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性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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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

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

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品稳定性试验规定每年底制定下年度原料和制剂成品稳定性试验书面计划,内容包括: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每批数量、考查项目、考查频次、时间等。

经批准后执行,新开发的制剂品种在开发阶段应制定稳定性计划。

3 公司药品生产用原料稳定性试验可采用影响因素试验法:3.1 将一批供试品除去包装以后,平放在平皿中,在以下条件下按规定贮存,检测重点考查项目各项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

重点考查项目包括: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及根据药品性质选定的考查项目。

影响因素试验条件:3.1.1 暴露在常温空气中;3.1.2 高温试验,温度分别为60℃、40℃两个温度水平;3.1.3 高湿试验,湿度分别为90%±5%、75%±5%两个湿度水平;3.1.4 强光照射试验,照度为4500LX±500LX4 制剂稳定性试验:4.1 加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温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第六个月末取样检测各剂型规定的重点考查项目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

片剂的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

硬胶囊剂的重点考查项目为: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水份。

液体制剂的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相对密度、含量、pH值、微生物限度检查。

3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2年,6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3年。

4.2 长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规定保存条件下贮存,每年检测一次,重点考查项目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观察3年的检验结果,以确定产品的贮存期或有效期。

5 严格按照批准的书面稳定性计划,做好试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6 试验结束后,对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后处理,评定并作出结论。

写出稳定性试验报告,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稳定性指导原则

稳定性指导原则

GMP-2010中国药典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 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 10 000 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 10 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 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的危害性,必要时应对降解产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附录幻X C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适用于原料药的考察,用 1 批原料药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适用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要求用 3 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实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的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 (如片剂或胶囊剂在 10000 片左右或 10000粒左右,特殊剂型、特殊品种所需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其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各项基础研究及临床验证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 (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 )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有关物质的检查。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 厚薄层,进行以下实验。

1.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置适宜的密封洁净容器中,60C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大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大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1.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1)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ICH及CDE稳定性指导原则

ICH及CDE稳定性指导原则

ICH及CDE稳定性指导原则ICH(国际医药行动协会)及CDE(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药物审评与监察中心)是两个重要的医药监管组织,他们共同致力于确保药物的稳定性,以确保患者接受到安全可靠的药物治疗。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ICH及CDE的稳定性指导原则。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ICH关于稳定性的指导原则包括ICHQ1A(R2)、Q1B、Q1C和Q5C四个主要指南。

这些指南包括了药物和生物制剂的稳定性评估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则。

以下是这些指南的主要内容:1.ICHQ1A(R2)指南:这个指南规定了在新药研究及开发过程中,药物在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评估和存储条件的选择。

它强调了药物的贮藏条件对其稳定性和药效的影响,并提供了关于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的指导。

2.ICHQ1B指南:这个指南侧重于药物产品的稳定性评估,特别是在新产品开发和生产过程中的稳定性测试和评估。

它提供了一系列基本的药物稳定性评估测试,包括加速稳定性测试、长期稳定性测试和批间稳定性测试。

指南还对样品的取样方法、试验项目的选择和有效期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3.ICHQ1C指南:这个指南关注的是稳定性评估期间的温度和湿度变化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

它提供了一系列不同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测试要求,以帮助企业评估药物在不同贮藏环境下的稳定性,从而选择最佳的贮藏条件。

4.ICHQ5C指南:这个指南是关于生物制剂的稳定性评估的指导原则。

除了传统的物理化学稳定性测试,这个指南还介绍了生物制剂中蛋白质、多肽、核酸等生物活性物质的稳定性评估的特殊考虑因素。

这些指南都提供了关键的深入指导,确保药物及生物制剂的稳定性能够得到充分的评估和监控,以确保患者在使用药物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CDE稳定性指导原则:CDE是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药物审评与监察中心的简称,负责对各种药物进行审评和监护。

CDE发布了一系列指导原则以确保药物的稳定性,其中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贮藏条件指导:CDE指导规范中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药物的贮藏条件,包括室温下、低温下和冷冻条件下的贮藏情况。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典是一项重要的药品标准,用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其中,药典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也有详细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典》中对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的指导原则。

首先,药典指导原则明确了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的目的和重要性。

稳定性试验是为了评估和确定药品在规定条件下保存期间的质量特性的变化情况。

稳定性试验可以帮助生产企业确定药品的有效期限,同时也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了安全、有效和质量可靠的药物。

在稳定性试验中,药典要求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进行一系列的指标测试。

其中,药物品质指标包括外观、标称含量、标称pH值、微生物限度、溶出度等。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药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判断药品是否发生分解、变质或降解等情况。

药典还对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和期限进行了明确。

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应在规定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下进行。

试验时间一般为0、3、6、9、12个月,并在稳定性试验期满后进行标准化实验,以确定药品的有效保质期。

稳定性试验还需要进行标准曲线建立和数据分析。

药典对于标准曲线的建立要求严格,包括合适的浓度范围、平行样品的数量和有效性指标等。

同时,在试验过程中要注意对数据的准确记录和统计分析,以获得可靠、科学的结果。

除了以上基本原则,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还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如含有活性成分的制剂,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分解或变质,需要进行更加频繁和细致的试验。

总之,《药典》对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给出了详细的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不仅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能为药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遵循药典的指导原则,可以使药品更好地满足患者和医生的需求,提高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2021版中国药典稳定性指导原则

2021版中国药典稳定性指导原则

2021版中国药典稳定性指导原则2021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是确保药物在正常存储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稳定性试验可以提供药物的有效期限和储存条件,以便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能够制定适当的储存、输送和使用指导。

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应基于国家药典或相关法规的指导原则进行设计和执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则和步骤:1.确定试验条件:确定试验条件是稳定性试验的关键步骤。

这包括确定温度、湿度、光照和氧气等环境条件,以及试验持续时间。

试验条件应模拟药物在正常储存和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不同环境。

2.制备样品:制备符合药典规定的样品,包括纯品和制剂。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在试验期间能够反映药物的真实情况。

3.试验方法选择:选择适当的试验方法进行稳定性试验。

试验方法应能够准确、可重复地测量药物的质量和纯度。

常见的试验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荧光光谱法等。

4.试验参数测定:根据药物的特性和目的,选择合适的试验参数进行测定。

试验参数可以包括药物含量、纯度、杂质、溶解度、PH值、溶解度、结晶性、粒度等。

这些参数可以显著影响药物的稳定性和药效。

5.试验时间点选择:根据试验目的和试验条件,选择适当的试验时间点进行样品分析。

通常,试验时间可以根据药物的预计有效期进行选择,例如,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6.试验数据分析:对试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分析方法可以包括计算样品含量的变化率、寿命和稳定性标志物的分析等。

7.结果解释和报告:根据试验结果,解释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结果可以按照国家药典和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告,以便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参考。

总之,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需要遵循严格的指导原则,以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些试验可以提供药物的稳定性数据,为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制定合理的储存、输送和使用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药典》2015年版-稳定性测试指导原则-1

《中国药典》2015年版-稳定性测试指导原则-1

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15年版9000指导原则9001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査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人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物,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物原料药物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24版中的附录XIXC是关于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的内容。

稳定性试验是药物研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评估药物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方面的稳定性。

这能够帮助制药企业确定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且确保药物在有效期限内的质量和安全性。

附录XIXC的主要内容包括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分类和试验项目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附录XIXC的内容。

一、稳定性试验的原则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包括试验设计、试验基质、试验条件和试验时间等方面。

试验设计应符合科学、实用、可靠、可审计性的原则。

试验基质应选取与药物使用条件相似的物质,例如缓冲溶液、水、溶剂、脂肪酸甘油酯等。

试验条件涉及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应能够模拟实际储存和使用条件。

试验时间应考虑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与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

二、稳定性试验的分类稳定性试验可以分为长期试验、加速试验和确认试验。

长期试验是指在实际条件下进行的试验,通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和分析,确定药物的稳定性特征。

加速试验是通过增加试验条件的严苛程度来加速药物的物化变化过程,以缩短试验时间。

确认试验是对已有稳定性数据进行确认或补充,以确保药物质量的持续稳定性。

三、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微生物性质等方面。

物理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外观、颜色、溶解性和悬浮性等方面的检查。

化学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含量测定、杂质测定、降解产物的分析等方面。

微生物性质试验主要是对微生物污染的检测和控制。

四、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包括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试验结果的解释和报告的编写等方面。

数据处理应根据试验目的和方法进行,常用的方法包括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等。

试验结果的解释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将试验结果与药物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试验数据等内容,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大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大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1.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1)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细致具体,可操作性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一、药物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 1、剂型的选择 2、处方研究 3、制备工艺 4、包装材料的选择 5、质量研究与稳定性研究 强调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临床、生产)
二、处方研究
(一)原料药
1、理化性质 2、生物学性质 3、相容性研究(包括药物与辅料及药物与 药
本例有效期为25.5日
参考:药剂学第四版 第五章 ③统计分析要求 以上统计分析具体计算方法2005版已删去
药剂学 第四版 药物稳定性 用时间与y、y’、y’-z、y’+z作图,得图5-7, 从
标本量90%处划一条直线与置信区间下界线相 交,
自交点作垂线于时间轴相交处,即为有效期,本
例有效期为25.5个月。
运输、保存过程中遇到暂短的超常条件(中
心)
2、包装在半透性容器的药物制试(如软袋 装
注射液、塑料瓶装滴眼液,滴鼻液等40℃±2℃)
3、需要冷冻保存的药品可不进行加速试验
(中心)
4、加速条例不变均一致
六、长期试验
1、目的,除为有效期制订提供依据外,还可
考察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稳定性(中心)
2、增加国际气候带
物)用影响因素试验方法研究
(二)辅料
1、药物与辅料相容性研究 主药:辅料=1:5; 主药:辅料=20:
1 用影响因素实验方法研究
2、辅料的理化性质与合理用量范围 不常用的辅料需进行必要的药理毒理试验, 改变经药途径的辅料,证明其安全性
(三)处方设计 (四)处方筛选与优化
如与已上市产品的处方主药、辅料、规格、用 量一致则以已有处方的依据。
96.8 96.0 46
97.66 96.04 96.02 95.08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解析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解析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解析ICH稳定性指导原则(ICH Stability Guideline)是由国际药物监督机构间协调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简称ICH)制定的一系列稳定性评价的指导原则和要求。

ICH稳定性指导原则主要用于药物制剂的稳定性研究和评价。

稳定性研究和评价是药物研发的重要环节之一,旨在确保药物在储运过程中不会发生质量变化,并能保持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稳定性。

稳定性研究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药物制剂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为制定药品的贮存条件、有效期和适应症提供依据。

1.稳定性研究设计:ICH建议对药物制剂进行长期(至少12个月)和加速(至少6个月)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应通过定期采样和测试来评估制剂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变化,如外观、溶解度、活性成分含量、杂质含量等。

2.储存条件:ICH指导原则强调储存条件的选择和控制对于稳定性研究的重要性。

常见的储存条件包括常温、低温、冷冻、高温高湿等。

制剂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稳定性应通过实验验证,并确定合适的贮存条件。

3.稳定性样品:稳定性研究的关键是正确选择和处理稳定性样品。

ICH指导原则要求在稳定性样品中采用适当的容器和密封材料,并在稳定性样品中引入一定的容积头空以模拟实际药品包装的情况。

4.稳定性数据分析和报告:稳定性研究的结果应根据ICH指导原则进行充分的数据分析和报告。

研究数据应包括药物制剂在不同时间点和不同储存条件下的各项指标的测定结果,并将其与初始测定结果进行比较。

5.稳定性评估和申报要求:根据稳定性研究的结果,应对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进行综合评估。

ICH指导原则强调制剂的稳定性评估应涵盖药物活性、杂质含量和物理变化等方面的考虑,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贮存条件、有效期和适应症的建议。

稳定性考察指导原则

稳定性考察指导原则

目的概述CPC 稳定性考察指导原则,它对实际情况中要求有特定的技术和具有 特殊性的产品保留了充分的灵活性。

通过稳定性试验提供产品在各种环境因素如 温度、湿度和光等条件下影响下,其质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并且由此建立所推 荐的贮存条件和效期或复验期。

2.0 范围3.0 定义3.1影响因素试验:是在比加速更剧烈条件下进行的,目的是了解影响产品 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和降解产物,为制剂工艺筛选、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贮存条件的确定等提供依据。

同时为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应采用的温度 和湿度等条件提供依据,还可为分析方法的选择提供依据。

3.2加速稳定性试验:是对产品模拟市售包装,在超常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 试验,目的是通过加快市售包装中产品的化学或物理变化速度来考察药品稳定 性,对药品在运输、保存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短暂的超常条件下的稳定性进行模 拟考察,并初步预测样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的长期稳定性。

3.3长期稳定性试验:指对产品模拟实际贮藏条件和包装进行物理、化学和 微生物学特性的稳定性评价,目的是考察药品在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的稳定 性;为有效期和贮存条件的确定提供最终的依据。

4.0 职责4.1参与此项实验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循此规程。

4.2 QC 经理负责对操作和记录进行指导和审核。

4.3 QA 负责监督和检查。

5.0 方法1.0适用于中肽公司的客户肽、客户 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试验的研究。

GMP 肽及药物肽产品的影响因素试验、加5.7评价分析5.7.1若三批样品的平行测定数据表明,平行测定结果变化拫小,说明产品是稳定的,则不进行统计分析;5.7.2将实验所得的数据按95%的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若三批样品的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平均值为有效期,若差别较大,则取最短的为有效期。

6.0 稳定性实验方案设计要求6.1样品信息:样品来源、批号、质量标准号、包装及包装规格、样品量;6.2仪器设备:稳定性试验所需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设备位号,效期等信息;6.3稳定性考察指标:根据样品的质量标准或客户的需求,确定相应的稳定性考察指标,并写出每个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文件的编号和质量标准号;6.4稳定性试验方法6.5 试验结果和结论:列表进行总结。

ICH Q1:稳定性指导原则介绍

ICH Q1:稳定性指导原则介绍
ICH Q1系列稳定性指南
ICH Q1系列稳定性指南
➢ 一、概述 • 1、ICH Q1系列指南 • 2、ICH Q1国内实施情况
➢ 二、Q1A和 Q1B介绍 ➢ 三、Q1C、Q1D和Q1E简介 ➢ 四、国内稳定性指南简介 ➢ 五、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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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ICH(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协调会)Q1系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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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ICH Q1C、Q1D和Q1E
ICH Q1C:
通则:新原料药和制剂的所有者在申报新剂型所需报送的稳定性资料。This document is an annex to the ICH parent stability guideline and addresses the recommendations on what should be submitted regarding stability of new dosage forms by the owner of the original application, after the original submission for new drug substances and products.
2.任何降解产物超标; 3.非可预料的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不符合标准;如栓剂变软等为可预料
; 4. pH值不符合规定; 5. 12个剂量单位溶出度不符合规定; 6. 除小容器(≤1ml)或单剂量包装容器外(应说明理由),其他半渗透容器中的 制剂加速试验期间失水量与原始值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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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Q1A和Q1B介绍
制剂的每一种规格和包装规格都应进行稳定性研究,除非应用了括号法和矩阵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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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Q1A和Q1B介绍
中试规模批次(Pilot Scale batch) 按照模拟生产规模所生产的原料药或制剂批次。对固体口服制剂,中试生产规模一般至少是生产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大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大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1.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1)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精校版本)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精校版本)

附录ⅩⅠⅩC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 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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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长期试验则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拟定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为确认包装、贮藏条件及有效期/复检期提供数据支持。

对临用现配的制剂,或是多剂量包装开启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制剂,还应根据其具体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配伍稳定性试验或开启后使用的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设计应围绕相应的试验目的进行。

例如,影响因素试验的光照试验是要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的敏感性,通常应采用去除包装的样品进行试验;如试验结果显示其过度降解,首先要排除是否因光源照射时引起的周围环境温度升高造成的降解,故可增加避光的平行样品作对照,以消除光线照射之外其他因素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另外,还应采用有内包装(必要时,甚至是内包装加外包装)的样品进行试验,考察包装对光照的保护作用。

(二)稳定性试验样品的要求及考察项目设置的考虑稳定性试验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原料药及制剂注册稳定性试验通常应采用至少中试规模批次的样品进行,其合成路线、处方及生产工艺应与商业化生产的产品一致或与商业化生产产品的关键工艺步骤一致,试验样品的质量应与商业化生产产品的质量一致;包装容器应与商业化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

影响因素试验通常只需1个批次的样品;如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

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通常采用3个批次的样品进行。

稳定性试验的考察项目应能反映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即在放置过程中易发生变化的,可能影响其质量、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的指标,并应涵盖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的特性。

另外,还应根据高湿或高温/低湿等试验条件,增加吸湿增重或失水等项目。

原料药的考察项目通常包括:性状(外观、旋光度或比旋度等)、酸碱度、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杂质(工艺杂质、降解产物等)、对映异构体、晶型、粒度、干燥失重/水分、含量等。

另外,还应根据品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考察项目;如聚合物的黏度、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等;无菌原料药的细菌内毒素/热原、无菌、可见异物等。

制剂的考察项目通常包括:性状(外观)、杂质(降解产物等)、水分和含量等。

另外,还应根据剂型的特点设置能够反映其质量特性的指标;如固体口服制剂的溶出度,缓控释制剂、肠溶制剂、透皮贴剂的释放度,吸入制剂的雾滴(粒)分布,脂质体的包封率及泄漏率等。

另外,制剂与包装材料或容器相容性研究的迁移试验和吸附试验,通常是通过在加速和/或长期稳定性试验(注意药品应与包装材料充分接触)增加相应潜在目标浸出物、功能性辅料的含量等检测指标,获得药品中含有的浸出物及包装材料对药物成分的吸附数据;所以,高风险制剂(吸入制剂、注射剂、滴眼剂等)的稳定性试验应考虑与包装材料或容器的相容性试验一并设计。

相容性研究的具体内容与试验方法,可参照药品与包装材料或容器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三、原料药的稳定性研究(一)影响因素试验影响因素试验是通过给予原料药较为剧烈的试验条件,如高温、高湿、光照、酸、碱、氧化等,考察其在相应条件下的降解情况,以了解试验原料药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可能的降解途径及产生的降解产物,并为包装材料的选择提供参考信息。

影响因素试验通常只需1个批次的样品,试验条件应考虑原料药本身的物理化学稳定性。

高温试验一般高于加速试验温度10℃以上(如50℃、60℃等),高湿试验通常采用相对湿度75%或更高(如92.5% RH等),光照试验的总照度不低于1.2×106Lux·hr、近紫外能量不低于200w·hr/m2。

另外,还应评估原料药在溶液或混悬液状态、在较宽pH值范围内对水的敏感度(水解)。

如试验结果不能明确该原料药对光、湿、热等的敏感性,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进行相应条件的降解试验。

恒湿条件可采用恒温恒湿箱或通过在密闭容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来实现。

根据不同的湿度要求,选择NaCl饱和溶液(15.5℃-60℃,75%±1%RH)或KNO饱和溶液3(25℃,92.5%RH)。

可采用任何输出相似于D65/ID65发射标准的光源,如具有可见-紫外输出的人造日光荧光灯、氙灯或金属卤化物灯。

D65是国际认可的室外日光标准[ISO 10977(1993)],ID65相当于室内间接日光标准;应滤光除去低于320nm的发射光。

也可将样品同时暴露于冷白荧光灯和近紫外灯下。

冷白荧光灯应具有ISO 10977(1993)所规定的类似输出功率。

近紫外荧光灯应具有320~400nm的光谱范围,并在350~370nm有最大发射能量;在320~360nm及360~400nm二个谱带范围的紫外光均应占有显著的比例。

固体原料药样品应取适量放在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分散放置,厚度不超过3mm(疏松原料药厚度可略高些);必要时加透明盖子保护(如挥发、升华等)。

液体原料药应放在化学惰性的透明容器中。

考察时间点应基于原料药本身的稳定性及影响因素试验条件下稳定性的变化趋势设置。

高温、高湿试验,通常可设定为0天、5天、10天、30天等。

如样品在较高的试验条件下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可降低相应的试验条件;例如,温度由50℃或60℃降低为40℃,湿度由92.5%RH降低为75%RH等。

(二)加速试验加速试验及必要时进行的中间条件试验,主要用于评估短期偏离标签上的贮藏条件对原料药质量的影响(如在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为长期试验条件的设置及制剂的处方工艺设计提供依据和支持性信息。

加速试验通常采用3个批次的样品进行,放置在商业化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包装容器中,试验条件为40℃±2℃/75%RH±5%RH,考察时间为6个月,检测至少包括初始和末次的3个时间点(如0、3、6月)。

根据研发经验,预计加速试验结果可能会接近显著变化的限度,则应在试验设计中考虑增加检测时间点,如1.5月,或1、2月。

如在25℃±2℃/60%RH±5%RH条件下进行长期试验,当加速试验6个月中任何时间点的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应进行中间条件试验。

中间条件为30℃±2℃/65%RH ±5%RH,建议的考察时间为12个月,应包括所有的考察项目,检测至少包括初始和末次的4个时间点(如0、6、9、12月)。

原料药如超出了质量标准的规定,即为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

如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为30℃±2℃/65%RH±5%RH,则无需进行中间条件试验。

拟冷藏保存(5℃±3℃)的原料药,加速试验条件为25℃±2℃/60%RH±5%RH。

新原料药或仿制原料药在注册申报时均应包括至少6个月的试验数据。

另外,对拟冷藏保存的原料药,如在加速试验的前3个月内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应对短期偏离标签上的贮藏条件(如在运输途中或搬运过程中)对其质量的影响进行评估;必要时可加试1批样品进行少于3个月、增加取样检测频度的试验;如前3个月质量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可终止试验。

目前尚无针对冷冻保存(-20℃±5℃)原料药的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研究者可取1批样品,在略高的温度(如5℃±3℃或25℃±2℃)条件下进行放置适当时间的试验,以了解短期偏离标签上的贮藏条件(如在运输途中或搬运过程中)对其质量的影响。

对拟在-20℃以下保存的原料药,可参考冷冻保存(-20℃±5℃)的原料药,酌情进行加速试验。

(三)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在拟定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为确认包装、贮藏条件及有效期(复检期)提供数据支持。

长期试验通常采用3个批次的样品进行,放置在商业化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包装容器中,放置条件及考察时间要充分考虑贮藏和使用的整个过程。

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通常为25℃±2℃/60%RH±5%RH或30℃±2℃/65%RH±5%RH,考察时间点应能确定原料药的稳定性情况;如建议的有效期(复检期)为12个月以上,检测频率一般为第一年每3个月一次,第二年每6个月一次,以后每年一次,直至有效期(复检期)。

注册申报时,新原料药长期试验应包括至少3个注册批次、12个月的试验数据,并应同时承诺继续考察足够的时间以涵盖其有效期(复检期)。

仿制原料药长期试验应包括至少3个注册批次、6个月的试验数据,并应同时承诺继续考察足够的时间以涵盖其有效期(复检期)。

拟冷藏保存原料药的长期试验条件为5℃±3℃。

对拟冷藏保存的原料药,如加速试验在3个月到6个月之间其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则应根据长期试验条件下实际考察时间的稳定性数据确定有效期(复检期)。

拟冷冻保存原料药的长期试验条件为-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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