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全区安置房装修改革的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8•【字号】浙政办发〔2016〕141号•【施行日期】2016.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房,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新时期百姓住房新需求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减少污染、节约资源,有利于保证房屋结构安全、改善人居环境。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明确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
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各地可结合实际,明确其他区域内住宅全装修和成品交房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加快推动住宅全装修全覆盖。
二、加强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一)严格土地规划条件。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浙江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要求,抓紧制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明确新建住宅全装修实施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实施新建住宅全装修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土地供应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实施范围内的住宅建设用地实施住宅全装修提出意见或列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对国有土地出让的,将以全装修方式进行建设的内容在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载明;对国有土地划拨的,写入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
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已日益突出,特别是老旧城区、城中村等地区住房条件恶劣,存在房屋老旧、面积狭小、设施简陋等问题。
为满足居民正常居住需求,促进城市保障性住房的规范化建设,探索解决城市太平园区房屋问题,本文提出一项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统筹规划,尽快完善拆迁安置房建设机制,争取纳入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面解决老旧城区和城中村住房问题。
2.努力提高拆迁安置房居住环境和舒适度,满足居民各种居住需求,并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家。
3.合理设置配套设施,使居民可以享受到完善的社区服务,学生可以得到健康的教育,老人可以得到专业的照护,青年可以得到良好的社交平台。
三、工作内容1.拆迁安置房建设方案设计:根据拆迁区域实际情况和居民居住需求,设计拆迁安置房建设方案,并须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确保居住面积、户型、绿化、环境和配套设施等的合理设置和平衡发展。
2.资金保障及拆迁补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确保合理赔偿政策的执行,并合理把握城市保障房资金来源,多方筹措解决资金问题,为拆迁安置房的实现提供资金保障。
3.选址及用地统筹:严格按照国家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加强拆迁区域的用地统筹,找到合适的选址,确保拆迁安置房的正常规划和建设。
4.环保要求达标:在拆迁安置房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环保工作,完善周边环境和生态,确保居民正常的健康生活。
5.资源整合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为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拆迁安置区域设施完善是核心所在。
建设合理的公共设施,丰富社区文化,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是实现拆迁安置房建设目标的重要环节。
四、工作保障1.相关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及时落实“以人为本,与民同行”的方针原则。
2.做好多方协调,使工作与居民的意见得到统一,建立良好的民主管理机制。
3.完善城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尽量利用已有资源和空间,实现公共设施功能最大化,并为拆迁安置房提供全方位的维护管理和保障服务。
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城区安置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为了保障本市城区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房屋征收(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安置房的管理办法。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置房管理办法全文,仅供参考!安置房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本市城区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工作的顺利推进,维护房屋征收(搬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安置房建设和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范围内房屋征收(搬迁)项目的安置房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安置房是指政府以核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安置人定向提供的政策性商品房,属保障性安居住宅。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城区安置房建设计划、方案编制、供应、管理、建设资金筹集、成本归集等工作。
第四条市房屋征收办负责制定城区安置计划和安置房调配方案,会同属地政府提出安置房的套型结构方案;核定被征收人依规定可安置商品房的套型、套数、面积,以及与安置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安置房建设立项审批,履行安置房价格管理职能,依法查处开发建设单位价外收费或违规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市规划局负责安置房的规划选址、拟定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审批。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制定安置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以带方案挂牌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并审批相关用地手续。
市住建局(房管处)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招投标协调、监督,工程质量全程监管及项目交付验收等;负责办理权属登记、安置对象监管和协调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置房建设各阶段投资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管。
市审计局负责安置房建设工程资金全程跟踪审计或审计监督。
市监察局负责安置房建设、管理、使用全过程和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各职能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4年某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不断完善,区决定进行拆迁工作,并安置被拆迁人口。
本方案旨在规划和推进2024年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确保被拆迁人口得到妥善安置,同时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持。
二、工作内容1.拆迁规模:根据已制定的拆迁计划,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户数。
根据拆迁户数,估算出拆迁面积,确保安置房规划建设的准确性。
2.拆迁政策:针对被拆迁户提供合理的拆迁政策,包括房屋评估、补偿等方面,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拆迁政策应公开透明,与被拆迁户进行充分沟通,解答疑问,增强被拆迁户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3.安置房规划:根据拆迁面积和被拆迁户数,制定安置房规划。
考虑到被拆迁户的实际需要,计划建设适合居住的安置房,包括建筑面积、户型、配套设施等方面的设计。
4.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建设应与拆迁工作同步进行。
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任务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建设质量和安全。
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5.安置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的安置政策,确保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得以解决。
政策应包括建立安置房申请和分配机制,确保拆迁户申请到适合自己的安置房。
政策还应关注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等)的居住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
6.安置服务:建立健全的安置服务体系,包括居住环境的改善、公共设施的配套等。
通过提供便捷的交通、教育和医疗设施,提高被拆迁户的生活质量。
此外,还应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和谐稳定的邻里关系。
7.安置协调:建立完善的安置协调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同。
确保拆迁工作、安置房建设、安置政策等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
同时,与被拆迁户进行密切合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三、工作计划1.第一季度:确定拆迁规模和拆迁政策,并进行公示。
同时开始制定安置房规划,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可能的问题。
2.第二季度:确保安置房规划得到批准,开始安置房的建设工作。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来源:发布日期:2018-04-08浏览次数:443[字体:小中大]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提高住宅品质性能,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绿色建筑,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实施范围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以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所围范围,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拆迁安置房除外),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其他区县(市)按照稳步推进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划定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
除上述新建住宅、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
土地出让合同已约定实行全装修的,按约定执行。
二、加强建设管理(一)明确实施要求。
实施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时,规划部门应将实行全装修的要求纳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国土资源部门应将以全装修方式进行建设的内容在招拍挂公告、文本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予以载明。
对于全装修住宅项目,在申请工程施工及预售许可证时,相关部门要在许可证上注明为全装修住宅;在项目审批、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时,相关部门要按全装修住宅实施管理。
(二)健全标准体系。
市住建委负责制定新建住宅全装修工程设计实施细则和质量管理规定,细化完善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相关技术要求。
探索建立对现行规范缺乏评价指标或评价方式模糊,易造成质量和品质认定纠纷的建筑材料、部品和验收方式的评价体系。
加快新建住宅全装修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广整体厨卫设备,逐步实现新建住宅装修的工业化、装修部品的通用化。
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
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拆迁和安置工作也成为了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宁市作为广西自治区的省会,拥有着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口流入。
为了解决城市拆迁安置的问题,南宁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标准,确保拆迁安置房的装饰装修质量,并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
下面将介绍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的相关标准。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用于解决城市拆迁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建设和装修涉及到政府、开发商和居民三方的利益。
南宁市作为南方城市,气候湿热,装饰装修标准需要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南宁市对拆迁安置房的装修标准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结构设计、建材选用、装修风格等方面的要求。
二、拆迁安置房装修标准的具体要求1. 结构设计:南宁市拆迁安置房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结构牢固可靠,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和安全性。
建筑材料选用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
2. 建材选用:南宁市推荐使用环保建材进行装修,如零甲醛的装饰板材、环保涂料、实木家具等。
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材料的规定,保证装修材料的质量安全。
3. 装修风格:各拆迁安置房装修风格可根据居民的喜好和需求进行选择,但需注重实用性和舒适性。
装修风格可分为现代简约、欧式古典、中式传统等多种风格,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
4. 装饰装修细节:南宁市拆迁安置房的装修细节需注重细节处理,包括墙面装饰、地面铺装、家具搭配等方面。
墙面可以选择乳胶漆、壁纸等进行装饰,地面可以选择瓷砖、地板等进行铺装,家具应选择与装修风格相匹配的款式。
5. 设施配备:南宁市拆迁安置房的装修标准还包括设施配备方面的要求,如厨房设备、卫生间设施、照明设备等。
厨房应配备橱柜、灶具、油烟机等设备,卫生间应配备马桶、洗手盆、淋浴设备等。
6. 规范管理:南宁市拆迁安置房的装修施工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建立规范管理制度,确保装修质量。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4.06.19•【字号】杭政办函〔2008〕397号•【施行日期】201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9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关于推行杭州市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快拆迁安置房建设,促进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项目代建制的定义项目代建制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项目实施,待竣工验收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项目移交给建设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形式。
二、实施项目代建制的目的通过发挥项目代建制“保进度、保质量、保投资”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建设成本;加快建设进度,规范建设行为;提升拆迁安置房建设品质,落实“民生为重、安置先行”的要求。
三、项目代建制的形式拆迁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分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两种形式。
(一)全过程项目代建制。
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始,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直至质量责任期结束。
(二)分阶段项目代建制。
仅代建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某一阶段,一般为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的项目前期阶段或项目建设阶段。
四、项目代建单位资格准入项目代建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亿元以上。
五、项目代建制招投标管理城市居民拆迁安置房一律实施代建制,并通过招投标程序择优确定代建单位;各区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鼓励实施代建制。
安置房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安置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置房建设质量和交付使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总体目标1. 提高安置房建设质量,确保安置房安全、适用、环保。
2. 加快安置房交付使用进度,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
3. 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整治范围1. 已审批立项的安置房建设项目。
2. 在建或尚未开工的安置房建设项目。
3. 已交付使用的安置房项目。
四、整治内容1. 项目审批与规划(1)严格审查安置房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审批手续。
(2)对违规审批、越权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 工程建设(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
(2)对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3)规范招投标、合同管理,杜绝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行为。
3. 资金管理(1)加强安置房建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对挪用、截留、挤占安置房建设资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 交付使用(1)确保安置房按时交付,满足人民群众入住需求。
(2)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安置房进行整改,确保入住安全。
(3)建立健全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维修养护等长效机制。
五、整治措施1.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等工作。
2. 开展全面排查。
对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
3. 严格整改落实。
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4. 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对安置房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严肃问责追责。
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实施步骤1.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1个月)。
对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
2.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3个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号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正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信访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 1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我省住宅全装修得到较快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住宅全装修的实施管理,促进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一策”。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完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逐步提高商品住宅全装修覆盖率。
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推动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的深度融合。
二、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
强化需求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自行确定装修设计方案数量和装修标准,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清单应在销售现场和样板房内公示。
同时倡导菜单式装修,对消费者提出的个性化需求,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三、加强全装修住宅的质量管控。
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全装修实施中的首要责任,落实交付样板房制度,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
交付样板房的保留时间应自全装修商品房交付消费者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或者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两年,坚决杜绝交付样板房私拆现象。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宣传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以及样板房与交付实体不一致等现象。
严格落实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加强住宅全装修的质量管控。
安置房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安置房专项清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设和改造也在不断进行。
在这个过程中,安置房作为解决城市拆迁户的居住问题的重要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安置房存在着管理不善、破损严重、违规租赁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安置房的使用效果和社会治安稳定。
因此,制定并实施安置房专项清理方案,对于规范安置房管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清理目标本次安置房专项清理的目标是全面排查、整治和提升安置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果,具体包括:1. 排查安置房存在的管理不善、破损严重、违规租赁等问题;2. 整治安置房存在的问题,修缮破损房屋,清理违规租赁行为;3. 提升安置房管理水平,加强安置房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安置房的正常使用效果。
三、清理措施为了实现上述清理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清理计划:明确清理范围、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具体任务,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2. 加强排查:对所有安置房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3. 加强整治:对破损严重的安置房进行修缮,对违规租赁行为进行清理,维护安置房的正常使用秩序;4. 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安置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安置房管理制度,确保安置房的长期良好使用效果。
四、清理保障为了保障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置房的修缮和整治工作;2. 人力保障:调配专业人员参与安置房的排查、整治和管理工作;3. 督导保障:建立专门的督导机制,加强对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清理效果通过本次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我们期望达到以下效果:1. 安置房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居住环境得到改善;2. 安置房的破损得到修缮,使用效果得到提升;3. 违规租赁行为得到清理,安置房的正常使用秩序得到维护。
六、总结安置房专项清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社会治安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4号)《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X府发(2010)150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责任主体(一)完善组织机构。
XX区房屋征迁安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我区安置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制定安置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会审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合理安排负责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部门并充实工作力量。
(二)明确实施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区龙川集团公司作为我区安置房建设管理等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推进辖区内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
房屋征迁实施单位作为安置房分配、结算的责任主体,负责安置房分配、资金结算、协调安置房矛盾等工作。
区发改、财政、住建、自规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单位职责,指导落实安置房项目前期手续、征地搬迁、成本核算、资金保障等工作。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S)编制建设计划。
区住建部门负责编制城区国有土地上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各镇人民政府(园区)根据征迁任务和实际情况,负责编制本辖区内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
(四)选择建设模式。
安置房建设模式可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政府购买安置或国有平台筹资建设。
具体建设模式由各镇人民政府(园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五)完善建设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应编制安置房建设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安置房建设方案应包括:项目选址、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建设模式、建设标准、户型设计、建设时限、安置房成本估算、安置户数、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等。
(六)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项目建设手续由安置房建设实施主体负责办理,区各涉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主动服务指导,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
三、强化规划和用地保障(七)规划预留。
安置房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安置房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
咱们的安置房小区啊,就像一个个大家庭的住所,但是现在呢,有点小问题啦。
有些地方乱糟糟的,设施也有点小毛病,这可影响大家的幸福生活指数了。
所以呢,咱们得搞个整治行动,把安置房变得漂漂亮亮、舒舒服服的。
二、目标。
1. 环境美美的。
让小区里里外外都干净整洁,就像刚装修好的新房子一样。
什么垃圾死角啊,杂草丛生的地方啊,统统都要变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
2. 设施棒棒的。
那些坏了的路灯啊,漏水的水管啊,还有那摇摇晃晃的楼梯扶手,都得修好。
让大家在小区里生活就像在五星级酒店一样方便(是有点夸张啦,但就是要那种舒服的感觉)。
3. 秩序好好的。
车辆不能乱停乱放,像没头的苍蝇一样。
还有那些小商小贩,不能在小区里随便摆摊,把道路都堵住了,要让大家在小区里走路都顺顺当当的。
三、整治内容。
# (一)环境卫生整治。
1. 大扫除。
组织一支超级清洁战队,把小区的每个角落都扫一遍。
楼道里、地下室、小区花园,一个地方都不能放过。
就像给小区来个全身大清洁,把灰尘、垃圾都统统赶走。
2. 垃圾处理革命。
垃圾桶要合理摆放,不能东一个西一个的。
而且要分成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垃圾,就像给垃圾们找个合适的家一样。
垃圾要及时清运,不能让它在小区里散发臭味,熏到大家。
3. 绿化美化。
那些长得乱七八糟的花草树木,要修剪一下。
种一些漂亮的花,像月季啊、海棠啊,让小区像个小花园。
还要给草坪除除草、浇浇水,让它们长得绿油油的。
# (二)基础设施维修。
1. 水电暖管道大检查。
找专业的师傅来检查水电暖管道,就像医生给病人做全身检查一样。
哪里漏水、漏电或者不热了,马上就修。
可不能让大家冬天挨冻、夏天没水用。
2. 公共设施修复。
小区里的健身器材要是坏了,那可不行,大家还等着锻炼呢。
还有那小区的大门、门禁系统,要是不好使,就像家里的门没锁一样不安全。
所以这些都要修好,让它们重新发挥作用。
# (三)秩序规范。
1. 车辆停放管理。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室内装修交付标准
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安置房的室内装修标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安置房室内装修标准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室内装修交付标准进行探讨。
二、室内空气质量1.室内空气质量是安置房室内装修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空气中的甲醛、苯、TVOC等有害气体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在室内装修中,需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环保建材,尽量避免使用甲醛超标的装修材料,保障居民的健康。
三、水电安全2.在安置房室内装修中,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标准和防水防漏标准,确保电路布线合理、用电安全,避免因电路老化或不合理布线导致的安全事故。
水管和下水道的设计也应符合相关标准,避免发生漏水或渗水现象,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
四、舒适性和便利性3.安置房室内装修应注重居民的舒适性和便利性。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地板、墙面材料和家具,保证居民的舒适居住环境。
厨房和卫生间的布局也应合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并且方便清洁和维护。
五、装修质量保障4.在安置房室内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在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验,并保证装修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需要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因装修质量引起的问题,保障居民的权益。
六、环保节能5.在安置房室内装修中,应推广使用环保节能的装修材料和家居设备,如LED灯具、低碳环保涂料等,减少能源的消耗,降低碳排放,营造绿色、环保的居住环境。
七、公共部位装修标准6.除了室内装修标准外,对于安置房的公共部位,如楼梯间、走廊等,也应有相应的装修标准。
公共部位的装修质量和环境品质同样重要,需要保证其整体的美观、安全、舒适。
八、结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室内装修交付标准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是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才能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让城市居民真正享受城市化发展的成果。
老旧小区改造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老旧小区改造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一、施工方案:1.设计方案确定:在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前,需要首先确定适合老旧小区改造的室内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美观的原则,尊重老旧小区历史文脉,同时满足住户的功能需求。
2.材料选择:老旧小区改造室内装修工程应选用环保、耐用、易清洁的材料。
建议选用低甲醛、无铅污染的装修材料,避免使用含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材料,以确保住户的健康与安全。
3.拆除与清理:施工前,需要将老旧小区内的旧装修材料进行拆除与清理。
拆除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操作规范,尽量避免噪音、粉尘与振动对邻居的影响。
清理后的废弃物应分类处理,可回收的材料进行再利用,有害废弃物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置。
4.基础处理:在施工前,需要对老旧小区室内的墙体、地面、天花板等进行检查和处理。
如有漏水、开裂、脱落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补,确保基础结构的稳固与安全。
5.水电改造:老旧小区内的水电管线往往老化破损,施工前需要对水电管线进行检查和改造。
应采用环保、节能的水电设备,确保供水供电安全稳定,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6.涂料和装修:施工过程中需要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墙面涂料和地板装修。
选用环保低VOC的涂料和无甲醛的地板,避免有害气体的释放。
同时,在施工现场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二、技术措施:1.噪音控制:在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时,要尽量减少噪音对邻居的干扰。
可以选择低噪音设备和工艺,施工过程中可采用隔音材料、隔音装饰等措施,避免噪音污染。
2.粉尘防控: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为了减少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应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粉尘防控。
包括在施工现场设置粉尘防护网,及时清理和清扫施工区域的粉尘,减少粉尘向邻居单位的传播。
3.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需要重视安全问题。
施工人员要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工地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合理的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安置房建设实施方案
安置房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住房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安置房建设。
安置房建设是指政府为了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拆迁等问题,而对被征收房屋的居民提供的住房安置服务。
因此,安置房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解决城市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目标。
本次安置房建设的目标是为了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提供符合居民需求的安置房居住,促进被征收房屋居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合理规划安置房建设区域,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加强安置房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三、建设内容。
1.选址规划,根据城市规划,选取适宜的地块进行安置房建设,确保安置房与城市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方便居民生活。
2.建筑设计,结合被征收房屋居民的实际需求,设计出符合居民居住需求的安置房户型和建筑风格,提高居住舒适度。
3.基础设施建设,在安置房建设区域内,配套建设交通、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确保安置房居民生活便利。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幼儿园、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安置房居民的生活品质。
5.环境治理,加强安置房建设区域的环境治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居住环境。
四、建设实施。
1.项目立项,对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立项,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预算、建设周期等。
2.项目筹资,通过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到位。
3.项目招投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建设单位的选择公正合理。
4.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建设方案和施工标准进行安置房建设工作,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
5.项目验收,完成安置房建设后,进行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五、建设管理。
1.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安置房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安置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社区装修工程实施方案
社区装修工程实施方案一、前期准备阶段1.1 规划设计社区装修工程的实施方案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包括对装修范围、设计风格、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考虑,以确保装修能够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和审美观念。
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社区的整体风貌和环境,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装修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1.2 费用预算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上,需要进行费用预算,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的估算,并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变动和意外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费用预算的编制需要考虑到社区的经济实际情况,合理控制费用,确保装修工程的顺利实施。
1.3 许可申请在规划设计和费用预算完成后,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装修许可申请,包括建筑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以确保装修工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详细的规划设计和费用预算等相关资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1.4 施工队伍组建在准备阶段, 需要招募具有丰富经验的施工团队, 包括设计师、建筑师、工程监理等专业人员, 并根据装修工程的规模和特点进行适当的组织和调配, 确保施工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提高装修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二、施工实施阶段2.1 施工准备在施工实施阶段, 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清理, 包括清理施工区域, 检查施工设备和材料等, 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此外, 还需要对施工进度和安全等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安排, 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2.2 施工工序在施工实施阶段, 需要根据规划设计确定的工艺流程和施工要求, 进行详细的施工工序安排, 包括设计、测量、拆除、基础施工、墙面处理、地面铺装、装修装饰等工序, 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确保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
2.3 质量控制在施工实施阶段, 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施工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和测试, 以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 还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 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建住房〔2002〕190号)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关于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意见》(冀建质〔2012〕330号)等文件要求,我省自2010年开始推行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并将其列为今后5年着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工作重点,纳入了三年上水平考核指标。
为加快推进全市住房全装修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建设质量,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考核指标,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要意义住房全装修是指房屋交付时,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装饰、管线及终端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
推广住宅全装修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息息相关,有利于规范住宅装修行为和提高住宅装修集约化水平,有利于更切实地保障住宅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有利于减少乃至杜绝野蛮装修,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从而拉动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是一项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住房建设品质、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目标我省对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总体要求是:力争5年实现新建住房全装修竣工比例不低于60%工作目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度率先在石家庄市、唐山市、邯郸市、廊坊市推行住房全装修试点,要求中心城区新建住房实行全装修的面积,要达到年度竣工面积的30%以上,各县(市、区)新建住房全装修比例要达到20%以上,此项指标今后每年递增10%。
安置房物业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方案
安置房物业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方案一、项目背景及意义物业管理是指在一个小区或大型居住区内,由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维修、保养、维护、规划、管理等工作的一种服务。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是指在安置房项目中,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装饰装修工作的相关管理服务。
这项服务的目的是确保安置房的装修质量,维护物业的整体形象,提高业主居住的舒适度和质量。
1.避免装修过程中的纠纷:通过规范装修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装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减少物业管理难度。
2.确保装修质量:对装饰装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提高安置房物业的整体品质,为业主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3.提高业主满意度:通过提供高质量的装修服务,满足业主的需求,增加业主的满意度,并提高物业的形象和价值。
二、服务内容及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服务方与业主、使用人进行沟通,了解其装修需求和要求。
-提供装修规范手册及安置房装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装修报备阶段:-业主、使用人向物业管理方报备装修意向,提供装修设计图、装修方案及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
-物业管理方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性。
3.施工阶段:-物业管理方指定专人进行装修管理,负责施工的监督、协调。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巡查、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把关等工作。
-物业管理方与装修公司签署工程合同,约定装修期限、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等。
4.竣工验收阶段:-物业管理方进行竣工验收,对装修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如发现问题,要求装修公司及时改正。
-将装修合格的房屋纳入正式使用。
5.售后保修阶段:为了进一步提高装修质量,物业管理方可提供一定的售后保修服务,为业主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装修问题。
三、服务规范与要求1.装修公司要求:-物业管理方对装修公司进行评估,仅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合作。
-装修公司需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装修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
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是针对目前安置点存在的居住环境不佳、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改善和提升的一项工程项目。
其目标是改善安置点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促进安置点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1. 改善居住条件:- 修建或扩建安置点居民住房,增加住房供给。
- 对已有住房进行维修和翻新,保证住房质量。
- 完善居民住房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燃气、通风等。
2. 提升设施建设:- 修建或改造道路,提高交通便利度。
- 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并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制度。
- 改善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设备,确保供应稳定。
3. 环境整治与绿化:- 打造公共绿地,增加安置点绿化覆盖率。
- 进行土壤整治和环境治理,保障居民生态环境安全。
- 提倡居民参与环境保护,推进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等行动。
4. 社会服务设施建设:- 建立安置点学校、医院、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 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促进安置点社会经济发展。
三、实施步骤1. 编制规划方案:根据安置点实际情况,进行居住环境改善的规划设计,确立项目的实施目标和内容。
2. 资金筹措: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渠道筹措资金,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经费支持。
3. 建设管理:成立项目管理团队,负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项目进度管理、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等。
4. 工程施工: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5. 环境整治与绿化:开展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包括土壤治理、植树造林等活动,提升安置点的整体环境质量。
6. 设施建设与完善:依据规划方案,逐步建设和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居民生活便利度。
7. 宣传与培训:向居民进行安置点环境提升工程的宣传,推动居民积极参与工作,提高整个社区的环境保护意识。
8. 绩效评估:及时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确保项目目标的达成。
安置区提升工程方案
安置区提升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安置区规模不断扩大,安置人口数量逐渐增加,现有的安置区设施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安置人口的需求,安置区环境也越来越陈旧。
因此,为了改善安置区的环境和提升安置区的功能,有必要进行安置区提升工程。
安置区提升工程旨在通过对安置区内部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升级改造,提高安置区的整体品质,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内容1. 生活设施升级改造:对安置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同时,提升安置区的生活设施,如卫生间、炊事灶、自来水设施等,提高生活便利性。
2. 公共交通建设:在安置区范围内建设公交站点、地铁站点,完善安置区的公共交通网络,方便居民出行。
3. 医疗卫生设施改善:提升安置区内的医疗卫生设施,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和水平。
4. 教育设施提升:对安置区内的教育设施进行升级改善,增加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5. 社区文化建设: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升居民文化素质和生活品质。
6. 环境卫生改善:加大对安置区环境卫生改善力度,提升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7. 安置区绿化提升:增加绿地面积,新植乔木和花草,提升安置区绿化水平,改善空气质量。
8. 安置区治安设施改善:加强社区治安巡逻和监控体系建设,提高安置区治安水平,打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三、项目计划1. 制定安置区提升规划:编制安置区提升规划,明确提升目标和重点方向,明确投资规模和时间节点。
2. 确定提升范围和内容:根据规划确定安置区提升的范围和内容,明确提升的项目和工程,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3. 确定投资来源和资金渠道:确定安置区提升工程的投资来源和资金渠道,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投资体系。
4. 开展项目征地和拆迁工作:根据安置区提升规划,开展项目征地和拆迁工作,确保提升工程的用地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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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全区安置房装修改革的方案(草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节能环保、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大调研群众反映和期盼,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推行安置房装修方式改革,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
近年来,因房屋装修方式单一,难以满足回迁群众多元需求和生活品质提升要求,多数回迁户房屋安置后进行了重新装修,已装修门窗、坐便器、面盆、墙面等大量破除,造成资源浪费,产生大量建筑垃圾。
为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和期盼,贯彻落实绿色环保理念,减轻环境承载压力,避免社会资源浪费,针对全区新建和部分在建项目安置房装修问题推行装修方式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二、项目类型
全区新建安置房项目一律按毛坯房标准建设,选择按毛坯房标准交付的回迁户按标准给予装修补偿费。
在建复建点龙祥家园、襄河家园、龙谷华庭一期、梦和苑二期、龙谷华庭二期、华贝二期、裕兴家园、荷塘家园二期、通联
家园楼个项目按照原简易装修标准执行,通联家园、楼、胜利幸福里、广德家园南区、花冲盛世家园一标、新和家园二期、安拖家园、华凌锦苑三期、荷塘家园一期一标、开元府、北苑小区二期个项目按毛坯房标准交付和补偿执行。
三、房屋交付及补偿标准
(一)毛坯房交付标准:.室内所有墙面、地面采用砂浆抹面,顶棚打磨平整;.配置金属材质入户门、相关材质阳台门;.厨房设置高米左右防水层,不配置灶台、洗菜池,预留洗菜池、油烟机安装位置;.卫生间设置高米左右防水层,不配置坐便器、面盆,预留坐便器、面盆和淋浴安装位置;.水电气等其他部分按照设计图纸实施到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
(二)装修补偿费标准:选择按毛坯房标准交付的回迁户,装修补偿费标准为,每平方米补助元(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测算标准附后)。
装修补偿费由征迁属地单位核算发放。
装修补偿费根据安置房装修补偿标准和单套房屋回迁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三)简易装修标准:.客厅、餐厅、卧室的墙面、顶棚刷白色乳胶漆;阳台的墙面、顶棚刷外墙涂料;.客厅、餐厅、卧室、阳台的楼地面采用砂浆收光找平;.配置金属材质入户门、相关材质阳台门和木质内门;.厨房配置砖砌灶台和洗菜池,内墙贴瓷砖到顶,地面贴防滑地砖,并设置高米左右防水层,顶棚刷白色乳胶漆;.卫生间安装坐便器、面盆,内墙瓷砖到顶,地面贴防滑地
砖,设置高米左右防水层,顶棚刷白色乳胶漆;.水电气等其他部分按照设计图纸实施到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开展政策宣传。
属地单位注意加强对安置房装修政策的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引导群众接受毛坯房标准交付方式。
(二)实施期房分配。
建设单位(区重点局、复兴公司)在复建点主体工程完成后个月内,向区大建办和属地单位提供小区平面图、测绘报告、楼栋单元门牌号等期房分配资料。
区统筹分配复建点,区大建办依据资料日内完成期房总体方案分配,分配方案完成后个月内属地单位完成回迁户房屋分配,并将需简易装修房屋名单汇总后报区大建办。
整体移交复建点,自期房分配资料移交之日起个月内,属地单位完成回迁户房屋分配,并将需简易装修房屋名单汇总后报区大建办。
(三)确定装修方式。
属地单位房源分配期间,回迁户在确定所选房号签署《选房确认单》的同时,同步签署《装修方式确认单》,并将需简易装修房屋名单报区大建办交由建设单位实施简易装修,建设单位在区大建办名单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完成简易装修任务。
逾期未报的,需简易装修房屋由征迁属地单位实施。
(四)发放装修补偿费。
对按毛坯房标准交付的回迁户,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