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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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

工程监理工作资料的管理与归档制度
一、建设项目监理工作资料是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
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

二、监理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实行总监理负责制。

各项目监理
组设专人负责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监理档案按单位工程和施工时间的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
装订,每页要有编号,每卷要有目录。

四、每个单位工程的监理档案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号、建设
单位、总包单位、建设日期、完成日期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签字。

五、在工程完工三个月内由资料管理人员整理装订后,提交单位档
案室并办理有关的交接手续。

六、一般工程监理档案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应保存一年,重要的工程
监理档案应保存延长至三年。

保存期间需要查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七、对超过保存期的监理档案,应清点核对,装订造册,经总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销毁。

八、监理档案应实可靠、字迹清楚;签字要齐全,不得弄虚作假;
不得擅自涂改原始记录,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九、及时下发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指示、通知和文件;认真
做好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报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及时收集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合同文本;及时整理监理单位内部的工作记录,
对有关数据及时地统计、记录;并做好记录、收集其他与监理工程有关的工程建政策、法规的资料。

福建华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
――华泰文[1998-14]――。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监理资料规范化程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各个环节。

3 职责3.1项目总监总体负责项目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对监理资料规范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工作;3。

2被指定负责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工作的监理人员应保证监理资料整理归类的及时性和规范性;3。

3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为监理资料管理规范化尽职尽责,并负责配合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

4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离时要做好资料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项目总监负责指定专人接管被调离的监理人员资料。

4 编制依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12-8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监理规范》●《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5 监理资料的分类及要求5.1 监理资料的分类体系5。

1。

1按资料产生来源划分:业主方资料、监理方资料、施工方资料;5。

1。

2按资料内容划分: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协调等;5.1.3按工程单元划分: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5。

1。

4按时间阶段划分:前期资料、过程资料、后期资料;5.1。

5按载体类型划分:纸质载体、电子载体;5.1.6按资料的保存期限划分:永久、长期、短期、临时资料;…5.2监理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及目录化(台帐化)管理的具体要求5.2。

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对项目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按本项目特点进行资料体系分类、详细策划;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档案资料可按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组织归档.5.2。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监理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资料管理工作,准确、全面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保证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三、资料分类和命名规范1.资料分类:将监理资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两大类。

a)纸质资料:包括合同、合同变更、通知函、报告、会议纪要、图纸、设计文件等。

b)电子资料:包括各类文件、图片、视频等。

2.资料命名规范:a)纸质资料:采用项目名称+类型+编号的形式进行命名,例如:工程监理合同-HT001四、资料的登记和流转1.资料的登记:所有进出公司的监理资料,必须在资料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包括纸质和电子资料。

2.资料的流转:所有进出公司的资料必须通过资料流转登记表进行记录,包括接收、移交、归档等环节,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五、资料的存储和归档1.纸质资料的存储:b)长期不使用的纸质资料应存放在公司的档案室中,每个文件夹应有明确的档案编号。

c)已完成的项目纸质资料应按照日期和项目名称的顺序进行归档,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2.电子资料的存储:a)所有电子资料应存放在公司的服务器或云存储平台上,以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访问性。

b)不同项目的电子资料应按照项目名称和类型进行分类存储,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资料的保密和备份1.资料的保密:公司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的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限制人员的访问和复制权限,并签订保密协议。

2.资料的备份:公司应定期进行资料的备份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恢复性。

备份资料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有明确的备份记录。

七、资料的销毁和流转1.资料的销毁:根据资料的重要性和保留期限,公司应制定资料销毁的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过期或无用的资料进行销毁,同时记录销毁的资料名称和数量。

2.资料的流转:涉及到公司之间或公司与其他机构之间的监理资料流转,必须要有书面的流转申请,并通过相关人员审批和签字确认。

八、资料的查阅和借阅1.资料的查阅:公司内部人员可以通过资料管理系统进行资料的查阅,但必须要有相应权限,并在查阅后记录查阅的时间、资料名称等相关信息。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范本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范本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便于查阅、保存完好、保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三条监理文件资料包括项目招标文件、监理合同、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日志、工程变更令、工程交底记录、会议纪要、工程验收报告等全部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实行归档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第五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保证原始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杜绝损坏和篡改。

第六条监理文件资料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第七条监理文件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日期和文件编号进行编目,建立清晰的文件索引。

第八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分类存放,采用密封包装,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监理文件资料应采用数字化存储方式,建立电子档案库,并进行备份和加密保护。

第二章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流程第十条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流程包括文件收集、文件整理、文件归档和文件保管等环节。

第十一条文件收集环节应及时收集监理工作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确保收集的文件完整。

第十二条文件整理环节应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加工,确保文件的规范和易于查阅。

第十三条文件归档环节应根据文件的分类和编目规则,将文件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文件保管环节应对已归档的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包括定期检查、修复和更新。

第三章监理文件资料的查阅和利用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查阅和利用监理文件资料,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监理单位的批准。

第十六条监理文件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密要求,不得超出申请范围和权限。

第十七条监理文件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在规定的场所和时间内进行,并遵循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流程。

第十八条对于查阅和利用的监理文件资料,应及时记录,并及时归还或处理。

第四章监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第十九条监理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4篇)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保证工程监理的顺利进行,便于后期工程验收和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监理档案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的过程。

工程监理档案是工程监理组织开展工作的基础,对于工程管理和工程验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工程监理机构负责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工程监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和整理第四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定期收集工程监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记录、设备安装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变更通知书等。

第五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对收集的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建立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时间等因素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清晰有序。

第六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监理档案登记簿,对每一份工程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登记,包括文件名称、编号、日期、责任人等信息。

第七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整理规范,对于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的整理方式、标注规则等进行规范,确保档案的统一性和可查性。

第八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灵活性和更新性。

如发现档案的有缺失、损坏或错误,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正。

第三章档案归档和保管第九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为工程监理档案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对档案进行归档和保管。

档案室应当具备相应的防火、防水、防震、防盗等设施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监理档案分类体系,对工程监理档案进行分类归档。

每份档案都应当有独立的编号,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工程监理档案保管规定,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如发现档案有缺失或损坏,应当及时采取补充和修复措施。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料管理范围1.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指由工程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存档和维护监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监理报告、工程变更通知、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备料单、施工日志、施工检测报告等。

2.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范围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阶段的监理业务资料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责任1. 工程监理单位应设立资料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的管理、整理、存档和维护工作。

2.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料管理经验和能力,熟悉监理业务流程,了解资料管理的最新规定和要求。

3.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资料管理培训,并不定期进行业务考核。

第四章资料管理流程1.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流程包括资料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存档,资料检索和资料维护等步骤。

2. 资料收集: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收集相关监理业务资料,并分类整理。

3. 资料整理: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整理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资料存档:工程监理内业资料应按相关规定存档,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5. 资料检索: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人员应提供方便的检索工具,确保监理人员可以及时、方便地查找所需资料。

6. 资料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资料审查和整理,清理过时和无用资料,及时备份重要资料,确保资料的安全可靠。

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确保符合监理业务的要求和现行相关规定。

2.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应向全体监理人员宣传和培训,确保监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工程监理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工程监理单位所有。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范资料归档工作,保证监理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坚持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原则,依法保护利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监理服务质量,确保监理文件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第四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当做到科学管理、便于查阅、严格保密、规范归档。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明确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归档、借阅、销毁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六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完整、准确、可追溯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和涂抹。

第七条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应当与建设单位和相关主体密切配合,保证监理文件资料的全面和及时归档。

第八条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保护监理文件资料安全,不得泄露、篡改、私自销毁监理文件资料。

第九条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文件资料的相关信息,配合建设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档案,确保监理文件资料的安全存储和长期保存。

第二章监理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归档第十一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项目和文件性质进行分类归档,确保资料管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如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等进行分类。

第十三条监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文件性质,如审批文件、会议记录、技术资料等进行分类。

第十四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包括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归档日期、归档人员等信息,建立归档目录,确保归档的规范性和可查阅性。

第十五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尽量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以提高检索和管理效率。

第十六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限进行,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归档的正确和可靠。

第三章监理文件资料的借阅与查阅第十八条监理文件资料的借阅应当为有关联的主体提供便利,但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文件管理。

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

本资料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2.科学规范。

资料管理必须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严格保密。

所有与工程施工监理相关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其他人员。

4.便于查阅。

资料管理应当便于查阅、核查和审阅,确保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历史性。

三、资料管理责任1.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监理的资料管理工作,必须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

2.监理单位的主管领导必须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清楚地说明资料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流程,确保各方遵守。

四、资料管理内容1.资料的分类和归档。

对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生成的各类资料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和归档。

2.资料的采集和整理。

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及时采集和整理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各类资料。

3.资料的传递和交流。

监理人员之间及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资料传递和交流必须明确、及时。

4.资料的保管和保存。

对已整理的监理资料必须进行合理的保管和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资料管理流程1.资料的采集和整理。

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及时采集和整理各类资料,如日志、会议纪要、验收记录等。

2.资料的审核和归档。

监理单位的专门部门对采集整理好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资料分类清晰、顺畅。

3.资料的传递和交流。

监理人员在需要时必须及时将监理资料传递和交流给相关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资料的保管和保存。

监理单位的专门部门对审核过的资料进行合理的保管和保存,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六、资料管理制度的执行1.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流程,指导监理人员执行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规范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工程监理部负责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

2. 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确保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档案管理范围1. 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书等法律文件。

2.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

3. 工程施工、监理、验收、整改等过程中的各类记录、报告、通知、函件等。

4.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和成果。

5. 工程验收、保修、整改等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监理资料档案。

2. 整理:将收集到的监理资料档案按照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将整理好的监理资料档案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归档,并编制目录。

4. 保管:将归档的监理资料档案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5. 使用:需查阅监理资料档案时,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

六、档案保管期限1. 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书等法律文件:永久保存。

2. 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永久保存。

3. 工程施工、监理、验收、整改等过程中的各类记录、报告、通知、函件等: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后5年。

4.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和成果: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后5年。

5. 工程验收、保修、整改等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后5年。

七、监督检查1.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定期对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监理工程资料管理要求

监理工程资料管理要求

引言概述:正文内容:一、资料归档要求1.准备归档文件清单:在工程开展阶段,制定资料归档的标准和流程。

清单应包含归档文件的名称、编号、版本、格式等基本信息。

2.建立资料归档库:根据归档文件的特点,建立相应的资料归档库。

库房应具备保密、防火、防潮等基本条件,以确保归档资料的安全。

3.制定归档标准:对各类归档文件进行分类,确定文件的保存期限和归档级别,并制定相应的标签和封存规定。

4.保持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在采取电子化归档的同时,应定期对纸质材料进行复制和备份,以防止文件的丢失和损坏。

5.实施定期归档:建立相应的归档流程,确保每个阶段的资料归档及时进行。

同时,应建立监理人员内部的归档验收制度,确保归档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资料保密要求1.建立保密制度:在监理工程资料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保密制度,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2.制定保密措施: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包括密码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

3.限制资料的传播和复制:对于机密文件,应限制其传播和复制,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和控制。

4.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监理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机密信息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5.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保密制度的违规行为,应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数据备份要求1.制定备份策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数据备份策略,并明确备份的周期和频率。

2.选择备份方法:选择适合工程的数据备份方法,包括硬盘备份、云备份等,确保备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验证:定期对备份的数据进行验证,以确保备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减少数据丢失的风险。

4.保持备份数据的保存期限: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备份数据的保存期限,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5.建立数据恢复机制:在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建立相应的数据恢复机制,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和可恢复。

五、文末总结。

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监理资料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监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监理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包括工程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监理日志、验收报告等。

第三条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监理资料档案由监理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资料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管理。

3. 保密原则:严格保护监理资料档案的保密性,防止泄露。

4. 可追溯原则:确保监理资料档案的可追溯性,便于查询和利用。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工程监理合同:包括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等。

2. 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洽商等。

3. 施工图纸: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4. 监理日志:包括监理日记、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等。

5. 验收报告:包括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等。

6. 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验收、工程签证等。

第三章管理流程和要求第五条监理资料档案收集:1. 监理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收集的资料应按照分类进行整理,并填写资料清单。

第六条监理资料档案整理:1. 按照分类、编号、顺序进行整理,确保资料档案的有序性。

2. 对资料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第七条监理资料档案归档:1. 工程项目结束后,监理部门应及时将资料档案归档。

2. 归档的资料档案应经过审核、验收,确保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监理资料档案保管:1. 监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室安全、干燥、通风。

2. 对资料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保养,防止资料档案损坏。

第九条监理资料档案借阅:1. 借阅资料档案应填写借阅单,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工程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的一种职能。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资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控和评估。

为了确保监理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制定一套规范的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确保监理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并提高工程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规定适合于所有工程监理单位和从业人员。

三、监理资料的分类1. 技术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

2. 合同资料:包括监理合同、工程合同、变更通知书等。

3. 报告资料:包括监理日志、工程进度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安全检查报告等。

4. 财务资料:包括工程款项支付证明、发票、合同付款计划等。

5. 归档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纸、竣工报告、验收报告、质量评定报告等。

四、监理资料的管理原则1. 真实性原则: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故意虚报或者隐瞒信息。

2. 完整性原则:监理资料必须包含全部必要的信息,不得遗漏重要的资料和记录。

3. 可靠性原则:监理资料必须来源可靠、可信,确保其可验证和可审计。

4. 保密性原则:监理资料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部份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5. 时效性原则:监理资料必须及时记录、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可追溯性。

五、监理资料的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集相关的技术、合同、报告和财务资料。

2. 资料整理:监理人员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每份资料都有明确的归属和编号。

3. 资料存储:监理人员将整理好的资料按照一定的存储规则存放在专门的资料库中,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可查找性。

4. 资料传递:监理人员根据需要,将相关的资料传递给业主、施工方和其他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5. 资料归档:监理人员将工程竣工后的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可检索性。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是指对监理工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收集、组织、保管和利用的一种管理活动,其目的是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监理结果的准确、完整呈现,以及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为了规范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示范规定,供参考。

一、总则1.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统一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2. 监理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文件资料管理,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3.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适用于监理单位的全体人员。

二、文件资料的定义和分类1. 文件是指监理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书面材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2. 资料是指监理工作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包括监理报告、会议记录、图纸、合同、报价单等。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1. 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

2. 监理人员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对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3. 文件资料的编号应明确、连续,方便查找和使用。

四、文件资料的保管和利用1. 文件资料应妥善保存,防止遗失、损毁。

2. 文件资料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保管,到期后可以进行清理和销毁。

3. 文件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利用,可以用于监理报告的编写、合同的履行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文件资料的查阅和借阅1. 监理人员有权查阅和借阅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2. 监理人员在查阅和借阅文件资料时应保证其安全,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归还。

六、电子文件管理1. 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保证电子文件的安全、可靠。

2. 电子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系统进行管理,并设置定期备份和恢复机制。

3. 电子文件应采取措施进行防篡改和防病毒,确保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七、附则1.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2. 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监理、施工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监理、施工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竣工资料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1.1公司承接的项目管理、项目代建、建设工程监理等工程竣工后形成的书面及电子记录。

二、通用规定2.1各项目部在竣工后必须及时按本规定第三条款要求整理竣工资料,并上交总工办。

2.2上交竣工资料应及时,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或现场项目部全体撤场前上交所有资料;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上交所有资料的,必须及时上交已有资料,并在《监理档案移交目录》(参见附录二及公司监理工作标准)上说明未交资料清单及预计上交时间。

2.3竣工资料上交必须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

2.4公司提倡竣工资料电子归档,项目部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电子文档的保存及备份。

三、上交资料要求3.1竣工资料整理必须有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应放入标准档案盒中。

3.2竣工资料必须上交内容见附录一,内容有修改时,总工办将以文件形式发布,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3.3竣工资料上交公司总工办时应有《监理档案移交目录》,以此目录作为最终移交凭证。

3.4上交资料的存档形式应符合附录一中规定的要求,要求为“文本(原件)”的必须按要求上交相应原件文本。

3.5 总监负责组织项目部按本规定第3.1、3.2、3.4条要求整理归档文件,并将竣工资料及时上交公司保存;区域管理的项目,区域负责人负责督促辖区内项目部上交竣工资料的工作。

3.6分公司管辖项目的竣工资料,由总监负责组织项目部按本规定第3.1、3.2、3.4条要求整理归档文件,并将竣工资料移交分公司保存,分公司负责督促项目部总监按本规定要求整理归档文件;分公司将竣工资料上交公司总工办,移交手续按本规定第3.3条执行,同时应上交竣工资料中所有的电子文档(分公司应留存电子文档作为备份);分公司应建立《项目档案台帐》(参见附录三)并保存与项目部及公司总工办的移交记录(《监理档案移交目录》),以对分公司竣工资料移交情况进行管理。

3.7上交的竣工资料电子文档,应按附录五中的要求整理归类,分级设立文件夹,将电子文档归类存放,施工单位形成的交监理签字审批的资料,可采用扫描方式留存电子文档(项目部无扫描仪,可在交资料时,由项目部派人到公司扫描整理)。

工程监理单位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单位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监理单位各类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管理体系,明确文件资料管理的责任、权限和流程,提高文件资料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文件资料管理意识和水平。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文件资料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具体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制定文件资料管理相关的具体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归档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归档,并制定相应的保管期限。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各类文件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明确文件资料的保管要求和归档位置。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文件资料整理和编号规范,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文件室或档案室,对文件资料进行专门的保管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文件资料的使用、借阅和调阅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文件资料的电子化管理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文件资料进行电子化管理,建立电子文档库,并制定电子文件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电子文档管理规定,对电子文件的生成、存储、传输和销毁进行详细规范。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文件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和存档,保证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四章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文件资料进行严格的保密控制。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文件资料保密意识的培训,保证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监理单位工程全套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工程全套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工程全套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单位工程全套资料管理,保证工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对工程全套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全套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资料完备、准确、及时。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工程全套资料管理。

第二章工程全套资料管理组织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工程全套资料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全套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工程全套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工程全套资料管理档案,保管好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工程全套资料管理流程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全程跟踪工程,及时记录和整理相关资料。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传递制度,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资料管理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送工程全套资料,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第四章工程全套资料管理要求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检查和核实工程全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关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工程全套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全套资料的审核和评价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工程全套资料的评估和备份工作,保证资料的安全性。

第五章工程全套资料管理责任第十七条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程全套资料的管理负最终责任。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资料管理追责制度,对于资料管理不当引发的问题,严肃查处。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工程全套资料的共享和利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监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和操作细则。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细则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细则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监理资料的管理与运用,加强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监理资料的定义和分类1. 监理资料的定义监理资料是指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实施监理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监理任务书、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检查记录、监理报告、监测数据等。

2. 监理资料的分类(1)监理合同类资料:包括监理合同、监理任务书、监理变更通知等;(2)监理日常类资料:包括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检查记录等;(3)监理报告类资料:包括监理报告、监理中期检查报告、监理竣工报告等;(4)监理数据类资料:包括监理检测数据、监控数据等。

第三章监理资料管理基本要求1. 监理资料的采集和整理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晰、规范。

2. 监理资料的存储应分类存放、禁止错放、丢失、损坏。

3. 监理资料的传输和使用应便捷、及时、安全。

4. 监理资料的销毁应合乎规定、安全可靠、不可恢复、严格监督。

第四章监理资料的采集和整理1. 监理资料的采集(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逐项记录必要的监理活动及结果。

(2)监理工程师应设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监理资料的采集工作,及时处理各种监理资料。

(3)在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设置便于采集的监理台账和监理记录本,便于工作人员及时记录。

2. 监理资料的整理(1)监理工程师应对采集的监理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便于存储和检索。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制订相应的整理和归档计划。

(3)监理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时间、地点、责任人等要素,编制清晰的整理目录和档案目录。

第五章监理资料的存储和保管1. 监理资料的存储(1)监理工程师应设置专门的监理资料库,保证监理资料的安全存放。

(2)监理资料库应防尘防潮、通风透气,并设置专门人员进行日常护理和维护。

2. 监理资料的保管(1)监理资料的保管应设置专门的保管员,定期检查和清点监理资料库。

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管理规定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是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是施工过程真实、全面的反映,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反映了监理企业的管理水平、人员的素质.为了规范我司的现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确保按监理合同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更好地规避风险,特制定本办法.一、监理资料管理分工1、监理资料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各专业监理人员分工负责,及时催促、收集(注意其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并作好记录与各种表格的填写;专*(兼)职资料管理员(以下简称资料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发、整理、管理、保存和归档.2、公司综合管理员负责按有关规定催促监理部按时提交监理资料,负责入库前的检查,具备入库条件的报请总工核准入库。

3、资料管理员职责:(1)负责监理资料的传递、收发、整理、借阅、编码、保管、组卷、装订、移交等工作;(2)及时转交、传递、处理各文件和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3)定期到现场巡视,负责现场各种信息的收集、计算机存储、信息的分析和处理工作;(4)利用计算机建立图、表等系统文件;建立资料管理工作台账;建立监理资料电子文档;(5)草拟项目监理部所发出的通知、纪要、报表等文件,整理完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印后迅速发至相关单位或人员;(6)负责收集、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了解工程进展,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7)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和自己了解的信息,汇总编写监理月报,经总监批准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公司及业主;(8)负责现场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稿纸等)、劳保用品、工具、图书等的领用、保管和一般维护工作。

二、施工阶段监理资料归档内容详见附件**《*****标监理归档资料目录一览表》.三、监理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1、传递、签认流程2、收文与登录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应将资料文件的编号、名称、内容扼要、来文单位(部门)、收文日期及份数等记录清楚,必要时应注意接收资料的具体时间,最后由监理部收文人员签字。

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提高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监理部门对各类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管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法规、规范、设计文件、施工方案、验收资料、报告、证书等。

第三条监理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监理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检索和归档。

第二章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监理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文件资料,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接收施工单位提交的文件、定期进行工程资料采集与整理、定期进行文件资料整编等。

第六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工程文件资料清单,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确保文件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对于不符合监理要求的工程文件资料,监理部门应当及时指出问题并要求整改。

第三章文件资料的存储与保管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文件资料存储系统,对各类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第九条监理部门应当制定文件资料存储标准规范,明确文件资料的存储位置、存储格式和存储期限等要求。

第十条监理部门应当严格控制文件资料的存储权限,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修改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监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和存档,防止文件资料丢失或损坏。

第四章文件资料的检索与传递第十二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便捷的文件资料检索系统,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查找需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对于其他部门和施工单位需要查阅的文件资料,监理部门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并确保文件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文件资料传递机制,及时将重要文件资料传达给相关责任人员。

第五章文件资料的归档与销毁第十五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科学的文件资料归档体系,对已经完成的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十六条监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过期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文件资料的及时更新和空间节约。

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3篇)

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已竣工工程及在建工程的各类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完整、准确、及时;(三)安全、保密;(四)便于查阅、利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二)负责工程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组织工程资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四)负责工程资料的借阅、复制和销毁;(五)负责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工程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工程资料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资料的编制、审核和整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项目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资料分类与要求第九条工程资料分为以下类别:(一)施工资料;(二)监理资料;(三)设计资料;(四)竣工资料;(五)其他资料。

第十条施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组织设计;(二)施工方案;(三)施工日志;(四)施工记录;(五)施工试验报告;(六)施工验收记录;(七)施工变更记录;(八)施工签证记录;(九)施工照片等。

第十一条监理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规划;(二)监理实施细则;(三)监理日志;(四)监理记录;(五)监理报告;(六)监理通知;(七)监理指令;(八)监理签证等。

第十二条设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文件;(二)设计变更;(三)设计审查意见;(四)设计图纸等。

第十三条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竣工验收报告;(二)竣工图纸;(三)竣工结算;(四)竣工备案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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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资料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监理资料规范化程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分类、收集、整理、验收移交各个环节。

3 职责3.1项目总监总体负责项目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对监理资料规范性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工作;3.2被指定负责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类工作的监理人员应保证监理资料整理归类的及时性和规范性;3.3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为监理资料管理规范化尽职尽责,并负责配合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工作;3.4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调离时要做好资料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项目总监负责指定专人接管被调离的监理人员资料。

4 编制依据●《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12-8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监理规范》●《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5 监理资料的分类及要求5.1 监理资料的分类体系5.1.1按资料产生来源划分:业主方资料、监理方资料、施工方资料;5.1.2按资料内容划分: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协调等;5.1.3按工程单元划分: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5.1.4按时间阶段划分:前期资料、过程资料、后期资料;5.1.5按载体类型划分:纸质载体、电子载体;5.1.6按资料的保存期限划分:永久、长期、短期、临时资料;…5.2监理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及目录化(台帐化)管理的具体要求5.2.1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对项目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并按本项目特点进行资料体系分类、详细策划;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档案资料可按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组织归档。

5.2.2所有资料均应按本规定附表1(监理资料档案归档内容(范围)目录表)归入对应目录按文种—时间的先后顺序建立台帐;5.2.3文档类资料(如通知、会议纪要、月报等)采用流水台帐;5.2.4工程报验类资料采用规定格式的台帐(当业主有统一要求时按业主要求,业主无要求时按附录要求);5.2.5监理资料应随工程进展同步整理并登录相应台帐;台帐与对应资料一同归档;5.2.6项目监理部应利用计算机进行资料辅助管理,将信息、资料和各类管理台帐输入计算机,完工后刻入光盘存放。

5.2.7每月应汇总当月主要台帐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主要台帐包括:⑴监理指令或通知一览表;⑵会议纪要一览表;⑶工程变更一览表;⑷工程计量支付一览表;⑸工程进度计划统计表;⑹进场材料报验台帐;⑺工程验收台帐;⑻其它报验台帐。

5.2.8项目监理部应对安全监理资料、节能资料分别单独建立台帐。

5.3归档监理资料的质量要求5.3.1监理资料应做到全面、准确、细致、具体和系统。

对资料的收集、整理不应有主观的偏废和取舍,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凡一切有价值的数据、文字和音像资料,包括工程文件、记录、指示、报告、函件、批件都应整理归档,而且应按规定格式分类,使其明了、清晰、真实可靠、分类有序、字迹清楚、签字齐全、不得弄虚作假、擅自涂改。

其中照片档案的整理可按下述要求进行:⑴照片应有反映工程基地原貌、奠基或开工仪式、竣工典礼和工程实体及其施工过程中反映重大事件、工程质量、隐蔽工程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的内容。

⑵凡归档的照片应有文字说明,其中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

说明应文字简洁,语言通顺,一般不宜超过200字。

时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采用“××××. ××. ××”形式表示如:2003.04.03⑶照片、底片要分类、分组存档,每组要有总说明。

总说明要注明本组照片的起止编号,总说明要打印后贴在本组第一张照片的前面。

分说明可以手写,但字迹要工整,不许涂改,也可打印后贴上。

⑷说明采用横写格式。

格式如下:①底片及照片均应编号。

底片用铁笔在胶片乳剂面边处以横排阿拉伯数字编号,照片在背面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②照片与对应的底片宜置一处。

照片档案的底片应放入底片袋中保管,底片袋的右上方应标明底片号,照片及其文字说明应一同整理,并与对应的底片一起固定在照片档案芯页上,组成案卷,照片案卷芯以30页左右为宜。

照片、底片应采用干燥箱保管。

③卷盒、卷皮、目录等:a 卷内目录以照片的自然张或组单元排列。

b照片题名在尽量保证基本要素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将文字说明综合成照片名称,照片题名最多不应超过50字,且须打印。

可以一组照片填写一个题史。

c 参见号指本照片反映的内容与某卷有关联,需结合起来看,如质量事故处理照片,与施工记录、检查表等档案文件有关,此文件档案的档号即为参见号。

d 备考表,说明本卷所存照片及底片的张数,照片的分组情况等。

卷内备考表应放在案卷的最后一页。

5.3.2房建及市政工程监理资料质量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第4.2条(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规定;5.3.3公路工程按《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要求执行。

业主及档案馆有具体要求时,如业主提供了《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应按业主要求执行。

5.3.4原则上,向公司归档的工程监理资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需采用复制件的,应注明原件存放处);5.3.5工程监理资料的内容及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5.3.6工程监理资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黑色中性签字笔等,不得使用易褪色的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5.3.7工程监理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5.3.8工程监理资料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为A4(297mm×210mm)。

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5.3.9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5.3.10其他幅面的纸张应折叠成A4幅面。

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且图标栏露在外面。

6 归档监理资料的立卷6.1立卷的原则和方法: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房建及市政工程监理资料验收移交时对需向业主和城建档案馆移交的资料若有具体规定,按其具体规定进行整编。

否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第5条(工程文件的立卷)的要求进行组卷。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及案卷脊背式样统一采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附录B、C、D、E式样。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报验、工程材料报验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对于监理的管理文件(监理部资料)可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组卷。

6.2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6.2.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mm;6.2.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6.2.3卷内文件的排列:文字材料按事项顺序排列。

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6.3案卷的编目6.3.1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定附表2的要求;⑵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依次标注;⑶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项目监理部或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⑷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⑸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⑹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⑺页数:填写组成案卷文件的总页数;⑻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6.3.2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定附表3的要求;⑵卷内备考表主要是对案卷情况的说明;⑶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⑷卷内备考表在审核人签字完成后,必须加盖项目监理部印章。

6.3.3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案卷封面为内封面。

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表4的要求;⑵案卷封面的内容包括:档号、工程编号、案卷题名、编制项目监理部、编制日期、密级、保存期限、共几卷、第几卷;⑶档号:由项目号(名称)、案卷号组成,由档案管理员填写;⑷工程编号:应为公司或工程监理部对工程的编号,由工程监理部填写;⑸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案卷题名应包括建设单位全称、工程名称、案卷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⑹编制项目监理部:应填写项目监理部全称;⑺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各文件最早和最迟形成的日期;⑻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临时四种。

永久指永久保存;长期指资料保管期限与工程使用寿命相同;短期指20年以下;临时指项目完成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解除缺陷责任时,但一般最小不少于2年。

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执行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同时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情况下,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应分别组卷,若同一案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总的保管期限应为其中最长期限的期限;⑼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6.3.4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⑵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⑶成套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⑷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6.3.5卷内目录、备考表、封面必须采用幅面为A4幅面的白色书写纸。

6.4案卷装订6.4.1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6.4.2案卷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必须装订。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

装订应采用棉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订结在背后,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7 归档监理资料的移交7.1监理资料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整理完毕,由项目监理部根据本项目特点打印出归档详细目录,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验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查批准。

项目监理部应在10日内根据公司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进行装订、整编成册。

经公司审查批准的监理档案资料才能向各档案保管单位办理移交归档手续(当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时,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档案资料应送呈城市档案管理机构预验收,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7.2原则上所有监理资料均需移交公司档案室归档;需移交业主方(包括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资料一般只是监理部文件夹包含的资料;若在施工过程中已向建设单位移交了部分监理服务资料,则工程结束后一般不再另行移交该部分资料(除委托监理合同另有约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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