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Ning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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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模板】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模板】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南片分区规划宁波市规划局2016.05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

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城西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南,主要包括空港及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古林等地,规划面积69.5平方公里。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概要余姚市宋岙村旧属慈溪旅游发展与农林产业化研究会样本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概要余姚市宋岙村旧属慈溪旅游发展与农林产业化研究会样本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概要( -2020)发布日期: -8-21中心城总体规划图一、基本情况1、城市概况宁波位于中国海岸线中段, 长江三角洲南翼, 东临舟山群岛, 南依三门湾, 西接绍兴市, 北濒杭州湾。

下辖6区5县( 市) , 市域总面积9365平方公里, 总人口660.86万人, 其中市区面积2560平方公里, 人口291.87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 宁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和潜力, 成为国内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 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446.4亿元, 财政收入466.5亿元, 港口货物吞吐量达2.7亿吨, 居全国第二, 集装箱吞吐量520.8万标箱。

随着北仑深水良港的开发建设, 宁波城市空间由河口向滨海演进, 形成了三江、镇海、北仑三片临江、滨海发展的空间格局。

城市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十强, 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首批文明城市。

区位图2、宁波社会经济及城市发展的趋势与要求”十五”时期是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 在城市化稳步推进和长三角区域格局重组的大背景下, 宁波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面临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首先, 城市化发展战略对宁波提出了新的要求。

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把城市化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必须建设几个具有国际性功能、跨省域影响力与较强创新能力的城市, 以强化我省在全国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战略地位。

据此, 宁波作为中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 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 拥有深水港优势, 将大力发展港口海运业、临港型工业和出口加工业, 完善城市功能, 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辐射与集聚功能。

其次, 《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 》对宁波都市区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

国务院批准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 》中明确提出了发展三个都市区的目标, 其中宁波都市区由宁波市区、舟山市区、奉化市区组成, 实现甬—舟港口整体开发。

由此, 宁波城市将突破现有的城市格局框架和城市形态, 城市规划要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考虑设施的配置、交通的联系和产业的联动。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1-2020)第一章修编背景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城市总体规划已两次报经国务院批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迅速发展,按照区域中心城市的要求,完善城市功能,调整城市布局,进行城市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是当前新形势下赋予城市规划的新任务。

一、区域发展要求1、长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是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地区,宁波在同上海、杭州分担区域内功能的同时,还承担着流通门户、产业基地的重要作用。

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唯一的深水中转港,必须加快建设,以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对远洋运输的需求。

另外杭州湾大通道建设缩短了宁波与沪、苏、锡、常等城市的时空距离,为宁波进一步发挥港口、物流门户的作用提供了机遇,是本次规划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2、浙江省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提出发展杭州、宁波、温州三个都市区,要求在金塘水域两侧实现甬—舟港口整体开发,因此,宁波城市需从更大的范围内考虑设施的配置、交通的联系和产业的联动,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宁波城市发展提出的要求。

二、自身发展要求1、城市功能优化和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原有城市功能需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新城市功能需要在空间上加以落实。

如国际会展中心、文化中心、新行政中心、CBD等。

2、区划调整。

中心城三江片东、南、西三面所围的鄞县已撤县建区,三江片发展,特别是向东发展用地捉襟见肘的状况将大大改观。

原市区与鄞州的整体发展已成事实。

3、世界经济重心向亚太地区转移和两岸关系的发展,外来投资急剧增长,杭州湾南岸产业带迅速形成,需要规划予以有力指导。

第二章总则一、规划指导思想1、以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为指针,以上版总体规划为基础,根据省市政府加快城市化的方针,对未来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包括与慈溪、余姚、奉化等)作深入、全面的研究。

2、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

协调城乡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的关系。

3、坚持生态的原则。

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河网、湖泊、海岸线、山体等自然环境资源,在城市空间扩展过程中,严格控制组团间生态绿地和组团内的绿地建设,创造优美城市环境。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5)【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国函[2015]50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发布日期】2015.03.18【实施日期】2015.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5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宁波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

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宁波市规划局2016.05-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

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城西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北,主要包括江北姚江新区、江北投创、洪塘街道、高桥镇等,规划面积69.2平方公里。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报告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报告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实施评估(批前公示)一、评估的目的意义《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现版《总规》)2006年8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是指导宁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自2004年编制完成后,《总规》在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城市有序建设等方面开始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通过本次总规实施评估研究,系统、全面地分析城市规划实施的成效,分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背后的原因,有利于全面客观的认识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找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需要调整的方向,为新形势下的规划建设提供指导。

二、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1)城市发展方向评估根据现版《总规》,三江片的发展重点是近期向东,中远期向北。

从城市新增建设用地的分布情况来看,实际的发展方向有所变化。

由于南部地区(鄞州中心区)与西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其用地增量大大高过东部新城建设,使整个三江片的近期发展方向显现为以向南、向西发展为重点。

现版总规提出的“中远期重点发展北部”的要求也由于庄桥机场尚未搬迁的现实受到制约。

而镇海片、北仑片沿海岸线发展的态势十分明显。

(2)空间布局评估现版总规提出了“两带三片双心”组团式的结构。

从《总规》实施情况来看,整体空间结构与《总规》的要求较为吻合。

近年来,随着镇海新城南区及北仑西片区的发展建设,三江片、北仑片与镇海片在原来独立发展的基础上呈现相向发展的态势。

特别是沿甬江、宁镇公路、通途路一带,连片发展的趋势明显,这也使得组团间生态绿地的保持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双心结构随着东部新城门户区、航运中心、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也在逐步形成之中。

2、阶段性目标落实情况(1)近期规划目标实施情况评估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宁波城市建设蓬勃发展。

五年来,宁波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城市品位迅速提升,人居环境大幅改善,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相继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 24 56 78 10 1113 16 20 2223242627283032137 238 339 440 541424549 7552006202019972010200620209695.51358.7720052020 200620102005 68808620809565983 36113652872131038101422240225595150427 34944835753190819972010981401996742005 177 1.43529825100433002005556.72449.3466.51336.3334.923.11740878102005230201020202269002226001970002010 202014378115136511019511920012193255798361170931201020208361 22637201020202005141135 130********200556.5535.3619.892010 202020051202069679220058706151365*********121394 20052903320202226006796336703053709202011920032165 200525491242800506202032628605002714830225431.212310913511.312333450334.5123223659 23.0123197200123314200123571017001234400012329860012343210012321800123132105123435568 1237680661233812 1225519017447197200700762321242800 25062005213.4121.4163264.97358.77 2020311.90202049.71 311.901234515.52123431.351.2.3616640182020117217447 13260010667 2678046 123456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机制,适时开展城市、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前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均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宁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机制。

2015年3月18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获国务院批复,批复明确要求“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加快建设“美丽宁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管控。

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与意义(一)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维护城乡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功能保护的基线、环境质量安全的底线、自然资源保护的铁线,已经成为继耕地之后第二条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的红线,承担着保障城乡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能。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以落实国家战略为基本要求。

(二)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强化市域空间管制要求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严格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不符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落实“三区四线”的市域空间管制要求,建立空间开发的硬要求和底线屏障,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新)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新)

一、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1999年国务院批准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对城市发展和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经过近十年的实施,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为指导和适应新世纪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把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城市,依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进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第二条规划依据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及涉及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和标准;国家近期有关城市规划的政策、规定和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经国务院批准的《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20》及其他相关规划。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立足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发展战略,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合理安排城乡空间;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使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环境承载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坚持现代化的原则,建立相应的现代化设施建设标准;处理好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营造兼具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的城市个性,形成江、河、湖、港、桥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特色。

第四条规划重点进行城市环境容量分析(土地、水、环境),清晰城市发展门槛限制条件,科学、合理地预测城市规模;明确在全国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的地位,确定用地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研究城市综合交通设施,统筹安排路网场站;研究并确定城市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布局。

第五条规划围规划围分为市域、市区、中心城三个层次。

市域即市行政辖区,面积9365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城镇发展战略、城镇体系结构、都市区空间形态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发展城镇等。

市区为市市区行政区域,也是城市规划区围,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中心城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的重点地域,控制围600平方公里。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成果的批复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政发[2016]124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02
【实施日期】2016.12.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1
【失效依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
完善成果的批复
(甬政发〔2016〕124号)
鄞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审批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鄞政〔2016〕4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鄞州区东钱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总体规划》实施期内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
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至2020年,鄞州区东钱湖镇耕地保。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4.25
•【字号】甬政发〔2016〕51号
•【施行日期】2016.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
年)的批复
甬政发〔2016〕51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的请示》(甬规字〔2016〕38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审议,决定批准《宁波市中心城区管廊带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编制该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管线建设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安全评价作为技术支撑,指导思想明确,空间布局合理,
与城市总体发展相协调,编制内容和深度达到了相关规划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5日。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编制目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

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

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三湾为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节点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

一核由宁波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及近郊城镇组成。

重点发展行政办公、航运服务、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科技、风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城市集聚辐射能级,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6.11.10•【文号】国函[1986]166号•【施行日期】1986.11.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86]16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原则同意你省报来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宁波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开发的地区之一,是我国的重要港口城市,是华东地区和浙江省重要的工业城市。

今后的发展建设,要按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领导,抓紧制定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法规,把城市的建设、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

在宁波的中央、省属各级单位和驻军都要模范地执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法规,与该市人民一起,齐心协力把宁波市建设成为布局合理、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在规划的实施中要注意以下问题:一、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到二○○○年,市区人口控制在一百万人以内。

二、在城市总体布局上,应注意保持老市区、镇海发展区、北仑开发区三大片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格局。

北仑开发区工业用地的安排,要处理好工厂与海运、铁路运输的关系,并注意留有发展余地。

要充分利用宁波港区的优越条件,对江岸、海岸线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由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乱占滥用。

三、要加强对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作好保护规划。

对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有代表性的传统街区要划定保护范围,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三废”污染的治理措施,特别要注意废渣的综合利用。

新建工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

拟建的北仑电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特别对排灰要实行综合利用防止对生活居住区和海域的污染。

要高度重视绿化建设,提高园林绿化水平,积极开辟滨海、沿河的绿化区,扩大绿地面积,北仑玉带河口的海滨是北仑区唯一的生活岸线,要按照规划逐步建成海滨公园。

宁波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宁波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1 宁波市中心城区城西北片分区规划宁波市规划局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城西地区位于宁波中心城西部,机场路以西,东连三江口核心区、南部新城区,西靠四明山区。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西地区凭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地区发展迅速,特别是姚江新区、临空经济区、集士港卫星城、轨道沿线等地区,呈现出与中心城粘连发展的趋势。

但长期以来由于城西地区处于总规建设用地之外,城镇建设以乡镇模式为主,各镇利益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矛盾突出,空间配置粗放低效,亟需进行整体统筹安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对城西地区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

提出未来三江片重点发展西部和北部地区,将绕城高速以内的集士港、古林、高桥三镇纳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管控范围,实行规划统一管理。

同时,结合新的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对城市西部地区的规划引领,在姚江新城规划新的市级副中心,集士港作为片区中心,西部地区迎来了从乡镇发展模式向城市发展模式转变的新阶段。

在此背景下,受规划局委托,开展中心城区城西片分区规划,并把城西片以杭甬高速为界分为城西北片、城西南片两个分区,分别编制分区规划。

第2条规划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城西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城西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城西地区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3条规划原则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远结合,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公交先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人为本,完善公共设施布局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5条规划范围城西北片分区规划范围为机场路以西,绕城高速公路以东,杭甬高速公路以北,主要包括江北姚江新区、江北投创、洪塘街道、高桥镇等,规划面积平方公里。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6•【字号】甬政发[2006]105号•【施行日期】200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甬政发[2006]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力。

未来1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市科技发展的重要突破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关于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六大联动”的要求,加快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纲要。

本纲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是指导我市科技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背景(一)现实基础“十五”期间,我市积极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科技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科学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作用明显增强,科技整体实力迈上了新台阶。

1.科技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十五”期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力度逐年加大,累计达到24.4亿元(其中市本级为8.29亿元),年均增长30.5%,财政科技投入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比例由2001年的3.1%提高到3.22%,科技发展的资金支撑力度不断增强。

宁波市城市规划

宁波市城市规划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七章建筑高度第二章城市用地第八章居住区规划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九章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加油站第四章建筑绿地第十章管线工程第五章建筑间距第十一章其他第六章建筑退让第十二章附则附件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附件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

各县(市)及建制镇可结合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二章城市用地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确需在未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建设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见附件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凡附件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附件二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重大调整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扩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建筑高度以及建筑性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按表一规定的内容确定。

第八条在满足自身的规划要求下,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又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空域等有关规定的,可在原详细规划或控制指标的基础上酌情增加建筑面积,并按表二的规定换算。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
洞 桥 镇工 业 卫 星
慈 城 镇工 业 卫 星
姜 山 镇工 业 卫 星
中心城
城市公共中心
1、行政中心 2、商务中心 3、商业中心 4、文化中心
5、高教中心 6、科技中心 7、休闲中心 8、体育中心
文化中心 商业中心 商务中心 高教中心
高教中心 科技中心 体育中心 行政中心 休闲中心
城市综合交通
布局
镇海片区由镇海城关、蟹浦两部分组成。 居住用地:主要分城关和蟹浦两块。城关在 保留老城现状居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类 配套设施;蟹浦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蟹浦化 工区西南角,结合自然山体,形成环境优美、 配套完善的生活区。 工业用地 :主要发展大 型临水工业(二、三类)以及为港口配套的 中小型工业(一、二类)。 物流园区 :在镇 海城关建设镇海物流园区,用地30公顷。
布局
形成“三区一岛”组团型布局。北仑片重点建设北部滨海地带及大榭岛,穿山半岛南岸及梅山岛 作为生态敏感区,不适宜港口及港口工业建设,该地区规划期限内作严格控制,远景作旅游及旅 游度假用地。
中心城
镇海片
职能
近海物资中转基地,大型临水工业区和滨 海、滨江的现代化生活区。
规模
人口规模 :人口15万,其中镇海城关12万, 蟹浦3万。 用地规模:35平方公里,其中 镇海城关28平方公里,蟹浦7平方公里。
用地规模
人均建设用地120平方米。 远景:中心城建设用地控制在500平方公里。 2005年:中心城建设用地156平方公里,余慈组团60平方公里,奉化组团18平方公里 。 2010年:中 心城建设用地192平方公里,余慈组团72平方公里,奉化组团22平方公里 2020年:中心城建设用地 264平方公里,余慈组团120平方公里,奉化组团36平方公里 。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6修正)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6修正)

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6修正)【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批准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批准日期】2006.07.28【发布部门】宁波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6.07.28【实施日期】1996.04.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失效依据】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5年8月9日宁波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11月3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3月30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5月31日宁波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宁波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规划工作。

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市规划工作,其业务受上级规划管理部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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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编制目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

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

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三湾为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节点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

一核由宁波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及近郊城镇组成。

重点发展行政办公、航运服务、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科技、风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城市集聚辐射能级,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以宁波中心城区为主体,初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均等化。

北翼包括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

北翼是宁波都市区副中心,杭州湾地区专业性生产服务中心,长江三角洲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组成部分,浙东历史与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基地。

南翼包括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

南翼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的国际旅游休闲区、海洋经济示范区、特色宜居健康新区、国家海洋文化和生态保护区。

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向北对接上海,向南衔接三门湾地区,串联慈溪中心城市、杭州湾新区、镇海片、北仑片、东部滨海组团、象山县城、三门湾区域等。

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向北对接杭州,向南联系浙南、台温地区,串联余姚中心城市、三江片、奉化中心城市、宁海县城等。

杭州湾区域包括余姚、慈溪、杭州湾新区、镇海的杭州湾沿岸区域,是浙江省特色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滨海生态保护区。

象山港区域包括东部滨海组团、奉化东部、宁海和象山北部地区,是全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长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休闲度假港湾、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基地、宁波现代都市重要功能区。

三门湾区域包括象山南部和宁海南部,是产业复合型、生态友好型、滨海风情型的全国海湾生态经济试验区、国家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渔业基地、长江三角洲海洋新兴产业基地、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3.城镇规模等级城镇规模等级分6级:Ⅰ级人口400万左右(宁波中心城区),Ⅱ级人口50~100万(余姚、慈溪),Ⅲ级人口20~50万(奉化、宁海、象山、东部滨海组团、杭州湾新区),Ⅳ级人口10~20万(慈城、九龙湖-澥浦、泗门-黄家埠-临山、周巷、观海卫、溪口、龙山-慈东滨海区),Ⅴ级人口5~10万,Ⅵ级人口5万以下。

中心镇人口一般不小于5万,一般建制镇人口原则上不小于1万。

4.城镇职能等级城镇职能等级分4级:Ⅰ级为宁波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Ⅱ级为慈溪中心城市、余姚中心城市、奉化中心城市、宁海县城、象山县城、杭州湾新区,Ⅲ级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Ⅳ级为一般建制镇。

5.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体系化、均衡化、品质化的发展目标,构筑与城镇体系相适应的网络化格局,确保公益性(准公益性)设施的有序建设。

基础教育设施:按千人指标60‰~68‰配置小学,千人指标30‰~34‰配置初中和高中,其中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1:1。

医疗卫生设施:宁波市域每千人床位数达到5张以上。

宁波中心城区规划布局三级综合医院16家,各县(市)布局三级综合医院3~5家。

各街道(镇、乡)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文化体育设施:各县(市、区)设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各街道(镇、乡)设1处有独立占地的街道级体育健身场馆和文化活动场馆。

竞技性体育场馆能够满足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重大单项体育赛事的需要,训练基地能够满足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需要。

养老服务设施: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5张以上;积极推进街道(镇、乡)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社区(行政村)设1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6.市域历史文化保护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发展的资源,完善保护体系,建立整体保护框架,在保护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遗产按市域、中心城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五个层面进行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历史文化名城(宁波、余姚2处)、名镇(慈城、石浦、前童、鸣鹤、梁弄等)、名村(许家山、龙宫、岩头、横坎头等)必须依法编制保护规划,并按照保护规划保护和管理。

天一阁、保国寺、河姆渡遗址、蒋氏故居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必须遵循历史载体真实性、历史环境完整性和功能利用延续性的原则,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大运河宁波段应按照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的原则制订保护措施,把大运河遗产保护和功能延续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

八、中心城区空间布局1.空间结构中心城区呈“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空间结构。

一主即三江片,两副即北仑片和镇海片;双心即三江口中心和东部新城中心,三带即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依江形成的三条滨江生活带。

2.发展方向三江片在进一步完善东部的基础上,重点向西、向北发展,适度发展南部;北仑片、镇海片沿海岸线发展。

3.分片布局三江片以余姚江、奉化江、甬江为依托,形成以三江口为商业中心、东部地区为行政商务中心的双核空间结构,依江形成以水和绿地为主的生态休闲轴。

重点打造中山路城市主轴、东部城市次轴、西部城市次轴三条城市轴线。

北仑片形成带状组团式结构,由中心片区、小港片区和大榭-白峰片区组成,各片区之间以生态带分隔,以快速交通相联系。

中心片区强化产业发展与城市生活的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小港片区推进转型升级,承接三江片功能和产业的外溢;大榭-白峰片区推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

镇海片形成滨江生活居住和滨海工业仓储两个片区,其中滨江以生活居住为主,滨海以工业仓储为主;生活居住片区和工业仓储片区之间以防护绿带相隔离。

4.外围组团为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区域统筹发展,实现功能互补与空间协调,外围形成慈城、东钱湖、东部滨海、九龙湖-澥浦四个组团。

慈城组团:即慈城镇,是以都市休闲、山水宜居、高新产业集聚为主导的综合组团。

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处理好历史保护与城市建设关系。

东钱湖组团:包括东钱湖、云龙、下应,规划为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和长江三角洲著名的休闲度假基地、华东地区重要的国际会议基地、国际性的高端总部经济基地。

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避免对公共空间和生态本底的侵占。

东部滨海组团:包括春晓、梅山、咸祥、瞻岐,是以保税物流、贸易口岸、生态休闲、生活居住为主导功能的综合组团。

控制工业用地规模,合理利用海岸线。

九龙湖-澥浦组团:包括九龙湖、澥浦,是以生态休闲、旅游度假、产业配套为主的中心城区北部综合性组团。

5.中心城区远景发展构想中心城区远景将形成更为开放的组团式空间结构。

三江片为中心城区的主城,外围形成多个片区和组团,通过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路加强主城与外围片区、组团之间的联系,构建错位发展、生态良好、开放有机的网络系统。

中心城区远景重点向南发展。

6.城市特色宁波是以“水”为核心的水网城市,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营造具有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于一体的城市个性,形成“江、河、湖、港、桥”融为一体的城市风貌。

突出自然环境景观特色,创建山海交融、依山傍水的山海宜居名城特色。

保护利用优秀的历史文化资源,发掘河姆渡文化、浙东文化、商帮文化、港口文化等精华,突出现代港城特色,体现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中心城区按照“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城市空间结构,突出“山海相融、三江六岸、一湖居中”的城市总体形象。

疏散旧城区人口,适当控制城市用地发展规模,组团之间保持一定的生态隔离带,形成良好生态环境,从整体上保护山水城市的风貌。

中心城区风貌特色规划的重点地区为“两心一轴、三江六岸”,“两心”分别指三江口核心区与东部新城核心区;“一轴”指中山路城市景观轴;“三江六岸”为由余姚江、奉化江、甬江水系组成的滨江景观走廊。

7.旧城更新旧城改造的对象主要为棚户区和城中村。

棚户区改造以成片危旧住宅改造为重点,力争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安全隐患严重的成片危旧住宅区,全面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城中村改造采取整体拆建为重点的改造方式,科学编制城中村规划,合理优化土地用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九、生态环境保护与四线管制1.市域生态系统市域内通过两条南北向生态屏障,三条东西向生态走廊,多条生态间隔带,多个生态绿源,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生态安全格局。

2.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布局、控管结合、分级保护、相对稳定”的原则,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土地面积占陆域面积40%以上。

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以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的基本需求。

3.市域空间管制宁波市域陆域范围内根据地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不同,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强化空间管制。

禁建区指自然及人文资源珍贵、必须加以原真性保护、避免受人类开发活动破坏的区域,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50%。

限建区主要指资源承载能力及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以及城镇远景发展预留用地,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30%。

适建区指综合条件下适宜城市(镇)发展建设的用地,是城市(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约占市域陆域面积的20%。

4.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中心城区构筑“一个生态圈、双‘Y’生态轴、一个生态环、多条生态廊道”的生态框架,凸显宁波自然山水格局,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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