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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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经费户拨款至基建户时,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1、借:拨出经费或结转自筹基建-----××基建

贷:银行存款

二、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后,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1、项目完工后,按基建帐“交付使用资产”结转金额增加经费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将基建户“应交结余”款转回“经费户”,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结余或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3、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竣工验收后从基建

账户转入的有关资料进行处理。

借:固定资产(反映真实资产金额)

贷:固定基金(反映单位用拨款及自筹资金投资的金额)

暂存款或借入款项(反映单位通过其它渠道借入的资金)

4、用财政拨款或自有资金归还借款时: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事业基金

贷:固定基金(原记的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差额部份)

同时记:

借:暂存款或借入款项

贷:银行存款

三、基建账的科目设置。

1、现金;

2、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

4、库存设备;

5、在建工程;

6、待摊投资;

7、交付使用资产;

8、预付工程款;

9、预付备料款;10、其他应收款;11、基建借款;12、应付工程款;13、应付器材款;14、其他应付款;15、应交结余;16、基建拨款;17、其他收入;18、专项资金支出;19、其他支出。

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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