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嘱处方审核制度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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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
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
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
![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4357ff4c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89.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医嘱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处方医嘱的书写与审核第四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字迹清晰、规范,易于辨认;(三)医嘱应当注明开具日期和时间;(四)医嘱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基本信息;(五)医嘱应当注明用药剂量、用法、次数等;(六)医嘱应当注明检查、检验等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六条处方医嘱的审核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审核内容包括:(一)医嘱是否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二)医嘱的用药是否合理、安全;(三)医嘱的检查、检验项目是否必要;(四)医嘱的书写是否符合规范。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医嘱由药剂人员负责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医嘱信息等。
第八条药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应当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发现错误或者疑问时,应当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务人员联系。
第三章处方医嘱的执行与记录第九条处方医嘱的执行由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医嘱信息、药品信息等,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医师。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在医嘱单上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第十三条医嘱执行情况应当详细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包括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人员、患者反应等。
第四章处方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四条处方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03e3e39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0e.png)
处方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管理行为,提高处方审核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临床科室的处方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处方审核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审查其合理性、规范性,并提出质疑或改进建议的工作。
第四条处方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确保审核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方审核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审核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处方审核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二章处方审核人员的要求和权限第六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药物使用规范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七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接受医疗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药物信息和治疗方案,提高审核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处方审核人员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不得受医院、药商等利益主体的影响,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声誉。
第九条处方审核人员对于审核出问题的处方有权利向开方医生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及时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十条处方审核人员有权利对不合理、不规范的处方进行退回或拒绝审核,并向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三章处方审核的程序和标准第十一条处方审核应当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每张处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处方审核应当针对处方的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药物配伍、用药剂量、用药时间等方面的审核。
第十三条处方审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拖延处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处方审核应当采用科学、客观的标准进行,不得凭个人主观意见进行审核,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第十五条处方审核应当完整记录审核的过程和结果,包括审核人员、审核时间、审核内容等信息。
第四章处方审核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审核的监督和管理机制,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加强对处方审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824da22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30.png)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其目的是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合理的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能有效预防用药错误和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一、医院处方管理制度1. 处方开具规范: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开具规范,规定医生开具处方时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包括标准用药名、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信息的填写,避免模糊不清或错误的使用药物名称和剂量。
2. 处方审核机制: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机制,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安全。
审核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处方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电子处方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可以引入电子处方系统,实现处方的电子化管理。
电子处方不仅方便医生开具和查询,还能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医院数据统计和管理。
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1. 医嘱书写规范:医生在给患者开具用药医嘱时,应书写清晰、准确,不得使用简写或口头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用药名称、用法、用量、频次、用药时间等要素,避免患者或护理人员的误解。
2. 医嘱执行监督: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监督制度,对护士执行医嘱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医嘱按时按量执行,减少患者漏服或误服药物的风险。
3. 药物配送管理:医院药房应建立合理的药物配送管理制度,确保患者按时取药。
在药房发药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医嘱信息,避免发生药物混淆或错发的情况。
医院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生、护士和药师等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只有如此,医院才能建立良好的用药管理环境,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门诊医嘱与处方审核制度
![门诊医嘱与处方审核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0523c61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e6.png)
门诊医嘱与处方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门诊医嘱和处方审核工作,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审核范围第一节门诊医嘱审核范围1.全部门诊医生开具的医嘱都纳入审核范围。
2.医嘱包含治疗方案、药物、检查、检验、手术、病愈等内容。
第二节处方审核范围1.全部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都纳入审核范围。
2.处方包含药物处方、中草药处方、非药物处方等内容。
第三章审核程序第一节门诊医嘱审核程序1.门诊医生填写完医嘱后,将医嘱提交给主治医生审核。
2.主治医生对医嘱进行审核,核对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医嘱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
3.若主治医生有疑问或需要修改医嘱,应及时与门诊医生进行沟通,并进行必需的调整。
4.审核通过的医嘱,主治医生签字确认,并将医嘱交由相关科室执行。
第二节处方审核程序1.门诊医生开具完处方后,将处方提交给药剂科审核。
2.药剂科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核对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处方药物的选用和剂量等符合规定。
3.若药剂科审核人员有疑问或需要修改处方,应及时与门诊医生进行沟通,并进行必需的调整。
4.审核通过的处方,审核人员签名确认,并将处方交由药房进行发药。
第四章审核要求第一节医嘱审核要求1.医嘱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治疗方案、药物使用说明等内容。
2.医嘱应严格依照诊疗规范和医院相关制度填写,并注明医生姓名、职称和审核时间。
3.临床路径相关的医嘱必需依照规定的路径进行编写。
4.医嘱中涉及的特殊药物、高危药物等需要特别注意,应依据药物的特性进行审核。
第二节处方审核要求1.处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诊断、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等内容。
2.处方应明确注明医生姓名、职称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医生的个人章。
3.处方中涉及的特殊药物、宝贵药物等需要特别注意,应依据药物的特性进行审核。
4.中草药处方应符合中医药管理规定,并注明煎药方法和剂量。
5.非药物处方应符合诊疗规范和医院相关制度,必需时应注明监护要求和使用引导。
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医嘱(处方)审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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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医嘱(处方)审核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保障临床安全合理用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配置中心是病区医嘱(处方)审核与评价管理体系的具体执行机构。
3、各病区临床医师、执业医嘱护理人员及药学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树立合理用药理念,共同配合参与治疗,致力于提升医院的诊疗水平。
二、药师审方1.负责用药医嘱(处方)审核的药师应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医嘱(处方),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
审核内容:。
1)形式审查:医嘱(处方)内容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2)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的相符性;3)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4)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5)选用溶媒的适宜性;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6)药物皮试是否有结果和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7)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
8)、对医嘱(处方)存在不合格的,应当注明审核结果,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2.不合格处方:1)临床诊断不明确用药、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不相符2)无正当理由超适应证用药、超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3)用法用量、药品剂型、给药途径不适宜;4)联合用药不适宜的;5)重复用药;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7)其它情形的。
3.特殊情形:因病情需要的超剂量、超适应症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提供科学依据并再次签名确认。
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医嘱(处方)应拒绝调配。
三、医嘱(处方)持续改进1.每个月由审方药师收集不合格医嘱(处方),进行统计分析所发生问题,形成结果报告,报告报医务科、药剂科。
2.医务科、药剂科每月定期开展医嘱用药讨论,分析原因及解决办法,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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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审核制度为规范处方审核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二、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四、处方审核流程:(一)药师接收待审核处方,对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适宜性审核。
(二)若经审核判定为合理处方,药师在纸质处方上手写签名(或加盖专用印章)、在电子处方上进行电子签名,处方经药师签名后进入收费和调配环节。
(三)若经审核判定为不合理处方,由药师负责联系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再次进入处方审核流程。
五、审核内容(一)审方药师接到处方后,应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二)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六、处方审核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其中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龄、月龄的;4.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10.单张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14.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e3c466e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1a.png)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一、处方审核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中,处方审核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处方审核目的是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查,发现处方中是否存在错误或不合理之处。
医院应设立处方审核专门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师,并由有相应资质的医生主持。
在处方审核中,药师应仔细审阅处方,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内容,确认处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大错误。
同时,药师还需结合患者的病情、病史等情况,对处方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如发现处方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开具处方的医生提出意见,并提交审核记录。
二、处方审查处方审查是指由医院专门机构对药师审核后的处方进行再次审查。
主要目的是确认处方审核的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疏漏,同时对处方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处方审查机构应配备有临床专家、药学专家等人员,由有资质的医生主持。
在处方审查中,审查人员应对审核后的处方进行再次确认,对疑问处方进行进一步调查,保障处方质量。
同时,审查人员还需对审核工作进行评估,对审核不合格的药师进行教育和培训。
三、处方签章处方签章是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处方签章主要指医生在处方上签字确认,表示对处方的负责。
在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中,应规定医生签章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签章后的责任。
医生在签章时应仔细确认处方内容,对患者的病情、用药情况有充分了解后,才能签字确认处方。
同时,签章后,医生应严格遵守处方签章后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
四、处方核对处方核对是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中的核心环节。
处方核对主要指处方配药过程中,药师在配药前对处方进行核对,确认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在处方核对中,药师应仔细核对处方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确保处方准确无误。
如发现处方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开具处方的医生提出意见,并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五、处方存档处方存档是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中的最后一环节。
处方存档主要是将核对后的处方进行存档管理,以备后续查阅和责任追究。
在处方存档中,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处方进行分类存档,确保处方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d590399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be.png)
医院处方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5.《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三、名词定义1.处方:是指由医院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具有处方调配、审核资格的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包括病区用药医嘱单)。
2.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病区用药医嘱单。
四、内容(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药师具有处方审核资格。
(二)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
(三)处方审核应以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为依据。
(四)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合法性审核、规范性审核、适宜性审核。
1.合法性审核(1)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2)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医院取得处方权。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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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权审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具备处方权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处方权审批是指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使用药物进行治疗时,需要经过上级医务人员审核和批准的程序。
第四条处方权审批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处方权审批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选择适宜的药物进行治疗。
第六条处方权审批应当透明公正,不得违反医疗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处方权审批流程第七条处方权审批分为内部审批和外部审批两个阶段。
第八条内部审批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内部的处方权审批,由上级医务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九条外部审批主要针对需要使用特殊药物的患者,由医疗机构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批。
第十条内部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医务人员填写处方并提交给上级医务人员。
(二)上级医务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如有不合适之处需与医务人员进行沟通。
(三)上级医务人员批准或拒绝处方。
第十一条外部审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医疗机构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如有需要补充的资料,通知医疗机构提供。
(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如有需要,可派人到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调查。
(四)相关部门对审批结果进行通知。
第三章处方权审批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上级医务人员对内部审批结果负有责任,应当保证审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负责对外部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对自己填写的处方负有责任,应当遵循医疗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负责对外部审批结果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处方权审批记录和归档第十六条处方权审批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七条记录应当包括医务人员填写的处方、上级医务人员的审批结果和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
第十八条归档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确保审批记录的安全和可查性。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676234d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2f.png)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医疗事故频发,提高医疗质量、规避医疗风险已成为当前医务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防范医疗事故、确保患者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文将就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进行探讨,分析其意义、原则和方法。
一、意义1.1. 规范医疗行为。
医嘱审核制度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规范医疗人员的开药行为,避免医疗过程中出现疏忽、错误等情况。
1.2. 保障患者安全。
通过严格审核医嘱和处方,可以减少因医疗行为不当导致的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1.3. 降低用药风险。
合理审核医嘱和处方,可以减少不当用药、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降低用药风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原则2.1. 审核科室负责。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嘱审核科室,负责审核医生开出的医嘱和处方,确保医疗行为符合规范。
2.2. 专业医生参与。
审核医嘱的医生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判断处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问题。
2.3. 审核程序规范。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审核程序,明确审核流程和标准,确保审核工作的严谨和科学性。
三、方法3.1. 定期培训。
医院应定期开展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医疗知识水平和审核技能,增强审核质量。
3.2. 建立审核标准。
对医嘱和处方审核进行标准化,明确合理用药的要求和标准,规范医生的开药行为。
3.3. 利用信息技术。
医院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处方和医嘱审核系统,实现医嘱的审查、记录和管理,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加强审核意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和标准,共同致力于构建安全、高效的医疗环境,为患者提供更加可靠的医疗服务。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8792f9e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ff.png)
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药剂师通过对患者处方或医嘱进行审核,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性的一种制度。
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的重要性、功能以及实施方法等方面。
一、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重要性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药物是治疗疾病的工具,但若药物使用不当,则可能造成患者的身体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通过药师的审核能够排除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或隐患,确保患者得到合理的药物治疗。
其次,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药物种类的繁多,合理用药显得尤为重要。
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药史等因素,提供专业的用药建议,防止不必要的药物滥用或重复用药。
因此,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制度对于提升患者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二、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功能1. 识别药物错误药师通过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能够识别患者处方上可能存在的错误,如药物名称写错、剂量不合适、相互作用等。
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错误,减少患者因药物错误而受到的伤害。
2. 提供用药建议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能够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用药史、药物副作用等因素,给予医生和患者专业的用药建议。
比如,药师可以提醒医生注意患者的肝肾功能情况,避免给予患者有肝肾损害风险的药物。
3. 防止重复用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可能会得到多个医生的处方或医嘱,容易造成药物重复使用。
通过药师的审核,可以发现重复用药的情况,并及时提醒医生和患者,避免多次用药造成潜在的药物风险。
三、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实施方法1. 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医疗机构可以借助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电子处方审核系统,实现对患者处方或用药医嘱的远程审核。
该系统可以提供药师所需的患者信息、病情描述、药物剂量等数据,药师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给予医生和患者用药建议。
2. 多学科团队合作药师在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时,可以与医生、护士、临床药师等多个专业人员进行密切合作。
门诊处方审核和处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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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审核和处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处方审核和处方管理工作,提高医院门诊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门诊部门的处方审核和处方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诊处方审核和处方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遵从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门诊处方审核第四条门诊处方审核是指医院门诊部门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准确、安全。
第五条医院门诊处方审核应由医院设立的特地审核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构成的审核团队负责,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担负审核员。
第六条门诊处方审核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 处方的合理性:审核员应对处方是否符合医学规范进行评估,对有明显不合理之处的处方应及时矫正。
2. 处方的准确性:审核员应核对处方中的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与患者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确保处方信息的准确无误。
3. 处方的安全性:审核员应对处方中的药物相互作用、禁忌症等问题进行评估,避开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门诊处方审核流程如下:1. 医生开具处方后,将处方交给审核团队。
2. 审核团队对处方进行审核,对不合理、不准确或不安全的处方予以矫正看法,并及时与医生沟通沟通。
3. 医生依据审核团队的看法进行修改或调整,确保处方实现合理、准确、安全的标准。
4. 审核团队审核通过后,将处方返回给医生,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三章门诊处方管理第八条门诊处方管理是指医院门诊部门对患者的处方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用药合理。
第九条医院门诊处方管理应由医院设立的特地管理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负责,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担负管理人员。
第十条门诊处方管理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 处方信息的记录和归档:管理人员应对患者处方信息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处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处方用药的合理性:管理人员应对患者的处方用药进行定期评估和复查,及时矫正不合理处方,保障患者用药合理。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d068bbf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623e566.png)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处方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处方权的获得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本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1、医师处方权: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查,医务部考核审批,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医务部、药学部进行备案。
2、抗菌药物处方权:需要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医院组织的抗菌药物培训及考核后,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查,医务部根据其职称及业务能力授予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麻精药品处方权:由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市卫计委或医院组织的麻精药品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经本人申请,科室主任同意,医务部审批授权。
4、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权:具有处方权限的妇产科医生方能开具。
5、实习及进修医师一般不授予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或盖章后有效。
二、处方书写管理1、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①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②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③后记:医师签名和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人员签名。
2、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3、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1ae957a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9a.png)
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制度第一条背景与目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的管理,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疗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核调配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
2.审核调配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治疗项目、检查项目、手术等。
第三条审核调配责任部门和人员1.医院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由以下部门和人员负责:–药学部门:负责对处方(医嘱)进行审核、调配、采购等工作,并提供用药指导。
–医务部门:负责对处方(医嘱)审核结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理用药和医疗质量。
–护理部门:负责按照医嘱的要求配发药品、治疗项目等,并进行全程记录。
–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调配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绩效管理。
第四条审核调配流程1.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病情书写处方(医嘱),并签字确认。
2.药师在收到处方(医嘱)后,负责对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剂量、配伍禁忌、不良反应等的检查。
3.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如有问题,与医生协商修改处方(医嘱)。
4.药学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药品调配,确保患者按时获得所需药品和治疗项目。
5.护理人员按照医嘱要求配发药品、治疗项目等,并进行全程记录,包括使用情况、不良反应等。
6.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审核调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监督和评估1.医务部门负责对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2.管理部门负责对审核调配工作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绩效考评。
3.护理部门负责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收集不良反应和用药效果反馈,并及时报告给医生和药学部门。
第六条法律责任和申诉1.对于因审核调配不当导致的患者损失,医院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于处方(医嘱)审核调配存在异议的医生或患者,有权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院药事管理--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3c45cfd7cd184254a3535c3.png)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09 题目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页数1/3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一、处方/医嘱的审核1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在调剂前必须经过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核,抢救、手术麻醉时除外,审核内容包括:1.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1.2剂量、用法的正确性;1.3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给药频度的合理性;1.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1.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或食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1.6真实或潜在的过敏信息;1.7患者体重和其他生理信息;1.8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2对住院患者,药师还应对最初的用药医嘱与患者入院前服用的药物进行比对。
二门急诊处方调配1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凭处方取药,其他药品凭发票取药:1.1患者凭处方(精、麻、毒)到收费处付费,收费员在处方上盖收费章;普通药品直接付费(收费处、支付宝、医付快)。
1.2患者凭盖有收费章的处方(精、麻、毒)、发票或其他付费凭证到门诊药房领取药品。
1.3药剂师在调配处方时,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并核实任何疑点和非常规用法用量。
1.4不合理处方,及时通知处方医师,并登记和上报 DTC 委员会,由其作出讨论并将结果公告在医院局域网上。
1.5药剂师打印药品标签:标签内容包含患者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1.6药剂师发药时:a确认患者身份,让患者/家属陈述患者姓名;b逐条核对处方,口头交代药品的用法用量、需特殊保存药品的正确保存方法。
2患者/家属带药回家,患者按照药品标签、药剂师和医生的嘱咐使用药品,发生疑问时可以电话或当面向临床药剂师或门诊药剂师咨询。
三住院医嘱的调配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09 题目处方和医嘱调配制度页数2/31病区药房或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药剂师接到用药医嘱后应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在调配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并核实任何疑点和非常规用法用量。
医院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标准版)](https://img.taocdn.com/s3/m/c868a449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a5.png)
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一)处方必须是由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审核。
(二)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三)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多;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四)处方书写规则遵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
(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和医嘱管理遵照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492bdf2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f2.png)
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的开药、处方和医嘱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1.2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生、药师、护士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与医院合作的药品供应商。
二、开药流程和要求2.1 开药资格要求全部医师必需取得医疗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在医院进行过岗前培训和考核。
2.2 开药审查1.医生应依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合理开具处方药品。
2.药师在收各处方后,应进行审查,验证处方合法合规,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药物种类和用量等。
3.审核通过后,药师应将药品种类、用量和使用方法等记录在药品发药系统中。
2.3 收费和开具发票1.依据药品管理规定,医院应订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确保患者用药费用合理。
2.药师在发药时,应将相关费用准确录入系统,并开具完整和准确的发票。
2.4 处方保管和备案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依照规定保管处方副本、原件及病历等相关资料,保管期限为五年。
2.在处方副本上应标明医生姓名、患者信息、诊断和用药等相关信息。
2.5 处方用药引导医生在给患者开药时,应供应认真的用药引导,包含药品名称、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告知患者必需依照医嘱进行用药。
三、医嘱管理3.1 医嘱书写要求1.医生在为患者开具医嘱时,应书写规范、清楚、准确,避开使用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2.医嘱中应包含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用药方式和用药剂量等必需信息。
3.2 医嘱审核1.医嘱审核应由医师核对,确保医嘱内容准确无误。
2.存在异常或疑问的医嘱应及时联系开具医嘱的医生进行沟通和核实。
3.3 医嘱执行1.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并核实患者身份。
2.医嘱执行后,应在医疗记录上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报告医生任何不良反应或疑议。
四、药品管理4.1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1.医院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药品从正规渠道购入,并按需合理储备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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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处方审核制度
1.目的:审核医嘱处方合理性,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2.范围:医院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处方。
3.定义:无。
4.权责
4.1药师: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对处方和药物医嘱的审核。
4.2医师:规范开具处方与药物医嘱,对药师反馈的意见及时处理。
4.3护士:获得资质的护士使用备用药品时,进行初次审查。
4.4医学工程与信息部:及时对在线合理用药软件进行系统更新维护,设定医师开方权限。
5.制度内容
5.1采用合理用药软件和药师实时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医院所有处方和药物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查。
5.2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理性。
5.3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5.3.1药物使用禁忌症。
5.3.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5.3.3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
5.3.4规定必须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结果。
5.3.5给药途径、剂量、频次及疗程的正确性。
5.3.6选用剂型与规格的合理性。
5.3.7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5.3.8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一药物、药物一食物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3.9结合患者的生理和病理状态(如体重、年龄、妊娠、哺乳、肝肾功能等)进行处方审核。
5.4 药师审核处方后,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若发现严重不合理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
5.5药师在审方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性处方,处理方法参见《争议性处方处置流程》。
5.6审方药师审核医嘱处方后应确认。
5.7护士使用备用药品时完成初次适宜性审查后,药师或资深医师应在隔日进行再次审查。
5.8适宜性审查不适用的情况
5.8.1急诊时或有医师在场(如在手术室或急诊科)为患者开立医嘱、给药和进行监控时。
5.8.2采用口腔、直肠或注射造影剂,且药品本身就是操作程序组成部分的介入性放射或诊断成像时。
5.9培训:医院应针对护士进行备用药处方适宜性审查的相关内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