但行使与否, 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案例思考
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 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 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 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 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 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 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 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 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 √ √ √
(三)滞期费和速遣费 • 滞期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 人未完成装卸作业,给船方造成经济损 失,租船人对超过的时间向船方支付一 定的罚金。 • 速遣费是指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租船 人提前完成装卸作业,使船方节省了在 港开支,船方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金额。 • 按惯例,速遣费一般为滞期费的一半。
装运通知
Advice of Shipment
• 买卖双方为了互相配合,共同搞好车、船、 货的衔接和办理保险等,不论何种贸易术语成 交,贸易双方都要承担互相通知的义务。 “Advice of Shipment”也是装运条款的重要 内容。 • FOB成交:卖方应在约定装运期开始的前3045天,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通知,以便买方及 时派船接货。 • CFR/CIF成交:出口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 FCA/CPT/CIP成交:货交承运人后,将货物交 付的具体情况以及交付承运人的日期电告买方
国际货物买卖中比较常见的装运港 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有()
• A笼统地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 • B一般情况下,只规定一个装运港和一个目 的港 • C大宗商品可规定两个装运港和目的港 • D在双方洽商暂无法确定装运港和目的港时, 可采用选择港的方式。
合同的装运条款模板
合同的装运条款模板本合同由以下装运条款组成,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装运时间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支付的预付款或开立信用证后,立即开始安排货物的装运。
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装运时间,并在装运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装运。
二、货物数量和质量1. 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质量进行装运,货物数量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标准。
2. 在装运前,卖方应对货物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货物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三、包装和标识1. 卖方应对货物进行合适的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 卖方应在货物上标注清晰的标识,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装运日期等信息。
四、运输方式1. 双方应就货物的运输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包括海运、空运、陆运等方式。
2.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通知买方货物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公司。
五、保险责任1. 卖方应为货物购买适当的保险,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
2.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前,保险责任由卖方承担。
六、交付和接收1.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货物,如有延误,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2. 双方应当签署货物交接单,确认货物的数量和质量。
七、弃港条款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货物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装运,则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立即协商解决方案,并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八、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上为本合同的装运条款,双方应遵守并执行。
如果有任何争议或疑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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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
1、港口明确; 2、不接受内陆城市;
3、装卸港的条件;
4、国外重名港口。
比如:只规定一个港口 例 Port of shipment:Shanghai port of destination: New York 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 例 Port of shipment: Qingdao and Shanghai port of destination:London/Liverpool
案例分析: 1.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 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 装运,装运时间为2002年1月/2月。 结果我方分别于2月25日在烟台、于 3月2日在上海装运1000公吨大米于 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 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请问:这是否违约?
2.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150公吨冷 冻食品的合同。合同规定:3-7月份装, 每月平均装运30公吨,凭即期信用证支付。 后来证规定:装运前由港口商检局出具船 边测温证书作为议付单据之一。我方3至5 月份正常交货,顺利结汇。但到6月份,由 于船期延误,推迟到7月6日装运出口,而 海运提单则倒签为6月30日,而送银行的商 检证书在船边的测温日期为7月6日,后又 在7月10日同船运出30公吨,我方所交商检 证书在船边的测温日期为7月10日。 问:这样做有何问题?
(三)分批装运和转船
1、分批装运
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 若干批装运。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同一船只, 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即使是提单 表示不同的装运日期或者不同的装运港 口,也不作分批装运。
• 注意: (1)在合同中如没有规定不准分批装运的, 视为可以。 (2)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每批装运时间和数 量,若其中任何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本 期及以后各批均失效。 (3)运输单据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路线、 同一目的地,即使其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 运日期及不同的装运港,将不视作分批装 运。
问:(1)在集装箱运输中,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 应负有什么义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2)在集装箱运输中,S分公司应负有什么义 务?它是否应对损失负责?
答:(1)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应保持集 装箱清洁、干燥、无残留物以及前批货 物留下的持久性气味;思捷达远洋运输 公司应对茶叶的损失负责。 (2)S分公司作为装箱,铅封的收货 人、代理人,应负有在装箱前检查箱体, 保证集装箱适装的义务。S分公司未尽 前述义务,主观上有过失,应承担货损 责任。
5.我国荣塔公司向日本富士株式会社订购彩电 800台,合同规定:彩电价格为每台600美元 CIF宁波,2004年6月30日长崎港装货。货物于 2004年6月30日装船,装船时外包装有严重破 损,富士株式会社向船舶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 的保函。船长应富士株式会社的请求,出具了 清洁提单,富士株式会社取得了货款。货物到 达宁波后,荣塔公司发现,电视机外包装箱有 严重破损,船舶公司出示了富士株式会社提供 的保函,认为该事应向富士株式会社索赔。 现问: (1)船舶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2)富士株式会社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3)保险公司如何对待荣塔公司的索赔? (4)荣塔公司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
第五节 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一、装运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一般包括:
装运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 分批装运和转船、装运通知、装 卸时间、装卸率、滞期与速遣条 款等。
交货时间 货物运到目的港交给买方的时间
装运时间 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或 者其他运输工具的时间
在F组和C组贸易术语下,卖方把货 物装船获得运输单据,即为向买方 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装运时间
答:(1)船舶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富士株 式会社的保函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富士株式会社应承担责任。因船舶 公司之所以出具清洁提单,是因为富士株 式会社出具了保函,因而富士株式会社依 保函对船舶公司承担责任。 (3)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为根据 海商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对 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 偿责任。 (4)荣塔公司的损失可要求船舶公司赔 偿,因为它没有如实签发提单。
※F组、C组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
同”
(一)装运时间的规定
1、具体时间;Time of shipment: April 2005 2、收到信用证后的若干天或月;
“Shipment within 20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3、收到信汇后的若干天或月;
“ Shipment within 25 days after receipt of M/T.”
4.美国某商人曾按CFR新奥尔良条件从英国 某商人购买500吨生铁,合同规定在格拉 期哥港口尽快装船。后因格拉斯哥港口租 不到船位,卖方便改在里斯港口装船。实 际上:从里斯港口装船,比从格拉斯哥装 船到达的时间还早。货物到达美国后,正 值钢铁市场价格下跌,买方便以卖方擅自 改变装运港为由而拒收货物,于是卖方诉 诸地方法院,以格拉斯哥港装船的规定不 是一项重要的规定为由,要求买方赔偿。 问:如果你是法官,你应如何判决?
3.某卖方曾出售一批大米,合同规定在当年 3~4月份装运,但卖方因手中有货、也有 船,便在2月份将大部分大米装上了船, 只剩下八分之一的大米在3月份装船。后 来因粮食价格下降,买方就以卖方提前装 运、违反约定的装运期为由而拒收货物。 于是,卖方即向法院起诉。卖方认为,买 方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且提前装船的大 米,与本应在3月份装船的大米,并无区 别。 问:买方是否有权拒收货物?
2、转船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 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船的,视为可以。
(四)装卸时间、装卸率、滞期和速遣费 的规定 1、装卸时间: 计算方法:A. 按连续日计 B. 按工作日(节假日除外)计 C. 按好天气工作日计 D. 按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
2、滞期费(demurrage)
在规定的装卸期间内,如果租船人未 能完成装卸作业,为了弥补船方的损 失,对超过的时间租船人应向船方支 付一定的罚款。
3、速遣费(dispatch money): 如果租船人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提 前完成装卸作业, 则所节省的时间船方要向租船人支付 一定的奖金。 (相同的时间下,速遣费一般为滞期 费的一半)
实例:
(1)Shipment during Oct./Nov./Dec.2002,with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shipment allowed (2)During Mar./Apr. in two shipment, transshipment is prohibited. (3)Shipment during May from Shanghai to New York. (4)The seller shall advise the buyer 30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of the time the goods will be ready for shipment.Partial shipment and transshipment allowed.
6.厦新进出口公司委托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将750箱茶 叶从大连港出口运往印度,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又委 托其下属S分公司代理出口。S分公司接受委托后,向 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申请舱位,思捷达远洋运输公司 指派了箱号为HTM-5005等3个满载集装箱后签发了清 洁提单,同时发货人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海上 货物运输的战争险和一切险。货物运抵印度港口。收 货人拆箱后发现部分茶叶串味变质,即向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在印度的代理人申请查验,检验表明,250箱 茶叶被污染。检验货物时,船方的代表也在场。故此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印度为代理人赔付了收货人的损 失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