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管理工作规范】中学生团员发展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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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管理工作规范】中学生团员发展工作规范

1.0目的为新疆航空公司团员队伍的管理工作提供规范准则,确保共青团工作正常运行需要。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新疆航空公司团员的管理。

3.0职责新疆航空公司各级团组织负责对团员的日常管理,包括团员的发展、团籍管理、奖惩、民主评议、团费的各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各项共青团基础管理工作。

4.0工作规范 4.1新团员发展制度 4.1.1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4.1.1.1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提出申请。

4.1.1.2申请内容包括:本人简历,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

4.1.2团支部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4.1.2.1 找提出入团申请书的青年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

4.1.2.2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4.1.3团支部加强培养考察 4.1.3.1建立联系人制度。每个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1.3.2通过业余团校、团课、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团章,了解历史,不断端正入团动机。

4.1.3.3组织申请人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以便在实际中考察。

4.1.3.4培养考察期为三到六个月。

4.1.4团支部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团员及党支部对发展工作的意见。

4.1.5团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4.1.

5.1申请人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联系人应主动向团支部介绍情况。

4.1.

5.2根据发展计划和培养考察情况,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4.1.6团支部下发《入团志愿书》团支部书记(委员)负责下发《入团志愿书》,当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并向其提出团组织的要求。

4.1.7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 4.1.7.1申请人要认真、实事求是的填写。

4.1.7.2必须由所在单位团支部二名团员做介绍。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4.1.8团支部召开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 4.1.9团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填写时应注明应到和实到的团员数,表决情况及通过日期,并签上团支部负责人姓名(盖章)。

4.1.10上级团委审议团委会进行讨论审查支部决议,并在志愿书上予以批复。独立团总支经上级团委授权后,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

4.1.11择机举行入团宣誓仪式,《入团志愿书》存档。

4.2团籍管理制度 4.1.1团员证制度 4.1.1.1团员证颁发。

团员证经公司团委统一编号,贴有本人照片并由公司团委加盖骑缝钢印方为有效。

4.1.1.2建立《团员花名册》团的支部须建立与本支部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并根据团员组织关系变更、团籍注销等情况及时修订,以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

4.1.1.3团员持证参加活动。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团员在组织规定的范围内持团员证可优先参加团内的活动。

4.1.1.4 团员奖励记载。团员证记载的团内奖励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4.1.1.5 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在民主评议工作完成并经公司团委审定批准后,开始进入团籍注册及组织处理阶段。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此项工作以团支部或团总支为单位进行。

4.3团籍管理团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比较强的工作,认真、严肃、慎重地做好团籍管理工作,是团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团籍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4.3.1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管理(流程图)开始本人申请填写离团登记表支委会讨论上级团委审核是否批准N 注销备案Y 结束 4.3.2团员入党后的团籍管理。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如果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团籍自然取消,此时本人应向所在团委交回团员证,团委在“备注”栏内注明“╳年╳月╳日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并盖章,发还本人,作为永久纪念。28岁以下团员入党后,仍保留团籍,参加团内各项活动,但不缴纳团费。

4.3.3自行脱团的团籍管理。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视为是自行脱团。

4.4 团费的收缴与管理。团费收缴工作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是团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履行团的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4.4.1交纳团费的具体规定:公司在职的团员交纳团费的基数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团费收缴比例是基数总和的0.5%。

定于每月十日前,由各团支部收齐送交各基层团委。

4.4.2团费的管理团费管理是各级团组织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做好团费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专人管理、建立专帐、帐目清楚、专款专用、定期检查报告”的原则。

4.4.2.1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按半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向公司团委办公室交纳一次团费,上缴数额为所收团费总数的50%,留用50%,其他团支部按期向所在单位团委、团总支定期全额上缴所收团费。

4.4.2.2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每年要向公司团委书面报告一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内容:一是年度团费收缴、使用和结余的数额;

二是团费使用情况,包括开支的主要项目及数,有无违反团费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三是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4.2.3公司团委每年对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5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4.

5.1思想教育阶段。组织团员学习文件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使团员加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明确做一名合格共青团员的基本要求。

4.5.2总结评议阶段。每个团员要根据自己平时的表现和思想状况,对照团章年终写出个人书面总结,在此基础上,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通过民主评议,把团员分为四个层次:

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的为优秀团员;

4.5.2.1基本达到团组织要求的,为合格团员;

4.5.2.2与团组织要求有较大差距,经过民主评议,有决心克服缺点迎头赶上的,为经过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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