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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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资⽹友提问:劳动法中是不是有“未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资”的规定?我怎么找上⼀个⼯作单位要钱?今天,我们谈谈双倍⼯资到底是怎样⼀回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双倍⼯资。

有这样⼀则案例:张⼥⼠是某幼⼉园教师,她于2012年9⽉1⽇进⼊某幼⼉园⼯作,每⽉⼯资由基本⼯资加技能⼯资加⼯龄⼯资等构成。

但幼⼉园⼀直未与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6年5⽉30⽇,因个⼈原因,张⼥⼠向幼⼉园递交辞职报告。

单位在其多次要求下,也出具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随后,张⼥⼠委托律师出⾯,要求幼⼉园⽀付2012年10⽉1⽇⾄2013年9⽉1⽇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的双倍⼯资差额。

对于张⼥⼠提出的双倍⼯资差额,该幼⼉园却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付。

随后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资差额。

最后经仲裁裁决驳回了张⼥⼠的诉求。

店铺⼩编来给⼤家分析⼀下这个案件,为什么张⼥⼠没有跟幼⼉园签订合同还能进⾏⾃⾝维权?为什么她只主张11个⽉的双倍⼯资差额?为什么她提出权⼒主张时幼⼉园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最后申请的补偿双倍⼯资差额劳动仲裁为什么也给驳回了呢?⾸先我们应该理解以下两个法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单位⾃⽤⼯之⽇起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之⽇起满⼀个⽉的次⽇⾄满⼀年的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付两倍的⼯资,并视为⾃⽤⼯之⽇起满⼀年的当⽇已经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即与劳动者补订书⾯劳动合同。

”从这两个法条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点信息:⾸先,劳动者与⽤⼈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在离职后是可以⾏主张双倍⼯资的权利的。

其次,⼆倍⼯资所适⽤的时效为⽤⼯之⽇起超过⼀个⽉不满⼀年,即劳动者最多能拿11个⽉的⼆倍⼯资。

2024年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篇)

2024年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篇)

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12月1号起,个体户不用都签劳动合同(二)在中国,个体户经营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形式。

这种经营方式使得许多人能够独立经营自己的业务,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就业。

然而,与个体户经营相关的一项重要问题是劳动合同的签订。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作为雇主与员工之间权益保障的一种手段。

然而,自2021年12月1号起,根据最新的政策调整,个体户将不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这一政策的出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一方面,此举被认为能够减轻个体户的负担,简化个体户经营的程序。

个体户往往是自己的老板,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显得多余和繁琐。

取消劳动合同的要求,可以进一步降低个体户的运营成本,促进个体户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一些人担心取消劳动合同会给个体户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

劳动合同是保护员工权益的重要文件,取消劳动合同后,个体户可能面临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工作条件等方面的争议。

此外,劳动合同的取消也可能使得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问题更加难以维权。

当然,取消个体户签署劳动合同的决策是在各方面权衡利弊的基础上做出的。

政府认为个体户作为经济的基石,其经营活动应享受一定的自由和灵活性。

由于个体户经营的特殊性,其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并不像公司或企事业单位那样明确。

因此,取消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个体户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而是需要依据相关法规与员工建立工作关系的其他形式。

虽然取消个体户劳动合同的政策看似简化了程序,但也引发了许多其他问题的关注。

在某些情况下,个体户与雇员之间可能发生纠纷。

例如,工资计算、投诉处理、工作条件、保险问题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其他渠道来解决,以确保个体户和雇主之间的合法权益,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鉴于上述情况,个体户在取消劳动合同后,应该与雇员建立并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的其他形式合同。

这种合同可以是雇佣合同、业务合作协议或其他适用的协议。

在签订这些合同之前,个体户和雇员应该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021年毕业生签合同三大注意

2021年毕业生签合同三大注意

毕业生签合同三大注意这个月,大学毕业生将陆续到单位报到,开始全新的职业生涯。

眼下正是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峰期,省人才交流中心昨日提醒毕业生,遇到以下3类情况要特别注意。

服务期多长要看仔细小何是杭州某理工科院校应届毕业生,4月份进入杭州一家IT公司,因表现优秀,5月份公司出资派他到省外进行了1个月的新技术培训,然后与他签订了就业,并在的备注栏内约定:经公司出资培训后,要为公司服务3年(服务期)。

如违约,承担2万元的违约金。

7月份,小何正式到公司上班,双方开始签订劳动合同。

在正规的劳动合同里,他发现约定的合同期只有1年,和就业协议书中的3年服务期不同,小何产生了疑惑:“一年合同期满后,我可以离开公司吗?还是必须要服务期满才能离开?”省人才交流中心评析:工作初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很多毕业生都会遇到,也容易因此与单位产生纠纷。

就业协议书主要是作为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同时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在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效力就终止了。

因此,一旦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就失效。

但是,当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时,如约定了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等内容的,即使后来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效力仍然存在,毕业生必须遵循约定,否则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因此,公司与小何在就业协议书上约定的服务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将该服务期约定放在了就业协议书这一载体上,以后的工作中小何需继续履行,除非公司不再要求其履行。

1年的试用期合同不能签毕业生刘进找到工作后,单位与他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1年,并且需试用期满后,才能与他签订正式合同,给他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省人才交流中心评析:该单位的做法违反。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与正式合同期相比,试用期内的工资收入及福利待遇要低,而且有很多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毕业生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未签劳动合同不满一年赔偿案例

未签劳动合同不满一年赔偿案例

未签劳动合同不满一年赔偿案例
以下是一个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不满一年赔偿的案例:
小林在A公司工作了两个月,但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1年11月,A公司要求与小林签订书面合同,并要求小林在合同签署日期写明2020年9月。

小林不同意签署日期,后A公司以小林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与小林的劳动关系。

小林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仲裁裁决A公司支付小林双倍工资5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A公司未与小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赔偿双倍工资。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有法律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流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流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流程现如今,⼯作都会签劳动合同,离职是要解除劳务合同的。

那么,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流程的这个问题,⼤家是否有所了解呢?下⾯店铺⼩编整理了⼀些相关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流程的内容和⼤家分享,欢迎⼤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流程第⼀,提前⼀个⽉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第⼆,按合同到期的⽇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续,离职⼿续包括以下内容:交接⼯作;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作服、书籍、电脑、⼯具等物品;核算考勤,结算当⽉⼯资,约定发放时间;⼈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提取审批单》等证明;凭借离职证明、⾝份证和《住房公积⾦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管理中⼼办理住房公积⾦提取。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第⼆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约定,办理⼯作交接。

⽤⼈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作交接时⽀付。

就是说办理离职⼿续,交接⼯作和最后⼯资的结清可以同步进⾏。

如果没有交接⼯作,那么最后的费⽤公司也可以不⽤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约定,办理⼯作交接。

⽤⼈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作交接时⽀付。

相信⼤家看了店铺⼩编在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想离职流程的具体描述以后,⼤家对这个问题应该是有了⼀定的了解了。

⼩编除了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以外,还对法律依据也做出了相应的阐述。

以上就是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店铺律师!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经典案例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经典案例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经典案例【案例简介】员工赵某1996年3月进入洪全公司工作,最后一期劳动合同至2021年3月30日到期,赵某在洪全公司工作为14年。

公司在2021年2月29日通知赵某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在合同终止前有权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

员工在合同到期后就没有在到公司上班。

2021年4月7日公司通知员工赵某前往公司领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000多元并办理相关手续。

员工于2021年4月12日向劳动仲裁庭提出申请仲裁:员工指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必须与自己签定并无紧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却婉拒签定,并通告员工不再播毕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3月31日中止,但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缴付员工中止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公司的犯罪行为轻微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建议公司缴付违法中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等10多万元。

【律师代理过程与案件评析】由于当时劳动合同法刚刚实行,许多问题在积极探索之中,对于10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应与其签定并无紧固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却发文员工中止劳动合同,这种作法与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与否有权建议公司缴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命令?争议很大。

律师认为员工并没有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赵某同意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律师面试:公司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就通告员工在合约到期中止前有权明确提出签定并无紧固期限劳动合同的提出申请,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一直未明确提出,视作双方同意中止合约。

现员工又向仲裁庭主张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经中止。

公司已按照中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排序了应缴付给赵某的经济补偿金为11000多元,但是员工自己未至公司申领。

公司按照2002年5月12日之前的工作年限排序的经济补偿金,之后就是没的。

经过庭审调查和辩论,员工感觉到其请求不够充分,马上变更了其请求,认为自己已经在工作10年以上,多次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却终止了劳动合同,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补发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

未签定劳动合同补偿案例分析

未签定劳动合同补偿案例分析

未签定劳动合同补偿案例分析今日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021年8月,该酒店通知徐某终止劳动关系。

徐某要求酒店按其工作8年的年限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2000元。

该酒店认为徐某应按3年的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12000元。

双方差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

经当地仲裁委裁决后,徐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该酒店支付其经济补偿金32000元。

审理过程中,因未签书面合同,双方均未向法院提供直接证据。

但酒店提供了徐某的辞职书一份,称徐某在其处工作8年不假,但其在2021上半年曾经辞职,在半年后重新入职,故应按3年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

徐某辩解称,该辞职书实际上并未履行,系酒店在该期间重新装修了3个月,故要求其书写辞职书的形式暂停工作,双方说法不一。

那么,你认为法院会采纳谁的意见,最终会如何判决?案例解析本案的争议主要在于工作年限的举证责任到底由谁承担?有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酒店提供了徐某的辞职书,徐某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辩解。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应当认定酒店的主张成立,因徐某中途离职半年,其工作年限应重新计算,故应支持酒店的主张,按徐某工作年限为3年计算其经济补偿金;第二种观点认为,因双方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现该酒店提供的辞职书证据不能证明徐某的复职时间,不足以证明徐某离职半年、重新入职的事实,且徐某对该辞职书的证明目的予以否认,使徐某工作年限的事实处于争伪不明的状态。

虽然徐某对其辩解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但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举证责任应当倒置,用人单位应对处于争伪不明的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因此,应支持徐某的主张,按其工作年限为8年计算其经济补偿金。

我们赞同以上第二种观点的说法。

案例延伸解读:举证责任是否都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正如本案一样,如何分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往往是处理劳动纠纷问题的关键所在。

本期案例:关于无效劳动合同问题

本期案例:关于无效劳动合同问题

本期案例:关于无效劳动合同问题案例:邹某称:其于2021年4月1日入职,任绘图员,月工资4000元,公司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6月,其申请离职,公司没有批准,经过多次交涉后,公司威胁他,他一直工作到2021年8月31日,该日向公司邮寄通知书,以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与公司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邹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付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6000元。

公司抗辩:邹某应聘时提供了虚假工作经历,邹某存在着欺诈导致公司错误录用,因此,邹某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无效,劳动关系无效则公司无须付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无须付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庭审中,邹某确认了应聘时提供了虚假工作经历。

问题:1、公司是否需要付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00元,为什么?2、公司是否需要付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6000元,为什么?3、本案,对公司有何启示?评论提示:亲爱的用户,请您积极参与《本周说法》栏目的评论,参与评论并被评为获奖会员,我们将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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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专家点评点评答案由一、法令专家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斌倜律师提供1、公司是否需要付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00元,为什么?我认为公司无需向邹某付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需要符合法定情形。

显然,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2、公司是否需要付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6000元,为什么?我认为公司需要付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1 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该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该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021年劳动合同新规定解读

2021年劳动合同新规定解读

2021年劳动合同新规定解读2021年劳动合同新规定解读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用人单位/雇主):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劳动者/雇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权利与义务(1)提供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工作机会和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加强乙方职业技能的提升;(4)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5)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拥有寻求工作、自由选择职业、公平竞争的权利;(2)根据合同约定和工作岗位要求,履行相应的劳动职责;(3)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上岗资格证明;(4)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6)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 履行方式和期限(1)甲方与乙方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若未约定期限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3)在劳动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 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补偿乙方受到的损失;(2)若乙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4)《不正当竞争法》;(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 甲方权利(1)约定工作岗位、工作时限、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2)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方式;(3)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及其期限;(4)约定甲方对乙方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5)约定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8•【分类】其他正文5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选取了5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每一个案例都各具特色,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旨在通过一系列有温度、有力量、有是非的司法裁判,提示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同时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切实以法院力量助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01 奎屯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案基本案情2021年3月底,李某经奎屯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某同意前往该公司承揽的某电商平台物流仓工作,负责货物分拣及对其他分拣人员的临时管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3月,某商贸公司与第三人徐某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约定由徐某承包该公司的物流分拣业务,又与徐某签订了《代发工资合同》,由某商贸公司代徐某向为其提供劳务的人员发放劳务费。

李某于2021年12月9日离职后向奎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某商贸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某商贸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该仲裁委裁决双方在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某商贸公司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某商贸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确认其与李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判令其无需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一审法院认为,某商贸公司与第三人徐某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及《代发工资合同》规避了相关法律责任,应属无效,遂判决:一、确认其与李某自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12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某商贸公司支付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某商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超过半年让员工补签合同

超过半年让员工补签合同

尊敬的全体员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不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现要求各单位对超过半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进行补签。

二、补签对象本次补签对象为:截止至2021年X月X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超过半年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

三、补签要求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补签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2. 各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与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3. 补签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

4. 补签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5. 补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劳动合同的期限。

四、补签时间1. 请各单位于2021年X月X日前完成补签工作。

2. 补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五、补签程序1. 各单位应统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名单,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名单,通知相关员工补签劳动合同。

3. 各单位应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补签工作,确保补签工作顺利进行。

4. 补签完成后,各单位应将补签的劳动合同归档备查。

六、注意事项1.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签订义务,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对于未按期完成补签工作的单位,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3.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补签工作,确保补签工作顺利完成。

感谢各位员工的积极配合,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特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2021年X月X日。

2021年劳动保障知识竞赛精选题库及答案(共50题)

2021年劳动保障知识竞赛精选题库及答案(共50题)

2021年劳动保障知识竞赛精选题库及答案(共50题)1、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的同时还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如劳动者本人拒绝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需为此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 年的起始时间,应当从何时起算?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始时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且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4、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5、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几类地区类别?每一类别现行标准是多少?答:共分4 类地区:一类地区620 元/月、二类地区580 元/月、三类地区540 元/月、四类地区500 元/月。

6、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21年劳动合同法第解读

2021年劳动合同法第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解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解读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___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

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

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劳动者甲自xx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xx年。

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xx年算起,共四年。

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

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 ___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的解除案例

劳动合同的解除案例

劳动合同的解除案例案例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于2019年1月1日进入北京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的岗位为软件工程师,月薪为1万元。

解除经过2020年11月,张某因个人发展规划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公司同意张某的请求,并与张某协商一致,决定于2020年12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后果1.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解除原因、解除时间等相关事项。

2.公司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张某支付了经济补偿。

3.张某承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案例二: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李女士于2018年7月1日进入上海某金融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李女士的岗位为客户经理,月薪为1.2万元。

解除经过2020年5月,公司发现李女士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行为,导致客户损失近200万元。

经调查核实后,公司决定与李女士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后果1.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解除原因、解除时间等相关事项。

2.公司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李女士支付了经济补偿。

3.李女士承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案例三: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于2017年8月1日进入广东某制造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约定王某的岗位为车间主任,月薪为0.8万元。

解除经过2020年3月,王某因突发严重疾病,被医院诊断为丧失劳动能力。

公司得知情况后,主动与王某及其家属沟通,决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后果1.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明确解除原因、解除时间等相关事项。

2.公司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向王某支付了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

3.王某承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其他三个案例均体现了我国劳动合同解除的实际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合理地处理劳动合同解除事宜,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劳动法2021年新规定

劳动法2021年新规定

劳动法2021年新规定劳动法2021年新规定一、新规定概述随着时代的发展,劳动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2021年,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劳动法规定,涵盖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用工单位的规范运营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1. 加强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惩处,强化用人单位的责任;2. 提高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标准,增加就业补助金;3.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规定不分段合同、零工合同解除应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确等同于固定期限合同;4. 优化职业病防治工作模式,实施职业病集中诊断和治疗;5. 加强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保护,规定妊娠、分娩、哺乳期间女职工不得被解聘或降职。

二、具体内容1. 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惩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用人单位对于以下违法用工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行政甚至刑事责任:(1) 用工单位以虚假的、欺骗性的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劳动者的申请、录用或劳动条件变更等劳动权益;(2) 用工单位未履行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义务;(3)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规定劳动者违法行为,或者以打折扣、扣留工资、要求抵押财物等方式限定劳动者自由;(4) 用工单位违反职业安全卫生、劳动时间、休息制度等劳动标准;(5)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向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不能及时补缴。

2. 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超过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同时,为促进就业,国家将增加就业补助金,对参加职业培训、创业、自主就业等劳动者给予一定经济补贴。

3. 完善劳动合同制度2021年新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不分段合同、零工合同解除应双方协商一致,并明确等同于固定期限合同。

同时,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或者以不合理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海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案例

上海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案例

上海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案例有很多,以下列举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劳务派遣公司曾在2017年7月派遣毛某至某公司工作,工资由该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毛某要求确认与该劳务派遣公司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1月25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由于某劳务派遣公司已经注销,经毛某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范某、徐某(原劳务派遣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并开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某提供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最终,人民法院对毛某的主张予以采信,确认毛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1月25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二:
张某于2021年4月1日入职某网络科技公司,入职时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张某入职时与公司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

2021年7月上旬,公司向张某发送《转正通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日期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022年1月12日,张某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张某要求公司支付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公司认为,试用期期间不应计入二倍工资支付期间的范围。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公司提供的《转账通知》,张某提供的工资发放记录等,均能证明。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故判决公司应支付张某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8,300元。

2021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2021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The way to grow is to know how to shut up and work hard, to be low-key and humble, to learn to be strong, and to be the person you want to be in every cherished day.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赔偿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

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是非过错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是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公司亏损业绩萎缩的理由辞退员工怎么进行赔偿?此理由属正当理由按常规赔偿还是非正当理由按双倍赔偿?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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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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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

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


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
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

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一)
劳动争议案例:我公司招用的几个农民工,因为怕扣养老保险费,他们一直拖着和公司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样一拖数月,因急需用人,公司也没强求。

最近劳动行政部门开展劳动合同大检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肯定不行。

他们要还坚持不签合同,公司准备辞退他们。

请问,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而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相关规定支
付经济补偿。


该公司在农民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并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而是一拖数月,属于违法用工。

公司不仅要纠正自己的违法用工行为,还必须依法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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