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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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功能区相关政策

产业功能区相关政策

产业功能区相关政策产业功能区是指经过规划和集中布局的特定地理区域,根据其特定的产业定位和功能特征,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聚效应和内外部协调发展的区域。

为了促进产业功能区的发展,相关政策必不可少。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产业功能区相关政策参考内容:1. 优惠税收政策:为了吸引投资者和企业在产业功能区设立企业或进行投资,可以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

例如,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税费,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竞争力。

2. 用地政策:根据产业功能区的特点和需要,政府可以对土地进行优化配置和适度开发。

例如,通过调整用地规划,给予产业功能区更大的土地使用权或提供廉租土地,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和发展。

3. 金融支持政策:提供金融支持是促进产业功能区发展的重要举措。

政府可以引入金融机构或设立专门的产业投融资基金,为产业功能区的企业提供融资、贷款和风险担保等金融服务,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4. 人才引进政策:对于产业功能区来说,人才是重要的资源。

政府可以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例如,提供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5. 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产业功能区应成为创新创业的重要阵地。

政府可以制定创新创业支持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例如,设立科技创新基金,为具有创新潜力的企业提供财务和技术支持,推动技术转移和商业化应用。

6. 产业链协同发展政策:为了提高产业功能区的整体竞争力和协同效应,政府可以制定产业链协同发展政策。

例如,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合作,鼓励资源共享和互相支持,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和优势。

7. 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功能区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

政府应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对产业功能区的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力度,保障企业和居民的生态环境健康。

8. 孵化器和服务平台建设政策:为了促进创新创业和加强企业协同发展,政府可以建设孵化器和服务平台,提供创业孵化、技术咨询、市场推广、融资对接等支持服务,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资源和环境。

2023年产业园建设政策汇总

2023年产业园建设政策汇总

2023年产业园建设政策汇总一、产业定位与规划1.1 产业定位政策明确产业园发展的主导产业,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1.2 产业规划政策制定产业园整体发展规划,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布局和规模,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二、基础设施建设2.1 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园区整体承载能力。

2.2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策建设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训、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园区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三、产业扶持政策3.1 财政扶持政策制定财政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奖励措施等,鼓励企业入驻园区,促进产业发展。

3.2 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四、土地利用政策4.1 土地利用政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规划园区用地布局,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4.2 土地优惠措施对符合产业定位和规划的企业给予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如优惠地价、优先供地等。

五、人才引进政策5.1 人才引进政策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入驻园区,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2 人才培养政策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园区内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

六、环保与绿色发展政策6.1 环保准入政策建立严格的环保准入机制,对入园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企业符合环保要求。

6.2 环保设施建设政策鼓励企业投资建设环保设施,提高企业自身的环保治理能力,促进园区绿色发展。

6.3 绿色发展奖励政策对采用绿色技术、绿色生产方式的企业给予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服务体系建设7.1 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包括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7.2 服务质量提升政策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企业对不同服务的需求。

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

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

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是各级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吸引外部投资、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而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的参考内容:1. 税收优惠政策:为了吸引投资者,政府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并延长优惠期限。

此外,还可以给予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减免或豁免。

2.土地使用政策:政府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投资者,降低土地成本。

同时,可以提供土地面积的优惠,如免费提供一定面积的土地或者以较低的租金出租。

3.财政支持: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产业发展基金,向投资者提供财政支持。

这包括直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者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企业的发展。

4.人才引进政策:为了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政府可以提供高薪、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优惠条件,吸引投资者和企业家入驻。

5.科技创新支持:政府可以设立科技创新基地,提供研发经费资助和技术支持,鼓励投资者进行技术创新和转化。

6.金融支持政策:政府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专门的产业园招商引资信贷专项,提供低息贷款或贴息贷款等金融支持。

7.便利审批流程:为了减少企业的办理手续、提高效率,政府可以对产业园进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便利的办事环境。

8.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可以加大对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提高产业园的配套设施水平。

9.政策扶持措施:政府可以对入园企业提供一系列扶持政策,如注册资本、企业规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优惠扶持。

10.市场营销支持:政府可以组织产业园商务招商推介会,邀请潜在投资者了解产业园的优势和机遇,同时提供市场调研、市场推广等支持。

以上所列举的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是为了吸引外部投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具体的政策实施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来制定。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与产业园管理方、企业家等的沟通合作,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产业园区建设政策一览

产业园区建设政策一览

产业园区建设政策一览一、土地方面1、按土地出让合同规定日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同期同类用地基准地价减收50%。

(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2、凡在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投资建设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可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

即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时先按15元/平方米交纳,其余部分可在五年内逐步交清。

(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3、生产性项目自签定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五年内免收土地使用金。

技术密集型和产品出口型项目十年内免收土地使用金。

(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4、一次性交清土地出让金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返还给项目投资单位。

(河北省唐山海港开发区)5、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固定设施项目,免收土地管理费,其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予以奖励企业。

(河北省南宫市)二、建设投资运营方面1、对入区新办生产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自投产年度起,前二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的10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第三年按50%给予无偿扶持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年度起,前两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地方收益部分的75%给予无偿扶持资金,第三年按25%给予无偿扶持资金。

在年末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工业区管委会财税部门核准,予以拨付。

另有约定者按约定执行。

(河北沧东工业区)2、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5000万元至5亿元或年缴税1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投产或开始经营后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年内县级留成部分全额支持企业发展;第3年至第5年,县级留成部分50%支持企业发展;5年后根据企业税收贡献率继续给予一定支持。

(河北省怀来县)3、对引进县外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5亿元(不包括土地)的新建项目,按投资方资金到位额0.2%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较小、但生产和经营后年缴税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年缴税额3%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投资超过5亿元或年缴税特别突出的,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产业园区政策汇总产业园区是国家发展经济、推动创新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具有集聚创新资源、促进技术交流和创新创业的功能。

为了鼓励和支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产业园区政策。

本文将对产业园区政策进行汇总。

一、产业园区的国家政策支持1.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国家对有关重点产业的园区提供技术、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以促进该产业的发展。

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将给予研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国家将提供基因检测设备和人才培训的资金支持。

2.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对于符合条件的园区,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税收减免政策。

例如,对于新设立的园区,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科技园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

3.引进人才政策:国家鼓励产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例如,对于高层次人才,国家给予一次性经费补贴和住房、医疗等优惠待遇;对于创新创业人才,国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资金的支持。

二、产业园区的地方政府支持1.用地政策:地方政府为产业园区提供合适的土地,并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免费或优惠租赁政策。

2.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地方政府负责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电力、供水等配套设施,以提高园区的运营效率。

3.企业扶持政策:地方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和税收支持,以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三、产业园区的金融支持1.银行贷款支持:银行对于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低利率、长期贷款,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2.风险投资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帮助企业实现创新和发展。

3.融资担保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融资担保机构,为产业园区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风险。

四、产业园区的科技创新支持1.科技创新基地支持:政府设立科技创新基地,为园区的企业提供科技研发设施和技术支持。

2.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府对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和税收支持,鼓励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应用。

产业园区招商政策

产业园区招商政策

产业园区招商政策
产业园区招商政策是指为了吸引和引导企业进驻园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

具体的招商政策可以根据不同园区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 土地优惠政策: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土地出让、租赁或购买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减免土地出让金、降低土地租金等。

2. 财政支持政策: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奖励等政策,包括技术创新补贴、研发经费支持、企业设备购置资金补贴等。

3. 税收优惠政策: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免征资源税等。

4. 人才支持政策: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引进和保障方面的支持政策,如建立人才交流平台、提供人才专项补贴等。

5. 办事服务政策: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等办事服务,提供配套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持。

6. 资金支持政策: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和融资支持,如提供信贷支持、资金配套等。

7.政策承诺政策:对进驻园区的企业提供政策承诺,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园区的招商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政策以相关园区的规定为准。

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

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

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
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是指为了促进特色产业发展而制定的政策措施。

特色产
业园区是指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为特定行业或特色产业提供优惠政策和良好发展环境的区域性经济发展区域。

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激发特色产业的发展潜力,推动经济转型
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发展水平。

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政策:特色产业园区可以享受土地优惠政策,包括土地出让金减免、租
金优惠等,以降低特色产业企业的用地成本。

2. 财税政策:特色产业园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等,以降低特色产业企业的税负压力。

此外,还可以提供资金扶持,支持特色产业企业的研发创新和技术改造。

3. 人才政策:特色产业园区可以引进优秀人才,提供相关培训和人才支持服务,吸引高素质人才从事特色产业的研究和创新。

4. 市场拓展政策:特色产业园区可以提供市场开拓支持,包括市场准入支持、
展览展销服务、品牌推广等,为特色产业企业拓展市场提供保障和支持。

5. 政策环境:特色产业园区要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包括政策透明度、政策
稳定性,保证政策的执行力度,为特色产业企业提供可靠的政策支持。

综上所述,特色产业园区相关政策是为推动特色产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
措施,涵盖土地、财税、人才、市场和政策环境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特色产业企业提供优惠条件和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目录一、深圳高新区 (3)(一)管理体制 (3)(二)招商引资政策 (3)(三)土地政策 (4)(四)创新政策 (6)(五)园区服务政策 (15)二、广州开发区 (16)(一)管理体制 (16)(二)招商引资政策 (17)(三)土地政策 (19)(四)创新政策 (22)(五)园区服务政策 (23)三、苏州工业园区 (28)(一)管理体制 (28)(二)招商引资政策 (30)(三)土地政策 (34)(四)创新政策 (34)(五)园区服务政策 (44)四、无锡新区 (45)(一)管理体制 (45)(二)招商引资政策 (46)(三)土地政策 (50)(四)创新政策 (51)(五)园区服务政策 (73)本文通过对比深圳、广州、苏州、无锡等发达省份和地区在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相关政策,梳理园区在建设发展政策设计中的成功之处,以期能够为成都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设计提供经验借鉴和启示。

一、深圳高新区(一)管理体制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的管理体制,属于带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管理型管理体制模式,其管理架构分为决策层(高新区领导小组)——管理层(高新办)——经营服务层(服务中心)三级,对高新区内的多个园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二)招商引资政策主要招商引资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第一,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在园区内完成登记注册、经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即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后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未能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200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二免六减半”政策的,2008年、2009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第四,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以上一年增值税为基数,形成的新增增值税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3年内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购置新建生产经营用房缴纳契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新建或购置新建的生产经营房产,在享受国家房产税优惠期满后2年内缴纳房产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第五,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第六,重点软件企业在享受国家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中的“三减半”政策优惠期间及所得税优惠期满后5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

产业园国家补贴政策汇编

产业园国家补贴政策汇编

产业园国家补贴政策汇编
国家对产业园区的补贴政策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政策:
1.财政专项资金:政府会根据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

2.税收优惠:政府会根据产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3.土地政策:政府会根据产业园区的实际需要,制定土地政策,包括土地出让、租赁、转让等,以满足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需求。

4.人才政策:政府会根据产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人才政策,包括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动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5.技术创新政策:政府会根据产业园区的实际情况,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这些政策包括提供技术研发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

6.金融支持政策:政府会根据产业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金融支持政策,包括提供贷款、担保、融资租赁等方面,以支持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产业园区可能有不同的补贴政策,具体的政策内容和申请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因此,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补贴政策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

制定:审核:批准:。

产业园优惠政策

产业园优惠政策

产业园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第一条凡园区内的企业,可以以受让、租赁、作价出资或招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它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使用类型年限居住用地 70年工业用地 50年教育、科技、文化、 50年卫生、体育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年综合或其它用地50年第三条凡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的,可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

第四条凡在园区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长期无偿提供使用。

第五条凡项目投资2000万元以内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30%以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其余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在投产之日起5年内分期按比例付清。

第六条凡项目投资总额在2000-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企业,在支付土地出让金20%以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其余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在投产之日起8年内分期按比例付清。

第七条对投资数额巨大的,或科技含量高的,或每亩土地年上缴税金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高新技术项目以及中科院所属各所入驻园区项目,园区管委会无偿提供土地。

第八条土地出让价格按成本计算(征地及三通一平费用)为每亩5-6万元。

每亩土地年上缴税金在10-29万元的项目,由产业园管委会每亩按30-70%补贴。

第九条凡入驻园区企业,既可按上述第五、六、七、八条的规定购买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同园区管委会协商,以土地作价招股。

税收优惠政策第十条凡入驻园区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自投产之日起,享受两年的试生产期优惠。

在试生产期内,属市、区收入的所有税收,由市、区财政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第十一条凡入驻园区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自投产之日起,享受三年的试生产期优惠。

在试生产期内,属市、区收入的所有税收,由市、区财政全额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全国各地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集锦(完整版)

全国各地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集锦(完整版)

全国各地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集锦(完整版)电商产业园在各地都有着不同的优惠政策。

例如, 上海浦东新区唐镇电子商务港采取灵活实际的优惠政策, 设立专项的经济发展奖励基金, 鼓励企业的持续发展。

北京市通州商务园则对新落户的、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实体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同时还设立企业发展资金, 对入驻4年以上、年区级财力超10万元的企业, 最高奖励10万元。

深圳市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则承诺物业出租方租金最高价不超过60元/M2/月, 同时对入园的互联网、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类企业有房租租金补贴。

义乌江东淘源电子商务科技园则鼓励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 并给予补助。

同时, 传统企业分离成立独立的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并运行一年以上的, 也可以获得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这些优惠政策都为电商产业园的企业提供了很好的扶持和发展机会。

1.本市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年会员会费, 对注册收费会员首次突破1000户、2000户、5000户的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2.通过B2B.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经营主体, 分别按20万元、40万元、8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3.自建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且日均资金流量超过300万元的, 每年给予50万元的奖励, 连续三年。

4.对举办网货交易会或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展会活动的, 按会展业发展政策予以奖励或补助。

5.对使用面积超过5000㎡, 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入驻率超过80%, 实际运行一年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 经市场贸易发展局认定为示范性楼宇工程的, 给予楼宇组织管理单位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6.对电子商务企业综合评定或开发项目获国家、省级政府部门表彰的, 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每年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单电商产业园优惠政策位”评选, 对获此荣誉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解读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解读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解读在当今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工业园区成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而招商引资政策,则是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工业园区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对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其内涵和作用。

一、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中最常见的一种激励措施。

通常包括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增值税的返还等。

例如,对于新入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其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可能按一定比例予以返还。

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增强工业园区对企业的吸引力。

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也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研发、生产和市场拓展中,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土地政策土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

工业园区在土地政策方面通常会给予一定的优惠。

这可能包括以较低的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或者为企业提供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优惠。

此外,对于一些重大投资项目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工业园区还可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更加特殊的土地政策支持,比如优先供地、定制化的土地规划等。

通过合理的土地政策,企业能够降低土地成本,优化生产布局,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财政扶持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兴业,政府往往会设立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这可能包括项目建设补贴、设备购置补贴、研发投入补贴等。

比如,对于新建的大型工业项目,政府可能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活动,也可能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财政扶持政策能够直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步伐。

四、人才引进政策人才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要素。

工业园区通常会制定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入驻。

这可能包括给予人才购房补贴、生活津贴、子女入学优惠等。

国内特色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国内特色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国内特色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本文将对国内一些特色产业园区的政策进行比较和梳理。

特色
产业园区是指在某一特定领域具备较强优势的产业集聚区,拥有一
系列特别的政策和措施来促进该领域的发展。

1.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定位:重点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
转型升级。

- 政策支持:提供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科技金融支持等多方
面的政府扶持措施。

-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园区内的相关
事务。

2. 可再生能源产业园区
- 定位: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 政策支持:提供土地优惠、财税支持、融资扶持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在该园区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

-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规划和运营管理。

3.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 定位: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经济的融合。

- 政策支持: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土地使用政策、金融扶持等,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园区内发展。

-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内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

4.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 定位: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推动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

- 政策支持:提供研发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招商引资等政策支持措施。

- 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内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

以上是国内一些特色产业园区的政策比较和梳理。

各个园区有着不同的定位和政策支持,旨在推动各个领域的发展和创新。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国主要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中国主要产业园区政策汇总

中国主要产业园区政策汇总【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产业园区园区简介“新三板”优惠政策摘要北京中关村1988年5月10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

园区内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科院校39所,在校大学生约40万人,中国科学院为代表的各级各类的科研机构213家,其中国家工程中心41个,重点实验室4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

作为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关村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始终保持30%的增长速度。

2012年,中关村企业总收入2.54万亿元,同比增长25%。

中关村不断完善“一区多园”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重点建设“两城两带”,即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和由海淀北部、昌平南部和顺义部分地区构成的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带,以及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和通州、房山的部分地区构成的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促进高端产业集群发展。

企业改制上市资助金额应依据下列标准:1.企业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20万元.2.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资助: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50万元。

3.境内上市资助: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200万元。

4.境外上市资助:企业与券商签定有关上市协议,且其有关上市申请已被境外证券交易所受理后,每家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支持200万元。

每家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申请相应的资助。

每家企业每项资助只能享受一次。

上海张江张江高科技园区是上海贯彻落实创新型国家经过3年多“走走停停”的积累,上海已战略的核心基地。

1999年上海市实施“聚焦张江”战略,张江以创新驱动发展,实现了快速发展。

2011年初,国务院正式批复张江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目前,园区建有国家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国家信息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国家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国家863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东部)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网游动漫产业发展基地等多个国家级基地。

最全!我国四大自贸区政策情况梳理

最全!我国四大自贸区政策情况梳理

面向港澳,侧重服务贸易自由化
海关特殊监管区
陆家嘴金融片区 金桥开发片区 张江高科技片区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实施范围120.72平方公里
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面向东北亚,促进京津冀制造业升级
天津港片区
天津机场片区
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
实施范围119.9平方公里
20.48平方公里
37.20平方公里
60平方公里(含广州 28.2平方公里(含深
南沙保税港区7.06平 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28平方公里
方公里)
3.71平方公里)
30平方公里(含东疆 保税港区10平方公 里)
43.1平方公里(含天津港 保税区空港部分1平方公 里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 1.96平方公里)
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和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试点以货物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 新,主要开展国际贸易和保税服务等业务 试点有关货物贸易便
利化和现代服务业发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 展的制度创新 点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和高端制造业
平潭片区
(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面向台湾,侧重两岸经贸合作
厦门片区 实施范围118.04平方公里
制表日期:2016年7月 12日
福州片区
28.78平方公里(含上海外 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 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 、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34.26平方公里 (含陆家嘴金融 贸易区、世博开 发园区)
1.在统筹评估政策成效基础上,研究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问题 2.符合条件的地区可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政策 3.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前提下,允许在自贸试验区海关 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4.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 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 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最全!我国四大自贸区政策情况梳理

最全!我国四大自贸区政策情况梳理

企业跨境借款
1.区内机构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2.支持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根据需 要在境内外使用
1.允许在自贸试验区注册的机构在宏观审慎框架下从境外融入本外 币资金和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 2.支持区内港澳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规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 民币债券 3.放宽区内企业在境外发行本外币债券的审批和规模限制,所筹资 金根据需要可调回区内使用
全面放开区内企业本外币境外融资,允许各类企业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融资上 限为净资产的2倍,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逐步统一境内机构外债政策。区内机构借用外债采取比例自律管 理,允许区内机构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暂定1倍,视宏观经济和 国际收支状况调节)内借用外债,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1.支持区内企业按宏观审慎原则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国家宏观 调控方向的领域,不得用于投资有价证券、理财产品、衍生产品,不得用于 委托贷款 2.支持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按规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可调回 区内使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金融 政策 外债比例自律管理
贸易投资便利化
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企业所得税
注册在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 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试点的税收政策原则上可在自 贸试验区进行试点,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 对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 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 2.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 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3.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珠海横琴税收优惠政策不适用 于区内其他区域

国务院关于园区和产业的重要政策大汇总

国务院关于园区和产业的重要政策大汇总

与园区开发建设密切相关的是工业地产;即工业类土地使用性质的所有毛地、熟地;以及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属物;有别于住宅、商业和综合类用地以外的第四种性质用地..工业类土地上的可建建筑物用途有较大的范围;其中包括工业制造厂房、物流仓库及工业研发楼宇等..在我国;二、国家出台的产业发展政策国家产业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扩张;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素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法规等..从我国实际采取的产业政策来看;主要可分为行业准入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和产业培育政策等三大类..1、行业准入类政策行业准入管理是我国近年来产业政策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十一五”以来;针对一些行业在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等问题;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行业准入条件;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2、淘汰落后产能类政策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国家针对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先后出台一系列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并取得了显着成效..长期以来;中国落后产能大量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源价格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企业实际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对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落后产能问题;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的作用;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促使落后产能自行退出市场;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激励和保障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此外;在关闭低效小企业方面;国家的政策取向是关闭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隐患突出以及布局不合理的小企业;全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延伸关闭小企业的内涵;扩大补3、产业培育类政策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已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全球气候变化双重压力下;我国准确把握当前所处的创新和产业转移孕育期的特点;努力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面临着技术和市场双重不成熟的困境..从技术成果开发到实现产业化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而市场培育则是跨越“鸿沟”的重要桥梁..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国家的政策走向包括:一是加快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以来;在部分核心技术领域实现。

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

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

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
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是指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者在产业园区投资兴业。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政策:对入驻企业提供优惠的土地租赁、购买政策,降
低土地成本。

2.税收政策:对入驻企业提供减免或减轻税费负担的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3.财政补贴政策:对入驻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等政策,用于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方面。

4.人才引进政策:为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提供优
惠政策,如提供奖励补贴、简化办理手续等。

5.融资支持政策:提供企业融资的支持和帮助,如推动开展各
类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入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6.经营服务政策:提供企业经营所需的各类服务和支持,如提
供投资环境评估、市场调研、法律咨询等服务。

7.科技创新政策:提供科技创新的支持和奖励,如设立科技创
新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

8.进出口政策:提供进出口优惠政策,如减免关税、降低进口
环节税费等。

9.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优化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
供配套设施,如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

10.政府服务政策: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等。

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
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和制定,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产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

产业园区相关扶持政策

产业园区相关扶持政策

嘉兴产业园区相关扶持政策国家级1、园区建设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国家引导资金就是指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或国债中安排得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等得补助性资金,目得就是调动地方与企业发展服务业得积极性,引导多渠道资金对服务业得投入;✓国家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得薄弱环节、关键领域与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得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重点支持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市场前景好得新兴服务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与国家引导资金得使用方向,按年度确定国家引导资金支持得重点领域。

第五条国家引导资金得使用方式主要就是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一次性投资补助,补助标准一般控制在项目总投资额得10%以内。

2、税收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得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得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得通知》浙江省级:1、科技园孵化器加大支持力度。

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得给予100万元资助,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得给予200万元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

经认定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得,其公用服务设施符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可实行加速折旧。

鼓励有条件得市县、高新区设立种子资金、基金,对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得科技人才转化成果创办企业得,种子资金可以投资方式提供启动资金支持,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予以一定比例配套,加大对初创期科技企业得资金支持。

完善评价机制。

构建符合我省孵化器发展规律得社会化评价体系,提高孵化器评价得科学性,完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得认定工作与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得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对绩效突出得孵化器优先给予支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得若干意见》2、众创空间对全省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结果排名前20位得,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用于众创空间条件建设,并授予省级优秀众创空间称号。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是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一个具有竞争力的经济环境中,良好的基础设施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生产条件和高效的运作平台。

首先,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能够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稳定的用水电供应以及高速可靠的通信网络,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其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还包括设施建设标准和规范。

通过制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可以确保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

这些标准和规范涵盖了建筑物设计、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方面,以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环境的良好状态。

此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还包括资金支持和政府政策引导。

政府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以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并提供相关税收和财务政策的优惠。

同时,政府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定,引导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最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的实施需要政府部门与企业、社会各界的合作共享。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了解企业的需求,并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

同时,政府还需要倾听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总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基础设施可以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发展条件,进而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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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目录一、深圳高新区 (4)(一)管理体制 (4)(二)招商引资政策 (4)(三)土地政策 (5)(四)创新政策 (7)(五)园区服务政策 (16)二、广州开发区 (17)(一)管理体制 (17)(二)招商引资政策 (18)(三)土地政策 (20)(四)创新政策 (23)(五)园区服务政策 (25)三、苏州工业园区 (29)(一)管理体制 (29)(二)招商引资政策 (31)(三)土地政策 (35)(四)创新政策 (36)(五)园区服务政策 (45)四、无锡新区 (46)(一)管理体制 (46)(二)招商引资政策 (47)(三)土地政策 (51)(四)创新政策 (52)(五)园区服务政策 (74)本文通过对比深圳、广州、苏州、无锡等发达省份和地区在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相关政策,梳理园区在建设发展政策设计中的成功之处,以期能够为成都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设计提供经验借鉴和启示。

一、深圳高新区(一)管理体制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的管理体制,属于带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管理型管理体制模式,其管理架构分为决策层(高新区领导小组)——管理层(高新办)——经营服务层(服务中心)三级,对高新区内的多个园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二)招商引资政策主要招商引资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第一,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在园区内完成登记注册、经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即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后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未能享受国家“二免三减半”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200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二免六减半”政策的,2008年、2009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第四,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可以上一年增值税为基数,形成的新增增值税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3年内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购置新建生产经营用房缴纳契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新建或购置新建的生产经营房产,在享受国家房产税优惠期满后2年内缴纳房产税,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第五,经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和第二年2年内,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予以研发资助;第六,重点软件企业在享受国家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中的“三减半”政策优惠期间及所得税优惠期满后5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深圳地方财力部分50%,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

(三)土地政策在《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项目用地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国有土地租赁制度,并逐步由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过渡为土地租赁制度。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依法减免土地使用权地价款。

深圳高新区土地的开发与建设时限规定:第一,土地使用者自出让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内未完成建筑物投资25%的,市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解除出让合同,退回原出让合同的剩余年期地价款,无偿收回建筑物和附着物;第二,土地使用者未能按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逾期1年以上的,市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解除出让合同,退回原出让合同的剩余年期地价款,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价格不得高于成本价减折旧价,并规定禁止转让高新区内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第三,因破产、清算、自愿或者强制迁出高新区等情形的,由市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收回价格不得高于原出让合同的剩余年期地价,建筑物补偿价格不得高于建筑物成本价减折旧价。

深圳高新区房地产转让的受让人资格,以及转让的价格约束的规定:第一,企业以拍卖、投标等非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地产的,该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但受让方或者承租方应当符合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相关规定的条件,其资格由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认定,且规定禁止改变高新区内工业用地性质和建筑物功能,禁止将非商品性质的房地产转为商品性质;第二,以协议方式取得的高新区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用于抵押的,经市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价格不得高于原出让合同的剩余地价,建筑物抵押价格不得高于建筑物成本价减折旧价;第三,高新区内以协议或租赁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所形成的地上建筑物,经批准可调剂使用,但调剂部分不得超过其建筑物使用面积的50%。

使用调剂房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由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条例条款的规定进行认定。

调剂使用的费用标准由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非盈利原则统一制定。

第四,高新区的配套住房应当出租给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项目,不得出售或者转租。

同时还规定了已在深圳高新区内经营的企业的迁出条件等:第一,对于违反相关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或项目,拒不迁出高新区的,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将保障创新型产业用房优先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在每年新增工业用地中,高新技术产业用地所占比例不低于60%。

这些政策规定基本上解决了深圳高新区可持续发展中所遇到的低成本进入与资源动态配置问题,使深圳高新区房地产能够长期低成本动态地配置于高新技术企业(项目)。

(四)创新政策1、技术研发创新政策第一,创新财政科技投入资助方式,推行投资引导、梯级贴息、风险补偿、奖励资助等制度和相关政策措施改革。

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应当以非营利方式向社会开放;建立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投资或者资助建设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条件平台资源共享机制,促进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与设备、科技数据与文献、自然科技资源、信息网络资源等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市政府可以发起或者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预期良好的科技项目或者属于鼓励发展范围的初创科技企业,发挥创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为核心,设立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领域科研机构;市政府可以发起或者参与设立再担保机构,重点扶持担保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担保;市政府可以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对于市政府设立的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担保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再担保而发生的亏损,实行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市政府应当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加大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自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新增3亿元,重点在软件与网络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照明、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开展一批重大公益技术、产业前沿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与应用示范,同时,加大高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投入,用于引进我市产业链关键技术、缺失环节和重大项目;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对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建设予以资助;企业自行开发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重点纯软件产品,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对该产品新增增值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3年内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经认定的拥有发明专利或者核心知识产权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该产品新增利润形成地方财力部分,新增增值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50%,由市财政予以研发资助;支持技术市场发展,扩大技术和项目来源,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对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的高等院校,资助其开办费50%、最高50万元;对开展技术转移协作的高等院校,根据其技术转移协作情况,并经考核合格后每年资助最高20万元;鼓励和支持科技中介发展,加大科技中介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规范与监督力度,促进科技中介健康有序发展;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国家和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和服务,不按要求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本市企业开发的首次投放市场、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经认定后应当实行政府首购;在高新区内率先实行企业运行机制和科技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试验。

对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在土地使用、海关、住房等方面给予统一优惠政策,对属于税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按特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第三,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发展的政策。

建立差异化服务的孵化培育体系,实施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相结合的大孵化器战略,形成全过程、全要素的孵化培育生态链;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兴办创业苗圃,为小型微利企业、创新团队和个人等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预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孵化器,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培训、辅导、咨询、法律、会计、风险投资以及研发、试制、经营场地和共享设施,并加大对现有孵化器的支持力度;市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联合社会力量创建加速器。

通过体制机制、产业组织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共性技术开发、检测中试、知识产权、股权投资、人力资源、设施管理等高端服务;支持技术咨询、金融、人才、培训、法律、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等服务机构向孵化载体聚集;支持孵化载体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力度,通过孵化贷、成长贷、集合担保信贷、投资参股等方式扶持科技企业发展;市科技研发资金每年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孵化载体项目,同一孵化载体可享受累计最高500万元的各类资助;市科技研发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服务平台建设、规模扩大和服务质量提升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孵化载体认定的,市科技研发资金予以最高100万元配套资助;对获得省级孵化载体资助或者认定的,市科技研发予以最高50万元配套资助;优先保障孵化载体建设用房、用地需求。

第四,技术成果入股政策。

为了促进技术成果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官、产、学、研”等相结合的产业化开发机制的形成,深圳经济特区特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成果入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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