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16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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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7篇

食堂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7篇

食堂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7篇食堂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篇1】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

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

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食品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入职前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

第六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一年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第八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九条餐厅食材应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需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购的食材进行查验,确保食材新鲜、无腐败变质。

第十一条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第十二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

第四章加工制作管理第十三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餐厅应定期对加工制作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餐厅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第五章餐饮服务管理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餐厅应定期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餐厅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投诉。

第六章卫生管理第十九条餐厅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扫,确保餐厅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餐厅应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工地食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集中用餐单位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1.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2.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2 从业人员应经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安排未经过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等工作。

2.3 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1 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3.2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疾病时,应立即离岗治疗,不得带病上岗。

3.3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过程中应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并定期清洗双手。

四、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过程中应穿着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并定期清洗双手。

4.2 从业人员应在每日工作前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疾病时,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离岗治疗。

4.3 从业人员应在操作过程中注意食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5.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5.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餐用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用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单位。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采购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采购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作流程、操作要求和卫生标准。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遵守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和标准。

第五章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与保洁制度,保证餐饮具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合格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用品,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篇1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主要内容: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主要内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3。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4.粗加工管理制度5。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7.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8.烹调加工管理制度9.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10。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2.食品留样制度13。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7.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18。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餐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餐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确保餐厅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餐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负责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餐厅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质量要求。

2.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餐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四、食品储存与运输1.餐厅应具备符合食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保证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2.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3.餐厅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

五、食品加工与制作1.餐厅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2.餐厅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3.餐厅应对食品原料进行合理搭配,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确保食品营养、安全。

4.餐厅应禁止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生拌菜、改刀菜等。

六、餐饮具清洗与消毒1.餐厅应设置专门的餐饮具清洗与消毒区域,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2.餐饮具应按照清洗、消毒、存放的顺序进行处理,确保餐饮具清洁卫生。

3.餐厅应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抽查,确保清洗、消毒效果。

七、食品留样与事故处理1.餐厅应对每餐次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数量不少于25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2.餐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从业人员管理1.餐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2.从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消费者餐饮场所用餐的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加强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店特制定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入职本店的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的体检报告,证明无传染病及恶性疾病,并办理健康证。

2. 在本店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每隔三个月需要提交一次体检报告。

3. 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及工作区域,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4. 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上班必须穿着工服,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

三、食材管理1. 本店食材都是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已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故任何员工不得从别处来源不明的地方进购食材。

2. 食材须保证新鲜,如发现腐败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可立刻要求退还,不得流入店内。

3. 每日上班及下班时,须检查店内食材存放情况,及时清理过期、不新鲜食材,不得将其用于餐食制作给顾客食用。

4. 工作期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必须佩戴口罩,头发须包裹在工帽内。

四、场所管理1. 店内桌椅在每天开始营业和下班时必须擦拭一次,在每位客人用餐后必须重新擦拭。

2. 店内餐具必须经过仔细清洗后存放在消毒柜内。

3. 厨房内的所有烹饪工具要做到用完随时清洁和消毒。

4. 厨房地面、操作台、灶台等必须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 厨房垃圾必须分类存放,定期清理,防止异味产生。

6. 食品存放区域必须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潮、变质。

7. 店内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五、食品加工操作规范1. 工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洗手,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和口罩。

2. 食材加工过程中,不得将生食和熟食交叉污染。

3. 切割、砧板等工具必须分类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和消毒。

4. 加工生食食材(如生鱼片、生肉等)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刀具和砧板,并在加工前后对刀具和砧板进行清洗和消毒。

5. 烹饪过程中,必须按照食谱和烹饪时间进行,确保食品煮熟、烧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模板)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模板)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应有正式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食品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和奖惩等方面获得充分授权。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餐饮企业的食品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管理职责:(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过程管理。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四)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五)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养护管理;(六)人员健康状况管理;(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八)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九)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相关内容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附件,下同)和经营实际,确定高风险的食品品种和加工制作环节,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

四、开展定期自查。

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报告、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做好单位资质证件、人员管理信息、管理记录、监管信息等资料的整理归档。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安全管理三标管理制度(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三标管理制度(精选16篇)

食品安全管理三标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三标管理制度(精选16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安全管理三标管理制度篇1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一)经营环境,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二)经营条件,检查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的,是否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并符合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所需要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三)经营行为,检查是否销售禁止销售的食品,采购食品是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存的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1、销售未包装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2、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食用农产品以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包装销售,并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除外;3. 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是否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分装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的,是否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五)证明文件,检查是否持有所销售食品来源可靠的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是否有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餐厅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餐厅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餐厅、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的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餐厅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八条餐厅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严把原料进货关,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信息,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十一条餐厅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餐厅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消毒,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第四章食品安全检查第十四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每天对餐厅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六条餐厅应接受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七条餐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2. 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单位负责人领导,成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员、厨师长等关键岗位人员。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材来源可追溯。

2. 食材储存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四、加工与制作1.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五、个人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手部清洁。

六、餐具与设备1. 餐具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消毒。

2. 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环境卫生1. 保持餐饮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加强对害虫的防治工作,防止害虫污染食品。

八、食品留样1. 对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规定保存在专用冰箱内。

2. 留样记录应详细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等信息。

九、应急管理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一、记录与档案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采购记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等。

2. 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厅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厅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二、人员管理第五条餐厅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员工入职前应提供近期的体检报告,并办理健康证。

第六条餐厅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如有员工出现健康问题,应立即调整其工作岗位,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餐厅员工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区域内,不得吸烟、饮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

第八条餐厅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上班时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帽,不得穿拖鞋上班。

男士不得留长发,女士不得涂抹指甲油。

三、食品采购与管理第九条餐厅应建立固定的食品供应商制度,选择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定期对其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十条餐厅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害食品。

第十一条餐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餐厅应合理储存食品,按照食品的保存条件进行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餐厅应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有害食品应立即清理,不得用于制作餐饮。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四条餐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餐厅员工在加工制作食品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六条餐厅应定期对厨房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的卫生。

第十七条餐厅应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定期更换、清洗、消毒,避免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保持餐厅环境乾净。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适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并做到适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出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

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置。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适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出2小时。

十、当发觉或被顾客告知所供给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刻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刻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置,确保供餐安全。

十一、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

工作结束后适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教育部、卫计委《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看法》,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防备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老师和同学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计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计委令第71号)、教育部、卫计委《关于学校食堂与同学集体用餐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计委令14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订立。

第三条学校内(不含独立的家属院)全部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学校内全部食堂和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在学校内从事饮食服务和餐饮业经营活动。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简单版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简单版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餐厅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三条本餐厅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五条餐厅工作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培训。

第六条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口罩和帽子,禁止佩戴饰物。

第七条餐厅工作人员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并暂时离岗。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八条餐厅应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

第九条餐厅应建立食材进货查验制度,对每批食材进行查验,确保食材新鲜、合格。

第十条餐厅应建立食材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材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储存,定期检查食材质量,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材。

第十一条餐厅应建立食材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材加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二条餐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餐厅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场所管理第十五条餐厅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十六条餐厅应建立健全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具、用具的清洁卫生。

第十七条餐厅应加强食品加工操作区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餐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餐厅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餐厅应接受消费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餐厅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录:1、店面管理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4、粗加工间管理制度5、库房管理制度6、烹调加工管理制度7、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8、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9、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10、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二、具体内容(一)店面管理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

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擦净台面.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已于2023年2月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店铺的我细心为您带来了9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亲的确定与共享是对我们最大的激励。

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篇一第十八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本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订立本部门的预案实施细则,依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觉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刻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刻向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适时做出反应,实行措施掌控事态进展,依法处置,并适时依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供给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供给者供给相关资料和样品,并实行以下措施:(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并立刻进行检验;(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四)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第二十一条餐饮服务供给者应当订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适时除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餐饮服务供给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刻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依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实行掌控措施。

餐饮服务供给者应当搭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照要求供给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

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

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

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

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

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

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

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2)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

(5)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大型快餐店、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造工地食堂等,制定并悬挂1-14项制度,规格为42×30cm。

依许可使用范围选择制定第 15、 16 项制度。

若加工经营面积≤150 m 的单位,因空间所限可张贴使用第 18 项,但文字版的各项制度必须按以上要求建立健全。

二、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 500 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制定并悬挂第 17 项制度,规格为42×30cm。

三、小型餐馆、小型快餐店及小吃店、饮品店(加工经营面积≤150 m或者就餐坐位在 75 座及以下),必须制定并悬挂第18 项制度,规格为60×42cm ,其他按餐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相应的制度上墙悬挂。

四、此“制度”内容仅供餐饮服务单位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时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XXXXX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2.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5.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6.食品仓储管理制度7.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8.粗加工管理制度9.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2.食品留样制度13.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4.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5.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16.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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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食品仓储管理制度3.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粗加工管理制度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6.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7.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9.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0.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1.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2.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13.食品留样制度14.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6.投诉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规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常用鉴别常识。

3.应当到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国家食药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索证索票要求一览表4.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检查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5.应当建立采购记录(台账),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

采购记录(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6.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证索票资料,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建立《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深圳市食品供应商索证资料一览表》(统一格式详见本局网站-食品安全监督-办事指引-深圳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内模版)。

供应商资质证猪肉检验证明台账记录食品仓储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半成品与成品应用保鲜膜或密封容器存放,宜注明存放日期或保质期限。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禁止存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

如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甲醛等。

深圳市特别规定:禁止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食堂、食品摊贩等)购买、储存、使用亚硝酸盐。

6、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

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用于面点、糕点(除限量使用于陷料以外)、肉类加工。

面食常用的膨松剂,如配料中含明矾(硫酸铝钾或硫酸铝氨)的泡打粉等,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配料中不含铝成份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和专人保存;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自制火锅底料按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菜单上进行公示,并向监管部门备案;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做到专柜存放,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粗加工-肉菜分区设置粗加工-肉菜分间设置及标识垃圾桶应保持上盖仔细检查、择、洗原料粗加区-刀用具摆放及标识一粗加区-刀用具摆放及标识二粗加区-原料存放架粗加区、烹饪区-半成品存放架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上传菜,下传汤桶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烹调区-成品台烹调区-半成品架烹调区-成品内外传送台带保洁柜的综合功能操作台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时间20分钟左右,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

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

奶油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

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面点制作间糕点烘烤间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配餐间、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律间、生食水产品、集体用餐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2、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

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

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

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3、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

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4、每天应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30分钟,紫外线灯应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2米内,按1.5W/m3设置,定期监测辐射强度,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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