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检特函[2013]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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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等4个考核大纲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等4个考核大纲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等4个考核大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2.07•【文号】国质检特函[2013]84号•【施行日期】2013.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等4个考核大纲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1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考试机构的考试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0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质检总局2011年第95号公告)的规定,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试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和《锅炉能效测试作业人员考核大纲》(试行),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转发至相关考试机构。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2月7日附件1: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考核工作,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大纲。

第二条本考核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是指生产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质量管理负责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职责如下:(一)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产品(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方面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产品(工程)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要求;(二)积极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责任,传达、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三)积极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技术,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四)分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工作,对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1.质检特函[2013]61号解析

1.质检特函[2013]61号解析

代全面检验(列入隐患整治范围的管道不适用)。检验项目一
般应包括资料审查、宏观检验、高低压侧的剩余壁厚抽查、埋 藏缺陷抽查,以及安全附件检查。必要时,应进行压力试验。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对压力管道对接焊接接头进行埋 藏缺陷检测:⑴宏观检查或表面无损检测发现有缺陷的管道 ,认为需要进行焊接接头埋藏缺陷检测的;⑵宏观检查发现 由于基础沉降不一致而导致管道活动受到制约,其制约点附 近管道的对接焊接接头。对对接焊接接头进行埋藏缺陷检测 时,高压侧管道一般应采用射线检测,检测标准允许时也可 采用超声检测方法。低压侧管道埋藏缺陷的检测可以采用射 线检测、超声检测、数字射线成像技术。 4.对于低压侧埋藏缺陷、剩余壁厚抽查,应重点对高风险 的、具备作业空间的管道,进行适当比例的抽查。 5.有保温层的压力管道,须对保温层存在破损、脱落、跑 冷等现象的部位进行壁厚检测;保温层完好的,必要时采用 数字射线成像技术进行壁厚检测。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三、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一)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涉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13),以下简称《容检规》)及其附录C
执行。对于单台贮氨器容积大于5立方米或总容积大于10立方
米的压力容器参照《容检规》执行。 2.压力容器检验时,应核查使用单位的氨液成分检查记录 ;对隔热层完好的压力容器,可不进行壁厚检测,但对隔热层 有破损、脱落或跑冷的压力容器,相应部位应进行壁厚检测。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二)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1.在线检验、全面检验应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以下简称《工业管道检 规》)进行。 2. 对于确实无法停机的系统,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 可以在不停机的状态下,对压力管道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替

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的要点

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的要点

检验检测/I n s p e c t i o n06(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镇江分院,江苏 镇江 212002)摘要:氨制冷系统因其在运行时的能耗比低等诸多优点,在现在的冷库建设中被较多地采用,而氨制冷系统中的压力管道的安全性对于冷库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工程实际发现,很多冷库事故与氨制冷压力管道的安装中存在的缺陷有着密切的关系。

同时,由于氨制冷系统管道的介质—氨的特殊性,所以在安装过程中应该针对氨制冷压力管道的特点严格开展监督检验工作,从而保证管道安装质量。

关键词:氨制冷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氨是一种比较常见、价格较低廉的制冷剂,且氨制冷系统有热力学性能良好、能耗比较低等优势,同时,GWP(使全球变暖潜能值)和ODP(消耗臭氧潜能值)都为零,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冷库建设中。

但同时,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在空气中浓度为15%~28%时为氨的爆炸极限,氨一旦泄漏,还会对人体眼睛和呼吸道的黏膜产生强烈的刺激,严重时会造成呼吸困难,危害人的生命。

因此,氨制冷系统的核心问题就是安全问题。

我国现有冷库氨制冷压力系统中包含螺杆压缩机组、高效冷凝器、贮氨器、氨压力管道等设备,其中的氨压力管道主要用于完成氨液、氨气的输送,管道的安全是氨制冷系统安全问题的核心,管道的安装质量,是影响氨制冷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

文章列举了氨制冷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的一些特殊要求,通过对安装监督检验中这些特殊要求进行重点控制,从而提高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

1 设计、施工、验收的相关标准、规范氨制冷系统中压力管道因为其特殊性,在设计、施工和验收中除满足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TSG D0001-2017《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工业管道的通用标准、规范外,还要满足一些行业特殊的标准规范的要求;氨压力管道的设计按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执行;验收按SBJ12-2011《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服役后20号钢在低温下的力学性能研究

服役后20号钢在低温下的力学性能研究

服役后20号钢在低温下的力学性能研究王磊【摘要】the author analyzes the 20th at room temperature and low temperature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seamless steel pipe, combined with the microstructure observation, grain size statistics and fracture analysis, found 20 after he served under the working condition of low temperature and low stress, the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seamless steel tube completely conform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cold storage with the use of liquid ammonia pipeline.%分析了20号无缝钢管的室温和低温力学性能,结合显微组织观察、晶粒度统计和断口分析,发现低温低应力工况下服役后20号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完全符合冷库用液氨管道的使用要求。

【期刊名称】《制冷》【年(卷),期】2015(000)001【总页数】6页(P55-60)【关键词】服役后;20号无缝钢管;低温;力学性能;研究【作者】王磊【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10005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O369随着食品冷冻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冷库的数量和容量迅速增加,而且许多旧冷库还位于人员密集地区,普遍存在安全隐患,运行事故频频发生,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会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必须开展冷库设备的安全性能的研究。

我国压力管道设计中常用的标准:GB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1]、GB/T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2]、GB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3]等标准对于采用20号无缝钢管为材料的压力管道使用温度下限都不一样。

数码电子雷管在露天矿深孔预裂爆破中的应用

数码电子雷管在露天矿深孔预裂爆破中的应用
鉴于预裂炮孔深对底部夹制力的较高要求,应增加 3 倍或 者 5 倍的装药密度,达到提高预裂缝贯穿质量、阻振效果的目 的。具体操作时,可以设定底部装药长度为 1.85 m,线装药密度 为 6.67 kg/m,预裂孔底部加强部位、中部正常装药段装药量分 别为 12.5 kg、6.0 kg,则在预裂爆破孔为 20 孔时,同段起爆药 量为 370 kg(20 孔伊12.5 kg+20 孔伊6 kg)。 2.2 装药结构及孔网布置
振动速度下降约 0.07 cm/s。采用数码电子雷管后,振动强度约 降低 44.5%。分析两者爆破主要频率得出:数码电子雷管应用背 景下的露天矿深孔预裂爆破横向、轴向、垂向频率提升幅度在 1.20耀3.20 Hz,可以保证爆破堆内部无大块根底,提高挖掘、装 载效率,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3]。 4 总结
基于炸药能量合理利用需求,可以采用空气间隔装药技
术,最大限度延长爆轰波作业时间并控制炮孔周边岩体粉碎程 度。具体操作时,首先,需要作业人员在底部加强装药段装填乳 化炸药,将数码电子雷管与起爆具组合成起爆药包,利用绑绳将 其缓慢向下塞填到药柱中间位置,避免直接垂直下放导致的药 卷之间挤压变形,对空气径向不耦合装药效果的影响。其次,在 孔内距离端口 8.0 m 位置下放提拉式气体间隔器后提拉测绳促 使其充气膨胀完全,正常装药后,再次下放起爆药包并装药至距 离孔口 2.50 m 位置。最后,下放第二个气体间隔期,利用孔口细 碎岩石渣密实填塞炮孔。
号文”)。相当一部分涉氨冷库由于压力管道质量问题而进行 了改造甚至重建。冷库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也因此有了比较 大的提升。但是大部分冷库企业规模小,设备管理水平低,自 控水平落后,除霜周期和除霜时间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对 于在用的冷库压力管道,依旧存在着一定的损伤可能性和失效 风险。

射线数字成像检测原理及应用

射线数字成像检测原理及应用

EMA超声技术工作原理
EMA设备图谱
2
1
3
4
5
7
6
8
1-EMA-传感器;2-探测脉冲发生器;3-测量放大器 和自动增益放大器;4.模拟-数字转换(ADC)部件; 5-微处理器部件;6-内存部件;7-指示部件;8-键 盘。
高温EMA高温腐蚀检测仪设备
EMA高温探头
EMA探头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原理及应用
中国特检院压力管道部
2015-7-31
提纲
一、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二、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特点 三、应用范围 四、案例
1、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X射线数字成像(DR)检测原理
射线透照被检工件,衰减后的射 线光子被数字探测器接收,经过一 系列的转换变成数字信号,数字信 号经放大和A/D转换,通过计算机处 理,以数字图像的形式输出在显示 器上。
最大提离为6毫米; 可应用于600℃高温管线残余厚度测量等; 材质:碳钢、合金钢、不锈钢、铜、钛、铝等一切导体材料; 检测速度快:800检测点/天; 测量精度高:0.01mm;
测量注意事项
1、金属受热膨胀; 2、温度对声速的影响。 一般来讲,碳钢膨胀系数为10-13 ×10ˉ6/℃;
不锈钢膨胀系数为14.4-16 ×10ˉ6/℃; 合金钢受成分影响,膨胀系数的变化范围较大。 温度的提高致使构建内部发生变化,因此声波的传递速度也随之变化。 电磁超声是反射的纵波,而普通超声一般采用的横波,高温腐蚀检测仪采用 是纵波,声速受材料影响较小。 通过高温状态下的多次实验,同种材料受温度的影响,每升高55℃测量数据 比实际值增加1%
(1)焊缝检测
焊接接头x射线成像
焊缝裂纹测量:利用灰度 测量方法,可以对焊缝缺 陷进行测量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 S G D的实施及气瓶工作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的实施意见及气瓶安全监察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2018〕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有效实施《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D7005-2018,以下简称《管检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气瓶安全监察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管检规》的实施意见(一)关于过渡期的要求1.本文发布之日起,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应当执行《管检规》。

年5月1日前已签订检验合同或已经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以下简称《原管检规》)进行定期检验的工业管道,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和《原管检规》的规定完成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二)关于范围及级别划分工业管道包括工艺管道、动力管道和制冷管道,应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并按照《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附件A划分管道级别。

(三)关于涉氨制冷管道的定期检验对于以氨为介质的制冷装置中的压力管道,原则上应按《管检规》进行定期检验。

对远离人员密集区域且暂时无法按《管检规》实施检验的氨管道,可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执行,否则,应停止使用。

(四)关于非金属管道的定期检验非金属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可以参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中非金属管的相关检验要求实施。

(五)《管检规》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1.工业管道一般在投入使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进行首次定期检验的管道,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使用单位法人代表及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将延期申请书面告知使用登记机关后,可以延长检验期。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公布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专业技术类)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公布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专业技术类)考核结果的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公布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专业技术类)考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12.09
•【文号】质检特函[2013]67号
•【施行日期】2013.12.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公布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专业技术类)考核结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3〕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察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我局于2013年11月1日在南京市对符合并申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专业技术类)资格的86人进行了考核,合格75人。

现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本次弃考人员如需参加以后的专业技术类安全监察人员考核,需重新向总局特种设备局提交申请。

附件: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3年12月9日
附件: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原理及应用

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原理及应用
检测速度快:800检测点/天;


测量精度高:0.01mm;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测量注意事项

CSEI
1、金属受热膨胀; 2、温度对声速的影响。 一般来讲,碳钢膨胀系数为10-13 ×10ˉ6/℃; 不锈钢膨胀系数为14.4-16 ×10ˉ6/℃; 合金钢受成分影响,膨胀系数的变化范围较大。 温度的提高致使构建内部发生变化,因此声波的传递速度也随之变化。 电磁超声是反射的纵波,而普通超声一般采用的横波,高温腐蚀检测仪采用 是纵波,声速受材料影响较小。 通过高温状态下的多次实验,同种材料受温度的影响,每升高55℃测量数据 比实际值增加1%
9.6 8.3
油浆
8.8
同上
8.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CSEI
1、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X射线数字成像(DR)检测原理
射线透照被检工件,衰减后的射 线光子被数字探测器接收,经过一 系列的转换变成数字信号,数字信 号经放大和A/D转换,通过计算机处 理,以数字图像的形式输出在显示 器上。
CSEI
数字成像检测与胶片照相在射线透照原理 上是一致的,均是由射线机发出射线透照被检 工件,衰减、吸收和散射的射线光子由成像器 件接收。不同点在于成像器件对于接收到的信 息的处理技术:胶片照相是射线光子在胶片中 形成潜影,通过暗室的处理,利用观片灯来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管线腐蚀问题

CSEI
电力、化工企业管道网络在高温、高压及腐蚀性介质 中运行时,管道网络的很多部位会发生腐蚀侵蚀:直 管段的腐蚀坑点、弯头处的冲刷腐蚀及管道支架或托 架下的腐蚀,这些腐蚀会直接导致管道网络的局部破 损而引发重大设备或人身伤亡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8号――关于重新公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8号――关于重新公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8号――关于重新公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2.12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11.0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8号)
关于重新公布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对型式试验机构及其承担的型式试验项目予以调整补充并重新公告(名单见附件)。

从2011年起,我局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陆续开展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工作。

各型式试验机构应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人员考核试行规则》(质检特函〔2010〕57号)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型式试验人员申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

各型式试验机构在取得核准证书以前,暂按本公告公布的项目范围承担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

此前公布的型式试验机构名单及其承担的型式试验项目的有关公告和文件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名单及其承担的型式试验项目清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附件:。

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

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

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管理1、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生产区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氨制冷机房等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冷库库房内严禁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液氨管线严禁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

2、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的,必须整改为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

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警示(指示)标志、检测报警装置、应急照明和消防通道等安全设施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并保证完好适用。

3、快速冻结装置(螺旋、平板速冻机等)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并按规范要求设置事故排风设施。

可采取套间开侧门洞等方法,将快速冻结装置与作业人员密集的加工间、包装间等进行有效隔离;也可采取将快速冻结装置的集管等事故易发部件移至车间外、以避开人员密集区,将集管和支管更换为低温下耐冲击性更高的锰钢、不锈钢等材料,在调节站上安装压力表以便控制融霜压力,在室外回气集管上安装安全阀控制超压等安全措施。

4、氨制冷机房与变配电所或者配电室、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等应当按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要求实行防火隔离;机房内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机房门口的适当位置应安装洗眼器、淋洗器,以及人工启停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

5、大型冷库的氨压缩机贮氨器或者液氨储罐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并按规范设置相应的围堰和事故水池;其他类型冷库有消防给水系统条件的,也应设置水喷淋系统、围堰和事故水池;所有冷库库区及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均应规范设置室外消火栓,并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氨制冷系统在有效满足冷藏或者冷冻制冷量需要的情况下,应严格控制和减少液氨的储量。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3〕61号)要求进行整改,并确保热氨融霜管道和低压侧压力管道的对接焊接接头100%检测且合格,高压侧压力管道不少于20%检测且合格,角焊缝100%检测且合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1.01•【字号】深市监[2013]611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2013〕611号)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以下简称施工告知)工作,方便施工单位,简化告知手续,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及省质监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工作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告知依据及性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实施施工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

施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

二、告知内容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告知,只需提交《深圳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告知书》(附件2)、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复印件、使用单位身份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等3项材料,属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安装告知还需按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提供项目基本信息单。

各受理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除上述4项材料之外的其它材料。

施工单位办理电梯、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告知,提交材料不变。

具体工作指引见附件1。

三、责任分工(一)施工单位对告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告知书内容应完整、准确。

告知书内容失实、错误或关键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应对告知书内容进行修改,施工单位修改告知书的行为视为重新办理施工告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一)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9.04•【文号】质检监函[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质检监函[2013]50号)各有关质检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我司组织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现印发施行。

附件:1、《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2、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修订情况的说明(略)2013年9月4日附件1: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目录1、监督抽查重点产品建议1.1 提交建议1.2 建议的主要内容1.3 提交建议时间2、制定抽查方案2.1 抽查产品的行业概况2.2 抽查产品的质量状况2.3 抽查产品的标准状况2.4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2.5 本次抽查方案与前几次抽查方案的比较2.6 抽查工作分工和进度要求2.7 经费预算2.8 拟抽查企业名单2.9 其他3、下达抽查任务3.1 反馈3.2 签到3.3 培训3.4 方案评审3.5 领取文书3.6 领取任务数据库4、实施抽样检验4.1 抽样前的准备4.2 抽样过程4.3 检验5、异议处理5.1 不需要复检的情况5.2 需要复检的情况5.3 换机构复检的特殊要求5.4 异议处理的争议处置6、上报抽查结果6.1 数据库录入6.2 结果报告预审6.3 装订成册6.4 内容要求6.5 评审上报材料6.5 电子材料命名方式7、附件附件2-1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经费预算表附件2-2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经费检验项目说明表附件2-3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经费简明申报表附件3-1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信息表附件3-2 产品检测项目表附件3-3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信息表附件3-4 承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任务承诺书附件3-5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方案评审意见表附件3-6 通知书使用情况说明表附件4-1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抽样人员名单上报表附件4-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样单附件4-3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附件4-4 抽样现场记录单附件4-5 监督抽查样品购置费告知书附件4-6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通知书附件4-7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拒检认定表附件4-8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抽样情况上报表附件4-9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必备内容附件4-10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上报表附件4-1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检验结果通知单附件5-1 复检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5-2 复检样品企业现场确认书附件5-3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通知书附件5-4 复检样品确认和移交单附件6-1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报告范例附件6-2 国家监督抽查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表附件6-3 国家监督抽查未抽到样品的企业情况表附件6-4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范例附件6-5 产值(产量或人数)列前十名企业名单附件6-6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企业名单附件6-7 省局代码附件6-8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测项目统计表附件6-9 产品问题反馈表附件6-10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生产企业跟踪抽查情况附件6-11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企业名单附件6-12 产品质量国家抽查经费决算表附件6-13 抽查结果信息记录表附件6-14 承检机构寄送省局材料汇总情况附件6-15 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表附件6-16 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质量考核-牵头单位对参加抽查单位的考核记录附件6-17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上报材料评审意见表附件6-18 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质量考核-技术评审组对承检机构的考核记录附件6-19 国家监督抽查工作质量考核-监督司对承检机构的考核记录备注:附件*-1代表的是第*章的附件。

1.质检特函[2013]61号

1.质检特函[2013]61号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三、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一)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涉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13),以下简称《容检规》)及其附录C
执行。对于单台贮氨器容积大于5立方米或总容积大于10立方
米的压力容器参照《容检规》执行。 2.压力容器检验时,应核查使用单位的氨液成分检查记录 ;对隔热层完好的压力容器,可不进行壁厚检测,但对隔热层 有破损、脱落或跑冷的压力容器,相应部位应进行壁厚检测。
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处理
四、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处理 (一)对于无技术资料或者技术资料不全的在用压力容 器,可以按照以下要求处理: 1.对于无任何技术资料且无法确定其制造单位是否具备 相应资质的在用压力容器,或确定是由无相应资质单位制造 的在用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应当限期在一年内更换。 2.对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在用压力容器,可区分 情况进行处理。 (1)对无任何资料的在用压力容器(例如原出厂技术资 料遗失的压力容器),在能够确定原制造单位的情况下,可 由使用单位与原制造单位联系,补充所缺的技术资料。
涉氨压力管道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五、涉氨压力管道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一)对检验中发现的超标缺陷,按照《工业管道检规》第 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进行处理。根据检验结果,按照《工 业管道检规》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安全
附件不合格的压力管道不允许使用。
涉氨压力管道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 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氨 制冷装置中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根 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 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的要求,现提出涉氨 特种设备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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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三、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一)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涉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13),以下简称《容检规》)及其附录C
执行。对于单台贮氨器容积大于5立方米或总容积大于10立方
米的压力容器参照《容检规》执行。 2.压力容器检验时,应核查使用单位的氨液成分检查记录 ;对隔热层完好的压力容器,可不进行壁厚检测,但对隔热层 有破损、脱落或跑冷的压力容器,相应部位应进行壁厚检测。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要求
(3)压力管道焊接接头无损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热氨 融霜管道和低压侧压力管道的对接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
线检测合格,角焊缝应100%磁粉或渗透检测合格;高压侧
压力管道不少于20%射线检测,角焊缝应100%磁粉或渗透 检测合格。射线检测应当按照JB/T4730的规定执行,射线技 术等级不低于AB级,合格级别不低于Ⅲ级;磁粉或渗透检测 应当按照JB/T4730的规定执行,合格级别为Ⅰ级。
道不适用本指导意见。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要求
一、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要求
(一)基本要求
涉氨压力容器和新建、扩建、改建的涉氨压力管道的设计、
制造、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应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 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制造、安装。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要求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以氨为介质的制冷装置中的压力
容器和压力管道(以下简称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涉氨压力容器包括贮氨器、冷凝器、油分离器、集油器、 中间冷却器、低压循环贮氨器、氨液分离器等;涉氨压 力管道包括制冷系统中输送氨介质的液相管和气相管。 冷却间、冻结间、冷藏间、冰库等冷间内设置的蒸发排 管、其他形式的蒸发或冷交换设备及设备本体范围的管
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监察、检测技术 与事故案例分析
许林滔 高级检验师 台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2014年8月 于银川
讨论内容
一、《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专项治 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 2013]61号) ;
二、氨制冷装置特种设备监察工作中存在的要点难点; 三、氨制冷装置原理、关键设备及工艺流程;
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处理
(2)对原制造单位已不存在或不能补办技术资料的在
用压力容器,可由使用单位约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按照《容检规》的要求,通过检验和强度校核等方法评
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并补充资料。
通过检验和评定补充资料的在用压力容器,应相应缩短 定期检验周期,且使用年限不宜超过1~2个检验周期,届 时应予更换。
(二)设计及安装的要求
1.涉氨压力管道的设计 (1)设计文件的内容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 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的规定。压力管道的
设计应按《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执行。验收
应按《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BJ12-2009 )执行。 (2)压力管道的对接接头必须采用全焊透的焊接工艺( 如氩 弧焊打底等)。
涉氨压力管道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五、涉氨压力管道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一)对检验中发现的超标缺陷,按照《工业管道检规》第 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进行处理。根据检验结果,按照《工 业管道检规》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安全
附件不合格的压力管道不允许使用。
涉氨压力管道缺陷处理及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处理
(3)通过定期检验评定压力容器安全状况时,除 《容检规》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强度校核。采用化学分析或光谱分析的方法
确定压力容器材质,根据所确定的压力容器材质和实
测的压力容器壁厚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强度校核, 难以确定材质的按照Q235B校核。
(4)如果需要采用热氨融霜工艺,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止
产生超压、液击的控制装置。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要求
2. 涉氨压力容器的设计
涉氨压力容器的设计应符合《氨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NB/T 47012-2010)规定。
3.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绝热
绝热的设计、计算、选材等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 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及《设备及管道 绝热设计导则》(GB/T8175)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小型氨制冷装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要求与风险评价; 五、氨制冷压力管道不停机状态下全面检验检测技术; 六、近年来氨制冷装置事故案例分析; 七、经验交流;
一、《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特 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 [2013]61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
质检特函〔2013〕61号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要求
(三)其他要求。 1.为便于安全阀、压力表的定期校验和更换,可在安 全阀、压力表与涉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之间的连接管 上装设阀门,但必须有保证其处于常开状态的措施。 2. 涉氨压力管道的安装监检按《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 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执行。 二、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使用要求 (一)涉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按照《压 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压力 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规定, 办理使用登记证。 (二)使用单位应制定针对本企业的涉氨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常见故障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定 期演练。
代全面检验(列入隐患整治范围的管道不适用)。检验项目一
般应包括资料审查、宏观检验、高低压侧的剩余壁厚抽查、埋 藏缺陷抽查,以及安全附件检查。必要时,应进行压力试验。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对压力管道对接焊接接头进行埋 藏缺陷检测:⑴宏观检查或表面无损检测发现有缺陷的管道 ,认为需要进行焊接接头埋藏缺陷检测的;⑵宏观检查发现 由于基础沉降不一致而导致管道活动受到制约,其制约点附 近管道的对接焊接接头。对对接焊接接头进行埋藏缺陷检测 时,高压侧管道一般应采用射线检测,检测标准允许时也可 采用超声检测方法。低压侧管道埋藏缺陷的检测可以采用射 线检测、超声检测、数字射线成像技术。 4.对于低压侧埋藏缺陷、剩余壁厚抽查,应重点对高风险 的、具备作业空间的管道,进行适当比例的抽查。 5.有保温层的压力管道,须对保温层存在破损、脱落、跑 冷等现象的部位进行壁厚检测;保温层完好的,必要时采用 数字射线成像技术进行壁厚检测。
5.管系整体结构布置合理。
其他要求
六、其他要求
(一)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涉氨压力 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日常巡查与维护保养,确保阀门 、法兰连接可靠、密封完好,发现泄漏时,应及时 修理或更换。 (二)使用单位停用一年以上的涉氨压力容器, 重新启用前,应当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5002-2013)的要求进行定期检验,并向 使用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三)涉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需作报废处理或 停用处理时,使用单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转 移介质,释放内部压力。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3年11月4日
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处理
四、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处理 (一)对于无技术资料或者技术资料不全的在用压力容 器,可以按照以下要求处理: 1.对于无任何技术资料且无法确定其制造单位是否具备 相应资质的在用压力容器,或确定是由无相应资质单位制造 的在用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应当限期在一年内更换。 2.对于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在用压力容器,可区分 情况进行处理。 (1)对无任何资料的在用压力容器(例如原出厂技术资 料遗失的压力容器),在能够确定原制造单位的情况下,可 由使用单位与原制造单位联系,补充所缺的技术资料。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氨制冷装置 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氨 制冷装置中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根 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 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的要求,现提出涉氨 特种设备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压力管道,可按3级评定安全状 况等级: 1.由使用单位书面承诺该压力管道自安装到受检之日未发生 安全事故,并制定安全监控措施;
2.管子材料为10钢、20钢、16Mn或材料检验的硬度测定值
在HB156以下; 3.低温侧管道未焊透深度与管道实测壁之比小于0.6,且缺陷 底部最小壁厚≥2mm; 4.支吊架布置合理(管系处于应力低水平);
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二)在用压Leabharlann 管道定期检验1.在线检验、全面检验应按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试行)(国质检锅[2003]108号,以下简称《工业管道检 规》)进行。 2. 对于确实无法停机的系统,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 可以在不停机的状态下,对压力管道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替
〈2〉无损检测。对压力容器进行100%的射线检
测或超声波检测和内、外表面无损检测。对原制造时 仅做20%射线检测的压力容器,如检测出仅有体积状
缺陷,一般可以放宽一个级别,其他缺陷应不低于现
行标准NB/T 47012-2010的相关要求。
无技术资料的涉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处理
〈3〉耐压试验。检验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要求, 依据工作压力确定耐压试验压力,择机在冷库停机 时进行耐压试验。 〈4〉安全附件检查。由具备校验资格的单位对 安全阀进行校验. 〈5〉检验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检验评定项目。 (二)对于无相关技术资料或者技术资料不全、未 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没有实 施安装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都应列入隐患整治范围。 可以按照《工业管道检规》进行全面检验和安全评 定,按照“合乎使用,确保安全”的原则,分别对 管道做出监控使用、限期更换或报废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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