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商投资的新特征及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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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商投资的新特征及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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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蜂拥而至及研发中心设置速度加快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设立的地区总部和具有地区总部职能的投资性公司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在北京,具有跨国公司总部性质的投资性公司已达110多家;在上海,已有25公司建立了地区总部,有14家建立了具有总部性质的投资性公司。现在上海的外商办事处已有1500多家,一旦条件成熟,许多办事处会迅速升级为地区总部。根据《财富》杂志公布的调查结果,有92%的跨国公司已经计划近几年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总部是着眼于中国市场的整体投资和战略投资。它们对一个企业上、中、下游各阶段的产品进行纵向投资,既投
资生产最终产品,也投资生产零部件;并对在中国分散的单个投资项目进行重新优化组合,以使技术、人才和资本最优配置,以新的重组集团体系产生整体效益。近几年,跨国公司重视产品的本地化,纷纷投资建立研发中心,中国正在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研发基地,到2001年底,据不完全统计,设在北京的跨国公司独立研发机构已达34家,上海设立了41家,其中有14家为全球性的研发中心。深圳设立了18家,苏州设立了7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机构大多数是外商独资的研发机构。主要集中在信息通讯、生物制约、精细化工、运输设备制造等行业,包括微软、英特尔、IBM、松下等大型跨国公司。随着中国作为全球重要制造基地地位的逐渐形成,跨国公司在中国从事大规模研发投资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且还会继续加强。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并不断提升研发机构的水平,是由中国自身的优势和中国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格局中地位的变化所决定的。(1)中国市场是一个增长较快,而且具有很多特色的市场,靠近市场进行研发活动,可以使其产品和技术适应中国国内市场的技术结构和需求特点。(2)在中国家中,中国的水平相对较高,而且还有大量优秀的科研人才,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可以获得成本低而素质较高的人力资源。(3)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战略发生变化,从用国外研发的产品做中国的市场,转向以中国市场进行产品的开发为中国市场做产品,这主要体现的是市场竞争优势战略。根据海默(S.Hymer)和金德尔伯格(C.P.Kindleberger)的垄断优
势论及尼克博克(F.T.Knickerbocker)的寡占反应论,世界上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往往瞄准次经济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不完全竞争市场,通过本土化的研发,达到控制本地技术、主导本地市场,进而改变市场结构和产销供应的目的。跨国公司是世界技术创新的主体、技术成果的垄断者及技术转让的组织者,而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实际上就担负着这一职能与职责。当前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主要进行的是提高产品在中国市场适应性的开发,同时也出现与国内科研机构争夺人才的倾向,但总体上看是投资升级活动,有助于从根本上发展和巩固中国在全球制造业的比较优势,推动中国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演变。跨国公司研发活动本土化是发达国家实施全球战略的需要,也是东道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升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善待跨国公司,把吸引跨国公司的技术、资金与中国相对巨大的消费市场等互补性优势结合起来。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及研发中心,发展与国内企业的后向联系,提高国内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们在广为接纳的同时要多方引导,包括建立市场预测、预警机制和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促使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优势产生明显的技术扩散与溢出效应,使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研发中心成为真正意义的具有辐射作用的研发中心。二、跨国公司在华独资化倾向愈益明显,越来越多的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在中国经营数年后,通过增资扩股,转变为母公司控股型合资企业甚至独资企业。近年来新批的外商独资企业也超过中外合资合
作企业。从全国情况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三种主要进入方式的比重曾出现两次明显的结构性变化:从改革开放之初至1985年,无论是项目数量、合同外资金额还是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存量还是流量,合作企业高于合资企业与独资企业:但是从1986年起,合资企业的项目数量、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到账外资金额先后超过合作企业,并且保持整整10年的领先优势;1997年后外商对华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经历了又一次结构性变化,独资企业在经历10余年的持续增长后,首次在项目数量和合同外资金额方面超越合资企业。在1997年新批的20976家三资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为9001家,占42.91%;中外合作企业有2373家,占11.13%;外商独资企业有9602家,占45.78%。1999年,独资企业当年实际到账外资也首次超过合资企业。此后,独资企业独占鳌头的发展势头一直保持至今。跨国公司对华直接投资方式转向以独资企业为主,其原因在于:(1)中国的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大大降低了外商投资的风险。近年来,中国政局稳定、经济持续高速地增长,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硬件设施建设逐渐完善;软件方面,利用外资的法规不断完善,政府对外方股权比例限制逐步放宽,2002年颁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限制,取消了独资企业与合资企业在税收、汇率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对独资企业经营领域的限制也进一步放开。(2)跨国公司经营战略使然。由于独资企业是跨国公司完全拥有股权的企业,受其完全
控制。在母公司一体化的体制下,可以帮助母公司实现其战略目标。近年来,大量进入中国的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往往拥有从技术、产品、品牌到规模、融资、管理等多种有形和无形的所有权优势,为了实现垄断核心技术和获取高额市场回报的双重目标,并实施全球化的经营战略,通常更加愿意选择以独资方式进行战略性的集中投资。(3)外商投资的产业集群效应日益显现。大量外商投资企业集中于某一地区或某一产业所产生的产业集群效应愈益明显,在横向方面,带动了同行业竞争企业的跟进;在纵向方面,与其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也会追随而至。产业聚集区域显著的人才、资本和管理的集中度是吸引外资的基本动力。在形成区域产业集群过程中,大多数行业的龙头跨国公司,选择了在企业内部各独资子公司之间建立有效关联机制,以确保自身的经营控制和战略决策能力。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入方式的独资化倾向,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双重:一方面,由于独资企业的增多,促使外国投资者大胆地投入尖端技术及先进生产设备,可以为国内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为跨国公司先进技术产生明显的技术溢出与扩散效益提供基础,也为国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发展提供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给中国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如造成国内大量人才流失;国内企业大量市场的丧失,严重冲击民族产业;导致跨国公司技术垄断与控制的进一步加强;也造成国内的先进技术逆向流动,大大弱化了“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