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氧气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GB30871-2022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本公司生产中的动火作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鲁安监函字[2 015]7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9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
2.2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破拆地面、钻孔、打磨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3本规定所称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是指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汽、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
2.4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
三、分工与职责3.1公司生产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2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3.3公司工程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4作业部位所在单位(下称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3.5监护人的职责a)作业前检查安全作业票。
安全作业票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票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
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附件5“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规定为确保“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稳定有序的发放、检修、维护、管理,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并执行“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规定。
一、必须配齐以下通风仪器仪表:(一)通风部分:高、中、微速风表、矿井通风参数测定仪、温度计、干湿温度计、空盒气压计、皮托管、倾斜压差计。
(二)瓦斯检测部分:光学瓦斯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便携式氧气检测仪以及其他气体检测仪。
(三)防火部分:一氧化碳检定管、高负压气体采样器、色谱分析仪(束管系统)、红外测温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注浆泵。
(四)防尘部分:直读式粉尘采样器、个体粉尘采样器等。
(五)监测监控:瓦斯、风速、一氧化碳、粉尘、风压、温度、烟雾、设备开停、风门、馈电传感器等传感器。
二、通风安全仪器配备标准(一)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按经理、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胶轮车司机等在册总人数的1.2 倍配备。
(二)光干涉瓦斯检测仪:按使用人数的1.2 倍配备。
(三)粉尘采样器:按不少于4台配备。
(四)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按总工程师、通风管理人员、防火检查工、瓦斯检查工的在册人数配备。
(五)便携式氧气检测仪:按总工程师、通风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工、采煤班组长的在册总人数配备。
(六)其他仪器仪表具体数量由总工程师确定。
每年总工程师组织按规定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装备数量核定一次,并编制核定报告,确保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装备数量充足,检修维护、管理使用到位。
三、必须做到发放、使用的仪器仪表100%完好,仪器待修率不超过10%,检定率、调校率为100%,仪器的备用量不低于20%。
四、瓦斯机、便携仪由通风钻探工区统一编号、由保供队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并由通风钻探工区和保供队安排专人共同负责管理。
五、保供队负责建立瓦斯机、便携仪的保管、领用、损坏赔偿台账及便携仪的标校台账;通风钻探工区负责建立瓦斯机、便携仪的更新、报废、维护(修)、送检送修台帐。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模版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及管理制度模版1. 简介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行为,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与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矿山开采、化工生产等行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人员。
3. 职责分工3.1 上级单位:负责制定和下发本制度,并对使用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3 使用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和实施方案要求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保管好设备。
4. 使用规定4.1 使用前检查:使用人员在每次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之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设备的完好性、电池电量是否充足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2 使用环境: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只能在符合规定的环境中使用,禁止在高温、高湿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环境中使用。
4.3 使用方法: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要求正确操作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严禁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4.4 报警处理: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监测过程中,如果发生报警,则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停止作业、疏散人员等,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5. 管理制度5.1 设备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购置、保养、维修、报废等信息,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洁并报告损坏情况。
5.2 培训管理: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使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5.3 巡检管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进行巡检,确保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状态。
5.4 维修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维修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5.5 报警记录管理:使用单位应建立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记录,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报警情况等,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和整改。
6. 奖惩机制6.1 奖励措施:对于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工作出色、积极参与培训和巡检等人员,可给予奖励或表彰。
便携式、瓦检仪管理与发放制度
便携式、瓦检仪管理与发放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保障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与发放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便携式瓦检仪的管理和发放。
三、管理责任1.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便携式瓦检仪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买、维护、保养和报废等。
2. 每个部门需要指定一名专职负责人,负责领取、归还和日常使用便携式瓦检仪。
3. 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的员工需要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4. 每个使用部门需要建立便携式瓦检仪的使用记录,包括领用时间、归还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
四、设备发放1. 使用部门需要提出设备需求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设备。
2. 领取设备的人员需要签署借用协议,承诺按照规定使用设备,并承担设备的安全和维护责任。
3. 设备管理部门需要对领取的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4. 使用部门在使用完毕后,需按时归还设备,并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状态良好后方可交接。
五、设备维护1. 使用部门需要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避免不当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2. 设备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3. 如设备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报修并停止使用,待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设备报废1. 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如设备性能明显下降且不经修复,可申请设备报废。
2. 报废设备需经公司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同时需进行设备台账登记和报废记录。
七、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使用设备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停职等。
2. 若设备出现损坏或丢失,使用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3. 如存在违规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的情况,公司有权暂停该部门的设备使用权限。
八、附则1. 本制度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生效,对于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制度模版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人员。
二、术语定义1.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指用于检测空气中甲烷浓度的手持式仪器。
2. 管理人员:指负责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购买、分配、使用和维护的责任人。
三、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购买和分配1. 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进行统一购买,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质量认证。
2. 购买时要注意选择具有可靠的报警功能和灵敏度的检测仪器。
3. 每个人员被分配到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当标明其编号,并记录在管理台账中。
四、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1. 使用人员在进行前,要先对检测仪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其完好无损。
2. 使用人员需熟悉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操作方法。
3. 使用检测仪时,应保持手部干燥,避免液体或水进入仪器内部,以免造成损坏。
4. 使用人员应注意保护检测仪,避免碰撞、摔落或过度曝光在高温环境中。
5. 使用检测仪时,应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检测结果。
五、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检测结果处理1. 在检测甲烷浓度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准确测量。
2. 如果检测仪发出超过安全阈值的报警信号,使用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3. 检测结果记录应详细描述检测地点、时间、检测仪编号、检测结果等信息,并妥善保存在检测仪管理台账中。
六、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维护与校准1. 检测仪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洁仪器表面的污垢,避免灰尘或油污进入仪器内部。
2. 检测仪的传感器和滤网需要定期清洗和更换,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3. 检测仪的电池需要定期充电或更换,保证仪器正常供电。
4. 检测仪应定期送检校准,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对于出现故障的检测仪,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给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分配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行为,将予以警告,并进行扣分处理。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对于有可燃气体(如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的场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直是个大问题。
因此,控制可燃气体数量、保持氧气含量合适是非常重要的。
一旦人员因可燃气体泄漏导致中毒、爆炸等安全事故,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控制这种情况,必须建立完善的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二、定义1. 可燃气体可燃气体是指气体浓度在空气中可以形成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其包括了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
2. 氧气含量氧气含量是指空气中氧气占总气体的百分比。
氧气含量过低,可能会导致人员呼吸困难或缺氧,而过高则会加剧行业的火灾或爆炸。
三、规定1. 可燃气体浓度的检测(1)建立可燃气体监测系统,根据监测系统的信号判断浓度。
如浓度高于可接受水平,应立即采取与降低或消除有关的应急措施。
(2)监控应根据场所的情况设置相应的采样点,并选择合适的监测仪器。
如果检测仪出现故障或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3)应定期对可燃气体检测仪器进行检定,考虑使用过程中的精确度、灵敏度、线性误差、温度和湿度的影响。
在检测仪器发现故障后,应及时派出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和重新检验并记录。
2. 氧气含量的检测(1)在氧气含量过低的环境(如密闭环境)下工作时,应适当携带便携式氧气检测仪器或进行其他适合的风险评估。
(2)应对氧气含量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安全措施,使氧气含量在适当范围内。
3. 维护和保养检测仪器的规定(1)应在规定时期对检测仪进行校准,并在测量之前进行预热,滤波和调整各个通道。
(2)氧气检测仪中的检查氧传感器和控制信号输出是否正常,时效是否满足等检测情况。
(3)定期检查仪器内部元件,尤其是对于易损坏或长时间使用的元件。
四、总结以上规定是对于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的要求。
我们要认真遵守这些条款,并要时刻关注检测仪器的状态。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检测仪器进行检修和校准,确保其准确和稳定地工作。
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题库(判断题)
判断题部分1、同一作业涉及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作业时,应分先后执行各自作业要求,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2022年3月1日发布,10月1日实施。
(✕)3、《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
(✓)4、同一作业区域应减少、控制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作业。
(✓)5、交叉作业应由承包商指定专人统一协调管理。
(✕)6、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
(✓)7、动火作业分为特殊、一级、二级动火。
(✕)8、特殊作业监护人应由当班班长担任。
(✕)9、特殊作业现场,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0、作业完毕,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算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恢复临时封闭的沟渠或地井,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原状。
(✓)11、作业时使用的移动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氧气检测仪应符合GB 15322.3《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和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中5.2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的要求。
(✓)12、安全作业票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
(✓)13、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属于特级动火。
(✓)14、二级动火作业是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15、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生产设备上进行的动火作业时,可以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作为隔断措施。
(✕)16、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
(✓)17、在油气罐区防火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可同时进行切水、取样作业。
(✕)18、涉及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动火作业应满足《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要求。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一、使用规程1. 甲烷检测仪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和维护。
2. 在使用甲烷检测仪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确保了解和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在操作甲烷检测仪时,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和护目镜,确保人身安全。
4. 使用甲烷检测仪前,应检查仪器的电池电量是否充足,并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5. 在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保持仪器的清洁,定期清理仪器上的灰尘和杂质。
6. 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将仪器放置在稳定的平面上,避免仪器摇晃和倾倒。
7. 在测量甲烷浓度前,应将甲烷检测仪校准到合适的测量范围。
8. 在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避免直接阳光照射和高温环境,以免影响仪器的测量准确性。
9. 在操作甲烷检测仪时,应注意防止仪器受到冲击和摔落,以免造成损坏或误差。
10. 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将仪器放置在易于观察和操作的位置,确保测量结果准确。
二、维护保养1. 每次使用甲烷检测仪后,应将仪器关机并清洁仪器表面,避免污染。
2. 甲烷检测仪的传感器是关键部件,应定期检查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和灵敏度。
3. 定期检查甲烷检测仪的电池电量,确保电池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如发现甲烷检测仪存在问题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5. 在长时间未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将仪器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仪器受潮或受损。
6. 定期对甲烷检测仪进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如对甲烷检测仪的维护和保养不熟悉或不具备相应技能,应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安全注意事项1. 在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2. 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注意防止火源和静电产生,避免引发可燃气体爆炸。
3. 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保持仪器和测量环境的干燥,避免因潮湿影响仪器的测量结果。
4. 如发现甲烷浓度超过安全范围,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5. 在使用甲烷检测仪时,应慎重选择检测点位和方法,确保测量结果的真实可靠。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范本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监测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燃气行业、石化行业、煤矿等高风险环境中。
为了确保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正确使用和有效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单位和个人。
三、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选择与采购1.单位和个人在选择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型号和规格。
2.采购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生产厂家或销售渠道,并要求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
四、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验收与验收标准1.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测等。
2.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使用与操作1.使用前,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要求正确操作。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检测仪的运行状态,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3.严禁擅自对检测仪进行拆卸或改装,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六、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维护与保养1.定期对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进行维护与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2.维护与保养包括清洁检测仪、更换电池或充电等。
七、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校准与核查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定期进行校准与核查,以确保检测精度符合要求。
2.校准与核查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
八、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存储与保管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在不使用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尘的地方,以防止设备受潮、受污染。
2.存放时,应避免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接触。
九、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报废与更新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老化或技术落后的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应及时更新,以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度。
十、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责任与义务1.单位和个人在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勿私自更改设置参数。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在工业生产、燃气加油站、矿井等场所中,由于涉及到可燃气体的使用和存放,其安全风险一直倍受关注。
因此,为了降低这些场所的安全事故发生率,政府一直在推广和完善有关可燃气体和氧气检测的管理规定。
一、可燃性气体检测管理规定首先,在处理可燃性气体的场所中,必须加强检测的管理办法。
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项:1. 规定可燃气体检测的标准与频率。
通常情况下,每个场所的可燃气体检测的标准和频率会根据场所的特点而不同。
比如,燃气加油站每周检测一次燃气氧含量,室内气氛检测不得间断超过72小时;矿井每天都要进行一次检测等等。
2. 统一使用现代化的检测仪器。
二氧化碳传感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离子色谱仪、红外测量气体分析仪等现代化检测工具的使用,明显提高了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3. 设置监测仪器的报警值。
根据不同场所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可以通过设置不同的环境指数来严格对氧浓度和气体类型进行监测。
一旦检查出异常数值,则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关闭生产设施,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4. 严格执行预防措施。
采取合适的防爆措施,如天花板通风用衬板,用专业设备抽取空气,并防止人为操作等,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可燃气体泄漏等安全隐患。
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除了可燃性气体外,氧气的含量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所在。
一些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存在常常会令空气中的氧气含量降低,直接威胁到生命安全。
因此,应加强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
1. 设置氧气含量的检测标准。
尤其是在煤矿、炼油厂等有大量工作人员在定居环境工作的场所中,必须根据预算的人数确保合适的氧气含量,保证人们呼吸的空气中,氧气含量能够达到正常标准。
2. 使用专业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测。
与可燃气体检测相似,使用仪器的准确度也非常重要。
对氧气检测来说,主要使用的检测仪器有:计量氧浓度仪、无水氧化银氧气检测仪等等。
3. 完善氧气含量检测系统。
配备可移动式鼻子氧仪、现场检测哨或者固定式检测设备等,明显提高了氧气含量检测的便利性和准确度。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之一,对于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二、检测设备的选用1. 检测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2. 检测设备应有相应的防爆防护措施,以防止灾害的发生。
3. 检测设备应设置在易产生可燃气体的区域,以及可能缺氧的区域。
三、检测频率和方法1. 检测频率应根据不同区域和工作特点的不同进行确定。
2. 可燃气体检测应采用便携式、固定式和在线监测等方法,确保全面覆盖。
3. 氧气含量检测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工作场所的氧气供应充足。
四、监测记录和报警1. 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确保日常工作的安全可控。
2. 检测结果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进行报警处理。
3. 监测记录应保存一段时间,以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需要。
五、员工培训和意识普及1. 员工应定期接受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培训,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针对不同岗位人员,培训内容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
3. 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
六、应急预案及演练1. 检测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保证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测试和熟悉应急预案。
3. 根据演练结果,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七、监督检查和处罚1. 对于违反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应予以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2. 针对检测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应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有效运行。
八、其他事项1. 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正常使用。
2. 检测设备的更新和更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以提高检测的精度和可靠性。
3. 鼓励研究和应用新的检测技术,为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提供更多的选择。
九、总结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具有关键作用。
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医用氧气是医疗机构必备的重要供应物品之一,对患者的救治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证医用氧气的安全、有效使用,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明确医用氧气的使用流程、存储要求、设备维护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对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二、医用氧气的使用流程1. 患者需求确认在使用医用氧气前,医疗机构应经过严格的患者需求确认程序,明确患者是否确实需要使用氧气。
只有在医生的明确指示和患者的需求下,方可进行氧气使用。
2. 医嘱开具和执行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医嘱进行氧气的使用。
医嘱应详细规定患者的氧气流量、使用时间、使用方式等信息。
执行医嘱的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医嘱内容,确保正确执行。
3. 氧气设备配备医疗机构应有足够的医用氧气设备供应,包括氧气瓶、氧气供应系统、流量计等。
这些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氧气使用监测医疗机构应配备氧气使用监测设备,对氧气的流量、浓度等进行实时监测。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氧气的质量和安全。
5. 氧气剩余及回收处理在患者使用完毕后,医疗机构应对氧气剩余量进行统计和记录,以便合理安排氧气的补给工作。
同时,医疗机构应实施氧气瓶的回收处理,确保废气的安全排放和再利用。
三、医用氧气的存储要求1. 氧气储藏室要求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氧气储藏室,确保医用氧气的安全存放。
储藏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氧气积聚和泄漏。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吸烟、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2. 氧气瓶的存放医疗机构应将医用氧气瓶妥善存放在防火柜、防撞设施等安全设备内。
瓶身应清晰标识,以便快速识别和取用。
同时,瓶阀应保持完好,严禁私自拆卸和更换。
3. 氧气瓶的定期检验医用氧气瓶应定期进行安全检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检验内容包括瓶身压力、阀门密封性能等,检验结果应有详细记录并进行存档。
四、医用氧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 氧气供应系统的维护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氧气供应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检查管道的完整性、连接件的紧固程度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30•【文号】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为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以下简称血糖仪)的临床使用管理,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保障检测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便携式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126号)、《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便携式血糖仪采血笔的通知》(卫医发〔2008〕5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便携式血糖仪血液葡萄糖测定指南》(WS/T 226-2002)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用各类便携式血糖仪进行非诊断性血糖监测。
一、医疗机构血糖仪管理基本要求血糖仪属于即时检验(Point-of-care testing,POCT,也被称为床旁检验)设备。
其管理应当作为医疗机构POCT管理的一部分。
(一)建立健全血糖仪临床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应编写本机构血糖仪管理规程并认真执行。
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规程。
包括正确采集标本的详细步骤及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2.血糖检测规程。
3.质控规程。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安全便携仪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安全便携仪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神东〔2015〕16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外委专业化服务管理,理顺管理流程,明确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在生产中的作用,依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专业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期限三年。
第三条服务范围:负责供给神东公司补连塔煤矿、上湾煤矿、乌兰木伦煤矿、布尔台煤矿、寸草塔煤矿、寸草塔二矿、柳塔煤矿、黄玉川矿、哈拉沟矿、大柳塔矿、锦界矿、石圪台矿、榆家梁矿、三道沟矿、保德矿、上榆泉矿、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洗选中心的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三种便携仪器租赁使用、专业化维保服务。
第四条服务内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设备、备件、维修及管理等服务。
第五条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外委专业化服务工作流程包括:前期调研、费用测算、服务方案确定,项目立项,服务队伍选择,服务标准和考核细则制定、合同签订,执行、考核管理、费用结算,总结评价等。
第六条考核频率: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考核明细见附表)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通风管理部职责:(一)制定项目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二)审查项目考核、结算结果;(三)负责日常检查、定期考核与评价;(四)协调解决专业化服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专业化服务过程中,相关事故追查;(六)负责专业化服务合同的起草、签订工作。
第八条机电管理部职责:(一)申报专业化服务项目;(二)组织前期调研、可行性论证工作;(三)负责组织标书的起草及招标工作;(四)负责协调、处理专业化服务过程中相关事项。
第九条安监局职责:负责各单位仪器仪表使用及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专业化服务单位日常财务结算工作;(二)依据考核结果对专业化服务单位奖惩进行兑现。
第十一条安全检测中心职责:(一)负责甲烷、氧气、一氧化碳便携仪检定工作;(二)负责对专业化服务单位进行技术监督及考核;(三)负责统计、汇总专业化服务仪器检定的数量及结果,每月25日前将检定结果报送通风管理部。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是一种用于检测瓦斯浓度的仪器,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工作场所和人员。
三、设备管理1. 根据工作场所的需要,确定购买和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数量和型号。
2. 购买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具有合格证书。
3. 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检测仪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接受定期培训。
四、使用规范1. 使用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前,应先接受相关培训,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时,必须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严禁擅自更改设置。
3. 使用人员在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4. 检测仪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仪器的清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仪器的正常工作。
5. 使用人员在检测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撤离危险区域或采取防护措施。
五、维护保养1. 定期对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 检测仪维护人员应定期清洁仪器外壳和传感器,并避免水或有害物质进入仪器内部。
3. 检测仪维护人员应定期更换传感器和电池,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
4. 对于发现检测仪出现故障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培训与考核1. 新进员工应进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培训,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内容。
2. 定期组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考核,确保使用人员的操作符合规范,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七、责任与处罚1. 使用人员未经培训擅自操作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使用人员因操作不当或不遵循规范造成事故或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GB30871-202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22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牵涉的动火作业、受到限制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领域就是必不可少的,凡是备注日期的提及文件,仅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于本文件。
gb2811安全帽gb2894安全标志及其采用导则gb386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t4200高温作业分级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6095安全带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26357吊笼存有横向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z2.1工作场所有毒因素职业碰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毒因素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jb/t450切削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特定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受到限制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背景医用氧气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疗手段,在疾病治疗、手术、紧急抢救等多个领域都有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质,未经规范使用和管理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医患生命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因此,制定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目的本规定为规范医疗机构内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止氧气泄漏、爆炸或者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事故的后果。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医用氧气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
管理措施1. 进货管理医疗机构采购医用氧气应当在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进行,填写采购合同,并由负责医用氧气管理的专人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氧气的外观、封装、标识、氧含量、剩余量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2. 储存管理医用氧气需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远离火源、明火、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有影响药房安全的物品之处,室内不得烧烤、煮饭、热蒸、燃烧香烟等。
储存室门口应张贴“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标志。
3. 使用管理医用氧气的使用应当由专人负责,并且该专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知识。
使用前,应检查氧气输送和接入设备的完好性、连接正确性、阀门开闭状态,并将气瓶固定在专门的支架上。
4. 监测管理医疗机构内应设有氧气检测仪,并由专职人员执行检测任务。
定期对氧气管道和氧气设备进行检测,确保其完好无损。
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5. 废弃管理一旦发现氧气瓶变形、瓶口损坏、不正常漏气等现象,应及时报废并交由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废气瓶应集中存放,并在专门场所进行安全处理,不得搁置。
总结医用氧气的使用是医疗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且也是存在诸多危险因素的。
因此,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影响,通过完善的管理措施来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最后,希望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要注意医用氧气的使用,列出更加详细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用氧气的管理,确保医用氧气的有效供应和安全使用,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医用氧气的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第三条医用氧气的定义:指除常温常压下处于气态的氧气外,还包括制备和用途与常温常压下一样的液氧以及装在容器中的固态氧。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医用氧气的生产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技术标准,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条医用氧气的生产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料和设备,确保生产的氧气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第六条医用氧气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医用氧气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溯源管理体系,能够追溯到产地和每一批次的生产过程,保障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八条医用氧气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异常反馈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从事医用氧气的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标准,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医用氧气的经营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合法经营方式,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用氧气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并有相应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医用氧气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用氧气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医用氧气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供应管理体系,保证产品的供应及时有效,并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医用氧气的使用必须按照医疗需求进行,严禁滥用和浪费。
第十六条医用氧气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进行,确保安全使用。
氧气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氧气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规定
目的
本规定旨在确保氧气的储存、保管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储存、保管和使用氧气的工作场所。
2. 安全要求
2.1 储存和保管氧气的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2.2 氧气储存区域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热源、易燃物和可燃气体。
2.3 储存和携带氧气的必须密封并标有清晰可见的警示标志,以防止泄漏和误用。
2.4 储存和保管氧气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3. 使用管理
3.1 氧气使用必须符合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规定。
3.2 在使用氧气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3 氧气使用的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和可靠性。
3.4 氧气使用过程中应采取防火和防爆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4. 应急措施
4.1 储存和使用氧气场所必须设有有效的应急救援设施和应急预案。
4.2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火灾和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3 发生氧气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 监督和执法
5.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储存、保管和使用氧气的场所进行监督和执法。
5.2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以上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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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氧气检测仪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现场反应釜投料安全,同时为保障便携式氧气检测仪的安全使用,
特制订此使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1、使用易燃易爆物料,在投固体料(如P2O5)前需进行氮气置换的反应釜;
2、确认无易燃有毒物质的受限空间的氧含量检测。
二、使用操作
1、按压机器左侧的开关机键1秒钟,检测仪开机;
2、检测仪开机后进入自检状态,大约持续30秒以上,检测仪进入检测状态,自检完毕,正常的大气环境下,液晶屏显示的检测值为20.9%;
3、将检测仪放入需检测的环境中,机器将自动进行检测。
无需其他操作,直接读数即可;
4、检测仪使用的环境温度为-20℃--50℃,超出此范围,严禁将检测仪直接放入进行检测。
此时可使用外接的取样管进行检测,取样管的最大耐受温度为71℃,超出此温度,严禁使用检测仪进行进行氧气检测;
5、使用完毕,长按开/关机键5秒钟,液晶屏显示OFF,检测仪自动关机。
三、使用注意事项
1、本机器为内置锂电池,使用完毕请及时关机,避免无谓的电量损失;
2、保持机器表面清洁,严禁接触油污。
可使用拧干的湿毛巾擦拭机器表面,严禁使用有机溶剂;
3、严禁超出检测仪的使用环境温度,以免造成机器损伤;
4、严禁检测仪在水或任何溶液中使用,特别是传感器部位,绝对禁止接触水或任何溶液。
在湿气较大的环境中使用,建议外接取样管;
5、妥善保存检测仪的外包装、说明书及随机附件,以便于保修;
6、严禁私自对监测仪进行调零或校验,严禁私自打开机器外壳,有问题,请即交回安监部进行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机器损坏由所在单位承担。
四、其他要求
1、各车间在10月25日之前确定需进行氧含量检测的反应釜,并将明细报安监“乘机安全小贴士”安全出行要重视部;
2、各车间制定本车间的使用管理规定,且在使用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检测仪的安全、有效使用;
3、各车间建立反应釜的氧含量检测记录,逐步摸索通氮气时间及投料前的氧含量下限值,10月底前由安监部与各车间共同确定以上两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