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新)

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新)

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只交副本正页和年审页)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许可证》本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工作场所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校验周期指100张床位以下者为一年一审,100张床位[包括100张]以上者为三年一审;性能和场所监测每年必须监测一次);

4、本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清单(如有新进人员,则需补交相关资质[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

5、本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防护用品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防护用品清单需注明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买日期、铅当量);

6、本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放射诊疗设备变更情况;

(2)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增减情况;

(3)安全防护与质量保证方案实施情况;

(4)本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职业健

康检查、剂量监测、培训和《放射工作员证》持证情况); (5)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7、以上材料凡属复印件者均需标明“系原件复印”或“与原件一致”,当事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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