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海淀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海淀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23•【字号】•【施行日期】2017.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淀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北京市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9号)要求,为做好海淀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首善标准,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探索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主动。
参与试点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将工作标准上调一级,紧紧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主动作为,查找并解决问题,提升工作实效。
——注重协同。
注重市区之间、区内各部门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平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避免信息不对称,确保试点工作在北京市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
——创新前瞻。
充分预判工作形势和发展趋势,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有机融合,适时将试点成果逐步扩大到区政府应当公开的其他各工作领域。
——立足实际。
结合区域实际,围绕服务好、保障好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有序推进试点,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争取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目标切实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决策部署,在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4•【字号】朝政办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14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6年11月4日朝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6号)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公开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编制《朝阳区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清单(2016版)》和《朝阳区政府部门通用责任清单(2016版)》,推动区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单调整后10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
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城市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专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区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调整和取消情况的公开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京政发〔2016〕62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6〕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转变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
坚持统一规范。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事项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坚持公开透明。
推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实现政务服务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坚持开放共享。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部门联动,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坚持便民高效。
以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工作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为核心,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为重点,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和网上服务平台深度融合,2019年建成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功能于一体,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协同联动、一网办理、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有效服务社会民生。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12•【字号】朝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15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9日朝阳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
制定发布城市设计导则规划信息。
(市规划国土委朝阳分局负责落实)推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加强京津冀产业对接协作、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和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合作等信息公开。
(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教委、区卫生计生委、区人力社保局分别负责落实)推进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竞赛场馆新建、改造以及群众冰雪运动普及情况等信息公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体育局、区教委、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分别负责落实)协调发布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加大履行金融监管职责、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公开融资担保监管行政许可、备案信息以及本区小额贷款公司名录。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落实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X政发(2022)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22)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支撑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据《XX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XX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XX“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促进共享、强化协同,集约化、规范化助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把党的领导贯穿优化政务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难点问题,完善落实有关标准和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关键掣肘和体制机制障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坚持系统观念。
强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强整体谋划,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统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推动政务服务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机衔接,构建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
坚持公平可及。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贴心暖心的高质量服务。
不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区域间均衡发展。
(三)总体目标。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京政服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的通知京政服发〔2022〕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6月29日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服务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全市政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策征集、管理、集成、解读、推送、兑现、咨询、沟通、评价等全流程服务,准确传达政策意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策服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人民至上。
切实转换政策服务视角,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精心设计政策公开的内容,不断拓展政策公开的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主动、精准、多样的政策服务,提高企业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
坚持标准规范。
强化重点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策服务机制流程,全面规范政策征集、管理、集成、解读、推送、兑现、咨询、沟通、评价等工作标准,提高政策服务质量和实效。
坚持精准高效。
建立服务对象信息库,结合不同对象的特征和需求,建立定制化专属化政策查询方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精准推送服务,实现从“公众找政策”到“政策找公众”的转变。
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强化科技赋能,推动政策服务机制创新,加强各类政策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公开、规范、高效的政企政民互动平台,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树立阳光透明政府形象。
2020高考政治最新时政速递课件:国务院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共13张PPT)
国务院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新闻播报
新闻播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 作作出部署,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体系。基层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 算、征地补偿等26个试点领域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 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要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规 范化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 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 农村和社区延伸。国务院部门要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基 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创新演练
5.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公开内容覆
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
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 )
①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②消除行政不作为现象
③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④增强公民的民主管理能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Biblioteka D. ②④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创新演练
3.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指出,要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
政务公开有利于( )
①降低公共管理成本
②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③提高政府决策效率
④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2.基层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2]5号)
无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22()8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是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
【总页数】7页(P29-35)
【作者】无
【作者单位】国务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2.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3.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政务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便利化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2017年底前。
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5.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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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8•【字号】•【施行日期】2007.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2007年4月18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现就加强本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一)分层分类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
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教育主题,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针对不同主体和问题分层分类施教,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着重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使其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对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和基层科队站所负责人,要着重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纪条规教育,使其做到依法、热情、高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着重加强群众观念和政策法规教育,使其做到民主、公平、廉洁;对农村党员,要着重加强先进性教育,使其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对农村流动党员,结合颁发新版《流动党员活动证》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
反腐倡廉教育要与巩固、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
针对农村特点,编写专门教材,制作教育课件,并将其作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和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3•【字号】京政办发[2007]71号•【施行日期】2007.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条例》和《通知》要求,市政府已确定市政府办公厅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条例》顺利施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
做好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做好“四个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完成施行《条例》的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各区县、各部门务必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筹设计、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在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条例》施行前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做实。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20.07.14•【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0年7月14日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是推进石景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新进程的关键之年。
为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服发〔2020〕19号)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助力区域协同发展(一)实行全清单管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及重点领域的发布工作。
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特别是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各单位职责变化情况,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清单事项完整无遗漏。
区政府各部门要按规定时限公布“主动公开清单”、“重点领域专栏”信息,并将全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特别是要对照主动公开清单,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
(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
做好石景山分区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四道”融合等专项规划的信息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09•【文号】国办发〔2017〕18号•【施行日期】2017.02.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7〕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组长:杨晶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副组长:彭树杰国务院副秘书长成员:郭卫民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任贤良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宁吉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沈晓明教育部副部长李萌科技部副部长陈肇雄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傅政华公安部副部长高晓兵民政部副部长熊选国司法部副部长张少春财政部副部长傅兴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广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翟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易军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刘小明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田学斌水利部副部长余欣荣农业部副部长高燕商务部副部长杨志今文化部副部长崔丽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尘肇审计署副审计长邹志武海关总署副署长王陆进税务总局总会计师马正其工商总局副局长梅克保质检总局副局长童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徐绍川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甘藏春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级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年月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着力推进“五公开”(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于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和国务院部门部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我旗实施意见如下: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旗委、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
立足我旗实际,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统筹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X年,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等更加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X—X年,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府数据开放等工作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到X年,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公开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效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高,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公开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就本地区和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
(三)推进决策公开。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保密的以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京政发[2011]20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遵循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及本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促进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工作目标。
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任务和措施,做到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比较完善,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监督和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努力使北京市依法行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3、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通过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
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各级行政学院(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五年内要完成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法律知识和与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轮训。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政务公开工作年度工作。
三、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科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组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完成市政府政务公开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并组织编写局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负责全局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负责组织起草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报告等文字材料,负责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宣传等工作。
五、负责与市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附件2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组长陈贵贞:负责局政务公开全面工作副组长倪祝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副组长魏志军、李春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工业科技科负责人:负责工业领域发展、工业科技创新平台等信息报送及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负责人:负责农村与社会领域发展、科技扶贫工作、科技特派员管理等信息报送和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
知识产权科负责人:负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专利申请和保护等信息报送和相关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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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全面提升本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基层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便利度,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首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务求标准清晰。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标准,逐步建立基层政府各行业各领域的公开标准,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具体范围,为基层政府全面准确公开信息、基层群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提供指引。
务求程序规范。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全制度流程,加强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平台等全环节机制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的质量和实效,将政务公开制度流程与各项行政程序有效衔接,使政务公开成为基层行政权力运行的必经程序。
务求贴近基层。
既增强政务公开程序标准对基层行政机关的适用性、操作性,又增强政务公开内容方式对基层群众需求的契合度、响应度,使政务公开成为进一步密切基层政民关系的重要纽带,成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务求简洁易行。
在公开内容上侧重于行业统一定标准,在公开方式上实行全市统一建平台,在公开制度上由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发规范,鼓励基层在此框架内创新,避免重复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基本建成,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公开属性界定明确;公开平台集成权威,精准推送、智能应用广泛普及;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贯穿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制度、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
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通过全清单管理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
各市级部门、各区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于2020年8月30日前调整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
(二)通过全制度流程实现政务公开程序规范化。
各区政府要参照《北京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全制度流程》,加强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组织保障等各环节管理工作,通过制度化手段将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嵌入本单位业务系统,将政务公开要求嵌入基层政府行政行为的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三)打造权威好用的政务公开平台。
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平台的统筹应用。
要加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街道(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群众。
要加强政府网站与其他发布渠道的系统连通,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源发布、多渠道展现。
要加强政务公开和融媒体的协同联动,实现广泛发布和精准推送,提高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到达率。
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四)打造简明易用的解读回应模式。
各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新闻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
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简明问答、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度解读政策信息,确保企业群众易理解、善使用。
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社区、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宣传培训。
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五)打造亲近管用的公众参与渠道。
各区政府及其部门要明确公众参与的事项范围、方式、渠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政策措施做出后,要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不采纳意见理由等。
政策措施执行中,要跟踪了解企业群众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
要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网络直播、区政府定期向市民报告工作等制度,实现政务开放日、政府会议公开常态化,增进企业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与企业群众需求高度契合。
各区政府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实
行信息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应与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一致、动态更新。
以为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指南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方便办事企业群众易读易懂易用。
加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咨询,在企业群众办事前即提供在线导办咨询服务,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的详细审核标准,提供审核标准、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办理进度、完成时限、办理结果等在线查询服务,实行政务服务信息主动精准推送,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七)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居务村务公开有序衔接。
各区政府及其部门要指导支持居(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居(村)民信息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级部门、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抓好贯彻落实。
鼓励选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区级部门、街道、乡镇,设立创新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各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
各区政府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各市级部门在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调整的基础上,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全清单优化调整工作的督促指导。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0年4月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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