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类十二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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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第一项:食品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暴露垃圾堆等场所)直线距离超过25米;食品经营场所不应摆放或者销售有毒、有害物品。

第二项: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并与生活空间分开,有单独的场所或以隔开物相分离,食品与生活用品分开;地面、墙面、顶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有防止鼠类的设施,木门下端应装有金属防鼠板,木门下端铁皮应不少于60公分高,门缝不能大于0.6厘米,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不用药灭鼠。

第三项:实行食品与非食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设施,货架须离墙和离地10公分;经营散装食品的,有纱罩、玻璃罩等防蚊蝇、防灰尘设施,配备清洁的容器、包装材料、售货工具,并有禁止触摸标志。

经营冷藏食品的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并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第四项:不销售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或者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四)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销售的其他食品。

第五项: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供货商经营资格的合法证件,并按照产品批次进行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六项: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购买者等内容。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一)食品销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督。

第三条进货查验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严格的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商的资格、产品质量、卫生状况等进行查验。

(二)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要求供货商提供合法的证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三)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条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

(二)食品储存应当做到分类、分区域、分层、分架,避免交叉污染。

(三)食品储存应当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确保食品的新鲜、干燥、通风。

第五条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三)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食品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第六条食品标识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识,确保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清晰、明显。

(二)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禁止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清晰的食品。

(三)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标识进行检查,确保食品标识的准确性。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二)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为确保商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1.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1.3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制度2.1 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无积尘。

2.2 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消毒。

2.3 严禁在经营场所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严格区分食品种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2 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3.3 严禁将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品储存于店内。

四、食品采购管理制度4.1 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4.2 采购食品时,索取相关检验报告,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4.3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采购日期、数量、批次等信息。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5.2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3 严格执行食品销售价格公示制度,明码标价。

六、食品标签管理制度6.1 食品标签应清晰、完整,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6.2 严禁销售无标签、标签信息不全的食品。

七、食品安全检查制度7.1 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

7.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7.3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8.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9.1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2 发现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单位名称:签名: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帖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研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把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纵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5、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食品销售员工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员工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员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销售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工作的员工,要求员工遵守。

第三条食品销售员工应该以诚信和专业精神对待工作,保证食品安全,为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食品销售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

第五条食品销售员工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食品销售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食品销售员工要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顾客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八条食品销售员工要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食品销售员工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食品销售工作,保证食品质量和供应量;(二)负责接待顾客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三)负责收银和结账工作,确保款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四)负责食品陈列和清洁工作;(五)负责检查食品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确保食品安全;(六)配合上级领导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食品销售员工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负责,不得私自放松和懈怠。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员工要尊重顾客,礼貌待人,服务态度友好,真诚热情,为顾客提供满意的服务。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员工要熟悉所销售的食品的基本知识,了解其特点和营养成分,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推荐。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员工要遵守按时上下班的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确保工作时间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员工要爱护公司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挪用和损坏公司财产。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员工要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和调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员工要在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形象,不得在工作中打闹耍贱,严肃认真对待工作。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七条食品销售员工要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烘焙店十二项管理制度

烘焙店十二项管理制度

烘焙店十二项管理制度1. 设立目的和背景烘焙店是一个专门制作和销售各种面包、蛋糕和其他糕点的小型食品店。

为了确保烘焙店的日常运营顺利,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介绍烘焙店的十二项管理制度,包括店内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

2. 店内卫生管理2.1 周期性清洁:店内应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包括桌面、设备、卫生间等。

2.2 食品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每天检查食品贮存温度、食材新鲜度等情况,并有记录备查。

3. 员工管理3.1 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基本培训,包括店内工作流程、卫生要求、食品安全等内容。

3.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并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3.3 团队合作:鼓励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和互助,提高工作效率和凝聚力。

4. 产品质量管理4.1 原材料采购:严格按照供应商合格的标准进行原材料采购,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2 制作工艺:严格按照制定的工艺流程制作产品,确保产品的口感和质量稳定。

4.3 产品检验:每天对烘焙出的产品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口感、新鲜度等方面。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5. 销售管理5.1 销售预测: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需求进行销售预测,以便合理安排生产和库存。

5.2 客户服务: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礼貌待客、耐心解答顾客问题等。

5.3 促销活动:定期进行促销活动,吸引顾客和增加销售额。

6. 供应链管理6.1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

6.2 供应链协调: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

6.3 库存管理:根据销售预测和供应能力合理管理库存,避免出现过多的滞销商品或缺货情况。

7. 财务管理7.1 资金预算:制定每月的资金预算,并进行实际支出的监控和控制。

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有进货渠道合法、合规。

2. 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生食和熟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

3.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加工制作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对加工制作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留样制度1. 对每批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并标注留样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

3. 留样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且不少于48小时。

4.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评估。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

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 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3.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授课、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十二项内容

食品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十二项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措施。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十二项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 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 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 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5.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 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 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 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三、食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采购食品时,应核实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销售。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食品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

2. 食品储存应按照不同食品的特性,分类、分层次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 食品销售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工作服、手部清洁。

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规章制度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规章制度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批发销售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业务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员、仓管员、财务人员等。

第三条我公司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清单、进货清单、存货清单等,制定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记录内容、记录方法以及记录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我公司负责设立专门的食品批发销售记录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制定、执行和监督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批发销售记录管理职责,保障公司食品批发销售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销售清单第六条销售员在每一次食品批发销售活动中,应当认真填写销售清单,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条销售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销售日期、销售编号、客户名称、客户联系方式、销售产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等。

第八条销售员在填写销售清单时,应当认真核对客户信息和销售产品信息,确保无误。

第九条销售员应保留销售清单原件,并按照规定时间将销售清单归档、保管。

第十条销售员如发现销售清单有误,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及时更正错误。

第三章进货清单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每一次食品进货活动中,应当认真填写进货清单,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进货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进货日期、进货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进货产品名称、进货数量、进货单价、进货金额等。

第十三条仓管员在填写进货清单时,应当认真核对供应商信息和进货产品信息,确保无误。

第十四条仓管员应保留进货清单原件,并按照规定时间将进货清单归档、保管。

第十五条仓管员如发现进货清单有误,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并及时更正错误。

第四章存货清单第十六条仓管员应当认真填写存货清单,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存货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存货日期、存货编号、存货名称、存货数量、存货单价、存货金额等。

第十八条仓管员在填写存货清单时,应当认真核对存货信息,确保无误。

第十九条仓管员应保留存货清单原件,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存货清单归档、保管。

食品销售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十二项规章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销售许可证件1. 食品销售商务必持有有效的销售许可证件,合法合规经营。

2. 每年都要及时更新销售许可证件,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

三、食品从业人员培训1. 食品销售商务必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接受过相关的食品安全培训,取得证书。

2. 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

四、食品质量安全管理1. 食品销售商务必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

2. 对食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五、食品标识要求1. 食品销售商务必遵守国家有关食品标识要求,确保食品标识清晰、准确。

2. 食品标识应包含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六、食品卫生保洁1. 食品销售商务必保持销售场所的卫生整洁,防止蟑螂、老鼠等害虫侵扰。

2. 定期对销售场所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七、食品价格公示1. 食品销售商务必遵守国家价格法规定,对食品价格进行公示。

2. 食品价格公示应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涨价或虚报价格。

八、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销售商务必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对食品采购进行记录管理,保留采购相关证明文件。

九、投诉处理机制1. 食品销售商务必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2. 对食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十、食品销售记录管理1. 食品销售商务必对销售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

2. 食品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备查证。

十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 食品销售商务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供必要协助。

2.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食品销售商务必及时整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十二、制度执行与违规处理1. 食品销售商务必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规定。

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直至撤销销售许可证。

12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2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项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的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的具体管理措施。

1.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来源、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可追溯。

第二项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原料的采购渠道、采购要求、验收标准等。

2.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并保存采购凭证。

2.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项食品生产管理制度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要求、质量控制等。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项食品销售管理制度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的渠道、销售要求、售后服务等。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退市处理。

第五项食品标识管理制度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标识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标识的内容、标识要求等。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

5.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清晰性。

第六项食品储存管理制度6.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的条件、储存要求等。

6.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存放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场所,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6.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二项一、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1 确立食品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1.2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规范。

1.3 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原料采购管理制度2.1 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机制。

2.2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质量合格证明,确保原料来源的安全性。

2.3 建立原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原料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得进入生产环节。

三、储存管理制度3.1 设立专门的原料储存区域,确保原料分类、分批、分区域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2 建立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原料储存条件,确保原料在适宜的温度、湿度下储存。

3.3 设立专门的成品储存区域,确保成品分类、分批、分区域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管理制度4.1 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4.2 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4.3 加强对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销售管理制度5.1 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5.2 加强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销售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5.3 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确保消费者权益。

六、餐饮服务管理制度6.1 制定餐饮服务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6.2 加强餐饮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定期对餐饮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6.3 加强对餐饮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7.1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食品安全隐患。

7.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7.3 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监控,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第一项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1.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1.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管。

第二项制度: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有有效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2.2 采购的食品应来自合法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的许可证和资质。

2.3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进货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2.4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

第三项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应储存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库房内,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晒、防虫、防鼠等条件。

3.2 食品应按照类别和性质进行分区、分类储存,不得混储。

3.3 食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销售,避免食品过期。

3.4 食品储存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项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4.1 食品加工场所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设备。

4.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加工场所和工具的清洁卫生。

4.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温度、时间和工艺,确保食品煮熟、煮熟透。

4.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

第五项制度:食品包装管理制度5.1 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标识性。

5.2 食品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害、清洁的材料,避免污染食品。

5.3 食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4 食品包装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销售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

销售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对食品销售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六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留存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八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条件,确保食品的新鲜、干燥、清洁。

第九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运输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销售日期、数量、销售人员等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的包装完好、标签清晰,不得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设置明显的食品保质期标识,并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人员与管理第十五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食品销售过程的规范管理。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各项管理制度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管理制度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必须持有防疫站体检合格的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2、必须做到四勤:即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

3、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严禁穿拖鞋上班。

4、上班前,便后必须洗手,去厕所必须脱掉工作服,不准在炊具、容器中洗手、脸;不准用屉布、棉被套等擦手。

5、上班操作,卖饭时不准抽烟、随地吐痰、拧鼻涕、不面对食品炊具咳嗽、打喷嚏,不准戴耳环、戒指等饰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完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完整一、食品安全管理基本原则1.1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1.2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1.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3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检查食品安全状况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制定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供应商资质审查、原料验收、进货查验等要求。

3.2 制定生产过程管理制度,明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要求。

3.3 制定仓储管理制度,明确仓库环境、储存条件、库存管理等要求。

3.4 制定产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渠道、销售记录、客户投诉处理等要求。

3.5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应急资源保障等要求。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4.1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时间、内容、效果等信息。

4.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自查与改进5.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2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5.3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六、记录与档案管理6.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6.2 规范档案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6.3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和档案,便于监管部门查阅。

七、食品原料与辅料管理7.1 原料与辅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严禁使用未经批准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与辅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项全)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1 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1.1 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1.1.2 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2 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2.1 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其立即离开工作岗位。

1.2.2 培训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2.1 食品安全员的职责2.1.1 负责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1.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1.3 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1.4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报告。

2.2 食品安全员的选拔和考核2.2.1 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工作经验。

2.2.2 定期对食品安全员进行考核,确保其职责的履行。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3.1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3.1.1 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自检自查,确保食品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3.1.2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

3.2 食品安全报告3.2.1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向食品安全员报告,并及时处理。

3.2.2 食品安全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4.1 食品采购4.1.1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食品。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等方面的管理。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召回,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食品。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加强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储存、运输、销售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验明食品标识、规格、保质期等信息,并建立进货记录。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销售情况,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食品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提供餐饮服务。

第十四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过程控制制度,加强食品餐饮服务过程中的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提供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五条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制度第十六条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行为,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14项内容。

第一项是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障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第二项是原料管理制度。

原料是食品生产的关键环节,原料管理制度包括原料供应商的选择、检验和管理,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项是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生产工艺是食品加工的过程,生产工艺管理制度包括工艺流程的规定、操作规程的制定等,以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和卫生。

第四项是储存管理制度。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仓库管理、储存温度控制、保质期管理等,以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第五项是物理检测管理制度。

物理检测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的外观、尺寸、形状等方面的检测,以确保食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六项是化学检测管理制度。

化学检测管理制度包括对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以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第七项是微生物检测管理制度。

微生物检测管理制度包括对食品中的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检测,以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八项是产品追溯制度。

产品追溯制度是指通过记录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建立起食品追溯体系,以跟踪食品的来源和去向。

第九项是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对原料供应商和其他服务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以确保供应商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

第十项是员工培训制度。

员工培训制度包括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和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项是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需要定期检修和保养,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导致食品的质量问题。

第十二项是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和加工场所的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卫生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和清洁。

第十三项是营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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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不可放置在工作区。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违规行为:1、仪容仪表不符合卫生制度要求的。

2、进入工作间前,不按照制度进行的。

3、工作中,不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专用工具、用具卫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的。

4、食品销售不坚持“先进先出”。

5、办公室人员或卫生监督员不按要求值班监督卫生执行情况的。

6、员工不按照卫生要求进行监督及执行,造成卫生达不到要求。

7、不用夹子售货,用手接触散装食品的。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容。

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容,否则,不得销售。

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适用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成立应急组织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单位负责人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1、单位应加强对食品质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单位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常进行;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单位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7、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1、当有信息显示单位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负责人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单位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单位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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