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法体系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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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法概论

中国税法概论

中国税法概论中国税法概论税法是研究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规范的学科,是指国家税收政策的法律基础和法律规范。

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法也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中国税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税法的发展历程中国税法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了新中国的税收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不断调整和完善;进入 21世纪后,我国税法建设不断深化和完善。

1.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了新中国的税收制度。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一套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税收体系以纳税人为核心,实施计划经济与分配制度相结合的税收政策。

中国税制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改革,形成了基于人口、地区和生产力三个基本因素的征税制度。

此时期的中国税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统计法》为代表。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制不断调整和完善。

1978年,改革开放政策提出并实施,我国税法开始了全面的改革与调整。

198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税费分离制度。

税费分离制度使税法更加成熟,确立了税法的基本框架。

此时期,我国税务管理体制发生调整和改革,形成了现行的税务管理体制,相应的税收法规也得到了逐步的完善和完备。

3.进入21世纪后,我国税法建设不断深化和完善。

2001年,中国税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消费税法、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等一系列税收法规相继出台,中国税法的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

此时期,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的管理体制、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信息公开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

二、中国税法的性质税法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法律基础和法律规范,它的性质复杂而多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税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税法的制定旨在维护国家利益,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体现。

因此,税法具肯定的性质,税法的规定不仅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税法学课件:第一章 第二节 我国税法体系

税法学课件:第一章 第二节  我国税法体系
第二节 我国税法体系

一、税收法律法规三个层次
❖ (一)税收法律

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在国家税收中,凡是基本的全局性的问题,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税收法律形式制定实施,在全国实施范围内普遍适用。目
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有:《企业所得 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车船税法》。

例如:增值税、部分企业所得税。

地方(收入)税由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例如:个人所得税。

(五)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
外国税法

国内税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布的税收法律法规。

国际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以跨国所得为基础

二、税法的分类
❖ (一)按照税法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 收普通法
❖ 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在税法体系中起着税 收母法的作用。其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税收制度的性质、税务管 理机构、税收立法与管理权限、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税收 征收范围(税种)等。
❖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日期,在此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当时有效的旧税法仍具支配力;

二是程序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即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
实施以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以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
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 例如:从2011年9月1日起,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全国施 行。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法规衔接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如下: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点精讲五、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实施的法律。

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提示】划分标准不同,分类不同。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法的职能与作用,税法可分为()。

A.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B.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C.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D.中央税法和地方税法【答案】B【解析】选项A是按照内容与效力划分;选项C是按照征税对象划分;选项D没有这种分类。

★六、税收执法(一)税务机构设置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的管理体制表述错误的有()。

A.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B.同级政府领导C.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为主D.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答案】ABC【解析】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同级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征管范围的划分1.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所得税。

2.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城建税、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3.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中国税收制度和税法概况

中国税收制度和税法概况
2.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
3.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 有税收中性效应。
4.税收负担随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购买 者转嫁,最后由该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 担。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
1.实行价外计税,从而使增值税 的间接税性质更加明显
2.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 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
(3)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 于自身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和个人 消费等非应税项目的内部使用行为。
(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 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的对外投资行为。
(5)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 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对外分配行为。
(6)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 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货物销售又 涉及非应税劳务提供的行为,两者之间密切相连,且 从同一受让方取得价款。
下列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 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所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
▲以从事非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单位 和个人,设立单独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独立核算,该 单独机构所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终止
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
(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是制国家 通过行政、法律的手段,保证税 收法律关系主体权利的实现和义 务的履行。
2.税收诉讼法:
(1)税收行政诉讼法

2024版《税法》中国税制PPT课件

2024版《税法》中国税制PPT课件
• 强化绿色税收征管:加强绿色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加强与其 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绿色税收征管合力。
• 推进绿色税收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税收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 验做法,不断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体系。
07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CHAPTER
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
01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
税率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 结合的方式,根据所得额的不同,
适用不同的税率。
税收优惠与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 业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等。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继续 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的提高等。
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缴纳程序
税务机关根据税法的规定和纳税人的 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征收方式,如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 期定额征收等。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和规 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其他征收措施,如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等。
滞纳金与罚款
税收优惠和减免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房屋,如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宗教寺庙等, 可以享受房产税的优惠或减免。
车船税制度
1 2 3
征税对象和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车辆和船舶,包括机动车辆、 非机动车辆、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计税依据和税率 车船税的计税依据是车船的吨位或功率。税率则 根据车船的种类和吨位或功率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采用定额税率。
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信息化建设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
我国税法体系是指我国现行税法的总体框架和组成部分。

我国税法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法律:我国税法体系的核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

该法规定了我国税收
的基本原则、税收主体、纳税人义务和税务机关的职责等。

2. 一般税法:一般税法是指适用于所有税种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税收的具体征收方式、税率、税基以及纳税人的义务等。

3. 特别税法:特别税法是指适用于某些特定领域的税种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保险业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等。

这些法律针对具体行业或领域的特殊情况,对税收的征收方式、税率和纳税人的义务进行了特殊规定。

4. 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除了法律之外,我国税法体系还包括一系列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

这些规章细化了税收的具体实施细则,如税务机关的组织和职责、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等。

5. 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税法体系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和税务总局发布的一些指导性文件。

这些文件对税法的具体解释和适用进行了规定,对于税法
的实际操作具有指导意义。

总体来说,我国税法体系包括基本法律、一般税法、特别税法、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等多个层次和组成部分,构建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框架和操作规范。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认知_税法(第2版)_[共2页]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认知_税法(第2版)_[共2页]

— 16 —税法(第2版)环节制约着税制结构,对取得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有着重大影响。

5.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在纳税义务发生后,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纳税期限可分为纳税计算期和税款缴库期两类。

(1)纳税计算期说明纳税人应多长时间计缴一次税款,反映了计税的频率。

纳税计算期可分为按次计算和按期计算。

按次计算是以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的次数作为应纳税额的计算期限,一般较少适用。

按期计算是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期限作为纳税计算期,通常可以日、月、季、年为一个期限,按期计算适用较广。

(2)税款缴库期是指纳税人在多长期限内将税款缴入国库,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期限。

此外,纳税期限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不同的。

前者是一定的期间,而后者则是指一个时间点;并且,只有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后,才会有纳税期限的问题。

6.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它说明纳税人应向何处的征税机关申报纳税及何处的征税机关有权实施管辖的问题。

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纳税地点,对于纳税人正确、有效地履行纳税义务,确保国家有效地取得财政收入,实现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及保障社会公平的社会政策,都很重要。

一般来说,在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有机构所在地、经营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等。

7.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而减免税收负担的制度。

税收优惠的主要体现就是税收减免,在税法中规定得最为普遍,但无论是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抑或免除其税负,在税法规定上都应慎重。

税收减免的基本形式有税基式减免、税额式减免和税率式减免,相关的概念有减税、免税、起征点、免征额等。

减税就是对纳税人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或者通过降低法定税率而减少纳税人的一部分负担,又称为税收减征;免税是对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免予征税,又称为税收免征;起征点是计税依据达到国家规定数额开始全额征税的界限;免征额是计税依据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其中,起征点与免征额同为征税与否的界限,对纳税人来讲,在其计税依据没有达到起征点或超过免征额的情况下,都不纳税,二者是一样的;当纳税人计税依据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其计税依据的全部数额征税,而当纳税人的计税依据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其超过的部分征税。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全)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全)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全)税法内容十分丰富,涉及范围也极为广泛9 各单行税收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形成了完整配套的税法体系,共同规范和制约税收分配的全过程,是实现依法治税的前提和保证。

从法律角度来讲,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被称为税法体系。

但从税收工作的角度来讲,所谓税法体系往往被称为税收制度。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总和。

换句话说,税法体系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简称税制)。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

简单型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复合型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

一个国家为了有效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和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

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等。

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

构成税收制度的具体税种,国与国之间差异较大罗但一般都包括所得税(直接税),如企业(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包括商品课税(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及其他一些税种 9 如财产税(房地产税、车船税)、关税、社会保障税等。

三是规范税款征收程序的法律法规,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

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

其中,“ 税法通贝。

”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在我国当代税法基本理论的创新过程中经常遇到以下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

一、征税根据问题的新思路国家征税的依据是什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为什么还要征税?有的学者认为,国家的征税是凭着国家政治权力,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规定公民和法人依法无偿地、固定地、强制性地向国家或政府缴纳税收的义务,以实现国家的安全和公共秩序,满足公众的利益和为公众谋福利,使纳税人一方面负有纳税的义务,另一方面也享受公共的权益。

还有的学者认为,税收是纳税人为获得国家提供的安全保护和公共秩序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所付出的一种代价。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是一种利益的交换关系。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征税的依据或理由主要是:1.社会主义政权的存在和强大,国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展,需要税收和税法;2.按照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与再分配,尤其是社会总产品的扣除规律,需要税收的存在;3.为了正确处理国家与各种经济形式之间的分配关系,要有税收的存在;4.社会主义社会要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要有税收的存在;5.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主要的和最好的形式,国家财政的存在需要税收;6.税收是历史不可回避的产物,社会主义社会也必须继承改革和发展。

二、税收法定标准与依法治税的结合究竟按什么标准来征税,也存在两种思想观念和衡量标准。

一种是以权力为标准,对征税带有极大的任意性。

另一种是以法律为标准,按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为征税的标准,对任意征税是一种限制。

该标准被称之为税收法定主义和依法治税论。

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内容包括:税种的开征必须由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国家不能征税;税收的构成要素法定化,税种的构成必须在法律中明确,行政机关不得任意征税和减免税收;征税机关必须按程序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对税务争议有权获得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征税程序必须由法律事先规定,税收稽查要依法进行,税务争议也必须由法律来解决,行政机关尤其是税务征收机关无征税的自由裁量权。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

简述我国税法体系我国税法体系是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所形成的一系列税法规定和制度。

税法体系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推动经济发展、调节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多重功能。

本文将从税收法的基本概念、我国税法的分类、税法体系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简要阐述。

一、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指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纳税关系及实现税收目标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税法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和专属性。

强制性意味着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违反税法规定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属性则表明税法是属于财政、税收领域的专门法律。

二、我国税法的分类我国税法可分为总则税法和专门税法两个层次。

总则税法是指对税收的一般性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专门税法则是指对具体税种的特殊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

三、税法体系的特点1. 完备性:我国税法体系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为基础,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法律框架。

不同层次的税法之间存在一定的包容性和衔接性。

2. 差异性:由于我国税收体制的特殊性,不同税种之间存在差异性,其征税对象、计税方式、税率等都有所不同,因此税法体系中的税法也具有相应的差异性。

3. 可塑性:税法体系需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税法体系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中。

四、税法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法体系的复杂性:我国税法体系庞杂繁复,各类税法规定较多,涉及范围广泛,这给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难度。

2. 税法执行的难度:税法体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税法的执行和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

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法过程中需要面对不同的情况和问题,对于一些涉及复杂交易和跨境业务的纳税人,税法的执行难度更大。

3. 税收征管的问题:税法体系中存在一些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包括税收征管的效率、透明度、公正性等方面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我国税法体系

我国税法体系

我国税法体系
我国税法体系是指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包括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定计划法等基本法律,以及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颁布的具体规章。

我国税法体系主要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 总体法律框架:包括宪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确立了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税务行政管理的基本制度。

2. 基本税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定计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了不同税种的征收对象、税率、计税方法等。

3.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全国性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颁布的具体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税务调查处理办法》等,对税务行政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4. 地方税收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中央法律法规的授权,制定适应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如《上海市地方税收管理办法》等。

总体来说,我国的税法体系包含了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以及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具体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为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提供了依据,确保了税收的合法、公正和有效实施。

论我国的税法体

论我国的税法体

论我国的税法体系市场营销1102班邹娅学号:2011306200827一、我国税法体系的简介税法体系指不同税收法律规范相互联系构成的统一整体。

依据对税法的不同分类,税法体系也有不同的构成方式,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以下两种:一是依据税收立法权限或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有关税收的宪法性规范、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地方性税收法规与国际税收协定等;二是依据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要求:1、税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基本概念是统一的;2、不同税收法律规范之间应存在纵向的效力从属关系,及层次较低的税收法律规范应不违背层次较高的法律规范或是层次较高的法律规范的具体化;3、同一层次的不同税收法律规范之间应有横向协作关系,即应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基本上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此之前,虽然曾经进行过数次税制改革,且每次税制改革都伴随着税法体系的长足发展,但真正比较规模、比较健全的税法体系却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结果,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税法体系的现状。

现行税法体系由现行税法构成。

现行税法实行分别立法模式,即以现行税种制度为基础,对每一税种均单独立法形成各个单行税法,同时,受我国立法体制影响,这些单行税法分别表现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税收规章,因此,从总体上,现行税法体系的框架是由有关税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税法共同构建的。

二、我国税法体系存在的问题。

第一,形式结构问题。

在构成税法体系的形式结构方面,税收法律未占主体地位,占主体地位的是税收行政法规。

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及税法的构成要素等必须且只能由代表民意的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只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对法律规定的事项进行补充、细化和说明。

如果以税收行政法规代替税收法律,则作为税收利益的最终获得者同时又是国家职能的履行者的政府,有可能会利用立法不合理地扩大其税收权利从而加重公众税收负担。

税法课件第一讲 我国税制结构与体系

税法课件第一讲 我国税制结构与体系

1.国内增值税 21091.95
29
2.国内消费税 6071.54
8.3
3.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10487.46
13.6
4.出口退增值税和消费税-7327.31
-10
5.关税 2027.45
2.77
6.营业税 11157.64
15.2
7.企业所得税 12842.79
17.5
2、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是指在整
个税制体系中,所得税作为主体税,占最大比重, 并起主导作用。绝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少数发展 中国家实行这种税制结构模式。
●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一般适用于个人收入 水平较高,收入差异较大的经济比较发达国家。
●以企业所得税为主体。一般适用于经济比较 发达,又实行公有制的国家。

A、在公有制社会

B、在私有制社会
(2)经济运行制度对税制结构的影响

A、在计划经济条件下

B、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3、政策因素 (1)从税收的效率目标考虑 (2)从税收的公平目标考虑 (3)从税收的稳定目标考虑 4、管理因素
(四)税制结构模式的选择 1、我国税制结构应选择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
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行政权力,按照 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 而取得的财政收入。
①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②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纳税主体是居民或经 济组织。
③国家凭借行政权征税。
④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品。 ⑤税收必须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
(2)从税制结构比较分析(横向)
A、从主体税种上看 B、从所得税内部结构上看 C、从流转税内部结构上看 D、在社保税种上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是中国税收制度的基础法律,于1993年通过并实施。

该法律规定了税收的基本原则、税种、税率、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收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合法、便利、适度、稳定等。

其中,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原则,要求税收应当按照纳税人的财产状况和经济能力进行征收,避免对不同纳税人的差别待遇。

合法原则要求税收征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超越法律的范围。

便利原则要求税收征收应当方便纳税人,减少纳税人的负担。

适度原则要求税收征收应当适度,不得过高或过低。

稳定原则要求税收征收应当稳定,避免频繁调整对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二、税种和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了多种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

其中,增值税是中国税收制度的主要税种,适用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进口等环节。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所得的税收,适用于企业的利润、股息、红利等所得。

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的税收,适用于个人的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收,如烟草、酒类等。

关税是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收。

税率是税收征收的重要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了不同税种的税率。

其中,增值税税率分为17%和13%两档,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档次,消费税和关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商品和进口国家的情况而定。

三、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

纳税人的义务包括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申报资料等。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享有合法的税收减免、免税、退税等优惠政策,享有合法的诉讼权利等。

四、税收征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了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税收征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超越法律的范围。

税收管理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税收征收的公平、合法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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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税
所得税
• 1、企业所得税 •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3、个人所得税
行为、财产、资源税
• 行为税 •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2、印花税 • 3、耕地占用税 • 4、屠宰税 • 5、筵席税
行为、财产、资源税
财产税 1、房产税 2、车船使用税 3、船舶吨税
行为、财产、资源税
二、增值税简介
• (一)概述 • (二)征收制度
增值税 (一)概述
• 定义: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销售或提
供劳务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
流转税。
• 特点:1、价外税

2、道道征收

3、税款抵扣制度

4、不管企业是否盈利,只要有
营业额,均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1、纳税人:
• 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 个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人;
抵扣增值税款的重要凭证,只限于一般 纳税人领购使用 • 按样式分四联:存根联、发票联、抵扣 联、记帐联 • 按金额分: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 版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三、消费税
• 1、定义: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 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征收的一种税。
税额或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当购买免税农产品、购进货物支付运费、收购废旧物
资时,进项税额=买价(运费发票或收购金额)*扣除 率,三者的扣除率依次为10%、7%、10%;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5、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
•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举例:某商场(一般纳税人),1999年某月外购货物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2、课税对象: • 销售和进口有形货物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3、税率
• 基本税率 17% • 低税率 销售或进口以下货物税率为13% • a、粮食、食用植物油; • b、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 c、图书、报纸、杂志; • d、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 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零税率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小测验
•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标准是什么?二者有什么不同?
小测验
• 2、什么是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如何 计算应纳税额?
小测验
• 3、增值税的税率分为几档,分别是什 么?
小测验
• 4、联想需要给代理的是哪两联的发票?
小测验
• 5、营业税和增值税在课税对象上有什 么区别?
谢谢大家!
• 3、本月进项税额=300,000 • 4、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 =901,435.90—300,000=601,435.90元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6、应纳税额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
•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7、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由6%降为4%);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4、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计算的应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 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 进项税额一般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
四、营业税
• 2、课税对象:按行业设计 •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
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 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共9类。 • 3、税率: • 根据不同行业税率从3%—20%不等。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划分
有形 货物、 动产
加工、修 理、修配 劳务来自无形资产、一般劳务 不动产
的增值税发票注明税款合计300,000元(货款已经支付, 注:商业企业进项税抵扣的条件是货款已支付),本 月销售货物情况如下: • 批发专柜批发给“一般纳税人”货物1,200,000元(不 含税);批发给“小规模纳税人”货物300,000元,价 税混合收取;零售专柜零售收入4,500,000元,价税混 合收取。 • 根据资料计算该商场本月应交增值税。
• 根据规模不同,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 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抵 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 税。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依据: •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
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
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中国税法体系简介
目录
• 一、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简介 • 二、增值税 • 三、消费税 • 四、营业税
一、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
• 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的税收分为 三大类:
• 流转税 • 所得税 • 行为、财产、资源税
流转税
• 定义: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
• 内容 1、增值税

2 、消费税

3、营业税
• 消费税属价内税。
三、消费税
• 2、课税对象: • 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化妆品、
护肤护发品、汽油、柴油、贵重首饰及 珠宝玉石、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等共11种商品。 • 3、税率:根据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实行 不同的税率,从3%—50%不等。
四、营业税
• 1、定义: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 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 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 (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
• 资源税 • 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主要是各种矿产品及盐。
一、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
• 按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 • 中央税 • 地方税 •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一、目前我国的税法体系
• 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 地方税:屠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 共享税:增值税
增值税 (二)征收制度
• 分析
• 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 =(300,000+4,500,000) / (1+17%)=4,102,564.10元
• 2、本月销项税额=本月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1,200,000+4,102,564.10) * 17% = 901,43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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