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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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委派的金融机构,负责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中,提供买卖双方之间的流动性,并担任交易所内证券的价格制定者。

做市商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流动性,防止市场出现“卖方市场”或者“买方市场”,以此来保证市场的稳定性和公正性。

同时,做市商制度也是在保证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市场合理发展的一种机制。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渊源、应用与发展趋势、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渊源做市商制度的出现,最早是在美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所。

1921 年,纽约股票交易所 (NYSE) 开始采用做市商制度。

1953 年,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NASD,现已更名为 FINRA) 成立,成为全美范围内的自律性机构,管理定价商 (Market Makers) 的行业自律事宜。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的透明和公正,同时还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减少风险,保障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后,做市商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成为各国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机制。

二、做市商制度的应用与发展趋势目前,做市商制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主要有以下应用和发展趋势:1. 逐步扩大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成立做市商,并得到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这些机构可以是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等。

这种扩大市场参与者的方式,可以提高做市商的数量和质量。

2. 提高做市商的流动性随着做市商数量的增加,做市商数量之间的竞争也随之增加。

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做市商需要提高自身的流动性。

提高流动性,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同时还可以降低市场风险。

3. 数据化和自动化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做市商制度也在向数据化和自动化方向发展。

在信息处理和交易系统方面,智能化和自动化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

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

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做市商”(Market Maker)系统,也称为庄家系统。

“做市商”是指为投资者买卖某一只股票的独立股票交易商。

下面给大家带来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希望大家喜欢!中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在国际外汇市场上,所谓“做市商”通常指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

外汇市场的其他参与者通常会向这些商业银行询问他们可以提供的汇率。

作为做市商的商业银行通常愿意承担汇率风险并进行交易,市场之上的一些外汇也会被转移给美元做市商手中。

与ECN平台相比,外汇做市商的交易更加人性化,报价相对平缓,但它们不太适合短期投资者。

缺点是这些规则是由外汇经纪商制定的,很容易出现交易者与交易者进行交易,一些不道德的做市商容易操纵后台。

但是,这个系统已被全球外汇市场的认可。

在中国,为了进一步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并不断深化外汇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2021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列简称“外汇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21]1号),再次修订做市商制度。

下文主要介绍了外汇局此前对做市商制度的调整及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

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演变做市商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作为做市商,不断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根据报价与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

从全球外汇市场的角度来看,做市商是外汇市场最重要的流动性****。

根据欧洲货币杂志的最新调查报告,世界前十大银行的外汇交易规模占世界总交易规模的65%。

2002年,外汇局首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欧元(1.1928,-0.0003,-0.03%)和港元兑美元的交易之中尝试做市商。

2005年外汇改革之后,为了进一步深化外汇市场体系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下列简称《(暂行)指引》),正式将人民币(6.5107,0.0030,0.05%)美元做市商制度引入外汇市场,形成了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双边询价交易模式相配套的政策。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境内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应用与发展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境内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应用与发展

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境内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应用与发展做市商制度作为国际证券市场常见的交易模式,近年来在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对于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改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做市商制度的意义和特点、我国市场的应用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做市商制度的意义和特点做市商制度是一种由专业机构承担买卖证券或衍生品的责任,通过连续报价来维持市场流动性的交易模式。

做市商通常由券商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当,他们在市场上不断地报出证券或者衍生品的买卖价格,并愿意以这些价格成交。

做市商不仅可以提供连续的价格和深度的报价,还可以扩大市场交易双方的交易意愿,促进证券或者衍生品的流动性,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

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对于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做市商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市场流动性是市场上能够立即进行大宗交易且不对价格造成巨大影响的能力,而做市商制度的引入,可以增加证券或者衍生品的交易深度和广度,使得市场上更易找到买卖方,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

做市商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做市商通过提供竞相的报价,可以有效地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交易条件。

做市商制度可以改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

市场价格的形成需要有充分的交易需求和报价信息,而做市商的连续报价行为可以为市场价格的形成提供重要的参考,促进市场价格的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二、我国市场的应用状况目前,我国证券及衍生品市场对做市商制度的应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从证券市场来看,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市业务实施细则》,明确了做市商作为交易主体的相关要求和业务流程。

目前,国内券商、基金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都可以申请成为做市商,从而提供做市服务。

从衍生品市场来看,我国的期货交易所也在逐步推进做市商制度,为期货交易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流动性支持。

期货市场做市商制度

期货市场做市商制度

那么,是不是说我们就完全不可能引入 做市商制度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发展 做市商制度刻不容缓,但从发达国家的 经验看也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不是 一蹴而就的,我国要发展做市商制度也 要因势利导,使其水到渠成。
做市商制度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做市商,市场的 发展需要一支既能保持市场流通性又能维持市 场稳定的中坚力量,我们的大证券公司完全有 能力也有责任和义务承担此项重任,大证券商 不仅资金力量雄厚,业务能力强,更重要的是 他们已认识到他们肩负着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的 历史使命,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与证券商的生 存之间的休戚与共的关系。具备了最关键的人 的因素,其余的条件都可以靠人来创造。
具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下列三方面 的功能:
1、坐市。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 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 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 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 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 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 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 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 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 抵消政府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够深化,可 能出现地方保护主义,造成市场分割,
不利于市场统一发展。此外,要建立类 似NASDAQ系统的报价、清算、监控网 络,目前还有不少困难。我们的监管体
系不够健全,如果实施完全的做市商制
度,面对众多分散的做市商,证监会可
能显得鞭长莫及,那样只能使做市商制 度沦为“做庄”的代名词。
此外,还编制NASDAQ系统的股票价格 指数。由于做市商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
随时准备交易,使投资者不用担心没有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标题:做市商制度——提升市场流动性与稳定性(上)概述:做市商制度作为现代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市场流动性与稳定性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做市商制度的定义、运作方式以及优缺点,以期进一步增进读者对该制度的理解和认识。

第一部分:做市商制度的定义与目的做市商制度是指金融市场上,由一些承诺在特定交易所品种中作为交易对手方生成买卖差价的机构或个人所组成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供流动性,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二部分:做市商制度的运作方式1. 买卖报价:做市商通过对特定交易品种进行买卖报价,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买家和卖家发生交易后,做市商通过买卖差价获利。

2.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在市场中连续标价,能够为投资者提供随时可买可卖的交易机会,进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3. 价格调控:做市商能够通过调整自身的买卖报价,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控,使市场价格不致过于偏离正常的供需均衡水平。

4. 技术支持:做市商在搭建自己的交易系统和运营团队的同时,还需要配置相关的技术支持,以确保买卖报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部分:做市商制度的优点1.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通过连续标价和承担风险的方式,为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流动性,减少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2. 增加市场稳定性:做市商能够通过调控买卖报价,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价格的剧烈波动,从而降低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

3. 促进市场竞争:做市商的参与扩大了市场参与者的选择范围,增加了市场的竞争性,提高了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

4. 提高投资者参与度:做市商制度的实施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方便地参与市场交易,吸引更多的小额投资者参与,增加市场的活跃度。

第四部分:做市商制度的局限性1. 无法避免市场风险:虽然做市商制度能够稳定市场价格,但仍无法完全避免市场的风险,因为市场风险的大小和性质取决于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和外部环境的影响。

2. 可能存在道德风险:由于做市商需要承担风险,他们可能会受到潜在的道德风险的诱导,如故意操纵市场价格以获取不公平的利益。

做市商是什么意思_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

做市商是什么意思_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

2021年做市商是什么意思_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做市商是什么意思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做市商通过做市制度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另外,真正的做市商市场应该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零售市场,第二个层次是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的批发市场。

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近期,做市商退出做市企业的情况有所增多,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分析,做市商退出做市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做市商主动调整做市策略。

2017年以来,市场环境下行的大背景下,部分做市商基于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开始调整做市策略,主动退出一些业绩不佳或受到处罚的股票做市。

二是部分做市企业因拟IPO、控制股权结构等原因主动变更转让方式或摘牌,导致做市商被动退出做市。

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称,新三板市场将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

在此基础上,一方面,新三板市场将以深化分层为抓手,持续推动市场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改革,进一步促进新三板市场良性运作;另一方面,将加快推进做市制度优化改革,推出做市商评价与激励机制,促进做市商功能充分发挥,扩大做市商队伍,丰富做市商类型,进一步促进做市制度健康发展。

做市商制度和指令驱动制度的区别:1、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指令驱动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竞价形成的。

以中国期货市场为例,所有投资者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电脑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

而报价驱动机制中,证券的开盘价格和随后的交易价格是由做市商报出的,成交价格是从交易系统外部输入的。

做市商制度详解

做市商制度详解

做市商制度详解一、金融市场运行的两种基本模式:做市商模式和集中竞价拍卖模式从本源上来讲,金融市场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交易模式:做市商模式(Dealership Mode)和以集中竞价为特征的拍卖模式(Auction Mode)。

现在世界各国各个层次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黄金市场等)所实行的交易机制其实都是这两种基本运行模式的混合体,只是这两种交易机制在各个市场各有侧重罢了。

一般来说,以柜台交易(OTC)为特征的无形市场通常属于做市商市场,而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为主的有形市场则属于拍卖型市场。

目前世界上规模较大的交易所市场几乎都是拍卖型市场,如纽约股票交易所、东京股票交易所、香港股票交易所和巴黎交易所等(伦敦股票交易所也于1997年引入了辅助性的指令驱动交易系统)。

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也都属于拍卖性市场的范畴。

而美国的NASDAQ股票市场和伦敦股票交易所市场则属于偏重做市商特征的市场,在发达国家占有重要地位的OTC(柜台交易) 资本市场也是标准的做市商市场。

另外,世界上大部分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包括银行市场)和外汇市场都是以做市商制度作为基本交易制度的市场。

1. 基本概念所谓做市商交易模式是指交易双方需借助做市商(Market Makers 或更准确的是Dealers)这类中介机构来实现金融交易的一种市场运作模式。

做市商通常是一些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的经营性法人(券商),他们需要在金融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做市商的法律资格。

一旦某家做市商答应为某个金融产品做市,那么它必须完成两项基本功能:(1)为该金融产品连续报出买价和卖价;(2)用自有资金或证券库存,无条件地按自己所报出的买价或卖价,买入或卖出投资者指定数量的金融产品。

由此可见,在做市商市场,交易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完成的,它作为买者和卖者的中介,解决了买者和卖者在出价时间上的不对称问题,因此,它的存在可大大改善金融市场的流动性。

国际资本市场中做市商制度的运行机制

国际资本市场中做市商制度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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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要求做市商承担更多的风险和义务,因此,为补偿其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做市商也被法律赋予了一些特权NASDAQ于1971年2月28日正式开始运作,通过与全国范围做市商终端系统相连结,实现了自动撮合场外证券市场交易,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电子股票市场,也成为全球最大的无形交易市场。

NASDAQ实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目前共约有520个做市商,全部由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会员公司担任。

按照现行规定,凡是在NASDAQ上市的股票,至少要有4家做市商共同为其做市,以限制垄断价格的出现,并保证市场足够的流动性。

做市商必须报出有效的买入和卖出价,买卖差价是做市商的利润,限定在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定期发布的最大买卖价差范围之内,一般不超过证券价格的5%。

●资格取得根据SEC和NASD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市场规则的规定,要成为NASDAQ的做市商,须满足以下资格要件:(1)做市商则必须是NASD的会员,经申请注册,获授权或批准,从而取得做市商的资格;(2)坚持达到特定的记录保存和财务责任的标准;(3)必须先建立一个股票选择委员会,其中包括研究、交易和销售三方面的代表;(4)须满足一定的财务要求且满足一定的资本量水平(这取决于它所交易的证券种类和数量);(5)有能力维持其“做市”证券的充分流动性。

主要指标有:维持最佳递盘价和发盘价的时间差、单个交易者进出差价与平均交易者进出差价的比例关系、交易者在报价更新之前或之后3分种内(在没有执行相关证券交易的情况下)更新报价的频率。

对已经在NASDAQ上市的股票,其他NASDAQ做市商可以通过NASDAQ终端提出注册申请,注册主持该证券而成为该证券的做市商。

●适应范围NASDAQ实行的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通常也是代理商,他可以为自己、自己的客户或其他代理商进行交易。

在做市商之间,通过价格竞争吸引客户订单。

投资者的每一笔交易,都是通过做市商的双向报价最终达成的。

国外做市商交易制度与操作实务

国外做市商交易制度与操作实务

国外做市商交易制度及操作实务做市商(Market Maker)又被称为坐市商、造市商。

做市商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在其愿意的水平上,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其他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其他交易商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资格的取得1、必须是纳斯达克的会员;2、坚持达到特定的记录保存和财务责任的标准。

(二)做市商的义务和权利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须承担如下义务:1.持续地提供两边报价,包括价格与数量。

在规定交易时段内做市商必须执行投资者按此价格下达的订单,但执行的数量仅限于做市商挂出的数量。

做市商的报价必须至少有一个整手交易单位(100股)。

通常,做市商的报价可以有一个显示的数量和一个保留的数量(reservesize)。

在有保留数量时,做市商报价的显示数量不得低于1000股;当显示数量全部成交后,会自动把保留的数量部分或全部显示,这种自动报价刷新数量(AQRsize)也不得低于1000股。

具体规定为:(1)做市商注册主持的每种证券,必须愿意通过自己的账户持续不断地进行买人或卖出该种证券。

(2)(每个注册成为做市商的会员,必须根据规定的标准提出1000股、500股和200股的报价规模。

(3)每个注册成为小型资本市场股票的做市商,必须根据规定的标准提出500股或者100股的报价规模。

2.不可撤销的报价。

做市商在接到另一位会员的买人或者卖出的要求后,最起码应按接收到要求时市场上公开显示的报价和正常的交易单位来执行这一交易。

如果做市商显示的报价规模大于正常的交易单位,它在接收到另一协会会员的买人或者卖出的要求后,起码应该按照显示的报价规模来执行这一交易。

3.报价符合市场实情。

做市商提出和维持的报价应符合当时的市场实情。

如果做市商的报价不再符合当时的市场实情,协会(NASD)可以要求该做市商重新提出报价。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_做市商的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_做市商的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_做市商的作用是什么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的英文为Market Maker,意为创造市场者。

美国证监会(SEC)将做市商定义为“随时在公开报价下买入和卖出某一证券的机构”;而美国期监会(CFTC)对做市商的定义则是“在交易所拥有一定特权并承担在市场过剩卖出时买入,在市场过剩买入时卖出义务的专业证券商或者个人”。

简而言之,股票期权市场的做市商就是指为期权市场提供买入和卖出期权合约服务的机构。

由做市商主导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相应的组织模式称为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欧美金融市场早期在柜台市场条件下,为了促成交易或者降低交易成本而引入的制度安排,早期欧美的很多证券市场都采用做市商制度,例如纳斯达克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早期的伦敦证券交易所。

如今做市商制度已广泛被债券、外汇、证券及衍生品等各类场内外金融市场所采用。

一般认为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为解决深度虚值和深度实值期权交易惨淡问题,仿照证券交易所率先为期权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

近20年来,随着期权市场的发展,做市商制度在衍生品交易所已经是非常普遍的制度,部分原来没有做市商制度的衍生品交易所也开始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的作用是什么目前,我国股票期权市场的发展正处于初期阶段,投资者数量有限且对期权这一金融工具尚不熟悉,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率逐渐提高。

做市商作为专业投资者,能够为我国期权市场发展提供助力。

首先,做市商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

期权交易中,由于涉及多个合约月份,同时每个合约月份又包含多个不同行权价格的合约,因此,同一标的期权合约数量较多。

期权合约交易呈现出相对集中的特点,主要表现有二:一是近月合约交易比较活跃,而远月合约交易相对清淡;二是平值合约附近的期权合约交易活跃,而距离平值合约位置相对较远的合约尤其是深度实值或者深度虚值的合约交易比较清淡。

做市商可以为分散在不同月份交易清淡的合约提供流动性。

做市商通过持续报价和回应报价,可以保障期权市场流动性要求,解决市场因买卖双方不均衡而无法达成交易的问题,有助于提高期权市场流动性。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引言做市商制度(Market Maker System)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制度,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该制度通过引入专门的市场参与者(即做市商),促进了交易的顺畅进行。

本文将对做市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包括其定义、动机、运作原理和优缺点等方面。

定义做市商制度是指在金融市场中,专门从事交易的市场参与者,他们以提供买入和卖出报价的方式,为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流动性和交易执行能力。

做市商通过自己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有效性。

动机做市商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动机:1.提高市场流动性:市场流动性是指市场上可以迅速买入或卖出某一资产的能力。

做市商通过不断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使得市场上始终有交易活动,从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2.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制度可以降低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

首先,做市商通过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减少了市场参与者寻找交易对手的成本。

其次,由于做市商在市场中充当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他们愿意在一定的价差范围内进行交易,从而减少了交易执行成本。

3.减少交易风险:做市商在市场中提供了稳定的买入和卖出报价,使得市场参与者可以更容易地进行交易。

这种稳定的报价提供了投资者的下单参考依据,降低了交易风险。

运作原理做市商制度的运作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报价:做市商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买入和卖出的报价。

这些报价通常包括价格和交易量等内容。

2.匹配:当市场参与者发出交易委托时,交易所或经纪商会将委托发送给做市商,做市商将根据自己的报价情况和其他市场信息,决定是否接受这些委托,并进行交易的匹配。

3.执行:如果做市商接受了交易委托,他们将根据报价进行交易执行。

如果委托的数量超过了做市商的报价量,那么做市商可能需要进行额外的市场操作,以满足交易的需求。

4.风控:做市商在交易过程中需要进行风险控制。

他们会设置一定的风险限额,当达到或超过这些限额时,做市商可能会暂停或调整自己的报价,以控制自身的风险。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指在金融市场中,由特定金融机构充当买卖双方的中间人,提供流动性和价格稳定的机制。

在做市商制度下,做市商会以自己的账户进行买卖交易,以提供即时的报价和交易对手方,从而促进市场活跃和投资者交易。

做市商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市场流动性不足和价格波动剧烈的问题。

在传统的交易模式中,买卖双方可能由于缺乏对手方或者价格波动过大而无法进行交易。

而做市商作为中间人,通过提供流动性,使得投资者能够较容易地找到对手方,从而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活跃度。

做市商制度主要包括报价和交易两方面。

首先,做市商会在市场中发布买卖报价,即时提供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以吸引投资者进行交易。

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进行交易,从而避免了在市场中寻找对手方的困难。

其次,做市商会根据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以自己的账户进行买卖交易,与投资者进行撮合交易。

通过这种方式,做市商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即时的交易对手方,提高了交易的便利性。

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做市商通过提供流动性,使得市场中的买卖双方能够较容易地进行交易。

这有助于提高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并促进市场的发展。

其次,做市商能够通过发布报价,引导市场价格的形成。

做市商会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调整报价的大小和涨跌速度,从而稳定市场价格,防止价格的过度波动。

最后,做市商还承担了市场监测和风险管理的职责。

做市商通过不断地监控市场情况和自身交易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风险。

首先,做市商在提供流动性的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交易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剧烈的价格波动或者交易量大幅增加,做市商可能会面临巨大的亏损风险。

其次,做市商的报价和交易行为可能受到操纵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

这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损,甚至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因此,监管机构需要对做市商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的健康运行。

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

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

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
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NASDAQ Market Maker System)是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的一种交易制度。

做市商是指在纳斯达克交易所市场中的专业交易商,他们通过提供买卖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做市商的主要职责是提供股票的买卖报价,以确保市场中的买卖订单可以得到满足。

他们通过使用自己的资金和库存来执行买卖订单,并且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做市商的报价通常包括了股票的买价、卖价和交易量等信息。

纳斯达克做市商制度的优势在于提供了高度流动的市场环境,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容易地买卖股票。

做市商制度的引入也促进了市场价格的竞争和信息的公开。

此外,做市商还可以通过市场内部撮合交易来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交易价格。

然而,由于做市商的报价是基于他们自身的判断和资金状况,所以报价有可能不准确或不完全反映市场实际情况,这可能对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产生影响。

此外,做市商制度也存在潜在的市场操纵风险,如果某个做市商控制了大量股票的流通量,那么他可能会通过调控报价来操纵市场价格。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对做市商有一定的监管要求,包括资本要求、交易行为的规范、信息披露的要求等。

这些监管措施旨在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

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

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1. 引言做市商制度是国际资本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制度,旨在提供流动性,增加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机会,并促进市场价格的形成。

本文将讨论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的定义、功能和影响,以及该制度在不同国家的实践和发展。

2. 做市商制度的定义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做市商制度指的是一种由金融机构承担的市场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

做市商通过提供买卖双边报价,愿意交易市场上的证券或其他金融资产,以确保市场的交易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3. 做市商制度的功能3.1 提供流动性做市商制度的核心功能是提供流动性,使得市场参与者可以更加容易进行买卖操作。

做市商通过不断报出买卖价,增加了市场中的交易机会,吸引更多的参与者进入市场,从而增加市场的交易活动和流动性。

3.2 确保市场价格的形成做市商的报价活动对于市场价格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

做市商的报价反映了他们对资产价值的估计,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决定是否进行买卖操作。

当做市商愿意交易大量证券时,市场价格往往相对稳定。

相反,当市场流动性不足时,做市商的报价会更为宽泛,从而导致价格波动较大。

3.3 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的存在可以降低市场中的交易成本。

做市商提供了即时可执行的报价,使得市场参与者可以更快速地进行交易操作,避免了因为市场流动性不足而产生的较大差价和滑点成本。

4. 做市商制度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实践和发展做市商制度在不同国家的实践和发展存在差异。

以下是一些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的例子:4.1 美国股票市场美国股票市场是全球最发达的股票市场之一,其中的做市商制度得到广泛应用。

在美国,做市商通常由证券经纪公司和金融机构担任,他们通过报价和买卖股票来提供流动性。

美国股票市场中的做市商由证券交易所指定,承担保证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的责任。

4.2 亚洲新兴市场亚洲许多新兴市场也逐渐引入了做市商制度。

例如,中国的股票市场在2005年引入了做市商机制,由证券公司担任做市商。

国际资本市场中做市商制度的功能

国际资本市场中做市商制度的功能
故市 商 制度 。 的 流动 性 越 强 ,投 资 者 就 越 能 够 迅 速 、 有 委托数量 出现失衡 ,大额委托很难得到执
个市场是 否有效和稳定 的根本性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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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之一 : 保持市场 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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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之二 : 维护市场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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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券交易所 、澳大利亚交易所等八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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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充分地协商沟通 才能成交 ,因此竞价 有效 市场 或效率 市场 。效 率市场 理论 认 功能之四 : 适应场外交易市场的特 市场 的大宗交易撮合效率较低 。 进一步看 , 为,如果市 场 是有 效 的,证 券 价格 即反 一,■ 、 t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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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交易制度

做市商交易制度

做市商交易制度
做市商交易制度是一种金融市场交易方式,它是指由做市商作为市场的买方和卖方,为交易双方提供流动性和价格发现的服务。

做市商交易制度在金融市场中广泛应用,尤其是在股票、债券、外汇等市场中。

做市商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做市商,他们是市场上的专业交易者,通过提供买卖双方的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和价格发现的服务。

做市商通常会在市场上提供两个报价,即买入价和卖出价,这两个报价之间的差价就是做市商的利润。

做市商的存在可以使市场更加稳定,因为他们可以在市场出现波动时提供流动性,从而避免市场出现大幅波动。

做市商交易制度的优点在于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效率。

由于做市商的存在,市场上的交易双方可以更容易地找到对手方,从而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此外,做市商还可以通过提供流动性来降低市场的波动性,从而使市场更加稳定。

然而,做市商交易制度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做市商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出现垄断现象,从而影响市场的公平性。

其次,做市商的利润来源于差价,因此他们可能会在报价上进行操纵,从而影响市场的价格发现效率。

总的来说,做市商交易制度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市场交易方式,它可
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效率。

然而,我们也需要注意做市商的存在可能会导致市场出现垄断现象和价格操纵等问题,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

做市商制度名词解释

做市商制度名词解释

做市商制度名词解释做市商制度,又称为市场制造者制度或流动性提供者制度,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制度。

它通过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扮演做市商的角色,为市场上的某一种或多种金融资产提供连续的报价、买卖双向报价以及相应的流动性,以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做市商通常是金融机构,如银行、券商或专门的市场制造者公司。

它们在市场上扮演着买卖双方之间的中介角色,承担着提供流动性、减少买卖价差、促进交易活动等职责。

做市商制度的运作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则:1. 提供连续报价:做市商会在市场开放期间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确保市场上的资产始终有可供买卖的流动性。

2. 减少买卖价差:做市商通过同时提供买入和卖出报价,使买卖双方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进行交易,从而缩小买卖价差。

3. 承担交易风险:做市商会主动参与市场交易,承担起资产价格下跌或上涨的风险。

这种风险承担促使做市商在报价时要谨慎考虑市场波动和资产风险。

4. 监管要求:做市商制度通常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和规范,以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

做市商制度可以提供多种益处。

首先,它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使得买卖双方能够更容易地找到交易对手。

其次,做市商的市场参与可以减少交易的成本,降低买卖价差,从而使市场更具吸引力。

此外,做市商的存在也可以提高市场的效率,促进价格的发现和资产定价的合理性。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挑战。

例如,做市商可能面临大量的风险敞口,特别是在市场波动剧烈时。

此外,做市商的行为也可能受到操纵和不当行为的诟病,因此需要监管机构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合规要求。

总之,做市商制度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和交易便利性。

它能够促进交易活动,提高市场效率,并为投资者和交易对手提供更好的交易体验。

但是,对于做市商制度的有效运作,监管和合规要求的存在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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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本市场中的做市商制度:功能、影响与趋势研究李学峰原创 | 2010-01-13 10:25 | 投票标签:趋势影响功能做市商制度摘要:至今为止,全球主要的证券市场均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做市商交易制度。

本文从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入手,论证了其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中主要交易制度的成因,考察了垄断性做市商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对市场微观结构的不同影响,揭示了传统做市商制度的缺陷和混合型做市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并提出了对我国资本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启示。

关键词:做市商制度功能影响趋势Abstract: Up to now, the main security markets all adopted the system of market maker in global. This article research the function of market maker, study the influence of market m aker to the market microstructure, reveal the p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mixed market mak er, and put forward the enlightenment to our capital market.Key words: market maker; function; influence; tendency.一、引言在任何一个证券市场中,交易制度都是价格形成与发现的根本性机制,而至今为止,各国证券市场中的交易制度总体上可分为竞价交易机制、做市商制度和混合交易机制三种制度安排。

也就是说,做市商制度是资本市场中交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从而也是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market microstructure theory)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1]。

做市商(market maker)制度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

随着70年代初电子化即时报价系统的引入,传统的柜台交易制度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场外交易市场(OTC),并形成了规范的做市商制度。

目前在全球前十大交易所中,已经有NYSE、NAS DAQ、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Euronext、德国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交易所等八家交易所,均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做市商交易制度;特别是在全球主要的场外交易市场中,都实行了做市商制度。

那么,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做市商制度对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的影响是什么?其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引入规范的做市商制度有何启示?这些问题即是需要我们给以理论阐释和研究的。

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是:第二部分从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入手,揭示其成为全球资本市场中主要交易制度的原因所在;第三部分我们在对传统做市商制度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考察了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对市场微观结构的不同影响;第四部分研究了传统做市商制度的缺陷以及混合型做市商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第五部分为论文小结,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提出了对我国资本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启示。

二、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对做市商功能的理论揭示首见于Demsetz(1968)[1]的研究:由于交易指令流的不确定性,证券的供求双方在时间和数量上很难达到一致,使市场不可能在同一时点上出清所有的买卖交易指令,这就需要能够提供即时交易服务的独立市场参与者——做市商,做市商的功能即在于通过设立买卖报价提供即时性服务,以出清所有满足价格要求的交易指令,保证了交易的即时性和证券价格的连续性。

自上述Demsetz的开创性研究之后,大量的对做市商制度功能的研究文献开始不断出现。

这里我们从做市商制度与竞价交易机制相比较的角度入手,揭示做市商制度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以说明其被各类资本市场采用的原因所在。

(一)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之一:保持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表明,流动性是一个市场是否有效和稳定的根本性要素;同时,流动性也是衡量一个证券市场交易成本高低的最主要的指标之一:如果一个市场的流动性越强,投资者就越能够迅速、有效地执行交易,同时在交易过程中所花费的成本也越低;反之则反是。

从理论上看,竞价交易机制的流动性主要是靠限价订单提供的,在给定的信息变化条件下,某一价格水平买卖限价订单的数量与市场流动性成正比,如果买卖订单出现不平衡,一部分投资者的买卖订单将得不到执行。

在买卖订单的不平衡程度很大时,交易甚至出现中断[2]。

而在做市商组织的市场,流动性是由做市商提供的,做市商的职能就是在各种市场条件下提供连续的双向报价,投资者可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随时买进或卖出,不会出现买卖双方的供需不平衡而导致的交易中断,这就避免了买卖指令的执行风险,并能保证大宗交易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

从实证方面看,衡量流动性的方法和指标有多种,其中重要的指标之一即是指令买卖价差(spread)[3],差价越小则市场的流动性越高。

实证研究中经常采用有效价差(effective spread)这一指标,用公式可以表示为:(1)其中ES表示有效价差,P代表成交价格,M代表指令提交时买卖价差的中点值。

有效价差反映了指令执行的平均价格和指令提交时买卖价差的中点之间的差额。

根据这一公式,英国的ITG集团于2004年发布了一个研究报告[2],该报告根据2003年9月1日至11月28日的交易数据,对伦敦证券市场的有效价差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发现,注册做市商对市场的主要影响之一,即是使得指令簿的平均价差下降了40.1%——从原先的1.78%下降为1.07%。

这一研究从实证上证明了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二)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之二:有利于大宗交易完成的同时维护了市场的稳定性在连续竞价市场,如果投资者提交正常市场规模的委托,一般能够很快成交,而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很小。

然而当投资者提交大额委托时,将会使市场买卖委托数量出现失衡,大额委托很难得到执行,或者使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

此外,连续竞价市场要求所有的交易集中在场内进行,然而大宗交易往往需要交易双方在场外充分地协商沟通才能成交,因此竞价市场的大宗交易撮合效率较低。

进一步看,在竞价市场,竞价的结果使得只要买卖盘出现不平衡,价格就会立即发生波动,若买盘大于卖盘,价格则会逐步上扬;反之,若卖盘大于买盘,价格则会下跌。

交易价格总是随着买卖双方力量的变化而不停地波动,如果双方力量对比悬殊过大,价格会发生异常波动,这就使得投资者难以把握价格趋势,可能产生错误的预期,结果是增加投资成本,降低投资收益,投资信心受到打击。

而在做市商市场,交易必须通过做市商完成,做市商可以运用灵活的处理手段,有针对性地提高大宗交易的撮合效率;而且,做市商在一段连续交易时间里给定双向报价,使得价格不会随着供求关系变化而在短期内过度波动,并能有效地使供求关系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对做市商制度促进大额交易的一个有代表性的研究,是由De Jong, F..T.Nijman和A.Roell(1995)等人做出的。

他们直接采用同一公司股份同时在做市商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和竞价市场(巴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委托数据进行比较[4],发现在巴黎交易所大多数是小额交易,平均每笔交易金额相当于伦敦市场的1/10,而交易笔数则是伦敦市场的10倍以上;按照大宗交易的标准(超过3倍NMS[5]),伦敦市场有约10%的交易为大宗交易,而巴黎只有不到0.5%的交易达到大宗交易的标准,并且在巴黎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当中,还有相当部分是在竞价交易系统之外,通过场外协商撮合成交的[3]。

该研究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做市商制度有利于大宗交易的完成。

(三)做市商制度的功能之三:有利于市场有效性的提高和证券的推介在运转良好的金融市场中,价格反映了所有相关信息,这样的市场就被称为有效市场或效率市场(efficient market)。

效率市场理论(EMT)认为,如果市场是有效的,证券价格即反映了所有相关信息,或者说,在一个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信息是完全且对称的。

然而,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都证明,在目前的全球资本市场中,还没有哪个市场是完全有效的[6],这也就使得现实中的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

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后果之一是影响证券的市场定价——现实中,投资者对某证券的了解程度越低,该证券的市场定价就越倾向于被低估。

做市商一方面具有资产定价的专业优势,而且一般来说每一家做市商都仅做市几种证券,使得其对所做市证券的分析、挖掘和估值能够达到相当深入的地步,从而做市商通过双向报价,为市场交易直接提供了股票市场价格的参考。

这无疑降低了投资者的信息不完全。

另一方面,在做市商市场,由于做市商的做市收入取决于其做市证券交易的频率,为了增进投资者对做市商做市证券的了解,增强对交易该股票的兴趣,做市商普遍都有很强的动机向投资者推介自己做市的证券。

这又极大较低了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这些情况表明,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有效性的程度。

进一步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其根本原因之一即在于中小企业与资金供给者之间存在着强烈的信息不对称。

而做市商通过对做市证券、特别是其做市的中小企业证券进行信息处理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并向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研究报告及投资建议,这对于提高中小企业证券的知名度,改善其证券定价低估的状况,并最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以上的研究可见,相比竞价交易机制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三大功能[7],即有利于保持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大宗交易完成和维护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市场有效性的提高和证券的推介。

这也正是做市商制度成为全球大多数资本市场所共同选择的交易制度的原因所在。

三、传统做市商制度对市场微观结构的影响虽然做市商制度具有上文研究所揭示的四大功能,但实践中,由于不同的市场实行不同类型的做市商制度,使得做市商功能的发挥及其对市场微观结构的影响也产生了不同。

(一)传统做市商制度的分类所谓传统做市商制度,也即典型的报价驱动(quote driven)交易制度,其价格形成与发现的特征是:价格完全由做市商报价形成,做市商是在看到买卖订单前报出卖价(bid price)和买价(ask price),而投资者在看到由做市商给出的报价后才下买卖订单。

从大的方面来看,传统做市商制度可分为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两类。

见表1。

表1:传统做市商制度的分类所谓垄断性做市商制度,是指在交易所上市的每只股票只能有一位指定的做市商来负责做市,其典型代表即纽约证交所的专家制度;所谓竞争性做市商制度,是指在交易所上市的每只股票有多位做市商来负责做市,其典型代表即纳斯达克,它有超过500家做市商公司,每只股票平均至少有六至七位做市商做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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